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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監局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考核表

發布時間:2021-02-12 22:03:17

『壹』 安監局檢查、需要准備一些什麼資料

安監局檢查內容、需要准備的資料包括:
1、三級教育試卷:匯總表,包括姓名,進出場時間,工種等,後附試卷,注意試卷簽名及時間,禁止他人代簽名字
2、特種作業人員證件:必須持有效期內的證件,包括:電工,塔吊司機,塔吊司索,升降機司機,架子工,電焊工,電焊工為安監局發證,所有證件前必須附名單匯總表
3、項目部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
4、各種工種操作規程。
5、三級動火證明。
6、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
一、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二、安全生產資金投入及安全生產費用提取、管理和使用制度;
三、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四、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和安全生產情況報告制度;
五、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職業病防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以下簡稱「三同時」)管理制度;
六、安全生產考核和獎懲制度;
七、崗位標准化操作制度;
八、危險作業管理和職業衛生制度;
九、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十、重大危險源檢測、監控、管理制度;
十一、勞動防護用品配備、管理和使用制度;
十二、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和檢修、維護制度;
十三、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十四、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十五、應急預案管理和演練制度;
十六、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
十七、其他保障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

『貳』 安監局下屬事業單位是干什麼的

1、承擔對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安全生產執法檢查,依法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2、承擔受理並查辦安全生產舉報與投訴案件;

3、牽頭組織、協調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參與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

4、負責全區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資源綜合監督管理;

5、組織、協調有關應急救援力量參加事故應急救援;

6、組織協調區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演練,指導督促全區各級各部門開展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演練;

7、負責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信息統計上報工作;

8、指導、協調、監督全區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

9、發布安全生產事故信息和預警信息;

10、承擔安全生產執法監督方面的行政聽證、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

11、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安監局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考核表擴展閱讀

安檢局和安監局的區別:

1、全稱不相同

安監局的全稱是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檢局的全稱是安全檢查局。

2、地位不相同

安監局是政府的職能部門,列入直屬機構序列。主管安全生產和相關的政策法規工作。安監局具有行政權和執法權。安檢局不具有行政權。

3、職能不同

安監局是對轄區內的安全生產行為進行監督管理,范圍很寬,其監督的范圍包括各個行業(除民航、海上),而管理的范圍包括三大行業,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

『叄』 國家相應機構的職權是什麼 例如:統計局、安監局......

國務院機構被分為四類:宏觀調控部門,專業經濟管理部門,教育科技文化、社會保障和資源管理部門。
A國土資源部的主要職能是: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海洋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規劃、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
B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主要職能是:
(一)承擔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擬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
(二)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擬訂適合國情的住房政策,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擬訂全國住房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
(三)承擔規范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起草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依法組織編制和實施城鄉規劃,擬訂城鄉規劃的政策和規章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國城鎮體系規劃,負責國務院交辦的城市總體規劃、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審查報批和監督實施,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的審查,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的科技發展規劃和經濟政策。
(四)承擔建立科學規范的工程建設標准體系的責任。
(五)承擔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

C交通運輸部:一)擬定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法規並監督執行。
(二)擬定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的發展規劃、中長期計劃並監督實施;負責交通行業統計和信息引導。
(三)對國家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進行調控;組織實施國家重點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設。
(四)指導交通行業體制改革;維護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的平等競爭秩序;引導交通運輸行業優化結構、協調發展。
(五)組織公路及其設施的建設、維護、規費稽徵;負責汽車維修市場、汽車駕駛學校和駕駛員培訓工作的行業管理。
(六)組織水運基礎設施的建設、維護、規費稽徵;負責水上交通安全監督、船舶及海上設施檢驗和防止船舶污染、航海保障、救助打撈、通信導航工作;實施船舶代理、外輪理貨、航道疏浚、港口及港航設施建設使用岸線布局的行業管理。
(七)制定交通行業科技政策、技術標准和規范;組織重大科技開發,推動行業技術進步;指導交通行業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以及職業技術教育。
(八)負責部機關、部直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按規定管理部直屬單位主要領導幹部;指導交通行業職工隊伍建設。
(九)負責政府間交通行業的涉外工作,指導利用外資工作;管理公路、水路交通與國際組織有關事宜,開展國際交通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
(十)管理和指導港口、航運公安工作。
D水利部:主要職能
1、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定水利戰略規劃和政策,起草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組織編制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
2、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和保障。
3、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擬訂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區劃並監督實施,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建議,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
4、負責防治水旱災害,承擔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的具體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揮全國防汛抗旱工作,對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編制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水利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5、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准,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E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民族工作的方針、政策,組織開展民族理論、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有關民族工作的政策建議。
(二)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工作相關職責,促進民族政策在經濟發展和社會事業有關領域的實施、銜接,對政府系統民族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三)起草民族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負責督促檢查落實情況,保障少數民族的合法權益,聯系民族自治地方,協調、指導民族區域自治法的貫徹落實。
(四)研究提出協調民族關系的工作建議,協調處理民族關系中的重大事項,參與協調民族地區社會穩定工作,促進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維護國家統一。
F公安部:1、研究擬定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起草有關法律法規草案,指導、監督、檢查全國公安工作。
2、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指導、監督地方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槍支彈葯、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等工作。
3、組織指導偵查工作,協調處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和騷亂,指揮防範、打擊恐怖活動。
4、依法管理國籍、口岸邊防檢查工作;指導、監督消防工作、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駕駛員管理等工作。
5、指導、監督地方公安機關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以及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和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監察工作。
6、指導、監督地方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和監督、考察工作;指導對看守所、拘留所、強制戒毒所等的管理工作。
7、組織實施對黨和國家領導人以及重要外賓的安全警衛工作。
8、組織實施公安科學技術工作;規劃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建設。制定公安機關裝備、被裝配備和經費等警務保障標准和制度。
9、組織開展同外國、國際刑警組織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警方的交往與業務合作,履行國際條約和合作協議。
10、統一領導公安邊防、消防、警衛部隊建設,對武警總部執行公安任務及相關業務建設實施領導和指揮。
11、制定公安機關人員培訓、教育及宣傳的方針和措施;按規定許可權管理幹部;指導公安機關法制工作;制定公安隊伍監督管理工作規章制度,指導公安機關督察工作;查處或督辦公安隊伍重大違紀事件,維護公安民警正常執法權益。
G民政部主要職責
(一)擬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方針政策,起草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承擔依法對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和監察責任。
(三)擬訂優撫政策、標准和辦法,擬訂退役士兵、復員幹部、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安置政策及計劃,擬訂烈士褒揚辦法,組織和指導擁軍優屬工作,承擔全國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有關具體工作。
(四)擬訂救災工作政策,負責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負責組織核查並統一發布災情,管理、分配中央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承擔國家減災委員會具體工作。
(五)牽頭擬訂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准,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
H 國家統計局:社會經濟信息的主體部門和國民經濟核算的中心,強有力的國家統計監督機構和重要的咨詢機構。為適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統計工作必須准確地反映國民經濟運行態勢,科學地剖析宏觀經濟中各種錯綜復雜的關系並揭示其發展變化的規律,及時向國務院和有關部門提供優質高效的信息和咨詢,並對國民經濟運行實施嚴格有效的監督。
(一)依照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計劃,制訂全國性的統計工作規章、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和國家統計調查計劃,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各地區、各部門的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
(二)根據國家宏觀管理和科學決策的需要,建立健全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制定全國統一的基本統計報表制度,制定或與有關部門共同制定國家統計標准,審定部門統計標准。
(三)在國務院統一領導下,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重大的國情國力普查;統一組織協調各地區、各部門的社會經濟調查,審查各地區、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劃、調查方案;組織全國統計報表的管理工作。
(四)搜集、整理、提供全國性的基本統計資料,並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黨中央、國務院及有關部門提供咨詢建議。搜集、整理、提供國際基本統計資料,對國外社會經濟發展情況進行分析,並同我國進行對比研究。
(五)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國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公報。規劃、協調全國社會經濟統計信息咨詢服務行業,積極培育和發展信息服務市場。
(六)建立健全和管理國家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國家統計資料庫體系,組織協調和統一管理各地區、各部門的統計資料庫網路。
(七)研究制訂統計體制改革方案和實施辦法,經批准後組織貫徹實施。
(八)統一管理縣及縣以上政府統計部門的統計事業費,協助地方管理省、自治區、直轄市統計局局長、副局長,組織管理全國統計專業職務評聘及資格考試工作。
(九)領導和管理設在各地的直屬機構,包括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隊以及企業調查隊。組織指導全國統計科學研究、統計教育、統計幹部培訓和統計報刊書籍出版工作。領導和管理直屬統計院校。
(十)開展統計工作和統計科學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承擔國際組織委託的有關工作。
(十一)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I 國家安監局:主要職責
(一)承擔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具體職責是:研究提出安全生產重大方針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議;監督檢查、指導協調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國務院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參與研究有關部門在產業政策、資金投入、科技發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產的相關工作;負責組織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組織協調特別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全國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承辦國務院安委會召開的會議和重要活動,督促、檢查安委會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承辦國務院安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綜合管理全國安全生產工作。組織起草安全生產方面的綜合性法律和行政法規,研究擬訂安全生產工作方針政策,制定發布工礦商貿行業及有關綜合性安全生產規章規程,研究擬訂工礦商貿安全生產標准,並組織實施。
(三)依法行使國家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國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定期分析和預測全國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四)依法行使國家煤礦安全監察職權。依法監察煤礦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和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煤礦企業依法進行查處;組織煤礦建設工程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對設在各地的煤礦安全監察局及煤礦安全監察辦事處進行管理。
(五)負責發布全國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管理全國生產安全傷亡事故調度統計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分析工作;依法組織、協調重大、特大和特別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六)負責綜合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
(七)指導、協調全國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組織實施對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進行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培訓、安全咨詢等社會中介組織的資質管理工作,並進行監督檢查。
(八)組織、指導全國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
(九)負責監督管理中央管理的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監督工礦商貿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依法監督檢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依法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和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十一)擬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組織、指導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和技術示範工作。
(十二)組織實施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監督和指導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和注冊工作。
(十三)組織開展與外國政府、國際組織及民間組織安全生產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四)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肆』 過幾天要參加安監局的考試,可是不知道要看哪方面的資料

