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經濟適用房怎麼賣要交多少稅費
1、取得產權證或完稅憑證的時間不滿五年的,不得超過原購買價格轉讓。如果以買入的價格轉讓,則買方必須具備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資格。買賣雙方所需繳納的稅費如下:
【賣方交納】
(1)印花稅。按照銷售價的0.05%繳納。
【買方交納】
(1)契稅:普通住宅按銷售價的1.5%繳納。如果房屋的買入價為300000元,則契稅標准為300000元X1.5%=4500元;非普通住宅按照銷售價的3%繳納,按照上面的例子,契稅標准為300000元X3%=9000元;
(2)印花稅。按照銷售價的0.05%繳納。按照上面的舉例,印花稅為500000元X0.05%=250元;
(3)核定超標部分,交納綜合地價款:超標部分X10%
2、取得產權證或完稅憑證的時間超過五年的,可以按市場價出售。但出售的價格低於已購經濟適用再上市買賣指導價格的,按市建委公布的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再上市近日住房指導價格,收取綜合地價款,同時新購房人要具備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資格。其銷售價格高於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再上市指導價格的,按銷售價格的收取綜合地價款,但對買房人沒限制,不具備經濟適用住房資格的也可以購買。
【賣方交納】
(1)綜合地價款:銷售價X10%,如果銷售價低於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再上市買賣指導價則按指導價收取。
(2)印花稅。按照銷售價的0.05%繳納。
【買方交納】
(1)契稅:普通住宅按銷售價的1.5%繳納。如果房屋的買入價為300000元,則契稅標准為300000元X1.5%=4500元;非普通住宅按照銷售價的3%繳納,按照上面的例子,契稅標准為300000元X3%=9000元;
(2)印花稅。按照銷售價的0.05%繳納。按照上面的舉例,印花稅為500000元X0.05%=250元。
B. 二類經濟適用房 稅費 買二手經濟適用房要注意什麼
1、滿五年經濟適用房所要繳納的稅費,根據政策規定應該為:第一類,4月8日《通知》下發之前購買的滿五年經濟適用房。契稅:總價款×1.5%;印花稅:總價款×1‰(買賣雙方各萬分之五);綜合地價款:總價款×10%。
2、第二類,4月8日《通知》下發之後購買的滿五年經濟適用房。契稅:總價款×1.5%;印花稅:總價款×1‰(買賣雙方各萬分之五);土地收益價款:(出售價格-原購房價格)×70%,值得注意的是,無論新房、舊房,只要產權未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都不再能自由出售,而改為政府回購或由政府選定符合條件的購買人,購房人在購買未滿五年經濟適用房時要慎重。
3、首先必須明確賣方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已經滿五年。對於購買已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客戶應該注意:客戶如果購買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面積超出140平米的非普通住宅需繳納3%的契稅。
其實,購買房子就會存在一定的風險,二手經濟適用房也是一樣,不過,您如果在購買中防範這些風險的發生,則可以避免風險的產生。買賣二手經濟適用房時應需謹慎,以防不法分子乘虛而入。在買房時一定要確定該房的產權證後在進行購買。
C. 經濟適用房的怎麼買賣 稅費怎麼算
2016經濟適用房買賣最新政策:
1、經濟適用房規定未滿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
2、政策規定滿5年後,補交土地出讓金把經適房轉為商品房後就可以合法銷售,補價後房子就成為一般的商品房,不是經適房,房產證不會再有「經濟適用房」字樣;
3、目前還未滿5年情況下,簽署的買賣合同是無效的,不受法律保護。
補價是用來繳納土地收益等價款的,由於購買時政府對房屋有補貼,所以相應的增值部分應按一定的比例返還給政府,用於後續的經濟適用房的建設。至於比例的大小,各市規定的百分比各不相同,而且有的是以差價為基數乘以百分比,有的是以目前的市價為基數乘以百分比。
關於「經適房」買賣和稅費,有兩個重點:
1、不是所有「經適房」都能買賣,有如下幾種情況。
「經適房」屬於「限制產權類」房屋,在使用、轉讓、出售時受到一定條件的限制。根據《北京市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有關問題的通知》相關規定,有如下2種情況:
1)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在住滿5年後,可按市場價格上市出售。
2)未住滿5年的家庭,可以以不高於經濟適用住房原購買單價出售給具有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資格的家庭。
所謂「滿5年」,是以「購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的時間或經適房「房產證」的發證時間為准。任意一個時間都可以。
2、除了像「商品房」一樣交個稅、契稅和營業稅,「經適房」還要交一筆「綜合地價款」,同樣有2種情況:
2008年4月11日之前購買的經適房,滿5年:網簽價*10%
2008年4月11日之後購買的經適房,滿5年:政府優先回購;若不回購,則需繳納:差額*70%。
其中,「差額」指,原購「經適房」時價格和出售時「同地段房屋狀況基本相似」的普通商品房之差。
3、另外,「經適房」2015年二手房交易稅費中繳納的3種稅與商品房略有不同,詳述如下:
1)個人所得稅
根據2006年國家稅務總局正式發布的《關於個人住房轉讓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第108號),自2006年8月1日起開始國內居民在進行個人二手房轉讓時,開始繳納個人所得稅。實施至今。
同樣是這個公式,個稅=差額*20%
但「差額」指,「轉讓收入」減去上次購買該房屋時實際支付的房價款及交納的契稅、上次購房時按規定交納的土地出讓金、本次交易過程中繳納的營業稅、上限為15%的裝修款和上次購房支付的房貸利息等。
而無論是哪種類型的房子,是否「滿五唯一」是交不交個稅的關鍵要素,即:
轉讓家庭名下不滿五年,或滿五年不唯一住宅的,按照「差額」20%徵收個人所得稅;
轉讓家庭名下滿五年且唯一住宅的,免徵個人所得稅。
2)營業稅
唯一的區別在於「是否非普通住宅」,有兩種情況:
普通住宅,免徵;
非普通住宅,差額*5.6%(遠郊區縣為5.5.%)
其中,「差額」為此次交易的「網簽價」與「原購買價」之差,以「原購房發票」為准。
3)契稅
「契稅」是根據房子的「網簽價」徵收,一般是1%-3%之間。影響「契稅」多少,有兩個要素:是不是「首套房」如果是「二套」,無論面積大小,直接收:網簽價*3%。面積多大?根據房子的面積,有以下收法:
1)90平米以下(含),契稅=網簽價*1%
2)90平米以上,契稅=網簽價*1.5%
注意,「經適房」跟「二類經適房」完全不是一個概念,在2015年二手房交易稅費計算時務必看清是哪類。首先要注意這個經適房能否買賣、區別於商品房的「綜合地價款」還有其他與商品房的區別。
附:依據3月24日營改增新政,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營改增)試點,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和深圳市適用規則:
1、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徵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網簽價*5%)
2、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以銷售收入減去購買住房價款後的差額按照5%的徵收率繳納增值稅;(網簽價-房屋原值)*5%
3、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增值稅。
來源:財政部、國家稅局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
D. 問:2類經濟適用房需要繳納哪些稅費
契稅 土地出讓金 非普通住宅得交納 營業稅
經濟適用房:
經濟適用住房,常簡稱為經適房,等同於國宅;指由中國政府出資扶持的具有經濟性和適用性兩方面特點的社會保障住房。所謂經濟性,是指住房的價格相對同期市場價格來說是適中的,適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負擔能力。所謂適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築標准上不能削減和降低,要達到一定的使用效果。和其他許多國家一樣,經濟適用房是國家為低收入人群解決住房問題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另一種出租為主的國宅政策稱為廉租房。
E. 經濟適用房買賣要交哪些費用交稅要交哪些
經濟適用房過戶條件:
對於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可以參照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後業主需按房屋銷售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參照市場價格出售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的,需要憑借契稅完稅憑證、房屋所有權證、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到房屋所在地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辦理交易、產權過戶手續即可。但有一點值得大家注意,尤其是經濟適用房過戶的業主要特別注意,如果按市場價格出售經濟適用住房後,不能再行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者其他保障性質的住房。
對於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由於政策規定則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因此,確需出售此類經濟適用房的業主,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並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以原購房價出售已購經濟適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買賣合同、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條件可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至於經濟適用房在過戶中能否帶戶口及可以帶幾個人的戶口,主要看當地有無這個政策。
經濟適用房如何過戶及相關費用:
1、5年內的房屋過戶,需要由賣方交納個人所得稅。5年以前的不需交
2、頭次過戶要交納1.75%的訖稅(財政部門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續費(房管局收)
4、房屋評估費按評估後總價的5‰收(評估事務所收)
5、公證費300元如果是5年之內的話,購房者就需要經濟適用房資格表來購買了。而且購房者買完之後,新房產證上的產權屬性還是經濟適用房。5年之外的話,購房者就不需要經濟適用房資格表了,買完之後房屋產權屬性自動變成商品房。
其中有一點提醒:由於現在經濟適用房買賣的話不過5年,出售價格不能高於當時的購買價,所以這賣出價和當年購買價差額的10%的綜合地價款就等於沒有了。
F. 什麼是二類經濟適用房,買賣需交哪些稅
買房的時候繳納稅費基本如下:(註:最新納稅標准請關注最新房政)
契稅:買內方繳納房價容款的4%;建築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下的減半交納,即交2%。
買賣手續費: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的,每套250元;12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500元。
印花稅:買方房價款的0.5%
公共維修基金:購房款的2%
溫馨提示:其實購房的話流程相對復雜些,一般都會通過走中介的方式,既然如此的話,針對客戶這些問題中介是有義務給予了解清楚的,或者提前咨詢都可!像現在很多的做線上的房源中介平台都有"稅費計算器"這個工具的了,大體能根據自身需求得到一個解答的。像這個購房工具在手機進去的一般都是通過公仲號進去測試,還是會比較方便些的!個人平時用的"美聯物業"的,建議樓主自己可嘗試了解!望採納,謝謝~
G. 二類經濟適用房買賣流程誰清楚需要交納什麼費用
二類經濟適用房的房產證上一般標明其房屋性質是「按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購買二類經濟適用房除與普通商品住房一樣繳納契稅、個稅、增值稅及附加外,還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
一、什麼是二類經濟適用房?
所謂的「二類經濟適用房」,其實是民間對危改回遷房、集資建房、安居房、康居房等按照經濟適用住房管理的一類房子的統稱。二類經濟適用房的房產證上一般標明其房屋性質是「按經濟適用住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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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二類經濟適用房需要交哪些稅
