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請問一下,數字經濟的影響主要表現在哪些方面
通過數來字經濟,加速了我們實現更自多的智能化生活,從信息到電子商務,從網路服務到智能決策,新模式和新企業都在不斷涌現。就像軟通動力提出的那個智慧路燈通用解決方案一樣,以後,路燈除了可以照明之外,還會實現更多的功能,用來解決我們的生活需求。
2. 數字經濟對企業的影響
數字經濟對於企業的影響是非常大的英文目前企業大方面都有一個做實體店的情況
3. 數字經濟即將為哪些行業帶來爆發機會即將為哪些行業帶來爆發機會
數字經濟將給網購啊,嗯,金融呀,自媒體行業都可以帶來爆發性的機會。
4. 中國數字經濟的發展帶來的積極效應
國際金融危機之後,全球經濟進入了深度調整的新階段。新舊經濟交替的圖景波瀾壯闊又扣人心弦:一方面傳統經濟持續低迷,而另一方面數字經濟則異軍突起。中國的實踐印證了這一歷程,也使得這一圖景更加清晰可見。在全球信息化進入全面滲透、跨界融合、加速創新、引領發展新階段的大背景下,中國數字經濟得到長足發展,正在成為創新經濟發展方式的強大動能,並不斷為全球經濟復甦和社會進步積累經驗。
其一,發展數字經濟是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的集中體現。數字經濟本身就是新技術革命的產物,是一種新的經濟形態、新的資源配置方式,集中體現了創新的內在要求。數字經濟減少了信息流動障礙,加速了資源要素流動,提高了供需匹配效率,有助於實現城鄉之間、區域之間的協調發展。數字經濟能夠極大地提升資源的利用率,是綠色發展的最佳體現。數字經濟的最大特點就是基於互聯網,而互聯網的特性就是開放共享。數字經濟也為落後地區、低收入人群創造了更多的參與經濟活動、共享發展成果的機會。
其二,發展數字經濟是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抓手。以新一代信息技術與製造技術深度融合為特徵的智能製造模式,正在引發新一輪製造業變革,數字化、虛擬化、智能化技術將貫穿產品的全生命周期,柔性化、網路化、個性化生產將成為製造模式的新趨勢,全球化、服務化、平台化將成為產業組織的新方式。數字經濟也在引領農業現代化,數字農業、智慧農業等農業發展新模式就是數字經濟在農業領域的實現與應用。在服務業領域,數字經濟的影響與作用已經得到較好體現,電子商務、互聯網金融、網路教育、遠程醫療、在線娛樂等已經使人們的生產生活發生了極大改變。
其三,數字經濟是貫徹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最佳試驗場。現階段,數字經濟最能體現信息技術創新、商業模式創新以及制度創新的要求。數字經濟的發展孕育了一大批極具發展潛力的互聯網企業,成為激發創新創業的驅動力量。眾創、眾包、眾扶、眾籌等分享經濟模式本身就是數字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
其四,數字經濟是構建信息時代國家競爭新優勢的重要先導力量。在信息革命引發的世界經濟版圖重構過程中,數字經濟的發展將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信息時代的核心競爭能力將越來越表現為一個國家和地區的數字能力、信息能力、網路能力。
5. 「稅收大數據」會傷害納稅者的利益嗎
從理論上講,從2016年5月份開始,伴隨「營改增」的完成以及「金稅三期」的上線,至少所有企業納稅者已經納入增值稅系列,同時也進入稅務機關的增值稅監管系統,必須接受稅收大數據技術的全覆蓋。從此,企業納稅者的大部分重要涉稅信息,特別是增值稅發票的流轉行為將被全面監控,逃無可逃,這意味著,中國納稅者將進入稅務監管的「嚴冬」,面臨新的生存考驗。
一、「稅」網恢恢,疏而不漏
以互聯網技術為支撐的「金稅三期」工程,其能量究竟有多大雖不敢斷言,但它對企業增值稅發票真假以及流轉情況掌控的即時性與高效率毋庸置疑。比方說,如果甲企業在乙企業處取得了一份增值稅專用發票,而且,稅務機關根據乙企業以往使用增值稅發票的歷史記錄以及經營業績情況,已將其列入疑似虛開增值稅發票的「黑名單」,那麼,稅務稽查人員完全可以做到即時取證,人贓俱獲,並同時對甲、乙企業過去增值稅發票與納稅的情況進行全面檢查,進而追繳稅款,「應收盡收」。
事實上,「金三」上線之後,稅收大數據技術將全面助力稅務征管,提升稅收征管質效,在涉稅信息的搜集、抓取、存儲與使用方面高效率運轉。正是鑒於對此新變化的認知,以至於有媒體聲稱:稅務大開殺戒,一個偷漏稅的時代即將終結!
