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區域經濟一體化對我國稅收環境有什麼影響
(一)區域經濟一體化對國家主權的侵蝕
經濟全球化趨勢的結果之一是產生各種形式不一、程度不同的區域經濟一體化組織。這些一體化組織通常設有統一機構,調節或者管理一體化組織范圍內的有關事項,各成員國必須服從和遵守統一機構的調節和管理。這意味著一個超國家的權力主體產生,成員國以承認該主體並向其讓渡部分主權(包括部分稅收主權)為條件,以被管理者而非管理者的身份參與該一體化組織。由於該一體化組織所追求的是體現各成員國全體利益的整體性目標,與各成員國的直接利益目標是有距離的,因此國家向其轉讓部分主權,將直接導致自己原有權力的減少和削弱。區域經濟一體化對國家主權的侵蝕,歐盟是最好的例證。歐盟成員國雖然是主權國家,但是在處理包括稅收領域的國外各個領域的問題時,必須遵守建立歐盟的各項條約,並且服從理事會所發布的各項指令。
(二)國際稅收協調對國家稅收主權的侵蝕
經濟全球化造成各國經濟關系日漸形成一種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相互交織、彼此影響的關系,導致國際經濟合作和協調關系的加強,其中當然也包括國際稅收關系的合作與協調。與參加區域經濟一體化組織相同,各國通過簽訂多邊性或雙邊性的國際條約參與國際稅收的合作與協調,意味著在締結條約後必須受條約的約束,再行使稅收主權時必須以國際法為依據。在協調的范圍內,國家的稅收政策已不再完全僅僅由本國政府管理和制定,而必須遵從相關的協調組織的協議、國際條約和國際法的約束,這意味著國家單獨制定稅收政策的權力受到一定程度的削弱。
(三)對稅收管理措施的影響
現有的稅收管理措施是建立在傳統的生產、銷售和經營管理模式上,面對經濟全球化引起的區域經濟一體化的新的稅收問題,尤其是電子商務活動所帶來的新的稅收問題,此類管理措施呈現失靈的現象。因此稅收管理措施的革新,是未來國際稅法發展的新動向。各國將在遵循稅收管理的中性、效率、簡便等原則
的基礎上,充分利用科技進步帶來的機遇,發展新的稅收管理措施。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我國正在積極與相關國家簽訂一些稅收協定。我國對外簽訂稅收協定的基本原則是:既要有利於維護國家主權和經濟利益,又要有利於吸收外資,引進技術,有利於本國企業走向世界。
中國經濟全球化發展的加速,勢必牽動稅收利益的國際分配,需要進行協調的國際稅收事項將不斷增加。對我國的國際稅收協調能力予以嚴峻的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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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對國際稅收的理解應該是
國際稅收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家政府憑借其政治權力,對跨國納稅人的跨國所得或財產進行重疊交叉課稅,以及由此所形成的國家之間的稅收分配關系。
(一)國家稅收的特徵
從稅收的起源與本質考察,稅收作為分配范疇,其基本概念是:稅收是國家憑借其政治權力,按照法律規定標准,對一部分社會產品進行無償分配,以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形式,體現著以國家為主體的特定分配關系。
從上述概念,可以概括出國家稅收的基本特徵:
第一、稅收是以國家為主體的一種特殊分配。該特徵說明的是稅收與國家的本質關系。稅收不可能脫離國家而獨立存在,稅收是隨著國家政權的出現而產生的,國家總是征稅的主體;稅收是為了維持國家政權的需要而進行的分配,國家不存在,稅收就無存在的必要。
第二、稅收是以政治權力為後盾所進行的特殊分配。該特徵說明的是稅收徵收以政治權力為依據。
第三、稅收是在一個國家政治權力管轄范圍內的征納關系。該特徵說明國家稅收的征稅范圍。稅收的分配主體既然是國家,所依據的是政治權力,而政治權力總是具體國家的政治權力。一國政府不可能超越自己的政治權力管轄范圍去向別國政府管轄下的納稅人進行征稅,因此,一國政治權力行使范圍只能局限於本國的管轄范圍,即本國的國民和本國國土,憑借這種政治權力所發生的稅收征納關系也就只能是一國政府同其管轄下的納稅人之間的征納關系。
(二)國際稅收的概念
國際稅收屬於稅收范疇,它同樣具備上述三個基本特徵。然而,國際稅收作為一種特殊的稅收現象,又與一國的國家稅收有著明顯區別。
第一、國際稅收作為稅收的一個分支,它與國家稅收一樣,都是國家憑借政治權力所進行的一種分配。然而,國際稅收與國家稅收是有區別的,兩者不能等同。國家稅收是一國的政府憑借其政治權力對其所管轄范圍之內的納稅人進行的課征。它沒有超越一個國家的疆界。國際稅收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家政府,對同一跨國納稅人的跨國所得或財產進行重疊交叉征稅的結果。一方面,任何一個主權獨立國家,都不會屈從於其他國家政治權力,接收他國的稅收管轄;另一方面,世界上不存在一個在各國之上的超國家的政治權力,能在國際范圍內課征稅收。從兩個國家政府來講,它們都是憑借各自的政治權力對同一跨國納稅人進行征稅,兩國政府重交叉征稅的結果形成了國家之間的稅收分配關系。所以,國際稅收不能脫台國家政治權力而單獨存在,只能在各國政治權力機構的協調下進行課征。
第二、國際稅收仍然具有稅收的諸要素,但其納稅人應是從事跨國經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其征稅對象主要是跨國所得和一般財產價值。其所涉及的跨國所得是指有關國家政府之間重疊交叉征稅的所得,范圍比較廣泛。這不僅明確了國際稅收是有特定范圍的,而且把國際稅收同國家稅收區別開來。
第三、國際稅收的實質仍然是一種分配關系,但它不能等同於國家稅收這種分配關系,而是涉及到國家與國家之間的稅收分配關系。國際稅收涉及的納稅人是跨國的納稅人,跨國納稅人的經濟活動跨出國界,並負有對有關國家政府的納稅義務,才使相關國家之間發生稅收分配方面的國際關系。這種國家之間的稅收關系所引起的國家之間的財權利益關系,不可能由一國政府單獨來解決,必須由有關國家通過談判、協商,制定有關國際稅收的協定條約來解決。
歸納上述分析,可以將國際稅收的概念表述為:國際稅收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家政府憑借其政治權力,對跨國納稅人的跨國所得或財產進行重疊交叉課稅,以及由此所形成的國家之間的稅收分配關系。這一概念包括五個方面要點:第一,國際稅收是一種稅收活動;第二,國際稅收是指一系列的稅收活動;第三,國際稅收是指由於對跨國納稅人征稅而引起的一系列稅收活動;第四,國際稅收是指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主權國家或地區財權利益的稅收活動;第五,國際稅收體現的是涉及主權國家或地區之間的稅收分配關系。
二、國際稅收的產生和發展
稅收分配關系根源於社會物質生活條件。國際稅收的形成,是國際稅收這種分配關系發生的必然結果。因此,了解有關國際稅收分配關系產生和發展的歷史背景,有助於我們更好地認識國際稅收的概念及其特徵。
(一)國際稅收的產生
1、國際經濟交往的發展與納稅人收入的國際化是國際稅收形成的經濟前提。
