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買二手經濟適用房注意什麼
在購買二手經濟適用房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查看房產證,土地證,個別地區還有契稅證)
2、產權是否明晰無糾紛(是否有抵押,查封,離婚析產,繼承,共有權人狀況)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須注意:買賣不破租賃)
4、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是否有土地抵押,查封等)
5、市政規劃是否影響 (是否在動遷紅線內)
6、房屋是否合法 (不要有違規搭建等,無法辦理過戶)。
7、單位房屋是否侵權 (福利分房等)
8、水電氣暖物業費用是否拖欠,該房產內戶口必須遷移(特別是學區房)
9、中介公司是否違規 (選擇全國連鎖的正規品牌中介機構辦理,避免黑心中介吃差價等)
10、合同約定是否明確 (違約賠償責任)
❷ 二手經濟適用房能買嗎需要注意什麼情況
新修訂的《經濟適用住房辦法》對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作出了嚴格的規回定:
一是明確經濟答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
二是明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三是明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准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後,取得完全產權。
四是明確個人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在取得完全產權以前不得用於出租經營。
《細則》還規定,已經購買經濟使用住房的家庭又購買其他住房的,原經濟適用住房由政府按規定價格及合同約定回購。享受過福利分房退回房屋前或購買過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購買經濟適用房。
所以土地款原則上是賣方出,但看他是否給你加到房價里了
❸ 買二手經濟適用房怎麼交易
這個是要分地區的!!有的地方規定,拆遷安置房即經濟適用房不滿五年是不允許交易的!版!不過有的地方就沒有那權么明確的限制!像我們這里就沒有明確的規定!!
而且交易也是分情況的!!如果有房產證就在好不過了!!沒房產證就需要進行改合同!!!如果是交了契稅、、房產證又沒有下了!!呵呵,那就不太好辦了!!
❹ 二手經濟適用房的過戶費怎麼算
截止2019年6月,
1、90平以下,契稅1%。90平以上,契稅1.5%;
2、增值稅約4.76%。證過2年可減免;
3、個人所得稅1%。證過5年且是業主唯一住房可減免;
以上是首套房,二套房面積90平以下,契稅仍然1%。90平以上2%,其他一樣。三套房及以上,契稅按照3%收取。
買賣約定的價格是不能低於該地段的指導價格的,否則就有規避稅費的嫌疑,買賣過戶就沒辦法正常的辦理。所以只要等於該地段的地區指導價格就可以實現稅費的最低價。
注意事項
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惟一憑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交易時對買受人來說有得不到房屋的極大風險。房主可能有房產證而將其抵押或轉賣,即使現在沒有房產證,過段時間辦理取得後,房主還可以抵押和轉賣。所以最好選擇有房產證的房屋進行交易。
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轉讓時,存在物上負擔,即還被別人租賃。如果買受人只看房產證,只注重過戶手續,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賃時,買受人極有可能得到一個不能及時入住的或使用的房產。因為我國包括大部分國家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這一點在實際中被很多買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視,也被許多出賣人利用從而引起較多糾紛。
❺ 二手的經濟適用房,可以買嗎
經濟適用房是可以買賣的,不過要要先搞清楚相關法律規定。
新修訂的《內經濟適用容住房辦法》對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作出了嚴格的規定:
一是明確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
二是明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三是明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准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後,取得完全產權。
四是明確個人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在取得完全產權以前不得用於出租經營。
你如果要買經適房,首先需要了解,你賣之前,該房產是一手房還是二手房。如果是已經上市交易的二手房,只要對方的房產證件齊全,你再次接手是沒問題的。如果對方的房產是一手房,那麼你就要弄清楚,對方在賣房給你之前是否繳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是否取得了完全產權。取得完全產權的房子,可以交易,並能夠正常過戶。沒有獲得完全產權的房子是無法過戶的。
❻ 二手經濟適用房購買要交納哪些稅費
一、二手經濟適用房賣方需要交納的稅費:
個人所得稅:如果賣的房子是非住宅類的話,無論什麼情況都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根據稅法的相關規定,稅率是交易總額的1%或兩次交易差額的20%。如果是滿足家庭的住宅,且購買的時間超過5年的話,就可以免交個人所得稅,當然這兩個條件要都滿足。有任何一個條件不滿足,就必須繳納個人所得稅
營業稅:如果房產證滿兩年或契稅完稅證滿2年,則免徵營業稅,不滿2年的話,則是地稅局評估價或網簽價(取價高者)×5.6%;
印花稅:房款的0.05%
交易費:3元/平方米
二、二手經濟適用房買方應繳納的稅費:
印花稅:房款的0.05%
契稅:住宅類房屋標准按房款總價的1%-3%交納契稅,具體的比例需根據國家相關政策,購房者的購房時間、購房單價、購房面積、是否第1次購房等因素來確定;非住宅類房屋按計稅參考價的3%交納。
測繪費:1.36元/平方米
交易費:3元/平方米
權屬登記費及取證費:一般情況是在200元內。
三、經濟適用房過戶流程
買賣雙方按照約定銷售價格、交房日期、過戶時間簽署房屋買賣合同,並且在合同上簽署姓名、地址、聯系電話,蓋私章,另外還要將房屋的詳細信息(按房產證填寫)填寫完全;
申請交易,在房產交易咨詢台領取網簽號;
網簽。在服務窗口領取存量房買賣合同信息表(自行銷售的交易),並進行填寫。這個過程需要注意合同中房屋的銷售價款,因為過戶契稅繳納的依據就是銷售價;
網簽後,在工作窗口領取房屋買賣合同資金劃轉聲明、購房涉稅申報核定(5年以上家庭少有住房證明)表等資料,為契稅的繳納做准備;
財政部門窗口繳納契稅、印花等相關過戶費用,並取得稅費完稅證明;
攜帶契稅完稅證明到咨詢台領取登記過戶號;
交土地出讓金,也就是上市補交土地收益;
持相關資料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此過程需要房屋原權利人和共有人以及購房者親自到場並填寫相應資料。在這個過程中,房地產管理部門會驗證房屋的所有權,申請人身份證及相應的資料,輸入數據資料,以及繳納的過戶費用等,購房者需要領房屋產權轉移業務受理單,並黏貼契稅、土地出讓金等的發票;
登記過戶,取得房屋產權證明。
❼ 未滿5年的二手經濟適用房如何買賣
不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是可以出售的?是的,「經濟適用房滿5年才能出售」的說法並不能一概而論。下面我們就來看看哪些經適房不滿5年能出售,怎麼出售,出售需要交多少錢。
哪些不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可以出售?
