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外地戶口在南寧購買經濟適用房要具備什麼條件
南寧經適房申購
1. 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的條件
① 具有本市城鎮常住非農業戶口並在本市工版作或居住(權含符合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②已婚家庭或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上單身人員;③無房或現住房建築面積未達到人均16平方米(含);④家庭年人均收入低於市統計局向社會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2.申請經濟適用房流程
①請攜帶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到戶口所在地的城區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咨詢、領取《南寧市經濟適用房申購表》。
② 申請人填表並到相關部門簽署意見和蓋章。
③ 申請人將需要提供的資料交到戶口所在地的城區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受理人員負責查驗證件、資
④ 城區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對申請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等情況進行初審、公示和提出初審意見。
⑤ 城區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將提出初審意見的資料送南寧市經濟適用房建設發展中心,由發展中心進行
⑦ 選好房後,辦理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准購證.
❷ 在南寧申請經濟適用房要什麼條件
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的回家庭成員具有本市城鎮戶答口並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資產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標准(見附錄);
(三)無自有住房,或者現住房人均居住面積低於10平方米;經濟適用房
(四)未享受過以下購房優惠政策:
1. 按房改成本價或標准價購買公有住房;
2. 購買解困房、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
3. 參加本單位內部集資建房;
4. 落實僑房政策專用房;
5. 其他購房優惠政策。
(五)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申請之日前5年內沒有購買或出售過房產。
❸ 南寧市現在還可以申請買經濟適用房嗎
可以關注當地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的官方網站獲取最新消息。
申購經濟版適用住房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權
(1)家庭成員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區常住城鎮居民戶口(不包括學生戶口)5年以上(含符合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
(2)已婚[含離異(或喪偶)帶未成年子女且擁有監護權]或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上的單身無房戶;
(3)申請家庭房產建築面積小於48平方米(含);
(4)申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市統計局每年向社會公布的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❹ 廣西南寧怎麼申請經濟適用房都有什麼要求
一、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方式:
1、南寧經濟適用房申請人需要先到戶籍所在地的社區居委會先提出經濟適用房購買的申請,之後申請人還需要持有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戶口本還有結婚證,到戶口所在地的房管局再提出申請,還需要到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收入及住房的證明。
2、南寧經濟適用房申請人應當持家庭戶口本、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收入證明和住房證明以及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向市、縣人民政府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具體到當地房管部門咨詢。
二、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取得本市城區范圍內城鎮居民戶口一年以上並在本市城區范圍內工作或實際居住生活;
2、已婚家庭或年滿30周歲以上單身人員;
3、家庭現有住房人均居住建築面積低於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住房困難標准;
4、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標准且家庭財產之和低於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標準的8倍。
(4)在南寧買了經濟適用房擴展閱讀
申請材料
1、《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申請表》;
2、申請人、配偶及共同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
3、婚姻狀況證明
4、收入證明、住房狀況證明須由工作單位填寫並蓋章,無工作單位的由戶口所在地或實際居住地居委會(村委會)蓋章,不能塗改。收入證明應為申請當月前一個年度的收入情況;
5、同意受理機構或者其他審核部門調查核實其家庭收入、財產、住房狀況、家庭人口等申報信息的書面授權書;
6、已辦理放棄公共租賃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申請證明材料(收原件;已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且正在受理、審核過程中或者輪候期內的家庭戶必須提供);
7、購房時自願退出公共租賃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的書面承諾(收原件;正在享受公共租賃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的家庭戶必須提供)。
參考資料
南寧市住房保障局-住房保障-經濟適用房
❺ 在南寧買了經濟適用房還能買商品房嗎
在中介相中的房子,當時說是商品房,但約房主來時,產權證上寫的是回經濟適用房,中答介說這個經濟適用房不屬於補助型,到房產交易查詢,可以交易,因不滿五年,需繳所得稅及個稅,這種房子在交易時繳納土地出讓金後就能視同與商品房嗎?急!!!!
❻ 我在南寧務工多年了,怎樣的條件才可以購買南寧經濟適用房
得先看你戶口呀!