國際稅收既是一個經濟范疇,又是一個歷史范疇,它不是從來就有的,而是歷史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在古代奴隸制社會和中世紀封建社會時期,各國的經濟結構是以農業生產的自然經濟佔主導地位,社會生產交換基本上是在一國境內進行的。盡管國家之間也時有商品貿易現象發生,但這一時期的國家之間的商品貿易對各國的經濟並不具有重要的影響。在這種基本封閉的社會經濟條件下,國家征稅的主要對象,也只限於納稅人在本國境內的農產品、手工業品、某些特定的財產或發生在本國境內的商品流轉額。因此,基於這樣的客觀經濟條件下的征納關系,實質上是作為征稅主體的國家和其管轄下的納稅人之間的經濟利益分配關系,被嚴格地局限在一個國家的地域范圍之內,並沒有涉及到其他國家的經濟利益。這個時期的稅收不會引起國際稅收的分配關系,不具有國際稅收的含義。
隨著社會生產力的發展,人類社會由封建社會發展到資本主義社會。資本主義社會的經濟是商品經濟,是為交換而生產,對市場的依賴性極大。隨著資本主義生產的發展,商品流通范圍從國內市場擴展到國外市場,對商品的課稅遂取代了在自然經濟條件下對農業收獲物等的征稅。商品課稅按照一般的慣例,只能由商品交易行為發生的所在國進行課征,其他國家無權征稅,因此,也就不會發生跨國重疊交叉征稅問題。對進出國境的商品貨物的關稅征稅制度,出於維護各自的國際市場上的地位目的,彼此間訂立了許多雙邊或多邊的貿易關稅條約和協定。國家對進出國境的貨物和物品徵收的關稅,雖然已經包含著某些涉外因素,如征稅對象和納稅人可能是外國貨物或外國人,但性質上仍屬於一種純粹在一國境內發生的稅收分配關系。各國只能在各自的國境內徵收關稅,國家的稅收管轄權並沒有越出國境,從而也不會引起跨國重疊交叉征稅的問題。所以,商品課稅和關稅一般不會弓I起國家之間的財權利益矛盾,當時各國所關注的關稅等流轉稅的國際關系問題,還不是我們所說的國際稅收分配關系。
19世紀70年代以後,自由資本主義向壟斷資本主義逐步過渡,至19世紀末20世紀初,世界歷史進入壟斷資本主義時代。資本輸出是壟斷資本主義的特徵,壟斷資本家為了爭奪市場,在繼續輸出商品的同時,越來多地把生產資本輸出國外,開辦或收買企業,進行生產或從事其他經活動,以便避開各國的關稅壁壘和其他貿易壁壘,佔領國際市場,繼續保持著獲取超額利潤的有利地位。資本輸出使得生產經營跨出了國界,出現丁企業跨國投資經營,國際融資和科技、資金以及人員國際移動等跨國經濟活動。
跨國經濟活動必然地帶來納稅人收入的國際化。投資者通過跨國投經營去投資地獲得豐厚的投資經營利潤;金融家通過國際貸款在投入國得巨額利息;大批受雇的外籍職員、技術人員和勞工將在東道國獲得工資津貼和勞務報酬等匯回本國。跨國納稅人不僅在國內同時在國外也百收,面臨著對多個國家納稅的問題,而有關國家由於某些概念不同,生丁對跨國納稅人的重疊征稅問題,進而導致有關國家之間稅收權益的分配關系問題。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國際稅收是國際經濟交流發展的產物,納稅人收入的國際化是國際稅收形成的經濟前提。
2、所得稅的普遍實施,對跨國所得重疊征稅是國際稅收形成的直接動因。
稅收一般分為三大體制,即對所得的課稅、對商品的課稅和對財產的課稅。一個主權國家採取何種稅收體系,不是憑主觀想像所能決定的,而是受一定社會經濟條件所制約的。從歷史上考慮,人類稅收制度的發展經歷了一個曲折的過程,國際稅收的形成與之密切相關。
在古代奴隸制社會和中世紀封建社會時期,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比較遲,緩,各國的經濟基本上是自給自足性質的封閉式經濟,稅收只能採取土地稅、人頭稅等簡單的直接稅形式,以滿足國家對財政收入的需要。這種古老直接稅的征稅形式特點,使它不可能形成跨國的納稅人和跨國的征稅對象,從而也就不可能發生由此而引起的國際稅收分配關系。
隨著人類社會從封建社會進入到資本主義社會,商品生產迅速發展,商品交換日益擴大,並出現國際間的商品流通,以商品流轉額為征稅對象的間接稅,便代替了以農業生產者的收獲物為征稅對象的古老直接稅。許多國家開征了貨物稅、銷售稅、關稅等,形成了主要以商品流轉額為征稅對象的稅收體制。對商品流轉額的課稅一般在商品交易發生之時,在交易的發生地點課征。納稅義務的發生地點明確,不易引起交易雙方所在國之間的財權利益矛盾。因此,對商品流轉額徵收的間接稅體系,雖然已經介入了國際領域,但還不是國際稅收的內容。
18世紀末,英國首創所得稅。到20世紀初,納稅人收入國際化的現象日益普遍,所得稅己在世界大多數國家中得到普遍推行,並在一些主要資本主義國家中代替間接稅而成為主要的稅類。當一個主權國家依據其所制定的所得稅法對納稅人的跨國所得進行征稅時,這種所得稅法就具有國際性。因為所得稅在國際稅收關系中有著許多獨特的內容:
第一,所得的來源國際化,使其征稅權較難確定;
第二,所得稅的計稅依據是應納稅所得額,計算跨國應稅所得額所需的收入和費用數額往往要由國際分擔;
第三,所得稅由於稅收管理權的交錯,對同一跨國納稅人的同一跨國所得往往會發生重復課稅;
第四,所得稅的徵收管理復雜,各種手段的偷稅、逃稅和避稅,單靠一國的國內稅法無法實現有效控管;
第五,各國的所得稅制度差異甚大,國際協調有一定的難度。
由於所得稅具有上述國際化的特點,必然帶來國與國之間的財權利益關系矛盾,這才促使國際稅收的最終形成。
(二)國際稅收的發展
國際稅收形成於19世紀末20世紀初,距今還不到200年的歷史。縱觀國際稅收的發展,大致可劃分為三個階段:
1、國際稅收的萌芽階段。在1843年由比利時和法國簽訂全世界第一個雙邊稅收協、定之前,國際稅收還處於一個萌芽階段。在這一時期,所得稅已經創立,一些納稅人的經營活動越出國境,國際稅收問題也隨之出現。但當時納稅人所得的國際化還尚未形成一種普遍現象,有關國家之間的財權利益矛盾還是個別的、偶然的,尚未達到十分尖銳的程度。國際稅收問題還沒有引起世界各國政府的廣泛關注。因此,在這個階段,對國際稅收的分配以及國際稅收問題的處理,只是從一國國內法的角度單方面規范來實現的。
2、非規范化的稅收協定階段。隨著國際經濟交流的不斷發展,納稅人所得國際化的廣泛出現,從一國國內法的角度,單方面對國際間雙重征稅作出暫時的權宜處理,已經不能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1843年由比利時和法國簽訂了互換稅收情報的雙邊稅收切、定,標志著國際稅收進入了非規范化的稅收協定階段。在這一時期,有關國家針對出現的國際間雙重稅問題,經過雙邊或多邊談判,共同簽訂書面的切、議,以切、調相互之間在處理跨國納稅人征稅事務和國家之間的財權利益關系。這種通過簽訂國際稅收協定的辦法固然能解決國際稅收中的一些問題,並能較好地處理有之間的財權利益關系,但由於該時期內所簽訂的國際稅收切、定都是根.據各自的情況所簽訂的,在某些概念、定義的理解上,以及協定的內容、格式上都不盡相同,還很不規范。
3、稅收協定的規范化階段。在國際稅收的實踐中,有關國家不斷總結經驗,稅收協定由單項向綜合、由雙邊向多邊發展,逐步實現規范化。真正具有普遍意義並為大多數國家所接受的、規范化的國際稅收協定出現於20世紀60年代。從此將國際稅收活動推上了規范化階段。20世紀60年代初到70年代末,經過很多專家、學者、工作人員的努力,世界上產生了兩種國際稅收協定的範本。即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制定的《關於所得和財產避免雙重征稅協定範本》和聯合國專家小組制定的《關於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間避免雙重征稅協定範本》。這兩個範本提供了國際稅收活動共同的規范和准則,基本起到了國際稅收公約的作用。各有關國家在處理相互間稅收問題時有了可參照的標准和依據。它標志著國際稅收活動在深度和廣度及規范化;標准化方面的飛躍,使國際稅收的發展向前大大地推進了一步。以上兩個範本的公布,也標志著國際稅收的發展進入了較成熟的階段,它作為國際間處理國際稅收關系經驗的總結,雖然對世界各國.
