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理解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意義
何謂混合所有制經濟 所謂「混合所有制經濟」,是指在同一經濟組織中,不同的產權主體多元投資、互相滲透、互相貫通、互相融合而形成的新的產權配置結構和經濟形式。它是針對傳統所有制結構的弊端和轉軌中存在的問題,適應建立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而提出來的。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 首先,混合所有制是「混合經濟」的產權基礎。現代市場經濟既不是單一的政府幹預型經濟,也不是單一的市場調控型經濟,而是一種市場機制和政府調控相結合的經濟。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需適應經濟全球化和新技術革命的新形勢,完善「市場在國家宏觀調控下對資源配置起基礎性作用」的體制。這種新型經濟體制的產權基礎是什麼?筆者認為,既不是單一公有制,也不是單一私有制,而是將公有資本和非公有資本「統一於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進程中」的混合所有制經濟。這種「統一性」,不是外在的統一,而是內在的統一。 其次,混合所有制是協調社會多種利益關系,並使之「和諧統一」的產權組織形式。隨著改革的深化,中國社會和企業內部的利益關系已經「多元化」,這是社會進步的重要標志。在利益多元化的情況下,如何協調不同利益主體之間(此處指資本主體)利益關系的問題成為社會發展的新課題。十六大報告在闡述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內涵時,特別強調「社會更加和諧」。如何協調不同群體之間的利益關系,平衡社會實際存在的利益矛盾,從而使社會更加和諧,是中國未來20年改革發展中的重大戰略問題。 十六大後,黨中央國務院採取的一些重大舉措,實際上是為促進「社會更加和諧」發展而進行的新探索。現在強調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就是要在混合所有制經濟中,吸納不同的利益主體———不是產權模糊的吸納,而是產權清晰的吸納,不是彼此隔絕的共存,而是彼此滲透的共生,從而融合成一個新的「利益共同體」。這種以產權為紐帶的新型的利益共同體,對於促進「社會更加和諧」,提高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協調度」具有重要意義。 最後,混合所有制是推動國企改革的有效財產組織形式,其中,孕育著新的公有制組織形態。當前國企改革,特別是大型國企改革效果不理想。雖然幾年前黨中央國務院就指出「攻堅戰」的改革任務,但客觀現實是「久攻不下」。究其原因,難以找到合適的所有制形式是重要原因之一。提出發展混合所有制,有利於打破「一股獨占」或「一股獨大」的僵持格局,真正建立產權主體多元化、治理結構法人化的制度。從發展的眼光來審視,隨著以股份制為主要形式的混合所有制經濟發展,從中會產生公有制的新的組織形式。這個問題有待於跟蹤觀察和研究。 如何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 從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的基點研究,筆者認為應當在以下三方面展開:首先,用統一性而不是用對立性的觀點和政策把公有制經濟和非公有制經濟「統合」起來。 十六大報告提出:「各種所有制經濟完全可以在市場部分中發揮各自優勢,相互促進,共同發展」,「不能把這兩者對立起來」,要把它們「統一於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進程中」。請注意,這里的「統一」,就已經蘊含了「混合」的思想和做法。具體來說: 一、要使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經濟發揮各自的所有制優勢,相互依存和補充;二、要使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經濟相互競爭和推動,在競爭中使兩者互動、雙贏(在浙江、廣東等地,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快,也推動了公有制經濟發展)。三、要使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經濟相互滲透和交融。當前,中國開始出現的民資、外資參與國企改革,以及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的管理和技術股權、期權制試點等,都是滲透和融合的新形式,這些實踐將會以新的態勢促進混合所有制經濟的發展。 其次,在國有經濟層面,繼續推進國有經濟的戰略調整。 現在國有經濟的比重依然偏高,根據筆者研究,不僅國有工業企業資產占工業部門總資產的比重(65%)明顯過高,而且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實現產值占整個工業總產值的比重(47%)也屬偏高,即使是國有經濟在整個GDP中所佔的比重(33%),與理想目標相比也存在一定距離。 目前,在工業領域,浙江、廣東、江蘇等省的國有和非國有比重的格局為:20:80(浙江),25:75(廣東),29:71(江蘇);而東北、西北及西南某些省(區),國有和非國有工業的比重仍為80:20甚至89:11。應當加快這些地區的國有資產的置換。