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廣西南寧怎麼申請經濟適用房都有什麼要求
一、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方式:
1、南寧經濟適用房申請人需要先到戶籍所在地的社區居委會先提出經濟適用房購買的申請,之後申請人還需要持有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戶口本還有結婚證,到戶口所在地的房管局再提出申請,還需要到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收入及住房的證明。
2、南寧經濟適用房申請人應當持家庭戶口本、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收入證明和住房證明以及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向市、縣人民政府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具體到當地房管部門咨詢。
二、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取得本市城區范圍內城鎮居民戶口一年以上並在本市城區范圍內工作或實際居住生活;
2、已婚家庭或年滿30周歲以上單身人員;
3、家庭現有住房人均居住建築面積低於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住房困難標准;
4、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標准且家庭財產之和低於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標準的8倍。
(1)南寧本地人經濟適用房擴展閱讀
申請材料
1、《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申請表》;
2、申請人、配偶及共同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
3、婚姻狀況證明
4、收入證明、住房狀況證明須由工作單位填寫並蓋章,無工作單位的由戶口所在地或實際居住地居委會(村委會)蓋章,不能塗改。收入證明應為申請當月前一個年度的收入情況;
5、同意受理機構或者其他審核部門調查核實其家庭收入、財產、住房狀況、家庭人口等申報信息的書面授權書;
6、已辦理放棄公共租賃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申請證明材料(收原件;已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且正在受理、審核過程中或者輪候期內的家庭戶必須提供);
7、購房時自願退出公共租賃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的書面承諾(收原件;正在享受公共租賃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的家庭戶必須提供)。
參考資料
南寧市住房保障局-住房保障-經濟適用房
B. 我的條件符合申請南寧經濟適用房嗎
請往下看:
房子是很多人的夢想,而對中低收入家庭來說,經濟適用房是它們實現夢想的重要途徑。為了進一步規范經濟適用房的建設管理,南寧市近日出台《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記者今天從相關會議上得知,和之前的政策相比,新辦法在申購人條件等多方面有大變動。
和2004年開始實行的《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暫行辦法》相比,新辦法最大的變動出現在申購人條件上。
首先,准入收入線調整了。經濟適用房供應對象由中低收入家庭調整為低收入家庭,其收入線由上年南寧市職工平均工資6倍以內調為上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家庭年人均收入低於上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的家庭才可申購經濟適用房】以2008年數據為例,去年南寧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收入為29377元,按照原來的暫行辦法,家庭年收入在176262元至14688元范圍的,都可以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而按照新辦法,上年南寧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14994元,則意味著家庭年人均收入在11995元以內的才能夠申請經濟適用房。
除了經濟困難家庭,單身人員也是購買經濟適用房的主體之一,新辦法對單身人員購房條件也有調整,由原來的男28周歲、女25周歲調整為30周歲。【單身人士年滿30周歲才能申購經濟適用房】
另外,外來務工人員將不再有在南寧購買經濟適用房的資格,按原來的政策,簽訂一年以上合同且交一年以上勞動保險金的外來務工人員也可以申購經濟適用房,而新辦法根據南寧市目前保障人群和房源供求實際情況,考慮優先供應本市常住戶口人員,規定只有具有本市城鎮常住非農業戶口並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人員才可申購經濟適用房。【外來務工人員不再定為購買經濟適用房范圍】
除此以外,新辦法還首次對經濟適用房的回購做出了規定。【申請家庭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日起5年內,其經濟適用住房不得直接上市交易;5年內因特殊原因確需出售的或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後又購買其它住房的,其經濟適用住房由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按照規定及合同約定回購。回購價格由原購房價格從購房之日起每年扣減1%計算,回購的房屋繼續作為經濟適用住房向符合條件的家庭售出。】
套型面積方面,原來的暫行辦法規定100平方米內,而新辦法則調整為60~80平米內。另外,新辦法對審批程序、監督管理都有更嚴格的規定。
《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將從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C. 南寧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1. 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的條件
