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經濟適用房買賣和商品房有區別么
北京經濟適用房5年以後才能買賣,以下有幾個問題
1.買家還有限制么:回答:未滿五年的經濟適用房,在此房轉賣時必須經過房管部門審核,符合經濟適用房的(一般是在排隊的名單內)北京市民,必須有北京戶口!
才能購買此房,如果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滿五年後,可以按市場價出售所購住房,購房者不需要本地戶籍,產權人應按原購房價格和出售價格價差的70%補交土地收益等價款。
同等價格條件下,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產權人戶口所在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可以優先回購。
2.買了以後和商品房有什麼區別么?回答:購房人按市場價購買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後,取得商品房產權。產權人也可以按原購房價格和同地段房屋狀況基本相似的普通商品住房價差的70%補交土地收益後取得商品房產權。與上市流通的其他商品房性質一樣,沒有區別。
3.可以出租么?回答原購買經濟適用房在五年內不得出租。後來以市場價購買者可以出租。
4.買家按市場價買了以後是不是政府可以收回?:比如違法出租等。回答:市場價格必須要等到此房五年以後才能以市場價格出售,如果是五年以後的市場價購買得到的房產,政府不予收回,此房屬於商品房,可以流通,變賣和交易,當然也可以出租。不屬於違法。
按照市府(2007)27號文件: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未滿五年的,不得按市場價格上市出售,確需出售的,按照本通知第二條有關規定執行,產權人原購房時因面積超標交納的綜合地價款予以退還。
5.買家買了以後還是經濟適用房么? 回答:滿五年以後的並且購房人按市場價購買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後,取得商品房產權,即是商品房,不是經濟適用房了。
未滿五年的經濟適用房,轉賣是需要通過區縣房屋權屬登記部門憑回購協議及其他相關材料辦理房屋轉移登記手續,將回購房屋的產權登記在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或其指定單位名下,並在房屋權屬證書上注記「經濟適用住房」字樣。
(1)經濟適用房與商品房擴展閱讀:
商品房在中國興起於80年代,它是指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由房地產開發經營公司開發的,建成後用於市場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業用房以及其他建築物。
自建、參建、委託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築物不屬於商品房范圍。
商品房價格由成本、稅金、利潤、代收費用以及地段、層次、朝向、質量、材料差價等組成。另外,從法律角度來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可在市場上自由交易,
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類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商品房根據其銷售對象的不同,可以分為外銷商品房和內銷商品房兩種。
注意事項
1、盡量選用當地政府部門推薦使用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本。
2、警惕不公平條款,特別是補充協議,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
3、現場簽約時,必須看清楚預售證原件上所有信息,對合同條款必須詳細查看,逐一細讀。
4、聘請專業律師參與。
5、以補充對補充。
6、集體簽約。
七大圈套
購買一套稱心如意的商品房,是很多人的願望。但如果沒有購房經驗,不了解購房中存在的風險,很容易落入一些開發商設計的圈套。為了防範消費陷阱,減少消費糾紛,專家提醒廣大購房者,在購買商品房時要注意開發商常用的「七大圈套」。
一、「捂盤」惜售。新樓剛開盤時,有一些開發商是先把位置不好的房子拿出來銷售,好位置的房子反而被保留下來,然後每個月推出幾套,其目的是為了在後期的銷售中提高價格和便於銷售。