毋庸諱言,稅務系統通過多年來的績效考核、管理體制創新、征管模式更新換代,各級各類的業務培訓,比如從2016年起在全國稅務系統實施的素質提升「115工程」(即通過五年努力,打造一支擁有1千名領軍人才、1萬名業務骨乾和5萬名崗位能手的高素質人才隊伍。),以及「數字人事」等科技手段的使用,等等,已經大幅提升了稅務機關和人員的工作效率,促進了聚財目的的實現。在邏輯上便意味著,中國納稅者平均稅負的提高,可支配財富的減少。如果在宏觀經濟形勢比較好的情況下,納稅者的稅負提高一點,納稅者或許可以承受。但在中國經濟下滑早已成為公開秘密的大形勢下,特別是在經濟不景氣時間已持續很久的大背景下,如果任由稅務機關的征稅能力繼續提高,納稅者稅負繼續加重,或將適得其反,南轅北轍,背離稅收增進全社會和每個國民福祉總量的終極目的。
就本質而言,稅收大數據技術作為一種洪荒之力,一旦被稅務機關借用,便會加劇征納稅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如果再加上征稅權力缺乏「閉環式」監督機制制約的話,便會增加征稅權尋租與腐敗的機會,大面積傷害納稅者的利益。
而且,伴隨稅收大數據技術的逐步運用,特別是納稅人識別號制度的推進,每一個納稅者,不論是自然人納稅者,還是法人納稅者,都將隨著稅務監管系列制度的推進,全部納入國家稅收信息監管系統之中,實現全覆蓋,從而接受稅收大數據技術的審查與檢視,最終實現「稅」網恢恢,疏而不漏的目標,可以使稅務機關指哪打哪,做到精確稽查,精確打擊,精確收稅,「應收盡收」。
以個稅征管為例,隨著全面推行銀行代發工資模式,以及納稅人識別號制度的落地,個稅納稅者逃稅將越來越難。而且,隨著明年對600萬以上銀行賬戶的檢查,個人涉稅信息會被稅務機關進一步掌握。又比如,伴隨實名辦稅制度在全國的推進,增值稅發票監控平台的構建,以及「金三」強大的大數據評估與雲計算技術能力的提升,包括「五證合一」後相關政府部門和組織的信息共享機制等監管舉措的落地,稅務征管權力將進一步擴張,征納稅者之間涉稅信息不對稱態勢也將進一步加劇。
而且,真正的問題或不在於稅務機關該不該監管,以及監管的松緊,而在於稅收的本質。就稅收的本質而言,國民交稅是為了從國家那裡交換到高性價比的公共產品與服務——納稅者給國家交稅,絕不是一種大公無私的行為。國民與國家之間是一種目的與手段的交換關系,不是一種原因與結果的交換關系。或者說,如果國家如約為國民提供了高性價比的公共產品與服務。如果財政預算公開透明,即便稅務機關自我授權擴權,借用了稅收大數據的技術力量聚財,國民對其正當性與合法性也許能夠默認。遺憾的是,當下財政預算公開透明還是一個有待突破的改革「瓶頸」,依然為社會輿論所長期詬病。
二、稅務監管的「嚴冬」有多冷
坦率地說,中國納稅者即將遭遇的稅務監管之「嚴冬」剛剛開始。
對中國納稅者而言,最難過的並不僅僅是稅務機關將借用大數據技術精確抓取信息、精確稽查與精準打擊和收稅;還在於稅務機關能藉助工商稅務,包括黨政等部門和社會組織的權威;再根據不同納稅者的身份特點所構建之龐大的協稅、互稅網路體系。這是一種「看不見」的聚財強制力,如果聚財需要,它隨時都可能成為斂財「預備隊」。而前不久某地借用紀委權威催繳黨員法人企業稅款一事,便是再典型不過的例證!
