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經濟適用房可以過戶和買賣嗎
根據目前相關法律規定,在售的已購經濟適用可以房買賣和過戶,但通常分為兩種情況:
居住時間達到5年及以上的經濟適用房
居住時間達到5年及以上的經濟使用房,業主在出售時刻按照當前市場價格出售,但業主需要在房屋出售後,依照房屋出售成交額的10%繳納綜合地價款。例如:假設一套面積為100平方米的經濟使用房,原始購房價格為3000元每平方米,若按照目前市場價4000元每平方米價格出售,則需繳納4000乘100乘10%的綜合地價款。辦理過戶買賣手續時,業主憑契稅完稅證明、房產證、住房轉讓合同等相關證件到房屋所在地的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辦理手續即可。
提示:當業主以市場價格出售經濟適用住房後,不能再次獲得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質住房的資格。
居住時間尚未達到5年的經濟適用房
相關法律政策規定居住時間尚未達到5年的經濟使用房,不允許以市場價格出售。若,確實需要出售經濟使用房,業主必須以低於或等於購買時的房屋單價出售,並且只能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或出售給符合經濟使用房購買條件的家庭。例如:一套面積為100平方米的經濟使用房,原始購房價格為3000元每平方米,在居住時間未達到五年時,只能以3000元或低於3000元每平方米的價格出售,購買房屋的一方需要符合經濟使用房的購買條件。此外,出售經濟使用房的業主家庭再次購買經濟使用房時,需要符合經濟使用房購買條件。
提示:綜合兩種情況的出售人都需要在房屋出售後憑契稅完稅憑證、房屋所有權證、原住房買賣合同、住房轉讓合同、戶口及身份證、結婚證等相關證件到其經濟適用房所在區域房管局辦理相關手續。
綜合以上兩種情況的出售人在出售房屋時,都需憑契稅完稅憑證、房屋所有權證、原住房買賣合同、住房轉讓合同、戶口及身份證、結婚證等相關證件到其經濟適用房所在區域房管局辦理相關手續。
拓展:
1.經濟適用房如何辦理過戶手續?
辦理房屋產權過戶的手續和費用:(1)5年內的房屋過戶,在辦理時需要由賣方繳納個人所得稅,5年以前的則不要;(2)第一次辦理過戶時需要向財政部門繳納1.75%的稅;(3)向房管局繳納6元每平方米的的手續費;(4)房屋評估事務所收取房屋評估價的千分之五;(5)公證費最高三百。
2.如何選購經濟適用房?
(1)結合自身工作單位、居住習慣、生活愛好方式、交通、家庭親友,房屋所在小區基礎設施等綜合因素,再決定購買哪一個地區的經濟使用房。
(2)根據自身生活居住需求,對目標區域的經濟適用房的戶型結構、樓層、面積大小、採光等做詳細的了解
(3)對目標經濟適用房的產權關系要做詳細的了解,以防房屋沒有房產證,或屬於共有房。
2. 經濟適用房可以賣嗎,經濟適用房能否過戶
經濟適來用住房不滿源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對於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現在可以依照目前房屋所有權證、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到房屋所在地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辦理交易、產權過戶手續即可。
(2)經濟適用房可以過戶么擴展閱讀: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准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後,取得完全產權。
經濟適用房過戶辦理流程如下:
承購人需攜帶家庭成員身份證明、婚姻證明、房屋所有不動產權證(原件及復印件)、購房滿5年證明材料,到其經濟適用房所在區域房管局提出申請,補繳差價款,然後向房屋交易機構、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辦理不動產權證。
3. 經濟適用房可以過戶給兒子嗎
不能直接過戶到你名下,你只能選擇繼承的方式到你名下。
繼承2種方式,1死者有遺囑 直接專繼承,2 直系親屬 第一繼承人屬 第二、第三繼承人。
你應該是沒有遺囑,屬第二種,第一繼承人是兒女,故你為第一繼承人,如你想繼承則第二第三取消。
辦理:如有兄弟姐妹,要一起到公證處 其它兄妹 先辦理自願放棄遺產繼承,公證處一一做筆錄 錄像,出公證書。
過戶:拿公證書 房本 死亡證明 戶口本 到建委過戶大廳辦理過戶手續,需繳納契稅,下新房產證為你的名字,日期按原購房時契稅票日期為准計算5年。
4. 經濟適用房可以過戶給子女嗎
可以的,但是經濟適用房需先上市轉成商品房後,再以贈與的方式過戶到子女名下。
經濟適用房轉商品房要求:
1、經濟適用房過戶首先需要滿足經濟適用房上市交易條件:經適房契稅發票上的日期或者房產證發放日期是一定要滿5年才能交易的。
2、備齊以下材料:
戶口本;雙方身份證及復印件;結婚證;經濟適用房買賣合同原件或復印件;房本中的戶型圖和房屋登記表各兩張;買經濟適用房時已繳納的綜合低價款證明(藍色紙)和契稅證明及其復印件;房本及復印件。
5. 經濟適用房購買多長時間後可以過戶
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一、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經濟適用住房自合同備案之日(未備案的以購房家庭辦理產權登記之日)起,不滿5年不得上市交易或完善產權。5年內購房家庭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離婚析產和法院判決除外),由市住房保障機構按經濟適用住房原出售價格回購。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或完善產權時應按照不低於計征單價(實際成交價高於計征單價的,按實際成交價)與該經濟適用住房原購房價格差價的60%繳納增值收益,用於補交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計征單價以成都市城鄉房產管理局公布的屆時成都市中心城區享有優惠政策普通商品住房標准中,同一環域范圍土地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平均交易價格下浮10%為基準計算。三、已享受政策性住房的低收入家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該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或完善產權時,其已享受的政策性住房建築面積部分,應全額上繳計征單價與該經濟適用住房原購房價格的差額。四、曾作為經濟適用住房產權人或共有人,離婚析產後不再擁有經濟適用住房產權,再婚組成家庭後可與新組成的家庭成員符合經濟適用住房申請條件的,可共同申請經濟適用住房。但該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或完善產權時,其原享受的經濟適用住房人均建築面積部分應全額上繳計征單價與該經濟適用住房原購房價格的差額。經濟適用房可以買賣嗎目前,在售的已購經濟適用房一般分兩種情況處理:一種是已經住滿5年的,另一種則是尚未住滿5年的。