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來看看你有資格申請嗎
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是什麼?你有資格申請嗎?來看看下文的知識,說不定你也有機會申請。
經濟適用房是指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由城市政府組織房地產開發企業或者集資建房單位建造。
經濟適用房的申請資格
1.必須以家庭的名義申請;
2.申請家庭成員必須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請家庭成員之間的關系必須是夫妻或父母子女關系;
3.所有申請家庭成員都具有本市戶口,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
4.家庭年收入低於「3人戶及以下5萬元、4-5人戶6萬元、5人戶以上7萬元」的中低收入家庭標准;
5.家庭資產在中低收入家庭標準的6倍以下,家庭資產包括房產、汽車、有價證券、投資(含股份)、存款(含現金和借出款);
6.家庭無房或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2平方米以下。
經濟適用房的新規定
一系列新規定明確指出,經濟適用住房是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商品房,嚴禁以經濟適用住房名義取得劃撥土地後,改變土地用途,變相搞商品房開發。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建設必須採取公開招標的方式確定開發企業,面積嚴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中套面積在80平方米左右,小套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確定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格應當以保本微利的原則,銷售實行明碼標價,不得在標價之外收取任何費用。
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申請人進行公示,只有符合規定條件的家庭才能購買或承租一套經濟適用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只有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一定年限後,方可按市場價上市出售;購買人以市場價出售經濟適用住房後,不得再次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辦法要求,用於個人購房貸款的住房公積金,優先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個人發放。辦法還明確指出,集資、合作建房也是經濟適用房的組成部分。
以北京市為例 在經濟適用房辦法中哪些家庭購房不需核定家庭收入?
1.夫婦雙方為機關工作人員或教師的家庭,如實填寫審批表並由申請人及其配偶所在單位分別核准蓋章。
2.市政府批準的重點工程建設中的被拆遷居民家庭和政府組織實施的危舊房改造項目區異地安置的居民家庭,由申請人如實填寫審核表,並持拆遷人出具的證明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核准蓋章。
3.申請人夫婦雙方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應按京政辦發<2000>131號文件第七條規定,在3個工作日內在核定表、審批表或審核表上核准蓋章,並註明購房家庭最高購房總價標准。
4.市城市建設綜合開發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開發辦)在北京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崇文區東花市北里1號樓)設立窗口,辦理經濟適用住房購買登記和備案手續。購房申請人須持夫婦雙方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核准蓋章後的核定表、審批表或審核表,到辦公窗口辦理購房登記手續。
5.申請人持本市城鎮居民常住戶口證件、身份證和審核通過的核定表、審批表或審核表,到經濟適用住房開發建設單位購房。
6.購房家庭購買超過規定面積的經濟適用住房,購房家庭須在辦理立契過戶手續前,到房地產管理部門暫按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上述住房按經濟適用住房產權管理,其中超過規定面積購買部分在產權證中注記。再上市時,該部分不再補交土地出讓金。
7.經濟適用住房開發建設單位應在預、銷售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已購房家庭的核定表、審核表或審批表以及房屋的戶型、面積等資料報市開發辦備案。
8.市有關部門定期組織抽查,對不按本通知執行的經濟適用住房開發建設單位,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取消其經濟適用住房開發建設資格。對違反規定的開發建設單位或提供虛假證明的申請人及有關單位人員,由監察機關和有關部門按有關規定追究其紀律責任。
9.本通知適用於本市城鎮居民首次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將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另行規定。
10.自2001年1月1日起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均須按本通知核定購房人資格。本通知執行中的具體問題,由市開發辦負責解釋。
以上是關於經濟適用房的知識。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2-03,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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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經濟適用房和農民安置房有什麼區別
經濟適用房和農民安置房都是屬於居民住房的一種,但是在房產性質等方面是不同版的,它們的區別為:權
1、樓房性質不同。經濟適用房是按保本微利的原則給貧困群眾的福利性住房;而農民安置房是房屋被徵收後對農民安置建設的住房。
2、費用不同。經濟適用房是銷售給貧困群眾的福利住房;而安置房是在土地徵收後賠償給農民的住房。
3、申請要求不同。經濟適用房必須家庭經濟達到規定的條件才可以申請;而安置房是拆遷後的賠償房,對家庭經濟狀況沒有要求。
C. 葉縣的經濟適用房有哪些,有人知道怎麼申請嗎