直言之,未來中國納稅者不僅要面臨諸多大數據技術支持下的稅務監管無形之網,還將面臨各種社會組織有形之網;不僅要面臨稅務系統內強大技術信息網的監管,還將擔心稅務系統之外種種正式與非正式組織之網的時刻惦記。
更為要命的是,一旦全社會進入「稅」網恢恢,疏而不漏之地,或是中國經濟動力全面消減衰弱之時。因為面對「稅」網恢恢,疏而不漏的大環境之時,理性的納稅者,要麼選擇歇業停產,要麼選擇減產,降低經營成本,或者為了規避稅務機關查「老賬」,選擇通過注銷企業的路子逃稅避禍,或者跑路,移民國外,等等。
企業家是市場經濟的主體,企業家的首創精神與逐利本能是市場經濟的原動力。企業家進取心的減弱,無異於經濟動力系統運轉的減速。邏輯上,經濟將繼續下滑,稅源會逐步萎縮,公共產品將供給不足,社會治理便進入「死循環」。不論是政府,還是納稅者,誰都不願意看到這種景象。這是一種互害的選擇,也是一種極不理性的選擇。
三、消減恐懼,尋找「過冬」大智慧
稅收大數據既是一種技術,更是一種能量與資源,具有嫌貧愛富、恃強凌弱與欺軟怕硬的特性,誰有權和能力最先使用和借用,便對誰有利。如果稅務機關最先且有能力使用稅收大數據技術,那稅收大數據便等於擴大了稅務機關的征管權力,可以通過加劇征納稅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助力稅務機關高效聚財;反過來意味著稅收對納稅者權利的侵害加劇,使其可支配財富減少。毋庸諱言,在初級發展階段,稅收大數據技術最容易被稅務機關所利用和借用,從而對納稅者權利形成新的侵害。
或許在一些專家學者看來,中國納稅者的大口徑宏觀稅負並不高,比2013年各國平均水平38.4%還低9.4個百分點,比發達國家平均水平42.8%低13.8個百分點,比發展中國家平均水平33.4%還低4.4個百分點。且不說這種統計結果依據的是公信力早已式微的統計部門數據,也不說未將通貨膨脹因素計入。至少此主張者的目的,無非是在告訴社會,稅務機關還可以通過稅收大數據技術的應用,通過加強稅務監管,遏制稅收收入下滑的趨勢,彌補經濟不景氣的減收缺口,繼續滿足政府的剛性需求。問題在於,中國真的還有提高稅負的空間和機會嗎?
天津財經大學李煒光教授主持的調研報告顯示,中國企業家認為稅負很重和較重的比例已經很高,達到87%,認為稅負可以接受的,僅佔8%。這意味著,稅務機關運用大數據擴權,進一步強化稅務監管的諸多舉措,很可能給中國經濟雪上加霜。更為嚴峻的現實是,民企承擔了全國稅收收入的50%,民企稅負占企業總成本的40%,企業總稅率是世界第二,高達67.8%。而國企只承擔了全國稅收收入的30%,並呈下降趨勢。而且,稅負輕重還不僅僅是一個數量問題,它更是一個關涉企業家主觀感受的主客體相互交織的質量問題。即稅負輕重不是稅制改革的根本問題,根本在於權利與權力的關系問題,以及征納稅者之間的權利與義務分配是否公正平等。
因此,對企業納稅者而言,面對稅務監管的「嚴冬」,特別是民企法人納稅者該如何「逃生」,或已成為一個不得不直面並必須做出選擇的緊迫問題。對個體納稅者而言,這同樣是一個不得不直面的現實問題。既要避免對大數據技術、對數字經濟的崇拜心理,也應克服對稅收大數據技術、對稅務監管的恐懼心理,理性應對,利之中求大,害之中求小。畢竟,生存才是企業家心中最高的律令,自利無所謂善惡。
當然,中國納稅者要順利「過冬」,除了抱團取暖之外,關鍵在於政府的稅收治理智慧。如何在加強征管,密織「稅」網,高舉聚財「利劍」的同時,能綜合平衡轉型社會的特質、經濟下滑的現實,以及納稅者權利意識高漲等重要因素,警惕唯財是圖、唯利是圖的野性沖動。而且,必須明確稅制改革的終極目的在於增進全社會和每個國民的福祉總量,而不是聚財。同時還應盡快構建「閉環式」征管權力的監督制衡機制。
筆者以為,一是能不能對民營中小微企業進行一次性稅務赦免,給一個時限,對之前的稅收情況不再深究,從而消減這些企業的恐懼與焦慮心理,能聚精會神地從事創獲物質和精神財富的活動,從而為未來中國市場經濟培育和保留一批新生的力量。二是稅務機關能不能集中精力,把重點放在打擊那些以倒賣虛開增值稅發票為業的企業方面,以維護市場競爭的公正性與稅收的公正秩序為主責。三是能不能在財政預算的公開透明方面有實質性的突破,通過預算大數據技術的運用,實現政府開支的「可視化」,使征稅與用稅改革並舉。四是能不能逐步建立納稅人主導的稅制。
6. 數字經濟時代,財務人如何應對財務,會計和稅務
數字經濟時代財務人如何應對財務、會計和稅務的變革摘要洞悉與駕馭財務、會計和稅務變革大趨勢者,才能成為數字經濟時代的贏家,這就是財務決策的理性化、會計體系的空心化和稅摘要洞悉與駕馭財務、會計和稅務變革大趨勢者,才能成為數字經濟時代的贏家,這就是財務決策的理性化、會計體系的空心化和稅務的簡明化。
數字經濟時代, 財務人如何應對財務、會計和稅務的變革!
