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經濟適用房一般面積是多大
60平方米。
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經濟適用住房單套的建築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市、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群眾生活水平、住房狀況、家庭結構和人口等因素,合理確定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規模和各種套型的比例,並進行嚴格管理。
(1)杭州經濟適用房公建標准擴展閱讀:
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
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准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後,取得完全產權。
上述規定應在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合同中予以載明,並明確相關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已經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又購買其他住房的,原經濟適用住房由政府按規定及合同約定回購。政府回購的經濟適用住房,仍應用於解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
第三十二條已參加福利分房的家庭在退回所分房屋前不得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已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第三十三條個人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在取得完全產權以前不得用於出租經營。
『貳』 經濟適用房面積規定是多少,有標准嗎
購房者的經濟適用房面積標准一律為70平方米。
如果購房者的單位屬於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的,其住房補貼面積標准由所在單位核定。購房者住房補貼面積標准超過80平方米的,審核表上除蓋單位公章外需加蓋人事和組織部門專用章。
經濟適用住房是指已經列入國家計劃,由城市政府組織房地產開發企業或者集資建房單位建造,以微利價向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在住房設計、單套面積設定及其建築標准上強調住房的實用效果。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格按建設成本確定。價格相對於市場價格而言,是適中的、能夠適應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
它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具有經濟性和適用性的特點。經濟性是指住宅價格相對於市場價格而言,是適中的、能夠適應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適用性是指在住房設計、單套面積設定及其建築標准上強調住房的實用效果。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格按建設成本確定。
『叄』 杭州經濟適用房價格表 杭州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經濟適用房是國家為低收入人群解決住房問題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可以說,經濟適用房價格一般會比商品房便宜很多,因此也是很多家庭搶購的房產類別了。但是,並不是所有家庭都可以購買經濟適用房,經濟適用房也是有一定的申請條件的。下面我們就來看看杭州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以及杭州經濟適用房價格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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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經濟適用房價格表:
杭州的經濟適用房,主要集中在丁橋、九堡、下沙和三墩等區域。丁橋是杭州大型居住區之一,區域內商業生活氛圍已比較成熟。這里除了部分商品房項目外,匯集了大唐苑、長睦苑、後珠家苑、丁橋家苑、丁橋景園、農港苑、陽光逸城、北城銘苑、北城楓景園和久睦苑等10多個保障房項目。
下沙是杭州三大副城之一,這里有全省最大的大學城,有保存完好的生態濕地,生活氛圍日益成熟。目前在下沙建有銘和苑、景冉佳園等經濟適用房小區。
三墩近幾年發展很快,古墩路延伸段已通車,區域附近商業配套繁華,有城西銀泰、沃爾瑪等大型購物場所。目前三墩有墩蒔家園、都市水鄉等經濟適用房小區。
杭州經濟適用房的項目構成:
(一)開發成本:
1、征地和拆遷安置補償費。指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用於徵收土地和拆遷補償等所支付的征地和拆遷安置補償費。拆遷中各類舊建築物的回收殘值應沖減成本。
