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南京一戶一個人名下就一套經濟適用房能賣嗎
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申請人及其共同申回請的家庭成員具有答本市城鎮戶口並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資產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標准(見附錄);
無自有住房,或者現住房人均居住面積低於10平方米。
未享受過以下購房優惠政策:
1. 按房改成本價或標准價購買公有住房;
2. 購買解困房、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
3. 參加本單位內部集資建房;
4. 落實僑房政策專用房;
5. 其他購房優惠政策。
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申請之日前5年內沒有購買或出售過房產。
Ⅱ 南京經濟適用房幾年內可再過戶
結婚、房子,好敏感的詞彙,呵呵。
經濟適用房五年後就可以上市交易,別人過戶給他父親,需要交納很高的稅費。
他父親在過戶給他,不滿五年又是一把筆過戶費。
假如是一套總價七十萬的房子,就這兩次轉手,十來萬稅就沒了,總價高的話這錢還要加。
建議,過戶直接過給你男友。
Ⅲ 經濟適用房怎麼交易過戶
經濟適用房一般分兩種情況處理:一種是已經住滿5年,另一種是尚未住滿年的。「住滿5年」是以購房家庭取得的契稅完稅憑證的時間或者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所有權證的發證時間為準的。可由業主提供兩個證件中的任一個來確定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 的居住時間。
1、 出售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二手經濟適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場價格出售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淡也只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
補交的綜合地價款的計算方式:例如有一套經濟適用房,面積80平方米,原購價4000元/平米,按市場價4600元/平米出售,補交的綜合地價款為4600×80×10%=36800元。
按市場價出售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 後不能再次購買經濟適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質的住房。
2、 出售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政策規定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以原購價出售已購經濟適用房的,出售方需提供原住房買賣合同、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
此類二手經濟適用房的購買者必須符合經濟適用房的購買條件方可購買。
Ⅳ 誰知道南京經濟適用房買賣的相關規定,和需要交哪些稅
南京醞釀出售和轉讓制度 經適房日子將會不好過
國務院的住房保障工作會議明確將經濟適用房定性為「有限產權」,這個「有限產權」該如何理解?記者了解到,目前南京正在醞釀經濟適用房的出售和轉讓制度,而江蘇正在試點「共有產權」。兩種制度有所不同,但可以肯定的是,想通過經濟適用房私下炒賣來牟利的炒剝門將註定失望。
「地下交易」流行先簽合同,待期滿後再過戶
外地來寧打工的王先生看中了某房產中介景明佳園的一套經濟適用房,面積50多平方米,房主開出的4500元/平米的價格,他覺得很便宜,可是房主說因為還沒到5年的年限,目前不能到房產登記部門正常過戶,只能私下交易。
王先生也知道私下交易的風險很多。可算算賬,現在景明佳園周邊的二手房價格都在6000元/平米左右了,如果不能買到這套房的話,今後買商品房意味著一個平米要多承擔1500元。
「私下買賣的情況很多,基本上都是地下交易。」一名業內人士透露說,據他了解,經適房業主私下買賣,買賣雙方會簽訂合同,但不辦理過戶手續,合同中約定待5年期滿後再過戶。房主要求所有產生的差價和費用由買房人負擔,這種現象很多。南京「限條件轉讓」經適房將實現低差價循環使用
按照南京市先前的規定,經適房不滿5年出售的,由政府原價回購;滿5年的,按市場價上市出售,出售時,政府可按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價與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售房人收取其收益,專項用於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集體土地上被拆遷農民所取得的經濟適用住房,在出售時不需交納差價。
據了解,在南京目前制定的經適房轉讓規則中,轉讓買賣主要是採取兩種方式:一是政府回購、二是必須轉讓給符合申購經適房條件的居民。南京市房改辦人士表示,因為「有限產權」表示業主並不完全擁有經適房的產權,當初政府的劃撥土地、規費減免等都是投入,說明政府還是有一定產權的,正因如此,經適房作為政策性住房,就必須提供給符合政策的居住群體,不符合條件的人不能買經適房居祝
政府回購會是什麼價?轉讓給申購市民又該是什麼價呢?該人士表示,應該是政府供應價。比如,幾年前經濟適用房是1800元/平米,現在2400元/平米,那麼房主最多可獲益的就是這其中的成本差價,絕不可能是和商品房之間的差價。如果經適房政策這樣制定的話,那麼原先經適房的「地下交易」將全部作廢,南京的經適房交易也必然要從「地下」走到「地上」。而且經濟適用房將永遠給有需要的市民居住,而不會流人商品房市常
江蘇試點「共有產權」買時花一半錢,賣時得一半錢