數字經濟引領財務、會計、稅務變革的時代已經來臨。無論對於企業還是政府,這既是機遇也是挑戰;當務之急,莫過於在明察大趨勢的基礎上,採取前瞻性的明智行動以促進挑戰轉化為機遇。
數字經濟將人類從工業時代帶入信息時代,使信息資產替代傳統的商業資產成為第一生產力,這是通過信息轉換為知識實現的。這一過程就是從可見世界到可知世界的過程。在人類漫長的演化過程中,「不出戶、知天下」要麼只是夢想,要麼只是少數特異功能者的專利。如今,這一切變得如此平常,以至於我們視之為理所當然。這全拜數字經濟之賜。
藉助強大的信息功能——獲取、尤其是利用信息的能力,數字經濟正在迅速且深刻地改變人類生活的各個方面。就企業而言,這些改變集中體現在財務、會計和稅務上。這是支撐和驅動企業業績和競爭力的三架「貨幣馬車」。在這個「管好貨幣才能管好企業」時代里,在「貨幣馬車」上推動適應性變革以因應數字經濟發展帶來的挑戰和機遇,比過去任何時候都更重要、也更緊迫。
貨幣馬車的兩個關鍵功能——分析功能和決策功能——為所有企業生存和發展的基石,也是業績與競爭力的終極來源。決策功能涵蓋決策制定、執行、審批與監督,高於分析功能。分析功能屬於人類的認知領域,旨在實現從不可知到可知;決策功能屬於人類的行動領域,旨在達成人類預定的目標與利益。兩個功能都依賴信息功能。「信息分析決策」的三位一體,正是區分一流企業和二流企業的基本標准,無論業績還是競爭力。數字經濟的神奇而偉大之處,正在於通過從根本上克服長期制約人類分析與決策能力的信息難題,為企業開辟生存發展的全新機遇,前提是妥善應對三駕「貨幣馬車」變革趨勢的挑戰。
首要的是妥善應對財務變革的大趨勢:理性化決策的可能性與重要性迅速提升。與「會計馬車」和「稅務馬車」不同,「財務馬車」側重決策功能。財務管理的核心就是財務決策:首先是運營決策、其次是投資決策、最後是融資決策。三類財務決策構成企業管理的關鍵方面,也是決定命運的主要力量。
決策的成敗取決於決策的理性程度。中國傳統文化帶入企業決策中,形成感性決策壓倒理性決策的局面,招致決策失敗的高風險,亟需改變。在這里,利用數字經濟可作為最強大的杠桿,用以助推財務決策的理性化。與感性決策不同,理性決策高度依賴據以判斷「所得」與「所失」的相關信息。缺失相關信息的決策是盲目的決策,極易淪為競爭的輸家。數字經濟時代也是速度時代:落後一拍大致等於落後四拍,這意味著幾乎沒有機會追趕競爭對手。
在驅動財務馬車理性化的同時,數字經濟也驅動著財務會計的空心化:會計信息越來越難以反映經濟交易的實質。「交易」概念、類型和方式(碎片化、復雜化與虛擬化)與過去大不相同。會計的信息功能要麼轉移給大數據和智能化平台,要麼全面外包,導致支持分析與和決策的功能日漸式微。會計職業和隊伍依然不可或缺,但其真正的作用越來越令人質疑。
如何應對?一個方法是開發和應用管理會計,更好的方法是將管理會計方法與工具融合到財務管理中,使企業的管理決策回歸核心部分——經營、投資和融資決策。數字經濟的發展使這些努力變得更緊迫,也更易帶來低調務實的成果。
「稅務馬車」的變革趨勢是簡明化。對於企業而言,這意味著稅務風險管控和稅務籌劃亟需轉向「節點模式」,而非全面出擊。美國控制全球海洋的方法,無非就是控制條戰略海峽,每個都是「節點」。在稅務領域,大數據為准確鎖定節點創造了全新機遇。
就政府而言,簡明化應一並及於稅制、稅政和征管。最小信息依賴的稅制、稅政和征管,就是最好的稅制、稅政和征管。大數據的邊界止於公民隱私權,防範逃稅的正當目的必須置於公民權利邊界的約束之下。簡明化對於減少政府與納稅人之間無謂的貓鼠游戲也很重要。
7. 數字經濟企業如何應對最嚴數據法律
