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上海申請經濟適用房的條件
申請條件: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長劉海生表示,目前,對經濟適回用房准入答條件的初步標准,需要同時具有以下條件,主要包括戶籍、居住面積、人均收入、可支配收入等標准。
居住面積符合
人均月收入不超過2900,人均年收入不超過38400,個人可支配收入不超過9萬
以上條件符合應該能申請
② 上海 申請經濟適用房的條件
經適房申請
首先家庭成員須持本市7年以上的常住城鎮戶口,且在申請回所在的區居住5年以上;答
其次,申請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5平方米以下;
申請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2300元以下,人均財產7萬元以下;
此外,申請者五年內未發生房產交易行為。
對於符合以上條件,30歲以上的單身居民也可提出申請。
政府有相關的政策:
根據建設部等四部門近日下發的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實行申請、審批和公示制度。
辦法規定,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申請人應當持家庭戶口本、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收入證明和住房證明以及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向市、縣人民政府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市、縣人民政府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核查。符合條件的,應當公示。公示後有投訴的,由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調查、核實;對無投訴或經調查、核實投訴不實的,在經濟適用住房申請表上簽署核查意見,並註明可以購買的優惠面積或房價總額標准。符合條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文件選購一套與核准面積相對應的經濟適用住房。
③ 上海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如何辦理
上海市2012年共有產權保障房(經濟適用住房)准入標准和供應標准
根據《上海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試行辦法》(滬府發〔2009〕29號)的規定,制訂本市2012年共有產權保障房(經濟適用住房)准入標准和供應標准如下:
一、准入標准
同時符合下列標準的本市城鎮居民家庭,可以申請購買共有產權保障房(經濟適用住房):
(一)家庭成員在本市實際居住,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連續滿3年,且在提出申請所在地的城鎮常住戶口連續滿2年。
(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三)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6萬元(含6萬元)、人均財產低於15萬元(含15萬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財產標准按前述標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7.2萬元(含7.2萬元)、人均財產低於18萬元(含18萬元)。
(四)家庭成員在提出申請前5年內未發生過住房出售行為和贈與行為,但家庭成員之間住房贈與行為除外。
同時符合上述標准,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單身人士(包括未婚、喪偶、或者離婚滿3年的人士),男性年滿30周歲、女性年滿28周歲,可以單獨申請購買共有產權保障房(經濟適用住房)。
二、供應標准
對申請購買共有產權保障房(經濟適用住房)的,按照下列標准供應:
(一)單身人士或者2人家庭,購買一套一居室。
(二)3人家庭或者原有住房建築面積低於規定限額(即人均15平方米建築面積限額×申請家庭人員數-申請家庭原有住房建築面積)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上的2人家庭,購買一套二居室。
(三)4人及以上家庭,購買一套三居室。
(四)家庭人員較多、家庭人員代際結構較復雜,或者經區(縣)住房保障機構同意,申請家庭將原有住房交政府指定機構收購的,區(縣)政府可以酌情放寬住房供應標准,相關標准報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備案。
申請家庭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和房源供應數量,選擇申請購買較小的房型。
三、實施日期
上述准入標准和供應標准,自2012年3月1日起實施。
帶好身份證,產權證,戶口簿到戶籍地所在地街道(鎮)社區事務服務中心有專門窗口專業人員接待咨詢~~
還有關注小區張貼公告(街道會發公告的)
④ 關於上海申請經濟適用房的條件
想要申請經適房,首先家庭成員須持本市7年以上的常住城鎮戶口,且在申請所在回的區居住5年以上;其答次,申請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5平方米以下;申請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2300元以下,人均財產7萬元以下;此外,申請者五年內未發生房產交易行為。
對於符合以上條件,30歲以上的單身居民也可提出申請。
政府有相關的政策:
根據建設部等四部門近日下發的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實行申請、審批和公示制度。
辦法規定,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申請人應當持家庭戶口本、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收入證明和住房證明以及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向市、縣人民政府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市、縣人民政府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核查。符合條件的,應當公示。公示後有投訴的,由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調查、核實;對無投訴或經調查、核實投訴不實的,在經濟適用住房申請表上簽署核查意見,並註明可以購買的優惠面積或房價總額標准。符合條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文件選購一套與核准面積相對應的經濟適用住房。