(一)具有本市城鎮常住非農業戶口並在本市工作或居住專(含符合安屬置條件的軍隊人員);
(二)已婚家庭或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上單身人員;
(三)無房或現住房人均建築面積在16平方米(含)以下的;
(四)家庭年人均收入低於市統計局向社會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申請經濟適用房的家庭人均年收入由低於11995元調整至低於13450元
以上條件符合了,你就去街道辦領表。
❼ 南寧經濟適用房要怎麼樣申請整個流程是怎麼樣的
首先要符合如下條件之一:
(一)、常住城鎮的中低收入家庭無房戶(含符合當地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或男28歲、女25歲以上的中低收入無房單身人員(含按南寧市人事、勞動部門規定與南寧當地機關、企事業單位簽訂一年以上用工合同,並在南寧市按時足額繳交一年養老保險的外來務工人員);
(二)、現住房建築面積未達到人均15平方米的住房困難家庭戶;
(三)、因城市建設規劃需要而被拆遷住房的無房家庭戶。
特別註明:中低收入家庭指家庭(含夫婦雙方)年工資收入低於當年本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倍且高於當年本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一半的家庭戶。
辦理流程:
1、申購對象持本人身份證和戶口本到南寧市行政審批大廳二樓房改辦窗口領取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申購戶調查審批表; 南寧市行政審批辦證大廳位於高新技術開發區科園路5號,可乘坐24路(朝陽廣場-心圩)、35路(行政審批大廳-303醫院)、46路(市政府-農業科技市場)公交車。
2、申購對象按要求提供的材料交到南寧市行政審批大廳房改辦窗口由工作人員驗收資料並進行初審,所提供的材料符合要求後開具受理回執單。
3、資料初審受理後,送審核小組審批。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審批領導小組對申購對象的材料進行審查。審查通過的,每月20日在《南寧日報》將申購對象的姓名公示,公示10天後無異議,等候購房通知書。
4、發展中心根據經濟適用住房可供房源情況,公布其樓盤地址、棟號、房號、面積價格等情況,向申購發放對象《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申購條件審查結果通知書》,申購對象必須憑《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購房通知書》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選房,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發展中心位於望園路5號(望園廣園路口)首府房改培訓中心六樓。可乘坐74路、79路、19路、72、39、87、1、12、16、37、45、52、65、76、85、604、607公交車。
5、申購對象選房完畢後,開發商開具房源證明,申購對象憑購房通知書和房源證明、本人身份證(有職務、職稱的需帶相關單位證明和證件原件復印件),到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發展中心售房科(電話:5705842),由發展中心根據申購對象職務、職稱所享受的住房控制面積標准進行審核,對選購住房在控制面積標准之內的,開具《住房控制面積標准確認書》;對購房面積超過規定控制面積標準的,開具《超標面積差價款繳交單》;
6、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實行超面積收取差價款的辦法:購買面積超過本人住房享受的控制面積標準的部分,按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格20%補交差價款,由房改部門負責收取,實行專戶管理,作為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發展資金,該項資金使用時,由財政部門審核,政府批准)。購房面積超過規定控制面積標準的申購對象持《超標面積差價款繳交單》到房改部門指定銀行交款,存入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發展資金專戶。
7、申購對象憑《住房控制面積標准確認書》或《超標面積差價款繳交單》及銀行繳款回執單回發展中心領取《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准購證》。
8、申購對象持《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准購證》到所購住房的開發企業按照政府公布的經濟適用住房價格辦理購房手續。
特別註明:《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准購證》實行一房一證管理制度。經濟適用住房開發企業必須按《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准購證》簽發的房號依法與購買人簽訂經濟適用住房購房合同,憑證銷售。准購證內容禁止更改。
❽ 大家好 ,我想在南寧買經濟適用房,請問需要怎麼做
首先要符合如下條件之一:
(一)、常住城鎮的中低收入家庭無房戶(含符合當地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或男28歲、女25歲以上的中低收入無房單身人員(含按南寧市人事、勞動部門規定與南寧當地機關、企事業單位簽訂一年以上用工合同,並在南寧市按時足額繳交一年養老保險的外來務工人員);
(二)、現住房建築面積未達到人均15平方米的住房困難家庭戶;
(三)、因城市建設規劃需要而被拆遷住房的無房家庭戶。
特別註明:中低收入家庭指家庭(含夫婦雙方)年工資收入低於當年本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倍且高於當年本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一半的家庭戶。
辦理流程:
1、申購對象持本人身份證和戶口本到南寧市行政審批大廳二樓房改辦窗口領取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申購戶調查審批表;
南寧市行政審批辦證大廳位於高新技術開發區科園路5號,可乘坐24路(朝陽廣場-心圩)、35路(行政審批大廳-303醫院)、46路(市政府-農業科技市場)公交車。
2、申購對象按要求提供的材料交到南寧市行政審批大廳房改辦窗口由工作人員驗收資料並進行初審,所提供的材料符合要求後開具受理回執單。
3、資料初審受理後,送審核小組審批。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審批領導小組對申購對象的材料進行審查。審查通過的,每月20日在《南寧日報》將申購對象的姓名公示,公示10天後無異議,等候購房通知書。
4、發展中心根據經濟適用住房可供房源情況,公布其樓盤地址、棟號、房號、面積價格等情況,向申購發放對象《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申購條件審查結果通知書》,申購對象必須憑《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購房通知書》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選房,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發展中心位於望園路5號(望園廣園路口)首府房改培訓中心六樓。可乘坐74路、79路、19路、72、39、87、1、12、16、37、45、52、65、76、85、604、607公交車。
5、申購對象選房完畢後,開發商開具房源證明,申購對象憑購房通知書和房源證明、本人身份證(有職務、職稱的需帶相關單位證明和證件原件復印件),到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發展中心售房科(電話:5705842),由發展中心根據申購對象職務、職稱所享受的住房控制面積標准進行審核,對選購住房在控制面積標准之內的,開具《住房控制面積標准確認書》;對購房面積超過規定控制面積標準的,開具《超標面積差價款繳交單》;
6、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實行超面積收取差價款的辦法:購買面積超過本人住房享受的控制面積標準的部分,按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格20%補交差價款,由房改部門負責收取,實行專戶管理,作為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發展資金,該項資金使用時,由財政部門審核,政府批准)。購房面積超過規定控制面積標準的申購對象持《超標面積差價款繳交單》到房改部門指定銀行交款,存入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發展資金專戶。
7、申購對象憑《住房控制面積標准確認書》或《超標面積差價款繳交單》及銀行繳款回執單回發展中心領取《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准購證》。
8、申購對象持《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准購證》到所購住房的開發企業按照政府公布的經濟適用住房價格辦理購房手續。
特別註明:《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准購證》實行一房一證管理制度。經濟適用住房開發企業必須按《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准購證》簽發的房號依法與購買人簽訂經濟適用住房購房合同,憑證銷售。准購證內容禁止更改。
❾ 南寧經濟適用房轉商品房的問題。 我在廣西南寧市有一套經濟適用房,95年買的,房產證和土地證齊全,房
要看你叔什麼時候得到的單位分房?