2018年5月25日,歐盟《一般數據保護條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簡稱GDPR)將正式生效。GDPR序言共173條,正文分為11章99條。歷經多年商討的GDPR新條例的實施,意味著歐盟的數據保護水平將達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堪稱世界史上最嚴格的數據保護法律,必將對未來全球數字經濟產生深遠影響。
GDPR即將生效,中國發布的《信息安全技術 個人信息安全規范》(下稱《信息規范》)也於2018年5月1日起實施。
一些國內企業長期缺乏規則意識,可能並沒有嘗到應有的苦果。由於多種因素導致的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情形,一旦到了國外可能就不靈。企業的不合規經營行為,一旦被其他國家政府發現追究起來,處以巨額罰款或禁止業務往來,可能是滅頂之災。特別是在近幾年全球貿易保護主義似乎有所抬頭的新時代背景下,企業不合規經營,必將產生數年甚至永遠難以消化的「惡果」。
面對即將落下的GDPR利劍,全球數字經濟企業需要積極應對,努力減少合規風險,防止入「罪」被「罰」。各國政府也需要積極擔當作為,為本國數字經濟企業的海外發展保駕護航。
GDPR一大「殺手鐧」:重罰
除了擴大個人數據的保護范圍、賦予數據主體一系列強大的權利外,GDPR有兩大「殺手鐧」:一是設定了重罰;二是確立了「長臂」管轄原則。
對於數據處理的違法行為,GDPR主要設定兩個等級的處罰。第一等級最高可處以1000萬歐元,或上一財年全球營業額2%的行政處罰,以較高者為准。如果根據全球營業額進行處罰,在地域上是全球范圍內,而非在歐盟境內的營業額;在基數上,是全球營業額(annual turnover),而非全球凈利潤。該等級的處罰究竟適用哪些情形,GDPR第83條第4款規定三大類數據違法行為:第一,數據控制者與處理者沒有盡到相應數據保護義務。譬如未實施適當的技術和組織措施、未盡職責保持數據處理活動的記錄、沒有及時向監管機構通知數據已泄露、未進行數據保護影響評估等;第二,沒有對數據保護認證組織履行義務;第三,沒有對監管部門履行義務。
針對嚴重違法的數據處理行為,GDPR設定了第二等級的行政處罰:最高可處以2000萬歐元,或上一財年全球營業額4%的行政處罰,以較高者為准。GDPR第83條第5款規定了五大類嚴重違法的具體情形:第一,違反數據處理的基本原則與條件。數據處理應當遵循六大原則:合法、正當與透明原則,目的有限原則,數據最小化原則,准確性原則,儲存限制原則,完整性與保密性原則。數據處理應當符合相應的合法性條件;第二,侵犯數據主體的同意權、訪問權、糾正權、被遺忘權、數據可攜帶權、拒絕權、獲得救濟權等多項權利;第三,不符合條件將個人數據傳輸給第三國或國際組織;第四,沒有對成員國履行相應的義務;第五,未能遵守監管機構的相關要求。
可見,GDPR設定的「罪」是相當多的,「罰」是非常嚴厲的。制定任何法律的目的不在於處罰,處罰只是保障法律有效實施的必要手段。「重典治亂」未必總能取得良好效果,但確實可以起到一定威懾作用。GDPR以重罰為理念,試圖倒逼數字經濟企業完善數據保護制度。
無論是對於數據處理違法行為的認定及其嚴重程度判斷,還是對於處罰金額的最終作出,歐盟監管機構都享有巨大的執法裁量權。如何減少數據保護監管的權力尋租,防止監管「俘獲」,消除腐敗,確保公正執法,是接下來歐盟當局特別是法治水平不高的一些成員國需認真對待的問題。
另一「殺手鐧」:「長臂」管轄原則
