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經濟特區
經濟特區建設在中國是一項全新的事物,在二十多年的建設中,特區建設積累了很多方面的經驗,簡要地總結如下:
(一) 經濟特區是經濟改革的試驗田。在經濟改革之初,中國還是實行的計劃經濟。要搞市場經濟,一方面沒有經驗,另一方面思想還沒有轉變,也不太接受。「摸著石頭過河」的漸進式改革思維成為經濟改革的重要方式,經濟特區就是這一思想的具體體現。通過實驗,一些成功的經驗被推廣到其他地區,不成功的,則擯棄不用。
我們在經濟特區進行了很多改革試點。比如,在特區實行優惠稅率,吸引國內外資本進入特區。我們將企業所得稅降為15%,這個稅率同香港相同,而當時內地企業則是按55%的累進稅率納稅;在深圳特區首先試點土地使用權拍賣,使土地使用權成為可以買賣的商品。在金融方面的試驗更多,全國第一家股份制商業銀行1987年在深圳成立,打破了銀行國有的傳統理論;第一家證券公司也於同年出現在深圳,深圳證券交易所於1992年成立,成為中國兩大證交所之一;在外匯嚴格管制的情況下,深圳也於1985年首先開辦了外匯調中心,外匯交易逐漸發展起來。其他如按揭貸款、汽車貸款、離岸金融業務等新業務,都是經過深圳的試驗,推行到國內其他地區。經濟特區作為「改革的試驗場」,敢於嘗試,敢於承擔責任,為中國的經濟改革積累了寶貴的經驗,做出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很大成功。
(二)經濟特區是開放的窗口。所謂「窗口」,包括兩個方面的含義:一是借鑒、吸收國外先進的東西,二是向國外展示中國的政策和成果。對中國經濟特區的窗口定位,中國已故領導人鄧小平同志有一個很准確生動的總結,「特區是個窗口,是技術的窗口,管理的窗口,知識的窗口,也是對外政策的窗口。」
經濟特區作為「窗口」的定位,決定了經濟特區要走發展外向型經濟之路。從金融來看,第一家外資銀行分行-南洋商業銀行深圳分行在1982年初落戶深圳,同年,第一家外資保險公司-民安保險公司在深圳成立;外資銀行經營人民幣業務的試點也在經濟特區;隨著外資的進入,其良好的經營管理方式也帶入國內,成為其他銀行學習的最便捷的途徑。在特區,首先引入了按國際銀行巴塞爾協議規定的銀行監管標准;引進了大量國際管理人才,並同香港金融中心建立起密切的聯系。國內其他省市在特區發展過程中,不斷派幹部來參觀學習,取得了出國考察所不能取得的效果。
這些現在撲克起來很平常的發展,在當時是很重要的突破,它涉及到思想觀念上的轉變,以及中國是社會主義還是資本主義的大問題。通過特區的建設與試點,中國認同了市場經濟。通過這樣的開放試點,也向海內外表明了中國經濟改革開放和金融對外開放的決心,極大地堅定了外資對中國進行投資的信心。
(三)經濟特區的建設要有創新思想。在早期的計劃經濟中,中國主要採納了平衡發展的思想,既要求部門間的平衡,也要求地區間的平衡。在這樣的理論指導下,具有高度不平衡性的經濟特區的設立是不可能的。
改革開放後,中國從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型使經濟環境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因此,區域經濟發展的非均衡思想逐步被大家所接受。適度非均衡發展理論認為,應該優先選擇條件好的區位加以開發,從而帶動其他區位的發展。在這個理論的支持下,我們結合了雙循環理論(國際大循環和國內經濟發展循環的結合)、差異協調發展理論(地區間要存在差異,但是差異過大時,需要通過中央政策來統一協調),進行了經濟特區的實驗。事實證明,我們的實驗是成功的,我們的理論也經受住了考驗。
中國是一個轉軌國家,整個社會的規章制度、法律體系、思維習慣在改革之初還處於計劃經濟時代。國家劃出一塊地區實行特殊的經濟政策,讓特區的管理者放開手腳,通過引進外資、先進技術、創辦工廠、創設金融機構,實行與其他地區不同的政策,這對整個中國改革開放產生了非常重要的示範作用,中國經濟改革的成功經濟特區功不可沒。如果我們的特區管理者依然堅持原有的觀念,使用原有的政策去管理特區、建設特區,特區也就不會成功。
引進外資是不是讓出了利潤也是我們曾經爭論的重要問題。外國投資到中國,如果沒有市場,沒有盈利是不可能的。要引進外資,就要使它通過努力,合法取得利潤。因此,對於中國這樣的資本短缺、技術短缺而人力資源豐富的國家來講,吸引外資,不但能引進資金技術,增加就業,而且增加財政收入,增加公共基礎建設,提升國民福利,外資因此而獲得盈利,是非常合理的。這是一個雙贏的結果,是對外合作與引進資本的基礎。
