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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適用房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

發布時間:2021-02-05 05:42:04

Ⅰ 企業宿舍按經濟適用房出售是否要繳納土地增值稅

視情況而定,一般是免增值稅的。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專暫行條例
第八條 有下列情屬形之一的,免徵土地增值稅:
(一)納稅人建造普通標准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
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項目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
文號:財稅[2010]42號
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轉讓舊房作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徵土地增值稅。

Ⅱ 買經濟適用房要交哪些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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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稅。個稅是房東決定的。如果房東在本地名下只有這一套房子,而且這套房子滿5年的。就是所謂滿五唯一。如果滿五唯一就沒有個稅,否則就要徵收個稅1%。個稅演算法:網簽價格*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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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出讓金。當地政*府給每個小區的土地出讓金金額也不一樣。例如無錫太湖花園,土地出讓金單價1788元/平。假如您買的是是100平的房子。土地出讓金金額:1788*100=17.8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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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土地出讓金契稅3%。上面算出來的土地出讓金總金額*3%。例如上面舉的例子太湖花園。1788*100*3%=5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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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契稅。只要買房必須徵收的。在本地是買首套房,低於90平的房屋,徵收1%稅點,大於等於90平,徵收1.5%稅點。在本地買二套房,低於90平的房屋,徵收1%稅點,大於等於90平,徵收2%稅點。在本地買三套房或者三套以上,不論面積,統一徵收3%稅點。契稅演算法:網簽價格*契稅點。

Ⅲ 經濟適用房的怎麼買賣 稅費怎麼算

2016經濟適用房買賣最新政策:
1、經濟適用房規定未滿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
2、政策規定滿5年後,補交土地出讓金把經適房轉為商品房後就可以合法銷售,補價後房子就成為一般的商品房,不是經適房,房產證不會再有「經濟適用房」字樣;
3、目前還未滿5年情況下,簽署的買賣合同是無效的,不受法律保護。
補價是用來繳納土地收益等價款的,由於購買時政府對房屋有補貼,所以相應的增值部分應按一定的比例返還給政府,用於後續的經濟適用房的建設。至於比例的大小,各市規定的百分比各不相同,而且有的是以差價為基數乘以百分比,有的是以目前的市價為基數乘以百分比。
關於「經適房」買賣和稅費,有兩個重點:
1、不是所有「經適房」都能買賣,有如下幾種情況。
「經適房」屬於「限制產權類」房屋,在使用、轉讓、出售時受到一定條件的限制。根據《北京市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有關問題的通知》相關規定,有如下2種情況:
1)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在住滿5年後,可按市場價格上市出售。
2)未住滿5年的家庭,可以以不高於經濟適用住房原購買單價出售給具有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資格的家庭。
所謂「滿5年」,是以「購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的時間或經適房「房產證」的發證時間為准。任意一個時間都可以。
2、除了像「商品房」一樣交個稅、契稅和營業稅,「經適房」還要交一筆「綜合地價款」,同樣有2種情況:
2008年4月11日之前購買的經適房,滿5年:網簽價*10%
2008年4月11日之後購買的經適房,滿5年:政府優先回購;若不回購,則需繳納:差額*70%。
其中,「差額」指,原購「經適房」時價格和出售時「同地段房屋狀況基本相似」的普通商品房之差。
3、另外,「經適房」2015年二手房交易稅費中繳納的3種稅與商品房略有不同,詳述如下:
1)個人所得稅
根據2006年國家稅務總局正式發布的《關於個人住房轉讓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第108號),自2006年8月1日起開始國內居民在進行個人二手房轉讓時,開始繳納個人所得稅。實施至今。
同樣是這個公式,個稅=差額*20%
但「差額」指,「轉讓收入」減去上次購買該房屋時實際支付的房價款及交納的契稅、上次購房時按規定交納的土地出讓金、本次交易過程中繳納的營業稅、上限為15%的裝修款和上次購房支付的房貸利息等。
而無論是哪種類型的房子,是否「滿五唯一」是交不交個稅的關鍵要素,即:
轉讓家庭名下不滿五年,或滿五年不唯一住宅的,按照「差額」20%徵收個人所得稅;
轉讓家庭名下滿五年且唯一住宅的,免徵個人所得稅。
2)營業稅
唯一的區別在於「是否非普通住宅」,有兩種情況:
普通住宅,免徵;
非普通住宅,差額*5.6%(遠郊區縣為5.5.%)
其中,「差額」為此次交易的「網簽價」與「原購買價」之差,以「原購房發票」為准。
3)契稅
「契稅」是根據房子的「網簽價」徵收,一般是1%-3%之間。影響「契稅」多少,有兩個要素:是不是「首套房」如果是「二套」,無論面積大小,直接收:網簽價*3%。面積多大?根據房子的面積,有以下收法:
1)90平米以下(含),契稅=網簽價*1%
2)90平米以上,契稅=網簽價*1.5%
注意,「經適房」跟「二類經適房」完全不是一個概念,在2015年二手房交易稅費計算時務必看清是哪類。首先要注意這個經適房能否買賣、區別於商品房的「綜合地價款」還有其他與商品房的區別。
附:依據3月24日營改增新政,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營改增)試點,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和深圳市適用規則:
1、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徵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網簽價*5%)
2、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以銷售收入減去購買住房價款後的差額按照5%的徵收率繳納增值稅;(網簽價-房屋原值)*5%
3、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增值稅。
來源:財政部、國家稅局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

