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金融如何支持民營經濟發展
民營經濟是調整經濟結構、優化產業布局、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實現加快發展的戰略支撐,是經濟發展中最具活力的增長力量。要實現國民經濟的可持續健康發展,需要把發展民營經濟擺在極其重要的位置。金融機構在支持民營經濟發展上存在體制機制上的弊端。民營企業融資難,歸根結底是很多金融機構在體制機制上設置了障礙,致使民營企業融資的門檻過高。要改變這種現狀,就要從改善銀行內部管理機制入手,逐步建立有利於民營企業發展的體制機制。國有商業銀行針對民營企業的產品設計模式存在缺陷。近幾年,國有商業銀行大量資金上存,銀行和民營企業之間長期存在「銀行有錢貸不出、企業缺錢卻貸不來」的「兩難」局面。除了體制機制的因素外,更主要的是國有商業銀行缺少適合民營企業的信貸產品,其產品設計模式存在缺陷。政府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服務方式有待改變。政府部門要從計劃經濟的行政干預銀行信貸投放,向引導服務金融機構主動投放轉變。政府的職能定位要清晰、明確,服務到位、不越位。民營經濟發展所付的融資成本過高。由於民營企業普遍存在的規模小、底子薄、資質差等原因,很多金融機構對民營企業融資條件苛刻、手續繁瑣、利率過高,加重了企業的負擔。尤其是地方商業銀行對民營企業利率一浮到頂,小額貸款公司甚至達到了民間借貸利率的水平。貸款成本已經成為民營企業沉重的經營包袱。從長遠來看,金融機構幫扶民營企業與實現自身利潤最大化的經營目標並不矛盾,在當前國有企業及政府性工程、項目有限的情況下,只有幫助扶持好民營經濟,使民營經濟良性發展,金融機構才能有更大的發展空間。因此,希望各金融機構切實轉變思想觀念,讓民營企業在利率水平上與國營企業一樣享受「國民待遇」。為此筆者建議:一是完善擔保基金。可成立由政府牽頭、財政出資、企業為核心、金融機構為後盾的聯合擔保機構,並設立擔保基金,對民營企業融資進行擔保。二是出台鼓勵性政策,積極引進培育中小金融機構,拓展民營經濟的融資渠道,更大程度上滿足民營企業的融資需求。三是通過建設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獎懲制度等手段,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打造「信用松原」,為民營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要積極為民營企業爭取各項優惠政策。有效利用差別存款准備金政策。積極爭取民族用品企業的信貸優惠政策。自「十五」、「十一五」開始,中央財政聯合國家民委、中國人民銀行對生產民族特需產品的企業貸款實行貼息政策,而且貸款利率優惠。目前我市有5家企業獲得國家民委批准指定為生產民族特需企業。今年在市人民銀行推動下,已經有一家長嶺縣的企業獲得貼息貸款3000萬元,少支付利息近100萬元。其餘4家企業尚未享受到此項優惠政策,尚有較大推廣空間。人民銀行將持續關注此項工作,推動更多民營企業享受此項優惠政策。充分發揮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作用。受金融機構業務品種、管理體制和人民銀行利率政策的影響,目前人民銀行再貸款、再貼現可運用空間還很大。為充分發揮其作用,一方面人民銀行將積極向上級行爭取再貸款、再貼現額度,為滿足金融機構的資金需求提供保障。同時積極向上級行爭取利率優惠及使用條件方面的寬松政策。另一方面各金融機構也要努力改善自身經營狀況,降低不良資產比率,從而獲得更多的再貸款、再貼現政策支持。商業銀行要加大信貸支持力度,為民營經濟發展注入活力。著力擴大小微企業信貸總量;嚴格規范小微企業融資服務,深入落實銀監會「七不準」、「四公開」規定,除銀團貸款外,不得對小微企業貸款收取承諾費、資金管理費,嚴格限制對小微企業收取財務顧問費和咨詢費等費用,禁止捆綁搭售行為;執行差異化利率政策,建立並完善專用於小微企業的貸款定價機制,綜合考慮小微企業貸款期限、信用等級、風險程度等多重因素,合理確定小微企業貸款利率浮動幅度,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執行差異化考核標准,適度放寬小微企業不良貸款容忍度,通過設置小微企業貸款管理考核激勵約束機制和盡職免責機制,充分調動機構和信貸人員營銷積極性。不斷創新小微企業信貸品種。
Ⅱ 鼓勵民營經濟發展應採取哪些政策支持
要運用好各地的支持政策。
財政支持方面,我省將逐步擴大省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規模;加大政府采購支持,嚴格執行政府采購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優惠政策,同等條件下優先面向中小微企業采購,嚴禁通過設定附加條件變相對民營企業設置門檻。為充分發揮財政杠桿作用,我省將完善國庫現金存款資源配置機制,將參與國庫現金管理的商業銀行對小微企業的信用貸款額度作為計算分配國庫現金存款額度的重要因素。省級財政將建立小微企業信用貸款風險補償金,對符合條件的銀行類金融機構給予一定比例的風險補償或費用補貼。
針對融資難題,大力發展村鎮銀行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和小額貸款公司,適當放寬小額貸款公司單一投資者持股比例限制;鼓勵符合條件的民間資本投資入股金融機構和參與金融機構增資擴股、重組改造;支持中小企業發行中小企業集合債券,利用「區域集優」模式發行中小企業集合票據,通過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券等方式融資;探索開展中小企業私募債券試點。積極推動民營企業成為創新主體。對民營企業建立省級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和院士工作站、博士後科研工作站等,最高給予50萬元的資助或獎勵;資助民企開展省級以上技術標准制定,對主導制定國際、國家、行業標準的民營企業,省政府予以通報表揚,並給予一次性獎勵;對於企業引進急需緊缺的高層次外國專家或高技能外國人才以及外省「兩院」院士的,將給予資金補助。
針對用地和用工難題,《措施》指出,在符合規劃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對工業項目在原土地上增加廠房建築面積、提高土地利用率的,不再增收或調整土地出讓金。對企業緊缺的技術工種,如技師、高級技師和工藝美術大師培訓並取得資格的,當地政府給予培訓補貼;小微企業新招用高校畢業生並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給予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執行期限延至2014年底。
Ⅲ 國家為什麼要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引導保護民營經濟發展
因為國家對於人的本質是很了解的。人都是自私的,公有制對於整個內社會是公平的,但公有制容下,經濟、企業等等方面都會停滯不前,吃老本。只有開放和保護民營,才能利用人性自私這一點,促進和發展經濟的進步,以及技術的革新。同時反作用於公有制經濟,提高公有制經濟自身危機感,而促進公有制經濟的進步。
Ⅳ 金融該如何支持我國民營經濟發展
2.在利率政策上,同樣存在所有制歧視 政府和央行對國有 企業 給予較多的利率優惠,而對民營企業則不實行。在實行浮動利率時,對民營企業的浮動幅度也往往比國有企業要高。少數 金融 機構還採取一些不合規的方式,擅自或變相提高對民營的貸款利率。所有這些,都加大了民營企業的籌資成本。使民營企業在市場競爭中處於不利地位。 3.在直接融資方面,所有制歧視更為嚴重 政府對民營企業的股票發行和上市雖然沒有明文限制,但存在著事實上的所有制歧視。在「額度管理」的股票發行機制下,民營企業要從相當緊張的發行額度中分得一杯羹,實在是難於上青天。到1999年,發行A股股票在深滬兩家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企業已達900多家,但民營企業為數寥寥。民營企業基本上還是處於「望股興嘆」的境地。這與有關方面的指導思想有關,因為管理層一直將股票上市當作為國企解困的有效法寶。至於對民營企業進入企業債券市場,管理層也基本上持排斥態度,到 目前 還沒有民營企業發行債券的實例。 4.在中間業務方面,滿足民營企業交易需要的結算工具較少 國有商業銀行不對民營企業辦理托收承付和匯票承兌業務,當然更談不上票據貼現。由於結算渠道不暢,資金進賬時間長甚至發生梗阻,致使一些民營企業改用現金結算,加大了交易成本。 5.在金融組織機構方面,缺乏為民營企業(特別是中小型民營企業) 發展 服務的金融機構 中國 民生銀行原擬專為民營企業服務,但現在越來越與其它股份制商業銀行沒有區別了。此外,對非國有金融機構與國有金融機構不能一視同仁,對國有銀行呵護有加,利用國家權力和信用予以保護,而對非國有的金融機構,則輕易採取治理整頓、接管直至破產的辦法,從而也限制了民營經濟的發展。 三、強化對民營經濟金融支持的主要對策 1.健全、完善為民營經濟服務的金融組織體系 這是強化對民營經濟金融支持的組織保證。近來,許多同志提出新建專門為民營企業提供金融服務的民營銀行。這個 問題 要全面慎重考慮。要不要新建民營銀行,應按照「有利於促進金融業的公平競爭,有利於提高金融資源的配置效率,有利於保證金融體系的安全和穩健運行」這三條原則,通盤考慮,審慎從事,以克服金融組織建設的盲目性。金融支持民營經濟的基點,應放在大力發展區域性、地方性的中小型金融機構上,放在對現有金融機構的功能強化和業務拓展上,而不是簡單地新建民營銀行。否則,即使建立了這類民營銀行,它們也會很快成為「二國營」(據說,一些地區的城市商業銀行,貸款對象60%以上是國有企業)。應該看到,隨著銀行商業化改革的深入,經營信用業務的商業性金融機構之間已經沒有明確的業務分工界限,利潤最大化成為它們共同的經營目標。在這種情況下,只要摒棄「唯成份論」的做法,對原來的信貸政策進行調整,那麼,國有商業銀行也是可以為民營企業服務的。那些經營穩健、知名度高的民營企業,還有可能成為金融機構競相爭奪的貸款對象。1998年,為了強化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各家國有商業銀行大都建立了相應的機構。但是,由於小型民營企業不是國有商業銀行傳統的服務對象,加之出於降低信貸交易成本的考慮,這些銀行還只能把規模較大、效益較優的民營企業納入服務范圍。而城市商業銀行、 農村 信用合作社由於網點面向基層,與民營企業聯系緊密,則可成為城鄉范圍內金融支持民營經濟的主體力量。因此,要大力發展非國家控股的股份制商業銀行,改造現在的城市商業銀行,發展城鄉信用合作社。 2.