並沒有任何法律約束力,但對於協調國際稅收關系卻起著重要的指導作用。
綜上所述,從國際稅收形成的條件及其發展過程來看,國際稅收是隨著納稅人所得國際化和世界各國普遍採用所得課稅以後才逐步形成起來的。
❸ 國際稅收競爭的我國對策
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進程的加快,各國經濟間的相互依賴正日益加深。各國和地區的政府愈發難以貫徹一些有價值的經濟活動政策,因為這種活動往往是跨國的,超出了某國政府所控制。國際稅收競爭正是這類活動的典型體現之一。我國已經加入了WTO,根據其項下GATS等協議的規定,資本市場逐步開放,我國的稅收制度與國外的依存度也將繼續加深。因此,以積極主動的心態直面國際稅收競爭和國際稅收合作是我國的理性選擇。既然適當的稅收競爭對經濟發展有一定的正效應,而且對國際流動資本有相當的吸引力,那麼堅持對外開放的我國,也要參與適當的稅收競爭,但這場稅收競爭是合作中的競爭,即在尊重國際慣例前提下的競爭。國際稅收協調和合作則是國際稅收領域發展的必然趨勢和合理走向,協調與合作的同時也是主權和利益一定讓度的過程,因此,我國應謀求在合作中的主動參與和發言權,最大限度地保護我國的合法利益,並爭取經濟全球化的利益為我所用。
(一)我國的稅收優惠政策
我國自改革開放以來,推行了一系列的稅收優惠政策,以吸引外資,引進先進技術,促進我國經濟的迅速發展。實行稅收優惠政策是一國稅收主權的職權范疇,但隨著加入世界經濟一體化的進程加快,站在這一立場重新審視我國的稅收優惠制度無疑是必要的。
對照《OECD報告》所確定的有害的稅收競爭標准,認為我國目前的某些涉外稅收優惠政策存在著有害稅收競爭之嫌。主要表現在:第一,外資企業長期享受超國民待遇,一定程度上形成了「環形籬笆」。所得稅方面,內外資企業的法定稅率雖同為33%(其中含外資企業地方所得稅3%,這部分稅由於大多數省市實行減免政策而形同虛設),但由於稅基計算、資產處理、再投資退稅等優惠政策的差距,使涉外企業所得稅的實際負擔率遠低於內資企業;在流轉稅方面,內資企業進口設備要繳納進口關稅、增值稅和消費稅,外資企業則可減稅或免稅進口。這些稅收優惠政策在某種程度上將外資企業與內資企業隔開,形成了「環形籬笆」。對邊境貿易和我國港澳台地區投資制定的一些優惠政策及圍繞著經濟特區、沿海開放城市、沿海經濟開放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等設計的多層次的地區稅收優惠政策也可能被認為是一種「環形籬笆」,只不過前者優惠的是一定的納稅人范圍,而後者是一定的地區范圍。第二,稅收優惠層次多、內容龐雜,稅收制度缺乏透明性。我國現行的稅法大量使用授權立法,稅收法規大多是由行政機關以條例、暫行條例、實施細則、決定、通知、補充規定等形式表現出來的,不容易為其他國家的政府所知。許多稅收優惠政策只規定了一些基本原則,缺乏相應的實施細則,彈性較大,可操作性不強,以至在不同的地區有不同的解釋與執行方式。更有甚者,有些地方政府為了擴大本地區吸引外商的力度和規模,爭相越權減免、擴大優惠范圍,並將稅收優惠作為本地區招商引資、增強企業競爭力的重要手段。
但同時,我們也必須注意到,OECD對惡性稅收競爭的標准和遏制措施,主要是從發達國家的立場作出的。因此,我們還必須站在發展中國家和我國具體國情的角度,分析我國的稅收優惠政策,我國幅員遼闊,可以利用各地所具有的不同的比較優勢吸引外資;加上我國是一個市場潛力巨大的國家,本身對國際資本就具有巨大的誘惑力,只要善加引導,國際資本就有流入的動力。再者我國的勞動力和土地資源相對廉價,政治環境比較穩定,這些都是促進國際資本流入的強有力因素,這說明我國根本沒有必要進行惡性稅收競爭。我國目前還是一個發展中國家,在有些問題上,還需要他國的支持,如果我國的稅收優惠政策沒有發達國家的稅收饒讓政策的配合,顯然是難以奏效的;如果我國被他國認定是從事惡性稅收競爭的國家,就有可能遭致這些國家的報復,使我國正常的稅收優惠政策難以得到實施,這是得不償失的。所以,我國的涉外稅收優惠政策應該是在充分考慮對方國家利益的基礎上,和他們簽訂相關的稅收饒讓協定,給外商投資適當的優惠。我國的稅收優惠還必須符合透明度要求,積極推進稅收優惠制度改革。
(二)國際稅收論壇
如上所述,OECD報告建立的國際稅收惡性論壇是OECD在遏制國際稅收惡性競爭中的具有實質性意義的嘗試。而同時我們注意到,2002年,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經合組織共同發起籌建國際稅收對話論壇(International Tax Dialogue)。國際社會對於建立一個能夠反映各方面呼聲,協調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之間利益矛盾的協商對話機制已經由理論探討走向了實踐努力。然而,當今世界充滿矛盾,南北利益的巨大差異,使得有效的國際稅收協調機制的構建必將十分漫長和困難。
在現實條件下,並不存在著某種超越各國國家主權的力量,可以直接讓各國的稅制趨同一致,而協調各國的稅收管轄權,避免惡性稅收競爭就必須依賴各國稅務當局基於平等互利原則基礎之上的國際協調。如萊斯穆森提出:國際稅收合作應是兩國間稅制的全方面合作,包括稅收信息交換、稅收管轄權和稅率的選擇以及是否採取資本流動的限制等。國際稅收合作的前提是:每一個參與國際稅收合作的國家的合作均衡產出必須比非合作狀態下的均衡產出要好。在維護國家稅收主權和參與國際稅收協調必須做出的讓步之間如何把握均衡點,還有待各國在實踐中不斷探索。
國際稅收對話論壇為我們提供了一個很好的合作、交流與協調的場所。建立對話機制意味著國際稅收競爭已經從單邊低層次的「優惠大戰」提升到多邊的在高層次上制定「游戲規則」的交鋒。在這場交鋒和合作中,我國應該積極參與國際稅收協調的多邊對話,加強與各國的國際稅務合作。我國應該堅持平等協商,利益分享的原則,在各種財稅政策的討論中反映發展中國家的意願,積極推進有利於發展中國家的稅收政策規范的形成。同時,我國也應該推進我國稅法的透明度改革,積極配合國際稅收情報交換工作。以期能在稅收對話論壇中取得應有的地位。
綜上所述,作為發展中大國的中國,在國際稅收競爭中,既要立足我國國情,合理構建新型的稅收優惠制度,避免惡性稅收競爭,又要在國際稅收合作中主動參與,表達發展中國家的合理立場和要求,以期能從內外兩方面加強我國的稅收協調能力,增強我國的國際經濟競爭力,謀求在經濟一體化過程中的更快發展。
內容簡介
本書是筆者承擔國家社科基金項目(03BJY095)「不對稱國際稅收競爭研究——兼論我國稅收政策的調整」的最終成果,也是筆者(合著)2004年出版的《國際稅收競爭研究》的續篇,在這里奉獻給廣大讀者。總的來說,這本書在筆者原有對國際稅收競爭分析的基礎上,進一步深化對國際稅收競爭基礎理論與現實實踐的研究,提出一個相對來說更加全面系統的理論分析框架,進一步在理論與實踐的結合上來分析國際稅收競爭問題,並就我國在國際稅收競爭新歷史條件下的稅制改革與稅收政策運用提出了一些看法,希望能和國內財稅理論界的同行一起,進一步豐富對國際稅收競爭問題的研究,繼續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加快我國的稅制改革、完善稅收政策的運用。
本書中的部分內容,是筆者在近年來發表的關於國際稅收競爭問題部分論文的基礎上充實完成的,這些論文包括:《妥善應對貿易摩擦與財稅政策運用》(鄧力平,2006a);《國際稅收競爭中不對稱性及其政策啟示》 (鄧力平,2006b);《和諧世界新理念下的國際稅收關系研究》(鄧力平,2006c);《中國-東盟貿易自由化中的稅收競爭與協調》(鄧力平,2007a);《應對貿易摩擦下的穩健財政政策運用》(鄧力平,2007b);《有效參與國際稅收競爭,促進開放型經濟發展》(鄧力平,2007c);《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稅收體系的三點看法》(鄧力平,2008);《國際稅收競爭模型構建評析》(鄧力平等,2008);《開放經濟新形勢下稅收發展的幾點思考》(鄧力平,2009)。
作者簡介
鄧力平,男,福建省政協副主席,第九、第十、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廈門國家會計學院院長,廈門大學王亞南經濟學講座教授、閩江學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導師,國務院特殊津貼獲得者。在廈門大學獲經濟學學士、碩士學位,1986年留學加拿大,在Dalhousie大學經濟系獲得經濟學博士學位,並在加拿大數所大學任教,1996年回國前系加拿大Mount Allison大學經濟系教授(終身教職)。回國後歷任廈門大學國際貿易系系主任、經濟學院副院長、網路教育學院院長、校長助理、副校長等職。長期以來致力於國際財稅與國際經貿的教研工作,回國後在國內外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200餘篇,出版專著(和合著)20本,研究成果多次獲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等頒發的優秀科研成果獎。主持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教育部、財政部、商務部、司法部、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等省部級研究基金及橫向基金20餘項。同時擔任中國稅務學會副會長、中國資產評估協會常務理事、中國國際貿易學會常務理事、中國財政學會理事、中國國際稅收研究會理事、學術委員、福建省人民政府經濟顧問等。目前是國內較有影響的中年財政稅收學者,為廈門國家會計學院財政稅收教學科研方向的學科帶頭人,廈門大學財政學科(國家重點學科)的學科帶頭人之一,廈門大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學科的學科帶頭人。