從行業來說,要特別強調按照十六大精神,「推進壟斷性行業改革」,實施這些行業的資產重新組合,這是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新的突破點,要給予特別重視。 最後,在微觀層面,打破國有企業特別是國有大中型企業的產權格局,積極推進股份制,發展混合所有制的產權結構。 近幾年,國企「脫困」有所進展,但這種「脫困」大部分是靠政策調整和利益再分配來實現的,這仍屬於「政策調整型」改革,而不是「制度創新型」改革。要切實從著重「依賴政策」的改革模式和慣性中解脫出來,在企業的「產權制度創新」中尋求突破。 除極少數必須由國家獨資經營的企業外,其他絕大多數國有企業應當積極、扎實地推行股份制改造,形成產權主體多元化。雖然重要的企業可以由國家控股,但對「控股」要有全面的把握,未必是「絕對控股」(75%以上)或「優勢控股」(51%以上),可以採取「有效控股」(50%以下),甚至採用「金股」(一股)制。至於大量的國有中小企業則應進行「資產置換」。 鑒於目前國有資本在企業中比重過大,應通過向民資、外資、企業內經營者和職工轉化或吸收股本的辦法,實現產權置換和優化重組。在「置換」和「重組」中,多種形式的混合所有制將會蓬勃發展。這是培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中的新生長點,也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著力點。 (作者單位:國家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 《國際金融報》 (2003年12月11日 第三版)
B. 鼓勵各類資本參與國企改革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有什麼重要意義
總的來說經濟發展傾向股份合作化,鄧小平說過先讓一小部分人富起來,一部分人富起來就一定會有一部分人窮下去。為了更全面回復你的問題我幫你找了一些資料,希望對你有幫助:一、引言十六屆三中全會在論述公有制的實現形式時,首次明確提出了要大力發展國有資本、集體資本和非公有資本等參股的混合所有制經濟,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使股份製成為公有制的主要實現形式。可以說,這是對以往在國有企業所有制改革方向上的肯定。事實上,改革開放以來,集體經濟的發展和國有企業改革的深化為混合所有制經濟成分的發展提供了空前的機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聯營經濟等混合所有制經濟迅速發展,混合型經濟增勢強勁。1997年至2001年間,我國股份制企業從7.2萬家發展到近30萬家;從業人員從643.7萬人增加到2746.6萬人;全年實現營業收入從8311億元增加到56733億元。十六屆三中全會後,理論界很多人認為大力發展混合所有制企業或許可以為國企改革找到一條新路,實踐上也深受一些國企和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的歡迎。那麼,究竟如何認識混合所有制企業?如何規范之、發展之?由此如何走出原有國有企業的困境?這是無論是在理論上還是在實踐上都是具有重要意義和現實緊迫性的課題。本文就此問題做一下探討。二、混合所有制企業的性質對於混合所有制企業的性質,理論界有很多種說法。一般認為,它和公有制經濟、集體所有制經濟、私人所有制經濟不同,不是一種獨立的經濟成分,而是多種所有制經濟成分的混合。就一個行業的企業而言,它是企業財產組織形式,是現代企業制度的股份制經濟。它非國企,也不是私有企業,那麼它的運營機制不能按國企的那一套,當然也和完全的私有企業有某些差別。我們現在提混合所有制企業多是從搞好國有企業角度出發的。由於單一國有資本構成的國有企業,產權主體虛置,經營責任不落實,不少企業運營機制呆滯,缺乏活力和效率。而混合所有制企業中,國有資本通過控股、參股等形式,與其它性質的資本融合,引進多元化投資主體,有利於改善國有企業的產權結構,推動其在產權多元化基礎上,逐步建立規范的現代企業制度和市場化的運作機制;有利於國有產權的流動、重組,優化資源配置,提高運營效率;有利於凝聚的社會資本,有效放大公有資本對其他資本的輻射功能,提高國有經濟的控制力、影響力和帶動力,體現公有制的主體地位。對於混合所有制企業中國有資本的安排問題,很多學者僅僅強調,國有經濟在國民經濟命脈領域重要行業的混合所有制企業必須堅持控股,國有經濟對國民經濟非命脈領域的有些行業可以參股。控股與參股不同,參股只為取得收益最大化,而控股不只是實現收益,還要控制國民經濟命脈,發揮國有經濟的應有作用。如果國有經濟在國民經濟命脈領域的重要行業失去控股,也就失去其控制力、影響力和帶動力,難以對國民經濟發展發揮應有的主導作用。我認為,從公有制和社會主義性質角度考慮,這本無可厚非,問題是我們引進非公有資本的目的是發揮其追求利潤最大化、機制靈活的優勢,改變原國有企業機制呆板,法人治理結構不清晰的弊病,對經營者的行為進行有效約束。如果我們仍是僅僅強調對企業的控制力,忽視其它資本所有者的權益,那麼混合所有制企業僅僅是為了圈錢,更有甚者,還要強迫混合所有制企業去承擔原國有企業承擔的某些社會功能,那就有可能重蹈國有企業走入困境的老路,組建混合所有制企業的目的失效,非公有資本和公眾資本也不會為之投資,目前我國股市連續處於熊市有很大程度上與之有關。因此,很多人對混合所有制企業的認識還是很模糊的。我認為,我們必須從構建一種新的企業模式的角度來認識其性質。三、混合所有制企業權利的架構我國國有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建立法人治理結構,也有很長一段時間了,涉及的企業也很多。但許多改制企業還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國有股權一股獨大、股權相對集中、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的問題。