通暢民營企業的貸款渠道,為民營企業提供必要的政府支持 在貸款方面,要著重解決兩個問題:一是國有商業銀行要改「唯成份論」為「唯效益論」,自覺放棄「政府身份」,以平等的法人關系、契約關系來對待與民營企業的信用關系;二是政府財政要對民營企業提供必要的支持,除前面提到的投資補貼貸款貼息外,應盡快建立民營企業的信用擔保基金,為中小型民營企業提供貸款擔保。中小型民營企業由於資產規模、產業特點、組織程度、成長性等原因,在爭取貸款上處於不利地位,因而政府扶持是必要的。這也是國際慣例。當然,民營企業也要不斷提高自身的信用度。 3.矯正有失公允的利率政策,消除因所有製成份而產生的不合理的利率差異 對同一種類、同一期限的貸款,對所有貸款對象都應實行同一水準的利率。在實行浮動利率的場合,超過基準利率的浮動部分,實際上是對金融機構承擔貸款風險的一種補償。其浮動幅度應主要根據借款人的借款期限、借款的風險程度以及借款人的信用狀況而定,而絕對不應把借款人的所有製成份作為基本依據。中央銀行應加強對銀行的民營企業貸款的利率稽核,對違規行為採取必要的處罰措施。 4.拓展中間業務的種類和范圍 應根據民營企業的生產經營和資金運動的特點,推出靈活的、多樣化的結算工具,暢通匯路,為民營企業提供方便、快捷的結算服務。應盡快對民營企業開辦托收承付、匯票承兌與貼現業務。此外,還應利用金融機構網點眾多,佔有信息量大的行業優勢、匯票承兌與貼現業務。為民營企業提供市場商機、經濟政策、經營與投資決策咨詢等多方面的信息服務。 5.給民營企業以「國民待遇」,使其以與國有企業平等的市場主體身份進入資本市場 應既允許民營企業發行A股,也應允許其在符合條件的前提下發行B股、H股、N股等特種股票和存托憑證(如ADR),籌措外資。因此,有必要降低民營企業股票發行和上市的門檻,或另開第二板市場或場外交易市場,為民營企業的股票發行和上市提供必需的市場條件。在資本經營已被企業普遍重視的今天,應鼓勵和支持民營企業通過兼並、收購與股權置換等方式實現產權重組,謀求更大發展。世界上任何國有企業的收購兼並都離不開金融支持,中國的民營企業更為需要,在放活國有中小企業的情況下,金融對民營的支持更為緊迫。此外,企業債券市場也應對民營企業敞開大門,允許民營企業在符合發行要求的條件下,通過發行債券籌資。
Ⅳ 鼓勵發展民營經濟的具體措施有哪些
推進全民創業,大力發展民營中小企業:
(一)推進全民創業。加強政府引導,充分調動群眾辦企業的積極性,形成千軍萬馬、千家萬戶創新創業的態勢。對企業下崗職工、大中專畢業生、轉業軍人、外出務工人員返鄉創辦或領辦民營中小企業的,可按國家規定享受減免稅優惠政策。
對吸納失業人員再就業的中小民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以及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其稅費、小額貸款擔保、社會保險和崗位補貼等,執行國家對下崗職工的有關優惠政策。
鼓勵具備條件的個體工商戶轉化升級為微型企業,引導規模較大的個體工商戶轉化升級為中小民營企業,實現集約發展,增強吸納就業能力。建立農民工返鄉創業綠色通道,為項目推進、群眾創業創造寬松、便捷的市場准入環境。
(二)放寬創業條件。鼓勵各類資本在我市投資、參(控)股發展民營企業。降低門檻,放寬注冊資本限制,注冊資本達到3萬元以上即可申請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貨幣出資可降至注冊資本的30%。
對注冊資本在50萬元以上新設立的公司(除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外),可實行注冊資本分期到位制,首期實繳的注冊資本可降至注冊資本額的20%(不低於3萬元),其餘注冊資本可在2年內分期到位。
(5)遼寧省出台金融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獎勵辦法擴展閱讀:
民營經濟作用:
改革開放以來,民營經濟在我國經濟結構中所佔的比重逐步擴大,開始發揮越來越廣泛的作用。
(1)民營經濟的發展有利於企業產權多元化和產權明晰,從而有利於政企分開、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
(2)民營經濟的運行機制最接近於市場經濟的運作機制,價值規律、供求規律、競爭規律在民營經濟中體現得最充分,因而民營經濟對國有經濟的改革具有一定的借鑒作用。
(3)民營經濟的發展有利於增加供給、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
(4)民營經濟具有相對分散、規模小、易吸納勞動力的特點,有利於增加社會就業。
(5)民營經濟有助於調動多種積極性。由於生產資料的所有制形式和經營特點不同於傳統的經濟形式,所以能夠充分調動所有者、經營者和廣大職工的積極性。
(6)民營經濟的發展過程中,培養和造就了能夠適應市場經濟規律運作的經營、管理人才。
Ⅵ 雲南省政府為什麼鼓勵和扶持民營企業的發展
一、充分認識金融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重要意義
民營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小微企業是民營經濟的主體,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推動民營經濟加快發展是全局性、戰略性的重要問題,是新時期雲南科學發展、和諧發展、跨越發展的客觀要求,也是我省轉方式、調結構的重要任務。改革開放以來,我省民營經濟不斷發展壯大,已經成為促進全省經濟增長、產業發展、城鄉繁榮、就業再就業和社會和諧的重要力量,在全省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但與全國發達地區相比,我省民營經濟存在起步晚、產業發展層次低、經營管理水平不高等問題,尤其是中小企業、小微企業的金融供求矛盾較大,制約了民營經濟加快發展。各級、各部門和金融機構要充分認識金融支持民營經濟加快發展的重要意義,按照省委、省政府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重要部署和工作要求,用好用足國家各項扶持政策,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健全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機制,加快推進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加大資金支持力度,著力破解民營企業融資難、貸款難、擔保難、融資成本高等問題,創造良好的民間投資環境,引導民間資本積極參與雲南經濟社會發展,促進全省民營經濟健康快速發展。
二、總體要求
(一)基本思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抓住國家實施新一輪西部大開發、沿邊開發開放戰略、橋頭堡建設和 「十二五」規劃實施等重大機遇,堅持「非禁即入」和促進民營企業發展的原則,以擴大民營經濟規模、促進全省產業轉型升級為目標,以增投資興產業、大力發展實體經濟為重點,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服務領域,加大金融支持小微企業創業成長力度,不斷擴大民營企業融資渠道和規模,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優化金融環境,實現民營經濟與金融業互促發展。
(二)目標任務。 「十二五」期間,要確保全省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的貸款年增速高於全省貸款平均增速,增量高於上年水平,對 3000戶優質小企業開展信用貸款試點,其中,省工業信息化委會同省科技廳、省商務廳等部門優選 2000戶左右的專精特新小微企業,省農業廳和省林業廳分別組織優選 600戶和 400戶左右的特色農業、林業產業化小微企業;支持民營企業不斷擴大直接融資規模,力爭實現 10戶民營企業上市,積極推動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發行債券;積極引導民營資本參與股權投資,爭取到 「十二五」末全省股權投資基金發展到 200支,募集資金規模達到 1000億元;積極推動保險業更好地服務民營經濟加快發展,爭取保險資金對民營企業投資取得新突破;鼓勵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服務領域,爭取小額貸款公司達到 500個,推動地方金融機構健康快速發展,為全省非公有制經濟增加值達到 7000億元提供強有力的金融保障。
三、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服務領域
(一)拓寬民間資本投資實體經濟的領域。根據國家關於促進民間投資的有關政策,積極支持民間資本進入法律法規未禁止進入的行業和領域,營造公平競爭、平等准入的條件和環境。重點支持民間資本進入交通、水利、電力、石油天然氣、電信、環保、土地整治和礦產資源勘探開發等基礎產業和基礎設施領域,投資市政公用事業、保障性住房、文化產業、社會事業、商貿流通等領域,參與國有企業改革。完善促進民營企業發展的有效機制,著力營造引商、親商、留商、活商、富商的良好氛圍,大力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服務領域,促進金融產業發展壯大。
(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銀行領域。支持民間資本投資地方銀行業金融機構和參與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的增資擴股。鼓勵民間資本按照集約化發展、地域適當集中的原則,規模化、批量化參與設立村鎮銀行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
(三)鼓勵民間資本設立小額貸款公司。落實國家適當放寬小額貸款公司單一投資者持股比例限制等政策,按照《雲南省小額貸款公司管理辦法》,鼓勵民間資本投資組建小額貸款公司,重點推動在經濟發展滯後、金融服務不完善的縣(市、區)設立小額貸款公司,盡快實現小額貸款機構和服務的縣域全覆蓋。積極發展專業性小額貸款公司,支持優勢特色產業領域中的民營企業加快發展。進一步完善小額貸款機構的市場准入評審制度,加強日常監管和現場檢查,發揮小額信貸協會的行業自律作用,扶優懲劣,規范發展,有效遏制高利率化傾向,引導小額貸款公司加大對我省小微企業、「三農」和縣域經濟發展的資金支持。鼓勵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向小額貸款公司提供融資支持,增強其貸款能力。鼓勵符合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積極向村鎮銀行轉變。