(四)特區的建設應符合經濟發展的規律,及時糾正偏差。特區是中國改革的「試驗田」,因此在發展中也有不少教訓。比如有的特區建起來後,不是抓住機遇引進資金和技術,建立生產基地,而是脫離自身財力的限制,大搞基礎建設;也有特區出現靠「炒」房地產來刺激經濟,造成了嚴重的經濟「泡沫」,最終形成大量的金融機構呆壞帳。這些問題遲緩了一些特區的發展速度,比如海南1992-93年的房地產「泡沫」,吸引了大量的外地資金進入「炒」地產,最後中央及時糾正了這種惡性炒作的行為,使得海南經濟在很長一段時期處於停滯狀態。
② 經濟特區的發展及變化。
中國經濟特區發展歷程及變化:
1979年7月,黨中央決定:在深圳、珠海、汕頭、廈門建立出口特區,後改名為內涵更豐富的「經濟特區」;1980年8月26日,五屆全國人大第十五次會議向全世界宣布:社會主義中國創辦了經濟特區。美國《紐約時報》驚嘆,「鐵幕拉開了,中國大變革的指針正轟然鳴響」。
特區「摸著石頭過河」,但「探索者」也受到爭議。1984年,鄧小平決定到特區去看一看。看到深圳由過去「水草寮棚」的漁民村變成「家家萬元戶、戶戶小洋樓」,看到企業開發的計算機軟體,看到「三天一層樓」的「深圳速度」,鄧小平欣然題詞:「深圳的發展和經驗證明,我們建立經濟特區的政策是正確的」;「珠海經濟特區好」。在廈門,他又要求「把經濟特區辦得更快些更好些」。
當年,國家進一步開放天津、大連等14個沿海港口城市;接著開辟「長三角」、「珠三角」,福建「廈漳泉」3個沿海經濟開放區;1988年又增設海南經濟特區;1988年5月,在「中關村」成立中國第一個國家級的高科技園區北京新技術產業開發試驗區;1990年4月,更是作出了開放、開發上海浦東的重大決策。
1992年,鄧小平再次來到特區。「特區姓『社』不姓『資』」、「計劃多一點還是市場多一點,不是社會主義與資本主義的本質區別」、「市場也可以為社會主義服務」……在經濟特區,這位中國改革開放的總設計師對社會主義的本質、計劃和市場的關系等重大問題進行了全面闡述。
1992年10月,黨的十四大明確提出:「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立經濟特區這一「最大的解放思想、最大的改革開放」,正是我們黨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的重要實踐依據。
中國經濟特區發展成就
我國的經濟特區藉助國家賦予的優惠政策和經濟活動的自主權,率先實現了經濟上的初步起飛,不僅成為引進外資、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的重要基地,而且為改革開放在全國范圍內的逐步推進發揮了示範效應,並帶動了周邊地區的發展。
(一)實現了經濟的快速增長,是「現代化建設的示範區」。
主要表現在:1、經濟實力迅速增強;2、產業結構不斷優化;3、進出口貿易額持續增長;4、積極利用外資帶動經濟發展
(二)率先建立起市場經濟體制,是我國「體制改革的試驗田」。
為了適應對外開放和經濟發展的需要,經濟特區運用國家賦予的經濟自主權,不斷沖破傳統舊體制,實行市場取向的經濟體制改革,在全國率先建立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框架,在全國從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變中起到「試驗田」的作用。
除此以外,經濟特區在帶動周邊地區發展方面作用顯著,尤其是深圳、珠海、汕頭、廈門經濟特區的建立對珠江三角洲經濟圈的形成起了重要的輻射帶動作用。同時,經濟特區為香港、澳門的順利回歸和保持繁榮穩定也發揮了重要作用。經濟特區取得的巨大的發展成就,一方面堅定了香港、澳門回歸的信心;另一方面經濟特區在開放過程中通過與香港、澳門的貿易投資、優勢互補,形成了互利共贏的關系。
中國的改革開放沒有完成,中國特區的歷史使命沒有完成,中國的經濟特區已經把「創新、和諧」寫在自己的旗幟上,繼續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上闊步前行……
內容標准:
以深圳等經濟特區的建立為例,探討經濟特區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的作用和影響。
閱讀測試:
深圳等經濟特區三十年的發展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的作用表現在
①是「現代化建設的示範區」
②是我國「體制改革的試驗田」
③帶動了周邊地區的發展
