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商務辦公寫字樓將來在城市中的發展趨勢如何
樓宇經濟是指利用城區新開發樓盤和閑置用房,以商務樓、寫字樓、科研樓宇、標准廠房、城市綜合體、保護建築和農居SOHO等(不包括行政、事業單位自用房、賓館、專業市場、醫院、學校等建築)為載體,通過出租、售賣、合作等形式,招商引進現代服務企業和都市型工業,從而培植新稅源和新的經濟增長點,促進城市經濟發展的經濟活動。
樓宇經濟是集聚現代服務業與製造業企業總部的高級經濟形態,能夠在非常集約的空間內匯聚可觀的人才流、資金流、信息流,創造持續的就業與稅收,產生的財富效應與節地效應非常明顯。
前瞻網《中國樓宇經濟發展模式與路徑規劃分析報告》顯示,與國外以市場主導形成的CBD發展相比,國內樓宇經濟的發展更多的是依靠政府的引導和行政力的推動,其發展經歷了一個突飛猛進式的增長過程,呈現出多類型、多業態、多模式千帆競發之勢。
繼農業經濟、工業經濟大發展之後,城市之間的競爭已進入以樓宇經濟為代表的現代服務業經濟決勝負的新階段。與國外樓宇經濟發展相比,國內樓宇經濟發展時間較短,政府主導功能非常明顯,更為重視依循具體的發展路徑。
國內城市樓宇經濟大致可以將其歸納為築巢引鳳、騰龍換鳥、盤活存量、轉型促動、主題驅動、優勢帶動、精品效應、文化提升、品牌服務九種發展路徑。不同城市可以根據其自身的資源稟賦、區域地理位置、產業結構等具體情況,選擇相應的發展模式與發展途徑。
前瞻產業研究院樓宇經濟發展研究小組表示,樓宇經濟成為城市經濟的新增點、城市經營的新理念、城市發展的新模式,繼知識經濟、總部經濟之後受到城市政府的青睞,許多大中城市政府都出台了相關政策、措施,藉此推進城市產業的升級、城市功能的拓展和城市競爭力的提升。樓宇經濟區別於產業園區需要大規模的土地面積進行創收,而是從單元建築面積的角度謀發展,向空間要效益。未來,樓宇經濟的發展將是城市間競爭的重要評比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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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什麼是樓宇經濟,樓宇經濟與總部經濟有什麼區別
樓宇經抄濟是近年來我國城襲市經濟發展中涌現的一種新型經濟形態。在我國城市經濟發展中,凡是利用城區新開發樓盤和閑置用房,通過出租、售賣、合作等形式,招商引進現代服務企業和都市型工業,從而培植新稅源和新的經濟增長點,促進城市經濟發展的經濟活動,通稱為樓宇經濟。
總部經濟是從浦東樓宇經濟發展起來的,當時在90年代末21世紀初,在浦東出現一個很新的經濟現象就是樓宇經濟,那麼在這個基礎上,就出現了總部經濟的名稱。因為有不少的樓宇就是一些總部沒有了,比如說一些大廈他們都是以總部經濟形式出現。總部經濟在我國還是一個新的處於起始階段的經濟現象,所以成熟的案例,目前來說還沒有,還沒有真正的產生。
88層的浦東金茂大廈,是目前國內最高的現代化樓宇,堪稱「樓宇經濟」的成功典範。其12萬平方米的智能化寫字樓,最高日租金達每平方米1.5美元,出租率超過90%。
3. 投資寫字樓前景有多大
寫字樓是「專業商業辦公用樓」的別稱,是給各公司、企業辦公用的地方,那回么不難看出答,寫字樓的前景與商業、辦公需求密切相關。2015年以來,大量小微創業企業迅速成長,短短幾年間,共享辦公需求得以快速增長。
數據顯示,去年中國商業地產投資創下新高,交易總額超過近2100億元,與2015年相比,交易金額實現了翻番。具體來看,按照物業形態劃分,寫字樓仍然是最受投資者青睞的產品,佔比在50%左右。與同期相比,其佔比略有上升。
按照資產類別來看,寫字樓仍然最受歡迎。據前瞻產業研究院《寫字樓市場前瞻與投資分析報告》數據顯示,2016年全年總投資額中,寫字樓占據一半,略高於2015年42%的佔比。在未來,共享辦公行業的發展前景將是與有意向的寫字樓開發商一起重構整個產業鏈條,從而重塑目前散售、整租的寫字樓現狀。
4. 在經濟新常態下怎樣招商引資促進樓宇經濟發展
立足招商引資實際如何在新常態下實現招商引資大突破現提出如下幾點建議。
一、摸清家底,聚焦「主業」。在充分研究扶風縣優勢產業發展現狀和特點的基礎上,加快制定扶風縣《對外招商產業指導目錄》,明確園區的產業定位和發展方向,打造特色產業園區。進一步做好四大工業園區功能定位和產業規劃,按照產業集群發展的規律,提倡「一園一品」,引導相互關聯的企業集中集約發展,打造有別於其他縣區的特色專業產業園區。圍繞優勢產業配套,延伸產業鏈招大做強。我縣已初步形成了食品、建材、紡織、機電、旅遊等五大支柱產業,招商引資應注重成熟產業鏈生產企業的引進,走專業化、規模化發展道路。細分產業鏈,將其中的某一環節或某一產品作為主攻方向,通過內聯外引,促進產業配套和互補,優先引進關聯度大、帶動力強、輻射面廣、集約化高的優勢產業集群,促使承接產業轉移和扶風本地優勢產業有效銜接,良性互動,共同提高,不斷提升產業的綜合實力。
二、「軟硬」配套,親情服務。注重親情服務,優化發展「軟環境」。突破行政審批慢、效率低、時間長的機制障礙,在落戶企業手續辦理中實行「專人負責制」,零距離服務;在項目建設中實行全方位跟蹤式服務體系,營造親商、愛商、安商、富商的良好創業氛圍。繼續完善政策環境,零折扣兌現對企業的優惠政策以及招商引資中介人獎勵政策,努力打造一言九鼎政府形象。
