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經濟適用房幾年後可以轉賣
1、什麼經濟適用房能賣:
一種是已經住滿5年的,另一種則是尚未住滿5年的。具體時間以購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的時間或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所有權證的發證時間為准。
①對於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現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後業主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
②對於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由於政策規定則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因此,確需出售此類經濟適用房的業主,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並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
2、賣了房子後的結果
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按市場價格出售經濟適用住房後不能再次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質的住房。
以原價出售給有購買資格的人後,原購房人仍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房條件者還可再次購買他處的經濟適用住房。
3、怎麼購買
① 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購買此類經濟適用房不需要符合購買經濟適用房的特殊條件,任何購買人群都能購買。購買此類二手經濟適用房除正常繳納1.5%的契稅、5‰的印花稅外,不需要再繳納成交價3%的土地出讓金。
例如:購買一套面積為95平方米,原購房價格為2650元/平方米,現市場售價為3600元/平方米的已購經濟適用房,其總購房款為3600×95=342000元,除購房款外,購房人還需繳納342000×1.5%=5130元的契稅,以及342000×0.0005=171元的印花稅。
②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購買此類已購經濟適用房的客戶,首先必須滿足普通經濟適用房的購買條件;其次購房人還需辦理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資格審核手續。若所購置的已購經濟適用房超過核定最高購房總價標准以外部分,則需補交10%的綜合地價款並所購房屋仍按經濟適用住房產權管理。
『貳』 寧波經濟適用房購買條件是什麼
寧波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具有海曙區、江東區、江北區非農業常住戶口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對象方可申購經濟適用住房,單身居民限購小套型住房:
[對象]:
(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已婚家庭、年齡在35周歲以上(含)的單身居民:
1.取得或家庭成員中至少有1人取得海曙區、江東區、江北區非農業常住戶口滿3年;
2.上年度人均年收入(或年收入)在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市區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以下;
3.在海曙區、江東區、江北區、鄞州區、鎮海區、北侖區六區范圍內無房或所擁有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含J產、Z教產住房)的建築面積低於戶36平方米或人均18平方米(自有住房在10年內轉讓的應當計算在內,下同)。
自有住房是指產權人為申請人、配偶以及未年滿16周歲子女的房改購房、祖傳私房、商品房(含非住宅用房和簽訂合同並登記備案的期房)、解困房、集資建房、拆遷安置房、批地建房、經濟適用住房等。
承租公有住房是指承租人為申請人、配偶以及未年滿16周歲的子女承租的公有住房。
(二)本人或配偶未享受地方住房實物分配或未購買部隊經濟適用住房的J隊轉業、復退J人。該類對象必須同時符合第(一)項中除戶籍年限要求外的其他條件。
(三)1999年6月1日至2004年7月15日在海曙區、江東區、江北區三區城市拆遷中選擇貨幣安置且尚未購房的拆遷戶。
[申購方式]:
(一)申請購房的家庭應當推選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申請人,由申請人持現住房資料(拆遷戶持拆遷補償協議原件)、戶籍證明、婚姻證明、本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家庭成員收入證明等資料向戶籍所在地的區住房保障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填寫《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申請登記表》。
家庭成員有工作單位的收入證明由所在單位出具,無工作單位的由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鎮政府)出具。