④為香港、澳門的順利回歸和保持繁榮穩定也發揮了重要作用
A.①③ B.②④C.②③D.①②③④
答案:D
③ 經濟特區都有哪些優惠政策
范圍:深圳、廈門、珠海、汕頭、海南省。
1、特區企業減稅。特區內外商投資企業和設立機構、場所從事生產經濟的外國企業,減按15%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2、特區銀行減免稅。特區內外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等金融機構,投資1000萬美元以上,經營期10年以上,減按15%徵收所得稅;並從獲利年度起,第一年免稅,第二年和第三年減半徵收所得稅。
3、老市區特定企業減稅。在特區內的老市區,設立從事技術、知識密集項目;投資在3000萬美元以上,回收期長的項目;能源、交通、港口建設項目的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減按15%徵收所得稅。
4、老市區企業減稅。在特區內的老市區設立外商投資企業,減按24%徵收所得稅。
5、特區服務性企業減免稅。特區內的服務性外商投資企業,投資500萬美元、經營期10年以上的,從獲利年度起,第一年免徵企業所得稅,二、三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6、特區企業減免稅。特區各類企業,從事生產性行業,經營期10年以上的,從獲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7、外商分得利潤免稅。特區內合資企業的外資方,從企業分得利潤匯出境外時,免徵所得稅。
8、出口企業減稅。特區內外商投資產品出品企業(出口產值佔70%以上)減按10%徵收所得稅。(細則第75條)
9、海南特區企業減免稅。海南經濟特區設立從事港口、碼頭、機場、公路、鐵路、電站、煤礦、水利等基礎設施和農業開發經營的外商投資企業,經營15年以上的,從獲利年度起,第1年至5年免稅,第6年至10年減半徵收所得稅。
(3)國家經濟特區發展金融擴展閱讀:
特區發展
一、制度兼容、演進與經濟績效
正式制度的目標取向與組織中個人的利益偏好是否一致決定了正式和非正式制度是否兼容,兩者的兼容與否決定了組織和經濟運行的交易成本,而交易成本的大小最終決定了經濟績效的影響,主要通過激勵、監督費用和強化成本三方面進行。
一是當一個組織的正式規則與子群體中的成員的偏好和利益一致時,將會大大提高組織的經濟績效。組織中的成員受到一種自我激勵,這種激勵通過正式制度的確立而更加明確。而當博弈的正式和非正式的規則一致時,它們將相互強化。
二、WTO規則與特區制度兼容、經濟績效
加入WTO,中國面臨WTO規則與中國現存制度的兼容問題。提高制度的兼容性,增強整個制度的經濟績效已成為當務之急,即使中國的經濟特區也不例外。
WTO規則的變遷、演進具有「誘致性變遷」與「強制性變遷」的雙重性質,是兩種正式制度的制度結晶體。但對加入WTO者來說,則明顯具有「強制性變遷型」正式制度的特徵。
尤其對市場經濟不發達國家即發展中國家這種表現更加明顯,而加入WTO者本國原有的制度則具有非正式制度的特性。因此,兩者既存在著相容的可能性,也存在著不相容的可能性。
三、強化經濟特區的制度兼容性,保持經濟特區的高績效
與WTO正式制度比較形成的各國的制度雖屬「非正式制度」,但各國的制度又存在著正式制度與非正式制度之分。
加入WTO國家的制度兼容,將面臨WTO規則與本國的正式制度兼容和與本國非正式制度的兼容兩方面的難題。而由於WTO制度具有「強制性變遷型」正式制度的特性。
決定了加入WTO國家的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均居於屈從地位,並應努力改變本國現存制度,以適應WTO制度,強化整個制度的兼容性,達到加入WTO提高經濟績效的目的。
④ 中國的四大經濟特區如果按照經濟發展程度應該怎樣排
