㈠ 朝鮮在與我國丹東接壤的什麼地方設立了經濟開發區
一個的鴨綠江的是間的威化島,另一個在丹東新區南側的黃金坪,現在都處於停工狀態
㈡ 朝鮮開發區為中國投資辦企提供怎樣的優待政策
為給擬來朝投資和從事貿易的中國企業提供參考,我館近日整理了朝鮮已公布的涉外稅收規定及相關優惠政策。有關資料截至2011年12月。
1 、朝稅收體系和制度
朝鮮政府對本國企業(人)與外國企業(人)實行兩種稅收制度。對本國企業,已於1974年廢除關稅以外的各種國內稅收。對外國投資企業和個人,根據朝鮮《外國投資企業及外國人稅法》及其實施細則,收取有關稅收。如朝鮮政府與其他政府簽署了相關協定,相關外資稅收事宜則以該協定為准。
2 、朝主要稅賦和稅率
朝對外國企業和個人主要收取的賦稅有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交易稅(生產性行業及建築業)、營業稅(服務業)、財產稅、繼承稅等國稅,以及城市經營稅和汽車使用稅等地方稅,對於消耗自然資源(含地下水)的企業和個人還收取資源稅,對使用土地的企業收取土地使用費。各個稅種的具體稅率如下:
【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按企業結算利潤(結算利潤是指企業經營活動的總收入減去各項成本、交付交易稅、營業稅等各項稅賦後的利潤)的25%徵收,在特殊經濟區的企業減按14%徵收,鼓勵類項目(高科技、基礎設施建設、科研等)減按10%徵收。對於非朝鮮法人、在朝從事經營活動的外國企業的其他所得(指利息、分紅、固定資產出租、財產轉讓、贈與、提供知識產權和技術訣竅、提供與經營活動相關的服務等所得)按其所得的20%徵收企業所得稅,特殊經濟區則減按10%徵收。徵收方法為每季度預交,年終由稅務部門審定實際利潤決算,補征不足部分或退還多征部分。
朝鮮於2008年8月修改了外資法等相關法規,將礦產資源列為非鼓勵類領域,取消對該領域外資企業的所得稅減免政策。但2008年11月份以前成立的該領域企業和深加工企業等特殊規定企業不適用上述修改法規,適用以前的相關規定,對於新設立的該領域企業,適用新法規規定。
【交易稅】適用於生產和建築行業企業,在每次產生收入時收繳稅款。交易稅按產品銷售額或建築工程移交收入額(註:2011年12月21日修改的外國投資企業和外國人稅法中,在交易稅納稅對象中增加了建築行業的建築物轉讓,此前的稅法均將建築行業歸入服務業,收取營業稅)的1-15%徵收。對於奢侈品,按16-50%的交易稅稅率徵收。對出口產品免徵交易稅,但對於限制出口的商品按國家規定的稅率收取交易稅。(據歷史資料,其具體稅率為,電子行業4-10%;燃料行業2-7%;礦業4-5%;金屬行業4-7%,機械和設備行業4-5%,化學2-10%,建材2-13%,橡膠4-9%,紡織品1.5-10%,鞋類3-4%,日用品3-15%,食品3-20%,煙酒等限制性商品21-60%,農產品3-4%,畜產品2-5%,水產品4-10%)
【營業稅】對服務行業(建築業除外)的服務收入徵收2-10%的營業稅,在每次產生收入時收繳稅款。如外資企業同時經營生產性行業和服務業,應分別計算交易稅和營業稅並繳納相應稅款。
