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2010年北京經濟適用房/兩限房申請條件
很遺憾,應該不能申請~
有幾種選擇,我可以一項一項告訴你:
第一,以你父親或母親為申請人回(你們全家都是北京答戶口吧),你們兩個孩子為申請家庭成員。但這條是無法滿足條件的,因為你們人均使用面積超過了15平米,所以這條放棄。
第二,你畢業以後,以你個人名義申請。這個時候要看你的年齡是否符合了。你剛畢業,應該不夠三十吧,應該沒結婚呢吧。規定要求三十以下必須是已婚才能申請。如果你滿足了,OK,當然可以申請~
第三,以你為申請人,你帶著你的父母一起申請,他們為申請成員家庭(這條不要求年齡,結婚什麼的)。但有個條件,必須是獨生子女才可以帶父母一起申請。所以這條放棄。
總而言之,你現在要想申請兩限房的話,唯一可能的就是你畢業結婚後,才能申請~
祝你好運~
② 2010年北京經濟適用房新政策
關於北京樓市的最新政策,推薦你去北京聊宅網上找找看,希望能幫到你。
③ 北京2010經濟適用房都有哪些
http://www.ehomeday.com/news/2006-10/2006108131936.htm
還沒公布呢
④ 2010北京經濟適用房政策
北京市建委會同市國土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等部門聯合下發了《關於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有關問題的通知》,本市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以4月8日為「分水嶺」,實行「新房新辦法,老房老辦法」。
北京市建委表示,新房和老房的區分方法,以《通知》下發之日是否簽訂購房合同來區分。下發之日後簽訂合同的為新房,下發之日前簽訂合同的為老房。
其中,對於新房而言,取得契稅完稅憑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未滿5年的不得上市,確需上市的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通過搖號等方式確定符合條件的購房人按原價購買或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按原價回購;5年後上市出售應補交土地收益等價款,補交金額根據原購經濟適用住房時的價格和出售時同地段房屋狀況基本相似的普通商品房價差的70%補交,同等價格條件下,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產權人戶口所在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可以優先回購。
對於老房而言,取得契稅完稅憑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未滿5年的不能上市交易,確需上市交易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通過搖號等方式確定符合條件的購房人按原價購買或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按原價回購;5年後可上市交易,補交價款按原有關規定執行,即按上市成交價的10%補交土地收益等價款,同等價格條件下,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產權人戶口所在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可以優先回購。
以上的政策很對,我在做個補充!分水嶺由2008.4.8日已經推遲到2008.4.11日!也就是說2008.4.11日以前簽訂的購房合同滿五年買賣,只需要補交10%的綜合地價款就可上市交易!2008.4.11日以後簽訂的購房合同滿五年買賣,則需要補交差額(現購買價-原購買價)的70%的綜合地價款,這可是一大筆錢,其實就是側面限制經濟適用房的買賣!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⑤ 2010年北京經濟適用房
關於北京市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申請審核有關問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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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16
京住綜字[2008]35號
市住房保障事務管理中心、各區縣建委(房管局)、各街道(鄉鎮)住保辦:
為積極穩妥地做好全市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資格審核工作,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北京市城市廉租住房管理辦法的通知》(京政發〔2007〕26號)、《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北京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京政發〔2007〕27號)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北京市限價商品住房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京政發〔2008〕8號)的有關規定,結合各區縣、街道(鄉鎮)審核工作中反映的問題,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申請家庭住房指申請家庭成員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擁有的私有住房,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按申請家庭成員住房使用面積之和除以申請家庭人口計算。
