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看上一個經濟適用房,沒有房產證,都六年了還在辦理,房主說是可以更名,直接房產證就是我們的名了,可是
這個您需要謹慎一點了,按照規定, 經濟適用房可以賣,但房產證上的日期必須滿5年。注內意,是房產容證上的時間滿5年,不是購房時間。既然房產證還沒辦下來,所以房產證上的日期就是個未知數,假如從那個日期到你過戶交易之日不滿五年,根本無權交易,他又憑什麼保證能寫成是你的名字呢?我覺得即使買賣也得辦好他名字的房產證然後再過戶給你,因為前期資格審查什麼的資料都是他本人的,不可能房本直接變成你的名字,沒人敢這么干。
Ⅱ 經濟適用房,房產證沒有下來能交易過戶嗎
經濟適用房買賣,需要房主貸款還清,無抵押,有房產證,才可以辦理過戶, 需要購房者也有購買經適房資質,雙方一起到住房所屬房管部門辦理過戶,過戶完畢經適房性質不變,還是經適房,沒有資質的無法過戶。
Ⅲ 請問經濟適用房五年內直系親屬可以更名嗎
僅限於當初作為共同申請人之間互相更名,這其中不包括未成年的子女。
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
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准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後,取得完全產權。
上述規定應在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合同中予以載明,並明確相關違約責任。
(3)經濟適用房沒房本可以更名嗎擴展閱讀:
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二十五條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當地城鎮戶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准;
(三)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
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的家庭收入標准和住房困難標准,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結構等因素確定,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第二十條確定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格應當以保本微利為原則。其銷售基準價格及浮動幅度,由有定價權的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依據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管理的有關規定,在綜合考慮建設、管理成本和利潤的基礎上確定並向社會公布。
房地產開發企業實施的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利潤率按不高於3%核定;市、縣人民政府直接組織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只能按成本價銷售,不得有利潤。
第二十一條經濟適用住房銷售應當實行明碼標價,銷售價格不得高於基準價格及上浮幅度,不得在標價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確定後應當向社會公布。價格主管部門應依法進行監督管理。
第二十二條經濟適用住房實行收費卡制度,各有關部門收取費用時,必須填寫價格主管部門核發的交費登記卡。任何單位不得以押金、保證金等名義,變相向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單位收取費用。
第二十三條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成本監審,全面掌握經濟適用住房成本及利潤變動情況,確保經濟適用住房做到質價相符。
Ⅳ 如果不是經濟適用房,房產證辦下來能馬上過戶嗎
可以的,房產證辦下來,如果有%產權,就可以隨時過戶的。
房產證過戶辦理流程:
一、到「登記信息、驗證協議」窗口辦理信息登記上網和協議驗證手續;
二、到「房地產估價」窗口辦理評估手續;
三、到「公證」窗口辦理公證手續;
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及其復印件;
2.代理人代為申請的,委託代理人需提交授權委託書和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權資格的證明;
3.被繼承房產的產權證明;
4.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5.法定繼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證明及親屬關系證明;
6.被繼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況證明及有關親屬關系證明;
7.公證人員認為應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四、到「私房交易」窗口辦理交易手續;
五、到「契稅、印花稅」窗口繳納印花稅;
六、到「產權登記發證」窗口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更名手續。
房產證過戶辦理所需材料:
(1)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4)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並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Ⅳ 未滿五年的經濟適用房如何過戶 更名
請問您的是一類經濟適用房還是二類經濟適用房呢?兩種房產性質是不一樣的;版
未滿五年的一類權經濟適用房暫時不可以辦理過戶;
如果是二類可以的;
一類經濟適用房:面向社會公開發售的經濟適用房;
二類經濟適用房:回遷性質或康居、安居性質的房屋,按經濟適用住房管理的其他類房屋。
一類經濟適用房上市需要達到契稅票填發日期或房產證登記日期滿5年,並需要戶籍所在地的住房保障辦公室開具放棄優先回購證明(有的城區不需要)。
希望我的回答有幫助到您,望採納~!