【個人所得稅】對於在朝取得收入的外國人或在朝居住1年以上且在朝鮮境外取得收入的外國人徵收個人所得稅。對於勞動報酬,按照規定的稅率,徵收勞動報酬額的5-30%的個人所得稅;對於利息所得、分紅所得、固定資產租賃所得、知識產權和技術訣竅所得、與經營相關的服務所得,其個人所得稅按所得金額的20%徵收;對於出售財產所得,徵收其25%的個人所得稅;對於贈與所得徵收2-15%的個人所得稅。其中,固定資產租賃所得的個人所得稅計征方法為,在租賃所得中減掉相當於該項所得的20%的勞務費等其他費用後,乘以相應的個人所得稅稅率。除勞動報酬應在取得該項收入後5-10日內由獲得勞動報酬的個人繳納或支付勞動報酬的單位代扣外,其餘收入均按季度繳納。
【財產稅】財產稅的征稅對象包括在朝鮮登記注冊的建築物、船舶、飛機。財產稅按朝財政機關所登記財產價值的1-1.4%徵收(據歷史資料,建築物的財產稅稅率為1%,船舶、飛機的財產稅稅率為1.4%)。特殊經濟區內的建築物免徵5年的財產稅。應在財產登記後20天內繳納財產稅。
【繼承稅】對外國人繼承朝鮮境內財產的所得以及在朝居住的外國人繼承朝鮮境外財產的所得,按其所得金額(繼承財產總額減去清償轉讓者債務後的余額)6-30%徵收。應在繼承財產後3個月內繳納繼承稅。
【資源稅】朝鮮於2008年8月修改了外資法、稅法等相關法規,將礦產資源列為非鼓勵類領域,新增了資源稅稅種。
課稅對象是採掘資源用於出口、銷售資源以及企業自用的外資企業。資源包括天然礦產資源、山林資源、動植物資源、水產和水資源等。課稅目標為出口或銷售資源的收入或核定的相應價值。在發生相應的出口、銷售收入時或者消費資源時徵收,根據資源的不同其適用稅率不同,具體由內閣確定。對於開采原油、天然氣的企業免徵5-10年;對於不直接銷售資源,基於現代化的技術工序將其製造成為高附加值的產品並出口或按照朝國家層面的措施銷售給朝鮮機關、企業和團體,可減征;對於鼓勵行業的外國企業生產所需的地下水,可減征。據朝鮮貿易省照會,朝內閣決定,2008年11月份以前成立的該領域外資企業不適用上述修改法規,適用此前的資源費相關規定,對於新設立的該領域企業,適用2008年8月修改後的該法規定。
根據2011年朝方提供資料,資源稅具體稅率如下:
1、鐵精礦粉、銅精礦粉、鎢精礦粉、鉬精礦粉:25%
2、鉛精礦粉、鉛鋅精礦粉、鎳精礦粉、鉻精礦粉、石料、石膏、稀硭硝:22%
3、橄欖石、軟玉、珍珠岩等寶石資源:20%
4、金精礦粉、銀精礦粉、鉭鈮礦粉、鈦鐵、鋯、金紅石:12%
5、蛇紋石、大理石、花崗岩、石墨精礦粉、氟石、沙子:10%
6、尾礦、矸石、排放物、難采礦等:3%
據2002年朝國家價格制定局4767號文件《適用於合營、合作部門的對外服務費規定》,鐵精礦粉的資源費為銷售額的4-10%。
【地方稅】地方稅包括城市經營稅和汽車使用稅,城市經營稅的用途為維修公園、道路、污水處理廠等公共設施,外國投資企業和在朝居住的外國人分別按該企業的月工資總額和該外國人的月收入的1%按月繳納。汽車使用稅按車種不同,由朝中央財政指導機關確定稅率,每年徵收一次,如該汽車停止使用,可以免交。
【土地使用費】該費用需要按使用面積每年支付。根據地塊不同,具體土地使用費有所不同。以黃海南道瓮津郡一處鐵礦為例,朝方提出土地使用費為每平方米每年16歐元。但據《土地租賃法》(2008年8月19日)規定,如合資一方將土地使用權出資於合資企業時,應由該土地的出資人支付土地使用費。