三、創新方式,精準招商。發揮企業主體和市場「無形之手」的作用,立足實際、優質資源和產業基礎,強化產業鏈招商,達到引進一個、帶動一批、輻射一片的效果。強化全縣幹部的互聯網思維(用戶思維、產品思維),強化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服務思維,形成扶持客商的鯰魚效應。充分利用扶風在外成功人士多,交際廣信息量大的優勢,積極開展親情招商,通過組織同鄉會、聯誼會等形式,收集了解投資者相關信息,積極尋求適合到扶風縣投資的合作夥伴;聯系環渤海、長三角、珠三角投融機構、商會、專業行業協會和龍頭企業,多渠道了解投資動向,組成招商小分隊帶著項目主動上門招商,提高招商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藉助縣政府公眾信息網、扶風招商網、扶風發布等信息平台,廣泛發布招商信息動態,通過事件營銷、故事營銷、人物營銷等營銷方式,擴大對外影響。
四、發展金融,形成「矽谷」。在大力引進民營股份制銀行的同時,大力發展各類金融租賃公司、私募股權及各類基金公司,進一步拓寬企業的融資渠道。要善於學習北上廣深等東部發達地區成功經驗,採取「園區管委會+公司」的運作模式,由政府出資選聘高學歷資深金融人才在一、二線大城市設立融資公司,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多種資源讓資產增殖;進入大城市的資本圈子,使其資金流、信息流、人才流等優勢為我所用,不斷挖掘產業新動向、經濟發展新趨勢,吸引一批高新技術項目落戶。
五、對接高校,轉移產業。發展產學研基地,與西安(樓盤)、北京(樓盤)、上海(樓盤)國內一些知名大學、科研院所聯建產學研機構,不斷為扶風縣產業發展提供科技服務支撐。引進具有先進技術,具備競爭優勢的項目和產品時,特別要把「人才」引進作為重中之重,給予特殊優惠政策,讓人才在扶風紮根落戶,全力支持他們由小到大,做大做強。建設商業高端人才孵化基地,從住房、醫療、子女就業等給予寬松的待遇,使扶風成為生產要素的聚集矽谷,投資商的鍾情熱土。
六、大膽嘗試,創新模式。允許新產業、新行業、新的經營模式先行先試,邊運行邊規范。比如現代光伏設施農業項目,要敢於創新,尋求新的經營模式。大力發展電子商務,建議在扶風縣機加園建立電子商務產業園、現代物流園、青年創業大廈等配套設施,為企業和創業青年營造開放、包容的投資環境,營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新常態。
七、提升素質,強化隊伍。要在招商競爭中有所建樹,必須要有一支出色的招商隊伍。招商人員作為特殊商品的推銷員,除具有一定金融管理、投資、國際經貿、法律及相關行業的專業知識外,還需吃透縣情,充分掌握現有的主導產業、優勢資源、潛在市場及成熟項目,對其進行科學化系統培訓,以便其在招商過程中能夠做到有的放矢,對發達地區的相關產業予以重點關注,有效地捕捉商機,找准對接點。
5. 政府開展哪些工作以支持樓宇經濟產業的發展
實行政府主導型戰略被視為我國旅遊業發展的一條經驗,也是有中國特色的旅遊業發展模式。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確立,學術界有觀點主張對這種模式進行調整,個別省市也提出「政府支持,市場主導」的發展思路,這類觀點在理論上有一定的支持性論據,但在實踐中仍有不少問題需要深入研討和界定。一、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政府對旅遊業的支持我們現已熟悉的政府主導型發展戰略,作為一種提法始於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後;但此前作為一種發展的實踐,其實就已經客觀存在,並在政府支持的力度、涉及的方面上更為直接。例如,改革開放之初,由於旅遊住宿短缺,政府曾出面調劑跨城市間的飯店住房,有時把游覽北京的遊客安排到天津住宿;為了解決旅遊交通的緊張,曾協調空軍幫助運輸遊客;也採取過行政劃撥的方式,把政府的接待賓館交由旅遊企業使用,等等。從這些方面看,我國旅遊業一開始就是以政府為主導發展的。但受經濟發展總體水平較低的制約,盡管政府採取了強有力的干預措施,基礎設施、接待設施、旅遊景區(點)仍難以滿足旅遊消費的需求,因此,80年代初開始,旅遊部門就提出了「內外資並用」、「五個一齊上」等發展方針,廣泛吸納各個方面對旅遊業的投入,涌現出了我國對外開放歷史上的首批外資企業或外商投資的旅遊接待設施,使旅遊業成為了對外開放的排頭兵。這說明,即使在當時的計劃經濟體制下,旅遊業也沒有排斥發揮市場渠道的作用,雖然那時市場化機制的作用和范圍是有限的,但它表明市場化手段在我國旅遊業發展中由來已久,並不是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後才出現的;至於到了全行業都在大張旗鼓地貫徹「政府主導型」發展戰略時,政府對旅遊業的投資實際已由最初的直接投資演變成為十分有限的導向性投入,而外商投資和市場化融資已經占據了主導性地位。