2、勘察設計和前期工程費。指開發項目前期工作所發生的工程勘察、規劃及建築設計、施工通水、通電、通氣、通路及平整場地等勘察設計和前期工程費。
3、建築安裝工程費。指列入施工圖預(決)算項目的主體房屋建築安裝工程費。包括房屋主體部分的土建(含樁基)工程費、水暖電氣安裝工程費及附屬工程費。
4、基礎設施建設費和非營業性公共配套設施建設費。指在小區用地規劃紅線以內,與住房同步配套建設的住宅小區基礎設施建設費,以及按政府批準的小區規劃要求建設的不能有償轉讓的非營業性公共配套設施建設費。
5、管理費。按照不超過本條(一)1至4目費用之和的2%計算。
6、貸款利息。按照經濟適用住房開發經營企業為住房建設籌措資金所發生的銀行貸款利息計算。
7、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和經營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半計收;
(二)稅金。依照國家規定的稅目和稅率計算。
(三)利潤。按照不超過本條(一)項1至4目費用之和的3%計算。
下列費用不得計入經濟適用住房價格:
(一)經濟適用住房小區規劃紅線外的基礎設施建設費用;
(二)住宅小區內經營性設施建設費用;
(三)開發經營企業留用的辦公用房、經營用房的建設費用;
(四)各種與住房開發經營無關的集資、贊助、捐贈和其它費用;
(五)各種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和罰款。
(六)各種資本性支出和因違規違章造成的事故而產生的費用。
(七)按規定已經減免及其他不得列入開發成本的費用。
杭州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1)家庭成員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區常住城鎮居民戶口(不包括學生戶口)5年以上(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
(2)已婚[含離異(或喪偶)帶未成年子女且擁有監護權]或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上的單身無房戶。
(3)申請家庭房產建築面積小於48平方米(含)。
(4)申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市統計局每年向社會公布的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杭州經濟適用房價政策的變化:
從1999年10月,杭州出台首個經濟適用房政策,至今已有十幾個年頭。其間,隨著國家住房政策的調整,經濟適用房的定義和性質也經歷了一個不斷變化的過程。
1999年時,經濟適用房作為房改制度的延續,定位為面向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的普通微利住房,分配面積與職務、職稱直接掛鉤。到了2001年,經濟適用房被定義為具有一定社會保障功能的微利商品房。
2004年9月開始,經濟適用房的性質發生重大調整,定位為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商品房,收入准入條件調整為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下,住房准入條件嚴格限定為48平方米以下,並取消分配面積與職務、職稱的關聯。
2007年至今,經濟適用房的性質又從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商品住房,進一步調整為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的政策性住房,供應對象從中低收入家庭調整為低收入家庭。
正因為經濟適用住房發展過程中的性質定位變化,其上市和回購政策性很強、情況復雜,又關繫到經濟適用住房住戶的切身利益。因此,從2007年開始,杭州根據國家層面的政策規定,結合經濟適用住房的發展歷史和現狀,著手研究經濟適用住房的上市交易和回購等相關政策。
2014年4月杭州市經濟適用房可以開始申請。但是只有20萬平方,20萬除以60=3400套。
12年申請的還有750戶左右沒選房,也就是說2014年新申請的,只有搖號在前面2000來號(因為還要去掉餘杭和蕭山經濟房,主城區也就剩下2000來套),才有機會選房。
房源是:
三墩北R21-17、18、19號地塊經濟適用房
和三墩西FG04-R21-04經濟適用房地塊
後面號碼的估計等15年再選房了。據說15年只有10萬方銷售,也就是1700來套。14和15年全部加起來也就5000套。16年等十三五計劃吧,估計會沒有了。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杭州經濟適用房價格的內容,希望能夠幫助到您。更多關於杭州經濟適用房價格的相關資訊,請繼續關注土巴兔學裝修。
『肆』 在杭州要申請經濟適用房究竟要是怎麼樣的條件
杭州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一、銷售、准入原則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市區常住城鎮居民戶口(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
(二)已婚(含未滿 35 周歲離異 ( 或喪偶 ) 帶小孩)或年齡在 35 周歲及以上的單身無房戶;
(三)申請家庭 (2 人及以上 ) 現有 ( 或已有過 ) 住房建築面積小於 48 平方米 ( 含 48 平方米 ) ;
(四)屬中低收入家庭 ( 家庭中低收入,指按市統計局每年向社會公布的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家庭人口數以下者 ) 。