經濟適用房可以分為一類經濟適用房和二類經濟適用房兩種。其中,一類經濟適用房是指面向社會公開發售的經濟適用房;二類經濟適用房是指那些回遷性質或康居、安居性質的房屋,按經濟適用住房管理的其他類房屋。
按照規定,未滿5年的二類經濟適用房也是可以上市交易的。
不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如何出售?交什麼錢?
1、未滿5年的二類經濟適用房
二類經濟適用房和滿5年的一類經濟適用房出售與普通住宅出售流程一致,其價格也可以按市場價出售。
二類經濟適用房則要交一筆計稅價格×3%的土地出讓金。
需要注意的是,二類經濟適用房經過交易房屋性質就變為商品房,其稅費繳納比例就會按照商品房買賣稅費繳納標准執行。
2、未滿5年的一類經濟適用房
如果實在想要出賣未滿5年的一類經濟適用房,賣方應當向戶口所在區縣
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通過搖號等方式確定新的符合條件的購房人(購房人須按照有關規定,已辦理經濟適用住房的購買資格審核手續),由買方按原價購買或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按原價回購。
(1)按原價出售住房的
a.賣房向戶口所在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交書面申請,並提供原購房合同、房屋產房屋權屬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房屋轉移登記手續。房屋權屬登記部門將房屋產權登記在購房人名下,並在房屋權屬證書上注記"經濟適用住房"字樣。
(2)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按原價回購的
a.賣方向戶口所在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交書面申請,並提供原購房合同、房屋產權證、身份證、戶口本等材料。
b.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並入戶查看,了解房屋狀況,確認賣方結清水、電、氣、熱和物業管理等費用。
c.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或其指定單位與賣方簽訂回購協議,支付購房款。
d.區縣房屋權屬登記部門憑回購協議及其他相關材料辦理房屋轉移登記手續,將回購房屋的產權登記在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或其指定單位名下,並在房屋權屬證書上注記"經濟適用住房"字樣。
購房指南叨逼叨:
1.將已購經濟適用住房按市場價格出售的購房家庭,不得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
2.將已購經濟適用住房按原價出售的購房家庭,如再次申購經濟適用住房的,應當按照現行規定重新申請。
❽ 二手經濟適用房如何買賣
二手經濟適用房繳費已購經濟適用房業主出售房屋有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業主出售已經住滿5年的房屋,這種情況下,業主可以依據房屋所處區域的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後業主需按房屋成交總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
另一種情況是業主出售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且必須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房購買條件的客戶,而對出售方來說,可持區縣國土房管局出具《按不高於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單價出售經濟適用房證明》到北京市建委開發辦辦理經濟適用住房資格審核手續,還可再次購買其它地方的經濟適用房。消費者購買二手經濟適用房繳費情況對應地也有兩種:
一種情況是具有購買經濟適用房條件的人購買5年之內業主按原始價格出售的經濟適用房,如果政府對購房人審批的總價大於實際購買房屋的成交總價,則購買該經濟適用房需交納稅費有:契稅(按成交價的1.5%繳納)和印花稅(按成交價的0.05%繳納),購買後的房屋產權性質仍是經濟適用房。
舉例來說,業主出售經濟適用房原始價格28萬,而政府審核該購房人購房總價標准達到30萬,高於實際購房總價。則購買該套經濟適用房需交納的稅費為:契稅:28萬×1.5%=4200元;印花稅:28萬×0.05%=140元。
另外,同樣是購買5年之內的經濟適用房,如果政府對購房人審批的購房總價低於實際購買房屋的成交總價,則購買該經濟適用房需交納稅費有:契稅(按成交價的1.5%繳納)和印花稅(按成交價的0.05%繳納),和差價部分的綜合地價款10%。購買後的房屋產權性質仍是經濟適用房。
舉例來說,業主出售經濟適用房原始價格30萬,而政府審核該購房人購房總價標准達到28萬,低於實際購房總價。則購買該套經濟適用房需交納的稅費為:契稅30萬×1.5%=4500元,印花稅30萬×0.05%=150元,綜合地價款(30萬-28萬)×10%=2000元。
另一種情況是對於5年以外的經濟適用房,任何消費者都可以購買,而且業主可以按照市場價格出售,消費者購買該類房屋需交納的稅費有:契稅(按成交價的1.5%繳納)、印花稅(按成交價的0.05%繳納),購買後的房屋產權性質是商品房。例:業主出售一套5年以上的經濟適用房,原始價30萬元,現在按目前房屋所在區域的市場價格50萬元出售,則消費者購買此套房屋需交納的稅費為契稅50萬×1.5%=7500元;印花稅50萬×0.05%=250元。
證件及過戶時間經濟適用房再上市交易的權證過戶和完稅取證都是到各區房地局進行,只是未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上市交易,購買者需先到北京市房屋交易中心申請《經濟適用房購買審批單》,以證明其購買經濟適用房的資格,然後才能進行一般的二手房買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