據了解,目前,江蘇省建設廳對經適房已在無錫、連雲港兩個省轄市和姜堰、高郵兩個縣級市採取了「租售井舉」模式的試點,方式是「政府與個人共同擁有產權」。例如,市民購買一套20萬元的經濟適用房,如果購房人只能支付10萬元,那麼可先花10萬元買下一半的產權,另一半政府作為租賃,由購房人付租金,等購房人經濟條件改善時,再購買剩餘的房屋產權。同時,對達到規定的5年年限而上市交易的經濟適用房,政府可以回購,用於向符合條件的家庭出租。
而2005年12月2日下發的《江蘇省經濟適用住房管理實施細則》規定,經適房在取得「兩證」(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5年後,方可按市場評估價上市出售。「出售時,按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50%向政府交納土地出讓金等收益」。無論是江蘇省還南京市,對經濟適用房的買賣規定都很嚴格,保障類住房未來將徹底淡出樓市炒家們的視線。
Ⅳ 在南京如何才能購買到經濟適用房
經濟適用住房
經濟適用住房是指已經列入國家計劃,由城市政府組織房地產開發企業或者集資建房單位建造,以微利價向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它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具有經濟性和適用性的特點。經濟性是指住宅價格相對於市場價格而言,是適中的、能夠適應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適用性是指在住房設計、單套面積設定及其建築標准上強調住房的實用效果。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格按建設成本確定。建設成本包括征地折讓費、勘察設計及前期工程費、建安費、小區內基礎設施配套建設費、貸款利息、稅金、1%~3%的管理費。經濟適用房以微利價出售。只售不租。其 成本價由7項因素(征地折遷費、勘察設計費、配套費、建安費、管理費。貸款利息、5%以內的利潤)構成。出售經濟適用房實行政府指導價其售價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以上幾項因素綜合確定。並定期公布不得擅自提價銷售。
住房建設的征地和拆遷補償安置費;
審查設計和前期工程費;
住宅小區基礎設施建設費;
建設工程費;
以上4項之和為基礎的1%~3%的管理費。貸款利息、稅金、3%以下利潤。商品房除以上8項外,還有行政事業性收費(如小區營業性配套公建費,人防建設費等),土地出讓金其利潤不受限制,由市場決定。
獲得土地的方式不同,經濟適用房建設用地實行行政劃撥,免交土地出讓金;商品房採用出讓方式須交納土地出讓金;
成本結構不同;
租售政策不同,經濟適用房只售不租,商品房不受限制;購買條件和對象不同,經濟適用房享受政府優惠,其購買對象是特定的,只供給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因而要實行申請審批制度,商品房購買對象和條件不受限制;
價格政策不同,經濟適用房出售實行政府指導價,不得擅自提價出售。商品房出售價格完全由市場決定。 居民個人購買的經濟適用房產權歸個人; 房屋的產權分四部分:使用權、佔有權、處置權和收益權,與商品房相比經濟適用房的產權只在收益權上與它們不同。商品房上市出售後,收益全部歸個人所有。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家庭可以申請購買或承租一套經濟適用住房:
(一)有當地城鎮戶口(含符合當地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或市、縣人民政府確定的供應對象;
(二)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標準的住房困難家庭;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收入線標准;
(四)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按20條第2款規定,不能再申請經濟適用房.
1、在交易過程中:
①契稅:買方繳納房價款的4%;建築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下的減半交納,即交2%。
②買賣手續費: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的,每套250元;12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500元。
③印花稅:買方房價款的0.5‰。
④公共維修基金:購房款的2%。
2、在申辦產權證過程中:
①登記費:每建築平方米0.3元。
②房屋所有權工本費:每證收費4元。
③印花稅:每件5元。
Ⅵ 南京經濟適用房買賣有什麼具體規定交易價格怎麼定
具體價格是當地政府制定(物價局),根據最新政策這類房子是政府優先回購的。
Ⅶ 南京市超過5年的二手經濟適用房買賣要交哪些費用
二手房交易及抵押貸款費用匯總
一.過戶費
1、契稅
按房產管理部門指定評估機構評估價與成交價二者中價格高的計收,房屋面積小於144㎡按2%計收,大於144㎡按4%計收。
2、印花稅
成交價的0.1%
3、營業稅
房產購買時間不足2年按房產管理部門指導價與成交價二者中價格高的計收全額5.5%營業稅。面積大於144㎡購買2年以上徵收出售價和原購買差價的5.5%營業稅。
4、個稅
市場指導價與成交價高者*1%
5、土地收益金
商品房免收
房改房(經濟適用房)按房產坐落地段分級徵收:3—16.5元/平方米不等(鄭州市區分8級地段)
6、交易服務費
按所售房產面積計收:6元/平方米(私房);3元/平方米(房改房)
7、產權登記收費
(1)、工本費
(若有共有人的,每個共有人證:10元/本)
(2)、測繪費
(建築面積—50)*0.35元/平方米+20元
(3)、登記費
80元/件
二、中介服務費
1、產權代辦費 500元/件
2、傭金
房屋成交價*2%(買、賣雙方各1% 具體交易時協商)
三、按揭費用
1.房產評估費
評估價 * 5‰
2、抵押登記收費
(1)、抵押服務費 貸款額 * 1‰
(2)、印花稅 貸款額* 1‰
(3)、工本費 100元
3、代辦費 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