圖書目錄
上篇 國際稅收競爭的罄本分析
第一章 國際稅收競爭研究:基本分析框架
第一節 國際稅收競爭是一種「競爭」行為
第二節 國際稅收競爭是一種「政府競爭」行為
第三節 國際稅收競爭是「政府運用稅收的競爭行為」
第四節 國際稅收競爭是「政府運用稅收在國際上的競爭」
第五節 國際稅收關系與國際經濟關系下的國際稅收競爭
第二章 國際稅收競爭:基於稅收關系發展的分析
第一節 從國內稅收競爭到國際稅收競爭
第二節 稅收國際關系與國際稅收競爭
第三章 國際稅收競爭:基於經濟關系發展的分析
第一節 國際經濟關系發展下的國際稅收競爭
第二節 國際經貿新體系下的國際稅收競爭
第四章 稅收激勵與國際稅收競爭
第一節 稅收優惠與稅收激勵政策:理論分析
第二節 稅收優惠與稅收激勵政策:實證分析
第三節 稅收優惠與稅收激勵政策:效應分析
第四節 稅收優惠與稅收激勵政策:效益評估
第五章 主權國家與國際稅收競爭:進一步的分析
第一節 稅收激勵政策與過渡性資本外逃
第二節 有害稅收競爭的判定:對主權國家參與競爭的制約
第三節 對避稅地在國際稅收競爭中作用的分析
中篇 國際稅收競爭的不對稱性
第六章 不對稱國際稅收競爭研究
第一節 問題的提出
第二節 狹義不對稱國際稅收競爭研究
第三節 不對稱國際稅收競爭下的福利效應研究
第四節 不對稱條件下的國際稅收協調
第五節 不對稱國際稅收競爭與協調:中國一東盟實例研究
第七章 不對稱信息國際稅收競爭研究
第一節 不對稱信息與稅收:研究國際稅收競爭的新視角
第二節 不對稱信息與現代稅收的關系概述
第三節 不對稱信息條件下的國際稅收競爭
❹ 我國現在有哪些稅收政策對跨國公司有限制
粘貼的,希望對你有用:
加入世貿組織為我國企業實行跨國經營提供了廣闊的國際平台,但同時這些企業也將面臨更激烈的國際競爭。進入國際市場後,如何在競爭激烈的國際市場上立足,並獲得全球競爭優勢,是跨國經營企業的當務之急。積極借鑒西方跨國公司的經營方法,結合我國企業實際情況,充分利用各國各地的稅收政策及相互間的稅制差異進行國際稅收籌劃,以達到利潤最大化的目的,是我國企業提高國際競爭力的重要經營策略之一。
字串8
一、國際稅收籌劃
字串3
國際稅收籌劃是指跨國納稅義務人運用合法的方式,在稅法許可的范圍內減輕或消除稅負的行為。國際稅收籌劃是國內稅收籌劃在國際范圍內的延伸和發展,其行為不僅跨越了稅境,而且涉及到兩個國家以上的稅務政策,因此,國際稅收籌劃較國內稅收籌劃更為復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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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國際稅收籌劃的理解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理解是國際稅收籌劃既包括國際節稅籌劃又包括國際避稅籌劃。國際節稅籌劃不僅合法,而且納稅人籌劃行為的實施是符合東道國立法意圖的;國際避稅從表面上看也是合法的,但納稅人是通過鑽稅法的漏洞來實現減稅目的的,違背了東道國的立法意圖。狹義的理解是國際稅收籌劃僅指國際節稅籌劃。從實踐來看,國外不少跨國公司在經營中,均存在著不同程度的避稅行為,實施的是廣義上的國際稅收籌劃策略。由於我國的跨國企業進入國際市場晚,規模小,競爭力弱,為了謀求利潤最大化,盡快提高自己的國際競爭力,在對外經營中,除了開展狹義上的國際稅收籌劃外,還應適當地使用某些國際避稅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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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稅收籌劃」在我國還是一個新概念,但在國際上早已成為企業投資、理財和經營活動中的一項重要活動。世界各國(或地區)的稅種、稅率、稅收優惠政策等千差萬別,為跨國企業開展國際稅收籌劃提供了廣闊的空間。經濟全球化、貿易自由化、金融市場自由化以及電子商務的發展都為國際稅收籌劃提供了可能。在科技進步、通訊發達、交通便利的條件下,跨國企業資金、技術、人才和信息等生產資料的流動更便捷,這為國際稅收籌劃提供了條件。大型跨國公司往往專聘稅務專家為本公司進行稅收籌劃。如以生產日用品聞名的聯合利華公司,其子公司遍布世界各地。面對著各個國家的復雜稅制,母公司聘用了45名高級稅務專家進行稅收籌劃。一年僅「節稅」一項就給公司增加數百萬美元。 字串7
在此需要指出的是,稅收籌劃的概念有相當程度的彈性,它是一個相對的概念。由於各國法律標准不同,差異較大,且各國的法律也在不斷完善之中,因此,某一跨國納稅者所進行的某種減輕稅負的合理稅收籌劃行為,在另一個國家或者同一國家的不同時間,有時會被認為是應禁止的避稅行為,甚至是逃稅行為。目前,世界各國都將反避稅作為本國稅收工作的一個重點,並加大了反避稅的力度,許多國家都制定了專門的反避稅法規,這無疑給我國跨國經營企業的國際稅收籌劃帶來極大的困難。因此,我國的跨國經營企業應認真研究、仔細分析並隨時關注東道國的稅收法規,從中發現不足,尋求籌劃空間,並避免有可能遭到的處罰。 字串5
二、國際稅收籌劃的主要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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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利用投資地點的合理選擇進行國際稅收籌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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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充分利用各國的稅收優惠政策,選擇稅負水平低的國家和地區進行投資。 字串5
在跨國經營中,投資者除了要考慮基礎設施、原材料供應、金融環境、技術和勞動力供應等常規因素外,不同地區的稅制差別也是重要的考慮因素。不同的國家和地區稅收負擔水平有很大的差別,且各國也都規定有各種稅收優惠政策,如加速折舊、稅收抵免、差別稅率、虧損結轉等。我國的跨國投資企業如果能選擇有較多稅收優惠的國家和地區進行投資,必能長期受益,獲得較高的投資回報率,從而提高其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通常,這些企業可通過計算,比較不同國家或地區的稅收負擔率後,選擇稅收負擔率低、綜合投資環境較好的國家或地區進行投資。目前,世界上有近千個有各種稅收優惠政策的經濟性特區,這些地區總體稅負尤其是所得稅稅負較低,是跨國投資者的投資樂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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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還應考慮投資地對企業的利潤匯出有無限制。因為一些發展中國家,一方面以低所得稅甚至免稅來吸引外資,同時又對外資企業的利潤匯出實行限制,希望以此促使外商進行再投資。此外,在跨國投資中,投資者還會遇到國際雙重征稅問題,規避國際雙重征稅也是我國跨國投資者在選擇投資地點時必須加以考慮的因素。為了避免國際雙重征稅,現今國家與國家之間普遍都簽訂了雙邊的全面性稅收協定,根據協定,締約國雙方的居民和非居民均可以享受到許多關於境外繳納稅款扣除或抵免等稅收優惠政策。因此跨國投資應盡量選擇與母國(母公司所在國)簽訂有國際稅收協定的國家和地區,以規避國際雙重征稅。目前,我國已與63個國家簽訂了避免雙重征稅協定,而世界上,國與國之間簽訂的雙邊全面性稅收條約已有1000多個。 字串4