二、「樣板房」花招。樣板間是購房者了解樓盤最直觀的方式,是衡量房屋質量、結構的因素之一。但是,一些開發商有時會利用裝修中的視覺誤差來誘導消費者。建議購房者在看「樣板房」時多考察房屋的結構和裝修工藝、用料,把「樣板房」作為自己裝修的參考,而切莫原樣照抄。
三、不要輕易交付定金。要在最終確定購買並簽訂購房協議後再交定金,否則你一旦改變主意,開發商以消費者違約為由不返還你的定金。
四、不要輕信開發商的廣告宣傳。要理性審視廣告內容,並要求開發商把廣告宣傳的承諾寫入合同約定條款。中國法院在裁定商品房糾紛時,是以合同為依據,而並不以廣告宣傳的內容為依據。
五、注意「精裝房」究竟精不精。精裝修的房子,免去了消費者購房後裝修的麻煩,盡管房價不菲,還是受到了不少消費者的青睞。
但是,一些開發商推出的精裝房,其裝修用材明顯與裝修價格不符。建議消費者購買「精裝房」時在合同中明確「精裝房」的裝修標准、所用材質、價格、質量標准、售後服務等內容,以免上當。
六、注意按揭貸款。一些開發商為了解決資金不足問題,在樓盤剛開始銷售的時候,假借自己公司員工的名義,向銀行辦理按揭貸款以套取資金,然後再將這些房屋出售給消費者,並且往往要求消費者一次性付款。這種房子在辦理產權證的時候,往往會有麻煩,甚至很長時間辦不下來。
七、注意房屋面積。消費者應當特別注意合同中對房屋面積的約定。房屋建築面積的准確值需要實際測量,而並非是使用面積與開發商單方確定的系數相乘的簡單演算法,這往往是很不準確的。
一些開發商利用消費者難以測量出實際建築面積的情況,往往單方面虛增系數值。對此,消費者要高度警惕,必要時,應請有法定資質的測量機構進行測量。
此外,當購房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應及時與開發商進行交涉,如果交涉不成可帶上相關證據到質量技術監督、工商、建委、房產局等行政部門申訴,也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投訴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Ⅱ 商品房和經濟適用房的具體區別
哈嘍,大家好,我是棉言麻語,每天都會有不同的精彩資訊分享給你。
今天我們來討論一下,商品房和經濟適用房有何區別?哪種更值得買?
下面我們來具體說一下。
不同點2、戶型
商品房的戶型面積則開發商會根據市場需要而定位,如普通住宅和公寓住宅的多居室、復式、躍層、錯層以及別墅等等,商品房的面積也從幾十到幾百平方米不等。
而經濟適用房的單元(套型)面積相對要比商品房的小些,它以「適用」為主。在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中規定,經濟適用房的戶型,應該主要以二、三居室為主。也就是開發商要以建設面積適中、功能比較齊全的住房為主,而不是追求超大面積的戶型。
Ⅲ 經濟適用房和商品房有啥區別
經濟適用房是國家負責建設給中低收入的人群,為了解決他們住房困難問題;商品房大多是由開發商進行拍地,再進行房地產的建設。那麼,經濟適用房和普通商品房到底有什麼區別呢?
1、購買條件和對象不同
經濟適用房享受政府優惠,其購買對象是特定的,只供給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因而要實行申請審批制度;商品房銷售完全市場化,商品房購買對象和條件不受限制。
2、土地性質不同
經濟適用房的土地由政府依法以行政劃撥方式供應,免交土地出讓金;普通商品房的土地嚴格按「招拍掛」的有關規定,通過市場競爭的方式供應,須交納土地出讓金。
3、價格政策不同
經濟適用房出售實行政府指導價,不得擅自提價出售;商品房出售價格完全由市場決定。
4、戶型面積不同
經濟適用房的單元(套型)面積相對要比商品房的小些,它以「適用」為主。在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中規定,經濟適用房的戶型,應該主要以二、三居室為主。也就是開發商要以建設面積適中、功能比較齊全的住房為主,而不是追求超大面積的戶型。而商品房的戶型面積則開發商會根據市場需要而定位,如普通住宅和公寓住宅的多居室、復式、躍層、錯層以及別墅等等,商品房的面積也從幾十到幾百平方米不等。
5、物業管理收費標准不同
商品房的物業管理收費,政府只核定成本構成,價格標准主要靠市場調節。對經濟適用房物業管理收費,政府要嚴格進行控制。這樣對中低收入者來說,經濟承受能力好一些,以避免出現「買得起房住不起房」的現象。
6、享有的權利不同
租售政策不同,經濟適用房只售不租,商品房不受限制。對商品房所有權佔有、使用、收益、處置的四個方面,政府沒有任何干預。買了商品房隨時都可以出售出租、繼承、贈予,只要按規定交了稅費就沒有任何限制。對經濟適用房政府有一定限制,對佔有、使用、處置權利,現在的政策沒有限制,主要是對收益權利做了一些限制。你的房子要出售,政府就要做一些調節。
7、建設單位不同