(四)支持民間資本發起設立股權投資基金。遵循「政府引導、市場運作、行業自律、政策扶持、規范發展 」的原則,充分發揮政策的導向作用、政府股權投資引導基金的引導作用、國有資本的示範帶動作用、民間資本投資的主體作用、雲南股權投資發展中心和股權投資基金協會的行業管理服務作用,支持符合條件的民間資本依法設立公司制、合夥制的私募基金、創業投資基金、風險投資基金等股權類投資企業,開展專業化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投資咨詢等業務,推動全省股權投資事業健康規范發展。
(五)推動民間資本參與其他金融活動。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在遵循有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創辦融資擔保公司、產業投資公司、創業投資公司、租賃公司、財務公司、資信調查與評估公司、典當拍賣及會計師事務所等金融中介服務機構,有序參與證券、保險、信託等金融機構的改制重組。
四、加大金融支持小微企業力度
(一)完善扶持小微企業發展的財政與金融聯動機制。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優惠政策,健全完善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財政與金融聯動機制。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大對符合產業政策、發展前景良好的民營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對處於轉型期的民營企業,要做好融資幫扶工作,指導和支持企業轉型發展。財稅部門要全面落實對小微企業和服務小微企業金融機構的各項稅收優惠、財政補貼政策,引導信貸資金加大對獲得財政扶持的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的投入力度。對符合轉型升級要求但經營困難的小微企業,要按照規定及時落實稅費減免優惠政策。逐步擴大中小企業專項資金規模,合理統籌使用各項產業化發展資金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研究建立小微企業新增貸款風險補償機制,幫助小微企業解決資金周轉困難。
(二)建立鼓勵創業富民的長效機制。積極借鑒其他省(區、市)的先進經驗和做法,加大財稅配套扶持力度,建立鼓勵創業富民的長效工作機制,引導民間資本加速創業。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擴大支持創業「貸免扶補」小額擔保貸款的規模,把有發展潛力、誠實守信、盈利能力強的優良創業項目作為業務增長點,完善創業帶動就業的信貸和金融服務體系,支持高校畢業生、返鄉農民工、農村富裕勞動力、下崗失業人員、復轉軍人、留學回國人員以及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自謀職業、自主創業。加強創業基地、科技孵化器等創業集群建設,有效匯聚各類社會資本,形成支持創業的良好環境,發揮創業集群效應,促進區域經濟發展。
(三)創新信貸服務方式。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快組建小微企業信貸專營機構,構建專業化的經營與考核體系,完善小微企業信貸人員盡職免責機制和考評機制,改進貸款評級、授信、貸款審查和審批等業務流程,強化對單戶授信總額 500萬元以下小微企業的信貸支持,有效滿足小微企業 「短、頻、快 」的資金需求。根據小微企業的需求,創新信貸業務和抵質押方式,大力開展聯保聯貸、網路循環貸款、知識產權質押貸款、並購融資、信用保證類貸款等系列信貸業務,穩步增加對小微企業的授信規模,並向小微企業提供結算、匯兌、代理等綜合金融服務。
(四)提高擔保服務能力。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擔保機構的監督管理,加快完善信用擔保的行業准入、風險控制、損失補償、再擔保和退出機制,促進各類擔保機構規范經營,強化信用擔保行業自律,綜合運用資本注入、風險補償和獎勵補助等多種方式,提高擔保機構對小微企業的融資擔保能力。鼓勵各類擔保公司加強與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合作,多渠道籌措資本金,增強資本實力和壯大業務規模,改變單一的以固定資產、有價證券抵質押為主的擔保辦法,按照民營企業運行特點和融資需求,將無形資產等納入融資抵質押范圍,拓展擔保業務,逐步完善覆蓋全省、布局合理、資本多元化、運作市場化、管理規范化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鼓勵小微企業之間加強合作,通過構建互保聯盟、互保基金和 「企業發展互助資金會」等方式,為會員企業提供應急保障資金,保證企業正常運轉。
(五)創新監管服務機制。金融監管部門要按照國家政策要求,落實存貸比扣除、風險權重優惠和提高小微企業貸款不良率容忍度等優惠政策,支持地方金融機構發行小微企業貸款專項金融債,因地制宜制定科學、審慎的小金融機構市場准入細則,實行分類監管、差異化監管,提升監管容忍度,不斷提高監管技術和監管有效性。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嚴格自律,切實承擔起社會責任,按照針對小微企業的 「三嚴五禁」監管要求,嚴格落實貸款新規,防止貸款資金被挪用或外流,確保貸款資金真正進入實體經濟;嚴格落實利率風險定價,合理確定利率;嚴格落實全省小微企業信用貸款試點任務,切實轉變過於依賴抵押擔保的信貸方式;加強現場監管,禁止存貸掛鉤、禁止一切不合理收費、禁止搭售金融產品、禁止向民間借貸中介機構融資,禁止將銀行自身考核指標壓力轉嫁給企業,有效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切實幫助小微企業破解資金困境。
(六)鼓勵支持中小企業 「走出去」。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為民營中小企業「走出去」提供靈活高效的融資、結算、匯兌、信息咨詢等金融服務。發揮我省人民幣跨境金融服務的獨特優勢,鼓勵和支持民營中小企業在人民幣跨境貿易試點地區使用人民幣進行貿易結算,為中小企業結售匯提供便利化服務。充分發揮出口信用保險的政策性作用,積極為民營中小企業對外貿易、投資提供政策性保險服務和融資支持,為我省民營中小企業積極開拓東南亞、南亞市場搭建風險規避、融資促進、信息咨詢的平台。
五、進一步拓寬民營企業融資渠道
(一)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優化信貸管理制度,建立統一的適合民營企業特點的信用評級制度,簡化貸款手續,提升信貸審批效率,增加信貸規模,加快信貸產品和金融服務創新,合理確定貸款利率水平,努力滿足民營企業的信貸需求。各政策性銀行要結合自身特點,積極為民營企業提供金融服務。國有商業銀行和股份制銀行要積極向總行爭取政策,加大對民營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不斷豐富和完善對民營企業的金融服務,發揮服務民營企業的主力軍作用。郵儲銀行要加快改造機構網點,完善小額貸款功能,提升對民營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的金融服務能力。城市商業銀行要准確把握市場定位,篩選和培育優良客戶,為民營經濟主體提供高效信貸服務,在服務中小微企業發展中贏得自身發展空間。農村信用社要在全力服務「三農」發展的同時,適當集中資金,積極扶持縣域民營經濟發展,加大 「貸免扶補」支持力度,促進城鄉創業帶動就業。
(二)大力推動民營企業上市。充分發揮省直接融資部門聯席會議的作用,進一步明確省直有關部門推進企業上市工作職責,構建企業改制上市的統籌協調機制和綠色通道,簡化各項審批程序,明確審批時間,提高企業改制和發行上市工作效率,加快我省民營企業上市步伐。落實推動企業上市的扶持政策,降低企業上市融資成本。對科技含量高、市場前景好、盈利能力強的民營企業特別是科技型中小企業,要在輔導、培訓和推薦上下功夫,引導其通過中小板、創業板實現上市融資。證監部門要強化對擬上市民營企業的培育工作,督促處於輔導期的民營企業按照上市公司標准規范運作;指導已上市的民營企業利用定向發行、配股等方式積極擴大再融資規模。
(三)鼓勵引導民營企業多渠道融資。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公司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中小企業集合票據、信託融資等方式擴大融資規模。鼓勵和支持大中型民營企業通過債券融資、股權融資和引入保險資金等方式擴寬直接融資渠道。
(四)進一步提高保險服務民營經濟發展的能力。保監部門要結合我省民營企業發展特點,鼓勵保險機構開發手續簡化、保障充分、責任清晰、理賠快速的各類保險產品,重點為民營企業提供財產險、責任險、意外傷害險、小額貸款保證保險等保險產品。積極做好民營企業信用貸款保證保險試點工作,穩妥開展保險資金對優質民營龍頭企業的股權、債權投資,推動保險資金投向民營醫療衛生和養生養老產業。合理釐定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的保險費率,鼓勵有條件的民營企業為員工投保商業性醫療、養老保險,支持民營企業積極運用保險產品保障員工合法權益。
(五)積極拓展新型融資方式。鼓勵有條件的民營企業採用定向募集等方式增資擴股,採取股權融資、項目融資、租賃融資、信託融資、基金融資等方式開展融資。規范和發展產權交易市場,有效吸納和集聚民間金融要素,推動民間資本的流動和重組。探索開展民營企業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有效提高民營企業的融資能力。
六、優化金融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環境