(二)區住房保障部門受理申請後,會同建設(房管)、民政等部門和申請人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鎮政府)、社區居委會對申請人的申請條件進行審核,並在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和居住社區張榜公告10日,10日內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核查夫妻雙方及家庭成員房產檔案。對符合申購條件的,由區住房保障部門核准。
(三)經濟適用住房銷售不實行輪候制。對符合申購條件的家庭和單身居民,由區住房保障部門會同建設(房管)、民政等部門和申請人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鎮政府)、社區居委會進行評分,按分數高低排序,根據本區的房源數量排序在前的確定為本區准購對象,當最後分數並列且申購數量大於房源數量時以公開搖號方式確定準購對象。對確定的本區准購對象進行登報公示,10日內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由區住房保障部門簽發《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准購證》(以下簡稱《准購證》),再以公開搖號方式確定選房順序號,購房家庭持《准購證》按購房順序號依次到指定的部門或單位直接選購住房,簽訂購房合同。
(四)區政府應加強對本區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工作的組織和管理,銷售過程由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若搖號,由公證機關進行公證。
(五)取得《准購證》後放棄購房達到二次的,作不願購買處理,其購買申請不再受理。因放棄申購等原因剩餘的房源並入下批可供房源使用。
這是05年的管理辦法,我看了一下07年的基本和05年的一樣,所以就未做修改。其他的可以去市建委或者區住房保障部門了解一下具體操作流程。
不過據說寧波經濟適用房申請很難的,所以大家還是不要抱特別大的希望哦~
先公布申請09年寧波經濟適用房的評分標准:
(一)按人均住房建築面積評分
1. 無房戶,計20分;
2. 6平方米以下,計18分;
3. 6平方米以上、8平方米以下,計16分;
4. 8平方米以上、10平方米以下,計14分;
5. 10平方米以上、12平方米以下,計8分;
6. 12平方米以上、14平方米以下,計6分;
7. 14平方米以上、16平方米以下,計4分;
8. 16平方米以上、17平方米以下,計2分;
9. 17平方米以上、18平方米以下,計1分。
上述所稱「以下」不含本數,「以上」含本數。
(二)按戶口在海曙、江東、江北區年限評分
按參與申請的家庭成員中最長戶口年限者計分。
戶口在海曙、江東、江北區(以下簡稱市三區)時間10年以下部分(含10年)每年按0.8分累加,超過10年的超出部分每年按1分累加,不滿1年的按1年計,每戶最高分為30分。
(三)按家庭人員結構評分
以申請人為基礎,每增加一代加10分。即:祖孫或父母子女兩代人共同居住的家庭加10分,3代人共同居住的家庭加20分,4代人共同居住的家庭加30分,以此類推。
(四)按結婚時間評分
婚齡以申請人現存婚姻婚齡計分,每戶每年按0.5分累加,不滿1年按1年計。每戶最高分為10分。
(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家庭每戶加10分,如同時符合兩項及以上的不能重復加分:
1.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一至六級殘疾軍人或其配偶;
2.市級以上(含市級)勞動模範;
3.1993年至1999年軍隊復員幹部;
4.主要勞動力為重度殘疾的;
5.取得區民政部門簽發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寧波市城區社會扶助證》或市總工會核發的《特困職工證》的家庭;
6.1999年6月1日至2004年7月15日在市三區城市拆遷中選擇貨幣安置且尚未購房的拆遷戶;
7.年滿35周歲及以上的單身居民。
五項得分之和,即為申購對象的總得分。
先假設兩個現實中存在的人物:張三,是個80年出生的外地農村成長出來的大學生,於2004年8月份由於大專院校畢業戶口遷至寧波老三區。李四,是屬於土生土長的寧波人。兩個都是1980年1月1日出生。都是06年1月1日結婚。07年生有一子女。兩人均無房,張三一家三口租房子住。李四一家三口和父母居住在產權屬於父母的69平方的房子里。
按照第一條評分標准:張三肯定是毫無疑問會得分20分。李四呢。這個就要看他按照哪個標准去申請。其實他隨便哪個標准去申請都會比張三高出一大截,先假設按照李四和父母的戶口是一個戶去申請,第一項得分是低一些,按照5人平均得分可以積分6分。但是別忘記了如果是三代後面可以加20分,會比張三高出10分,然後他父母的的婚齡會比張三高出7.5分,戶口年限分高出25.2。其他三項會比張三整整高出了43.2分,扣除第一項的少了14分,還是整整高出了39.8分。基本上是40分的差距。
然後我們再假設,李四和父母的戶口是分開的,然後他們去按照2代人三個人的標准去申請,那麼第一項肯定也是無房戶,積分20分。然後後面的戶口年限分確比張三高出了整整24.2分。這種情況下他們其他幾項的得分基本上是一樣的。
綜上所述,張三的得分情況如下:
房子面積得分:20分
戶口年齡得分:4.8分
家庭成員得分:10分
婚齡得分:2.5分
總得分:37.3分。
李四的得分情況如下:
方案一和父母同戶去申請:
房子面積得分:6分
戶口年齡得分:30分
家庭成員得分:20分
婚齡得分:10分
總得分:66分。
方案二單獨戶去申請:
房子面積得分:20分
戶口年齡得分:29分
家庭成員得分:10分
婚齡得分:2.5分
總得分:61.5分。
以上張三和李四的名下都是屬於無房的,且說拿到37.3分積分的張三還是有一線希望能買到一個屬於他們的經濟適用房的話。那下面的小張就幾乎是絕望了。但是我們土生土長的小李還是可以申請得到。兩個都是有房戶。
小王和張三的情況一樣,唯獨不一樣的地方就是在06年的時候通過朋友親戚的幫忙按揭買了套48平米的房子。而本地的小李也有一套屬於自己的48平米的房子其他情況也和李四一樣。但是他們的評分還是照樣的差距很大。
小張的得分情況如下:
房子面積得分:2分
戶口年齡得分:4.8分
家庭成員得分:10分
婚齡得分:2.5分