【外資銀行的稅收】經營期限在10年以上時,獲利的第1年免徵企業所得稅,之後2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以優惠條件向朝銀行和企業提供貸款的,對其利息收入免徵營業稅。對於經營銀行的所得,以及銀行清算後的餘款,可以不受限制地匯出朝鮮境外。
3. 優惠政策框架
朝鮮對外國投資者實行的優惠政策主要體現為行業優惠和地區優惠政策兩種。優惠政策措施主要表現為自主經營權、稅收減免、以優惠條件提供土地或優先提供貸款、虧損補償等方面。
3.1 行業鼓勵政策
【自主經營權】外資企業擁有出資財產和產權的所有權並自主經營。外資企業可自行決定經營方法;可自行決定產品出口和原材料進口;在有關機關的許可下,可僱用外國技術人員。
【所得稅減免】在特殊經濟區以外的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按結算利潤的25%徵收。但對以下三類情況給予減免。1、外國政府或國際金融機構給予朝貸款或外國銀行向朝銀行或企業提供優惠貸款時,對於其利息所得免交所得稅。2、對於鼓勵類項目和特殊經濟區的經營期限在10年以上的生產類項目,實行自獲利年度開始「3年免稅,2年減半」的優惠政策。3、對於鐵路、道路、飛機場、港口等基礎設施領域的外商投資企業,實行自獲利年度開始「4年免稅,3年減半」的優惠政策。
【關稅減免】免徵外資企業投資的固定資產、生產及經營所必需原料、零部件、物資的進口關稅;免徵企業自行生產產品的出口關稅。(但進口物資如用於內銷,要補繳相應的進口關稅)
【利潤匯出】外國投資者合法所得外匯可不受限制地匯往國外;外國人工資的60%允許匯往國外,如超過60%,應當向外匯管理機關提出申請並獲得批准。
【虧損補償】外國投資企業可以用當年的結算利潤彌補上一年的虧損,但補償期限不得超過4年。
【利潤再投資優惠】對於把利潤用於再投資(增資)且經營5年以上的企業,返還企業所得稅的額度相當於其再投資金額的納稅額的一半,對在基礎設施領域進行再投資的,返還企業所得稅的額度相當於其再投資金額納稅額的全額。但如外資企業在增資之後5年經營期未滿時就撤資,須補交減免的所得稅稅款。
【交易稅減免】外資企業產品出口的,免徵交易稅。(但對於限制出口的商品按國家規定的稅率收取交易稅。)
【提供土地使用的優惠和允許土地轉讓費分期支付】對於鼓勵類項目,提供有利的土地利用條件。對於鼓勵類項目以及土地轉讓費巨大的項目,經土地出租部門同意,允許外資企業在3年間分期支付土地轉讓費。
【優先提供銀行貸款】對於鼓勵類項目,優先提供銀行貸款。
【保護投資財產】朝不對外資企業的財產國有化。如出於社會公共利益需要,不得不進行國有化時,將事先通報企業並依據合法程序給予充分補償。3.2 地區鼓勵政策
對於設立在羅先經濟貿易區等特殊經濟區的外資企業,企業所得稅按14%徵收,對於該區特別鼓勵部門,企業所得稅減按10%徵收。對於特殊經濟區的經營期限在10年以上的生產類項目,實行自獲利年度開始「3年免稅,2年減半」的優惠政策。2011年12月修改的羅先經濟貿易法中還規定,經營10年以上的生產性企業可免交或減收企業所得稅,具體減免事宜,另行規定。此外,還對入區企業在物資購買和物資出入、產品銷售、勞動用工、土地利用等方面提供相應便利。4. 企業在朝鮮報稅的相關手續有哪些?