題目是: 弘揚「忠孝仁義禮智信」傳統文化,提高機關幹部思想道德素質。

任務1:忠、孝、仁、義、禮、智、信中,哪三項最重要?

任務2:就這三項,提出具體的措施。

共70分鍾,前面個人發言,再討論50分鍾,最後一個人總結陳述(5分鍾)。

【題型分析】

多項選擇式無領導小組討論題目是讓應試者在多種備選答案中選擇其中有效的幾種或對備選答案的重要性進行排序,並說明理由,最終由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討論並達成一致意見。多項選擇式無領導小組討論題目具有備選答案多、題目要求一般是多選或者選項重要性排序的特點。

【考察核心】

這類題目主要考查應試者分析問題實質、抓住問題本質方面的能力。多選式題目往往沒有一個明確的正確答案,考官從考生的選擇排序以及考生做出的理由陳述中,判斷該考生的性格特點、此類問題對於考官來說,比較難於出題目,但對於評價應試者各方面的能力和人格特點則比較有利。

【答題策略】

對於此類題目,應試者一定要事先確定排序原則和方法,明確分類標准,進行選項歸類,排除干擾選項,而且要注意原則一定要易於理解和把握,這樣在陳述觀點時才具有說服力。此類試題的備選項較多,需要考生把握關鍵環節、關鍵事務、緊急事件,選擇時既要遵循輕重緩急原則,又要把握生命第一原則;既要合情合理,又要合乎法律政策。

【參考解析】

審題對於考生參加無領導小組討論是非常重要的,閱讀時建議先看試題,注意審題,再看材料。做到有的放矢,抓住要點,做關鍵詞記錄。閱讀時選好角度,抓住結構,分清層次,保證思路清晰,忌面面俱到。可適當列提綱。

個人陳述階段

個人陳述階段考生要關注兩個方面:一是題目中是否規定了發言的順序,二是如何通過個人陳述給考官留下良好印象。

(一)發言順序

首先來看第一個方面,發言順序的問題。很多考生對發言順序的重要性沒有引起足夠重視,在策略方面幾乎一片空白。舉個簡單的例子,假設小組共有6位考生。很顯然第一位發言的考生在觀點的選擇和確立上獨佔先機,不受任何組員影響。如果恰好他的個人陳述又做的非常精彩,那麼對後面的5位考生來說,1號考生的陳述發言無疑成為很難超越的優秀標桿,此時局面將變得極為不利。

當然,對局面形勢起到決定性作用的是1號考生的發言水準。一旦首位發言的考生表現不佳,要麼很容易被其他考生抓住漏洞,要麼會開局不利導致全盤低迷,要麼無法讓考官產生興趣……總而言之,後續翻盤機會渺茫。

可見,個人陳述看似簡短,但是卻往往決定了大局走向。在個人陳述階段,考生究竟如何根據發言順序採取相應策略呢?

在無領導小組討論中,一般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按抽簽的順序發言,另一種是不規定發言順序,由考生自由選擇何時發言。

1.按抽簽的順序發言

如果題目中已經規定個人陳述階段考生的發言順序為抽簽順序,這就要求考生能夠根據自己所處的發言順序而合理的准備自己的陳述內容。發言順序靠前時考生要注意對問題分析透徹,考慮全面,邏輯清晰;發言順序靠後時要注意提煉創新,觀點鮮明,切忌不加升華,一味重復和照搬前人觀點。

2.不規定發言順序

如果題目沒有規定發言順序,考生可以根據自身的觀點成熟與否和自己的語言表達水平,選擇合適的發言順序。無論是選擇率先發言搶占高地,還是稍後發言升華提煉,都要做到「進可攻,退可守」。

(二)如何做好個人陳述

發言時要注意向考官展現思維的邏輯性、語言的豐富性、觀點的明確性。同時還要注意各種禮節,如:坐姿、眼神、目光等。對於不發言的考生來說,要做一個優秀的傾聽者,適當做些記錄,不可過於放鬆。

個人陳述階段,是表明考生觀點立場的階段,考生在處理此類題目時首先應確立原則和標准,最好的辦法是對選項進行同類項合並。當然,分類的形式有很多種,只要符合情理、邏輯、易於操作即可。表達時注意時間的把控,在觀點表達清楚的基礎上切勿超時。

自由討論階段

在此環節中,由於考生間的頻繁互動,觀點的對立爭執不下,很可能討論會陷入混亂狀態,在無領導小組面試中,通過發言的時機、發言的內容、何時停止、遭到反駁時的態度、傾聽他人談話時的態度等,可以表現出考生的風度、教養和見識。

在自由討論階段,大家肯定會出現不同的意見,在整個過程中,考生如果想要成為領導者,要善於帶領整個小組進行討論,將大家的觀點整合到一個體系當中。當討論陷入冷場的時候,可以適當激勵。當有的考生偏離主題的時候,做善意提醒,當考生發生爭執的時候,做適當調停和仲裁。

同時,時間控制者也應該做好時間劃分和時間把控工作。在討論的過程中,當其他考生發言過長,做出有益提醒,確保大家發言的有效性。時間接近節點時,要及時提醒大家,以大局為重盡量擱置爭議。

總結陳詞階段

作為小組的代表進行最後的總結,是在考官面前獨立亮相、加深考官印象的絕佳機會,考生可以按照個人陳述的禮儀去做,不同的是總結陳述階段,考生向考官匯報小組討論結果,只需要和考官做目光交流,為了表達尊重,考生最好起立匯報,以示尊重。

考生在總結陳詞的時候要注意個人魅力的展現,不要盯著材料照念。動作機械、缺少眼神交流,總結單調等問題,這個階段都要盡可能避免。

【論據支撐與措施】

對於多選式無領導小組討論題目來說,方法是非常重要的,制定標准原則與選項歸類對於突破來時是比較好的橋梁,但是,在學員訓練的過程中,我們發現,學員的知識和理論儲備是比較欠缺的,在論述自己觀點的時候經常缺乏論據支撐,語言和詞語都比較蒼白,因此,學員有必要增強自己的理論儲備,就本題而言,我們為學員提供了關於每個選項的理論和論據支撐以及相應的措施。

選項一:忠。

1.論據支撐

「忠」,就是熱愛祖國,忠於職守。這是對機關幹部最起碼的要求。作為機關幹部員,要時刻保持高度的政治覺悟、堅強的黨性原則、堅定的政治立場,任何時候都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銳性和洞察力,善於從政治的高度觀察和處理問題,始終圍繞黨的中心任務推進業務工作。

2.措施

首先,加強政治思想教育,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其次,健全機關幹部選拔機制。最後,加強對機關幹部的管理監督

選項二:孝

1.理論支撐

「百善孝為先」,中國的孝文化源遠流長,在傳統文化佔有重要之地。機關幹部的一言一行都有很大的影響力和號召力,所以幹部一定要正確的處理好工作和親情的關系,率先垂範,踐行尊老敬賢,從而帶動社會老者有所養,賢者有所尊,引領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

2.措施

首先,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創建和諧友好的社會環境。其次,將個人品質和道德操守納入機關幹部的考評機制。最後,加強社會輿論對機關幹部工作和生活的全面監督。