① 具有本市城鎮常住非農業戶口並在本市工作回或居住(含符合安置條件的答軍隊人員);②已婚家庭或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上單身人員;③無房或現住房建築面積未達到人均16平方米(含);④家庭年人均收入低於市統計局向社會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2.申請經濟適用房流程
①請攜帶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到戶口所在地的城區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咨詢、領取《南寧市經濟適用房申購表》。
② 申請人填表並到相關部門簽署意見和蓋章。
③ 申請人將需要提供的資料交到戶口所在地的城區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受理人員負責查驗證件、資料,符合受理條件的出具受理回執單。
④ 城區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對申請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等情況進行初審、公示和提出初審意見。
⑤ 城區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將提出初審意見的資料送南寧市經濟適用房建設發展中心,由發展中心進行復審。
⑥ 南寧市經濟適用房建設發展中心將經復審合格的申請人資料公示 ,公示10天後可等候通知參加選房。
⑦ 選好房後,辦理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准購證。
D. 在南寧經濟適用房怎麼申請
經適房申請步驟:
1、領表。申請人憑戶口簿、身份證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回處、鎮政府領取《經答濟適用住房申購表》。
2、申請。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提交申請表及相關資料。
3、初審和公示。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初審並在社區公示。
4、復核。市國土房管局各區分局會同區民政局復核並評分。
5、批准和公示。市住房保障辦會同市民政局復核並在市國土房管網站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經市住房保障辦向申請人發放有效期為3年的准購證明。
6、輪候。市住房保障辦應當將取得購房資格的申請人按照得分高低排列輪候順序;分數相同的,通過搖珠方式確定輪候的先後順序。
7、配售通知。市住房保障辦根據房源情況,並按照輪候順序向申請人發出配售通知。
8、選房。接到配售通知的輪候人可根據配售項目房源情況選擇購房或繼續輪候。
E. 南寧經濟適用房的申請條件
關於購房條件
(一)常住城鎮的中低收入家庭無房戶或男滿28周歲、女滿25周歲以上的中低收入無房單身人員。無房單身人員同時要提供所在工作單位或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出具的婚姻證明(含人事、勞動部門規定與當地機關、企事業單位簽訂了一年以上用工合同的外來務工人員)。
(二)現住房建築面積未達到人均15平方米的中低收入家庭[指家庭(含夫婦雙方)年工資收入低於當年本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倍且高於當年本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一半的]住房困難戶。
(三)關於離婚無房申請購房的問題:
1.離婚後的時間必須滿一年以上;
2.離婚或對原有住房歸屬沒有明確的,必須提供離婚雙方經公證處公證的住房歸屬材料;
3.離婚後將原有住房歸屬子女的,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不能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四)城市建設規劃已被拆遷住房的無房戶。
對號入座申請住房
→無房戶
條件范圍:1.南寧市城區非農業人口的中低收入家庭無房戶。(提示:中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年收入在6萬元以下。)
2.離婚滿1年以上無房戶。(提示:離婚前雙方沒有共同房屋產權的申購時不受時間限制)
需提交的資料:
1.申請書。(提示:內容包括工作情況、婚姻狀況、住房困難情況)
2.調查表。(提示:在單位或居委會審核證明意見檔,必須註明證實有無參加房改、集資建房、有無私房、現住房情況,不能簡單寫「同意」或「情況屬實」)
3.申請人及配偶戶口本、身份證、結(離)婚證、離婚協議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申請人及配偶有效的住房情況證明。(提示:A.內容包括居住單位或居委會證實現居住房的性質,產權歸屬)或《租賃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B.具有南寧市戶口的申購人員戶口所在地住址與現住址不同的,必須提供戶口所在地住址和現住址住房的產權證明材料。)
5.申請人及配偶收入證明。
填報說明:
1.填寫《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申購戶調查審核表》時,在「申請人/配偶所在地房改部門核查意見」一欄,凡是屬於首府南寧房改辦所辦業務范圍內的申購戶,不用到南寧房改辦出具住房狀況證明。
2.具有南寧市戶口的區直單位人員必須提供區直房改辦出具的住房狀況證明。
3.非南寧市戶口的城鎮人員必須提供戶口所在地房改部門出具的住房狀況證明。
→單身大齡青年無房戶
條件范圍:南寧市城區非農業人口中低收入,男28周歲、女25周歲以上的單身大齡青年無房戶。
需提交的資料:
1.申請書。(參照同上)
2.調查表。(參照同上)
3.申請人戶口本、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計生委(單位或居委會)開具的有效未婚證明。
5.申請人有效的住房證明。(提示:內容包括居住單位或居委會證實現居住房的性質、產權歸屬,或《租賃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
6.申請人收入證明。
填報說明(參照同上)
→拆遷戶
條件范圍:因城市建設規劃已被拆遷的有產權證的無房戶。(提示:拆遷戶可按規定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一套。購買後仍未能解決被拆遷家庭居住困難的,家庭其他成員可按有關規定,另行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申請租住廉租房。)
需提交資料:
1.申請表。(參照同上)
2.調查表。(提示:無需證明蓋章)