二、申請家庭工資總收入的核定
申請家庭上年度工資總收入狀況,以單位或社區、街道核定蓋章為准。
(一)申請家庭成員屬行政、事業單位職工的,由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單位勞資部門核定,加蓋勞資專用章和單位公章。
(二)申請家庭成員屬企業職工的,由所在單位勞資部門核定,加蓋勞資專用章和單位公章。所在單位無勞動工資管理機構的,加蓋單位公章。
(三)申請家庭成員屬靈活就業人員的,由戶籍所在社區審核、街道確認,加蓋公章。居住地與戶籍地不一致的,由居住地社區、街道確認後提供給戶籍所在社區、街道蓋章。
三、現住房建築面積的核定范圍
申請家庭已享受實物分房,通過市場方式購買(商品房或存量房)、贈與、繼承等途徑取得的所有住房,其建築面積均納入申請家庭住房面積核定范圍。
(一)取消原經濟適用住房申購中以申請人夫妻雙方已享受實物分房的建築面積作為核定申請人住房面積條件的標准,調整為按申請人家庭現有(或已有過)住房建築面積核定申請人住房面積條件的標准。
(二)下列住房納入申請人家庭現有 ( 或已有過 ) 住房面積核定范圍:
1 、承租的公有住房;
2 、已購買的房改房;
3 、按政府優惠政策購買的解困房、安居房、集資合作建房、拆遷安置住房(如屬貨幣安置未購買住房,以拆遷安置協議註明的安置面積為准)等;
4 、申請建造的批地建房,含「撤村建居」住房;
5 、自有私房和通過繼承、贈與等方式取得的各類私有住房;
6 、通過市場方式購買的商品房、二手房、存量住房;
7 、已交易出售的所有住房。
四、享受供應標准及面積確認
(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本市市區經濟適用住房建築面積嚴格控制在中小套型,即中套住房建築面積控制在 80 平方米左右,作為一戶 4 人及以上家庭享受供應標准;小套住房建築面積控制在 60 平方米左右,作為一戶 3 人及以下家庭享受供應標准;高層、小高層住宅可增加建築面積 10 平方米。
(二)現有住房面積確認方法:
1 、按同一戶籍內的家庭人口數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其戶內人口所擁有住房的建築面積均核定為該戶家庭已有住房建築面積。
如屬直系親屬中兩戶以上符合單獨申請條件的家庭合並為一戶申購,按其家庭內人口所擁有住房的建築面積核定為申請家庭已有住房建築面積。
2 、申請家庭成員屬外地城鎮戶口的,其在戶口所在地已享受實物分房或擁有其他住房的建築面積一並核定為申請家庭已有住房的建築面積。符合本細則申請條件的,持杭州市區常住城鎮居民戶口(不含蕭山、餘杭區)的一方可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五、購買時的價格結算方法和計算公式
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價格實行政府定價,按保本微利的原則確定。
(一)價格結算方法
購買面積在核准面積以內部分,按核準的價格購買;購買面積超過核准面積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優惠,其房價應參照簽訂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合同時的周邊普通商品房價格與市場價接軌(以下簡稱經濟適用住房商品價),具體價格由物價行政主管部門核准。
(二)價格計算公式
購房款=(可享受的經濟適用住房建築面積標准-已有住房建築面積)×經濟適用住房價格+(已有住房建築面積 + 實際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建築面積-可享受的經濟適用住房建築面積標准)×經濟適用住房商品價
六、售房對象申請、認定、銷售流程
(一)申請、認定
申請家庭填寫《杭州市區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申請表》,經申請家庭成員各所在單位審核蓋章(無單位的,由各所在社區審核、街道確認,並加蓋公章)後,送申請家庭所在單位、街道、社區分別予以公示,公示期為 15 天。經公示無異議的,由所在單位、街道、社區蓋章確認後,報市房改辦審批。市房改辦對報送的材料進行初審,對符合初審條件的申請人出具受理憑單。市房改辦在 30 個工作日內會同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對申請家庭住房情況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申購條件的,由市房改辦核發《准購證》;經審查不符合申購條件的,市房改辦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
(二)申請家庭須提供以下材料復印件並校驗原件
1 、身份證明材料;
2 、戶籍證明材料;
3 、婚姻狀況證明材料;
4 、住房情況證明材料;
(三)銷售
1 、市建委在每年第一季度向社會公布經濟適用住房房源供應數量和地塊基本情況,市房改辦每年分批次向社會進行公開銷售。
2 、房源公告。
由市建委、市房改辦不定期將公開銷售的經濟適用住房房源在《杭州日報》上公告,公告內容主要包括房源數量、單套建築面積、地段、價格、開發建設單位、預登記時間和范圍等。
3 、按准購證號碼排序,確定選房人員名單和順序。
( 1 )在公告規定期限內,申請家庭憑准購證、身份證等相關資料向市房改辦辦理預登記手續。
( 2 )市房改辦根據推出的房源數和預登記人數,按 1 : 1 的比例確定選房名單,以《准購證》號碼順序作為選房順序號。
4 、市房改辦公告選房時間、地點,公示選房人員名單。
對符合預登記條件且已申領《准購證》的家庭,公示期間經舉報並核實其住房已達標的,即取消其准購資格,待符合條件後再重新申請。