Ⅵ 單位經濟適用房能直接更名嗎
1、單位經濟適用住房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與普通商品住宅一樣經濟適用房可以繼承,繼承該房時可不補交土地出讓金,產權登記仍為經濟適用住房。再次上市時,需要符合頭次取得房產證之日起滿5年的條件並按規定補交土地出讓金。經濟使用住房取得房產證之日起滿5年後,可以贈與。
2、首先就要確認是否已經獲得依據《經濟適用房管理條例》辦理了相關審批手續,否則將該房產無法獲得產權登記,那麼所謂房產證過戶將不會存在,這是最重要的前提條件。注意防範風險,經濟適用房與地方房不屬於同一體系,必須要相關部門批准才能流入地方。
3、有明文政策:經濟適用房屬於保障性質的房屋產權,所以經濟適用房的變更登記委託住用單位(即產權管理單位)全權辦理,使用住用單位印章,房地產轉移、變更批准許可權,持有所購建或持有產權等大單位的批件。
Ⅶ 買了沒有房本的小產權經濟適用房可以過戶嗎
既然沒有房產證,那談什麼過戶呢?過戶的前提是必須有房產證的。
Ⅷ 父母買的經濟適用房未辦房產證可否過戶
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請人及其內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容具有本市城鎮戶口並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資產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標准;
(三)無自有住房,或者現住房人均居住面積低於10平方米;
(四)未享受過以下購房優惠政策:
1. 按房改成本價或標准價購買公有住房;
2. 購買解困房、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
3. 參加本單位內部集資建房;
4. 落實僑房政策專用房;
5. 其他購房優惠政策。
Ⅸ 經濟適用房可以隨便改名嗎
有兩個途抄徑改名:
第一,辦理買賣過戶,即按照正常買賣程序辦理,優點是費用較低,過戶的費用大概是房子申報成交價的2.6%左右,一周左右時間即可!
第二,贈與過戶,即你父母將該房子贈送給你,但是必須經過房屋共有權人的同意,所以必須要有公證手續,這樣做的特點是除2.6%的費用外,還要繳納公證費,不建議你使用!
Ⅹ 經濟適用房房產證能過戶嗎
不可以的。
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
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准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後,取得完全產權。
上述規定應在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合同中予以載明,並明確相關違約責任。
(10)經濟適用房沒房本可以更名嗎擴展閱讀:
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十三條經濟適用住房要統籌規劃、合理布局、配套建設,充分考慮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對交通等基礎設施條件的要求,合理安排區位布局。
第十四條在商品住房小區中配套建設經濟適用住房的,應當在項目出讓條件中,明確配套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總面積、單套建築面積、套數、套型比例、建設標准以及建成後移交或者回購等事項,並以合同方式約定。
第十五條經濟適用住房單套的建築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市、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群眾生活水平、住房狀況、家庭結構和人口等因素,合理確定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規模和各種套型的比例,並進行嚴格管理。
第十六條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按照政府組織協調、市場運作的原則,可以採取項目法人招標的方式,選擇具有相應資質和良好社會責任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實施。
也可以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的經濟適用住房管理實施機構直接組織建設。在經濟適用住房建設中,應注重發揮國有大型骨幹建築企業的積極作用。
第十七條經濟適用住房的規劃設計和建設必須按照發展節能省地環保型住宅的要求,嚴格執行《住宅建築規范》等國家有關住房建設的強制性標准。
採取競標方式優選規劃設計方案,做到在較小的套型內實現基本的使用功能。積極推廣應用先進、成熟、適用、安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
第十八條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單位對其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工程質量負最終責任,向買受人出具《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並承擔保修責任,確保工程質量和使用安全。有關住房質量和性能等方面的要求,應在建設合同中予以明確。
經濟適用住房的施工和監理,應當採取招標方式,選擇具有資質和良好社會責任的建築企業和監理公司實施。
第十九條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可採取招標方式選擇物業服務企業實施前期物業服務,也可以在社區居委會等機構的指導下,由居民自我管理,提供符合居住區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的物業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