有的企業改制僅流於形式,實際成為「翻牌公司」,這是我們當前改制要特別注意重點解決的問題之一。大家知道,現代企業制度的最基本特徵之一是資本社會化、投資主體的多元化,這樣才能形成人人關注企業,同生存、共命運的利益相關體,在這種基礎上才能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才能真正形成企業完整獨立的法人財產權,資本所有者也有動力對經營者行為進行有效制約。而目前改制的股份制企業大都是國有股佔大頭,形成對企業的絕對控制權,自然會形成企業仍然是聽任政府擺布的局面,小股東自然失去了關心企業的積極性,企業的法人財產權也無法獨立地行使。下面提出一個理論命題及簡單證明:一個機構或個人擁有另一機構的股份達到或超過某一界限時,擁有方將會全力以赴的為被擁有方工作,無論其控股與否,其工作的努力程度將不會因其股份額的增加而增加。命題中的「界限」並非固定,會因其股份擁有者的不同而不同。該命題隱含著一個假設條件即:機構或個人的努力程度是有上限的。因為人的努力受到自己本身智力、生理等方面的限制,機構也存在著其運行機制、激勵與約束機制的效用極限,他們不可能永遠地更加努力地去工作。按照已有的理論研究成果,委託代理模型中行為人的努力選擇(effortchoice)可用如下函數關系來表示:E=F(A、C、S、e)其中:E表示行為人工作的努力程度A表示行為人擁有的股權份數C表示行為人努力工作的成本S表示行為人的自身因素e表示隨機因素在該表達式中,e是系統隨機變數,非人為可控制,C、S是行為人自身因素或由自身因素而決定,可以在市場競爭中逐步形成。那麼,在行為人追求自己效用函數最大化過程中努力選擇的時候,唯一能對其產生影響的就是他的財富即他擁有的股權份額。必然地,行為人努力工作的程度會隨其擁有被擁有方財富數量的增加而增加。當行為人的財富達到一個足以使他選擇最努力工作的數量時,再增加其財富數量對其激勵將是無效的。同時,我們也無法證明這一界限與行為人控股的財富數量的排序有何必然聯系。股東對企業工作的努力程度並不與其持股比例成嚴格的正相關關系,存在著一個來自主體本身的界限,越過此界限,股東為企業工作的努力程度將達到最大,不會再因為其持股比例的增加而增加。正是因為這一點,可以提出這樣的設想在國有企業與法人治理結構融合中,主張並不一定要持股最多的股東來控制企業,「同股異權」。因此,我主張國有企業在是否引進非國有資本是要有所區別,在關系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關鍵行業和領域不要隨意引入或盡量少引入非國有資本,這樣充分發揮國家的宏觀調控作用,保持公有制性質以及發揮國企的某些特殊的社會功能。而在完全競爭性領域,要大力發展混合所有制企業,放開各種包袱,以贏利和提高國有資本運營效率為目的,不必顧及國有資本是否擁有控股權以及是絕對控股還是相對控股。即使要不放棄或保持國有資本在混合所有制企業里的控股權,也要突破「依照出資比例分配控制權」的已有結論和思維定式,按照「重大問題的決策,董事一人一票,少數服從多數原則」這樣一種理念來構建混合所有制企業的權力架構。各方包括國企方都只有一位董事,除非在特殊情況如會造成國有資本大量流失,國企不再享有過大的權力,並且在特殊情況下的裁決也要靠法律的規范解決,不能靠行政干預,這種情況下,只要非公有資本達到一定量的股份,那麼其必然全力以赴的去關心企業,搞好企業,充分發揮其對企業的經營者的制約,公有資本和非公有資本則會實現雙贏。同時,要積極引進外部董事和獨立董事,強化董事會的作用,嚴格實行董事長和總經理的分離。近年來國外公司董事會發展呈現如下趨勢,一是董事會監管作用更加突出,外部董事、獨立董事占的比重上升,強化對經營者包括首席執行官的監督;二是董事會內部結構更加細化,充分發揮專業委員會作用,如公司的獨立審計人必須由獨立董事組成的審計委員會選聘;三是董事會運作更加透明,特別注意信息披露的及時、准確、全面等等。結合外國經驗,我們要改進董事會組成,增加外部董事、獨立董事,董事應真懂事,降低內部董事比重,以克服「內部人控制」現象;2002年上市公司平均獨立董事為2.31人,獨立董事在整個董事會成員中只佔23.3%,太低了。同時要強化董事會作用,保障董事和董事會的獨立性,發揮好董事會投資經營決策特別是加強監督的功能,使公司提高市場競爭力,並做到依法經營、照章納稅、不做假賬、披露准確的信息。如香港聯交所上市規則要求至少有2名獨立董事,而美國加州公職人員退休基金組織(CALPERS)等國外機構投資者關於公司治理結構的指導原則普遍要求上市公司董事絕大多數應為獨立董事。美國公司法也明文規定在董事會中必須有半數以上的外部獨立董事。董事長兼總經理不是兩權分離。目前,我國上市公司董事長和總經理兩職合一的比例高達60%以上。有些企業在領導人事方面仍傾向於「董事長兼總經理」的結構,認為這是「權力集中,加強領導,避免內耗」。實際上加強的是個人說了算的「人治領導」,是自然經濟在領導作風方面的傳統觀念,與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科學治理、民主決策是完全相背的。這種情況實際上反映了這些企業並未理解現代企業制度的內涵,還僅處於追求公司制形式改造的企業制度建設的初級階段,應在不斷的深化改革中,逐步通過規范化的制度創新,向真正能相互制衡的法制結構前進。同時要明確法人代表的地位,不能讓董事長處處以「法人代表」和一把手自居,要求「領導」總經理,擾亂了公司的責任體制,使企業經營管理效率降低。另外,要大力培育機構投資者。股權結構是決定公司治理機制有效性的最重要因素,因為股權結構決定公司控制權的分布,決定所有者與經營者之間的委託代理關系的性質。發達市場經濟中公司運作的歷史表明,公司股權集中度與公司治理有效性之間關系的曲線是倒U形的,股權過於分散或過於集中都不利於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結構(吳敬璉,2001)。