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4字頭起 常州經濟適用房滿5年可進行買賣
現在常州房價居高不下,大部分樓盤房價都漲上萬元了,便宜的樓盤基本都位於鄉鎮,或者很偏遠的地方,地理位置好一些的新小區讓許多剛需族望房心嘆,因此很多常州人將置業目光放到了安置房或者經濟適用房上面,雖然小區環境很一般,物業一般,但是位置好,周邊配套好,最重要的是房價便宜。
常州市市區目前共有政府集中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小區7個,4000多戶經濟適用住房家庭入住,隨著藍天新苑和飛龍新苑交付滿5年,全部經濟適用住房小區已陸續達到上市交易年限要求。
從常州房管局官網獲悉,根據省、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滿5年需上市交易的,應當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50%繳納相關費用,因此,日前常州方管局聯合市財政局、物價局出台了《關於公布常州市區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指導價的通知》(常房發〔2017〕4號)。
該通知綜合考慮保障家庭的經濟承受能力以及經濟適用住房新老政策的銜接,確定藍天花園、陳渡新苑、麗華三村續建一期、麗華三村續建二期、景秀世家等5個小區的上市交易指導價維持不變,藍天新苑和飛龍新苑的上市交易指導價在對小區市場價格調研的基礎上確定。
各小區上市交易指導價(基價)為:
藍天花園:4700元/平方米
陳渡新苑:4200元/平方米
麗華三村續建一期:4600元/平方米
麗華三村續建二期:5000元/平方米
景秀世家:5500元/平方米
飛龍新苑:5500元/平方米
藍天新苑:5500元/平方米
想要購買常州二手房,經濟適用房或者安置房的購房者,不妨參考下上述指導價格。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2-13,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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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經濟適用房可以買賣嗎
目前,在售的已購經濟適用房一般分兩種情況處理:一種是已經住滿5年的,另一種則是尚未住滿5年的(這是以購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的時間或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所有權證的發證時間為準的)。
1.出售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二手經濟適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場價格出售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但也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
補交的綜合地價款的計算方式:例如有一套經濟適用房,面積80平方米,原購價4000元/平米,按市場價4600元/平米出售,補交的綜合地價款為4600×80×10%=36800元。
按市場價出售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後不能再次購買經濟適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質的住房。
2.出售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政策規定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以原購價出售已購經濟適用房的,出售方需提供原住房買賣合同、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
此類二手經濟適用房的購買者必須符合經濟適用房的購買條件方可購買。若出售家庭符合條件可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❸ 常州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可以賣給外地人嗎
根據《常州市市區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規定,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的產權內是有限的,經容濟適用住房的房屋所有權證上,加蓋有「經濟適用住房」印章。 經濟適用住房未滿5年不得轉讓。確需轉讓,由市房產管理部門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回購,政府回購的經濟適用住房,繼續向符合條件的住房困難家庭出售,出售收入繳入住房保障資金專戶。在取得完全產權以前,也不得用於出租經營。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後滿5年的,可以轉讓。但應當按照轉讓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50%,向政府繳納相關費用,繳納的費用繳入住房保障資金專戶。購房人向政府繳納相關費用後,可以取得完全產權。
❹ 經濟適用房可以買賣嗎 經濟適用房買賣條件
經濟適用房的出賣分為兩種:一種是已經住滿5年的,另一種則是尚未住滿5年的專。具體時間以購屬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的時間或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所有權證的發證時間為准。
①對於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現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後業主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
②對於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由於政策規定則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因此,確需出售此類經濟適用房的業主,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並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 以上是經濟適用房的出賣政策。
❺ 常州經濟適用房政策
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申請人及專其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屬具有本市城鎮戶口並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2、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資產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標准(見附錄);
3、無自有住房,或者現住房人均居住面積低於10平方米;經濟適用房
4、未享受過以下購房優惠政策:
a. 按房改成本價或標准價購買公有住房;
b. 購買解困房、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
c. 參加本單位內部集資建房;
d. 落實僑房政策專用房;
e. 其他購房優惠政策。
5、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申請之日前5年內沒有購買或出售過房產。
❻ 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
經濟適用房買賣最新政策:
1、經濟適用房規定未滿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
2、政策規定滿5年後,補交土地出讓金把經適房轉為商品房後就可以合法銷售;
3、目前還未滿5年情況下,簽署的買賣合同是無效的,不受法律保護。
4、如何出售已購買的經濟適應房
經適房政策二手經濟適用房一般分兩種情況處理:一種是已經住滿5年,另一種是尚未住滿年的。「住滿5年」是以購房家庭取得的契稅完稅憑證的時間或者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所有權證的發證時間為準的。可由業主提供兩個證件中的任一個來確定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的居住時間。
1、 出售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二手經濟適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場價格出售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淡也只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
補交的綜合地價款的計算方式:例如有一套經濟適用房,面積80平方米,原購價4000元/平米,按市場價4600元/平米出售,補交的綜合地價款為4600×80×10%=36800元。
按市場價出售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 後不能再次購買經濟適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質的住房。
2、 出售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政策規定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以原購價出售已購經濟適用房的,出售方需提供原住房買賣合同、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
此類二手經濟適用房的購買者必須符合經濟適用房的購買條件方可購買。
出售方以原價出售給有購買資格的人後,仍符合經濟適用房購房條件的,還可以再次購買他處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 。
(6)常州經濟適用房買賣擴展閱讀:
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根據國家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安排建設的住宅。
由國家統一下達計劃,用地一般實行行政劃撥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讓金,對各種經批準的收費實行減半徵收,出售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按保本微利的原則確定。
經濟適用房相對於商品房具有3 個顯著特徵:經濟性、保障性、實用性。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