(一)明確部門職責。省級建立中小微企業融資聯席會議制度,由省工業信息化委、金融辦和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牽頭,省科技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農業廳、林業廳、商務廳、工商局、工商聯和雲南銀監局、雲南證監局、雲南保監局等部門以及有關金融機構參加,有效發揮金融工作協調職能,建立完善政府、銀行、企業、保險四方聯動機制,組織開展中小微企業融資便利化行動;制定優質小微企業信用貸款試點方案,認真遴選優質小微企業,扎實推進優質小微企業信用貸款試點工作;加強對民營經濟金融服務的政策研究,加快建設民營企業項目庫;完善促進創業富民的政策措施,為民營企業提供便利化服務。省財政廳、地稅局、國稅局要貫徹落實好國家支持民營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發展的財稅優惠政策,運用貼息、風險補償等間接方式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扶持力度。省國土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環境保護廳、知識產權局、工商局等部門要不斷健全規范中小微企業不動產和動產抵質押等中介服務,降低或減免小微企業登記、確權、認證、評估、擔保、轉讓、審計、驗資等服務收費。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雲南銀監局、雲南證監局、雲南保監局要密切配合、加強協作,督促和指導金融機構貫徹落實好國家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金融政策,搭建銀行、證券、保險機構與小微企業及擔保機構的聯系協作平台,創新小微企業信用貸款等信貸產品和服務方式,擴展民營企業融資渠道,提高民營企業的融資能力和水平。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要牽頭開展專項統計,做好金融服務民營經濟發展的監測分析工作,推進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健全企業失信懲戒機制,增強民營企業的信用意識;加強對民間借貸的監測,配合公安機關加大對非法集資等金融違法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營造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良好金融環境。
(二)強化考核獎勵。省金融辦要會同省工業信息化委、科技廳、財政廳、農業廳、林業廳、工商聯和省級金融監管部門完善金融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考評獎勵辦法,將各金融機構支持民營經濟發展情況納入全省金融工作年度考核獎勵內容。各級政府要結合自身財力情況,統籌安排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專項配套資金,支持當地銀行業金融機構及時化解小微企業貸款風險。各級工業信息化、科技部門要安排必要的專項資金,對民營企業上市和發行債券給予適當補助。各級財政、審計部門要加強監督管理,確保各類獎勵、補助和專項資金專款專用,發揮效益。
(三)形成聯動機制。各地、有關部門要共同搭建高效務實的信息平台、項目平台、園區平台、市場平台和融資對接平台,積極向金融機構推薦優質民營企業,密切民營企業與金融機構的聯系對接,為民營企業融資提供便捷條件。各金融機構要強化金融產品和服務宣傳,主動向民營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推薦符合企業特點的金融產品,為企業提供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務,支持民營企業做大做強。工商聯和各類行業協會、商會要加強對民營企業的幫助指導,著力培養一批民營企業帶頭人,支持民營企業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強化內部管理,提高生產、財務、經營信息的透明度,增強融資能力。民營企業要通過規范經營,不斷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做強主業、做大企業,爭取各類金融機構的支持,講求企業信用,切實維護金融機構債權,形成民營企業與金融機構互促共進、互利共贏的良好發展格局。
Ⅶ 國家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
2014年1月各地中小企業扶持政策措施匯總
進入寒冬臘月,全國氣溫一路走低,但各地中小企業卻「沐浴」在政策的春風里。1月,遼寧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網路開通,今後遼寧省中小企業再遇到融資、培訓、管理等問題,只需撥打服務熱線或登錄網站,便可輕松獲得幫助;福建省政府1月出台9條措施扶持小微企業發展,將引導更多的個體工商戶轉化為企業;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1月表決通過的《北京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規定,不得在政府采購中設置不利於中小企業的歧視性條件,並應在年度政府采購項目預算總額中安排一定比例面向中小企業。
江蘇省新增7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範平台
工信部近日公布了第三批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範平台,江蘇省蘇州工業園區中小企業服務中心等7家榜上有名。至此,江蘇省共有26家國家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範平台,連續三年蟬聯全國第一。其中,僅吳江盛澤就有3家,在全國鄉鎮中也位居第一。
經過10年發展,江蘇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服務體系不斷完善。江蘇省政府連續三年把建立市、縣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列入政府年度50項重點目標任務。全省各市、縣已全部建立中小企業服務中心,正逐步向區、鄉鎮延伸。從政府主導服務為主,到現在向市場多元化服務轉變,改變了政府創辦公共服務平台一枝獨秀的狀況。
目前,江蘇省各市縣至少建有一家以上綜合性公共服務平台,2家以上工業園區、產業集聚區專業性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形成布局合理、有序發展、錯位競爭、優勢互補、特色鮮明的公共服務平台網路,為地區中小企業提供特色、專業化的服務。由提供簡單培訓、創業指導、場地租賃等服務,到現在為中小企業提供的服務種類實現全覆蓋。據統計,2013年全省平台共獲得國家發明服務專利產品11項,獲得省發明專利服務產品32項,有效提升了江蘇省中小企業發展的軟環境。
今年,江蘇省將重點構建適合中小企業特色、滿足中小企業發展需求的服務體系,進一步提升中小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和綜合競爭力,促進全省中小企業產業結構優化和轉型升級。
遼寧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開通
1月,遼寧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網路開通。對於遼寧省廣大中小企業來說,今後再遇到融資、培訓、管理等問題,只需撥打服務熱線或登錄網站,便可輕松獲得幫助。
平台是以省級服務平台為樞紐、以遼寧省各市和重點產業集群公共服務機構「窗口」服務平台為支撐,匯聚全省優質服務資源形成的形象統一、資源共享、服務協同,全方位、一體化、開放式的網路體系。平台網路利用互聯網門戶、移動終端、呼叫服務、開放式「窗口」服務大廳等便捷服務通道,為中小企業提供信息、投融資、創業、人才與培訓、技術創新、管理咨詢、市場開拓、法律等八大類專業服務。
新疆政采融資支持中小企業
從今年起,新疆政府采購中心將和招商銀行烏魯木齊分行共同推出政采貸項目,以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
政采貸項目主要以中小企業政府采購的信用和國庫集中支付作為履約保障的政府采購合同為基礎,由企業向金融機構提出貸款申請,且貸款利率不高於一般貸款利率水平。信用融資無需中小企業提供財產抵押或第三方擔保,也未附加其他任何形式的擔保條件,有利於降低中小企業參與政府采購成本,增加其參與政府采購的機會和擴大融資渠道,優化中小企業發展環境,從而切實減輕了中小企業融資成本和負擔,體現了「信用創造價值」的理念。
據新疆政府采購中心負責人介紹,采購中心主要負責組織協調、搭建平台、提供方便、防範風險,具體業務由銀行和企業完成。采購中心為銀企雙方創建的這個信息共享、銀企對接的平台,並不意味著政府部門要為融資貸款項目提供第三方擔保,銀企雙方還要遵循依法經營、成本效益、風險可控等市場運行規則,主要依靠有效的競爭和自身的實力最終實現項目落實和互惠互贏。今後新疆政府采購中心還會在其他方面,如信息發布、標書製作、中標通知書的發放等環節宣傳信用擔保融資信息,加強中標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聯系,發揮好橋梁紐帶的作用。
雲南要求提高對民營企業的行政服務效率
雲南省關於加快民營經濟發展的決定明確,要切實提高民營企業的行政服務效率。
首先推行「四無」服務。推行無障礙准入、無刁難審批、無歧視辦事、無拖延辦結,促進民間資本投資便利化。各級政府要定期清理、廢止不必要的行政許可和審批事項。建立重大項目審批「統一受理制、項目代辦制、快速轉辦制、並聯審批制、辦結告知制」5項制度。建立省級網上並聯審批制度。在工業園區、工業集中區實施網路申報納稅。二是簡化投資項目審批程序。鼓勵和允許發展的項目,實行備案登記制;對確需審批和轉報上一級審批的項目,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等投資管理部門要指導民營企業做好項目前期工作。對符合條件的備案項目,在3個工作日內辦結;對資料齊全、條件具備的核准或審批項目,10個工作日內辦結。對民營企業投資5000萬元以上的生產性項目,由所在地縣級政府或園區管委會代辦項目審批手續。三是改進用地和環評審批服務。國土資源部門對符合條件的單獨選址用地項目,實行土地征轉供一並辦理。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和工業園區范圍內,民營企業用地按照批次用地方式報批,再按具體項目辦理供地手續。環境保護部門要採取提前介入、跟蹤督辦等措施,壓縮審批時限。並加快引進和新增環評服務機構,以覆蓋16個州(市)和省級重點工業園區所在的縣(市、區)。
山西省今年將新創辦2萬戶中小微企業
今年,山西省將全年力爭新培育銷售收入超億元的「小巨人」企業100戶以上,新創辦中小微企業2萬戶,中小微企業增加值增長15%左右,進一步增強中小企業發展活力,為全省工業經濟增添新的增長動力。同時,2014年力爭主力火電企業煤電聯營達到30戶以上,長協合同簽訂率達到80%以上。擴大大用戶直供電范圍,增加大用戶直供電量,交易電量規模達到200億千瓦時以上,努力實現發用電企業共贏發展。