選項三:仁

1.理論支撐

「仁」,就是以人為本。作為機關幹部,從工作層面,要堅持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正確處理與人民群眾的關系。堅持以人為本,就是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就是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2.措施

首先,加強機關幹部政治思想教育,牢固樹立為人民服務理念和正確的權力觀、政績觀。其次,轉換政府職能,從管理型政府向服務性政府轉變。最後,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加大對機關幹部工作作風的監督和約束。

選項四:義

1.理論支撐

提倡「義」,就是堅持正義與道義。堅持正義,要求機關幹部認真聽取和妥善處理人民群眾的利益訴求,在謀發展、搞建設時要綜合考慮不同階層、不同群眾具體利益的平衡點,同時要做到依法行政,真正做到公平正義地處理工作中的問題。另一方面要堅守道義,這是一種高於自我的善,是一種超越自我的善。作為機關幹部,在關鍵時候不能做出危害國家、民族的事情;在困難面前,不能變節妥協。

2.措施

首先,加強機關幹部政治思想教育。其次,完善政務公開制度,公平公正公開處理人民群眾訴求,接受人民群眾監督。最後,機關幹部要強化自我道德修養。

選項五:禮

1.理論支撐

「禮」,禮的作用協調社會各種關系,達到集體的和諧統一。主要有兩層含義,一是依法行政,二是禮遇、尊重。第一,「禮」首先是指制訂並執行科學的政策和制度,依法行政。領導幹部在制度建設和執行中應做到與時俱進、有令必行、以人為本,靈活運用。第二,「禮」還有另一層意思——禮遇,尊重。在注重製度建設、實施規范管理的同時,領導幹部應創設和諧融洽的人際環境,喚醒組織中每位成員的主人翁精神,激發他們的積極性和促成他們的創造性行為。

2.措施

首先,規范工作流程,明確職責范圍,將禮儀、行為標准化、制度化。其次,營造良好工作氛圍,培養團結合作意識。最後,加強對機關幹部工作作風和行為禮儀的監督和約束。

選項六:智

1.理論支撐

「智」,就是智慧與胸懷。「智」首先體現的就是個人的能力。作為機關幹部,要具有大智慧,要努力「求智」,不斷加強學習,提高自己的理論素養;要努力「啟智」,注重調查研究,加強自身鍛煉,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增強創新能力;要做到「廣智」,廣泛涉獵經濟、法律、文學、藝術、哲學等領域的知識,博採眾長。

2.措施

首先,加強機關幹部理論學習,提高工作能力。其次,嚴格機關幹部選拔制度,提高機關幹部整體素質。最後,深入基層,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在基層中學習和鍛煉。

選項七:信

1.理論支撐

「信」,就是誠實守信,一諾千金。一名具備良好品德的機關幹部應該為人誠實,堅守信用。作為機關幹部,要自覺做到言行一致,公正無私;做到公道正派、誠實守信;做到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機關幹部要踐行「誠信」,求真務實,保持「守信」,牢記宗旨。

2.措施

首先,加強機關幹部工作作風建設。其次,打造誠信陽光政府,推動政務公開。最後,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共建誠信和諧社會。

『伍』 綜治工作年終卷宗分為幾類分類按什麼梳理希望有懂的前輩加以指導!

尉犁縣城鄉綜合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文 件

尉黨辦發〔2012〕3號
印發《尉犁縣城鄉綜合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黨委、人民政府,縣委各部門,縣直各委、辦、局,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垂直管理單位:
《尉犁縣城鄉綜合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經縣委、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中共尉犁縣委辦公室
尉犁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2年1月6日