新宇經濟適用房就這個
D. 葉縣新宇小區經濟適用房怎麼樣
中標單位名稱:河南廣廈集團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中標單位地址:平頂山市衛東區建設路中段路南57號
中標金額:人民幣壹億捌仟壹佰貳拾玖萬零叄佰壹拾捌元伍角整
E. 請問我買了經濟適用房,幾年後可以買賣嗎我以後有錢了,還可以買別的房子嗎 我是河北衡水的
目前,在售的已購經濟適用房一般分兩種情況處理:一種是已經住滿年的,另一種則是尚未住滿5年的。這是以購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的時間或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所有權證的發證時間為準的。
1. 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對於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現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後業主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按市場價格出售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的,需憑契稅完稅憑證、房屋所有權證、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到房屋所在地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辦理交易、產權過戶手續即可。例如:一套面積為95平方米,原購房價格為2650元/平方米的經濟適用房,若按現市場價3600元/平方米進行出售,則需按3600×95×10%計算,補交34200元的綜合地價款。
出售提醒:按市場價格出售經濟適用住房後不能再次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質的住房。
2.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對於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由於政策規定則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因此,確需出售此類經濟適用房的業主,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並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以原購房價出售已購經濟適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買賣合同、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條件可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關於能否買房的問題:
《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首次明確:今後,新建經濟適用住房每套建築面積要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已買了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又購買其他住房的,原經濟適用住房由政府按規定回購;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上市交易的,政府要按規定回購,而滿5年的,購房人可轉讓,但政府享有優先回購權。
希望我的的回答對您有幫助,有疑問請追問,滿意請採納,謝謝~
F. 關於經濟適用房
您的貨幣補償已經超標了,很難申請到。
G. 關於經濟適用房的一些問題,知道的請解答,謝謝!
一、凡申請上市出售已購公房和經濟適用房的房屋所有權人,須持房屋所有權證、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房屋所有權共有的,還要持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書面意見),到房屋所在地的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申領《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申請表》和《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征詢意見表》,也可以到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指定的房地產中介機構領取上述表格。
二、自當事人將上述證件及填好的表格遞交到交易管理部門之日起,交易管理部門最長不得超過3個工作日(遇有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完成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的審查工作,並作出批准或不予批準的書面決定。
三、經批准上市出售的房屋達成買賣合同的,買賣雙方須持買賣合同和相關證件及材料到交易管理部門辦理立契過戶手續。賣方須提交房屋所有權證或確權證明、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房屋所有權共有的還要出示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書面意見,以及交易管理部門批准上市出售的書面決定。買方須提交本人北京市的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外省市個人還須提交有關部門批準的購房證明。
四、交易管理部門自收齊買賣雙方的買賣合同和相關證件及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最長不得超過5個工作日(遇有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完成審查、評估,並按《北京市城近郊八區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讓金和收益分配管理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計收有關稅、費、收益等工作,完成立契過戶手續。