確立「長臂」管轄原則,或稱為效果原則,是GDPR的另一大「殺手鐧」。法律是國家主權的體現,一般只在一國領土范圍內發生效力,即屬地原則。但隨著近些年來網路技術的不斷提高,具有虛擬性、無國界性的電子商務、互聯網金融,在全球范圍內得到蓬勃發展。在數字經濟時代,再繼續堅持傳統的屬地主義原則,或許無法有效保護本國公民的權益和國家利益。
GDPR的適用范圍極廣,將法律適用的屬地主義與屬人主義原則結合起來,擴大法律適用的域外效力。
首先,在歐盟境內設立數據控制或處理機構,不管其對個人數據處理的行為是否發生在歐盟境內,都受GDPR的拘束。此管轄規則屬於傳統的屬地主義原則,在歐盟內設有機構,當然應受歐盟法的約束。
第一,高度重視個人數據保護。企業高管團隊應當對GDPR有清醒的認識和准確的預判,盡早制定周密的戰略計劃,不計成本消除各種不合規隱患,加強人員管理與培訓。企業相關業務部門應及時全面分析已經採集、存儲的個人數據的種類、用途與獲取方式,刪除不合法、不必要的個人數據,實現個人數據保存時間的最小化,並不斷加強數據安全保障。
第二,完善數據主體的權利設置與行使操作規程。GDPR賦予了數據主體一系列強大的權利,對於這些權利的保護不足和侵犯屬於嚴重違法行為,歐盟監管機構可處以最高額度的罰款。在賦予數據主體同意權、訪問權、可攜帶權、被遺忘權、更正權等重要權利外,還應當核實這些權利設置與行使是否符合GDPR的要求,例如檢查設置的同意權是否符合GDPR的要求。我國《信息規范》要求收集個人數據時原則上應獲得授權同意,收集個人敏感信息還需明示同意,另外還明確了撤回同意權。
第三,完善數據處理機制。運用適當的組織措施與技術措施,確保數據處理符合GDPR的基本原則與合法性條件。以透明的方式,使用簡明易懂的語言,及時如實告知收集、存儲、使用個人數據的情況。建立健全數據保護影響評估機制與事先協商制度,對個人數據進行去標識化處理,完善數據匿名化處理規程,提高數據處理過程的安全性,並對個人數據處理活動進行記錄。
第四,必要時任命數據保護官。GDPR要求相關企業以透明的方式,任命具有專門數據保護知識的數據保護官(Data Protection Officer,DPO)。DPO可以確保數據控制者和處理者遵從GDPR的相關規定,同時也扮演著與監管機構之間的聯系人和合作者的角色。如果經評估必須設立DPO,則應保障DPO的任命、權利和職責符合強制性規定,並為DPO獨立履行職責提供充足的資源。另外,企業可考慮聘請外部數據保護顧問。
第五,完善數據泄密報告與處理機制。GDPR要求原則上自知道個人數據泄露72小時內,向監管機構報告,並將可能產生高風險的泄露信息通知受到影響的個人。企業應詳細記錄個人數據泄露情況,及時採取補救措施,不斷修改完善現有的數據泄露管理流程。我國《信息規范》要求企業定期組織內部相關人員,進行個人信息安全事件應急響應培訓和應急演練,及時更新應急預案。
另外,數字經濟企業還應當從更新隱私聲明與政策、刪除相關協議文本中侵犯數據主體權利的「霸王」條款、完善數據跨境流動機制等方面積極採取應對措施,減少不合規風險。
政府應為數字經濟發展保駕護航
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GDPR是法律,屬於歐盟的上層建築,但其所要調整的卻是全世界的數字經濟企業。由於不同國家的經濟發展水平存在很大差別,所以不同的經濟基礎與同一的上層建築之間,必然存在難以調和的矛盾。一方面個人數據權利要保護,另一方面技術要創新、市場要發展,二者之間發生沖突在所難免。
GDPR是一把雙刃劍。歐盟GDPR選擇了偏重保護個人數據權利,可能會對技術與市場的發展產生一定的阻礙。發展數字經濟,建設數字中國,不僅需要靠企業不斷提升數據治理水平,還需要靠政府主動採取措施,解決企業無法克服的實際困難。
