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請問共有產權房和經濟適用房的區別是什麼 以後能買賣嗎
經濟適用住房由國家統一下達計劃,用地一般實行行政劃撥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讓金,對各種經批準的收費實行減半徵收,出售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共有產權房,是地方政府讓渡部分土地出讓收益,然後低價配售給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家庭所建的房屋,購房者與政府共同享有房屋產權。兩者購買後滿足一定條件都可以再次進行交易的。
❷ 共有產權住房與經濟適用房,普通商品房有啥
經濟適用住房當來然也是有產權自的。
但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的是「有限產權」,這是與商品房明顯不同的。商品房的購房人擁有的是「全部產權」。
具體的規定是——
中國建設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監察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稅務總局等七部門日前聯合發布《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三十條規定:「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准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後,取得完全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