企業應在注冊登記之日起20日天內向財政主管機關辦理稅務登記。提交《企業稅務登記申請書》,有關財政機關辦理後向納稅義務人頒發《稅務登記證書》。
4.1 報稅時間
朝鮮現行的稅收制度是:企業所得稅分季度預繳後,根據年度結算清繳。企業所得稅的計稅時間是從公歷1月1日至12月31日的總收益金。
正常經營的外國投資企業在季度終了15天內報送所得稅預繳手續,年度終了2個月內報送結算手續;解散或破產的外國企業在清算結束後的20日內向財政主管機關提供納稅擔保,在決算結束15天內納稅。合並、分立企業應當結算截至合並、分立日期的企業所得,並自合並、分立宣布之日起20天內向所在地財政機關繳納所得稅。
4.2 報稅渠道
【企業所得稅】外國企業需向有關財政機關繳納企業所得稅。一般為每季度預繳,年終最終計算繳納,多退少補。
【個人所得稅】應當以下列渠道或方式繳納:
(1)勞務報酬的個人所得稅,由支付勞務報酬的單位在支付勞務報酬時扣除個人所得稅後,5天內向有關財政機關繳納,或者由收益人收到勞務報酬後,在10天內向有關財政機關繳納;
(2)財產出售所得、贈與所得的個人所得稅,在季度終了10天內由收益人向有關財政機關申報繳納;
(3)利息所得、分紅所得、固定資產租賃所得、提供知識產權和技術秘訣所得、提供與經營有關的服務所得的個人所得稅,在分季度計算後,在季度末次月10日內由支付收益金的單位代扣,或者由收益人申報繳納,上繳有關財政機關
【財產稅】每季度結束後次月20日內向財政機關繳納。
【交易稅】生產品銷售所得或建築工程移交收入發生時,即向財政部門繳納交易稅。
【營業稅】服務收入產生時即向財政部門繳納。
【資源稅】出口或銷售資源產生收入或消費資源時,即向財政部門繳納資源稅。
【地方稅】(1)城市經營稅:每月按照工資總額的1%,計算稅金後在下一個月10日內向財政部門繳納。
(2)汽車利用稅:每年2月底前,由汽車使用者向財政部門繳納。
4.3 報稅手續
繳納稅金以朝鮮元計算,由收益人直接繳納或由支付該收益的單位代扣繳納。
【正常經營企業】在季度終了15天內預繳季度所得稅;在年度終了2個月內進行確認繳納;多繳部分退還,如少繳則予以追繳。
【解散企業】自解散宣布之日起20天內向有關財政機關提供納稅擔保,自結算終了之日起15天內繳納所得稅。
㈢ 朝鮮搞得幾個經濟特區開發區為什麼都失敗了
是因為政治原因。特區是對外的,但是全世界都在制裁和孤立朝鮮,不失敗才怪
㈣ 朝鮮搞得幾個經濟特區開發區為什麼都失敗
原因在於朝只想改善國家的收入,並不願意增加底層民眾的經濟。人民收入增加,回物質條件的改善答往往伴隨著某種意識的覺醒,他們會思考,能發現朝鮮體制的弊端,會追求更加先進合理的社會制度,不會再一味對金家歌功頌德,而這一點是朝鮮絕不能容忍的
㈤ 朝鮮宣布在平壤部分地區設立江南經濟開發區是真的嗎
12月23日媒體報道23日報道,朝鮮決定在首都平壤設立江南經濟開發區。報道專說,朝鮮最高人民會議常屬任委員會21日發布政令,決定在平壤市江南郡古邑里部分地區設立江南經濟開發區。朝鮮在該經濟開發區行使主權。
根據經濟開發區法,開發區分為工業開發區、農業開發區、旅遊開發區、出口加工區和高新技術開發區。外國公司、個人、經濟團體和海外僑胞均可到開發區投資,設立公司、分公司和辦事處,並可自由進行經濟活動。朝鮮將在土地利用、人員僱傭和納稅方面給予特別優惠政策。投資者在經濟開發區的權利、資產及合法收入將受到法律保護。
㈥ 朝鮮有哪些開發區
