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經濟適用房可以過戶和買賣嗎
根據目前相關法律規定,在售的已購經濟適用可以房買賣和過戶,但通常分為兩種情況:
居住時間達到5年及以上的經濟適用房
居住時間達到5年及以上的經濟使用房,業主在出售時刻按照當前市場價格出售,但業主需要在房屋出售後,依照房屋出售成交額的10%繳納綜合地價款。例如:假設一套面積為100平方米的經濟使用房,原始購房價格為3000元每平方米,若按照目前市場價4000元每平方米價格出售,則需繳納4000乘100乘10%的綜合地價款。辦理過戶買賣手續時,業主憑契稅完稅證明、房產證、住房轉讓合同等相關證件到房屋所在地的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辦理手續即可。
提示:當業主以市場價格出售經濟適用住房後,不能再次獲得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質住房的資格。
居住時間尚未達到5年的經濟適用房
相關法律政策規定居住時間尚未達到5年的經濟使用房,不允許以市場價格出售。若,確實需要出售經濟使用房,業主必須以低於或等於購買時的房屋單價出售,並且只能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或出售給符合經濟使用房購買條件的家庭。例如:一套面積為100平方米的經濟使用房,原始購房價格為3000元每平方米,在居住時間未達到五年時,只能以3000元或低於3000元每平方米的價格出售,購買房屋的一方需要符合經濟使用房的購買條件。此外,出售經濟使用房的業主家庭再次購買經濟使用房時,需要符合經濟使用房購買條件。
提示:綜合兩種情況的出售人都需要在房屋出售後憑契稅完稅憑證、房屋所有權證、原住房買賣合同、住房轉讓合同、戶口及身份證、結婚證等相關證件到其經濟適用房所在區域房管局辦理相關手續。
綜合以上兩種情況的出售人在出售房屋時,都需憑契稅完稅憑證、房屋所有權證、原住房買賣合同、住房轉讓合同、戶口及身份證、結婚證等相關證件到其經濟適用房所在區域房管局辦理相關手續。
拓展:
1.經濟適用房如何辦理過戶手續?
辦理房屋產權過戶的手續和費用:(1)5年內的房屋過戶,在辦理時需要由賣方繳納個人所得稅,5年以前的則不要;(2)第一次辦理過戶時需要向財政部門繳納1.75%的稅;(3)向房管局繳納6元每平方米的的手續費;(4)房屋評估事務所收取房屋評估價的千分之五;(5)公證費最高三百。
2.如何選購經濟適用房?
(1)結合自身工作單位、居住習慣、生活愛好方式、交通、家庭親友,房屋所在小區基礎設施等綜合因素,再決定購買哪一個地區的經濟使用房。
(2)根據自身生活居住需求,對目標區域的經濟適用房的戶型結構、樓層、面積大小、採光等做詳細的了解
(3)對目標經濟適用房的產權關系要做詳細的了解,以防房屋沒有房產證,或屬於共有房。
❷ 經濟適用房可以買賣嗎
1、經濟適用房可以買賣。
2、經濟適用住房房產登記滿年需上市交易,經住房保障部門審查。
3、對已列入3年城市舊房改造、基礎設施、公益設施建設計劃范圍的住房,經市政府批准,按當期市場價格扣除相關費用後回購。
4、政府不回購的住房,產權人補繳土地出讓金和收益所得後可上市交易。
(2)嘉興經濟適用房買賣擴展閱讀:
經濟適用房在別的國家和地區一般被稱為公共房屋,中國香港稱為居者有其屋,中國澳門稱為經濟房屋,中國台灣稱為國民住宅,新加坡稱為組屋。
1994年由建設部、國務院房改領導小組、財政部聯合發布的《城鎮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辦法》指出,經濟適用住房是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戶為供應對象,並按國家、住宅建設標准建設的普通住宅。經濟適用房的價格按建設成本確定,建設成本包括征地拆遷費、勘察設計及前期工程費、建安費、小區內基礎設施配套建設費、貸款利息、稅金、物業的管理費。
2007年11月1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中國人民銀行共同發布了《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對經濟適用房的優惠政策、開發建設、價格確定、交易管理、集資和合作建房、監督管理等作出了規定。
❸ 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
經濟適用房買賣最新政策:
1、經濟適用房規定未滿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
2、政策規定滿5年後,補交土地出讓金把經適房轉為商品房後就可以合法銷售;
3、目前還未滿5年情況下,簽署的買賣合同是無效的,不受法律保護。
4、如何出售已購買的經濟適應房
經適房政策二手經濟適用房一般分兩種情況處理:一種是已經住滿5年,另一種是尚未住滿年的。「住滿5年」是以購房家庭取得的契稅完稅憑證的時間或者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所有權證的發證時間為準的。可由業主提供兩個證件中的任一個來確定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的居住時間。
1、 出售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二手經濟適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場價格出售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淡也只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
補交的綜合地價款的計算方式:例如有一套經濟適用房,面積80平方米,原購價4000元/平米,按市場價4600元/平米出售,補交的綜合地價款為4600×80×10%=36800元。
按市場價出售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 後不能再次購買經濟適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質的住房。
2、 出售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政策規定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以原購價出售已購經濟適用房的,出售方需提供原住房買賣合同、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