可以讓銀行、保險等機構作為上市公司股東參與上市公司的治理,發揮它們應有的治理功能。特別是要大力發展注重長期投資和監管嚴格的養老基金和保險基金投資者,實現投資機構的多元化;要通過法律制度和外部政策的調整,改變機構投資者參與公司治理的成本收益嚴重不對稱的狀況;規定外部董事中應有一定比例的外部機構投資者,增加其在決定經營者薪酬、人事任免和關聯交易中的發言權,等等,從而使被動的機構投資者變為主動的投資者。四、保護私人產權,積極引進多元投資主體對於這種新的企業組織模式,我們的法律還有很多的空白。應加快立法,規范混合所有制企業的法人治理結構,保護合法的私人財產權,保護私人和中小股東的利益。美國經濟學家凡勃侖在其經典著作《企業論》中寫道:「公民的生命,自由或財產,不經過法律的正式秩序也許是不會被剝奪的,而正式秩序在進行時則以財產權的不可侵犯為前提。這一點引證到個人之間經濟關繫上的意義實際就是:不但個人或個人團體在法律上不能以金錢以外的壓力趨於另一個人或團體,而且金錢上的壓力是不能阻止的。」這實際上是說個人自由和個人財產受法律保護,在這里通行的是市場原則(即「金錢上的壓力」),任何超越市場原則之上的特權,任何超越法律權利的特權,都不得干預以產權明確、契約精神為基礎的市場機制。在產權明確以後,保護產權就顯得十分重要了。他(劉易斯)強調,如果保護公共財產不被私人濫用是必要的,那麼,保護私人財產不被公眾濫用同樣也是必要的。他的如下結論不僅意味深長,而且極富現實意義:「在世界上每一個地方,所有權都是一種得到承認的制度,沒有這種制度,人類無論如何也不會取得進步,因為這種情況下不存在改善他們所生活的環境的動機。」過去對私有財產的法律保護,主要限於生活資料范圍,這已不能反映時代的要求。對私有財產的保護范圍,應當包括私人儲蓄、投資以及因投資獲得的收益;私人財產的繼承權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私營企業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在先富起來的人群中,不少人既有勞動收入,也有投資收入、利息收入、租賃收入等非勞動收入,只要這些收入是合法的,就應該加以保護。如果在法律中只有對公有財產保護的規定而沒有對私人財產保護的規定,公有財產與私人財產處於不平等的地位,那麼就很難設想一個既有公有投資主體、又有非公有投資主體的混合所有制企業會走上順利發展之路。結果,投資於混合所有制企業的公有投資主體會因混合所有制企業經營管理不善而受到損害,而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設計也會因此而落空。大力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要求各級政府轉變觀念,改變「公有制越純越好」和對非公有制經濟的種種偏見。要推動公有制企業特別是國有企業通過多種形式和渠道,吸納非公有制資本進入,在企業產權制度創新上實現突破。同時,允許公有資本通過多種形式和渠道,參股非公有制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要嚴格遵循市場經濟原則。不同資本的聯合或融合要根據市場競爭的需要,在法律法規框架內自願進行,不能搞行政主導的「拉郎配」,尤其是不得強制對非公有制企業參股。五、結論我們對混合所有制經濟寄予厚望,欲以此來推動我國國有企業的改革,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快速發展,一個重要前提是混合所有制經濟必須和國有企業嚴格劃清界限,轉變其經營機制,完善其法人治理結構,明確其經營目標,否則,它必定會重蹈國有企業陷入困境的老路。混合所有制企業僅僅是提供一個載體,在這里,公有資本和非公有資本相互制約,揚長避短,實現雙贏的好結果。在西方運行良好的法人治理結構在我國總是變形,重要原因還是國有股「一股獨大」、一股有發言權,那麼國企原有的產權不清晰、所有權代表缺位、承擔不必要的社會功能、政府以幹部標准考核企業等弊病就會帶到混合所有制企業中來,這已為實踐所證實。我們的股份制企業會再次陷入困境,從根本上說,還是我們的政府和某些國企幹部思想不夠解放的結果。政府總是想牢牢地控制企業,懷疑企業不按自己的意願行事;某些幹部又不願意放權,總想著從企業里撈一把,官本位思想仍濃厚。因此,嚴格按法律事,轉變政府觀念,是我們改革成功的關鍵。注釋和參考文獻:見新華社播發的《中共中央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2003-10-21日2003年10月20日《中國證券報》張維達:《理論學刊》2003年1月第一期張維達:《理論學刊》2003年1月第一期政法大學資本市場研究所郝國政:《論國有企業的法人治理-一個國有企業改革的新設想》摘自中國改革論壇網,2003-10-16黨的十五屆四中全會《決定》強調,要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重要的由國家控股」,也就是說,對一般企業國有股東也不一定控股。泰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CEO陳東升,《中國金融》2002.2凡勃侖:《企業論》中譯本,商務印書館1957年版,第154頁阿瑟??劉易斯:《經濟增長理論》中譯本,上海三聯、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71頁厲以寧:《保護私人財產與完善基本經濟制度》,人民日報2003-2-21新華社:《大力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2003年10月31陳芬森,1999:《大轉變——國有企業改革沉思錄》,人民出版社;李義平:《經濟學百年——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出發的選擇和評介》,天津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C. 混合所有制的研究現狀