朝鮮總面積為22萬平方公里,朝鮮北部(即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面積為回12萬平方公里,人答口為2255萬(1998年)。朝鮮行政區劃為:三個直轄市,九個道,另有一個羅津-先鋒市為經濟貿易開發區。道下設郡,郡下設里,分別相當於中國的省、縣、鄉。朝鮮在完善和加強羅津、先鋒自由經濟貿易區的同時,2003年以來先後設立了新義州特別行政區、金剛山旅遊特區和開城工業區。在朝鮮內地的南浦、海州等地也將陸續增設經濟特區。
㈦ 目前中國在朝鮮的開發區有多少家中國企業
中國目前只有在朝鮮的新義州開發區有12家企業,主要是福建的化妝品產業,僱傭朝鮮員工,產品全部銷往中國。
㈧ 朝鮮未來的經濟會怎麼發展
上世紀90年代以來,朝鮮長期面臨宏觀經濟困難和美國的經濟制裁,政府也因缺乏財政收入和新的稅源而無力擴大國內生產。因此,對外合作成為朝鮮未來發展的必經之路。朝鮮獲取外部資源的傳統渠道有國際援助、外國投資、外國貸款、國際貿易盈餘等。然而對於現在的朝鮮來說,建設經濟特區已經成為自身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和最新產物。
羅先特區艱難起步
上世紀90年代起,聯合國開發計劃署提出「圖們江開發計劃」,計劃的第一步是將中國吉林省的琿春、朝鮮的羅津、俄羅斯的波謝特三個地方約1000多平方公里的小三角地帶建設成國際自由貿易城市;第二步則是擴大連接中國延吉、朝鮮清津和俄羅斯海參崴三地,將這一總面積達一萬平方公里的大三角地帶建設為「東方的鹿特丹」。朝鮮積極響應這一計劃,走出了開創特區模式的第一步。
1991年12月28日,朝鮮宣布將羅津市和先鋒郡總面積為621平方公里的地區指定為「自由貿易地帶」,其實就是「特區」。特區內允許成立外國獨資、合資企業,不限制投資國別;法律保護外國人投資的資本、財產、企業獲得的利潤及其他所得;宣布羅津港和附近的清津港為自由貿易港,在自由地帶內投資者可享受各種優惠政策。朝鮮計劃分三步走,把羅先特區建設成為國際貨物中轉港、出口加工製造業基地、國際旅遊中心城市。
開放羅先特區可以說是朝鮮政府的重大決斷,也被寄予厚望。1994年,金日成曾經指出:「羅津地區在中轉貿易、旅遊方面比新加坡有更多的發展可能性,開發好了,僅從這里賺的錢就可以給全國人民提供富餘的生活。」1996年2月,羅先特區被升格為市,後又於2010年底被升格為特別市,與平壤市和開城市並列為朝鮮的3個特別市。在這之後,朝鮮修改了《羅先經濟特區法》,放寬了外國企業進入該市的審批手續。緊接著,朝鮮成立了朝鮮國家開發銀行和大豐國際投資集團,擬在羅先開展大規模招商引資,同時指定鴨綠江與中國丹東市相鄰的威化島和黃金坪為自由貿易區。
然而,羅先特區並沒有達到朝鮮方面的預期。截至1997年底,特區引進外資僅6242萬美元,與第一階段引進外資69億美元的目標相去甚遠。
政治語境下的開城
上世紀90年代中期開始,由於面臨經濟困難和糧荒困境,朝鮮開始逐步推行改革措施。值得一提的是2002年7月頒布的「7·1經濟管理改善措施」。其主要內容包括:計劃制定權的下放、匯率改革和價格改革。措施頒布後,設立經濟自由貿易區和旅遊觀光區,成為朝鮮創匯的主要手段。
朝鮮於2002年10月接連宣布將新義州、金剛山、開城列為經濟特區。此後近10年間,經營金剛山、開城旅遊合作項目和開城工業園區經濟合作項目,成為朝韓經濟交往的主要方式。