尉犁縣城鄉綜合管理工作實施方案

為加快推進新型城鎮化和城鄉一體化進程,統籌城鄉協調發展,進一步優化城鄉人居環境,提高城鄉居民生活幸福指數,縣委、縣人民政府決定用三年時間(2012年至2014年),圍繞「優化城鎮空間布局、提升居民幸福指數」、「生態優先、環保優先」的城鄉建設原則,分階段組織實施尉犁縣城鄉綜合管理各項工作。現結合全縣城鄉建設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第八次、自治州黨委第九次和縣委第十一次黨代會精神,緊緊圍繞「變化變革、敢於擔當、務求實效」這一宗旨,堅定「只有努力、才能改變,只要努力、就能改變」的信念,按照「富規劃、精建設,重規劃、實建設」的思路,高起點編制完成縣域城鎮體系規劃;在規劃范圍內「加快孔雀河以南城區建設,提升孔雀河以北城區品位,有序推進城市北擴」;在城鄉綜合管理工作中,要始終堅持「科學、嚴格、精細、長效」的八字方針,以「454」工程為抓手(治「四亂」:堅決治理亂搭亂建、亂擺亂堆、亂掛亂貼、亂停亂放;抓「五化」:認真抓好凈化、綠化、亮化、美化、文化;創「四優」:爭創優美的城鄉景觀、優良的人居環境、優質的管理水平、優秀的文明作風),進一步提升城鄉功能和文化品位,提高城鄉居民的生活幸福指數,為科學跨越、率先發展和2013年創建「自治區文明縣城」、2014年創建「國家衛生縣城」、「國家園林縣城」提供有力支撐,加快建設「富裕文明、生態和諧、幸福美好」的新家園。
二、基本原則
遵循「規劃引導、統籌兼顧,以人為本、生態文明,城鄉銜接、城鄉共進,標本兼治、立足長效」的原則和「一年一變化、三年大變樣」的目標,不斷提升城鄉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質量與水平。
(一)規劃引導、統籌兼顧
充分發揮規劃對城鄉建設的導向和促進作用,在各項規劃編制中,突出特色塑造,突出與「庫尉輪率先發展」戰略和河北援疆項目相銜接,兼顧「自治區文明縣城」、「國家衛生縣城」、「國家園林縣城」的創建。
(二)以人為本、生態文明
堅持生態優先、環保優先。把發展好、實現好全縣各族幹部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454」工程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使「454」工程更加貼近幹部群眾生活,使城鄉特色更加鮮明,環境更加友好,各族幹部群眾更加文明、幸福,人口聚集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進一步提升,讓更多幹部群眾享受到「454」工程的成果。
(三)城鄉銜接、城鄉共進
高效整合、共享利用各類城鄉資源,提高資源共享利用效率,推進管理體制機制創新,提高公共服務水平和運行績效,確保城鄉銜接、城鄉共進。
(四)標本兼治、立足長效
綜合運用行政、經濟、制度和法律等手段,努力做到整治與規范並舉、當前與長遠並重,在整治中形成常態化管理的機制和制度。
三、主要任務
(一)完善城鄉規劃,加強規劃執法
1.以「適度超前」為目標,高起點編制完成縣域城鎮體系規劃,修編完成縣城總體規劃,編制縣中心城區控制性詳規及專項規劃(道路交通、抗震防災、給排水、供熱、燃氣、電信、市容環衛等規劃),重點突出道路交通、城市管網等規劃與「庫尉輪率先發展」戰略和河北援疆項目規劃相銜接,與創建「自治區文明縣城」、「國家衛生縣城」和「國家園林縣城」相銜接。根據全縣七鄉一鎮的資源、環境、區位、經濟特點以及特色旅遊鎮、尉東礦產品加工園開發建設的需要,以突出特色為主題,在科學確定各鄉鎮發展定位的基礎上,2012年3月31日前完成鄉鎮規劃審批。
責任人:丁朝東、葛健、艾合買提·依布拉音、金鑫。
執行單位: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協助單位: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縣國土資源局、各鄉鎮。
2.嚴格規劃管理,以控制性詳細規劃為前提,2012年2月以前,建立健全鄉鎮、社區和村委會規劃監管體系,賦予鄉鎮、社區、村委會相應的規劃監管職能,及時發現和嚴厲查處、打擊違法用地、違法建設。
負責人:劉克文、金世鵬。
執行單位:縣綜合執法大隊
協助單位:縣國土資源局、各鄉鎮。
3.2012年6月前,完成現有住宅小區部分基礎設施升級改造,方便居民生活,改善和提升住宅小區應有的功能。
負責人:易平川、金鑫。
執行單位: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協助單位:興平鄉、尉犁鎮、各相關社區、各物業企業。
(二)在縣城總體規劃范圍內,加大用地監管力度,加強孔雀河以南舊城區和孔雀河以北城中村改造
2012年1月10日起,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國土資源局要加大縣城總體規劃區內各類用地的監管、控制力度。2012年2月15日前,興平鄉、塔里木鄉、團結鄉、尉犁鎮要摸清規劃范圍內舊城區和城中村改造底數,制定改造方案,確定工作總量。2012年年底前完成工作總量的60%,2013年10月前完成全部改造任務。
負責人:王欣榮、金世鵬。
執行單位:興平鄉、塔里木鄉、團結鄉、尉犁鎮。
協助單位:縣國土資源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綜合執法大隊。
(三)加快推進「454」工程,整體提升尉犁形象
1.治理「亂搭亂建、亂擺亂堆」目標
縣城主幹道和重點區域無亂搭亂建、亂擺亂堆和游散攤點。整治後,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防止反彈。
(1)2012年2月1日前,依法取締主幹道旁時有反彈的游散攤點兩處:國道218線至團結鄉路口經營瓜果蔬菜和小吃的游散攤點;老客運站附近經營瓜果的游散攤點。
負責人:金世鵬、拜合提亞·依布拉音。
執行單位:興平鄉、團結鄉、尉犁鎮。
協助單位: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縣綜合執法大隊、縣工商局、縣路政管理局、縣客運站。
(2)2012年3月1日前,按照環境整潔、無零散暴露垃圾、物品劃行歸市、擺放有序、規范經營的標准,治理縣城農貿市場、宏都市場、安達商廈、厚德賓館與安達商廈之間區域以及早夜市攤點、居民小區、單位(庭院)、客運站、城鄉結合部和各旅遊景區(點)的亂擺亂堆、亂搭亂建,佔道經營和店外經營現象。
負責人:金世鵬、金鑫。
執行單位:縣綜合執法大隊
協助單位:縣商務和經濟信息化委員會、縣環保局、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縣愛衛辦、縣旅遊局、縣工商局、縣國稅局、縣地稅局。
(3)2012年3月1日前,治理縣城主次幹道旁各類佔道加工、洗車、修車、售車、餐飲、游散攤點等店外、佔道經營行為。依法取締無證無照經營。
負責人:趙紅梅、金世鵬。
執行單位:縣綜合執法大隊
協助單位: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縣衛生局衛生監督所、縣路政管理局、縣運管局、縣工商局、縣國稅局、縣地稅局。
(4)2012年1月30日前,根據堵疏結合,改建並舉的原則,在全面取締游散攤點的同時,堅持資源共享,整合提高現有市場利用率。
負責人:熱依木·麻木提、金世鵬。
執行單位:縣商務和經濟信息化委員會
協助單位:縣衛生局衛生監督所、各鄉鎮、縣工商局。
(5)各鄉鎮將安居富民工程,特色旅遊鎮建設同治理「四亂」相結合,配套建設水、電、路、綠化、環衛基礎設施。結合「三清四化」工作,全面清理近郊村鎮,218國道和各鄉鎮主要交通幹道兩側200米范圍內的亂堆亂放、私搭亂建建築和有礙村容村貌的坍塌破房,全面清理橫跨各鄉鎮主要交通幹道的各類管線。2012年年底前完成全部工作。同時結合安居富民工程,加大對危舊房的拆除力度。
負責人:馬木提·艾力、金世鵬。
執行單位:各鄉鎮
協助單位:縣國土資源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利局、縣農業局、縣林業局、縣路政管理局、縣運管局、縣供電公司。
2.治理「亂掛亂貼」目標
規范廣告、櫥窗、燈箱、招牌設置與管理。提高縣城戶外廣告設置品位,建立有序的管理秩序,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防止反彈。
2012年1月10日-20日,停止審批、設置戶外牌匾、廣告。按照街景規劃設計和《尉犁縣街景整治實施方案》治理未經審批、違法設置的戶外廣告;治理各類破損、褪色、過期、發光字斷亮、霓虹燈缺筆少劃等嚴重影響市容市貌的廣告、燈箱、招牌,規范語言文字使用;治理亂搭亂掛的遮陽傘、防盜網(窗)和空調外機;清除街道、社區立面「三亂」(亂塗寫、亂張貼、亂刻畫),裝修破舊門面房立面。1月20日前,孔雀路兩側牌匾廣告牌予以規范並實現亮化;4月30日前,完成縣城所有街邊牌匾,廣告牌的清理規范工作;5月30日前,完成縣城主要街道沿街建築外立面全部改造任務。
負責人:劉克文、金世鵬。
執行單位:縣綜合執法大隊
協助單位:縣文明辦、縣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愛衛辦、縣工商局、縣國稅局、縣地稅局、各相關社區、各物業企業。
3.治理「亂停亂放」目標
縣城道路系統運行順暢,無車輛亂停亂放,無違章亂穿馬路,城市交通環境明顯改善,人車通行規范有序。治理後,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防止反彈。
(1)2012年1月10日起,進一步加大對行人、自行車(電動車)、機動車隨意亂穿馬路、隨意停靠等違章現象的治理力度;各鄉鎮重點加強對機動車違章的治理。
負責人:劉克文、拜合提亞·依布拉音。
執行單位:縣公安局交警大隊
協助單位: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安監局、縣農機局、縣綜合執法大隊、各鄉鎮。
(2)2012年2月20日前,在資源共享、有序整合的前提下,以和平西路、中路,團結西路、東路,孔雀中路、南路以及老客運站,縣城各中小學校,幼兒園門前為重點,在保障道路暢通和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城市道路資源,規劃停車泊位,規范機動車、自行車(電動車)停放秩序,提高現有停車區域的利用率;2012年3月1日前,確定公交車、計程車停靠站點具體改造方案和新增停車場建設規劃。制定社會力量投資建設新增停車場優惠政策報批,根據批復情況,2012年年底前完成相應工作。
負責人:葛健、牙生·阿吉。
執行單位: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協助單位: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縣路政管理局。
4.認真抓好「凈化、綠化」目標
立足治理「四亂」,掀起全縣居民參與「凈化、綠化」高潮。全面提升現有廣場、風景帶和各中小學校、客運站、單位庭院、住宅小區、城區各主次道路以及各景區(點)的凈化、綠化管理效率和質量,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防止反彈。
(1)有計劃、分步驟增加密閉式環衛設施。爭取自2012年4月起,城區垃圾袋裝化管理覆蓋率達到80%,定期定點、密閉收集清運率達到90%,環衛設施完好率達到95%,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0%。嚴格落實單位「門前五包」責任制和城市建成區清掃保潔制度,達到「四無五凈」(即無堆積物、無果皮紙屑、無磚頭石子、無污物積水;路面凈、門前凈、人行道凈、垃圾箱凈、花壇周圍凈),結合城鄉一體化建設和創建「國家衛生縣城」,依照規劃在縣城人員密集區域建設移動式環保水沖公廁若干座,農村各鄉鎮深入推進「三清四化」工作,突出抓好孔雀河兩岸垃圾清運並形成長效管理機制,防止反彈。深入開展農村改水、改廁工作,自來水普及率達90%以上,自來水抽檢合格率達100%。改建無害化衛生戶廁1000戶,農村新建房屋和中心村無害化衛生戶廁普及率達51%。採取立足治本、城鄉結合、綜合防治和葯物消殺相結合的綜合性措施抓好除「四害」工作。
負責人:趙紅梅、牙生·阿吉、金世鵬、金鑫。
執行單位: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環境衛生管理中心、縣愛衛辦。
協助單位:縣水利局、縣農業局、縣林業局、各鄉鎮。