5 、換發《准購證》。
經預登記確定選房人員名單後,中選申請家庭憑原《准購證》到市房改辦辦理換發新證手續,《准購證》號碼保持不變。
6 、公開選房。
市房改辦組織經《杭州日報》公示後無異議的中選申購家庭公開選房。申購家庭憑市房改辦出具的《杭州市區購買經濟適用住房選房聯系單》及《准購證》,到提供房源的開發建設單位辦理購房手續。
公布選房名單後申購家庭放棄購買的(包括各種原因未能到達現場參加選房的),已核發的《准購證》予以作廢。如仍需申購,應按照本細則規定重新申領《准購證》,《准購證》號碼輪至末位。
7 、市房改辦公示選房結果。
8 、對採取隱瞞、欺騙等手段騙購經濟適用住房的,一經發現,立即撤銷其有關手續、證件,市房改辦收回住房 或者由購買人按發現時市場價補足購房款 , 並責令所在單位對申請人追究責任。對出具虛假證明的單位,由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提請有關部門追究單位主要領導的責任和相應責任人的責任。
七、《實施意見》出台以前按規定已經購買和簽訂買賣合同或搖號後已選房的,按原政策規定執行。
根據《實施意見》第二十一條規定,對已領取經濟適用住房《准購證》尚未購買的居民中已婚無房戶、年齡已滿 35 周歲的單身無房戶、現住房建築面積 48 平方米(含 48 平方米)及以下住房困難家庭給予優先預登記、購買;對其他已領取經濟適用住房《准購證》但不符合以上條件的居民,目前暫緩參加預登記選房,今後視房源供應情況另行通知。
本《實施細則》施行後,居民按已確定的准入條件辦理《准購證》、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八、經濟適用住房的換購
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人以市場價出售經濟適用住房後,不得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如需換購的,必須在以屆時經濟適用住房價格出售給取得經濟適用住房資格的家庭後,方可再次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原購買人可根據本細則規定的申購條件重新辦理申請手續,重新核發《准購證》,原《准購證》號碼予以作廢。
九、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單位在房屋建成後,應當按規定辦理房屋產權初始登記,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證,房屋、土地登記部門在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證「附記」欄中註明「經濟適用住房」。
居民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後,應當按規定辦理房屋轉移登記,領取房屋所有權證,房屋登記部門在房屋所有權證「附記」欄中註明「經濟適用住房」、所佔面積、准予上市交易日期及相關的內容。
十、 經濟適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之日起,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轉讓、出租。
在限制上市交易期限內,因繼承、離婚析產而發生房屋所有權轉移的,經市房管局核准後,允許辦理交易過戶手續。辦理交易過戶手續後,房產性質仍為經濟適用住房,限制上市交易期從原房屋所有權證辦理之日起計算。房屋登記部門在「附記」中註明「經濟適用住房繼承」或「經濟適用住房離婚析產」、所佔面積、准予上市交易日期及相關的內容。
因法院裁定、判決、調解等必須發生房屋所有權轉移的,經市房管局核准後,按規定繳納有關費用後,允許提前上市。
十一、公開銷售的經濟適用住房辦理產權證時,房屋權屬登記部門根據市房改辦確認的名單辦理產權證;其他專項安排的經濟適用住房和產權安置房源,根據市建委的確認文件辦理產權證。建設單位自行銷售的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權屬登記部門不予辦理產權證。
十二、本實施細則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同時適用於原已領《准購證》人員。本實施細則由杭州市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負責解釋
『伍』 杭州經濟適用房至今最新政策
准入條件1. 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答:申購經濟適用住房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家庭成員至少有一個具有本市市區常住城鎮居民戶口(不包括學生戶口)5年以上(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
(2)已婚[含離異(或喪偶)帶未成年子女且擁有監護權]或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上的單身無房戶;
(3)申請家庭房產建築面積小於48平方米(含);
(4)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市統計局每年向社會公布的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審核時市統計局尚未公布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照其公布的前一年度數據確定)。
2.「學生戶口」指什麼?