「天安號」事件發生後,韓國總統李明博宣布終止對朝貿易、合作與交流,但對於開城工業園區卻網開一面,給予保留。相應的是,朝鮮軍方雖然宣布了7條反制措施,但對於開城工業園區則稱將「著手研究有關陸路通行問題」,同時在金剛山旅遊項目上也未採取驅逐、沒收等強制手段。看得出,雙方都在盡力維系來之不易的經濟合作紐帶。
2009年,朝鮮採取的一連串強硬動作使其招致進一步的國際制裁。也正是在這個時候,朝鮮充分認識到經濟發展與外交政策之間的密切關系,急於突破外交和經濟的雙重困境。2009年下半年起,朝鮮重拾南北關系這張牌,希望重現10年以來以「南北關系」盤活外交棋局的奇跡。無奈,李明博政府根植保守,南北關系始終回暖無望,最終影響到開城工業園區的「擴大再生產」。
朝鮮修補特區戰略
目前,朝鮮的特區開發正按照「四角兩線」的格局加以推進,具體是指全方位打造功能、性質和內容互補的4大特區。東北部是羅先特區,特色是港口海運;西北部是威化島和黃金坪,作為自由貿易區;西南部是開城特區,以旅遊和加工業為主;東南部是金剛山旅遊特區。與此同時,「兩條主線」正在推進。一條線是針對中、俄等國的羅先特區和兩島開發;另一條線是主要面向韓國的開城工業園和金剛山旅遊。
朝鮮的革新開放之路已經走了40年,其間有過收獲,也有過教訓。總體上看,朝鮮的經濟改革仍在小步向前推進。盡管如此,朝鮮將經濟作為國家建設重中之重的大方向沒有變。上世紀90年代朝鮮特區經營效果不佳的原因,除了國際環境和基礎設施惡劣,主要和當時朝鮮的對外合營合資政策不完全符合市場運作規律、不符合國際合作基本規范有關。朝鮮方面也注意到了這些問題,目前正在體制機制上加緊修改特區政策、法律和法規,並在人才培養下加大投入,譬如把大批黨政一線幹部送到中國等地進行培訓。
朝鮮的特區是一個好的起點,有助於朝鮮積累一些經濟合作經驗,為進一步參與地區和全球層面的經濟活動打下基礎。朝鮮的特區也是一塊「試驗田」,成敗與否事關朝鮮經濟復甦,也事關朝鮮擁抱世界的決心。
朝鮮對外開放
四十年緩行
朝鮮並不是外界所認為的一個「孤立於世界」的國家。早在上世紀70年代,朝鮮就已經開始同西方國家開展貿易。進入80年代,朝鮮開始引進外資,於1984年9月首次公布了《合資企業法》,並改變以往與社會主義國家的補償貿易,採用國際市場上普遍採用的貿易形式,如加工貿易、轉口貿易、易貨貿易、邊境貿易、無關稅和保稅加工貿易、利用自由貿易港進行中介貿易等。
由於投資政策的放寬和投資環境的改善,外商陸續涉足朝鮮的投資領域,與朝鮮開展來料加工合作,一些對外合營、合作企業相繼在朝鮮落戶。近幾年,朝鮮進一步加大招商引資的力度,不僅派出代表團赴國外舉行投資說明會,還組建了一批適應海外市場的企業,採取「走出去」的辦法開展對外經貿合作
㈨ 90年代哪一位差點當上朝鮮經濟開發區長官
楊斌(原朝鮮新義州行政長官)2001年前,他剛剛被《福布斯》評為2001年「福布斯中國大陸富豪內排行榜」第二,容他的身份被估計為9億美元的同時,歐亞集團還當選為「福布斯全球200家最佳小公司」之一。2002年9月,楊斌被朝鮮政府任命為朝鮮第一個「資本主義」特區新義州行政長官。據有關方面稱,楊斌涉嫌參與各種各樣的非法活動,正接受拘留審查。香港媒體報道說,這些違法活動至少包括上千萬元的欠稅,違法建地,拖欠工程款,還可能有上市公司做假賬,欺騙股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