⑤ 上海市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上海市2011年經濟適用住房准入標准如下:
一、准入標准 同時符合下列標準的本市版城鎮居民家庭,可以申請購買權經濟適用住房:
(一)申請家庭成員在本市實際居住,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連續滿7年,且在提出申請所在地的區(縣)城鎮常住戶口連續滿5年。
(二)申請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三)3人及以上申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39600元(含39600元)、人均財產低於120000元(含120000元);2人及以下申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財產標准按前述標准上浮1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43560元(含43560元)、人均財產低於132000元(含132000元)。
(四)申請家庭成員在提出申請前5年內未發生過住房出售行為和贈與行為,但申請家庭成員之間住房贈與行為除外。
同時符合上述標准,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年滿30周歲的單身人士(包括未婚、喪偶、或者離婚滿3年的人士),可以單獨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⑥ 上海經濟適用房的申請條件
上海經濟適用房的申請條件:一、經濟適用房申請對象(一)一起契合下列規范的本市鄉鎮居民家庭,可以申請購買共有產權保證住宅:家庭成員在本市實踐寓居,具有本市鄉鎮常住戶口接連滿3年,且在提出申請所在地的鄉鎮常住戶口接連滿2年。(二)家庭人均住宅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三)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6萬元(含6萬元)、人均產業低於15萬元(含15萬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產業規范按前述規范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7.2萬元(含7.2萬元)、人均產業低於18萬元(含18萬元)。(四)家庭成員在提出申請前5年內未發生過住宅出售行為和贈與行為,但家庭成員之間住宅贈與行為在外。二、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家庭申請共有產權保證房的,全體成員為一起申請人。一起申請人應當一起生活,並具有法定奉養、撫育或許撫育聯系,首要包括具有下列聯系的人員:(一)愛人(成婚需滿1年);(二)爸爸媽媽、子女與祖爸爸媽媽、外祖爸爸媽媽,祖爸爸媽媽、外祖爸爸媽媽與爸爸媽媽雙亡的孫子女、外孫子女;(三)兄、姐與爸爸媽媽雙亡的未成年弟、妹。下列人員的申請,應當依照以下規則(一)愛人應當一起申請;(二)年滿70歲的白叟(孤老在外)應當與本條第一款規則的對其承當法定奉養責任的家庭成員一起申請;(三)未成年子女以及不得獨自申請共有產權保證房的成年獨身子女應當與其爸爸媽媽一起申請,爸爸媽媽雙亡的應當與本條第一款規則的具有法定奉養、撫育或許撫育聯系的家庭成員一起申請;(四)爸爸媽媽離婚後,與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逝世、另一方不願與子女一起申請的,未成年子女以及不得獨自申請共有產權保證房的成年獨身子女應當與本條第一款規則的具有法定奉養、撫育或許撫育聯系的家庭成員一起申請;一起申請人應當書面推舉一名具有徹底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員作為申請人代表,申請人代表辦理申請、選房等事項的行為,視同一起申請人的行為。
⑦ 上海申請經濟適用房和條件
准入標准
● 具有上海市城鎮常住戶口連續滿7年,且現戶口在提出申請的所在區連續滿5年
● 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小於或等於15平方米
● 申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超過2.76萬元,家庭人均財產不超過7萬元
● 在提出申請前5年內未發生過住房出售行為和贈與行為(申請家庭成員之間住房贈與行為除外)
12月10日,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發布《試點區城鎮居民家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相關政策問答》(以下簡稱《政策問答》),上海市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核、輪候供應試點工作本月起在徐匯、閔行兩區正式啟動。
對此,業內資深分析師薛建雄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政府加大對保障性住房的供應和投入,會對目前房地產行業過盛的「買氣」有一定抑製作用,預期會有更多的購房者因為房價過高而保持觀望,從而給近期過熱的樓市降溫。
房源「適用」
12月9日,由上海城建集團承建的外環線內規模最大的保障性住房基地之一——徐匯華涇基地全面結構封頂。該基地將於2010年春節前基本完成二結構砌牆施工,並於明年11月30日前正式交房。
一天之後,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在《政策問答》中披露了徐匯、閔行兩區試點上海經濟適用房的具體房源。
根據《政策問答》透露,閔行區的房源安排在該區籌建的顓橋鎮鶴翔路「翔泰苑」小區;徐匯區的房源安排在上海市統籌建設的兩個小區內:松江泗涇基地新家園路的「新凱家園」小區和閔行浦江基地召樓路的「博雅苑」小區。
記者了解到,上述小區都臨近軌道交通站點或公交線路站點,其中「翔泰苑」靠近軌交5號線北橋站;「新凱家園」位於軌交9號線佘山站附近;「博雅苑」則鄰近軌交8號線聯航路站。同時在小區附近有公交站線與軌道交通接駁或直達市區。
目前,上述3個小區都基本達到現房交付階段,住宅的建築質量和小區環境可以與附近商品住房媲美。周邊的商業、衛生、教育等生活配套設施均已規劃並將陸續建成。