因此,我國旅遊業的發展無論過去、還是現在,都沒有拒絕過市場化配置資源的手段,這是討論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支持旅遊業發展模式所應搞清楚的一個背景。二、「政府主導型」是對政府支持旅遊發展模式的概括從檔案資料看,「政府主導型」一詞最初出現在我國旅遊界是在1996年國家旅遊局訪問以色列、土耳其的旅遊代表團的總結匯報中。該報告介紹了兩個國家發展旅遊業的做法和經驗,把這種模式稱之為「政府主導型」,並對全球實行這類模式的情況作了概述。從有關國家採用這種發展模式的情況看,都主要不是由經濟體制決定的,它們中的絕大多數國家很早就是市場經濟了。當然,由於經濟發展水平、行政管理體制、具體國情的不同,政府主導的表現形式和具體內容有所差別。例如,泰國、印尼、匈牙利、墨西哥、以色列、土耳其等是以中央政府為主導,它們大多以中央政府的旅遊產業政策為基礎,在內閣中設立旅遊主管部門對地方實行垂直領導,對旅遊業的投入是從中央財政和外資兩個渠道,國家對旅遊業的投資和經營實行監管;而加拿大、英國、奧地利等國是以地方政府為主導,中央政府不設專門的旅遊主管部門或者機構很弱小,職能僅限於宣傳促銷和對外交往,而地方政府旅遊機構職能全面、政策有力、資金較多。因此,對於政府主導型模式的研究,不應簡單地從經濟體制變化上作對應性的思考。我國旅遊界引入政府主導型的概念,並把它作為一種「發展戰略」加以推動時,我國就已經提出了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加快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變。這說明,當時旅遊主管部門主要考慮的是發展模式,而不是從國家經濟體制上來考慮的。那個時期,全國正在大力宣傳雲南等省市黨委、政府重視發展旅遊的經驗,開展以政府推動為龍頭的優秀旅遊城市創建工作,「政府主導型」的理念便很快在全行業得到認同和推廣。此後,這一理念在旅遊行業上升為一種發展戰略和指導思想。因此,不能說政府主導型發展模式是與計劃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政府主導型」講的是一種「型」、一種模式,單獨把它割裂出來並論述它與市場經濟的關系,我們姑且不論是否斷章取義,但的確足以引發歧義和誤解。三、政府作用與市場作用的分工是明確的政府主導型作為推動旅遊發展的一種模式是有明確內涵的,它一不是排斥市場,二不是政府包一切,三不是政府與市場之間沒有分工。因此,政府主導型不等於政府包一切,也不等於以行政手段、計劃方式來配置資源,也得不出逆市場經濟的發展潮流而動的結論。政府作用與市場作用在旅遊發展實踐中的分工,應該是比較清楚的。一般來說,旅遊業在發展規劃制定、基礎設施建設、整體形象宣傳和市場環境優化等方面,要充分依靠和發揮政府的作用;在旅遊投資、產品開發、市場價格和服務質量等方面,要充分運用和發揮市場的作用。這種分工並不是單純理論和形式上的,而是表現在旅遊業發展的具體實踐中,就以人們普遍關注的旅遊投資而論,政府很早就已不是旅遊投資的主體,除了一些大型旅遊項目的導向性投入外,99%以上的資金投入都是通過市場渠道籌措。此外,90年代中期以來,全行業就取消了主管部門定價的做法,地市以上旅遊部門也陸續與直屬企業實現了脫鉤,這與民航、鐵路、交通等行業相比,旅遊業的市場化程度是明顯走在前列的。當然,也應該看到,旅遊行業中還存在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例如,地方旅遊的壁壘、變相的行政干預價格、強行搭售旅遊線路、阻礙外地企業進入等,都反映了市場化機制尚未健全,但是解決這些問題並不能完全依靠市場化手段,而需要市場機制與政府作用兩種手段並用,否則就要經歷一個十分漫長的時間,有可能喪失大好的發展機遇。從世界一些國家旅遊管理的職能看,整體上呈現出政府旅遊管理職能逐步弱化的趨勢,管理機構和工作職能呈現逐步萎縮,最後只剩下了旅遊整體形象促銷等幾項,其他的則交由市場調節或行業自律,但這些國家都是經濟十分發達,旅遊基礎設施、接待設施十分充足,市場經濟秩序、市場機制比較健全和完備的。我國正致力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設,但目前並且在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內都將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遠遠達不到經濟發達國家的供應能力,旅遊業依託發展的各種條件和基礎並沒有因為經濟體制的變化而立即改變,因此,即使考慮調整政府作用與市場作用的分工,也需要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主導型」之名應該作與時俱進地完善,但對它的基本內涵切不可因名實之辯而全盤廢棄;如果僅由於經濟體制的變化而對旅遊發展的實踐「一刀切」,那將會給我國旅遊業的發展帶來很大的悲哀。四、政府作用與市場經濟模式是相適應的世界上搞市場經濟的國家有很多,但從來就沒有一個統一的模式,政府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該如何發揮作用、該發揮多大的作用,是與市場經濟的模式相一致的。