2.盡可能選擇國際避稅地進行投資當前世界各國主要存在三種稅制模式,即以直接稅為主體的稅制模式、以間接稅為主體的稅制模式和低稅制模式。實行低稅制模式的國家和地區一般稱為「避稅地」,主要有三種類型:(1)純國際避稅地,即沒有個人所得稅、公司所得稅、凈財產稅、遺產稅和贈與稅的國家和地區,如百慕大、巴哈馬等;(2)只行使地域管轄權,完全放棄居民管轄權,對來源於國外的所得或一般財產等一律免稅的國家和地區,如瑞士、香港、巴拿馬等。(3)實行正常課稅,但在稅制中規定了便利外國投資者的特別優惠政策的國家和地區,如加拿大、荷蘭等。顯然,如果投資者能選擇在這些避稅地進行投資,無疑可以獲得免稅或低稅的好處。通常跨國納稅人可以在避稅地建立基地公司的方式達到國際稅收籌劃的目的。較典型的是在避稅地建立總部公司作為母公司和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間的中轉銷售機構。通過設在避稅地的總部公司中轉,整個公司將利潤體現在免稅或低稅的避稅地,從而達到總體稅負減輕的目的。 字串7
設立國際控股公司、國際信託公司、國際金融公司、受控保險公司、國際投資公司等也是當今跨國公司進行稅收籌劃的重要途徑之一。跨國公司往往通過在締約國、低稅國或避稅地設立此類公司,可以獲得少繳預提稅方面的利益,或者能較容易地把利潤轉移到免稅或低稅地。同時還由於子公司稅後所得不匯回,母公司可獲得延期納稅的好處,此外還可以較容易地籌集資本,調整子公司的財務狀況,如用一國子公司的利潤沖抵另一國子公司的虧損。我國首鋼集團通過在香港設立控股子公司就發揮了其卓著的籌資功能,同時也達到了減輕稅負的目的。 字串9
(二)選擇有利的企業組織方式進行國際稅收籌劃 字串4
跨國投資者在國外新辦企業、擴充投資組建子公司或設立分支機構都會涉及企業組織方式的選擇問題,不同的企業組織方式在稅收待遇上有很大的差別。(1)就分公司和子公司而言,子公司由於在國外是以獨立的法人身份出現,因而可享受所在國提供的包括免稅期在內的稅收優惠待遇,而分公司由於是作為企業的組成部分之一派往國外,不能享受稅收優惠。另外,子公司的虧損不能匯入國內總公司,而分公司與總公司由於是同一法人企業,經營過程中發生的虧損便可匯入總公司賬上,減少了公司所得額。因此,跨國經營時,可根據所在國企業自身情況採取不同的組織形式所達到減輕稅負的目的。例如,在海外公司初創期,由於虧損的可能性較大,可以採用分公司的組織形式。當海外公司轉為盈利後,若能及時地將其轉變為子公司形式,便能獲得分公司無法獲得的許多稅收好處。(2)就股份有限公司制和合夥制的選擇而言,許多國家對公司和合夥企業實行不同的稅收政策。因此,我國海外投資企業應在分析比較兩種組織方式的稅基、稅率結構、稅收優惠政策和投資地具體的稅收政策等多種因素的前提下,選擇綜合稅負較低的組織形式,來組建自己的海外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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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用關聯企業交易中的轉讓定價進行國際稅收籌劃 字串5
轉讓定價是指在國際稅收事務中,有關聯各方之間在交易往來中人為確定價格,而非獨立各方在公平市場中按正常交易原則確定價格。轉讓定價的制定過程是一項十分機密和復雜的工作。跨國企業轉讓定價策略的具體做法大致有以下幾種:(1)通過控制零部件、半成品等中間產品的交易價格來影響子公司成本。(2)通過控制對海外子公司固定資產的出售價格或使用期限來影響子公司的成本費用。(3)通過提供貸款和利息的高低來影響子公司的成本費用。(4)通過對專利、專有技術、商標、廠商名稱等無形資產轉讓收取特許使用費的高低,來影響子公司的成本和利潤。(5)通過技術、管理、廣告、咨詢等勞務費用來影響海外公司的成本和利潤。(6)通過產品的銷售,給予海外公司以較高或較低的傭金和回扣,或利用母公司控制的運輸系統、保險系統,通過向子公司收取較高或較低的運輸、裝卸、保險費用,來影響海外公司的成本和利潤。 字串5
在現代國際貿易中,跨國公司的內部交易佔有很大比例,因而可通過利用其在世界范圍內的高低稅收差異,藉助轉移價格實現利潤的轉移,以減輕公司的總體稅負,從而保證整個公司獲得最大利潤。目前,各國都將出於避稅目的的轉讓定價作為反避稅的頭等目標,並制定轉讓定價稅制,這為跨國經營企業利用轉讓定價進行國際稅收籌劃帶來了難度。但各國為了吸引外資,增加就業,發展本國經濟,轉讓定價稅制的規定和具體實施往往松緊不一,從而又為跨國經營企業利用轉讓定價來進行稅收籌劃創造了較大的彈性空間。 字串3
(四)通過避免構成常設機構來進行國際稅收籌劃 字串2
常設機構是指企業進行全部或部分營業的固定場所,包括管理場所、分支機構、辦事處、工廠、作業場所等。目前,它已成為許多締約國判定對非居民營業利潤征稅與否的標准。對於跨國經營而言,避免了常設機構,也就隨之有可能避免在該非居住國的有限納稅義務,特別是當非居住國稅率高於居住國稅率時,這一點顯得更為重要。因而,跨國企業可通過貨物倉儲、存貨管理、貨物購買、廣告宣傳、信息提供或其它輔助性營業活動而並非設立一常設機構,來達到在非居住國免予納稅的優惠。例如,韓國不少海外建築公司在中東和拉美國家承包工程,這些國家規定非居民公司在半年內獲得的收入可以免稅,所以,這些韓國公司常常設法在半年以內完成其承包工程,以免交收入所得稅。又如,日本早在20世紀80年代初就興建了許多海上流動工廠車間,這些工廠車間全部設置在船上,可以流動作業。這些流動工廠曾先後到亞洲、非洲、南美洲等地進行流動作業。1981年,日本的一家公司到我國收購花生,該公司派出它的一個海上車間在我港口停留27天,把收購的花生加工成花生漿,把花生皮壓碎後製成板又賣給我國。結果,我國從日本獲得的出售花生收入的64%又返還給日本,而且日本公司獲得的花生皮製板的收入稅款分文未交。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就是我國和其它多數國家都對非居民公司的存留時間作了規定,日本公司就是利用這一規定來合法避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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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科技的發展,電子商務日益成為國際貿易的一種重要方式。電子商務的諸多特點,更為國際稅收籌劃提供了便利。我國的跨國經營企業也應充分利用電子商務的特點來合法避稅。 字串5
(五)通過選擇有利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國際稅收籌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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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方法的多樣性為稅收籌劃提供了保障。會計准則、會計制度等會計法規,一方面起到了規范企業會計行為的作用,另一方面也為企業提供了可供選擇的不同的會汁方法,為企業在這些框架和各項規則中「自由流動」創造了機會。我國跨國經營企業應熟悉東道國的各種會計制度,並巧妙地使用各種會計處理方法,以減輕稅負或延緩納稅。例如,適當地將收益和費用的結算日期滯後數日或提前數日,可達到延期納稅的目的;而在免徵或低於所得稅率徵收資本利得的國家,海外企業應及時調整財務決策和會計政策,盡力將流動性收益轉化為資本性收益,就會獲得相當可觀的效果。平均費用分攤是最大限度地抵消利潤、減輕納稅的最佳方法,企業可把長期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各項費用盡量平均分攤在各期中,使其所獲利潤平均,不會出現某階段納稅過高的現象;在物價上漲的情況下,存貨計價中採用後進先出法可以有效地減輕納稅負擔;在對於固定資產進行折舊處理時,採用加速折舊法,可達到早日收回固定資產投資,減少同期利潤,延緩繳納所得稅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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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進行國際稅收籌劃時的注意點 字串5
跨國納稅人面對風雲變幻的世界經濟氣候和錯綜復雜的國際稅收環境制定國際稅收計劃,其根本目的在於謀求全球規模的納稅負擔最小化。因此,我國跨國經營企業必須從全球的觀點安排經營活動,籌劃稅務,進行全球范圍的稅收籌劃。 字串1