二、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限價商品住房時,申請家庭成員京外住房不計入住房面積核定范圍,自有產權住房核定房產凈值,申請家庭需出具有資質的評估機構關於京外住房凈值的評估報告。
三、申請家庭成員在本市住房的凈值,由審核部門按市地稅部門發布的同地段北京市已購公房再上市最低計稅基準價格確定(附件1,如有變動,請登陸http://www.bjjs.gov.cn查閱),或由審核部門依據申請家庭委託有資質專業評估機構出具評估報告確定。
四、申請家庭成員名下擁有的汽車凈值可參考汽車市場發布的二手車輛成交價格或通過汽車重置價格及使用年限折舊確定(附件2,如有變動,請登陸http://www.bjjs.gov.cn查閱),或由申請家庭委託有資質的專業評估機構出具評估報告確定。
五、申請家庭成員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後領取的各種一次性補償金、安置費以及離(退)休後一次性領取住房公積金等一次性費用核定為家庭資產,不計入家庭上年收入。
六、申請家庭成員的父母戶口在京外、父母一方年齡在50周歲以上(含50周歲)、且無其他子女,可隨在京子女共同申請本市經濟適用住房或限價商品住房,申請時需提供獨生子女證明或其他子女已故證明。
七、申請家庭成員將自有住房贈與他人,申請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或限價商品住房時所贈住房核定為家庭住房面積。將自有住房出售,所售出住房不核定為家庭住房面積,售房款核定為家庭資產。
八、申請人曾離婚如申請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或限價商品住房時,離婚年限原則上應滿三年。
九、申請家庭成員申請之日前三年內遷移戶口(不含從集體戶口遷出)的,應提供戶口遷出地住房情況證明。
十、申請家庭按市場價租住他人住房的,需提供承租房屋產權證明或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申請家庭借住他人住房的,需提供房屋借用情況證明,由街道(鄉鎮)工作人員通過調查方式對其住房進行核定。
十一、調整申請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和廉租住房初審和復審公示期限,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初審公示和復審公示期限各為5天;廉租住房初審公示期限為10天,復審公示期限為5天。
十二、申請家庭戶籍地址與實際居住地址不一致的,家庭戶籍所在地街道(鄉鎮)住房保障部門受理申請後,可提出由申請家庭實際居住地街道(鄉鎮)住房保障部門協助調查。申請家庭戶籍所在地街道(鄉鎮)住房保障部門出具的《協助調查函》(附件3)和《申請家庭初審公示》後,通過快遞方式送到申請家庭實際居住地街道(鄉鎮)住房保障部門,實際居住地街道(鄉鎮)住房保障部門自收到《協助調查函》10個工作日內開展入戶調查和實際居住地公示工作,填寫《入戶調查表》(附件4),並將調查結果通過公函反饋至受理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
十三、已按「三級審核、兩級公示」的審核程序通過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購買資格或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資格審核的家庭,輪候期間原住房已拆遷,經區縣建委(房管局)認定,資產符合準入條件的,可優先配售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或配租廉租實物住房。
原住房已拆遷尚未落實房源的家庭,按「三級審核、兩級公示」的審核程序通過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購買資格或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資格審核的,可優先配售配租。
十四、已享受廉租住房租房補貼或實物配租家庭,可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限價商品住房。家庭購房後,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應停發租房補貼或由家庭按約定退回廉租住房。
符合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連續三年通過搖號均未能入選,第四年區縣可優先為其配售經濟適用住房。
十五、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此前規定或解釋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准
⑥ 2010北京市經濟適用房
不可以,北京市規定,申請經適房的,要求申請人須取得北京市城鎮戶口滿3年,你還得等上三年。
⑦ 2010年北京經濟適用房的申請條件
30歲以上
⑧ 2010北京經濟適用房
你可以2人申請(你與妻子),不可以3人申請,因為你母親名下的房超過了人均回10平的要求。
到戶口所在地街道答住保辦領取並填寫申請核定表即可。
主要准入標准有:
1、你取得北京市城鎮戶口滿3年;
2、2人申請的,要求家庭年收入3.63萬及以下,資產27萬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積10平及以下,2人申請的,你母親的房產不計入。
⑨ 2010北京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經適房不可以,3人申請的,要求家庭年收入4.53萬及以下。
限價房可以,3人申請的,要專求家庭年收入8.8萬及以屬下,資產56萬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積15平及以下。
外地房產需要提供房產價值評估報告,評估的價值計入家庭總資產,計入後仍在標准內就可以申請,外地房產不計入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