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經濟適用房買賣要交多少土地出讓金如何計算
經濟適用房是由城市政府組織房地產開發企業或者集資建房單位建造,以微利價向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是國家保障住房的一項政策,不少符合條件的人都選擇了經濟適用房,但對於這些擁有經濟適用房的業主來說有個困惑,就是經濟適用房可以買賣嗎? 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有哪些?
經濟適用房可以買賣嗎?
答案是肯定的。目前,在售的已購經濟適用房一般分兩種情況處理:一種是已經住滿5年的,另一種則是尚未住滿5年的。這是以購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的時間或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所有權證的發證時間為準的。
一、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對於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現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後業主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按市場價格出售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的,需憑契稅完稅憑證、房屋所有權證、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到房屋所在地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辦理交易、產權過戶手續即可。例如:一套面積為95平方米,原購房價格為2650元/平方米的經濟適用房,若按現市場價3600元/平方米進行出售,則需按3600×95×10%計算,補交34200元的綜合地價款。
提醒:按市場價格出售經濟適用住房後不能再次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質的住房。
二、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對於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由於政策規定則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因此,確需出售此類經濟適用房的業主,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並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以原購房價出售已購經濟適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買賣合同、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條件可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
一、經濟適用房交易稅費
1、取得產權證或完稅憑證的時間不滿五年的,不得超過原購買價格轉讓。如果以買入的價格轉讓,則買方必須具備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資格。買賣雙方所需繳納的稅費如下:
【賣方交納】
(1)印花稅。按照成交價的 0.05% 繳納。
【買方交納】
(1)契稅:普通住宅按成交價的 1.5% 繳納。如果房屋的買入價為 300000 元,則契稅標准為 300000 元 X1.5% = 4500 元;非普通住宅按照成交價的 3% 繳納,按照上面的例子,契稅標准為 300000 元 X3% = 9000 元;
(2)印花稅。按照成交價的 0.05% 繳納。按照上面的舉例,印花稅為 500000 元 X0.05% = 250 元;
(3)核定超標部分,交納綜合地價款:超標部分 X10%
2、取得產權證或完稅憑證的時間超過五年的,可以按市場價出售。但出售的價格低於已購經濟適用再上市買賣指導價格的,按市建委公布的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再上市最新住房指導價格,收取綜合地價款,同時新購房人要具備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資格。其成交價格高於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再上市指導價格的,按成交價格的收取綜合地價款,但對買房人沒限制,不具備經濟適用住房資格的也可以購買。
【賣方交納】
(1)綜合地價款:成交價 X10% ,如果成交價低於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再上市買賣指導價則按指導價收取。
(2)印花稅。按照成交價的 0.05% 繳納。
【買方交納】
(1)契稅:普通住宅按成交價的 1.5% 繳納。如果房屋的買入價為 300000 元,則契稅標准為 300000 元 X1.5% = 4500 元;非普通住宅按照成交價的 3% 繳納,按照上面的例子,契稅標准為 300000 元 X3% = 9000 元;
(2)印花稅。按照成交價的 0.05% 繳納。按照上面的舉例,印花稅為 500000 元 X0.05% = 250 元;
二、二手經濟適用房如何購買?