1.要深入了解各國稅收制度及相關信息。當前世界各國稅收制度千差萬別,稅種、稅率、計稅方法各種各樣,課稅關系相當復雜。此外,在各國的經營形態、收益的種類、經營內容、稅收地點以及政治、軍事、科技、文化、民俗等都影響著企業的經營活動,進而影響企業的財務和稅務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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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要有多個備選方案。跨國經營企業應全面分析情況,審時度勢,從各個角度盡可能設計多個備選方案,並從中選擇最有利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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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有全局觀念。跨國企業應站在全球宏觀角度看問題。追求每項稅負最小化並不等於整體納稅負擔最小,追求稅負最小不等於收入一定最大。比如為了減少預提稅稅負去硬性掛靠某國,企圖利用該國與他國的稅收協定,不料該國卻有沉重的所得稅稅收。又如某國稅收情況於已有利,但該地的經濟環境和地理環境卻很糟糕,利用它反而因小失大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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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要有長遠觀念。稅收籌劃應具有前瞻性,不能殺雞取卵,為追求眼前利益而忽略長遠利益。我國跨國經營企業應有較長期的總體稅務計劃和經營計劃。
❺ 稅收對國際經濟活動有何影響如何理解所得稅的國際競爭為什麼說涉外稅收不等同於國際稅收
1、一國對進口徵收高稅收,則影響了本國的進口;對出口徵收高稅收,則影響了本國的出口,反之亦然;不同國家地區的稅收的差異會直接影響貿易的國家與地區間的分布與比重。
2、資本的逐利性會導致國際資本向所得稅降低的國家與地區流動,從而推動這些國家地區的經濟發展。
3、涉外稅收是為了維護國家權益,對外商投資企業與外國個人徵收的稅收,是國家稅收的重要組成部分。它體現為一國政府與在其政治權利管轄范圍內的外國納稅人之間的稅收征納關系。這里所指的涉外稅收納稅人,可以按照納稅人的國籍和居民身份兩種不同的標准來區分。國際稅收,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政府,在對跨國納稅人行使各自征稅權力而形成的征納關系中,所發生的國家之間的稅收分配關系。涉外稅收,是指世界各國在對外經濟活動中,與本國相關或者專門制定的稅收法令、政策規定和制度,以及分配關系問題。
國際稅收卻沒有獨立的稅種和納稅人、征稅對象等,只是牽涉一定的稅種,而且只能在相關國家的管轄范圍內,對跨國納稅人的同一征稅對象徵稅時才會體現納稅人和征稅對象。至於涉外稅收則不盡相同,有的國家為了鼓勵或限制外來的投資,制定了專門的稅收政策法規,有它特定的稅種及其課稅對象、稅目稅率等稅收要素。
涉外稅收,主要通過立法手段處理國家與跨國納稅人之間的稅收分配關系;國際稅收,主要通過國際稅收協定或條約來協調國家之間的稅收分配關系。
❻ 國際稅收知識
跨國電子商務容易導致避稅和各國間稅收沖突問題。與傳統商務活動相比,電子商務打破了時間的束縛和空間的限制,人們可以較自由地通過國際互聯網從事跨國商務活動,這無疑增加了獲取充足稅收證據的難度,同時也會造成國與國之間的稅收沖突。此外,在電子商務中,由於出口目的方在國外,其身份不易確定,供貨方更容易偽造向國外供貨的證據,並以此騙取出口退稅。雖然世界各國都已意識到這一問題的存在,都在加緊尋求對策,但是電子商務的無紙化交易特性給國家稅收征管帶來的技術障礙是不容迴避的。再加上我國電子商務支付方式落後,即使在技術上解決了網上追蹤稽查的難題,也難以避免網下現金交易導致的稅收流失。
第四,物流環節不暢。在電子商務下,雖然無形商品貿易的全過程可以全部在網上進行,但實物商品的交割必須按照傳統的方式進行,即只有商品和服務真正轉移到消費者手中,商務活動才告一段落。沒有現代化物流的保障,無論多輕松的商務活動都會變成一紙空文。目前,我國物流業尚處於起步階段,在體制上仍然是分散的或者稱多元的管理方式,涉及到鐵道部、交通部、民航總局、農業部等專業部和國家計委、經貿委等綜合部門。由於體制沒有理順,各部門之間分工又有交叉,造成了物流行業管理中存在的條塊分割、部門分割、重復建設等種種問題。在物流硬體上,物流設施和物流裝備都較為陳舊,功能單一,無法實現機械化、自動化,且工作效率低下。通訊設備及線路、傳真設備、計算機及網路設備等信息技術硬體設施缺乏,跟不上電子商務物流的要求。總體上說,我國的物流系統效率低下,距離現代化物流的目標相差甚遠。
第五,電子商務對傳統商事法律和商業習慣提出挑戰。由於電子商務是一種新興的交易方式,全球對於電子商務都沒有標準的法律文獻。傳統的商事立法和商事習慣都是基於「有紙式」交易制定並存在的,然而電子商務是在虛擬的網路空間中進行的,涉及到非基於紙張的通訊和信息存儲辦法,因而從某種程度上講,傳統立法模式與電子商務運作是格格不入的。而電子商務所涉及的種種法律問題,如電子合同、電子簽名、電子商務認證、電子數據證據、網上交易與支付、網上知識產權、電子商務管轄權及在線爭議解決等,多數還是立法的空白。這種立法嚴重滯後於技術的局面,為從事電子商務的交易主體帶來了高度的風險,構成了阻礙電子商務應用的一道不容忽視的屏障。我國雖然已在網路、信息和電子商務方面制定了相關的條例,但採用的都是部門割裂管理模式,缺乏權威的法律來全面、有效地解決爭端。因此,目前我國電子商務首先所面臨的就是法律風險,其次才是技術風險,這些風險的存在,嚴重地制約了我國電子商務的穩定和快速發展。
電子商務對於我國而言,無疑是一個重要的機遇。由於歷史的原因,我國在前兩次工業革命中錯過了與世界齊驅並進的大好機遇。在以電子商務為標志的新經濟的競爭中,我國應當努力地同世界先進國家同步。針對當前電子商務在我國國際貿易領域中應用的現狀,一方面應當增加對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降低上網費用,提高資源效益,加強安全技術(如加密技術、數字簽名、防火牆)的研究和應用,為電子商務的發展提供更好的物質和技術條件。另一方面,應當加強網路技術、電子商務的宣傳教育,鼓勵更多的企業和個人上網,努力擴大網路規模,培育電子商務市場。同時大力培養復合型的人才,盡快建立電子商務資料庫,帶起一支能夠適應電子商務發展要求的人才隊伍。再有,應當圍繞電子商務發展及相關的網路管理、信息安全、金融結算、知識產權保護等問題,加快對現行法律的修改工作,並積極參與國際對話,建立一個對我國有利且國際社會普遍接受的電子商務國際框架;及時追蹤研究國際電子商務發展動向,分析其對我國進出口貿易、資本流出和流入、國民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影響;從提高我國電子商務國際競爭力的需要出發,盡快制定發展電子商務所必須的法律環境和政策環境標准,並在實踐中不斷加以完善。
總之,電子商務的興起是國際貿易領域里的一場深刻的商業革命。在這場變革中,世界市場的重新構造,國際貿易方式創新的深化,對每一個國家都將產生深刻的影響。為了能夠更有效地參與國際市場競爭,能夠在經濟全球化過程中獲取更大的利益,我們應當高度重視電子商務的發展態勢,認真研究和探索電子商務發展規律及其對國際貿易產生的影響,以便採取積極的對策措施,培育企業的創新機制和企業的國際競爭能力,使我國對外貿易在國際競爭中贏得優勢和主動,保持快速和健康的發展。
❼ 稅收主要影響經濟的哪些方面其經濟效應如何
第一節 稅收經濟效應的作用機制
所謂稅收的經濟效應,是指納稅人因國家課稅而在其經濟選擇或經濟行為方面做出的反應,或者從另一個角度說,是指國家課稅對消費者的選擇以及生產者的決策的影響,也就是通常所說的稅收的調節作用。
稅收的經濟效應表現為收入效應和替代效應兩個方面,各個稅種對經濟的影響都可以分解成這兩種效應。
● 稅收的收入效應
稅收的收入效應,是指稅收將納稅人的一部分收入轉移到政府手中,使納稅人的收入下降,從而降低商品購買量和消費水平。(如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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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的收入效應
● 稅收的替代效應
稅收的替代效應,是指稅收對納稅人在商品購買方面的影響,表現為當政府對不同的商品實行征稅或不征稅、重稅或輕稅的區別對待時,會影響商品的相對價格,使納稅人減少征稅或重稅商品的購買量,而增加無稅或輕稅商品的購買量,即以無稅或輕稅商品替代征稅或重稅商品。(如圖)
第二節 稅收的經濟影響
● 稅收對勞動供給的影響
——稅收對勞動供給的收入效應和替代效應分析
在市場經濟中,勞動者面臨勞動取得收入和閑暇之間的選擇。
稅收對勞動供給的影響,是通過稅收的收入效應和替代效應來表現的。
● 稅收對勞動供給的影響
——稅收對勞動供給的收入效應和替代效應分析
稅收的收入效應是指征稅後減少了個人可支配收入,促使其為維持既定的收入水平和消費水平,而減少或放棄閑暇,增加工作時間。
稅收的替代效應是指由於征稅使勞動和閑暇的相對價格發生變化,勞動收入下降,閑暇的相對價格降低,促使人們選擇閑暇以替代工作。它表明的是純粹的價格變化效應。