答:「學生戶口」是指在杭就讀大中專院校期間辦理的學校集體戶口。
3.「5年」的戶籍年限如何計算?
答:「5年」的戶籍年限可以累加計算,但申請時必須具有本市市區常住城鎮居民戶口。
4.一戶「申請家庭」如何確定?
答:一戶「申請家庭」包括以下三種情況:
(1)一對夫妻為一戶申請家庭,屬同一戶籍內的直系血親可作為申請家庭成員。
(2)離異(或喪偶)帶未成年子女且擁有監護權的,視作一戶申請家庭。
(3)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上的單身無房戶,也視作一戶申請家庭。
5.申請人的配偶在婚前已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是否還可以申購經濟適用住房?
答:由於一戶申請家庭只能購買一套經濟適用住房,因此申請人不能再申購經濟適用住房。
6.哪些房產要納入申請家庭房產建築面積核定范圍?
答:申請家庭房產建築面積核定范圍:申請人及其配偶和申請家庭成員及其配偶現有和已有過的下列房產都要納入核定范圍:
(1)承租的公有住房;
(2)已購買的房改房;
(3)按政府優惠政策購買的解困房、安居房、集資合作建房、拆遷安置住房(如屬貨幣安置未購買住房,以拆遷安置協議註明的安置面積為准)等;
(4)申請建造的批准建房,含「撤村建居」住房;
(5)通過購買、繼承、贈與等方式取得的各類房產(包括住宅與非住宅);
(6)軍產房;
(7)已轉讓、贈與的所有房產(包括住宅與非住宅)。
7.婚姻狀況變動涉及的房產怎樣核定?
答:夫妻離異後,原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改房,雙方均按全部面積核定。原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的商品房、二手房等非實物分房房產,也均按全部面積核定,除非當時夫妻雙方即約定為按份共有,並在產權證(未確權的以公證書為准)上明確了份額的,按產權證(未確權的以公證書為准)記載的各自份額面積分別核定。原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承租的公房,以經民政部門備案的離婚協議或判決書中明確分割的面積核定,若離婚協議或判決書中未明確的,應核定為租賃證載明一方的房產。
8.2008年申請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人均收入上限標準是多少?