就現在世界各國政府與市場的關系而言,大致可以分為三種觀點:一是基本不幹預型,政府僅限於影響宏觀穩定和市場失靈狀態的干預;二是政府幹預型,即以行政的干預替代市場的作用;三是市場促進型,即政府積極地參與發展,但主要方式是支持非政府組織(企業、金融、農業社區等)的發展及協作。從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情況看,政府的作用尚未達到第一種類型那樣的「無為」,也不屬於第二種主導一切的情況,而應該屬於或接近第三種類型。採取第三種類型的國家一般是處於市場經濟的初級階段,經濟尚處於不甚發達的程度,市場化水平不是很高,一些地區對外開放程度不夠。顯然,我國旅遊業的「政府主導」也不是政府幹預型的那種模式,而更接近於市場促進型的發展模式。市場經濟的特徵是在資源配置中由市場發揮基礎性作用,但並不是發揮所有的作用,至於是否可以在旅遊發展中發揮主導作用,這要取決於經濟發展水平和市場機制發育的程度。如果單從旅遊投資來看,這種主導作用是成立的,而且在所謂的「政府主導型」模式下就已是如此了,但影響旅遊發展的遠遠不僅是投資一個方面。現階段政府在旅遊發展中應發揮的作用,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政府的旅遊發展戰略、整體形象促銷、危機應對措施,這是任何一個國家都不能缺少的。例如,埃及盧克索、中國千島湖、印尼巴厘島襲擊旅遊者的慘案,中國曾流行的SARS疫情,都是危害旅遊形象和旅遊環境的事件,最終都是由政府出面盡快消除不良影響的;以旅遊形象的宣傳為例,目前包括發達國家在內也沒有完全脫離政府的作用,例如,美國為促進旅遊業的發展,柯林頓總統曾專題召開了1500人的白宮旅遊會議;亞洲金融危機以後,香港特區政府拿出上億元港幣成立了盛事基金,通過舉大型促銷活動加快復甦旅遊業;在WTO談判、在雙邊政府間的談判中,發達國家更是把旅遊服務貿易列為重要議題。二是由於經濟還不發達而需由政府組織實施的公共和公益性建設,例如,道路交通等基礎設施建設、黃金周期間的旅遊供應,以及社會治安、環境衛生、購物環境、公共信息圖形符號等,這些大多屬於公共產品或公益事務,不僅單靠市場力量無法做到,就是旅遊部門、旅遊企業全力去做也有難度。當然,如果經濟和社會發展已達到了相當高的水平,政府這方面的職能可以有所弱化和減少。三是由於市場經濟秩序尚不完備而由政府出面解決的問題,例如,旅遊市場的無序競爭、旅遊運行的地方壁壘、旅遊服務的非規范化等,由於旅遊產品帶有明顯的綜合性特徵,旅遊消費是否滿意往往受制於較多因素,不僅涉及了旅遊六大要素,而且具有地域上的關聯性,還包括了有形產品與無形產品的結合。因此,市場手段、市場作用只可解決旅遊發展的部分問題,而並不能解決上述方面的絕大多數問題。這些問題在我國現階段到底會在多大程度上影響旅遊業發展,不是一個輕易就能回答的問題,但這是所有試圖對由「政府主導」、還是由「市場主導」給出結論的人不能忽視的。五、政府與市場推動旅遊發展的作用不可一概而論綜上可以看出,我國從計劃經濟過渡到市場經濟以後,旅遊業發展是否應由「政府主導」轉向「市場主導」,不僅是一個發展理論和指導思想的問題,而且更是關乎對我國旅遊業發展現狀給予客觀評價的問題。不論是實行「政府主導」還是「市場主導」,其表面的意義並不重要,重要是兩者之間到底有什麼區別,旅遊業發展的現實更需要哪一種的支持。目前,經濟欠發達地區的個別黨政領導認為,由於當地政府難以直接拿出錢來「主導」旅遊發展,就覺得政府的主導作用發揮不了,還是交由市場去主導吧。這種看法,不僅是對「政府主導」發展模式的誤解,而且把市場作用與政府義務對立了起來,屬於思維和認識上的一種簡單化,與「既然已經搞市場經濟了,就應該由市場主導」的觀點一樣簡單。以政府的作用來取代市場的作用,是錯誤的;同樣,寄希望於讓市場的作用來替代政府應盡的義務,也是不對的。從現實情況看,在基礎設施較差的情況下,希望通過招商引資來解決建設資金的短缺,真正「市場化」的投資商也不可能去冒這個風險,只有在必要的基礎設施具備以後,開發商、投資商看到賺錢的成本或風險不是太高了,才有可能進行實質性的投資,這說明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也不是無條件的。一些欠發達地區旅遊招商引資效果不明顯、或根本就沒有人來投資,問題就出在本該由政府設法解決的問題,政府沒有能夠去解決它。因此,對於經濟欠發達的地區來說,希望通過「市場主導」解決一切問題的觀點,是經不起旅遊發展實踐檢驗的。發展是硬道理。當前我國旅遊業的發展,到底是應由誰來主導或者誰都不主導,最關鍵的不是字面上的爭論,而是區分清楚哪些應該由政府負責解決,哪些可以通過市場來解決,如果以此作為各方立論的基礎,其間的分歧應該不會是很大的,只要政府和市場兩個方面發揮好各自的作用,就有利於推動旅遊業的加快發展。在這樣的一個前提下,發展模式可以暫且迴避由誰主導的問題。目前的現實是,一些人質疑「政府主導」的說法,另一些人也不認可「市場主導」的提法,如果從政府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應該發揮的作用看,似乎可以考慮只講「政府促進」、「政府引導」一個方面,對於市場作用可不予提及,以減少不必要爭論所引起的思想混亂。至於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與市場應承擔的責任有何變化,我認為與幾年前相比僅僅是量上的變化;但就全國的旅遊發展情況而言,政府與市場應該發揮的作用不可一概而論,經濟發展水平和市場化程度較高的東部地區,可適當弱化政府作用、充分發揮市場功能,而經濟欠發達和市場化程度不高的西部地區,則還是要充分發揮政府作用並兼顧市場功能。如不充分考慮地區發展的差別,泛泛而談什麼發展模式,不僅無助於我國旅遊業的發展,反而會對旅遊業發展貽害無窮