稅收的綜合效應取決於兩種效應的對比:如果收入效應大於替代效應,征稅對勞動供給主要是激勵作用;如果收入效應小於替代效應,征稅對勞動的供給就會形成超額負擔,人們可能會選擇閑暇替代勞動。
● 稅收對勞動供給的影響——我國的實際情況
對我國而言,稅收幾乎不影響勞動的供給,而且個人所得稅在短期內也不會成為主體稅種,因此我國目前和今後相當長的時期內需要解決的不是如何增加勞動供給,而是如何消化勞動力過剩的問題。
● 稅收對居民儲蓄的影響
——稅收對居民儲蓄的收入效應和替代效應分析
影響居民儲蓄行為的兩個主要因素是個人收入總水平和儲蓄利率水平。
個人收入水平越高,儲蓄的邊際傾向越大,儲蓄率越高;儲蓄利率水平越高,對人們儲蓄的吸引力越大,個人儲蓄意願越強。
稅收對居民儲蓄的影響,主要是通過個人所得稅、利息稅和間接稅影響居民的儲蓄傾向及全社會的儲蓄率。
收入效應
在對儲蓄的利息所得不征稅的情況下,徵收個人所得稅對居民儲蓄只有收入效應,即徵收個人所得稅會減少納稅人的可支配收入,迫使納稅人降低當前的消費和儲蓄水平。
替代效應
對儲蓄利息(收益)征利息稅,會減少儲蓄人的收益,從而降低儲蓄報酬率,影響個人的儲蓄和消費傾向。具體來說,居民會增加當前消費,減少儲蓄。於是產生了收入效應和替代效應,此時的收入效應表現為對利息征稅降低了個人的實際收入,替代效應表現為消費代替了儲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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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稅收對居民儲蓄的影響——我國的實際情況
就我國的情況而言,稅收對儲蓄的影響並不明顯,這說明人們對儲蓄的態度還取決於稅收以外的諸多因素,如對教育、醫療的儲蓄等,還有投資渠道缺乏。
● 稅收對投資的影響——稅收影響投資的原理
投資決策是由投資的凈收益和投資的成本決定的。稅收對投資的影響,主要是通過徵收企業所得稅、稅前抵扣和稅收優惠等措施影響納稅人的投資收益和投資成本。
● 稅收對投資的影響——稅收對投資的替代效應和收入效應
課征公司所得稅會降低納稅人的投資收益率,如果因此而降低了投資對納稅人的吸引力,導致投資者減少投資而以消費替代投資,就是發生了稅收對投資的替代效應。
如果征稅和提高稅率減少了投資者的稅後凈收益,而投資者為了維持過去的收益水平趨向於增加投資,這就是稅收的收入效應。
● 稅收對投資的影響——稅收對投資的替代效應和收入效應
稅收對投資的替代效應
稅收對投資的收入效應
● 稅收對投資的影響——稅收對吸引外國直接投資的影響
一般而言,發展中國家吸引外資都給予內資所不能享受的特殊優惠措施。
但外國投資者是否會真正得到稅收優惠的好處或能夠得到多少,還取決於投資者的居住國和東道國之間的國際稅收關系。
投資者的居住國對納稅人在東道國的已稅收入可以有三種不同的處理方法,即免稅法、扣除法和抵免法。東道國的稅收優惠有可能轉移到投資者的居住國。
● 稅收對個人收入分配的影響
1.個人所得稅是調節收入分配的最有力工具。
2.稅收支出也是影響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
3.社會保險稅是實現收入再分配的良好手段。
4.所得稅指數化是減輕通貨膨脹的收入分配扭曲效應的一種方法。
第三節 稅收與經濟發展
● 稅收與經濟發展關系的理論觀點
18世紀的自由資本主義時代,亞當·斯密認為,一切稅收都是減少社會各階層的收入,影響資本積累,或直接減少投資資本,是妨礙資本主義經濟發展的因素。
19世紀下半葉和20世紀初,壟斷資本主義時代,阿道夫·瓦格納認為,從社會政策的意義上來看,賦稅不僅是滿足財政的需要,同時,也是出於糾正和調整國民所得的分配和國民財產的分配的目的。
1929-1933年大危機之後,凱恩斯學派主張政府幹預,實施管理政策,而且以財政政策為主要手段。
❽ 中美貿易戰對國際稅收會有什麼影響
1、中國的鋼鐵、電子設備、服裝、傢具等行業將受較大影響。
貿易戰一旦開打,中國出口美國的鋼鐵、電子設備、服裝、傢具等等產品將受較大影響。
但對於原先依賴進口的汽車、航空航天、電子設備、機械設備、汽車、儀器儀表等行業,則受益。
在貿易戰爆發的同時,美國自己也是受損一方,首當其沖的應該就是即將在下個月發布的iPhone新一代產品。屆時,中國人民族情緒爆發,蘋果新產品銷售額將遭受重創。
2、中國經濟有影響,但不會太大。
盡管美國是中國的出口大國之一,其市場對我們仍非常重要,但2016年數據顯示,中國出口美國商品貿易額為25415億元,佔中國GDP的分量僅為3.6%。
而且但伴隨著中國經濟增長模式從出口和投資轉向更加依賴服務和內需,美國市場對中國經濟增長的相對重要性將繼續縮小。
❾ 對國際稅收工作的認識
國際稅收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家政府憑借其政治權力,對跨國納稅人的跨國所得或財產進行重疊交叉課稅,以及由此所形成的國家之間的稅收分配關系.
(一)國家稅收的特徵
從稅收的起源與本質考察,稅收作為分配范疇,其基本概念是:稅收是國家憑借其政治權力,按照法律規定標准,對一部分社會產品進行無償分配,以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形式,體現著以國家為主體的特定分配關系.
從上述概念,可以概括出國家稅收的基本特徵:
第一、稅收是以國家為主體的一種特殊分配.該特徵說明的是稅收與國家的本質關系.稅收不可能脫離國家而獨立存在,稅收是隨著國家政權的出現而產生的,國家總是征稅的主體;稅收是為了維持國家政權的需要而進行的分配,國家不存在,稅收就無存在的必要.
第二、稅收是以政治權力為後盾所進行的特殊分配.該特徵說明的是稅收徵收以政治權力為依據.
第三、稅收是在一個國家政治權力管轄范圍內的征納關系.該特徵說明國家稅收的征稅范圍.稅收的分配主體既然是國家,所依據的是政治權力,而政治權力總是具體國家的政治權力.一國政府不可能超越自己的政治權力管轄范圍去向別國政府管轄下的納稅人進行征稅,因此,一國政治權力行使范圍只能局限於本國的管轄范圍,即本國的國民和本國國土,憑借這種政治權力所發生的稅收征納關系也就只能是一國政府同其管轄下的納稅人之間的征納關系.
(二)國際稅收的概念
國際稅收屬於稅收范疇,它同樣具備上述三個基本特徵.然而,國際稅收作為一種特殊的稅收現象,又與一國的國家稅收有著明顯區別.
第一、國際稅收作為稅收的一個分支,它與國家稅收一樣,都是國家憑借政治權力所進行的一種分配.然而,國際稅收與國家稅收是有區別的,兩者不能等同.國家稅收是一國的政府憑借其政治權力對其所管轄范圍之內的納稅人進行的課征.它沒有超越一個國家的疆界.國際稅收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家政府,對同一跨國納稅人的跨國所得或財產進行重疊交叉征稅的結果.一方面,任何一個主權獨立國家,都不會屈從於其他國家政治權力,接收他國的稅收管轄;另一方面,世界上不存在一個在各國之上的超國家的政治權力,能在國際范圍內課征稅收.從兩個國家政府來講,它們都是憑借各自的政治權力對同一跨國納稅人進行征稅,兩國政府重交叉征稅的結果形成了國家之間的稅收分配關系.所以,國際稅收不能脫台國家政治權力而單獨存在,只能在各國政治權力機構的協調下進行課征.
第二、國際稅收仍然具有稅收的諸要素,但其納稅人應是從事跨國經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其征稅對象主要是跨國所得和一般財產價值.其所涉及的跨國所得是指有關國家政府之間重疊交叉征稅的所得,范圍比較廣泛.這不僅明確了國際稅收是有特定范圍的,而且把國際稅收同國家稅收區別開來.
第三、國際稅收的實質仍然是一種分配關系,但它不能等同於國家稅收這種分配關系,而是涉及到國家與國家之間的稅收分配關系.國際稅收涉及的納稅人是跨國的納稅人,跨國納稅人的經濟活動跨出國界,並負有對有關國家政府的納稅義務,才使相關國家之間發生稅收分配方面的國際關系.這種國家之間的稅收關系所引起的國家之間的財權利益關系,不可能由一國政府單獨來解決,必須由有關國家通過談判、協商,制定有關國際稅收的協定條約來解決.
歸納上述分析,可以將國際稅收的概念表述為:國際稅收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家政府憑借其政治權力,對跨國納稅人的跨國所得或財產進行重疊交叉課稅,以及由此所形成的國家之間的稅收分配關系.這一概念包括五個方面要點:第一,國際稅收是一種稅收活動;第二,國際稅收是指一系列的稅收活動;第三,國際稅收是指由於對跨國納稅人征稅而引起的一系列稅收活動;第四,國際稅收是指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主權國家或地區財權利益的稅收活動;第五,國際稅收體現的是涉及主權國家或地區之間的稅收分配關系.
二、國際稅收的產生和發展
稅收分配關系根源於社會物質生活條件.國際稅收的形成,是國際稅收這種分配關系發生的必然結果.因此,了解有關國際稅收分配關系產生和發展的歷史背景,有助於我們更好地認識國際稅收的概念及其特徵.
(一)國際稅收的產生
1、國際經濟交往的發展與納稅人收入的國際化是國際稅收形成的經濟前提.