國內有關混復合所有制的研究,最早制始於上世紀八十年代初出現的各種各樣的經濟聯合體。當時,國務院曾提倡實行和發展城鄉之間、地區之間以及全民所有制企業和農村集體社隊之間的聯合。而今混合所有制的相關研究已頗有成果,並且呈現不斷完善的趨勢。
對欠發達地區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認識_翟淑蓮
混合所有制必將釋放市場活力_劉錕
混合所有制公司制企業的制度選擇和制度安排研究_李正圖
混合所有制公司中的國有股權_論國有股減持的理論基礎_李濤
混合所有制或成國企改革方向_萬斯琴
論混合經濟的三層含義_與何偉教授商榷_侯為民
論大力發展混合所有制_曉亮
……
D. 怎樣理解混合所有制經濟
何謂混合所有制經濟
所謂「混合所有制經濟」,是指在同一經濟組織中,不同的產權主體多元投資、互相滲透、互相貫通、互相融合而形成的新的產權配置結構和經濟形式。它是針對傳統所有制結構的弊端和轉軌中存在的問題,適應建立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而提出來的。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
首先,混合所有制是「混合經濟」的產權基礎。現代市場經濟既不是單一的政府幹預型經濟,也不是單一的市場調控型經濟,而是一種市場機制和政府調控相結合的經濟。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需適應經濟全球化和新技術革命的新形勢,完善「市場在國家宏觀調控下對資源配置起基礎性作用」的體制。這種新型經濟體制的產權基礎是什麼?筆者認為,既不是單一公有制,也不是單一私有制,而是將公有資本和非公有資本「統一於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進程中」的混合所有制經濟。這種「統一性」,不是外在的統一,而是內在的統一。
其次,混合所有制是協調社會多種利益關系,並使之「和諧統一」的產權組織形式。隨著改革的深化,中國社會和企業內部的利益關系已經「多元化」,這是社會進步的重要標志。在利益多元化的情況下,如何協調不同利益主體之間(此處指資本主體)利益關系的問題成為社會發展的新課題。十六大報告在闡述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內涵時,特別強調「社會更加和諧」。如何協調不同群體之間的利益關系,平衡社會實際存在的利益矛盾,從而使社會更加和諧,是中國未來20年改革發展中的重大戰略問題。
十六大後,黨中央國務院採取的一些重大舉措,實際上是為促進「社會更加和諧」發展而進行的新探索。現在強調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就是要在混合所有制經濟中,吸納不同的利益主體———不是產權模糊的吸納,而是產權清晰的吸納,不是彼此隔絕的共存,而是彼此滲透的共生,從而融合成一個新的「利益共同體」。這種以產權為紐帶的新型的利益共同體,對於促進「社會更加和諧」,提高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協調度」具有重要意義。
最後,混合所有制是推動國企改革的有效財產組織形式,其中,孕育著新的公有制組織形態。當前國企改革,特別是大型國企改革效果不理想。雖然幾年前黨中央國務院就指出「攻堅戰」的改革任務,但客觀現實是「久攻不下」。究其原因,難以找到合適的所有制形式是重要原因之一。提出發展混合所有制,有利於打破「一股獨占」或「一股獨大」的僵持格局,真正建立產權主體多元化、治理結構法人化的制度。從發展的眼光來審視,隨著以股份制為主要形式的混合所有制經濟發展,從中會產生公有制的新的組織形式。這個問題有待於跟蹤觀察和研究。
如何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
從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的基點研究,筆者認為應當在以下三方面展開:首先,用統一性而不是用對立性的觀點和政策把公有制經濟和非公有制經濟「統合」起來。
十六大報告提出:「各種所有制經濟完全可以在市場部分中發揮各自優勢,相互促進,共同發展」,「不能把這兩者對立起來」,要把它們「統一於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進程中」。請注意,這里的「統一」,就已經蘊含了「混合」的思想和做法。具體來說:
一、要使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經濟發揮各自的所有制優勢,相互依存和補充;二、要使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經濟相互競爭和推動,在競爭中使兩者互動、雙贏(在浙江、廣東等地,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快,也推動了公有制經濟發展)。三、要使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經濟相互滲透和交融。當前,中國開始出現的民資、外資參與國企改革,以及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的管理和技術股權、期權制試點等,都是滲透和融合的新形式,這些實踐將會以新的態勢促進混合所有制經濟的發展。