此外,山西省將繼續堅持圍繞「三大工程」「八大專項」「五大載體」,重點培育200戶經營規模、技術實力和管理水平在同行中有較強影響力和發展潛力的企業;選擇200項對產業發展起重要作用的關鍵技術進行攻關;研發推廣300項技術水平高、市場前景好,對工業轉型升級具有較大影響的新產品;扶持50個主導產業特色鮮明、規模效益突出的產業集聚區;建設20個基礎設施好、產業檔次高、集聚功能強的工業園區。
福建省出台9條措施扶持小微企業發展
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繳納所得稅可享減征、獎勵等優惠。福建省政府1月出台9條措施扶持小微企業發展,將引導更多的個體工商戶轉化為企業。
福建省將引導個體工商戶轉為企業。一方面,簡化「個轉企」程序,按照「一注一開」的原則和程序同時辦理;在不違反企業名稱有關規定的前提下,可保留原個體工商戶的名稱及特點。在經營場所(住所)不變並在有效期內,原個體工商戶工商登記前置許可的有效證件、經營場所證明可以繼續使用;因「個轉企」而發生的土地、房屋權屬名稱變更,不視為交易。另一方面,對「個轉企」的小微企業給予不低於5年的過渡期,在過渡期內,對賬證不健全的轉型企業征稅可以實行核定徵收;企業社會保險保持原有繳費方式5年不變。
同時,福建省也推動小微企業上規模。對新增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企業,以企業上年繳納的省以下地方級稅收收入為基數,3年內每年增量部分的60%獎勵給企業擴大再生產。對新增的規模以上企業,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當年減半徵收,如當年已繳納,次年減半徵收。
福建省鼓勵創辦小微企業,對新創辦的小微企業,3年內所產生的省以下地方級稅收收入全額獎勵給企業。省政府要求,各級地方政府鼓勵小微企業進入工業園區,在工業園區規劃中,要預留小微企業的用地用房。對小微企業項目用地在年度用地計劃指標中優先給予安排。
符合條件企業兩年內可享所得稅優惠。從今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福建省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6萬元(含6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所得稅,繳納的所得稅由設區市、縣(市、區)級財政以「即征即獎」的方式獎勵給企業。
此外,福建省政府明確,今後政府采購要向小微企業傾斜。各級政府應當預留本年度政府采購項目預算總額的3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其中預留給小型和微型企業的比例不低於60%。
重慶:小微企業有需要 訂單服務來幫扶
1月,重慶市中小企業局發布消息,為更有針對性地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即日起,重慶市將創新推廣中小企業訂單式服務模式,根據企業需求送服務。
重慶市中小企業局產業發展處相關負責人介紹,重慶市將在全市范圍內推廣中小企業訂單式服務。具體來說,即中小微企業通過調查問卷、電話或網路預約等方式下訂單,提出具體服務需求後,市、區縣及產業集群中小企業窗口服務平台從中篩選出共性和個性服務項目,再組織社會服務機構提供針對性專項服務的一種服務模式。
訂單式服務,將以產業集群、工業園區、小企業創業基地、中小企業特色產業基地、都市工業樓宇、農產品加工基地內的中小微企業為重點服務對象,根據中小微企業的實際需求,尋找對應有優勢的服務機構,更多採用「小專場」的形式,在合理的時間內,配置個性化服務、資源。「這意味著中小微企業的服務將更有針對性和實效性,降低中小企業的服務成本。」該負責人表示。
重慶市中小企業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訂單式服務由市、區縣及產業集群中小企業窗口服務平台承辦,流程主要為工業園區、小企業創業基地等向轄區內企業發放《訂單式服務需求調查表》,收集企業具體服務需求。窗口平台匯總分析服務需求後,選擇相應服務機構,簽訂服務委託訂單,採取分類服務的形式,對應開展相關服務對接活動,如融資服務專場、技術服務專場等。
該負責人表示,為了保障服務質量,將加強對服務項目實施的跟蹤管理,開展服務回訪。即每次服務活動完成後,及時收集中小企業的服務滿意度以及對活動開展的意見,打造從需求收集整理匯總-服務資源配置-現場對接-市場化服務-質量跟蹤反饋等環節於一體的服務閉環。
該人士介紹,重慶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網路體系已初步建成,包含了1個市級服務平台和29個區縣窗口服務平台,以及7個產業集聚區窗口服務平台,目前已經實現14個窗口平台互聯互通,預計明年全部實現互聯互通,屆時重慶市中小微企可選擇通過平台網路平台,發布服務需求。
重慶文化創意小微企業或可獲得數百萬元扶持金
重慶市鼓勵微企發展的政策,再次加碼。今年,重慶市將推動微企創新發展,成立「微企發展引導基金」,幫助微企做大做強。「微企發展引導基金」資金總額將高達數十億元。微企得到的資金扶持不局限於財政補貼的三萬元,可能高達數十萬,甚至數百萬元。
但基金投放的微企是有選擇的,並不是普惠制。「微企發展引導基金」主要用於扶優扶強,因此一定要企業的成長性好,用基金的力量幫助企業做大做強,最後實現創業板上市。文化創意、信息技術、科技類小微企業獲得該基金青睞的可能性較大。
此外,今年重慶市還將繼續加大財稅、金融對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推進公共管理社會化,支持協會平台為微企提供代賬、商標、廣告等各類服務,組織開展「大帶小」對接、產品營銷、參加會展等活動,引導微企抱團發展。
河南:為小微企業打通「綠色通道」
1月,河南省下發《關於政府采購促進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多措並舉,為小微企業進入政府采購市場打通「綠色通道」,助其在政府采購市場發展壯大。
《實施意見》對小微企業在政府采購市場的扶持主要體現在4個方面。
首先,建立小微企業進入政府采購市場的便捷渠道、消除限制壁壘。根據《實施意見》,凡是使用財政性資金的政府采購項目,在滿足項目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優先購買小型微型企業製造的貨物、承擔的工程或服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和限制小型微型企業自由進入本地區和本行業的政府采購市場,不得以注冊資本金、資產總額、營業收入、從業人員、利潤、納稅額等供應商的規模條件對小型微型企業實行歧視性待遇或差別待遇,不得使用特定供應商的技術標准排斥小型微型企業。
其次,為小微企業預留預算份額和項目,以此實現政府采購政策功能。《實施意見》提出,負有編制預算職責的部門要安排不低於年度政府采購項目預算總額20%的份額專門面向小型微型企業采購。對預留給小型微型企業的政府采購項目,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在組織采購活動時,應當在招標采購文件中註明該項目專門面向小微企業采購。
再其次,支持小微企業有效獲得政府采購合同,給予小微企業政府采購評審價格折扣,零星采購優先授予小型微型企業。同時,擴大政府采購協議供貨和服務定點范圍,將小型微型企業提供的、適宜政府采購協議供貨的產品,通過政府采購方式納入到協議供貨范圍,為小型微型企業產品提供更多進入政府采購市場的機會。
最後,鼓勵小型微型企業聯合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加強小型微型企業參與政府采購活動信用擔保工作,加快小型微型企業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資金周轉,努力改進對小型微型企業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服務。
北京出台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1月表決通過的《北京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規定,不得在政府采購中設置不利於中小企業的歧視性條件,並應在年度政府采購項目預算總額中安排一定比例面向中小企業。
為了給中小企業提供資金支持,條例提出,北京市將設立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並引導社會資本投資中小企業。有關部門將建立健全小型微型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機制,支持金融企業擴大對小型微型企業信貸規模和比重;鼓勵社會資本投資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等金融企業,為小型微型企業提供服務;鼓勵金融機構開發面向中小企業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股權出質融資、信用融資等金融創新產品和服務。
雲南穩步推進中小企業創新服務工作
於2012年11月組建的雲南省科技廳科技型中小企業服務中心,積極整合科技服務資源,主動為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活動提供服務支撐,穩步推進創新服務工作。
雲南省科技廳科技型中小企業服務中心運行管理辦法確定了科技咨詢、技術研發、技術轉移、科技金融、宣傳培訓等5大類20項創新服務;明確了創新服務團隊分工及職責;規范了窗口服務和網路服務要求,明確了創新服務流程化和痕跡化工作要求,強化了創新服務的監督和評價管理要求。
目前,服務中心創新服務團隊人員共有66人。其中,具有高級職稱的創新服務人員26人,具有中級職稱的創新服務人員26人,相關人員在項目策劃、研究開發、技術應用、產業化推廣等方面具有豐富的從業經驗,能夠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優質高效的專業化創新服務。目前,已開通雲南省科技中小企業服務網,提供科技型中小企業、專業化服務機構、項目申報、政策措施、技術供需、專家團隊、儀器設備等動態信息。自2013年12月,在雲南省科技廳一樓政務大廳專門開設服務窗口。
上海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資金申請啟動
