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申請經濟適用房需要什麼條件
申請經濟適用房需准備以下條件:
1、 按要求填寫完整的《西安市保障性住房購買資格申請審核表》(一式三份);
2、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
3、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戶口簿或戶籍卡復印件(驗原件),持戶籍卡的申請人或家庭成員應提供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
4、 未成年人的出生證明或獨生子女證復印件(驗原件);
5、 婚姻狀況證明:已婚的,提供結婚證復印件(驗原件)。離異帶子女的,提供離婚證復印件(驗原件)、法院民事調解書、判決書復印件(驗原件)或離婚協議檔案及未再婚證明。喪偶帶子女的,提供喪偶的死亡證明復印件(驗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證明。未婚、離異未帶子女或喪偶未帶子女的視為單身,提供未婚證明;
6、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收入證明(工作單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由工作單位出具證明,無工作單位及工作單位無獨立法人資格的由戶籍所在社區出具證明);
7、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住房證明(現住房證明:工作單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由工作單位出具證明,無工作單位及工作單位無獨立法人資格的由戶籍所在社區出具證明。身份證及戶口本地址證明:需由戶籍所在社區出具證明);
8、 特殊情況需另外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⑵ 申請經濟適用房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申購經濟適用住房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家庭成員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區常住城鎮居民戶口(不包括學生戶口)5年以上(含符合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
(2)已婚[含離異(或喪偶)帶未成年子女且擁有監護權]或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上的單身無房戶;
(3)申請家庭房產建築面積小於48平方米(含);
(4)申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市統計局每年向社會公布的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經濟適用房申請資料:
1、 按要求填寫完整的《市保障性住房購買資格申請審核表》(一式三份);
2、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
3、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戶口簿或戶籍卡復印件(驗原件),持戶籍卡的申請人或家庭成員應提供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
4、 未成年人的出生證明或獨生子女證復印件(驗原件);
5、 婚姻狀況證明:已婚的,提供結婚證復印件(驗原件)。離異帶子女的,提供離婚證復印件(驗原件)、法院民事調解書、判決書復印件(驗原件)或離婚協議檔案及未再婚證明。喪偶帶子女的,提供喪偶的死亡證明復印件(驗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證明。未婚、離異未帶子女或喪偶未帶子女的視為單身,提供未婚證明;
6、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收入證明(工作單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由工作單位出具證明,無工作單位及工作單位無獨立法人資格的由戶籍所在社區出具證明);
7、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住房證明(現住房證明:工作單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由工作單位出具證明,無工作單位及工作單位無獨立法人資格的由戶籍所在社區出具證明。身份證及戶口本地址證明:需由戶籍所在社區出具證明);
8、 特殊情況需另外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⑶ 經濟適用房怎樣申請需要什麼條件
申請購來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應自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具有本市城鎮戶口並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資產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標准(見附錄);
(三)無自有住房,或者現住房人均居住面積低於10平方米;
(四)未享受過以下購房優惠政策:
1. 按房改成本價或標准價購買公有住房;
2. 購買解困房、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
3. 參加本單位內部集資建房;
4. 落實僑房政策專用房;
5. 其他購房優惠政策。
(五)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申請之日前5年內沒有購買或出售過房產。
⑷ 經濟適用房怎麼買,需要什麼條件才具備申請條件
《抄經濟適用住房管襲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家庭可以申請購買或承租一套經濟適用住房:
(一)有當地城鎮戶口(含符合當地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或市、縣人民政府確定的供應對象;
(二)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標準的住房困難家庭;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收入線標准;
(四)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具體申請條件,由地方制定細則,下面以杭州為例詳解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其它地方具體申請條件根據當地相關政策確定。
⑸ 申請經濟適用房都需要什麼條件
1、你家可以申請北來京市經源適房,只要有一人有北京市城鎮戶口就可以;
2、北京市規定,3人家庭申請經適房的,要求申請人取得北京市城鎮戶口滿3年,家庭年收入4.53萬及以下,資產36萬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積10平及以下。
3、你的資料按申請核定表要求填寫,你愛人作為申請人,你與孩子做為申請家庭成員。
⑹ 申請經濟適用房需要什麼條件和程序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住房保障促進房地產業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浙政發〔2010〕1號)、《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實施意見》(杭政函〔2011〕22號)和《杭州市區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杭政〔2007〕9號)的相關規定,現將杭州市區經濟適用住房2012年受理工作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受理對象 申購經濟適用住房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家庭成員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區常住城鎮居民戶口(不包括學生戶口)5年以上(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2)已婚[含離異(或喪偶)帶未成年子女且擁有監護權]或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上的單身無房戶; (3)申請家庭房產建築面積小於48平方米(含);(4)申請家庭2011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27252元(該標准為市統計局公布的2011年度市區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除符合上述條件外,申請人應具有本市市區常住城鎮居民戶口(不包括學生戶口)5年以上。 