總得分:19.3分。只有可憐的19.3分了。
小李的得分情況如下:
房子面積得分:2分
戶口年齡得分:29分
家庭成員得分:10分
婚齡得分:2.5分
總得分:61.5分。
還有43.5分。
這個得分還沒有考慮到後面的附加分,一般情況下土生土長的小李是絕對可以拿到個什麼低保戶或特困職工的證什麼的,而做外一個外地來的大學生是肯定申請不到這個,他們也不會去申請這個什麼低保和特困職工,覺得這些是真正的應該分配給那些又需要的孤寡老人的。但是經濟適用房也是他們真正需要的為什麼他們就無望呢。
天啦一個有房的土生土長的本地人,得分居然還比一個外地來的大學生無房戶的得分還高出了整整6分多。這是什麼評分標准。難道經濟適用房是一個只幫助本地寧波人而吊新寧波人胃口的魚餌嗎。
從上面的結果你們說這個經濟適用房會給誰呢。毫無疑問是我們的土生土長的李四和小李得了哪怕他是一個沒有任何文憑,無所事事的小混,我就是可以申請到經濟適用房,我申請到了就賣掉,我還有我父母的房屋可以擠一下。你們這些外地來的大學生就繼續做你的申請經濟適用房的春秋大夢去吧。繼續過你的租房生活去吧。這就是一個開放的城市,寧波你這樣的經濟適用房評分標准讓我們這些專家為你擔憂了。你既然打出了吸引人才引進人才就需要落實到平常的制度中來。不是一句空口號而已。
其實從上面申請經濟適用房的標准來看如果真正的寧波本地確實符合申請經濟適用房的人肯定是支付不了這個房價的經濟適用房的。他們一般是拿到經濟適用房後就轉讓名額,然後繼續住他們父輩的房子。寧波的經濟適用房你這樣下去將失去你作為經濟適用房的初衷。
以上中的案例都是作為一個行業人在審核資料中實實在在存在的案例。歡迎各位媒體電台轉載!也希望我們的政府當局能夠早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叄』 寧波經濟適用房滿五年,想要出售,在出售之前需要辦理什麼證件或者手續嗎還有辦理這些手續需要付錢嗎
多一個土地出讓金 計算標准不一按當地政府標准乘面積(不低大概1000左右一平
『肆』 2018年寧波還有經濟適用房嗎
寧波市由經濟適用房,符合條件可向當地房管局提取申請。
經濟適用房申領流程
1、領表
申請人憑戶口簿、身份證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政府領取《經濟適用住房申購表》
2、申請
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提交申請表及相關資料
3、初審和公示
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初審並在社區公示
4、復核
市國土房管局各區分局會同區民政局復核並評分
5、批准和公示
市住房保障辦會同市民政局復核並在市國土房管網站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或異不成立的。經市住房保障辦向申請人發放有效期為3年的准購證明
6、輪候
市住房保障辦應當將取得購房資格的申請人按照得分高低排列輪候順序;分數相同的,通過搖珠方式確定輪候的先後順序
7、配售通知
市住房保障辦根據房源情況,並按照輪候順序向申請人發出配售通知
8、選房
接到配售通知的輪候人可根據配售項目房源情況選擇購房或繼續輪候
(4)寧波經濟適用房出售擴展閱讀:
一、寧波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1、已婚家庭或是年齡在35周歲以上 (含)的單身居民
2、取得或家庭成員中至少有1人取得海曙區、江東區、江北區非農業常住戶口滿3年
3、上年度人均年收入 (或年收入)在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市區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以下
4、在海曙區、江東區、江北區、鄞州區、鎮海區、北侖區六區范圍內無房或所擁有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的建築面積低於戶36平方米或人均18平方米
5、本人或配偶未享受地方住房實物分配或未購買部隊經濟適用住房的軍隊轉業、復退軍人。該類對象必須同時符合上一條件中除戶籍年限要求外的其他條件
二、寧波經濟適用房的價格和經濟適用房的具體位置
1、位於寧波鎮海蛟川、駱駝、庄市街道區域的基準價為2800元/平方米建築面積,閣樓1250元/平方米建築面積,自行車棚900元/平方米使用面積
2、位於澥浦、九龍湖鎮區域的基準價為2000元/平方米建築面積,閣樓850元/平方米建築面積,自行車棚600元/平方米使用面積
『伍』 寧波經濟適用房賣掉要交給國家多少錢和稅
經濟適用房滿5年即可交易,不存在任何原產權人去世,即喪失產權的說法。
先說費用吧,四川省通行的,各地房管局都有同樣文件規定,房改房、經濟適用房、全額集資建房——轉移手續費:每平米3元。轉移登記費:住宅80元,營業房550元。若要辦理共有權證,每多一個權證多10元。
至於稅,滿5年後,就沒有營業稅了,一般來說只有契稅——總價的2%。其他的有教育稅、印花稅等,不過這些加起來不過百,所以你不用擔心。
應該說最貴的,是土地的轉讓金。因為房改房、經濟適用房、全額集資建房,建房用地是國家優惠了的,屬於劃撥性質,你買過來就會變成出讓性質。這個土地出讓金各個地方不同,建議你問問國土局受理窗口人員,一定要告訴工作人員你所買房產的具體位置,因為同一城市,不同位置的出讓金都不同。
另外,如果你所購置房產未滿5年,你覺得不安全,建議你到公證機關公正此次交易,這樣即使你付了錢款給對方,對方有任何閃失,你手裡也有法律依據,可以通過合法途徑,更好的保護自己的權益。
『陸』 經濟適用房出售有什麼條件限制
1、經濟適用房規定未滿5年不得正式上市出售;
2、規定規定滿5年後,補交土地出讓金把經適房轉為商品房後就能夠合法銷售;
3、現在還未滿5年情況下,簽署的出售合同是無效的,不受法律保護。
經適房規定二手經濟適用房通常分兩種情況處理:一種是現已住滿5年,另一種是尚未住滿年的。「住滿5年」是以購房家庭獲得的契稅完稅憑據的時刻或許經濟適用住宅房子所有權證的發證時刻為準的。可由業主供給兩個證件中的任一個來斷定經濟適用房出售規定的寓居時刻。