上海市科委1月公布了2014年度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項目申報要求,重點支持4類企業,符合要求的企業從3月7日起可開始網路申報。上海市科委表示,初創期企業項目10萬元/個,成長期企業項目15萬元/個,重點項目30萬元/個(後補助)。今年上海創新資金重點扶持以下4類企業:
1、重點支持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製造、生物產業、新能源、新材料、節能環保、新能源汽車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的關鍵技術創新和產品。
2、重點支持融合新技術、新模式和新業態發展的關鍵技術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培育新產業。
3、促進區(縣)重點產業領域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成長,推動區域創新型產業集群建設。
4、鼓勵市場化、多渠道的項目發現途徑,包括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入圍決賽的企業;創業投資機構(通過科技部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資格認定,或市發改委備案並處於年檢有效期的創投機構)、市級孵化器、大學科技園等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服務的社會機構推薦的企業。
創新資金申報和評審以「擇優、公開、公平、公正」為原則。企業可全年申報,區(縣)科委負責常年受理本轄區創新資金項目申請,並按節點分2批(2014年4月1日,8月1日)集中推薦至市科委,上海市科委按工作部署擬定於4月、8月集中組織評審。
天津:今年力爭新增科技型中小企業1萬家
2013年,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業總數達到5萬家,科技小巨人企業達到2410家,有力促進了天津市產業結構優化升級,促進了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科技型中小企業正成為實現富民強市發展戰略的中堅力量。今年,力爭全年新增科技型中小企業1萬家,新增科技小巨人企業500家。重點培育出100家技術領先、規模超10億元的科技領軍企業,形成20個創新型產業集群。
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發展有力促進了就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就業人數佔全市就業人口的25%,三年新增就業近50萬人,成為新增就業的重要渠道。
此外,天津市將啟動武清、北辰、東麗、寶坻、濱海等5個京津共同體科技園建設,並圍繞天津市重點領域、產業和企業需求,實施40項高水平國際聯合研發項目,建立10個市級以上國際科技合作基地,促進優勢科技資源向天津聚集。
遼寧今年重點培育50戶創新型中小企業
2014年,遼寧省將培育創新型中小企業作為發展民營經濟的重點,力爭全年民營經濟增加值同比增長15%。
今年,遼寧省將支持1000個「專精特新」產品開發生產,促進產品結構優化升級,集中力量對50戶具有高成長性的創新型中小企業進行培育,支持創新型企業通過聯合、兼並、重組,做大企業規模,做好創新型企業的融資服務工作,力爭使全省750戶創新型中小企業年銷售收入增長20%以上。遼寧省還將抓好462個創新型中小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建設,涉及投資總額達445億元,有望帶來新增銷售收入1213億元。
《遼寧省自主創新促進條例》將於3月1日正式施行
1月9日,廣受關注的《遼寧省自主創新促進條例》在遼寧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上順利通過。條例進一步加大了對科技人員從事科研或科技成果轉化的激勵力度:科技人員可以兼職創辦科技型企業或者從事技術開發;科技成果完成單位自行實施轉化或者以合作方式實施轉化的,應當自項目盈利之日起五年內,每年從稅後利潤中提取不低於5%的比例,用於獎勵成果完成人;對在自主創新方面作出突出或者重大貢獻的,允許破格晉升專業技術職稱。條例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條例加大了對創新的資金支持力度:全省科技研究開發經費應當逐年增長,佔全省生產總值的比例應當高於全國平均水平。
為激勵企業和科技人員積極創新,條例規定,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和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採取知識產權入股、科技成果折股或者收益分成、股權獎勵、股權出售、股票期權等方式對科學技術人員和經營管理人員進行股權和分紅激勵,促進自主創新成果轉化與產業化。
以專利權或者其他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科技成果作價出資入股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可以占公司注冊資本中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金額的法定最高限額
科技成果完成單位將其主要利用財政性資金資助的科技項目所取得的職務創新成果,以技術轉讓、股權投入等方式實施轉化的,應當將不低於30%的技術轉讓凈收入或者職務創新成果作價所得的股權,一次性獎勵給職務創新成果完成人以及為成果轉化作出重要貢獻的人員。
科技成果完成單位自行實施轉化或者以合作方式實施轉化的,應當自項目盈利之日起5年內,每年從稅後利潤中提取不低於5%的比例,用於獎勵成果完成人。
為給科技人員自主創新創造方便條件,條例規定,科研機構、高等學校與企業之間可以進行高層次科技創新創業人才雙向兼職、任職,聯合開展科研攻關、成果轉化和技術創新服務活動。
允許科技人員在完成本職工作並且不損害本單位利益的前提下,經本單位同意,兼職創辦科技型企業或者從事技術開發、新產品研製、技術咨詢、技術服務等相關工作,並獲得報酬。
科研機構、高等學校應當對符合條件的科技人員離崗從事科技成果、專利技術轉化或者創辦科技型企業的,3年內保留其原有身份和職稱,檔案工資正常晉升。
在人才引進方面,條例規定,省級引進高層次創新人才專項資金和博士、博士後科研資助專項資金,應當重點資助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和引進研發團隊。引進的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經相關程序認定的,在晉升專業技術職務和評定職稱時,不受單位指標限制,有關部門應當在項目申報、科研條件保障、出入境、戶籍遷移、社會保障、子女入學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
Ⅷ 政府對中小型企業的扶持政策有哪些
政府對中小型企業的扶持政策有:
(一)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力度。
(二)落實和完善稅收優惠政策。
(三)進一步減輕中小企業社會負擔。
(四)為支持中小企業加快技術改造的政策規定。
所謂中小企業,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有利於滿足社會需要,增加就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生產經營規模屬於中小型的各種所有制和各種形式的企業。
它的劃分標准由國務院負責企業工作的部門根據企業職工人數、銷售額、資產總額等指標,結合行業特點制定。此類企業通常可由單個人或少數人提供資金組成,其僱用人數與營業額皆不大,因此在經營上多半是由業主直接管理,受外界干涉較少。
(8)遼寧省出台金融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獎勵辦法擴展閱讀
國務院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從財稅、金融等各方面扶持小微企業發展,取得了很好成效。商事制度改革創造了寬松的市場准入環境,極大地激發了市場活力和投資熱情,全國新登記的市場主體數量快速增長。
截至10月底,全國新登記市場主體達800多萬戶,其中絕大多數是小微企業。加大對新設企業的支持力度,讓它們進得來、經營好、留得住,成為促進小微企業發展的當務之急。
總局個體司有關負責人介紹,《關於扶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有4個特點: 一是設計初衷針對新設立的小微企業;二是對支持和扶持小微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進行了一定程度的整合;三是注重可操作性,著力解決政策落實的「最後一公里」問題;四是首次明確了扶持小微企業的各種政策適用於個體工商戶。文件政策集中解決了小微企業面臨的稅費高、缺資金、用工難、缺人才、場地困難等問題。
Ⅸ 你對金融支持民營企業發展有什麼看法
今年上半年以來,我國經濟受到較大下行壓力,民營企業首當其沖,一些進行股權質押貸款的民營上市公司面臨被清盤的危險。一時間,民營企業何去何從,成為社會各界討論的話題。隨著黨和國家領導人及相關部委領導密集表態,民營企業的信心得到提振,「民營企業退場論」不攻自破。下一步的工作,是找到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長效機制。
民營企業在今年上半年遇到的主要問題,源頭是對商業銀行表外業務的限制。我國的商業銀行、特別是幾個大型國有銀行,向民企發放的貸款數量相當有限,由商業銀行表外業務支撐的影子銀行就成為民企獲得資金的主要來源。資管新政收緊影子銀行的資金來源,對民企產生直接影響。另外,資管新政不允許銀行理財業務投資非標產品,切斷了股權投資和地方政府投資的一大融資渠道,間接降低了民營企業得到資金的能力。在我國目前的經濟環境下,地方政府的基建項目增加社會投資,還為民企提供資金;在資管新政下,這些項目紛紛停工,從而減少了民企的流動資金。
金融是一個國家經濟的神經,這根神經伸向民營企業的部分需要層層暢通。去年的經濟形勢相對較好,民營企業的信心較足,因而開始較大規模的擴張,因此讓今年面臨的困難更大一些。但民營經濟的主體是健康的,如果金融神經能夠暢通,今年實現民營經濟和國有經濟的比翼齊飛是不成問題的。