6. 樓宇經濟的未來發展特點有哪些
樓宇經濟是近年來中國城市經濟發展中涌現的一種新型經濟形態。它是以商務樓、功能性板塊和區域性設施為主要載體,以開發、出租樓宇引進各種企業,從而引進稅源,帶動區域經濟發展為目的,以體現集約型、高密度為特點的一種經濟形態。主要表現為現代服務業,如金融業、咨詢業、廣告策劃、影視製作、網路公司、律師事務所、會計事務所、咨詢中介公司、高科技企業、娛樂服務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旅遊服務企業、交通通訊企業等國內外各類企業和公司。
樓宇經濟在我國的提法始於上世紀90年代,是經濟學界提出的一種復合概念。樓宇經濟的概念和實踐首先出現在深圳和上海,隨後出現在沿海的一些經濟發達城市(寧波、福州、大連、天津、無錫等),並且也日益被其他一些城市政府所接受。據前瞻產業研究院發布的《樓宇經濟發展模式與路徑規劃分析報告》統計數據顯示,2015年,天津市正在運營的商務樓宇達到768個,商務面積達2173萬平方米,樓宇經濟實現稅收427億元,稅收超億元的樓宇達103個。
毫無以為,作為新興的一種經濟形態,樓宇經濟已經成為了城市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一方面,樓宇管理者藉助樓宇經濟平台向公眾展示樓宇信息、發布招商公告,租戶可通過平台查看樓宇情況、篩選意向樓宇。不但簡化了樓宇招商流程,而且提高了樓宇招商效率。另一方面,政府進行樓宇、企業信息的採集,並分析各類型企業的數據,計算其相應的經濟指標。不但集中了樓宇及其入駐企業的數據、促進了樓宇管理,而且簡化了樓宇統籌工作,方便進一步掌握樓宇經濟動態。
未來,中國要加快樓宇經濟的發展,城市政府首先必須從戰略高度重視,其次要出台政策文件、制定樓宇經濟綜合開發行動計劃,尤其要注意打造樓宇經濟產業鏈,同時要打破制約樓宇經濟發展的瓶頸,做好樓宇經濟普查和管理也是重要手段。
7. 城市政府可以採取哪些政策促進城市經濟增長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和城市功能提升,促進現代服務業實現率先發展,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加快總部經濟發展提出以下意見:
一、發展總部經濟的重要意義
(一)總部經濟在發展方式轉型中具有突出戰略地位。發展總部經濟,既是中心城市實現產業升級和城市功能提升的戰略選擇,也是進一步發揮中心城市人才、技術、信息等資源優勢,帶動周邊及欠發達地區共同發展的重要路徑,是中心城市實現發展方式轉型和可持續發展的內在要求,已成為國際化城市綜合競爭力和現代化水平的重要標志。我市作為全國經濟中心城市,擁有發展總部經濟的良好區位條件、現實基礎和比較優勢,應抓住當前跨國公司和國內大型企業集團加快調整投資結構和布局發展帶來的歷史機遇,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大力促進總部經濟發展。
二、總部經濟發展的目標任務
(二)總體目標。到2012年,建立比較完善的總部經濟發展環境、政策框架和服務體系,總部企業數量明顯增加,總部經濟規模效應顯著提高。每年引進2至3家跨國公司地區性總部或派出機構,6至8家國內大企業地區性總部或分支機構落戶我市,力爭駐青國內外知名企業地區性總部達200家以上。爭取一批企業進入全國500強,一批企業進入全國民營500強,一批企業進入全國服務業500強。構建以先進製造業、現代服務業、現代農業和科技研發為主的總部經濟體系,打造總部基地城市品牌。
三、總部經濟發展基本框架
(三)確立功能定位與布局引導。根據實施「環灣保護、擁灣發展」戰略要求和我市建設「三個基地、三個中心」發展目標,布局發展區位優勢突出、功能定位清晰、產業特色鮮明的總部企業集聚區。即:以市南、市北、嶗山、黃島和高新區五區為先導,依託現有區位優勢和服務功能,主要發展綜合性總部;以四方、李滄和城陽三區為支撐,根據產業特點和服務業集聚區功能要求,重點發展職能型總部;以五市承接總部生產加工基地為重點,突出發展特色產業總部集聚地的全市總部經濟發展格局。
(四)積極引進國內外大企業地區性總部。發揮全國經濟中心城市的區位優勢,以引進跨國公司和國內大企業地區性總部為重點,引導國內外大企業集團在青設立物流中心、采購中心、研發中心、中介服務中心、培訓中心、旅遊和會展服務中心,提高城市的綜合服務功能。鼓勵和支持具有市場發展潛力、產業規模優勢和現代企業制度完善的總部企業根植青島,加快企業和城市發展的國際化進程。