3.申請人及配偶戶口本、身份證、結(離)婚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拆遷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拆遷證明。
5.被拆遷房屋產權證復印件。
填報說明
1.拆遷證明上的被拆遷戶戶主必須與原被拆遷住房的《房屋所有權證》戶主相一致。對被拆遷房屋的產權戶一戶只能出具一份拆遷證明,不得將被拆遷住房分割後給其他人出具拆遷證明。
2.拆遷戶無產權證的情況,屬房產局公房租戶被拆遷的提供直管公有房屋差遣貨幣安置協議書和申請人工作單位或居委會核查表,意見欄填上「無房證明、收入證明」;屬單位公房租戶的被拆遷需在申請人工作單位或居委會核查意見欄填上「證明為本單位職工、無房證明、收入證明」等意見和提供單位與拆遷部門簽署的拆遷合同;以正常申請戶申報,享受拆遷戶優先安排待遇。
→人均住房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
條件范圍:現住房建築面積未達到人均15平方米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戶。(提示:共同居住有贍養、撫養關系,戶口同在現住房)
需提交資料:
1.申請書。(參照同上)
2.調查表。(參照同上)
3.申請人及配偶戶口本、身份證、結(離)婚證、離婚協議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家庭成員的戶口本、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5.申請人及配偶有效的住房證明(提示:內容包括居住單位或居委會證實現居住房的性質、產權歸屬,或《租賃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6.申請人及配偶收入證明。
7.已有房屋產權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填報說明:
1.共同居住有贍養、撫養關系的無房戶直系親屬一欄,只要求有了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上的家庭戶填寫。
2.在計算住房控制面積時,要合並計算兩套住房面積,減去申請人應享受的住房控制面積,多出的面積為超標面積。
→外來務工人員
條件范圍:屬中低收入家庭無房戶,或男28周歲、女25周歲以上的中低收入無房單身的外來務工人員且按人事、勞動部門規定與南寧市當地機關、企事業單位簽訂1年以上用工合同並已經繳納有1年以上的養老保險。
需提交資料:
1.申請書(參照同上)
2.調查表(參照同上)
3.申請人及配偶戶口本、身份證、結(離)婚證、離婚協議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未婚證明。
4.申請人及配偶有效的住房證明。(提示:內容包括居住單位或居委會證明現居住房的性質、產權歸屬,或《租賃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5.申請人及配偶收入證明。
6.按人事、勞動部門規定與南寧市當地機關、企事業單位簽訂1年以上用工合同且繳納1年以上的養老保險對賬單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填報說明:
勞動用工合同必須有南寧市勞動保障局簽證。
F. 擁有南寧市戶口多久才能申請經濟適用房
根據規定來,是源擁有當地戶籍3年,並且符合《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22條的其他規定的,才能申請當地的經濟適用房。
《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南寧市人民政府令第43號):
第二十二條 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取得本市城區范圍內居民戶籍三年以上並在本市城區范圍內工作或者實際居住生活;
(二)屬於兩人以上家庭戶或者30周歲以上單身人員;
(三)在本市城區范圍內無自有住房;
(四)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統計部門公布的本市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第二十三條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當以戶為單位提出申請,主申請人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主申請人有配偶的,其配偶應當作為共同申請人;其他家庭成員作為共同申請人的,應當與主申請人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撫養關系,並與主申請人系同一戶籍。
G. 2017南寧經濟適用房名單
申請經濟適用住房復審通過公示名單將在當地的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公布,可以直接查詢。
申購經濟適用住房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家庭成員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區常住城鎮居民戶口(不包括學生戶口)5年以上(含符合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
(2)已婚[含離異(或喪偶)帶未成年子女且擁有監護權]或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上的單身無房戶;
(3)申請家庭房產建築面積小於48平方米(含);
(4)申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市統計局每年向社會公布的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經濟適用房申請資料:
1、 按要求填寫完整的《市保障性住房購買資格申請審核表》(一式三份);
2、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
3、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戶口簿或戶籍卡復印件(驗原件),持戶籍卡的申請人或家庭成員應提供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
4、 未成年人的出生證明或獨生子女證復印件(驗原件);
5、 婚姻狀況證明:已婚的,提供結婚證復印件(驗原件)。離異帶子女的,提供離婚證復印件(驗原件)、法院民事調解書、判決書復印件(驗原件)或離婚協議檔案及未再婚證明。喪偶帶子女的,提供喪偶的死亡證明復印件(驗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證明。未婚、離異未帶子女或喪偶未帶子女的視為單身,提供未婚證明;