支持民營企業的發展,首先需要消除對貨幣的恐懼,保持貨幣的適度增長速度。貨幣主義學派認為,貨幣在長期是中性的,即不會支持經濟的長期增長,而只會推高全社會的價格水平。然而,這個論斷只有在市場是完備的情況下才成立;在不完備的市場里,情形會有很大的不同。我國的情況下,民營企業得到資金的難度大於國有企業,但民營企業的資金利用效率更優,因此,適度增加貨幣供給量,讓民營企業能夠得到資金,就可以增加全社會的產出。
當然,這不意味著「大水漫灌」是提高民營企業融資的唯一途徑;結構性改革的效果更大。我國民營企業遇到的融資困難,是一個世界性的難題。多數民營企業是中小型企業,經營風險高,銀行忌憚給它們放貸有其道理。傳統銀行控制風險的辦法是要求企業提供不動產抵押,我國銀行的大部分貸款仍然是這樣做的;由於民營企業的不動產有限,它們得到的貸款也有限。我國的銀行系統也在創新,股票質押就是創新之一,但這次沒有想到股市下挫如此嚴重,許多民營上市公司的市值下降1/2到2/3,迫使它們平倉。
因此,國有銀行不願意給民營企業貸款,可能只是表面現象,實質是銀行缺
Ⅹ 遼寧省知識產權局的規劃計劃
知識產權作為一種戰略資源和占據市場優勢地位的重要工具,在加快發展方式轉變和結構調整過程中的關鍵支撐作用和助推器作用愈發突出,已經成為衡量一個地區科技、經濟、文化發展水平的重要指標。「十二五」時期是我省實現遼寧老工業基地全面振興的關鍵時期,也是我省知識產權事業全面發展的重要時期。為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推動我省創新型社會建設,特製定《遼寧省知識產權工作十二五規劃》。
一、發展環境
「十一五」時期,我省知識產權事業發展取得顯著成績。
2008年,國家和省頒布實施了知識產權戰略綱要,知識產權戰略成為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一項基本戰略。全省知識產權工作緊緊圍繞服務與促進加快遼寧老工業基地全面振興這一中心,以提高市場主體知識產權創造和運用能力為重點,加強知識產權宣傳培訓和人才隊伍建設,逐步健全地方性法規、規章、政策體系,知識產權執法水平和管理能力不斷提高。
專利數量和質量躍上新台階。「十一五」時期申請專利133392件,年均增長16.9%,授權專利56967件,年均增長22.5%,其中申請發明專利36659件,居全國第七位,年均增長24.8%,授權發明專利8150件,年均增長20.1%。職務申請量61569件,非職務申請量71823件。向境外申請專利逐年大幅度增加。到2010年底,全省每百萬人口發明專利擁有量1.9件。
專利有效運用能力不斷增強。通過在全省實施知識產權「興業強企工程」,涌現出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培育了一批對全省產業結構調整與知識產權工作有影響力的知識產權示範企業和試點企業,高新技術產值中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產品產值的比例不斷提高,企業運用知識產權參與市場競爭的能力明顯提升。專利技術交易活躍,「中國國際專利技術與產品交易會」和「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專利新技術對接洽談會」規模不斷擴大,大批優秀專利項目落戶遼寧並得到實施與產業化。
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取得成效。全省知識產權執法隊伍不斷壯大,專利執法人員總數達500人。通過實施遼寧省專利保護「雙百工程」,促進工業企業建立企業專利維權的長效機制,商品流通企業建立重點打擊假冒專利行為的專利保護長效機制。為維護權利人合法利益,先後成立了中國(遼寧)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中國(沈陽)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中國(鞍山)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中國(本溪)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中國(大連)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開通了「12330」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公益服務熱線。
知識產權管理和服務能力不斷提高。初步建成省、市、縣(區)三級知識產權管理體系,通過每年舉辦「4.26知識產權宣傳周」等活動,知識產權文化建設穩步推進。加大了知識產權管理和實務的培訓力度,培養知識產權專業人才。全省知識產權服務體系不斷完善。
「十二五」時期,經濟全球化趨勢將持續深入發展,以高新科技為基礎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陸續涌現,綜合國力的競爭將越來越由知識產權創造和運用能力來決定,知識產權保護狀況成為影響國際產業轉移的重要因素。知識產權作為破解經濟發展難題、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建設現代產業體系的著力點的和切入點,其重要性越來越成為各級黨委、政府和社會公眾的共識。新形勢下,我省知識產權工作面臨新的考驗:體制與機制改革有待進一步深化,知識產權部門在宏觀決策和重大政策制定過程中的參與度較低,全社會創新激勵機制不夠完善,企業知識產權創造和運用能力有待全面提高,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力度仍顯不足,知識產權服務體系建設和人才培養能力與經濟社會發展需求有較大差距,社會公眾知識產權意識有待提高。
二、指導思想與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激勵創造、有效運用、依法保護、科學管理」的方針,全面實施國家和我省知識產權戰略;以營造良好的知識產權社會環境、法治環境、市場環境、文化環境為基礎,以提高市場主體知識產權創造和運用能力為重點,努力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特色突出、核心競爭力較強的技術、產品和企業,全面提升我省知識產權綜合能力和整體水平,為建設創新型遼寧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強有力支撐。
「十二五」時期,全省知識產權工作要堅持以下原則:
——促進知識產權與經濟的融合。圍繞服務與促進加快遼寧老工業基地全面振興這一中心,加強知識產權在產業、區域、科技、貿易政策的導向作用,推動知識產權在產業結構調整、發展方式轉變中的作用。市場主體創造、運用、保護、管理知識產權的能力和水平大幅度提升。
——加快知識產權創造和運用。激勵自主創新,加快推動專利技術信息的傳播運用,加快專利技術轉化體系和投融資機制的建設,增強企業掌握和運用專利制度與專利資源參與國際競爭的能力。開發和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掌握核心技術、國際競爭力與輻射帶動能力較強的優勢企業和企業集團。
——推進知識產權保護。發揮知識產權制度在保護創新中的作用,完善地方知識產權法規,建立知識產權保護長效機制,重點打擊專利假冒和侵權行為,提高執法效率,改善自主創新的法制環境。
——加強知識產權工作能力建設。發揮政府在制度創新、宏觀調控、營造市場環境、提供公共服務等方面的關鍵性作用。加快知識產權專業人才隊伍建設,提高知識產權中介服務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知識產權管理、保護和社會中介服務體系。
(二)發展目標
到2015年,使我省成為創新活力強勁、要素市場齊全、轉化渠道暢通、知識產權保護有力、知識產權人才集聚、知識產權制度對科技進步、文化繁榮、經濟社會發展的促進作用充分顯現,為把遼寧建設成為知識產權強省打下堅實的基礎。
——穩步提高自主知識產權的擁有量及質量。全省發明專利申請量和授權量年均增長率保持14%的水平,向境外申請專利逐年增加,在高新技術領域有相當數量的發明創造達到國際領先水平或國際先進水平。每百萬人口發明專利擁有量不低於3.3件。
——運用知識產權的效果明顯增強。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制度進一步健全,運用知識產權參與市場競爭的能力明顯提升。加大對高技術領域自主創新成果產業化的支持力度,專利有效實施率保持在25%左右。培育一批熟練運用知識產權制度、國際競爭力較強的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和企業集團。
——加強知識產權法治建設。完善地方性知識產權法規規章和政策體系,初步建立起適應全省經濟、社會和知識產權工作發展需要的執法體系,知識產權保護狀況和環境明顯改善,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維護。
——加快知識產權信息傳播。完善「一個體系、二個機制、三個平台」。即建立知識產權信息服務體系;探索建立知識產權跟蹤預警機制和重大經濟、科技項目知識產權審查機制;不斷完善政務信息發布平台、專利信息服務公共平台和知識產權展示交易平台建設。
——加快知識產權人才培養。完善各級黨政領導幹部與企業管理人員的知識產權培訓,建立知識產權工程師評審、聘用機制,培養一支適應企業、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等企事業單位發展需要的知識產權管理與運用人才隊伍,中介服務體系建設適應全省知識產權事業發展的需要。
三、工作重點
(一)實施知識產權戰略
大力推進專利戰略的實施。進一步發揮省知識產權戰略實施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統籌協調作用,加快把我省建設成為國家新型產業基地的步伐。以產業結構調整與優化升級為契機,深入開展「興業強企工程」,深化知識產權試點、示範工作,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在優勢領域和支柱產業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核心競爭力與輻射帶動能力較強的優勢企業和企業集團,大幅度提升全省自主知識產權產品的比例。
加強產業的專利布局。加強對我省優勢產業技術領域的知識產權發展趨勢、國外技術性貿易壁壘的狀況研究。建立對我省優勢產業、重大項目的專利預警機制,指導行業和企業注重技術創新和產業發展的專利布局。推動我省產業發展由產品「製造」向知識產權「創造」轉變,使知識產權成為我省企業、產業、區域發展的新動力。