首先,政府應當高度重視GDPR給數字經濟帶來的挑戰。嚴格的個人數據保護,帶來高額合規成本。由於信息資產管理的運營成本會顯著增加,而且擔心被重罰,一些企業已經暫停歐盟的相關業務。GDPR的實施可能不利於中小數字經濟企業成長,並可能助長巨頭企業的壟斷地位。因而,政府應當在戰略上予以重視,積極制定各種鼓勵扶持政策,有效支持企業提升數據治理水平,消除數據壟斷,降低GDPR合規風險。
其次,與歐盟積極溝通,完善對話協商機制。相關政府職能部門需要認真研究歐盟GDPR的監管規則,緊密協同配合,擔當有為。在積極制定政策法律不斷完善企業數據保護水平的基礎上,與歐盟監管當局開展平等對話協商,表明難點與決心,贏得理解,減少不必要的處罰與貿易糾紛。
再次,完善數據保護執法合作機制。對於GDPR 的監管挑戰,各國政府應當充分研究歐盟數據保護監管的利益關切和行動計劃,加強信息開放與共享,健全實體法之間的協調機制,尋找監管標準的最大公約數,積極尋求產業合作和個人信息保護執法合作,實現全球數據保護的共商共治。
除了作為重罰的依據,歐盟還可能將GDPR作為新的技術壁壘,阻礙全球數字經濟企業在歐盟的發展擴張。在我國正在推行「一帶一路」倡議的大背景下,GDPR也可能成為阻擋我國數字經濟企業「走出去」的障礙。但無論如何,在互聯網時代,合規經營是數字經濟企業做大做強的不二法則。盡管「規」可能很嚴厲,但只要「規」是合法有效的存在,企業就應當嚴格遵守。(來源:《財經》雜志)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消息來自新華網。
8. 為什麼說數字經濟改變全球
信息和通訊技術產業在國際生產中的重要性不斷提升,數字化跨國企業有助快速提高東道國競爭力。事實表明,數字經濟已改變全球投資模式,並正在改變全球價值鏈取向。與此同時,數字經濟快速發展也給各國投資政策提出了新要求。同時,對外資的監管必須適應數字經濟需要,避免監管阻礙數字技術應用
數字經濟是經濟增長的重要驅動力,為商業及創業活動提供新機遇、新渠道,為解決各種發展難題提供新工具。聯合國貿發會議最新發布的2017年世界投資報告將主題確定為「投資與數字經濟」,體現出聯合國機構對數字經濟的重視。報告認為,數字經濟已改變全球投資模式,並正在改變全球價值鏈取向。
首先,信息和通訊技術產業在國際生產中的重要性不斷提升。觀察數字經濟對國際生產影響的一個重要指標是,信息和通訊技術跨國公司在全球百強跨國公司中所佔的比重。據聯合國貿發會議統計,2010年至2015年期間,這類跨國公司的數量增加超過一倍,企業資產增長了65%,營業收入和雇員人數增長了約30%,遠高於其他行業跨國公司的成長速度。在最新的數字化跨國企業100強中,有30家企業都是近10年內成立的「年輕」企業。互聯網平台、電子商務和數字內容公司等數字化跨國企業的擴張速度顯著高於其他行業企業,在國際生產中的重要性日益顯著。
其次,數字化跨國企業多為「輕資產」類型,有助快速提高東道國的競爭力。統計顯示,在全球100強數字化跨國企業中,公司海外資產占其全部資產的比例僅為41%,傳統跨國企業的比例為65%,兩者存在較大差距。在銷售方面,數字化跨國企業73%的銷售額在海外,傳統跨國企業的比例則為64%。這表明,數字化跨國企業在海外市場以較少的資產配置實現了大比例的銷售。「輕資產」「重銷售」的數字化跨國公司,以相對較少的投資在東道國實現更多產出,促進了東道國的就業增長、稅收增加,在提升勞動生產率的同時,還帶動了當地數字經濟發展。在發展中國家投資互聯網等數字經濟基礎設施,可以較快改善其對國際投資者的吸引力。