(2)2012年4月30日前,完善已建住宅小區、廣場、城市主要節點街頭綠地、風景帶的基礎設施,進一步加強日常管護,不斷提高綠化覆蓋率,消除裸露地面;做好主次道路,重點地段花壇、景點以及各單位庭院、住宅小區樹、花、草的壓茬種植,形成「多層次、多色彩、多品種、多季相」的立體種植綠化格局,實現一街一景。加大國道218線九九棉業至交警大隊路段兩側和孔雀河橋南至塔里木鄉路段兩側的綠化力度。對既往存在爭議的綠化地段和相關單位認養但管護不到位的綠地,由縣綠委辦於 2012年3月1日前,明確責任單位,加大督促管護力度。力爭到2014年,縣城建成區綠地率由2011年底的33.9%上升到35%;建成區綠化覆蓋率由2011年底的37.9%上升到40%;人均公共綠地由2011年底的8.1平方米上升到9平方米。
負責人:葛健、金世鵬。
執行單位: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園林綠化管理中心、縣林業局(綠委辦)。
協助單位:興平鄉、塔里木鄉、團結鄉、尉犁鎮。
(3)2012年4月30日前,各鄉鎮重點修整現有綠地景觀和各類群眾活動廣場,實施拆牆透綠、增綠改造。圍繞村莊、安居富民工程和主次幹道,規劃增加綠地面積,營造綠色景觀,堅持以綠治臟,以綠擠亂。2012年5月30日前,在基礎條件較好的行政村建立統一的農村生活垃圾處置機制,並逐步向其他行政村推廣,力爭到2013年,全縣農村生活垃圾統一收集率、清運率和處理率達到70%以上。
負責人:馬木提·艾力、王波。
執行單位:各鄉鎮
協助單位: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農業局、縣林業局、縣愛衛辦。
5.認真抓好「亮化、美化」目標
本著總體規劃設計、綠色節能、環保低耗和分步實施運作、有序合理推進的原則,以現代文化為引領,把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民族團結文化、羅布淖爾地域文化和「新疆精神」、「尉犁精神」融入「亮化、美化」中,全面提升城市「亮化、美化」水平,營造文化品位,突出宣傳效應和推介作用。
(1)城市公共照明設施保持完好,殘缺損壞的,須及時修復或更換,2012年1月20日前,修復城區路燈及廣場綠地亮化設施,城市路燈亮燈率達到98%以上,廣場綠地亮化設施亮化率達到95%以上。
(2)新建、改建城市道路裝燈率達到100%。2012年6月30日前,在富強路、五一南路增加燈桿燈具。安裝各小區之間的巷道路燈,方便居民出行。
(3)2012年5月30日前,完成縣城街景整治工作。完善現有道路、沿街重要建築、風景帶及公共設施的夜景照明體系;指導街區商戶在更新、修整廣告牌匾燈箱時,規范語言文字使用,突出藝術、文化特色,烘托商業、文化氛圍。指導沿街各單位,在本單位樓體、庭院安裝小品燈;對城區橋梁,在不影響質量與通行的基礎上,進行造型亮化,共同營造突出城市特色的燈光夜景,提高城市夜景品位。
(4)2012年7月30日前,按照縣城景觀規劃,對孔雀廣場,希望廣場進行亮化、美化改造,突出文化特色和燈光藝術,烘托文化氛圍。
(5)淘汰城區各主次幹道及各住宅小區道路低效照明產品,景觀照明中不使用強力探照燈、大功率泛光燈(1000w以上)和大面積霓虹燈。
負責人:葛健、金世鵬。
執行單位: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市政工程管理中心
協助單位:縣委宣傳部、縣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興平鄉、尉犁鎮、各相關社區、各物業企業。
(6)2012年3月1日前,對縣城各類宣傳欄(牌)進行清理規范;對國道218線南北向進出縣城路段兩側的大型廣告牌、宣傳牌進行清理規范;在孔雀路、文化路、解放路、團結路,同心廣場、希望廣場和羅布人村寨,設置突出文化品位、宣傳效應和推介作用的戶外宣傳專欄,致力於形成「四線三點」的戶外宣傳專欄設置格局。
負責人:劉克文、金世鵬。
執行單位:縣綜合執法大隊
協助單位:縣委宣傳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旅遊局、尉犁鎮、縣路政管理局。
6.認真抓好「文化」目標
弘揚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改革創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發揮現代文化的引領、推介作用,為尉犁率先發展提供文化條件。
(1)以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民族團結文化、羅布淖爾地域文化和「新疆精神」、「尉犁精神」為主題,以河北群眾文化體育活動中心為平台,開展豐富多彩、喜聞樂見的文化活動,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用社會主義榮辱觀引領新風尚。積極豐富、拓寬民族團結文化的內涵和外延,鞏固全縣各族群眾團結奮斗、共同發展、共享發展成果的思想基礎。
(2)加大公共文化投入,推進城鄉文化一體化建設,積極開展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科教文化法律衛生「四進社區」,進一步做好數字電影進鄉村、進社區活動,豐富鄉村(社區)文化生活;鼓勵羅布淖爾胡楊歌舞團,各單位文藝演出愛好者從建設「富裕文明、生態和諧、幸福美好」新家園的進程中選取鮮活素材,編制節目,出精品,出力作。
(3)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在縣城人員密集環境適宜地段,設立戶外視頻。拓展羅布淖爾博物館展位,增加西漢名將鄭吉史料展廳;以建設愛國主義和民族團結教育基地為目標,申報建立「鄭吉紀念館」。
(4)制定全縣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創新文化產業管理體制,培養、引導、調動文藝工作者創作、宣傳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宣傳各族幹部群眾共建、共享「幸福美好」新家園的感人事跡,推動民族團結文化向縱深發展;做好羅布淖爾地域文化的傳承、保護和創新,進一步加強對文物的保護、挖掘和研究,積極挖掘、申報非物質文化遺產,宣傳地域文化特色。
負責人:趙紅梅、艾合買提·哈德、買合木提·沙吾爾、王紅春。
執行單位:縣文化體育廣播影視局
協助單位:縣委宣傳部、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縣司法局、縣衛生局、縣旅遊局。
四、示範引導,以點帶面
建立示範鄉鎮、示範街道、示範社區和示範村。採取包聯的方式,開展整治示範,開展互學、互評、互檢、互幫,為「454」工程的深入實施,總結經驗、創造條件。
示範鄉鎮4個:
興平鄉(包聯領導:王波;包聯單位: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塔里木鄉(包聯領導:王紅春;包聯單位: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墩闊坦鄉(包聯領導:馬木提·艾力;包聯單位:縣水利局、縣旅遊局。)
團結鄉(包聯領導:劉振征;包聯單位:縣林業局)
示範街道5個:
孔雀路(包聯領導:拜合提亞·依布拉音;包聯單位:縣交通運輸局)
文化路(包聯領導:王欣榮;包聯單位: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
團結路(包聯領導:劉克文;包聯單位:縣法院)
富強路(包聯領導:金世鵬;包聯單位: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解放路(包聯領導:賽買提·買買提;包聯單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示範社區2個:
銀華社區(包聯領導:陳雷;包聯單位:縣財政局)
富強社區(包聯領導:金世鵬;包聯單位: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示範村3個:
興平鄉達西村(包聯領導:王波;包聯單位: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阿克蘇普鄉阿克蘇普村(包聯領導:易平川;包聯單位:縣商務和經濟信息化委員會、縣環保局。)
尉犁鎮努爾巴格村(包聯領導:王紅春;包聯單位:縣農業局)
五、依託「454」工程,謀劃好、落實好各項創建
(一)依託「454」工程,鞏固、提高自治區精神文明建設先進縣創建成果,對照「自治區文明縣城」創建標准,繼續採取多種方式普及文明知識,加大創建各級文明單位力度,發揮好示範引導作用,提高全社會的文明素質。2012年完成創建「自治區文明縣城」50%的指標,2013年申報、啟動,當年通過驗收。
負責人:葛健、王紅春、買買提·艾買提。
執行單位:縣文明辦,各部、委、辦、局,各鄉鎮。
(二)依託「454」工程,鞏固創衛成果,制定愛國衛生長效管理機制,繼續開展好「衛生紅旗單位」、「衛生示範社區」、「衛生示範鄉鎮、村」的創建活動;繼續開展好愛國衛生宣傳、公共衛生監督、重大疾病控制、醫療廢棄物處置、除「四害」和農村改廁等工作。2012年年底完成創建「國家衛生縣城」50%的指標,2013年年底全部指標達到或超過「國家衛生縣城」創建標准,2014年申報創建,當年通過驗收。
負責人:趙紅梅、牙生·阿吉。
執行單位:縣愛衛辦,各部、委、辦、局,各鄉鎮。
(三)依託「454」工程,增加綠地面積,提高綠化率,完善城市小品景觀建設,開展好「綠化合格單位」和「花園式單位」創建,逐步提高縣城園林綠化標准,加大相關硬體建設力度。2013年年底,完成創建「國家園林縣城」60%的指標,2014年申報創建,當年通過驗收。
負責人:葛健、金世鵬、金鑫。
執行單位: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園林綠化管理中心、縣林業局(綠委辦)、各部、委、辦、局。
六、保障措施
(一)統一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創優美的城鄉景觀、優良的人居環境、優質的管理水平、優秀的文明作風,是建設「幸福美好」新家園、改善投資和旅遊環境的迫切需要,是提升城市品位、增強城市競爭力、吸引力和承載力的重要環節,是加快實施尉犁率先發展戰略和2013年創建「自治區文明縣城」、2014年創建「國家衛生縣城」、「國家園林縣城」的基礎性工作,是「治四亂」、「抓五化」的最終目標。此項工作的負責人、執行單位和協助單位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迅速根據實施方案和責任分工,層級分解落實所承擔的各項任務,制定覆蓋全年的專項工作方案,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責任網路,做到既統一管理、綜合協調,又分工負責、各司其職。確保事事有人管、工作有人干、責任有人擔。
縣城鄉綜合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效能辦,要加強對城鄉綜合管理的協調調度和監督檢查。要採取定期檢查與不定期檢查相結合,明查和暗訪相結合的方式,量化檢查內容,擴大檢查范圍,深化檢查層次,加大檢查頻率。每次檢查要找出問題,排出順序,點明責任單位、責任人。建立信息專報制度,信息及時報送縣四套班子領導。對敷衍塞責,造成不良影響,情節嚴重的,視情節予以處理,不能按時完成任務的單位在全縣通報批評。
(二)廣泛宣傳,動員全民參與。城鄉綜合管理是體現公益性和社會性的系統工程,各相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路等媒介開辟專欄或專題節目,經常性、不間斷地加強宣傳。要抓住社會普遍關注的城鄉環境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從正反兩方面多角度進行報道,表揚先進、批評落後。營造人人參與、人人動手的良好氛圍。
(三)完善體制,建立長效機制。以「454」工程為抓手,對與新時期城鄉管理不相適應的體制進行大力調整和完善。以專業化、市場化、社會化的創新管理機制促進城鄉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符合管理需要的規范化體系,建立強有力的監管機制,正確處理好在管理工作中的治標與治本、專業管理和群眾參與、突擊整治和長效管理、正面疏導與依法治理、局部利益和整體利益的關系,推進城鄉綜合管理工作取得預期成效。
僅供參考,個人意見