推進遼寧沿海經濟帶知識產權的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重點培育信息產業、軟體和創意產業、現代裝備製造業、造船工業、石油化工、海洋生物工程與制葯、節能環保、新能源、新材料、服裝傢具以及現代服務業中的自主知識產權核心技術,知識產權密集型商品比重顯著提高。
全面提升沈陽經濟區自主創新能力和競爭力。以做強裝備製造業和高加工度原材料工業為重點,促進數控機床、裝備製造、鋼鐵冶金、石油化工、汽車製造、航空航天、高速鐵路、創意產業、信息產業、生物醫葯與現代中葯,以及高新技術、節能環保、現代服務業等重點產業中知識產權的開發與擁有,依靠自主知識產權促進區域產業結構的調整、優化與升級,運用知識產權的效果明顯增強。
扶持遼西北地區著力培育發展一批有地區經濟特點、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和產業。針對遼西北地區經濟發展特點及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實施知識產權傾斜與扶持政策,促進該區域光伏產業、石油化工、建材工業、鋼鐵冶金、造船工業、裝備製造、節能環保、新能源、新材料、現代農業等優勢產業自主知識產權的培育,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
實施知識產權強縣工程。加大縣域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力度,扶持和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專、精、特、新」的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深化知識產權試點示範縣(市、區)的創建活動,形成全省若干個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產業特色突出、核心競爭力較強的縣域經濟區和產業集群,使知識產權成為縣域經濟發展的新支撐。
推動高新技術園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大學科技園及各種特色園區運用知識產權制度。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創造、孵化、引領和輻射作用,通過知識產權示範園區的引領和帶動,促進全省各類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園區在自主創新中自覺運用知識產權政策與制度。鼓勵具備條件的高新技術園區爭創認定國家知識產權示範園區,幫助具備條件的城市創建國家知識產權試點示範城市,全面提升城市知識產權運用能力和應對知識產權競爭的能力。
(二)激勵知識產權創造和運用
鼓勵企業自主創新,形成自主知識產權。支持企業通過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形成自主知識產權,提高將創新成果轉變為知識產權的能力。加強職務和非職務發明創造的確認,支持企業等市場主體在國(境)外取得知識產權。引導和支持企業在技術開發立項及開展經營活動前進行知識產權信息檢索。培育和扶持裝備製造業、高加工度原材料工業和信息產業等若乾重點領域形成一批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和技術標准。
大力推進專利政策體系的構建。運用財政、金融、投資、政府采購政策和產業、能源、環境保護政策,引導和支持市場主體創造和運用知識產權。完善政府資助開發的科研成果權利歸屬和利益分享機制。將專利等知識產權指標納入科技計劃實施評價體系、國有控股企業績效考核體系。支持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將取得知識產權數量和質量、運用情況納入對教職員工、科研人員職稱評定、職級晉升等的考核指標體系,增加知識產權在科研業績中的權重。
完善知識產權獎勵制度。將「中國發明專利申請同比增長率」作為考核指標納入到政府工作績效考核體系。實施政府知識產權專門獎勵制度,對獲中國專利金獎等知識產權項目的單位,省政府給予一次性50萬元人民幣獎勵,對獲得中國專利優秀獎的單位給予一次性20萬元人民幣獎勵。各市、縣(市、區)政府要根據本地實際,制定具體獎勵辦法。
完善專利技術交易體系。構建以國家專利技術展示交易中心為窗口,以網上交易、其他技術產權交易和各市專利技術交易市場為基礎的信息充分、交易活躍、秩序良好的專利交易體系。繼續辦好「中國國際專利技術與產品交易會」和「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專利新技術對接洽談會」,打造全國性重點專利技術市場品牌。引導企業採取知識產權轉讓、許可、質押等方式實現知識產權的市場價值。
加強專利轉化專項資金的使用。省專利轉化資金重點投向先進裝備製造、新材料、電子信息、生物技術、節能環保、農產品深加工等高新技術領域的項目,同時向遼寧沿海經濟帶、沈陽經濟區、遼西北地區、知識產權試點示範單位和高新技術園區、專利園區創新型中小企業傾斜。市、縣(市、區)政府亦應相應設立專利轉化專項資金,扶持本地專利技術的轉化與產業化。
充分發揮專利申請資助資金作用。資金主要用於重大發明和重點技術項目專利申請、知識產權工作試點縣所在企業發明專利申請、高新技術園區企業、高等學校科研院所職務發明專利申請等。各市、縣(市、區)政府應當根據情況安排一定數量的專利申請資助資金,與省專利申請資助資金配套使用。
建立健全知識產權投融資機制。鼓勵、引導、支持金融和風險投資機構加大對專利轉化和產業化的資金投入。進一步完善信用擔保體系,加大對企業專利轉化的貸款擔保力度。鼓勵和引導外資、民營資本以獨資、合作、聯營、參股、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具有自主知識產權企業的資本運營。鼓勵商業銀行開展以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中小企業為服務對象的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業務。
(三)加強知識產權保護
完善知識產權地方性法規。加強我省知識產權政策法規前瞻性研究,建立健全適應我省知識產權特點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知識產權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政策,修訂《遼寧省專利保護條例》。
充分發揮專利行政執法的優勢。加強知識產權執法隊伍人才培養,提高執法隊伍素質,提高執法效率和水平。健全省、市、縣三級知識產權行政執法體系,著力改善知識產權執法條件,切實解決專業人員匱乏、經費短缺和執法裝備落後等突出問題。有計劃、有重點地開展知識產權保護專項行動。加強展會知識產權行政執法。
建立健全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和管理體制。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執法保護的協調機制,加大地區間保護知識產權行政執法的協作與協調,加強對行政執法案件的督辦和指導,有效遏制各種知識產權侵權行為。
(四)提高公共服務能力和水平
加強專利信息傳播利用。增強各專利信息機構開展專利信息服務的能力與水平,指導創新主體加強專利信息利用。在國家基礎專利信息公共服務平台引導和支撐下,構建和完善我省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平台。及時准確把握知識產權國際規則和主要貿易夥伴國家的法律政策和發展趨勢,開展戰略性新型產業專利技術動向等調查報告,加強對新興產業、重點產業發展的專利分析預警工作。
推動建立重大經濟活動專利審議審查機制。選擇重點行業、重點項目進行知識產權狀況評估和跟蹤分析,推動建立重大經濟活動專利審議審查機制,防範和降低知識產權風險,避免知識產權流失。
有效開展知識產權維權援助。進一步推動知識產權維權援助機構的建立,完善知識產權舉報投訴受理機制。對可能發生的影響我省產業技術、涉及面廣、影響力大的海外知識產權糾紛、爭端和突發事件,要制定預案,妥善應對。
(五)加快發展知識產權服務業
培育知識產權服務業。把知識產權中介服務業納入現代服務業發展規劃。完善和加強對全省知識產權的代理、咨詢、評估、鑒定、交易、訴訟等知識產權中介服務管理。建立知識產權中介服務執業培訓制度,規范執業資質管理和誠信建設。支持知識產權中介服務向市場化、規模化、國際化方向發展。
發揮行業協會、學會的作用。支持行業協會、學會開展知識產權工作,促進知識產權信息交流,組織共同維權。加強政府對行業協會知識產權工作的監督指導。
(六)加強知識產權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積極與國外知識產權界開展互訪互訓、學術交流、信息溝通、業務磋商,增加對國際經貿合作知識產權規則的了解。鼓勵開展知識產權人才培養的對外合作,支持引進或聘用海外知識產權高層次人才。
促進企業國際化發展。鼓勵有實力的企業實施「走出去」戰略,加大對企業海外拓展中關鍵環節的支持力度。對在境外申請國外專利和PCT專利給予申請費用適當資助。支持企業生產並出口高附加值的專利產品。鼓勵企業以兼並、收購、控股等方式取得國外專利技術。推動建立海外維權和爭端解決機制。
(七)大力培養知識產權專業人才
開展普及型教育。鼓勵高校設立知識產權學科,在理工科專業學生中開展知識產權雙學位教育。支持有條件的高校開設知識產權本科專業,設立知識產權碩士學位授予點。選擇有條件的高校建立知識產權培訓基地。
加強高端專業人才培養。不斷擴大專利人才隊伍,促進專利人才結構優化升級。大力培養專利行政管理和執法、企事業單位專利管理人才、專利代理、專利信息檢索分析等高端人才。重點培養100名具有較高水平知識產權管理人才,100名具有較高素質的知識產權服務人才, 1000名具有較強知識產權管理運用能力的企業知識產權工程師。
構建人才成長環境。進一步完善吸引、使用和管理知識產權專業人才的相關制度,建立知識產權工程師評審、聘用機制,優化人才結構,促進人才合理流動,加快建設省、市知識產權人才庫和專業人才信息網路平台。
(八)培育知識產權文化
建立政府主導、新聞媒體支撐、社會公眾廣泛參與的知識產權宣傳工作體系,大力推進知識產權宣傳普及和知識產權文化建設,引導樹立尊重知識、崇尚創新、誠信守法的知識產權文化理念。繼續開展知識產權宣傳周活動,建立知識產權保護狀況新聞發布制度。有計劃、有目的地開展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基本知識、典型案例和工作經驗等宣傳,形成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的良好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