6、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收入證明(工作單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由工作單位出具證明,無工作單位及工作單位無獨立法人資格的由戶籍所在社區出具證明);
7、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住房證明(現住房證明:工作單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由工作單位出具證明,無工作單位及工作單位無獨立法人資格的由戶籍所在社區出具證明。身份證及戶口本地址證明:需由戶籍所在社區出具證明);
8、 特殊情況需另外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H. 夫妻雙方只有一方是南寧本地戶口的,可以申請經濟適用房嗎新婚可以嗎
一、按類領表
有北京市
、住房面積沒有達標的居民家庭或者無房戶,可按不同類別分別領取《北京市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以下簡稱核定表)、《北京市機關工作人員、教師家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審批表》(以下簡稱審批表)或《北京市重點工程和危改區被拆遷居民家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審核表》(以下簡稱審核表)。這些表格可以找開發商索取,也可自己到新浪房產頻道「
專題」中下載欄下載。
二、領表填表
填寫核定表的申請購房人,需核定家庭收入(老政策規定為6萬元/年以下;目前在
試點的
購買新政策規定:1人戶家庭、2人戶家庭、3人戶家庭、4人戶家庭、5人及以上家庭,對應的年收入則分別低於2.27萬元、3.63萬元、4.53萬元、5.29萬元、6萬元),此表交申請人及其配偶所在單位分別核准蓋章,沒有單位的由戶口所在地
核准蓋章。目前大部分人都填此表。
填寫審批表的申請購房人(大多為公務員或教師),不需核定家庭收入,但要求夫婦雙方為機關工作人員或教師的家庭,此表由申請人及其配偶所在單位分別核准蓋章。
填寫審核表的申請購房人,不需核定家庭收入,但要求是市政府批準的重點
中的被拆遷居民家庭和政府組織實施的危舊房改造項目區異地安置的居民家庭,帶上此表和拆遷人出具的證明到房屋所在地的
核准蓋章。
填表用
或鋼筆填寫
。
三、核定總額
申請人夫婦雙方所在單位或
應按京政辦發[2000]131號文件第七條規定,在3個工作日內在核定表、審批表或審核表上核准蓋章,並註明購房家庭最高購房總價標准。夫婦雙方的補貼面積標准、收入證明以及戶口所在地、夫婦雙方的住房情況都應在審核表中註明。如果夫婦雙方
、補貼面積標准不一樣,以
高者為准。簡單地講就是有工作的申請者需要拿著核定表、審批表或審核表到單位蓋章,沒有工作的申請者需要拿上述表單到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蓋章。
四、登記備案
市
綜合開發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開發辦)在北京市房地產交易中心(
東花市北里1號樓)設立窗口,辦理經濟適用住房購買登記和備案手續。購房申請人需持夫婦雙方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核准蓋章後的核定表、審批表或審核表,加上夫婦雙方的戶口簿和身份證原件(沒有戶口簿的需要攜帶
),到辦公窗口辦理購房登記手續。
申請者需要注意的是要帶上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身份證復印件兩張、戶口本復印件兩張(如果戶口裡面還有其他人也要復印兩份)到北京市
花市的房地產交易中心排號。目前交易中心在工作日每天發400個號,再根據所排到的號等候交易中心通知交表時間,待交表時間提交所有資料審核。
五、等候公示
市開發辦將購房申請人資料掛在北京建設網公示10個工作日,之後申請人再到窗口進行終審,領取審核通過的核定表、審批表或審核表參考資料:http://www.bjjs.gov.cn/tabid/277/Default.aspx
I. 不是南寧市戶口可以在南寧申請經濟適用房嗎
絕對的不行
首先,准入收入線調整了。經濟適用房供應對象由中低收入家庭調整為低收入家庭,其收入線由上年南寧市職工平均工資6倍以內調為上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家庭年人均收入低於上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的家庭才可申購經濟適用房】以2008年數據為例,去年南寧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收入為29377元,按照原來的暫行辦法,家庭年收入在176262元至14688元范圍的,都可以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而按照新辦法,上年南寧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14994元,則意味著家庭年人均收入在11995元以內的才能夠申請經濟適用房。
除了經濟困難家庭,單身人員也是購買經濟適用房的主體之一,新辦法對單身人員購房條件也有調整,由原來的男28周歲、女25周歲調整為30周歲。【單身人士年滿30周歲才能申購經濟適用房】
另外,外來務工人員將不再有在南寧購買經濟適用房的資格,按原來的政策,簽訂一年以上合同且交一年以上勞動保險金的外來務工人員也可以申購經濟適用房,而新辦法根據南寧市目前保障人群和房源供求實際情況,考慮優先供應本市常住戶口人員,規定只有具有本市城鎮常住非農業戶口並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人員才可申購經濟適用房。【外來務工人員不再定為購買經濟適用房范圍】
除此以外,新辦法還首次對經濟適用房的回購做出了規定。【申請家庭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日起5年內,其經濟適用住房不得直接上市交易;5年內因特殊原因確需出售的或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後又購買其它住房的,其經濟適用住房由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按照規定及合同約定回購。回購價格由原購房價格從購房之日起每年扣減1%計算,回購的房屋繼續作為經濟適用住房向符合條件的家庭售出。】
套型面積方面,原來的暫行辦法規定100平方米內,而新辦法則調整為60~80平米內。另外,新辦法對審批程序、監督管理都有更嚴格的規定。
《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將從2009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