『陸』 黨政領導幹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工作實績考核表怎麼填

表中的基本情況部分你自己可以填寫。
工作情況總結可以分成學習、思想、工作、生活、廉潔自律幾個方面。
獲獎、處分情況要如實填寫,沒有的可以填寫「無」。
許多項目呢,你問的也太籠統。

『柒』 運輸安全質量標准化標准考核評級必須具備什麼條件

運輸安全質量標准化標准考核評級辦法:

1、運輸安全質量標准分三大項,滿分100分

2、運輸安全質量標准化礦井分為三個等級;

一級:總得分90分及以上;

二級:總得分80分及以上;

三級:總得分70分及以上。

礦井發生運輸直接責任每死亡1人,運輸安全質量標准化降一級,扣5分,得分不得超過下一級的最高分。

如有缺項,可將該項目分數,平均折算到總項其他內容中,折算方法如下:實得分數=檢查得分×{100/(100-缺項分}}

3、考核評級:按照《煤礦安全規程》、《機電設備完好標准》、《礦井運輸管理和技術裝備若干規定》、《礦井軌道質量標准及架線維護規程》,現場逐項考核,並查閱有關資料。

(7)安監局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考核表擴展閱讀

《企業安全生產標准化評審工作管理辦法(試行)》

(四)企業安全生產標准化評定標准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按照行業制定,企業依照相關行業評定標准進行創建。

(五)企業安全生產標准化達標等級分為一級企業、二級企業、三級企業,其中一級為最高。

達標等級具體要求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按照行業分別確定。

(六)安全生產標准化一級企業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公告,證書、牌匾由其確定的評審組織單位發放;二級企業的公告和證書、牌匾的發放,由省級安全監管部門確定;三級企業由地市級安全監管部門確定,經省級安全監管部門同意,也可以授權縣級安全監管部門確定。

海洋石油天然氣安全生產標准化達標企業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公告,證書、牌匾由其確定的評審組織單位發放。

『捌』 到哪裡列印一張蓋了章的表格,列印出來之後可以領取變更之後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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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 廣東省關於外省安全評價機構(礦山、尾礦庫)跨省進入廣東省開展評價工作的相關規定

第63號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修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等11件規章的決定》已經2013年8月19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局長楊棟梁
2013年8月29日
其中,《安全評價機構管理規定》修改內容:
第八條第六項修改為:「法定代表人通過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機構組織的相關安全生產和安全評價知識培訓,並考試合格」。
第九條第五項修改為:「法定代表人通過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機構組織的相關安全生產和安全評價知識培訓,並考試合格」。

具體內容 編輯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安全評價機構的管理,規范安全評價行為,建立公正、公平、競爭、有序的安全評價技術服務體系,根據《安全生產法》、《行政許可法》和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申請安全評價資質、從事法定安全評價活動以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實施安全評價機構資質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國家對安全評價機構實行資質許可制度。安全評價機構應當取得相應的安全評價資質證書(以下簡稱資質證書),並在資質證書確定的業務范圍內從事安全評價活動。
未取得資質證書的安全評價機構,不得從事法定安全評價活動。
本規定所稱的安全評價機構,是指依法從事安全評價活動的社會中介組織。
第四條安全評價機構的資質分為甲級、乙級兩種,根據其專業人員構成、技術條件確定各自的業務范圍。安全評價機構業務范圍劃分標准見附件1。
甲級資質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審核,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審批、頒發證書;乙級資質由設區的市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分局審核,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審批、頒發證書。
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設區的市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除煤礦以外的安全評價機構資質的審批、審核工作,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煤礦安全監察分局負責煤礦的安全評價機構資質的審批、審核工作。
未設立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由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設區的市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煤礦的安全評價機構資質的審批、審核工作。
第五條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區域經濟結構和安全評價工作的需要,國家對安全評價機構的設置實行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和總量控制。
第六條取得甲級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可以根據確定的業務范圍在全國范圍內從事安全評價活動;取得乙級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可以根據確定的業務范圍在其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內從事安全評價活動。
下列建設項目或者企業的安全評價,必須由取得甲級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承擔:
(一)國務院及其投資主管部門審批(核准、備案)的建設項目;
(二)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建設項目;
(三)生產劇毒化學品的建設項目;
(四)生產劇毒化學品的企業和其他大型生產企業。
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或其有關部門對安全評價有特殊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七條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定期向社會公布取得甲級、乙級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的名稱、業務范圍、從業人員、技術裝備等相關信息,並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章 條件和程序
第八條安全評價機構申請甲級資質,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法人資格,注冊資金500萬元以上,固定資產400萬元以上;
(二)有與其開展工作相適應的固定工作場所和設施、設備,具有必要的技術支撐條件;
(三)取得安全評價機構乙級資質3年以上,且沒有違法行為記錄;
(四)有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和安全評價過程式控制制體系;
(五)有25名以上專職安全評價師,其中一級安全評價師20%以上、二級安全評價師30%以上。按照不少於專職安全評價師30%的比例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評價師、注冊安全工程師有與其申報業務相適應的專業能力;
(六)法定代表人通過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機構組織的相關安全生產和安全評價知識培訓,並考試合格;
(七)設有專職技術負責人和過程式控制制負責人。專職技術負責人有二級以上安全評價師和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並具有與所申報業務相適應的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九條安全評價機構申請乙級資質,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法人資格,注冊資金300萬元以上,固定資產200萬元以上;
(二)有與其開展工作相適應的固定工作場所和設施設備,具有必要的技術支撐條件;
(三)有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和安全評價過程式控制制體系;
(四)有16名以上專職安全評價師,其中一級安全評價師20%以上、二級安全評價師30%以上。按照不少於專職安全評價師30%的比例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評價師、注冊安全工程師有與其申報業務相適應的專業能力;
(五)[1] 法定代表人通過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機構組織的相關安全生產和安全評價知識培訓,並考試合格;
(六)設有專職技術負責人和過程式控制制負責人。專職技術負責人有二級以上安全評價師和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並具有與所申報業務相適應的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條申請甲級、乙級資質的機構,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四條的規定,於每年6月向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以下簡稱資質審批機關)提出申請。
第十一條申請甲級資質,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申請人將安全評價機構資質申請表和本規定第八條規定的證明材料,報所在地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審核;
(二)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在5日內對申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進行預審以決定是否受理。予以受理的,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完成審核工作,並將審核報告和證明材料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不予受理的,向申請人書面說明理由;
(三)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接到審核報告和證明材料後,應當按照本規定的要求進行審批,並在20日內完成審批工作。經審批合格的,頒發資質證書;不合格的,不予頒發資質證書,並書面說明理由。
第十二條申請乙級資質,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申請人將安全評價機構資質申請表和本規定第九條規定的證明材料,報所在地設區的市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分局審核;
(二)設區的市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分局應當在5日內對申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進行預審並決定是否受理。予以受理的,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完成審核工作,並將審核報告和證明材料報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不予受理的,向申請人書面說明理由;
(三)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接到審核報告和證明材料後,並填寫乙級資質安全評價機構審批備案表(式樣見附件2),自頒發資質證書之日起30日內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備案;不合格的,不予頒發資質證書,並書面說明理由。
第十三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進行資質審核、審批時,可以採用形式審查、現場審查、綜合審查相結合的方式。
形式審查,是指對申請人提供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規定要求所進行的審查。
現場審查,是指對申請人提供的文件、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的現場核查。
綜合審查,是指對申請人提供的文件、材料及其真實性的綜合評定。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應當指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現場審查。現場審查所需時間不計入資質審核、審批期限。
第十四條安全評價機構取得資質1年以上,需要增加業務范圍的,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四條的規定於每年9月向資質審批機關提出申請。
申請增加業務范圍的程序按照本規定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的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安全評價機構的資質證書遺失的,應當及時在有關電視、報刊等媒體上予以聲明,並向原資質審批機關申請補發。
第十六條甲級、乙級資質證書的有效期均為3年。資質證書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安全評價機構應當於期滿前3個月向原資質審批機關提出申請,經復審合格後予以辦理延期手續;不合格的,不予辦理延期手續。
第十七條安全評價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發生變化之日起30日內向原資質審批機關申請辦理資質證書變更手續:
(一)機構分立或者合並的;
(二)機構名稱或者地址發生變化的;
(三)法定代表人、技術負責人發生變化的。
第十八條安全評價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資質審批機關應當注銷其資質:
(一)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未申請延期或者申請延期但不予批準的;
(二)被依法終止的;
(三)自行申請注銷的。
第十九條安全評價機構甲級、乙級資質證書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統一印製。