其次,在國有經濟層面,繼續推進國有經濟的戰略調整。
現在國有經濟的比重依然偏高,根據筆者研究,不僅國有工業企業資產占工業部門總資產的比重(65%)明顯過高,而且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實現產值占整個工業總產值的比重(47%)也屬偏高,即使是國有經濟在整個GDP中所佔的比重(33%),與理想目標相比也存在一定距離。
目前,在工業領域,浙江、廣東、江蘇等省的國有和非國有比重的格局為:20:80(浙江),25:75(廣東),29:71(江蘇);而東北、西北及西南某些省(區),國有和非國有工業的比重仍為80:20甚至89:11。應當加快這些地區的國有資產的置換。從行業來說,要特別強調按照十六大精神,「推進壟斷性行業改革」,實施這些行業的資產重新組合,這是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新的突破點,要給予特別重視。
最後,在微觀層面,打破國有企業特別是國有大中型企業的產權格局,積極推進股份制,發展混合所有制的產權結構。
近幾年,國企「脫困」有所進展,但這種「脫困」大部分是靠政策調整和利益再分配來實現的,這仍屬於「政策調整型」改革,而不是「制度創新型」改革。要切實從著重「依賴政策」的改革模式和慣性中解脫出來,在企業的「產權制度創新」中尋求突破。
除極少數必須由國家獨資經營的企業外,其他絕大多數國有企業應當積極、扎實地推行股份制改造,形成產權主體多元化。雖然重要的企業可以由國家控股,但對「控股」要有全面的把握,未必是「絕對控股」(75%以上)或「優勢控股」(51%以上),可以採取「有效控股」(50%以下),甚至採用「金股」(一股)制。至於大量的國有中小企業則應進行「資產置換」。
鑒於目前國有資本在企業中比重過大,應通過向民資、外資、企業內經營者和職工轉化或吸收股本的辦法,實現產權置換和優化重組。在「置換」和「重組」中,多種形式的混合所有制將會蓬勃發展。這是培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中的新生長點,也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著力點。
(作者單位:國家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
《國際金融報》 (2003年12月11日 第三版)
E. 如何加快發展混合制經濟
堅持公有制與非公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是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但在我國經濟發展過程中,兩者各行其道,沒有實現有機的融合,協同效應較弱。混合所有制改革,能夠消除公有制以及非公有制之間的障壁,讓國企和非公企業從產權上有機結合,而不是單純在項目、資金、人員層面進行合作,真正成為一家人,做到風險共擔、收益共享。實行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利於國企進一步做大做強,擴大國有經濟控制力和影響力。研究表明,資本管理在企業的各個管理環節中至關重要,比單純的生產管理、經營管理創造更大效益,而混合所有制可以促進國資國企管理方式的轉變,從資產管理向資本管理轉移,通過資本的杠桿效應擴大資產的控制范圍,為國有資本創造價值。國有經濟的控制力和影響力,不在於國有資本絕對數值的多少,而是國有資本在國民經濟中的控股比例和覆蓋面,在於國有資本在行業和領域的帶動力和引導力。對於國有資本來說,百分百的股權比例具有控制權,百分之五十一的股權比例也具有控制權,占最大比例的百分之二十股權仍具有控制權,顯然,後者具有更大的覆蓋面和影響力。實行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利於政企分開,促進國企擺脫政府的行政束縛,按照市場化模式經營。目前,我國有些國企是各級政府的附庸,承擔政府投融資職能,有些甚至淪為政府的小金庫,這些企業為了執行政府意圖,不按市場規律行事,擾亂市場秩序,妨礙市場經濟發展。混合所有制改革,通過股權多元化,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有利於國企成為真正遵紀守法的市場主體。實行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利於消除國有資本在資源和市場上的壟斷,消除不合理的行業壁壘,使非公資本獲取平等的發展機會,促進社會公平公正。尤其在航空、電信、能源、公用事業領域,通過混合所有制方式適度對非公企業開放,可以有效調動非公企業積極性,搞活市場,消除權力尋租和腐敗。
F. 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歷史必然性
混合所有制經濟是指財產權分屬於不同性質所有者的經濟形式。 從宏觀層次來講,混合所有制經濟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所有制結構的非單一性,即在所有制結構中,既有國有、集體等公有制經濟,也有個體、私營、外資等非公有制經濟,還包括擁有國有和集體成分的合資、合作經濟; 而作為微觀層次的混合所有制經濟,是指不同所有制性質的投資主體共同出資組建的企業。
在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至少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意義:
首先,混合所有制為盤活國有資產存量、促進國民經濟快速增長,找到了有效的途徑。