1、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購買此類經濟適用房不需要符合購買經濟適用房的特殊條件,任何購買人群都能購買。 購買此類二手經濟適用房除正常繳納1.5%的契稅、5‰的印花稅外,不需要再繳納成交價3%的土地出讓金。
例如:購買一套面積為 95 平方米,原購房價格為 2650 元/平方米,現市場售價為 3600 元/ 平方米的已購經濟適用房,其總購房款為 3600×95=342000 元,除購房款外,購房人還需繳納 342000×1.5%=5130 元的契稅,以及 342000×0.0005=171 元的印花稅。
2、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購買此類已購經濟適用房的客戶,首先必須滿足普通經濟適用房的購買條件; 其次購房人還需辦理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資格審核手續。若所購置的已購經濟適用房超過核定最高購房總價標准以外部分,則需補交10%的綜合地價款並所購房屋仍按經濟適用住房產權管理。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08-20,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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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經濟適用房現在要交多少土地出讓金怎麼計算
具體補交金額如復下:制
1、主房保障面積以內需補交金額=(同地段出讓土地普通商品住房市場評估確認單價-原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單價)×經濟適用住房已享受面積×50%;
2、主房保障面積以外需補交的土地出讓金按補辦出讓時點的出讓和劃撥兩種用地性質市場評估價的差價全額補交;
3、附房、閣樓需補交金額=(同地段出讓土地普通商品住房的附房、閣樓市場評估確認單價-原購買附房、閣樓時的單價)×附房、閣樓面積。
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差價款由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負責收取並繳交市財政局設定的專用帳戶。
C. 哪些情況經濟適用房補交土地出讓金
土地出讓抄金徵收標准共分為以下三種,具體如下:
一、房改房
1、土地性質為出讓則不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
2、房屋的土地性質為劃撥,需繳納土地出讓金標准為:房屋評估價的1%。
二、經濟適用房
1、房產證年限在五年以內,無法上市買賣。
2、房產證年限超過五年,按照房屋評估價的5%繳納土地出讓金。
三、商品房
1、商品房土地性質是出讓的,不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
2、土地性質是劃撥的需要繳納土地評估價的40%(劃撥轉出讓的商品房還需繳納土地評估價3%的土地契稅,以及120元的新土地證費)。
D. 急!急!急!經濟適用房要交多少土地出讓金
E. 經濟適用房買賣土地出讓金要交多少
居民個人在取得經來濟源適用住房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滿5年後,可以按市場價出售;出售時,應當在市人民**規定的收費窗口按照出售時該房屋市場評估價與購買時該房屋總價差額的一定比例交納收益,憑繳款證明,房產部門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國土部門辦理土地出讓手續並予以土地變更登記。轉讓後的房屋所有權證取消原有加註內容「經濟適用住房」,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所記載的土地性質由「劃拔土地」變更為「出讓土地」。
F. 經濟適用房如何交納土地出讓金
國土房管局出台補充規定,經濟適用房上市要補交3%土地出讓金。
某些特定已購公房上市出售要按當年房改成本價6%扣除價款。辦理已購公有住房交易過戶手續,出售人無法提交與原產權單位簽訂的公有住房買賣合同的;
可將房改售房的檔案材料或原產權單位出具的證明作為依據辦理。上市出售房改標准價的已購公有住房,原產權單位的優先購買權是指在同等出售價格下的優先購買權。
可將房改售房的檔案材料或原產權單位出具的證明作為依據辦理。上市出售房改標准價的已購公有住房,原產權單位的優先購買權是指在同等出售價格下的優先購買權。
已購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後,購房人應與該房屋的供暖、物業管理部門簽訂新的協議,供暖、物業管理等費用由購房人自行解決,原產權或售房單位不再承擔該房屋的上述費用。
購房人仍是原產權或售房單位職工的按有關規定辦理。但上述職工原產權單位在機構改革中已脫離原隸屬關系並能出具證明的,可以上市出售已購的公有住房。
按房改成本價購買的公有住房,並按房改成本價的1%補交土地出讓金變為商品房產權後,可以將房屋贈與他人,但要按房屋轉讓的規定辦理。
G. 經濟適用房過戶時可否要交納土地出讓金
ask1634918594 丨Lv 1
經濟適用房分兩種,一般就是集資建房或者是回遷房,也就是常說的二類經濟適用房,交易的時候買方出3%的土地出讓金.
另外一種就是經濟適用房立項的房子,批地的時候就是按照經濟適用房審批的,這種房屋必須滿5年才能交易,交易的時候要繳納10%的綜合地價款。
如果房本上面加蓋了方形章,寫著按經濟適用房管理,那就是3%的土地出讓金商品房是不用交土地出讓金的,回遷房裡面可能會有一部分商品房,是因為原房主被拆遷的房子是私房,所以回遷後也不是按照回遷房給的,而是按照商品房處理的,所以商品房是不用交這個3%的,不過這種幾率很小。
H. 購買經濟適用房,為何還要繳納土地出讓金
商品房土地性質為出抄讓,即KFS已經向政府繳納了土地出納金;而房改房和經濟適用房,因其福利色彩濃,其土地性質為劃撥。 何為土地劃撥?劃撥土地是指經合法批准後將國有土地劃撥給單位和個人使用,劃撥土地的基本特徵是土地劃撥給新的單位和個人使用後,土地使用權仍歸國家,新用地單位和個人只有土地使用權, 沒有土地所有權。 因此,理論上說,經濟適用房和房改房再次出售時,買賣雙方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才能改變房屋土地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