第三章 安全評價
第二十條安全評價機構應當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規定,遵循客觀公正、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原則,遵守執業准則,恪守職業道德,依法獨立開展安全評價活動,客觀、如實地反映所評價的安全事項,並對作出的安全評價結果承擔法律責任。
被評價對象的安全生產條件發生重大變化的,被評價對象應當及時委託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重新進行安全評價;未委託重新進行安全評價的,由被評價對象對其產生的後果負責。
第二十一條安全評價機構開展安全評價業務活動時,應當依法與委託方簽訂安全評價技術服務合同,明確評價對象、評價范圍以及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安全評價機構與被評價對象有利害關系的,應當迴避。
建設項目的安全預評價和安全驗收評價不得委託同一個安全評價機構。
第二十二條安全評價機構從事安全評價活動的收費,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有關財政收費的規定。法律、法規和有關財政收費沒有規定的,應當按照行業自律標准或者指導性標准收費;沒有行業自律和指導性收費標準的,雙方可以通過合同協商確定。
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可以根據本行政區域經濟發展水平、產業結構以及周邊區域收費情況,出台本行政區域的收費指導意見,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備案。
第二十三條安全評價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在從事安全評價活動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 泄露被評價對象的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
(二) 偽造、轉讓或者租借資質、資格證書;
(三) 超出資質證書業務范圍從事安全評價活動;
(四) 出具虛假或者嚴重失實的安全評價報告;
(五) 轉包安全評價項目;
(六) 擅自更改、簡化評價程序和相關內容;
(七) 同時在兩個以上安全評價機構從業;
(八) 故意貶低、詆毀其他安全評價機構;
(九) 從業人員不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活動;
(十) 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第二十四條安全評價機構應當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和安全評價過程式控制制體系。安全評價過程式控制制記錄、被評價對象現場勘查記錄、影像資料及相關證明材料,應當及時歸檔,妥善保管。技術負責人和過程式控制制負責人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規定,加強安全評價活動全過程管理。
安全評價機構應當依法與從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為其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五條取得甲級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跨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安全評價活動,應當填寫甲級資質安全評價機構跨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評價工作報告表(式樣見附件3),報送評價項目所在地的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備案,並接受其監督檢查。
第二十六條從事安全評價活動的安全評價師、注冊安全工程師應當每年參加必要的繼續教育,不斷提高安全評價水平。
第二十七條安全評價行業組織應當加強自律管理,維護安全評價市場秩序,推進安全評價誠信體系建設,建立並完善從業人員管理制度,強化對從業人員的監督。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八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本規定,審核、審批和頒發資質證書。
第二十九條對已經取得資質證書的安全評價機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加強監督檢查;發現安全評價機構不具備資質條件的,依照規定予以處理。監督檢查記錄應當經檢查人員和安全評價機構負責人簽字後歸檔。
安全評價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應當接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監督檢查。
對違法違規的安全評價機構和從業人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建立「黑名單」制度,及時向社會公告。
第三十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建立健全安全評價的申訴、投訴和舉報制度,受理社會和個人的申訴、投訴和舉報,並依法處理。
第三十一條國家對安全評價機構實行定期考核。
安全評價機構應當每年填寫安全評價工作業績表,經被評價對象確認後,分別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備案。安全評價工作業績表列入安全評價機構考核的重要內容。
對安全評價機構在資質證書有效期內沒有開展相應活動的,核減相應的業務范圍;定期考核不合格的,依照本規定予以處理。
第三十二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要求被評價對象接受指定的安全評價機構進行安全評價;
(二)以備案為由,變相設立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行政許可;
(三)採取任何形式的地區保護,限制外地評價機構到本地區開展評價活動;
(四)干預安全評價機構開展正常活動;
(五)以任何理由或者任何方式向安全評價機構收取費用或者變相收取費用;
(六)向安全評價機構攤派財物;
(七)在安全評價機構報銷任何費用。
第三十三條監察機關依照《行政監察法》的規定,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履行安全評價資質監督管理職責實施監察。

第五章 罰則
第三十四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工作人員在對安全評價機構實施行政許可和監督檢查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第三十五條安全評價機構未取得相應資質證書,或者冒用資質證書、使用偽造的資質證書從事安全評價活動的,給予警告,並處2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轉讓、租借資質證書或者轉包安全評價項目的,給予警告,並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安全評價機構的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未辦理延期或者未經批准延期擅自從事安全評價活動的,依照本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第三十六條安全評價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警告,並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暫停資質半年,並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相關責任人依法給予處理:
(一)從業人員不到現場開展評價活動的;
(二)安全評價報告與實際情況不符,或者評價報告存在重大疏漏,但尚未造成重大損失的;
(三)未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規定從事安全評價活動的;
(四)泄露被評價對象的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的;
(五)採取不正當競爭手段,故意貶低、詆毀其他安全評價機構,並造成嚴重影響的;
(六)未按規定辦理資質證書變更手續的;
(七)定期考核不合格,經整改後仍達不到規定要求的;
(八)內部管理混亂,安全評價過程式控制制未有效實施的;
(九)未依法與委託方簽訂安全評價技術服務合同的;
(十)拒絕、阻礙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依法監督檢查的。
第三十七條安全評價機構出具虛假證明或者虛假評價報告,尚不構成刑事處罰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的,並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單處或者並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給他人造成損害的,與被評價對象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對有前款違法行為的,撤銷其相應的資質。
第三十八條安全評價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其相應資質:
(一)不符合本規定第八條、第九條規定的資質條件的;
(二)弄虛作假騙取資質證書的;
(三)有其他依法應當撤銷資質的情形的。
第三十九條本規定所規定的行政處罰,由省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決定。對甲級資質評價機構的處罰,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可以委託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實施。
撤銷資質證書的行政處罰由原資質審批機關決定。

第六章 附則
第四十條本規定所稱安全評價師,是指取得國家職業資格,專門從事安全評價活動的人員。
第四十一條本規定施行前已經取得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應於其資質證書有效期滿前3個月,按照本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重新申請取得相應的安全評價資質;逾期不申請或者經復審不符合規定的相應資質條件,繼續從事安全評價活動的,依照本規定第三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申請海洋石油天然氣開采安全評價機構資質的,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直接受理,其資質條件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本規定所稱的「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數。
第四十三條本規定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2004年10月20日公布的《安全評價機構管理規定》同時廢止。[2]

附件
1.安全評價機構業務范圍劃分標准
2.乙級資質安全評價機構審批備案表
3.甲級資質安全評價機構跨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評價工作報告表