五、已購公房和經濟適用房所佔土地是以劃撥方式取得的,買方須持買賣合同、立契過戶的相關材料、賣方的房屋所有權證復印件到區縣土地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出讓手續。屬於該棟樓房內第一套房屋首次上市出售的,買方還應提交由原售房單位提供的該棟樓房竣工日期及相關證明文件,應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屬於上述同一樓房內的其他各套房屋上市出售時,只須開具《房改房或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土地出讓金繳納通知單》。已購公有住房所佔土地是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門只須開具註明了土地轉讓字樣和原出讓合同編號的《房改房或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土地出讓金繳納通知單》。買方辦理上述手續時應按房屋買賣的成交價交付土地出讓金,城近郊八區按3%繳納,遠郊十個區縣按所在區縣制定的標准繳納。應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門自收齊雙方的買賣合同、立契過戶的相關材料、賣方的房屋所有權證復印件、原售房單位提供的該棟樓房竣工日期及相關證明文件之日起即為受理,最長不得超過3個工作日(遇有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完成《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簽訂和土地出讓金的收繳工作;不需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門自收齊雙方的買賣合同、立契過戶的相關材料、賣方的房屋所有權證件復印件之日起即為受理,當日完成土地出讓金的收繳工作。
六、土地行政管理部門對於繳納的土地出讓金,要按財政管理的有關規定分別開具單據並記帳。城近郊八區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門收繳的土地出讓金按月統一上交市房地局計財處,其餘區縣按區縣的規定辦理。
七、買方辦完上述手續後,持立契過戶、土地出讓金已繳納的證明等文件及規定的其他證件,到房屋所在地的區縣權屬登記部門申辦房屋所有權證。權屬登記部門收齊上述證件之日起即為受理,最長不超過5個工作日(遇有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辦完登記、發證手續。權屬登記部門可不再進行房屋測繪和現場勘察,但須在房屋所有權證的附記欄中註明土地出讓金繳納情況和土地使用年限並加蓋印章。
經濟適用房上市條件目前,經濟適用房的上市條件是住滿5年之後,才可以按照一般的二手房交易辦法上市交易,出售給任何人;對於尚未住滿5年的房屋,政策規定不允許按市場價上市交易。確需出售此類房屋的業主,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並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房購買條件的家庭。
二手經濟適用房繳費已購經濟適用房業主出售房屋有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業主出售已經住滿5年的房屋,這種情況下,業主可以依據房屋所處區域的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後業主需按房屋成交總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
另一種情況是業主出售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且必須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房購買條件的客戶,而對出售方來說,可持區縣國土房管局出具《按不高於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單價出售經濟適用房證明》到北京市建委開發辦辦理經濟適用住房資格審核手續,還可再次購買其它地方的經濟適用房。消費者購買二手經濟適用房繳費情況對應地也有兩種:
一種情況是具有購買經濟適用房條件的人購買5年之內業主按原始價格出售的經濟適用房,如果政府對購房人審批的總價大於實際購買房屋的成交總價,則購買該經濟適用房需交納稅費有:契稅(按成交價的1.5%繳納)和印花稅(按成交價的0.05%繳納),購買後的房屋產權性質仍是經濟適用房。
舉例來說,業主出售經濟適用房原始價格28萬,而政府審核該購房人購房總價標准達到30萬,高於實際購房總價。則購買該套經濟適用房需交納的稅費為:契稅:28萬×1.5%=4200元;印花稅:28萬×0.05%=140元。另外,同樣是購買5年之內的經濟適用房,如果政府對購房人審批的購房總價低於實際購買房屋的成交總價,則購買該經濟適用房需交納稅費有:契稅(按成交價的1.5%繳納)和印花稅(按成交價的0.05%繳納),和差價部分的綜合地價款10%。購買後的房屋產權性質仍是經濟適用房。
舉例來說,業主出售經濟適用房原始價格30萬,而政府審核該購房人購房總價標准達到28萬,低於實際購房總價。則購買該套經濟適用房需交納的稅費為:契稅30萬×1.5%=4500元,印花稅30萬×0.05%=150元,綜合地價款(30萬-28萬)×10%=2000元。
另一種情況是對於5年以外的經濟適用房,任何消費者都可以購買,而且業主可以按照市場價格出售,消費者購買該類房屋需交納的稅費有:契稅(按成交價的1.5%繳納)、印花稅(按成交價的0.05%繳納),購買後的房屋產權性質是商品房。例:業主出售一套5年以上的經濟適用房,原始價30萬元,現在按目前房屋所在區域的市場價格50萬元出售,則消費者購買此套房屋需交納的稅費為契稅50萬×1.5%=7500元;印花稅50萬×0.05%=250元。證件及過戶時間經濟適用房再上市交易的權證過戶和完稅取證都是到各區房地局進行,只是未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上市交易,購買者需先到北京市房屋交易中心申請《經濟適用房購買審批單》,以證明其購買經濟適用房的資格,然後才能進行一般的二手房買賣程序。
北京市的政策是這樣的。不知道你們那邊是咋樣的,每個地區稍有區別。
H. 關於申請經濟適用房和兩限房要什麼要求啊。。。。。救命啊。。。。
1、北京市規定,1人申請經適房的,要求年滿30周歲。
2、2人家庭申請經適房的,要求申請人內取得本市容城鎮戶口滿3年,家庭年收入3.63萬元及以下,家庭總資產27萬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積10平米及以下。
3、沒有規定配售年限,什麼時候有房源什麼時候調配,一般需要等待3-5年以上。
4、2人家庭申請限價房的,要求申請人取得本市戶口,家庭年收入8.8萬元及以下,家庭總資產57萬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積15平米及以下。
5、凈資產是指全部申請家庭成員名下的存款、借出款、股票市值、基金市值、汽車凈值、房產凈值等資產的總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