Ⅳ 經濟適用房是否預繳土地增值稅

是的。

需要預繳土地增值稅的。

Ⅳ 經濟適用房具體能享受哪些稅收優惠政策

1、營業稅(現改為增值稅):目前沒有相關營業稅(增值稅)優惠政策。
2、契稅: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免交契稅;如果是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按綜合地價4%的稅率繳納契稅。
3、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納稅人建造普通標准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徵土地增值稅。普通標准住宅各省規定不一樣。經濟適用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優惠,限定套型面積和銷售價格,按照合理標准建設,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供應,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住房。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於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5]26號)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住房原則上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建築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格低於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
經濟適用住房一般不預征土地增值稅。如湖南省規定自2008年1月1日開始,批准建造銷售並且能夠單獨核算土地增值額的經濟適用房(含用於拆遷安置的住房)不實行預征土地增值稅。但是需要完備備案手續,例如根據《大連市地方稅務局關於明確土地增值稅若干問題的通知》(大地稅函〔2006〕76號)第一條第一款規定,從事房地產開發的納稅人開發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項目,應當向稅務機關報送《經濟適用住房土地增值稅預征確認備案表》、經濟適用住房的批准文件及經濟適用住房的明細資料(包括街號、樓號、樓層、房號、戶型、面積、價格或預計價格以及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
4、城鎮土地使用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24號)第一條規定,開發商在經濟適用住房、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套建造經濟適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可按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建築面積占總建築面積的比例免徵開發商應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列入省棚戶區改造項目的開發用地免徵土地使用稅。
5、印花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24號)第一條規定,開發商在經濟適用住房、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套建造經濟適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可按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建築面積占總建築面積的比例免徵開發商應繳納的印花稅。
6、企業所得稅:國家稅務總局《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國稅發[2009]31號)第八條規定,企業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的計稅毛利率由各省、自治、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按下列規定進行確定:屬於經濟適用房、限價房和危改房的,不得低於3%。

Ⅵ 經濟適用房土地增值稅是按現在還是過去

當然是現在

Ⅶ 經濟適用房免徵土地增值稅

如果你是房地產公司,建造普通住宅出售,不論是否經濟適用房,只要增值額未版超過扣除項目權金額20%的,免徵土地增值稅。如果你是其他單位,只有轉讓舊房作為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房源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徵土地增值稅。個人觀點,如有謬誤,望諒解。

Ⅷ 軍隊經濟適用房辦房產證要交什麼稅,土地增值稅要交嗎

一般是要交的,具體請向相關部門咨詢

Ⅸ 經濟適用房交易有什麼稅

  1. 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根據國家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安排建設的住宅。由國家統一下達計劃,用地一般實行行政劃撥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讓金,對各種經批準的收費實行減半徵收,出售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按保本微利的原則確定。

  2. 經濟適用房相對於商品房具有3 個顯著特徵:經濟性、保障性、實用性。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

  3. 一類經濟適用房是兩限房房本。必須滿五年以後才可以交易,交易需補交10%的綜合地下款。交易一次以後房本性質變更為商品房。

    二類經濟適用房指的是回遷房、單位集資建房等。房本未滿五年也可以交易,交易是需要補交土地出讓金合同價的3% 交易一次以後,房本性質變更為商品房。

Ⅹ 經濟適用房同時開發的商鋪的土地增值稅怎麼徵收

在交易過程中:
①契稅:買方繳納房價款的4%;建築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下的減半交專納,即交2%。城鎮職工屬按規定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的,免徵契稅。
②買賣手續費: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的,每套250元;12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500元。
③印花稅:買方房價款的0.5‰。
④公共維修基金:購房款的2%。
在申辦產權證過程中:
①登記費:每建築平方米0.3元。
②房屋所有權工本費:每證收費4元。
③印花稅:每件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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