(五)大力培育優勢產業總部企業。堅持以「青島服務」提升「青島製造」發展策略,走總部經濟與優勢產業發展、產業結構調整相結合的道路,扶持和培育一批符合三大基地產業要求的總部企業,加快形成具有比較優勢和核心競爭力的產業集群。鼓勵本市優勢企業特別是具有品牌和規模優勢、發展態勢良好的企業總部紮根青島,加速成長壯大。對於符合我市產業發展方向、關聯帶動力強、發展層次高的本市總部企業,給予重點扶持。
四、總部經濟發展鼓勵政策
(六)引進總部企業支持政策。新引進的跨國公司地區總部、符合條件的中央直屬企業、全國500強和民營50強企業在青設立地區總部,經認定(認定標准附後)後,新增上繳稅收形成的地方收入部分,三年內給予100%補貼,後三年給予50%補貼。對於營業期限、納稅規模、員工數量達到一定條件的地區總部,自建自用辦公、營業用房的,按所購土地實際支付地價款的50%給予一次性補貼;對於購置辦公、營業用房的,按每平方米1000元給予一次性補貼;租賃辦公、營業用房建築面積1000平方米以上,且租賃期3年以上的,按每平方米500元給予一次性補貼。上述補貼資金按財政隸屬分擔。上述政策期滿後,執行我市促進大企業發展有關扶持政策。
(七)設立研發中心扶持政策。跨國公司和國內大企業來青設立獨立核算研發機構,經認定後按稅法有關規定可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的有關優惠政策,對其新增上繳稅收實現的地方收入部分,三年內給予100%補貼,後三年給予50%補貼。研發中心從事技術開發、技術轉讓等業務取得的收入,經批准後免徵營業稅,其研發費用可按稅法有關規定在稅前扣除。上述政策期滿後,執行我市促進高新技術企業發展有關扶持政策。
(八)引進高層次優秀人才鼓勵政策。鼓勵和支持企業加快引進優秀人才,對引進且聘用的優秀人才年薪在10萬元以上的,市財政按其上一年度所繳工薪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的80%給予為期三年的獎勵。跨國公司、國內大企業地區性總部及研發中心引進高級管理和研發人員,且所在企業年納稅500萬元以上的,個人年繳納所得稅額的地方留成部分按100%給予為期3年的補貼,用於購房、購車補助。
(九)拓寬總部企業融資渠道。支持總部企業利用資本市場進行融資,並協調解決其在境內外上市融資過程中遇到的問題。鼓勵總部企業積極爭取國際金融機構貸款和外國政府優惠貸款。鼓勵總部企業設立產業投資基金,引導總部企業通過資產重組、合資合作、發行債券等多種方式拓寬融資渠道。
(十)實施積極的土地支持政策。在每年新供用地中,通過「招標、拍賣、掛牌」等公開方式提供一定比例的用地,以滿足經認定的總部企業用地需求。加快園區功能置換,完善相關配套設施,引導具備條件的工業園區改造成為綜合工貿園區。對採取融資方式和由財政資金進行基礎設施改造建設的工業園區,給予貼息扶持和配套建設資金補助。
五、營造總部經濟發展環境
(十一)構建信息發布服務平台。健全政府信息網路系統,定期向總部企業發布本市發展規劃、重大發展政策、重大項目投資信息和改革措施,鼓勵總部企業參與政府重要決策咨詢論證和重大工程規劃建設。依託優勢產業和城市品牌影響力,構建國內集產品製造、設計、研究、展覽為一體的信息發布中心,吸引相關行業展會和研究機構集聚,打造特色產業總部聚集城市。
(十二)完善專業化服務體系。突出發展與總部經濟相適應的現代服務業,大力引入和發展金融服務、信息技術服務、中介服務,以及由教育培訓、會議展覽、國際商務、現代物流等組成的專業配套服務體系。推進服務業與總部經濟的良性互動發展,不斷提升服務業的規模與能級,逐步提高城市現代服務業總體發展水平。
(十三)實施自主品牌發展戰略。積極引進、培育和保護知名品牌,構建良好的品牌建設政策環境和市場環境。支持和培育總部企業標志性產品形成著名區域品牌,建設國內具有較強競爭力的品牌孵化培育中心和集聚輻射中心,提升總部企業及行業在國際市場上的整體形象和實力,增強我市對跨國公司和國內大企業集團的吸引力。
(十四)加強商務配套服務設施建設。加快城市道路交通、信息網路平台、水電熱供應及環境綠化等基礎設施建設,改造和完善寫字樓、停車場、高檔賓館、會議展覽等商務設施智能化條件,規范和引導其按照國際化標准提升服務水平。加快總部樓宇經濟項目建設,促進樓宇經濟升級為總部經濟。規劃發展以總部經濟、樓宇經濟和新城市綜合體建設相結合的城市組團。
六、優化總部企業服務環境
(十五)加強與總部企業溝通機制。建立市、區(市)領導幹部聯系重點總部企業制度,及時了解並掌握總部企業需求,幫助解決發展中實際問題。定期舉辦政府與總部企業座談等互動活動,加強政府與總部企業間的溝通與交流。有關部門對總部企業要實行常態化服務,建立專人、專線聯系制度。
(十六)簡化行政審批手續和程序。創新政府服務理念,提高政府服務效率。總部企業新辦理注冊登記時,屬法律、法規規定應進行前置審批的事項,實行審批部門預核和對企業承諾制。經認定的總部企業納入大企業直通車服務名單,為重大產業項目提供直通車服務。
(十七)為總部企業提供便捷通關優惠措施。總部企業辦理進出口業務,符合條件的實行前推後移式便捷通關。積極為企業做好通關業務咨詢等相關配套服務工作。實施電子口岸統一信息平台數字化監管和信息化服務,提高出入境人流、物流效率,推動口岸「大通關」進程。