此類二手經濟適用房的購買者必須符合經濟適用房的購買條件方可購買。
出售方以原價出售給有購買資格的人後,仍符合經濟適用房購房條件的,還可以再次購買他處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 。
(3)嘉興經濟適用房買賣擴展閱讀:
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根據國家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安排建設的住宅。
由國家統一下達計劃,用地一般實行行政劃撥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讓金,對各種經批準的收費實行減半徵收,出售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按保本微利的原則確定。
經濟適用房相對於商品房具有3 個顯著特徵:經濟性、保障性、實用性。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
❹ 經濟適用房可以買賣嗎
經濟適用房可以買賣,但是前提是要住夠五年,具體規定如下: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准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後,取得完全產權。
(4)嘉興經濟適用房買賣擴展閱讀
經濟適用房背景編輯:經濟適用房在別的國家和地區一般被稱為公共房屋,中國香港稱為居者有其屋,中國澳門稱為經濟房屋,中國台灣稱為國民住宅,新加坡稱為組屋。
1994年由建設部、國務院房改領導小組、財政部聯合發布的《城鎮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辦法》指出,經濟適用住房是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戶為供應對象,並按國家、住宅建設標准建設的普通住宅。
經濟適用房的價格按建設成本確定,建設成本包括征地拆遷費、勘察設計及前期工程費、建安費、小區內基礎設施配套建設費、貸款利息、稅金、物業的管理費。
2007年11月1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中國人民銀行共同發布了《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對經濟適用房的優惠政策、開發建設、價格確定、交易管理、集資和合作建房、監督管理等作出了規定。
❺ 嘉興公積金提取要那些證件
一、嘉興公積金購買一手房提取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2、住房公積金回龍卡(繳存憑答證)
3、經單位審核、蓋章的《嘉興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
4、商品房(經濟適用房)買賣合同(原件和復印件1份)
5、購房發票或預付款30%(在90 平米以下為20%)的發票(原件和復印件1份)
6、如購房發票原件已用於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則需提供房屋契證與契稅發票(原件和復印件1份)
7、如購買本市以外異地商品房的,還須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契證與契稅發票(原件和復印件1份)
8、申請人為配偶的,提供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申請人為直系親屬的,提供直系親屬關系證明及未婚證明(原件和復印件1份)
二、嘉興公積金住房類提取條件
1、購買商品房、二手房
2、購買經濟適用房、拆遷安置房、房改房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4、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5、租賃私有住房、直管公房、公租房、廉租房、人才公寓、農民工公寓、單位自管房或單位集體宿舍
6、支付自住住房物業管理費的
7、提取一次性住房補貼的和工齡住房補貼的
❻ 經濟適用房可以買賣嗎
目前,在售的已購經濟適用房一般分兩種情況處理:一種是已經住滿5年的,另一種則是尚未住滿5年的(這是以購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的時間或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所有權證的發證時間為準的)。
1.出售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二手經濟適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場價格出售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但也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
補交的綜合地價款的計算方式:例如有一套經濟適用房,面積80平方米,原購價4000元/平米,按市場價4600元/平米出售,補交的綜合地價款為4600×80×10%=36800元。
按市場價出售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後不能再次購買經濟適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質的住房。
2.出售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政策規定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以原購價出售已購經濟適用房的,出售方需提供原住房買賣合同、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
此類二手經濟適用房的購買者必須符合經濟適用房的購買條件方可購買。若出售家庭符合條件可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