國際稅收既是一個經濟范疇,又是一個歷史范疇,它不是從來就有的,而是歷史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在古代奴隸制社會和中世紀封建社會時期,各國的經濟結構是以農業生產的自然經濟佔主導地位,社會生產交換基本上是在一國境內進行的.盡管國家之間也時有商品貿易現象發生,但這一時期的國家之間的商品貿易對各國的經濟並不具有重要的影響.在這種基本封閉的社會經濟條件下,國家征稅的主要對象,也只限於納稅人在本國境內的農產品、手工業品、某些特定的財產或發生在本國境內的商品流轉額.因此,基於這樣的客觀經濟條件下的征納關系,實質上是作為征稅主體的國家和其管轄下的納稅人之間的經濟利益分配關系,被嚴格地局限在一個國家的地域范圍之內,並沒有涉及到其他國家的經濟利益.這個時期的稅收不會引起國際稅收的分配關系,不具有國際稅收的含義.
隨著社會生產力的發展,人類社會由封建社會發展到資本主義社會.資本主義社會的經濟是商品經濟,是為交換而生產,對市場的依賴性極大.隨著資本主義生產的發展,商品流通范圍從國內市場擴展到國外市場,對商品的課稅遂取代了在自然經濟條件下對農業收獲物等的征稅.商品課稅按照一般的慣例,只能由商品交易行為發生的所在國進行課征,其他國家無權征稅,因此,也就不會發生跨國重疊交叉征稅問題.對進出國境的商品貨物的關稅征稅制度,出於維護各自的國際市場上的地位目的,彼此間訂立了許多雙邊或多邊的貿易關稅條約和協定.國家對進出國境的貨物和物品徵收的關稅,雖然已經包含著某些涉外因素,如征稅對象和納稅人可能是外國貨物或外國人,但性質上仍屬於一種純粹在一國境內發生的稅收分配關系.各國只能在各自的國境內徵收關稅,國家的稅收管轄權並沒有越出國境,從而也不會引起跨國重疊交叉征稅的問題.所以,商品課稅和關稅一般不會弓I起國家之間的財權利益矛盾,當時各國所關注的關稅等流轉稅的國際關系問題,還不是我們所說的國際稅收分配關系.
19世紀70年代以後,自由資本主義向壟斷資本主義逐步過渡,至19世紀末20世紀初,世界歷史進入壟斷資本主義時代.資本輸出是壟斷資本主義的特徵,壟斷資本家為了爭奪市場,在繼續輸出商品的同時,越來多地把生產資本輸出國外,開辦或收買企業,進行生產或從事其他經活動,以便避開各國的關稅壁壘和其他貿易壁壘,佔領國際市場,繼續保持著獲取超額利潤的有利地位.資本輸出使得生產經營跨出了國界,出現丁企業跨國投資經營,國際融資和科技、資金以及人員國際移動等跨國經濟活動.
跨國經濟活動必然地帶來納稅人收入的國際化.投資者通過跨國投經營去投資地獲得豐厚的投資經營利潤;金融家通過國際貸款在投入國得巨額利息;大批受雇的外籍職員、技術人員和勞工將在東道國獲得工資津貼和勞務報酬等匯回本國.跨國納稅人不僅在國內同時在國外也百收,面臨著對多個國家納稅的問題,而有關國家由於某些概念不同,生丁對跨國納稅人的重疊征稅問題,進而導致有關國家之間稅收權益的分配關系問題.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國際稅收是國際經濟交流發展的產物,納稅人收入的國際化是國際稅收形成的經濟前提.
2、所得稅的普遍實施,對跨國所得重疊征稅是國際稅收形成的直接動因.
稅收一般分為三大體制,即對所得的課稅、對商品的課稅和對財產的課稅.一個主權國家採取何種稅收體系,不是憑主觀想像所能決定的,而是受一定社會經濟條件所制約的.從歷史上考慮,人類稅收制度的發展經歷了一個曲折的過程,國際稅收的形成與之密切相關.
在古代奴隸制社會和中世紀封建社會時期,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比較遲,緩,各國的經濟基本上是自給自足性質的封閉式經濟,稅收只能採取土地稅、人頭稅等簡單的直接稅形式,以滿足國家對財政收入的需要.這種古老直接稅的征稅形式特點,使它不可能形成跨國的納稅人和跨國的征稅對象,從而也就不可能發生由此而引起的國際稅收分配關系.
隨著人類社會從封建社會進入到資本主義社會,商品生產迅速發展,商品交換日益擴大,並出現國際間的商品流通,以商品流轉額為征稅對象的間接稅,便代替了以農業生產者的收獲物為征稅對象的古老直接稅.許多國家開征了貨物稅、銷售稅、關稅等,形成了主要以商品流轉額為征稅對象的稅收體制.對商品流轉額的課稅一般在商品交易發生之時,在交易的發生地點課征.納稅義務的發生地點明確,不易引起交易雙方所在國之間的財權利益矛盾.因此,對商品流轉額徵收的間接稅體系,雖然已經介入了國際領域,但還不是國際稅收的內容.
18世紀末,英國首創所得稅.到20世紀初,納稅人收入國際化的現象日益普遍,所得稅己在世界大多數國家中得到普遍推行,並在一些主要資本主義國家中代替間接稅而成為主要的稅類.當一個主權國家依據其所制定的所得稅法對納稅人的跨國所得進行征稅時,這種所得稅法就具有國際性.因為所得稅在國際稅收關系中有著許多獨特的內容:
第一,所得的來源國際化,使其征稅權較難確定;
第二,所得稅的計稅依據是應納稅所得額,計算跨國應稅所得額所需的收入和費用數額往往要由國際分擔;
第三,所得稅由於稅收管理權的交錯,對同一跨國納稅人的同一跨國所得往往會發生重復課稅;
第四,所得稅的徵收管理復雜,各種手段的偷稅、逃稅和避稅,單靠一國的國內稅法無法實現有效控管;
第五,各國的所得稅制度差異甚大,國際協調有一定的難度.
由於所得稅具有上述國際化的特點,必然帶來國與國之間的財權利益關系矛盾,這才促使國際稅收的最終形成.
(二)國際稅收的發展
國際稅收形成於19世紀末20世紀初,距今還不到200年的歷史.縱觀國際稅收的發展,大致可劃分為三個階段:
1、國際稅收的萌芽階段.在1843年由比利時和法國簽訂全世界第一個雙邊稅收協、定之前,國際稅收還處於一個萌芽階段.在這一時期,所得稅已經創立,一些納稅人的經營活動越出國境,國際稅收問題也隨之出現.但當時納稅人所得的國際化還尚未形成一種普遍現象,有關國家之間的財權利益矛盾還是個別的、偶然的,尚未達到十分尖銳的程度.國際稅收問題還沒有引起世界各國政府的廣泛關注.因此,在這個階段,對國際稅收的分配以及國際稅收問題的處理,只是從一國國內法的角度單方面規范來實現的.
2、非規范化的稅收協定階段.隨著國際經濟交流的不斷發展,納稅人所得國際化的廣泛出現,從一國國內法的角度,單方面對國際間雙重征稅作出暫時的權宜處理,已經不能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1843年由比利時和法國簽訂了互換稅收情報的雙邊稅收切、定,標志著國際稅收進入了非規范化的稅收協定階段.在這一時期,有關國家針對出現的國際間雙重稅問題,經過雙邊或多邊談判,共同簽訂書面的切、議,以切、調相互之間在處理跨國納稅人征稅事務和國家之間的財權利益關系.這種通過簽訂國際稅收協定的辦法固然能解決國際稅收中的一些問題,並能較好地處理有之間的財權利益關系,但由於該時期內所簽訂的國際稅收切、定都是根.據各自的情況所簽訂的,在某些概念、定義的理解上,以及協定的內容、格式上都不盡相同,還很不規范.
3、稅收協定的規范化階段.在國際稅收的實踐中,有關國家不斷總結經驗,稅收協定由單項向綜合、由雙邊向多邊發展,逐步實現規范化.真正具有普遍意義並為大多數國家所接受的、規范化的國際稅收協定出現於20世紀60年代.從此將國際稅收活動推上了規范化階段.20世紀60年代初到70年代末,經過很多專家、學者、工作人員的努力,世界上產生了兩種國際稅收協定的範本.即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制定的《關於所得和財產避免雙重征稅協定範本》和聯合國專家小組制定的《關於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間避免雙重征稅協定範本》.這兩個範本提供了國際稅收活動共同的規范和准則,基本起到了國際稅收公約的作用.各有關國家在處理相互間稅收問題時有了可參照的標准和依據.它標志著國際稅收活動在深度和廣度及規范化;標准化方面的飛躍,使國際稅收的發展向前大大地推進了一步.以上兩個範本的公布,也標志著國際稅收的發展進入了較成熟的階段,它作為國際間處理國際稅收關系經驗的總結,雖然對世界各國.
並沒有任何法律約束力,但對於協調國際稅收關系卻起著重要的指導作用.
綜上所述,從國際稅收形成的條件及其發展過程來看,國際稅收是隨著納稅人所得國際化和世界各國普遍採用所得課稅以後才逐步形成起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