『拾』 成都地區安全生產標准化問題

成都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2年9月29日

成都市企業安全生產標准化三級考評工作流程
為認真貫徹實施《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入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准化建設的實施意見》(成辦發〔2012〕30號),明確企業安全生產標准化三級考評(以下簡稱考評)工作職責與流程,提高考評工作效率,減輕企業經濟負擔,依據《全國冶金等工貿企業安全生產標准化考評辦法》、《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生產標准化評審管理辦法》、《煙花爆竹企業安全生產標准化評審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結合我市特點,對考評工作流程做如下規定:
一、考評採取企業申請、區(市)縣安監局初審、專家評審、市安監局審核公告的方式進行。市安監局對考評工作進行統一組織和管理。
二、企業申請
(一)企業申請進行評審,應滿足如下基本條件。
1.設立有安全生產行政許可的,已依法取得國家規定的相應安全生產行政許可。
2.冶金等工貿企業申請評審之日前1年內生產安全事故累計死亡人員未超過2人;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至申請之日前1年內未發生人員死亡的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造成1000萬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爆炸、火災、泄漏、中毒事故;煙花爆竹批發經營企業至申請之日前1年內,未發生死亡、3人以上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生產安全事故。
3.按照所屬行業評定標准(或評分細則)的要求進行自評,編制並完成《自評報告》。
4.冶金等工貿企業自評評分大於或等於60分;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已開展安全生產標准化工作1年(含)以上,自評得分在80分(含)以上,且每個A級要素自評得分均在60分(含)以上;煙花爆竹批發經營企業已開展安全生產標准化工作持續運行1年以上,自評得分在70分(含)以上,且每個A級要素自評得分均在60分(含)以上。
行業評定標准中的企業安全績效標准高於上述要求的,按照行業標准執行;低於上述要求的,按上述要求執行。
(二)企業申請進行評審,需向當地區(市)縣安監局提交書面申請,申請材料應真實齊全(見附件1)。
三、區(市)縣安監局初審
企業申請材料由當地區(市)縣安監局進行初審,經初審符合申請條件、評審申請材料齊全的,由當地區(市)縣安監局統一報市安監局。初審未通過的,在5個工作日內通知企業並說明原因。
四、專家評審
(一)市安監局接到區(市)縣安監局上報的申請後,在20個工作日內向區(市)縣安監局下發評審通知(見附件2),各區(市)縣安監局及時通知各相關企業參加評審。
(二)市安監局根據申請企業的類型與規模,從市安全生產專家庫中派遣專家形成評審專家組。規模以上企業的評審,專家人數不多於4人;規模以下企業的評審,專家人數不多於3人。評審專家與申請企業有利害關系的,應當迴避。
(三)評審過程按照首次會議、現場評審、末次會議的順序進行。
1.首次會議:市安監局、企業所在地區(市)縣安監局、評審專家組、企業主要負責人及相關人員參加。會議對評審目的、依據、要求和參會人員進行介紹,聽取企業匯報基本情況及安全生產標准化建設情況,並確定現場評審的具體安排。
2.現場評審:評審專家組採取對企業自評報告、現場提交資料進行核實;對設備設施和作業場所等進行現場檢查;對重點崗位和人員執行責任制和制度情況、安全知識、操作技能和應急知識等進行現場考問等方式對照評分標准對企業進行評分,對得分點、扣分點、不符合項等評審意見進行匯總,形成一致的、公正客觀的現場評審意見,並由全體專家簽字確認。
3.末次會議:市安監局、企業所在地區(市)縣安監局、評審專家組、企業主要負責人及相關人員參加。會議宣布評審結論,提出存在問題和整改要求,由企業負責人做出整改承諾,並形成評審報告(見附件3)。
(一)市安監局對評審過程進行全程監控,嚴格執行評審程序,並按10%的比例對現場評審項目進行抽查,對評審意見與企業實際情況明顯不符的情況及時進行糾正,確保評審的公平公正。
(二)在評審過程中發現企業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應立即中止評審工作,並由當地區(市)縣安監局下達整改指令,在企業按要求完成整改後重新申請評審。連續兩次未通過考評的企業,自第一次考評後半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考評。
(三)評審報告作為安全生產標准化三級達標企業的證明材料,應妥善保管、及時存檔。市安監局、區(市)縣安監局歸檔保存評審申請和評審報告,企業保存評審報告。
五、審核與公告
市安監局對評審報告進行審核,對經考評達到三級安全生產標准化的企業予以公告;對未通過評審的企業,書面通知當地區(市)縣安監局,並說明理由。

不同行業、不同經濟類型、不同投資來源和不同規模的企業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生產基礎條件呈現明顯差異,總體表現為「四好四差」。
(一)國有企業較好,私營企業較差。國有企業內部管理機構相對健全,職業衛生和安全管理較為規范,特別是近年來事故問責力度逐年加大,企業負責人安全意識普遍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也隨之提升。私營企業主則多以經濟利益最大化作為考慮重點,安全工作因不能產生直接經濟效益而得不到應有重視。
(二)外資企業較好,內資企業較差。西方發達國家工業化發展時間長,企業守法意識強,對安全與發展的關系認識到位,安全管理經驗豐富,管理手段和措施相對先進。而內資企業發展時間較短,重生產輕安全的習慣思維在短期內難以徹底扭轉,安全意識和管理水平還有待加強。
(三)大型企業較好,中小企業較差。大型企業長期發展意願強烈,相對復雜的內部管理要求客觀上迫使企業向規范化方向發展,理解和遵守國家政策、法律法規的主動性較強,安全管理工作相對較好。不少中小企業還處於企業發展初級階段,更傾向於追求短期經濟利益,無論是生產管理還是安全管理均處於較低水平。
(四)製造業企業較好,商貿服務業企業較差。製造業企業長期以來是安全監管的重點,且由於工業化生產自身特點強調組織紀律性,安全管理相對規范,安全生產基礎相對較好。商貿服務行業企業安全意識普遍較弱,安全管理不規范,除消防安全工作有一定基礎外,安全管理工作較為薄弱。
三、成都市標准化建設工作現狀
(一)標准化建設工作體制機制基本建立。2012年,市政府辦公廳下發了《關於深入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准化建設的實施意見》,明確了由市安監局牽頭、各市級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業標准化建設、各區(市)縣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標准化建設的工作體制。2012年和2013年,市委市政府將標准化建設納入安全生產重點工作目標和為民辦實事民生工程目標,並被層層分解到各市級有關部門、區(市)縣政府和鄉鎮、街辦,建立了標准化建設工作責任體系。在市政府的強力推動下,標准化建設已基本形成全市一盤棋,各級各部門分工負責、齊抓共管、合力推進的工作格局。
(二)標准化建設工作氛圍基本形成。市安監局於2012至2013年間,先後召開2次市安委會成員單位參加的標准化建設工作會議和視頻會議,召開了4次各區(市)縣安監局參加的標准化建設工作會,統一了思想,明確了任務,梳理了問題,交流了經驗。市安監局編印下發了2000餘份標准化建設工作資料,溫江區、崇州市、彭州市、蒲江縣等區(市)縣分行業印發了標准化建設工作指南。市、縣兩級安監部門會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大力開展標准化建設培訓,迄今為止,通過以會代訓、專題培訓等形式並結合「安全生產月」活動培訓企業5600家次,從業人員7300人次。同時,積極通過報紙、廣播、網路等新聞媒體向社會進行宣傳,使標准化建設工作逐步廣為人知,逐步深化了各級政府和部門以及企業對標准化建設工作的認識和理解。
(三)標准化考評體系日益完善。市安監局先後印發了《成都市企業安全生產標准化三級考評工作流程》、《關於企業安全生產標准化三級考評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對工礦商貿、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行業標准化三級達標申報條件、考評程序和考評要求進行了明確;建築施工、交通運輸、電力、軍工等行業主管部門也明確了考評程序和要求,為標准化三級考評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時,市安監局明確了2家考評單位,建立了涵蓋礦山、危化、建築、冶金、有色、機械、輕工、紡織、建材、商貿、職業衛生等專業100餘人的考評專業技術人員隊伍,為標准化三級考評的實施提供了專家保障。市安監局自主開發應用了《成都市企業安全生產標准化管理系統》,啟用了《四川省企業安全生產標准化信息管理系統》對標准化申報、受理、評審、核准等工作進行管理,為標准化考評提供了信息化技術支持。市財政將標准化考評工作經費納入年度專項經費預算,為開展三級標准化達標考評提供了經費保障。
(四)標准化建設激勵約束機制逐步健全。為加快標准化建設的推進,自2012年7月起,市安監局牽頭開展政策調研,先後與市經信委等15個部門反復研究商討,於2013年11月制發了《市安監局等13個部門關於進一步強化企業安全生產標准化建設工作保障措施的通知》。為加快本地標准化建設進程,2012年至2013年期間,各區(市)縣根據本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企業安全管理情況,紛紛推出適應本地情況的約束激勵辦法。溫江區、高新區、武侯區、大邑縣、雙流縣等區(市)縣將企業開展標准化建設情況與先進評選、專項資金扶持等事項掛鉤,並採取以獎代補等方式提高企業開展標准化建設積極性,取得了良好的推進效果。
(五)標准化技術支撐服務體系初步形成。標准化建設工作開展以來,市、縣安監部門使用市、縣安全生產專家庫200餘名各行業專家作為骨幹力量,為標准化建設提供有力的專業技術支持。同時,市安監局大力倡導以企業自主創建為主、咨詢機構參與指導為輔的標准化創建模式,一年以來,大量咨詢機構介入標准化建設進程,為企業提供技術指導和咨詢服務。據不完全統計,在成都市范圍內開展標准化創建指導服務的機構有64家,其中,有安全評價資質的機構23家,其它各類咨詢機構41家,另有部分技術專家以個人身份對企業進行標准化創建指導,基本形成了覆蓋全市的技術支撐服務體系。
(六)標准化建設取得初步成效。截止目前,成都市三級以上安全生產標准化達標企業2120家。其中,一級企業6家,二級企業291家,三級企業1823家;礦山企業189家,危險化學品(含煙花爆竹)企業448家,工貿企業1483家;規模以上企業1037家,規模以下企業1083家;國有企業337家,其它所有制企業1783家。達標企業普遍形成了規范有序的安全管理機制,更新和改善了生產設施設備,規范了生產環境和作業行為,安全生產條件得到了大幅提高,事故發生率得到了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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