經適房出售必須滿足國家相關規定,也就是出售人均居住面積和家庭人均收入必須達到當地相應標准。經適房價格執行政府指導價,開發商不能隨意定價、調價。經適房在不同地區在轉讓中有不同規定,一般都是在一定年限中不允許轉讓如果要轉讓則要在轉讓中向國家補繳土地出讓金。
出售經濟適用房注意事項
1、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對於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由於政策規定則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因此,確需出售此類經濟適用房的業主,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並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以原購房價出售已購經濟適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買賣合同、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條件可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2、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對於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現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後業主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按市場價格出售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的,需憑契稅完稅憑證、房屋所有權證、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到房屋所在地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辦理交易、產權過戶手續即可。
出售經濟適用房需要的材料
1、政府回購的:房屋所有人需要持房產證、購房合同、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等個人信息材料,並攜帶書面的轉售申請書,到所在區縣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相關手續。
2、按原購買價出售的:轉售人攜帶上述相同材料到所在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登記,經搖號確定的新的購買人與原購買人辦理完畢產權交割後,到政府部門登記備案。
3、按市場價出售的:轉售人應當按照原購房價格和出售價格之間價差的70%向政府補交土地收益價款。
『柒』 經濟適用房如何轉讓
規定經適房不滿五年需要出售過戶的,只能本地有購買經適房資質人員才可購買,而且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有優先回購權利。過戶經適房需要房主交納契稅取得完稅證明,以及辦理完畢房產證,才可以過戶,只有購房合同的經適房是無法辦理過戶手續的。
『捌』 經濟適用房已經滿5年,現想出售,具體要繳納多少錢
費用大概在3000元。經濟適用房在沒有房產證的情況下是不允許,即便交易也不受法律保護。如果有房產證的話按二手房交易即可,步驟如下:
1、 契稅:一般是房款的1% (面積在90平米以下並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繳納1%,面積在90平以上144平以下繳納1.5%,面積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繳納4%)
2、 營業稅:房產證未滿5年的交5.6%,產證滿五年可以免交營業稅。
3、 個人所得稅,1%(房產證滿5年並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4、交易費:3元/平方米(但是一般需要買房人把雙方的交易費都交了,也就是6元每平米)
5、 測繪費:按各區具體規定
6、 權屬登記費及取證費:一般情況是在200元內。
(8)寧波經濟適用房出售擴展閱讀
依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四條
發展經濟適用住房應當在國家統一政策指導下,各地區因地制宜,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市、縣人民政府要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居民住房狀況和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確定經濟適用住房的政策目標、建設標准、供應范圍和供應對象等,並組織實施。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經濟適用住房工作負總責,對所轄市、縣人民政府實行目標責任制管理。
第五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全國經濟適用住房工作的指導和實施監督。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或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經濟適用住房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改革(價格)、監察、財政、國土資源、稅務及金融管理等部門根據職責分工,負責經濟適用住房有關工作。
『玖』 我有一套寧波經濟適用房想賣掉,怎麼辦過戶手續
房產過戶的稅率,一般是按照成交價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