二類經濟適用房是回遷性質的住房,交易稅費有營業稅,個稅,契稅,土地出讓金3%.
I. 什麼是二類經濟適用房,買賣需交哪些稅
二類經濟適用房:
這類經濟適用房「等同於經濟適用房管理」的房產類型,這類房產大多為「拆遷安置」類房產,他們行政管理上比照經濟適用房,但是不受經濟適用房5年的限制,只要取得產權證就可以上市交易,再交納成交價格3%的土地出讓金,交納該土地出讓金後,其產權性質變為商品房。
買房的時候繳納稅費基本如下:(註:最新納稅標准請關注最新房政)
1.網簽價與核定價哪個高選哪個,上圖以網簽價>核定價為例。
2.合理費用=原契稅+本次增值稅及附加+網簽價×10%+房貸利息。
二類經濟適用房拿到房產證即可出售,需繳納契稅、個稅、增值稅及附加、土地出讓金。
(9)二類經濟適用房出售時繳納的稅費擴展閱讀:
由於經濟適用房在項目位置、建築規劃設計等方面存在這樣或那樣的差別,所以在購買時應該注意以下一些問題。
1、位置
雖然經濟適用房的價位人們能接受,但人們不能接受的是它的位置。因為位置即代表著長期的交通。經濟適用房項目大部分均位於城鄉結合地區。有些經濟適用房小區到市區的公交線路和可選擇的站點又相對較少,幾年後的事至少無法讓購房者犧牲已有工作或事業。
2、戶型
購買經濟適用房時,同樣要搞清分攤面積、使用面積等概念,充分考察戶型。購買時追求大面積的同時也增加房價、物業管理等費用,應更注重居室功能。在現時流行的居室八大功能即包括起居、就餐、廚衛、就寢、儲藏、工作、學習以及陽台。
3、合同
按新《合同法》規定,實行約定優先原則,所以在合同或補充合同中的條款必須簽訂全面。
4、交房
房建好後,通過相關主管部門的竣工驗收和裝修裝飾等程序後便可入住了,在開發商交房時別忘了向開發商要「使用說明書」和「質量保證書」兩書。這過程的許多問題最好都一一搞清楚為佳。
J. 經濟適用房出售稅費怎麼計算
一、賣方應承擔的稅收和費用
1、印花稅
成交價×0.05%(暫免徵收)
2、營業稅
購入後超過5年(含)的普通住房出售的
免徵收—營業稅
購入後超過5年(含)的非普通住房出售的。計算方法:(出售價格-購入價格)×5.6%
購入不足5年的住房出售的。計算方法:出售價格×5.6%
3、個人所得稅
自行申報
應納稅額=(合同價-購買成本-合理費用) ,按照差額20%的個稅徵收。目前朝陽成本價房如查不到原值的可按照合同價的全額1%徵收個稅;
免稅條件:(1)自有唯一一套住房且居住五年以上免徵個人所得稅;(2)對出售自有住房與購買價無差額的,可根據原購買房產發票免除徵收。
4、土地增值稅(國土局)
應納稅額=成交價的1%
免稅條件:(1)普通住宅在其轉讓時,暫免徵收土地增值稅(2)轉讓非普通住宅的,凡居住滿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免予徵收土地增值稅;(3)居住滿三年未滿五年的,減半徵收土地增值稅;(4)居住未滿三年的,按規定計征土地增值稅。
5、城市維護建設費
該稅在賣方需要交納增值稅、營業稅的情況下交納,並按照繳納的增值稅、營業稅的稅費進行計算,若無需繳納增值稅、營業稅的,也無需繳納該項費用。
6、教育附加費
該稅在賣方需要交納增值稅、營業稅的情況下交納,並按照繳納的增值稅、營業稅的稅額進行計算,若無需繳納增值稅、營業稅的,也無需繳納該項費用。
優惠價補足為成本價
以優惠價(標准價)購買房產的,需要補足房產價款後,改成房屋成本價:
當年成本價(城八區按照1560元/平米)×建面×6%=上市可交易
7、成本價上市補交土地出讓金
以成本價購房或轉為成本價的優惠價購房,若需上市的,需要補交土地出讓金:
當年成本價(城八區按照1560元/平米)×建面×1%=上市交易後成商品房
8、經濟適用房補交土地收益金
(1)2008年4月8號之前,簽訂購房合同的,滿5年出售的,按照合同價的10%繳納(綜合地價款)土地收益金。
(2)2008年4月8日之後,簽訂購房合同的,滿5年出售的,按照出售價與原購房價差額的70%繳納土地收益金。
按經濟適用房管理
房產證上寫有「按經濟適用房管理」的字樣,房屋並非經濟適用房,並非是法律法規強制性禁止交易的房屋。經濟適用房轉讓時需要繳納10%的土地出讓金,而回遷房只需要繳納3%。由此可以看出不能將回遷房視為經濟適用房。(安居房、康居房、危改回遷房、綠化隔離地區)合同價×3%徵收稅費即可。
9、測繪費
各區規定不同。
二、買方應承擔的稅收和費用
1、印花稅
成交價×0.05%(暫免徵收)
2、契稅
(1)普通住宅
個人購買家庭二套住房的,即合同價×3%徵收;
個人購買家庭首套住房,且系90平米以下的,按1%徵收,即合同價×1%;90-140平米合同價×1.5%;140平米以上均按3%徵收。
(2)非普通住宅
成交價(合同價)×3%(超過140平米或50年商業辦公均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