「所謂經濟適用房是由城市政府組織房地產開發企業或者集資建房單位建造,以微利價向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上海財經大學教授、上海市房產經濟學會副會長印堃華昨晚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它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同時具有經濟性和適用性的特點。」
經濟適用房的適用性體現在住房設計、單套面積設定及其建築標准上強調住房的實用效果。記者了解到,此次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可以購買的房型按照卧室的數量,分為一居室、二居室和三居室;建築面積分別為45、65和85平方米左右,其中高層住宅的各種戶型,建築面積均略大於多層住宅。
房價「經濟」
「經濟性是指住宅價格相對於市場價格而言,是適中的、能夠適應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薛建雄進一步指出,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價格,由住房保障機構擬訂定價方案,經物價管理部門會同房管部門審核後,報市政府或區政府批准。
根據《政策問答》透露,本次試點供應房源的銷售基準價格為:閔行「翔泰苑」經濟適用住房均為多層,銷售基準價格5200元/平方米;松江泗涇「新凱家園」經濟適用住房有多層也有高層,多層的銷售基準價格為4800元/平方米,高層為5100元/平方米;浦江基地「博雅苑」經濟適用住房均為高層,銷售價格為5000元/平方米。
數據顯示,剔除別墅項目後,今年1-11月,泗涇板塊的商品住宅均價為8240元/平方米,浦江鎮是12568元/平方米。
也就是說,經濟適用房的價格,泗涇板塊為普通商品房的58%,而在浦江基地,這一價格僅僅為普通商品房的40%。而「翔泰苑」應該屬於瑞橋板塊,目前市場均價是12494元,經濟適用房的價格同樣為這一數字的40%。
單套住房銷售價格在銷售基準價格基礎上,上下浮動幅度均不超過10%。銷售基準價格自公布之日起,有效期為一年。
另據《上海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試行辦法》規定,經濟適用房的購房家庭擁有有限產權。
成效「待定」
「就個人而言,我並不贊成城市政府大力推廣經濟適用房。」印堃華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提出,經濟適用房的推出不能根本上解決城鎮居民的居住問題,「窮人還是買不起房,社會保障應該解決的是居民的居住權而非財產權」。
薛建雄也認為,以目前確認的經濟適用房定價,確實已經低於市場上商品房的價格,可以緩解中低收入者買房壓力,讓他們實現居者有其屋的夢想。「不過,這個價格對於家庭人均收入2300元以下的家庭來說,購房壓力還是比較大」。
按照《政策問答》的規定,記者簡單算了一筆賬,申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超過27600元,且申請家庭人均財產不超過7萬元。以一家三口為例,如果購買一套二居室65平方米左右的房子,至少需要31.2萬元,但申請家庭總財產不超過21萬元。
因此,在印堃華看來,政府在解決城鎮居民購買住房問題上「思路要轉變一下」,提供更多的經濟租賃房、廉租房、「二限房」(即:限房價、限地價),此外,在舊區改造的時候投入更多動遷配套房,從根本上解決「買房難」的問題.
⑧ 上海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成員,需要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戶籍有年限:必須是上海市城鎮常住戶口,而且連續滿7年,同時在申請區(縣)城鎮戶口連續滿5年。(2)居住有困難: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不超過15平方米。(3)收入有規定: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超過34800元,如果申請家庭只有1人或2人,則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放寬到38280元。(4)財產設限額:家庭人均財產不超過9萬元,如果申請家庭只有1人或2人,則人均財產放寬到9.9萬元。(5)近期沒賣房:申請家庭中的任何一個成員,5年內沒有出售過住房,也沒有把住房贈送給申請家庭成員以外的人。
此外,未婚、喪偶、或者離婚的單身人士,也可以單獨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但除了必須滿足以上5個條件外,還要同時滿足以下3個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2)年滿30周歲。(3)離婚的需滿3年才能申請。
經濟適用住房的准入條件可以由市政府根據實際情況作出調整,並向社會公布。
符合準入標準的家庭如需申購經濟適用住房,必需具備相應的購房能力。申請家庭需自行向上海市公積金中心和商業銀行申請辦理購房貸款,能夠獲得貸款之外的剩餘部分需由申請家庭自行籌款作為首付購房款,首付購房款比例最低不能低於房屋總價款的20%。
以下家庭成員必須一同申請經濟適用住房:
(1)夫妻應當一起申請,而且必須結婚滿一年。(2)年滿70周歲的老人(不包含孤老),應當和具有法定贍養義務的家人一起申請。(3)18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30周歲以下的成年單身人士應當和父母一起申請,如果父母都已經去世,應當和具有法定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系的家人一起申請。(4)夫妻離婚後,如果和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去世,而另一方不願意和子女一起申請,18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30周歲以下的成年單身人士應當和具有法定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系的家人一起申請。
⑨ 上海什麼條件可以申請經濟適用房
申請條件如下:(1)家庭成員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區常住城鎮居民戶版口5年以上;(2)已婚的權(含離異或喪偶帶未成年子女)且擁有監護權或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上的單身無房戶;(3)申請家庭房產建築面積小於48平方米;(4)申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市統計局每年向社會公布的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