答:根據杭州市統計局公布的2007年杭州市區人均可支配收入是21689元, 今年的人均收入上限標准按照2007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確定,即13013元。
『陸』 經濟適用房面積標準是多少
60平方米。
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經濟適用住房單套的建築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市、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群眾生活水平、住房狀況、家庭結構和人口等因素,合理確定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規模和各種套型的比例,並進行嚴格管理。
(6)杭州經濟適用房公建標准擴展閱讀:
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
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准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後,取得完全產權。
上述規定應在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合同中予以載明,並明確相關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已經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又購買其他住房的,原經濟適用住房由政府按規定及合同約定回購。政府回購的經濟適用住房,仍應用於解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
第三十二條已參加福利分房的家庭在退回所分房屋前不得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已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第三十三條個人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在取得完全產權以前不得用於出租經營。
『柒』 經濟適用房面積大小有沒有要求
經濟適用房的面積通常都比較小啦。有70平方的,80平方的,90平方的。 並且公共面積是包含在這70,80,90平方以內的。也就是說,你的實際居住面積沒這么大。
『捌』 杭州申請經濟適用房需要符合什麼條件又有什麼優惠購房政策
申請經濟適用房必須同時具備4個條件:五城區(包括高新區)正式戶回口;家庭年收入在規答定的中等偏低收入線(家庭年收入3.8萬元)以下的;無房或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6平方米以下;未租購公有住房或者其他政策性住房(包括解困房、安居房、廣廈房、經濟適用住房、集資建房等)。
單身不能申購經濟適用房
單親在住戶兩人以上的可申購
三人戶限購72平米
一人戶限購42平方米以下住房;二人戶限購58平方米以下住房;三人戶限購72平方米以下住房;四人戶及以上限購90平方米住房。超購面積,不得享受政策優惠,購買人應在辦理產權登記時,向政府補交與市場價的差價。
『玖』 杭州經濟適用房的申請條件和流程
杭州經濟適用房的申請條件和流程:
根據《浙江省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十八條符合下列條件的家庭可以申請購買或承租一套經濟適用住房:
(一)具有當地城鎮居民戶口(含符合當地安置條件的軍人);
(二)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標準的住房困難家庭;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收入線標准。
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上的單身者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購買或承租一套經濟適用住房。
申請者已享受實物分房,或通過市場方式購買商品房,或因贈與、繼承、自建等方式取得的所有住房,其建築面積均納入申請者家庭住房建築面積的核定范圍。
第十九條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應當制定銷售方案,並提前15日在本行政區域的主要傳播媒介上公示。銷售方案包括住房地址、數量、建築面積、套型、銷售價格、銷售方式等內容。
第二十條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當向當地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交下列書面證明材料:
(一)戶籍證明、家庭成員身份證明;
(二)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家庭收入證明和住房情況證明;
(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
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日內進行初審,經過初審符合前款規定的,應當予以受理。
第二十一條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受理申請後,可以通過查閱房產登記資料等方式對申請者的住房等情況進行審查。審查期限為20日。
對符合條件的申請者應當在申請者現戶籍地及居住地社區予以公示,公示內容包括申請者姓名、家庭收入及住房情況。公示期限為10日。
公示後有投訴舉報的,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調查、核實;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申請人,取消其申請資格並以書面形式告知;對無投訴舉報或對投訴舉報經查證不屬實的,應當在經濟適用住房申請表上簽署同意意見。
(9)杭州經濟適用房公建標准擴展閱讀:
根據《浙江省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二十七條經濟適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一定年限後,方可按市場價格上市出售。具體限制年限由市、縣人民政府規定,但不得少於3年。
出售經濟適用住房應當比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交易時的差價,按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出讓金等收益。具體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制定。
經濟適用住房未滿本條第一款規定限制年限上市出售的,有關部門不予辦理房地產權屬變更登記手續。
第二十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安排專項計劃用於建設出租的經濟適用住房,供具有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資格但無經濟能力購買的家庭承租,租金以成本價計算,由當地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核定。
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用於出租的經濟適用住房,向符合條件的家庭出租,租金標准由當地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核定。
經濟適用住房的承租對象、租金及面積標准等具體規定,由市、縣人民政府制定並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達到規定的限制年限可以上市交易的經濟適用住房可以予以回購,用於向符合承租條件的家庭出租。
第三十條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人符合本辦法規定限制年限,以市場價出售經濟適用住房後,不得再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如需換購,應當按市、縣人民政府規定,以原購買交易時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格,出售給取得經濟適用住房資格的家庭後,方可再次申請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