這是以購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的時間或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所有權證的發證時間為準的。1、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對於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由於政策規定則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因此,確需出售此類經濟適用房的業主,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並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以原購房價出售已購經濟適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買賣合同、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條件可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2、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對於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現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後業主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按市場價格出售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的,需憑契稅完稅憑證、房屋所有權證、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到房屋所在地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辦理交易、產權過戶手續即可。經濟適用房買賣提醒1、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按市場價格出售經濟適用住房後不能再次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質的住房。2、以原價出售給有購買資格的人後,原購房人仍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房條件者還可再次購買他處的經濟適用住房。
希望可以幫到你。
6. 經濟適用房房產證能過戶嗎
不可以的。
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
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准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後,取得完全產權。
上述規定應在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合同中予以載明,並明確相關違約責任。
(6)經濟適用房可以過戶么擴展閱讀:
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十三條經濟適用住房要統籌規劃、合理布局、配套建設,充分考慮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對交通等基礎設施條件的要求,合理安排區位布局。
第十四條在商品住房小區中配套建設經濟適用住房的,應當在項目出讓條件中,明確配套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總面積、單套建築面積、套數、套型比例、建設標准以及建成後移交或者回購等事項,並以合同方式約定。
第十五條經濟適用住房單套的建築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市、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群眾生活水平、住房狀況、家庭結構和人口等因素,合理確定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規模和各種套型的比例,並進行嚴格管理。
第十六條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按照政府組織協調、市場運作的原則,可以採取項目法人招標的方式,選擇具有相應資質和良好社會責任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實施。
也可以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的經濟適用住房管理實施機構直接組織建設。在經濟適用住房建設中,應注重發揮國有大型骨幹建築企業的積極作用。
第十七條經濟適用住房的規劃設計和建設必須按照發展節能省地環保型住宅的要求,嚴格執行《住宅建築規范》等國家有關住房建設的強制性標准。
採取競標方式優選規劃設計方案,做到在較小的套型內實現基本的使用功能。積極推廣應用先進、成熟、適用、安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
第十八條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單位對其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工程質量負最終責任,向買受人出具《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並承擔保修責任,確保工程質量和使用安全。有關住房質量和性能等方面的要求,應在建設合同中予以明確。
經濟適用住房的施工和監理,應當採取招標方式,選擇具有資質和良好社會責任的建築企業和監理公司實施。
第十九條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可採取招標方式選擇物業服務企業實施前期物業服務,也可以在社區居委會等機構的指導下,由居民自我管理,提供符合居住區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的物業服務。
7. 經濟適用房能過戶給子女嗎
經濟適用房規定5年後才可以上市交易,過戶給子女也要5年。
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
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准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後,取得完全產權。
上述規定應在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合同中予以載明,並明確相關違約責任。
(7)經濟適用房可以過戶么擴展閱讀:
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二十條確定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格應當以保本微利為原則。其銷售基準價格及浮動幅度,由有定價權的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
依據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管理的有關規定,在綜合考慮建設、管理成本和利潤的基礎上確定並向社會公布。
房地產開發企業實施的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利潤率按不高於3%核定;市、縣人民政府直接組織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只能按成本價銷售,不得有利潤。
第二十一條經濟適用住房銷售應當實行明碼標價,銷售價格不得高於基準價格及上浮幅度,不得在標價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確定後應當向社會公布。價格主管部門應依法進行監督管理。
第二十二條經濟適用住房實行收費卡制度,各有關部門收取費用時,必須填寫價格主管部門核發的交費登記卡。任何單位不得以押金、保證金等名義,變相向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單位收取費用。
第二十三條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成本監審,全面掌握經濟適用住房成本及利潤變動情況,確保經濟適用住房做到質價相符。
第二十四條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應建立嚴格的准入和退出機制。經濟適用住房由市、縣人民政府按限定的價格,統一組織向符合購房條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實行申請、審核、公示和輪候制度。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制定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核、公示和輪候的具體辦法,並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五條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當地城鎮戶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准;
(三)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
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的家庭收入標准和住房困難標准,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結構等因素確定,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8. 經濟適用房可以買賣嗎,經濟適用房如何辦理過戶手續
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對於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現在可以依照目前房屋所有權證、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到房屋所在地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辦理交易、產權過戶手續即可。
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准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後,取得完全產權。
經濟適用房過戶辦理流程如下:
承購人需攜帶家庭成員身份證明、婚姻證明、房屋所有不動產權證(原件及復印件)、購房滿5年證明材料,到其經濟適用房所在區域房管局提出申請,補繳差價款,然後向房屋交易機構、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辦理不動產權證。
已經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又購買其他住房的,原經濟適用住房由政府按規定及合同約定回購。政府回購的經濟適用住房,仍應用於解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
已參加福利分房的家庭在退回所分房屋前不得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已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個人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在取得完全產權以前不得用於出租經營。
9. 經濟適用房過戶條件
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
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准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後,取得完全產權。
上述規定應在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合同中予以載明,並明確相關違約責任。
(9)經濟適用房可以過戶么擴展閱讀:
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經濟適用住房單套的建築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市、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群眾生活水平、住房狀況、家庭結構和人口等因素,合理確定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規模和各種套型的比例,並進行嚴格管理。
第十六條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按照政府組織協調、市場運作的原則,可以採取項目法人招標的方式,選擇具有相應資質和良好社會責任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實施。
也可以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的經濟適用住房管理實施機構直接組織建設。在經濟適用住房建設中,應注重發揮國有大型骨幹建築企業的積極作用。
第十七條經濟適用住房的規劃設計和建設必須按照發展節能省地環保型住宅的要求,嚴格執行《住宅建築規范》等國家有關住房建設的強制性標准,採取競標方式優選規劃設計方案,做到在較小的套型內實現基本的使用功能。積極推廣應用先進、成熟、適用、安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