二、公示登記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12月31日止,屬於受理對象的家庭可在日常工作時間內攜帶身份證、戶口簿及婚姻證明向戶籍所在區建設(房管)局領取申請表格。由申請人或其配偶攜帶填寫完整的《杭州市區經濟適用住房申請表》及所需申請材料,到戶籍所在區建設(房管)局申請公示登記。 三、公示日期 每月10日至14日為公示期,區建設(房管)局將上月登記的《杭州市區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家庭准入情況公示表》經街道辦事處(或設有勞動人事部門的單位)蓋章後,於該公示期內在社區(或設有勞動人事部門的單位)張貼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公示結束後,街道辦事處(或設有勞動人事部門的單位)將公示材料送區建設(房管)局,並對公示結果進行確認。 四、受理順序確定 每季度初,市房改辦組織對上季度登記的基本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公開搖號產生受理順序號,並依據受理順序確定《准購證》順序和選房順序。搖號過程將由公證處現場公證,邀請社會公眾代表到場監督,並通過電視播放。《搖號結果公告》將在《杭州日報》、杭州市房產信息網等有關媒體上發布。 五、受理登記日期 《搖號結果公告》范圍內的申請家庭,攜帶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及家庭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件,在《搖號結果公告》規定的時間內,到所在區建設(房管)局進行受理登記。經校驗原件後,領取相應的《杭州市區經濟適用住房受理單》。 申請家庭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受理登記均有效,受理登記的時間先後不影響受理順序,請申請家庭有序參加,防止擁擠排隊現象的發生,保證受理工作的順利進行。 六、公開選房 市房改辦根據市建委撥付房源的時間,與市建委在《杭州日報》、杭州市房產信息網等有關媒體上聯合發布《選房公告》。每期選房家庭數量按照房源數量與選房家庭數量1:1的比例確定,選房家庭范圍根據受理順序號先後劃定。列入選房范圍的申請家庭在《選房公告》規定時間內持《杭州市區經濟適用住房受理單》到選房現場換取《准購證》,參加選房。若當年輪候選房的家庭數量超過年度銷售計劃數量,則按照申請家庭受理順序號先後順延至下年度選房。 七、房源區別供應 根據《杭州市區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規定,4人以下申請家庭的保障面積標准為建築面積60平方米,4人(含)以上申請家庭的保障面積標准為建築面積80平方米。因此,將對4人(含)以上申請家庭實行單列選房,供應建築面積80平方米左右的房源。4人(含)以上申請家庭向區建設(房管)局申請公示登記時應簽署選房意向具結書,明確是否參加建築面積80平方米左右房源的區別供應選房。 八、特別提醒 2012年我市將繼續開展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受理工作。有申請意向的家庭可按照屆時公布的准入條件和申請程序參加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已參加今年經濟適用住房申請的家庭不得再參加今年公共租賃住房的申請。 九、各區建設(房管)局受理地點及咨詢電話 上城區:郭東園巷8號中閩大廈北門4樓上城區建設局 咨詢電話:87896377 下城區:潮鳴寺巷潮鳴苑16號下城區建設局 咨詢電話:85287558 西湖區:競舟路228號西湖區行政辦事服務中心二樓建設窗口 咨詢電話:88156319 江干區:錢潮路12號(江干區體育中心體育場看台東側一層輔房) 咨詢電話:87654172 拱墅區:香積寺路187號拱墅區建設局 咨詢電話:85379801、85356881 高新開發區(濱江):濱江江南大道87號國土建設大樓810室 咨詢電話:87795750 經濟技術開發區: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下沙)金沙大道600號東樓二層46號窗口 咨詢電話:86877955 西湖風景名勝區:龍井路3-1號西湖風景名勝區行政服務中心規劃建設窗口 咨詢電話:87179603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杭州市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
⑺ 申請經濟適用房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申請條件如下:(1)家庭成員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區常住城鎮居民戶口版5年以上;(權2)已婚的(含離異或喪偶帶未成年子女)且擁有監護權或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上的單身無房戶;(3)申請家庭房產建築面積小於48平方米;(4)申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市統計局每年向社會公布的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⑻ 申請經濟適用房需要什麼條件
三個條來件:一是城市常住人口;第自二個就是家庭的人均收入低於城市的人均收入標准,這個標准多少,由城市政府定;第三個條件就是人均住房面積十五平米且最高面積不超過五十平米;同時還有一個什麼標准就是以前享受過經濟適用房不能再第二次享受經濟適用房,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只能享受一個。如果兩者同時做一下比較,就是廉租房是城市低收入家庭買不起經濟適用房的人來解決廉租房。
⑼ 申請經濟適用房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在杭州申請經濟適用房要滿足以下條件:
1、家庭成員至少有一人具有杭州市版區常住城鎮居民權戶口5年以上(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
2、申請家庭房產建築面積48平方米;
3、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4、已婚或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上的單身無房。
⑽ 什麼條件可以申請經濟適用房
1、有當地城鎮戶口(含符合當地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或市、縣人民政府確定的供應對象。
2、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標準的住房困難家庭。
3、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收入線標准。
4、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家庭須提供以下材料復印件並校驗原件身份證明材料;戶籍證明材料;婚姻狀況證明材料;住房情況證明材料。
(10)經濟適用房怎麼辦理要什麼條件擴展閱讀
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的家庭收入標准和住房困難標准,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結構等因素確定,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經濟適用住房資格申請採取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市(區)、縣人民政府逐級審核並公示的方式認定。審核單位應當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狀況等情況進行核實。申請人及有關單位、組織或者個人應當予以配合,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經審核公示通過的家庭,由市、縣人民政府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發放准予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核准通知,註明可以購買的面積標准。然後按照收入水平、住房困難程度和申請順序等因素進行輪候。
符合條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通知購買一套與核准面積相對應的經濟適用住房。購買面積原則上不得超過核准面積。購買面積在核准面積以內的,按核準的價格購買;超過核准面積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優惠,由購房人按照同地段同類普通商品住房的價格補交差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