從管理學的角度看,資產要做到保值增值,必須同時抓好生產管理、經營管理和資本管理三個環節,其中,以資本運營為核心的資本管理,是最高級最有效率的環節。資本運營的過程事實上就是通過資本有目的運動和資本形態規則變化,實現資本增值的過程。大致說來,資本管理包括如下幾方面的內容:
(1)優化存量資本,即優化存量資本在貨幣資本、生產資本、商品資本的合理比例和結構。
(2)擴充增量資本,即不斷追加新的資本,擴大資本規模。
(3)資本集中,即通過多種形式聚集其它資本,迅速增大資本總量。
(4)資本分散,即把總資本分割成規模較小的資本,實行分立經營。
(5)要素流動,即改變要素在生產過程中或生產過程外的形態,使資本在運動中增殖。
以上五個方面歸結到一點:即必須使資產從停滯狀態轉化為運動狀態,以便隨時根據市場變化實現最優配置,而要如此,資產就必須順利流通,必須市場化。
其次,混合所有制為實現政企分開創造了產權條件。
我國經濟體制改革從一開始就把政企分開作為企業改革的主要任務。然而時至今日,收效並不顯著。究其原因,是在原經濟體制下,國有企業運行的產權基礎是單一的國有制,政府是國有企業唯一的投資主體和利益主體,政府作為企業的老闆,不可能不關心自己所投資本的回報,在不存在其他利益主體與之制衡的情況下,政府要插手和干預企業的生產和經營決策,也就理所當然;另一方面,企業靠在政府身上也有諸多便利,如企業自己無法解決的事情,政府一出面,就能順順當當地得到妥善處理,企業虧損,也不用自己承擔責任,反正有政府幫助籌集貸款和救濟職工,在這種情況下,企業也樂於躺在政府的懷抱里吃安逸飯。因此,無論是從政府角度還是從企業角度,都未必真心實意願意政企分開。如要真正做到政企分開,只有一條出路,即必須構建能夠實現政企分離的產權基礎,在國有經濟內部,引入其他形式的所有權,使原國有企業的投資主體多元化,造就不同利益主體相互制約的混合所有制。混合所有制將打破國有所有權鐵板一塊的格局,企業不再是單一國有經濟的利益載體,而是各種不同經濟利益的代表,不同經濟利益主體之間相互制衡,在企業的發展問題上相互協商,政府作為股權持有人之一,已不可能任意支配和左右企業的投資、生產、經營和分配決策,這樣,企業一方面不再受政府的操縱,另一方面也不能再依賴於政府,政企分開在混合所有制基礎上變成現實。
再次,混合所有制為資金大規模聚合運作以及生產要素最優配置,拓展了廣闊的空間。在當今社會化大生產條件下,各國企業對全球市場的爭奪愈益激烈,而這種競爭實際上是規模和實力的較量,依靠資本的聯合和集中來提高市場競爭能力已成為世界潮流,僅1996年,全球企業跨國合並、兼並就達5540起。230家世界跨國公司進入了中國市場,有的已佔據了行業主導權,並吞沒了我國不少的國貨名牌。面對跨國公司瓜分中國市場的巨大壓力,下決心鑄造我國企業的「航空母艦」,以與外國工業巨頭相抗衡,已成為當務之急。要做到這一點,就必須打破地區、行業、部門乃至所有制的限制,把全社會分散的資金按市場效率的原則聚合運作,並實現所有生產要素的最優配置。由於全社會生產要素的可動員規模,最關鍵的決定因素是所有制形式,即所有權的聚合機制和配置機制。不同的聚合和配置機制有不同的生產要素組織形式,而生產要素利用的范圍和深度不同,其利用效率也不相同。單一的所有制形式由於不能使不同性質的所有權相互兼容,因此其吸收和調動社會經濟資源的能力便受到種種限制。只有混合所有制,才能做到使不同種類、不同性質的經濟要素自由組合、任意配置,並在不斷運動的過程中達致最優。在迅速把社會閑散資金吸聚為大規模資本的能力方面,混合所有制具有其它單一所有制不可比擬的優勢。與此同時,混合所有制還造就了資產所有權的流動機制,使資產的存量結構和增量結構,遵循市場效率原則,在動態中不斷得以優化,以促進國民經濟的持續和穩步發展。
最後,混合所有制為國有企業順利轉制提供了有利的契機。
我國國有企業長期缺乏活力的最根本原因,是企業既無外在市場約束,又對內不負盈虧責任,產權不清,權責不明。要使國有企業走出困境,只有改變現有的經營機制,按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將其改造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市場競爭主體。在單一的國有制下,企業的資本所有權歸國家,資本的各種權利和職能都由國家一個主體承擔和執行,企業只是行政的附屬物,產供銷由主管部門決定。這種國家直接佔有、經營的國有企業,實際上是一種特殊的「自然人」企業,因此,該所有制形式不僅難以使企業成為真正的獨立法人,而且國家也不得不對企業承擔無限責任,企業既不存在有效的外在硬預算約束,也缺乏競爭生成的內在激勵機制。
G. 如何在混合所有制下探索多樣化的共享機制
何謂混合所有制經濟 所謂「混合所有制經濟」,是指在同一經濟組織中,不同的產權主體多元投資、互相滲透、互相貫通、互相融合而形成的新的產權配置結構和經濟形式。它是針對傳統所有制結構的弊端和轉軌中存在的問題,適應建立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而提出來的。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 首先,混合所有制是「混合經濟」的產權基礎。現代市場經濟既不是單一的政府幹預型經濟,也不是單一的市場調控型經濟,而是一種市場機制和政府調控相結合的經濟。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需適應經濟全球化和新技術革命的新形勢,完善「市場在國家宏觀調控下對資源配置起基礎性作用」的體制。這種新型經濟體制的產權基礎是什麼?筆者認為,既不是單一公有制,也不是單一私有制,而是將公有資本和非公有資本「統一於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進程中」的混合所有制經濟。這種「統一性」,不是外在的統一,而是內在的統一。 其次,混合所有制是協調社會多種利益關系,並使之「和諧統一」的產權組織形式。