具體法規如下,自己看吧
購買人除經濟適用住房外還有其他住房的
根據《南寧市人民政府關於規范經濟適用住房管理的通知》(南府發〔2010〕66號,2011年11月22日起施行)第六、七、八條規定,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之後,又購買其他住房的。
購房人在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後,又購買其它住房,且合並計算家庭人均建築面積超過規定的申購條件面積標準的,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1、2009年9月1日前購買其它住房的,其已購經濟適用住房應當按照本通知第四條第(一)、(二)項規定的標准補繳相關價
款。
2、2009年9月1日後購買其它住房的,其已購經濟適用住房應當由市住房保障部門予以作價收回,收回價格按照原購房價格從購房之日起每年扣減1%計算;或按照政府公布的屆時同地段、同類普通商品住房交易指導價格與原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包括購買面積超過保障面積部分)價款的差價全額補繳相關價款。
3、所購買的其它住房屬公有住房或參加單位集資建房的,其經濟適用住房應當由市住房保障部門予以作價收回,收回價格按照原購房價格從購房之日起每年扣減1%計算;或退出公有住房、單位集資建房。」
(二)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後,又取得其他住房的。
以結婚、繼承或直系親屬贈與等非購買方式合法取得其它自有產權住房,且合並計算家庭人均建築面積超過規定的申購條件面積標準的,應當按照本通知第四條規定的標准向市住房保障部門補繳相關價款。」
(三)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之前,已擁有其他住房的。
1、購房人在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前,已擁有超過規定的申購條件面積標準的其他自有產權住房且在申購時未如實填寫申報的,或提供虛假資料的,按照騙購經濟適用住房處理,由市住房保障部門按照原購房價格從購房之日起每年扣減1%計算作價收回,並取消其在5年內再次申請購買或租賃各類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資格。」
2、對於2009年9月1日前(不含)(即《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南府發[2009]70號)實施之前)的違規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對象,除作價收回經濟適用住房處理方式外,增加按照存量房(住房)平均交易價格全額補繳相關價款方式處置違規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
經濟適用住房轉完全產權、上市交易的基本條件
根據《南寧市人民政府關於規范經濟適用住房管理的通知》(南府發〔2010〕66號,2011年11月22日起施行)第四條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購房人按照規定繳納相關價款取得完全產權後可以上市交易:
(一)2004年12月2日前簽訂購房合同的經濟適用住房,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日起可以上市交易,交易時按照屆時同地段標定地價的10%繳納相關價款。
(二)2004年12月2日至2009年9月1日前簽訂購房合同的經濟適用住房,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日起滿3年後可以上市交易,交易時按照屆時同地段標定地價的10%繳納相關價款。
(三)2009年9月1日至本通知施行之日前簽訂購房合同的經濟適用住房,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日起滿5年後可以上市交易,交易時按照屆時上市交易價格與原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包括購買面積超過保障面積部分)價款的差價的60%繳納相關價款。
(四)本通知施行之日起簽訂購房合同的經濟適用住房,自繳納契稅取得完稅憑證滿5年並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後可以上市交易,交易時按照購房合同確定的比例向政府繳納相關價款,該比例按照購房人的購房款與政府的出資額比例確定並明確註明在購房合同中。其中,政府出資額為土地出讓金減讓、稅費減免等政策優惠額之和。
❿ 我在南寧買了一套經濟適用房,請問我可以過戶嗎
經濟適用房的上市條件是住滿5年之後,才可以按照一般的二手房交易辦法上市版交權易,
並不是出售給任何人,而是先由國家回購……我的就已經回購了
對於尚未住滿5年的房屋,政策規定不允許按市場價上市交易,
滿足條件後……確實需出售此類房屋的業主,經濟適用房在交納土地出讓金後再上市交易,
也就是補夠錢才能交易……
我也是想來想去最後等不了五年……乾脆讓政府回購算了……現在後悔了……白忙了一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