(十八)為高層人員提供工作和生活便捷。對總部企業人員的因公出境申請予以優先辦理,對總部企業聘用的管理人員及家屬辦理居留許可等事項提供便利,對符合條件的人員及其家屬優先辦理入戶手續。做好總部企業高層次人才的子女入學工作。對於經認定的總部企業,可在政府集中建設的租賃住房中安排部分房源,用於定向解決其高級管理技術人才住房問題。具體按市委、市政府《關於印發〈青島市引進高層次優秀人才來青創新創業發展的辦法〉的通知》(青發〔2008〕19號)執行。
(十九)引進和培育總部企業需用人才。構築公共人事人才服務體系,完善各層次人才培訓機制。總部企業接受應屆畢業生、海外留學生和技能人才,實行優先保障和綠色通道制度。鼓勵和協助總部企業與境內外高水平大學和培訓機構建立人才培訓機制,在重點領域引進境外高質量的培訓機構和項目。鼓勵總部企業配合標准化建設開展專業化認證培訓。
七、拓展總部企業市場空間
(二十)構建「內聚外聯」的培育和支持體系。支持我市大企業主動「走出去」拓展市場和資源空間,鼓勵我市跨地區企業(集團)將研發中心、物流中心、銷售總部等留駐企業總部,積極引進外地上下游配套企業、加快產業集聚和價值鏈條延伸。在營造企業總部發展和根植內聚效應的同時,形成優勢互補、務實互利和開放互動的總部經濟外聯發展態勢,全面打造適合我市產業發展特色的經濟腹地。
(二十一)提升全市招商引資質量和水平。把引進總部項目作為全市招商引資工作重點,以更好服務於自主創新、循環經濟、生態環保市建設為目標,力爭在發展產業集群、引進高端服務業項目、拓展引資和引稅來源等方面取得重點突破,實現招商引資提升質量的根本性轉變。進一步發揮我市整體招商平台作用,推進以總部企業為主導和影響的以商招商、定向招商。
(二十二)推進總部經濟半島城市群發展模式。建立城市群間高效務實、互利共贏的良性發展機制,鼓勵企業在城市群內按照區域功能定位,合理配置總部與生產基地。通過實行戰略協同促進各經濟主體的融合,提升區域對企業總部的吸引力,放大整體競爭力和經濟效益。通過城市群中不同層級的城市產業區域分工合作,形成具有優勢競爭力的產業群,以產業群的集聚和擴散效應拉動城市群的一體化進程。
八、建立總部經濟協調促進機制
(二十三)建立青島市加快總部經濟發展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召集人,成員由市有關部門和單位的負責同志組成。聯席會議的主要任務是,負責制定促進總部經濟發展有關政策,負責資助和獎勵的審核工作,協調處理總部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統籌指導、協調督促總體工作的開展。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經合辦,具體負責聯席會議日常工作。
(二十四)建立總部經濟信息共享和考核激勵機制。建立全市總部經濟統計測算和預測分析制度,實施政府部門總部信息資源共享機制,及時、准確把握總部經濟發展效應和貢獻度。完善引進總部項目目標考核體系,建立引進總部納稅獎勵激勵機制,主城區增加引進總部企業考核權重,各市增加引進企業總部設立生產基地考核權重。
(二十五)充分發揮行業協會推進作用。行業協會要發揮市場監管、引導自律、培訓服務等方面職能,引導科技咨詢、技術轉移、知識產權、人才培訓等科技中介服務機構優化整合。協助做好總部企業引進、培育、資格評定等工作。加強調查研究,及時反映行業動向,提出政策建議,幫助企業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引導總部企業健康發展。
(二十六)加強總部經濟研究和宣傳。政府部門、研究機構要加強總部經濟的理論研究和實證研究,提高把握和促進總部經濟發展的能力和水平。新聞媒體要加強對總部經濟的宣傳力度,有計劃、有重點地宣傳總部經濟的政策、作用和進展情況,在全市形成有利於總部經濟發展的良好氛圍。
各區市政府、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全市總部經濟發展總體目標的要求,提出具體實施意見和相關配套措施,納入全市政策配套和綜合服務體系,形成有效的工作協調促進機制。
附件:
青島市引進總部企業認定標准及實施細則(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總部企業引進認定有關工作,加快總部經濟發展,根據市委、市政府關於促進服務業發展有關要求,制定本認定標准及實施細則。
第二條本認定標准及實施細則所稱總部企業,是指在青島市轄區內依法以投資或授權形式設立,對一定區域范圍內所屬企業或機構行使管理或服務等職能的法人機構。已認定的總部企業,是指按照本認定標准及實施細則規定向有關部門申報並獲得認定的企業。
第三條申請登記認定的總部企業應承諾5年內不將注冊地址遷離青島市,不改變其在青島市的納稅義務。經認定的總部企業,方可享受促進總部經濟發展相關扶持政策。
第二章管理部門
第四條青島市加快總部經濟發展聯席會議負責總部企業的認定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市經合辦)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主要包括受理區市上報的企業申請、初審報告,組織聯席會議審核等工作;負責對已不符合條件的原認定總部企業提請聯席會議取消其資格。
第三章認定標准