再次,數字技術重塑全球價值鏈。數字技術既可導致基於大數據的集中生產,也可帶來3D列印等靈活、分散的生產活動;既有助於海外生產迴流,也可推動更多產業外包服務;既能促進東道國供應鏈關系重組,也能增加新的合作機會。全球各行業價值鏈若採用數字技術,將對國際化生產活動產生深遠影響。
數字經濟快速發展,也給各國投資政策提出了新要求。貿發會議認為,促進各行業信息和通訊技術投資,並助其融入全球價值鏈,應當成為數字發展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對外資的監管必須適應數字經濟需要,避免監管阻礙數字技術應用,數字行業發展應兼顧支持本地企業發展與促進數字化跨國企業投資。各國的投資政策應為數字公司建立一個有利的監管框架,並採取積極的支持措施,包括建立技術創新孵化器、建設或改進電子政務、支持創投及其他創新型籌資等。在促進數字發展投資的同時,各國政策制定者還需妥善處理合理的公共關切,特別是數據安全、隱私權、知識產權保護、消費者保護和文化價值觀維護等問題,在兼顧公共關切和私人投資者利益之間尋找適當的平衡點。
9. 數字經濟時代下企業面臨的商業環境有什麼變化
中大咨詢的專家抄認為,數字經濟時代下企業面臨著商業環境的三大巨變。
1.深度關聯而又表面無序的市場:作為一種新的經濟形態,數字經濟逐漸成為經濟增長的主要動力源泉,更成為企業轉型升級的重要驅動力。
2.沒有註定成功的金科玉律:打破邊界正在眾多行業中上演,顧客最終面臨著供大於求的各類選擇,以往不斷提出的競爭力、品牌因素、市場規律等,已經無法培育和維持企業遠期發展。
3.無法預知的新挑戰者:數字經濟時代,跨界成為當今商業社會最常見的商業模式,關注新進入者成為極具挑戰的事情。
在環境巨變之下,企業的績效不再由企業內部因素決定,而是由圍繞在企業外部的因素決定,比如環境的不確定性、合作夥伴、跨界的對手以及全新的技術等。
10. 數字經濟時代,財務人如何應對財務,會計和稅務的變革
首要的是妥善應對財務變革的大趨勢:理性化決策的可能性與重要性迅速提升。與「會計馬車」和「稅務馬車」不同,「財務馬車」側重決策功能。財務管理的核心就是財務決策:首先是運營決策、其次是投資決策、最後是融資決策。三類財務決策構成企業管理的關鍵方面,也是決定命運的主要力量。
決策的成敗取決於決策的理性程度。中國傳統文化帶入企業決策中,形成感性決策壓倒理性決策的局面,招致決策失敗的高風險,亟需改變。在這里,利用數字經濟可作為最強大的杠桿,用以助推財務決策的理性化。與感性決策不同,理性決策高度依賴據以判斷「所得」與「所失」的相關信息。缺失相關信息的決策是盲目的決策,極易淪為競爭的輸家。數字經濟時代也是速度時代:落後一拍大致等於落後四拍,這意味著幾乎沒有機會追趕競爭對手。
在驅動財務馬車理性化的同時,數字經濟也驅動著財務會計的空心化:會計信息越來越難以反映經濟交易的實質。「交易」概念、類型和方式(碎片化、復雜化與虛擬化)與過去大不相同。會計的信息功能要麼轉移給大數據和智能化平台,要麼全面外包,導致支持分析與和決策的功能日漸式微。會計職業和隊伍依然不可或缺,但其真正的作用越來越令人質疑。
如何應對?一個方法是開發和應用管理會計,更好的方法是將管理會計方法與工具融合到財務管理中,使企業的管理決策回歸核心部分——經營、投資和融資決策。數字經濟的發展使這些努力變得更緊迫,也更易帶來低調務實的成果。
「稅務馬車」的變革趨勢是簡明化。對於企業而言,這意味著稅務風險管控和稅務籌劃亟需轉向「節點模式」,而非全面出擊。美國控制全球海洋的方法,無非就是控制12條戰略海峽,每個都是「節點」。在稅務領域,大數據為准確鎖定節點創造了全新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