隨著改革的深化,中國社會和企業內部的利益關系已經「多元化」,這是社會進步的重要標志。在利益多元化的情況下,如何協調不同利益主體之間(此處指資本主體)利益關系的問題成為社會發展的新課題。十六大報告在闡述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內涵時,特別強調「社會更加和諧」。如何協調不同群體之間的利益關系,平衡社會實際存在的利益矛盾,從而使社會更加和諧,是中國未來20年改革發展中的重大戰略問題。 十六大後,黨中央國務院採取的一些重大舉措,實際上是為促進「社會更加和諧」發展而進行的新探索。現在強調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就是要在混合所有制經濟中,吸納不同的利益主體———不是產權模糊的吸納,而是產權清晰的吸納,不是彼此隔絕的共存,而是彼此滲透的共生,從而融合成一個新的「利益共同體」。這種以產權為紐帶的新型的利益共同體,對於促進「社會更加和諧」,提高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協調度」具有重要意義。 最後,混合所有制是推動國企改革的有效財產組織形式,其中,孕育著新的公有制組織形態。當前國企改革,特別是大型國企改革效果不理想。雖然幾年前黨中央國務院就指出「攻堅戰」的改革任務,但客觀現實是「久攻不下」。究其原因,難以找到合適的所有制形式是重要原因之一。提出發展混合所有制,有利於打破「一股獨占」或「一股獨大」的僵持格局,真正建立產權主體多元化、治理結構法人化的制度。從發展的眼光來審視,隨著以股份制為主要形式的混合所有制經濟發展,從中會產生公有制的新的組織形式。這個問題有待於跟蹤觀察和研究。 如何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 從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的基點研究,筆者認為應當在以下三方面展開:首先,用統一性而不是用對立性的觀點和政策把公有制經濟和非公有制經濟「統合」起來。 十六大報告提出:「各種所有制經濟完全可以在市場部分中發揮各自優勢,相互促進,共同發展」,「不能把這兩者對立起來」,要把它們「統一於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進程中」。請注意,這里的「統一」,就已經蘊含了「混合」的思想和做法。具體來說: 一、要使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經濟發揮各自的所有制優勢,相互依存和補充;二、要使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經濟相互競爭和推動,在競爭中使兩者互動、雙贏(在浙江、廣東等地,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快,也推動了公有制經濟發展)。三、要使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經濟相互滲透和交融。當前,中國開始出現的民資、外資參與國企改革,以及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的管理和技術股權、期權制試點等,都是滲透和融合的新形式,這些實踐將會以新的態勢促進混合所有制經濟的發展。 其次,在國有經濟層面,繼續推進國有經濟的戰略調整。 現在國有經濟的比重依然偏高,根據筆者研究,不僅國有工業企業資產占工業部門總資產的比重(65%)明顯過高,而且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實現產值占整個工業總產值的比重(47%)也屬偏高,即使是國有經濟在整個GDP中所佔的比重(33%),與理想目標相比也存在一定距離。 目前,在工業領域,浙江、廣東、江蘇等省的國有和非國有比重的格局為:20:80(浙江),25:75(廣東),29:71(江蘇);而東北、西北及西南某些省(區),國有和非國有工業的比重仍為80:20甚至89:11。應當加快這些地區的國有資產的置換。從行業來說,要特別強調按照十六大精神,「推進壟斷性行業改革」,實施這些行業的資產重新組合,這是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新的突破點,要給予特別重視。 最後,在微觀層面,打破國有企業特別是國有大中型企業的產權格局,積極推進股份制,發展混合所有制的產權結構。 近幾年,國企「脫困」有所進展,但這種「脫困」大部分是靠政策調整和利益再分配來實現的,這仍屬於「政策調整型」改革,而不是「制度創新型」改革。要切實從著重「依賴政策」的改革模式和慣性中解脫出來,在企業的「產權制度創新」中尋求突破。 除極少數必須由國家獨資經營的企業外,其他絕大多數國有企業應當積極、扎實地推行股份制改造,形成產權主體多元化。雖然重要的企業可以由國家控股,但對「控股」要有全面的把握,未必是「絕對控股」(75%以上)或「優勢控股」(51%以上),可以採取「有效控股」(50%以下),甚至採用「金股」(一股)制。至於大量的國有中小企業則應進行「資產置換」。 鑒於目前國有資本在企業中比重過大,應通過向民資、外資、企業內經營者和職工轉化或吸收股本的辦法,實現產權置換和優化重組。在「置換」和「重組」中,多種形式的混合所有制將會蓬勃發展。這是培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中的新生長點,也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著力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