第五條總部企業認定標准:
(一)跨國公司地區總部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母公司的資產總額不低於3億美元;
3母公司在中國累計投資總額不低於2000萬美元;
4在中國境內外投資或者授權管理的企業不少於3家,且對其負有管理和服務職能,匯總(部分)繳納企業所得稅。
另外,符合商務部關於外商設立投資性公司有關規定,或上述規定的外商投資性公司;以管理性公司、研發中心或具有總部性質的生產性企業等形式設立,注冊資本不低於200萬美元的;基本符合本條第(一)項規定,且符合國家有關外商投資方向的各項規定,並為所在地區經濟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外國跨國公司,可以參照本規定申請認定。
(二)中央直管企業、國內500強和民營50強地區總部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工商和稅務登記在本市;
2企業主要投資者為總資產達到10億元或凈資產達到3億元以上的市外內資企業,並在該企業直接投資入股的注冊資金(本)中所佔比例達到2/3以上;
3在青的自有固定資產投資達到5000萬元以上,或注冊資金(本)5000萬元以上,或年銷售(營業)額在3億元以上;
4負責一定區域的經營決策、組織管理及服務、研發等總部職能,下屬控股公司或管理的分支機構不少於3家,其中至少有1家是跨市企業,匯總(部分)繳納企業所得稅。
另外,以獨立法人資格注冊在本市,經過認定的省級、國家級技術研發中心;基本符合上述第(二)項規定,且其本身(或母公司)在國內外具有行業領軍優勢地位、對地區經濟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總部企業,可以參照本規定申請認定。
第四章認定工作程序
第六條擬申請認定的總部企業需提供以下有效證明文件:
(一)總部企業認定申請書;
(二)經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上年度本企業(合並)審計報告;
(三)公司法人代表簽署的對本細則第一章第三條的承諾書原件;
(四)本市國稅、地稅部門開具的公司上年度完稅證明或現駐地國稅、地稅部門開具的公司上年度完稅證明;
(五)營業執照(復印件);
(六)接受總部管理和服務的企業名單(附企業工商、稅務注冊登記證明復印件、批准證書和營業執照復印件);
(七)統計部門出具的公司上年度報送的有關統計數據證明材料;
(八)其他可證明其總部功能性質的文件。
上述文件除註明為復印件的,需提供正式文件。
第七條認定程序:
(一)總部企業申報工作實行屬地化管理,各區市政府負責對轄區內企業的申報材料進行初審,符合要求的報市加快總部經濟發展聯席會議辦公室。
(二)市加快總部經濟發展聯席會議負責對初審意見進行審核,決定準予或不準予認定。其中,准予認定的,發放認定證書;不準予認定的,由聯席會議辦公室向申請企業作出書面說明。
擬在青新設立總部的企業,遷入青島1年後,經復核確認符合認定條件的,即可享受總部企業有關扶持政策。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八條提供證明資料、數據及確認的相關職能部門應對有關數據、資料的真實性、准確性負責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九條申報認定的企業應根據要求如實提供材料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管理部門有權核查提供材料的真實性。
第十條經認定的總部企業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經查證屬實的取消其資格。被取消資格的企業,其享受的有關優惠政策相應終止。可視情節輕重,採取停止撥付專項資金、追償資金及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等措施。
(一)因各種原因,不再符合青島市總部企業認定條件的;
(二)以虛假資料申報認定總部企業資格和申請各項資金扶持的;
(三)違反本細則第一章第三條規定的;
(四)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情形。
第十一條負責認定工作的相關工作人員應遵守規定,廉潔自律,不得有營私舞弊和濫用職權行為。
第十二條本認定標准及實施細則由市經合辦、市外經貿局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本認定標准及實施細則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8. 從基本經濟制度的角度,談談青島市政府應採取何種措施推動我市經濟發展
節稅網123的總部經濟園區都是有政策扶持的,可以節稅。但是政策力度大和力度小是根據不同園區與企業不同情況來決定的,有區別。入駐前要根據企業實際情況來出稅籌方案,最重要的是總部經濟是完全合規合規的節稅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