經濟適用住房一般是由政府直接組織建設,或者按照政府組織、企業市場運作的方式,實行項目法人招投標,選擇符合條件的開發商建設。普通商品房則必須由市場運作方式建設。
以上就是關於經濟適用房和普通商品房之間的區別的介紹,在進行二手房交易時,如果購買的是經濟適用房,則一定要了解其是否可以出售,有無限制條件。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6-15,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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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商品房與經濟適用房,在房產證上有什麼區別
商品房和經濟適用房的定義:
1、商品房是指開發商經過競拍等方式拿到土地,立項規劃,建設施工,上市銷售等一系列過程,大家從開發商手裡買到的成為一手房,買下後再轉手出售的二手房都屬於商品房的范疇。
2、經濟適用房是指根據國家經濟適用住宅建設計劃安排建造的住宅,是由國家統一下達計劃,用地採用行政劃撥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讓金,對後續建造過程中經批準的收費實行減半徵收,出售的價格採取政府指導價,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則進行定價,通常經濟適用房的利潤不高於10%,從而使得經濟適用房的售價遠遠低於周邊的商品房,從而保障申請到經濟適用房的居民有能力購買,經濟適用房具有的特性是:經濟,保障,實用,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其次,隨著國家緊急的發展,經濟適用房正在退出歷史的舞台,取而代之的是共有產權房,也叫做中低價商品房,一般我們居住的小區內都會單獨留出一棟或者是兩棟低價商品房,這也是開發商建造初期就和相關部門約定好的,這類房屋的價格要比經濟適用房高不少,但是會比小區內其它的商品房售價低,這仍然也是一種保障性福利住房,需要申請才能夠購買。
3、商品房只要持有房產證就可以正常的交易買賣,但是經濟適用房上市交易有著嚴格的規定,一是有著年限的要求,以前規定是購買滿5年才可以交易,二是由於經濟適用房當初採取的是土地劃撥的形式,所以這類房產想要上市交易的話就要先補繳土地出讓金,差價款以及相關的手續費用。
這就是關於經濟適用房和商品房的一些區別,總的來說,經濟適用房和商品房的不同之處就是,經濟適用房是政府負責建造的保障性住房,在政府規定的年限內不可以隨便交易轉讓。
Ⅳ 經濟適用房與商品房有啥本質區別
經濟適用房與商品房的本質區別:
1、土地供應方式不同
商品房按現行法律規定要實行土地出讓,交納土地出讓金。經濟適用住房不交土地出讓金,土地使用權國家劃撥。
2、兩種建設方式的優惠不同
商品房是一種市場化的運作方式,而經濟適用房土地使用權是通過劃撥方式取得的,國家在其開發過程中減免了若干稅費,所以同地段經濟適用房與商品房差異要在500—800元平方米之間。
3、經濟適用房與商品房的價格確定方式不同
經濟適用房是由政府確定指導價,7項成本加3%的利潤率就是經濟適用房的價格。商品房價格由市場調節,政府不加干預。
4、設計不同
因為具有經濟性與適用性的要求,所以經濟適用房的面積要適中,能保證功能齊全即可。而商品房的面積卻無明確要求。
5、設備標准要求不同
出於市場競爭的需要,許多商品房都在採用進口設備設施;而經濟適用房則要選用價格適中,質量較好的材料,不能追求高檔。
6、操作方式不同
經濟適用房政府參與較多,政府劃撥土地後,確定容積率、配套等基本指標後,實行招標。而商品房政府基本不予干預,由市場調節。
7、銷售對象不同
商品房是市場化的,任何人都可能購買;經濟適用房明確售給中低收入家庭。經濟適用房原則上只允許一個家庭購買一套。
8、兩種住房享有權力不同
商品房具有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等四種完全的所有權權力形式,隨時可出售、出租、繼承、贈送,交一定稅費即可;經濟適用房只有佔有、使用、處分三權,而收益權受一定限制。出售時要補交上土地出讓金。按北京市新近頒布的房改政策規定,收取標定地價的10%,但現在北京尚無標定地價,所以按銷售額的3%收取。
在土地收益上,4000元平方米以下的,收益全部歸己;4000—5000元平方米的,80%歸個人,20%歸國家或產權單位;5000元平方米以上的55分成。稅收上,也給予一定優惠,契稅減半,一年以上,營業稅免收。
9、物業管理方式收費標准也要有所區別。商品房政府核定成本構成,由市場進行調節;而經濟適用房政府嚴格規定,國家要求5角平方米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