經濟特區是在國內劃定一定范圍,在對外經濟活動中採取較國內其它地區更加開放和靈活的特殊政策的特定地區。在我國,是中國政府允許外國企業或個人以及華僑、港澳同胞進行投資活動並實行特殊政策的地區。在經濟特區內,對國外投資者在企業設備、原材料、元器件的進口和產品出口,公司所得稅稅率和減免,外匯結算和利潤的匯出,土地使用,外商及其家屬隨員的居留和出入境手續等方面提供優惠條件。從特徵上講,經濟特區是我國採取特殊政策和靈活措施吸引外部資金、特別是外國資金進行開發建設的特殊經濟區域;從功能上講,經濟特區是我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窗口、排頭兵和試驗場。這既是對經濟特區特殊政策、特殊體制、特殊發展道路的概括和總結,也是對經濟特區承擔的歷史使命和實際作用的概括和總結。主要特點1.特區經濟發展的資金以利用外資為主;2.特區經濟活動以市場調節為主;3.對前來投資的客商給予特殊優惠和便利;4.國家給特區較多經濟自主權。提出「經濟特區」一詞,1979年由中國首先提出,並在深圳加以實施。按其實質,經濟特區也是世界自由港區的主要形式之一。以減免關稅等優惠措施為手段,通過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鼓勵外商投資,引進先進技術和科學管理方法,以達促進特區所在國經濟技術發展的目的。經濟特區實行特殊的經濟政策,靈活的經濟措施和特殊的經濟管理體制,並堅持以外向型經濟為發展目標。特區的經濟基本特徵建設資金以外資為主。經濟結構以「三資」(外資、僑資、港澳資)企業為主。產品以外銷為主。其經濟運行機制是在國家計劃指導下的市場調節為主。特區經濟以發展工業為主、實行工貿結合,並相應發展旅遊、房地產、金融、飲食服務等第三產業。中國經濟特區的主要經濟成分社會主義國營經濟社會主義集體經濟外商獨資經濟中外合資與合作經濟個體經濟此外,還有「三來一補」(即來料加工、來樣加工、來件裝配和補償貿易)企業。其中「三資」企業和「三來一補」是中國特區利用外資的主要方式。基本經驗近10年來,中國建設和發展經濟特區的基本經驗主要有:①完善投資環境,包括完善投資的物質環境和人際環境。前者為基礎設施結構中以通電、通水、通路、通訊、通煤氣、通排污、通排洪和平整土地為主體的「七通一平」等;後者包括政治條件(政治、社會、政策等的穩定和法制的健全)、管理水平(政府的效率等)、經營條件(貨幣和物價、外匯管制、金融、信息服務和自主權等狀況)、人口素質和市場、政策優惠(稅費等)等;②外引內聯有機結合,發揮特區的「四個窗口」(技術、知識、管理和對外政策)和兩個扇面輻射(對內和對外)的「樞紐」作用;③努力探求建立一種靈活而有效地適應國際市場規律的特區經濟體制模式。為此,需在計劃管理體制、企業管理體制、基本建設管理體制、流通體制、價格體制、勞動人事制度和工資制度以及財政金融體制等方面進行一系列改革。我國的經濟特區深圳(面積327.5平方公里)珠海(121平方公里)廈門(131平方公里)汕頭(52.6平方公里)海南島(33920平方公里)實際上現在各個省、各個市都還有自己的開發區之類的實行特殊經濟政策的區域,在某種意義上也是經濟特區,只不過沒有正式的國家級名義而已。意義建立經濟特區的重大意義在於:1.可以利用外資引進技術,提高產品質量,增強產品競爭力;2.可以利用外商銷售渠道,適應國際市場需要和慣例,從而擴大出口,增加外匯收入;3.有利於引進先進技術,了解世界經濟信息;4.有利於學習現代經營管理經驗,培訓管理人才;5.可以擴大我們走向世界的通道,開辟世界了解我國改革開放政策的窗口。WTO規則與經濟特區發展一、制度兼容、演進與經濟績效正式制度的目標取向與組織中個人的利益偏好是否一致決定了正式和非正式制度是否兼容,兩者的兼容與否決定了組織和經濟運行的交易成本,而交易成本的大小最終決定了經濟績效的影響,主要通過激勵、監督費用和強化成本三方面進行。一是當一個組織的正式規則與子群體中的成員的偏好和利益一致時,將會大大提高組織的經濟績效。組織中的成員受到一種自我激勵,這種激勵通過正式制度的確立而更加明確。而當博弈的正式和非正式的規則一致時,它們將相互強化。非正式與正式約束的一致性將導致較低的交易成本,因為監督和強化機能以一種非正式的方式取得預期的效果。二是當一個組織的正式規則與子群體中成員的偏好和利益有較大差異時,這種不一致性導致較低的績效。因為首先,對立的規則與規范使經濟行為者無所適從,缺乏激勵。其次,由於組織目標與個人的利益偏好不一致,不能使個人自覺為組織的目標工作,監督成本高,從而導致正式制度的形式化、組織的沖突和摩擦。用進化博弈論的方法研究制度演進中的兼容性問題的結論:一是進化過程不一定帶來最佳的傳統和制度。由於社會的歷史初期條件的原因,最佳反應動力的結果難以從帕累托劣勢的社會傳統中擺脫出來,即社會體制進化的路徑依賴性。二是與正式制度相比,非正式制度的變遷更具演進特點。且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變遷受不同之手——「劉易斯之手」和「斯更努之手」的指引。前者是指通過理性的共同知識、主觀的認識和批判,來預設和推動制度的變化;後者指人們只通過他們過去的行為觀察到其獲得的效用,並強化好的行為或繼承壞的行為。因此,在制度演進過程中仍可能出現正式制度與非正式制度的不一致。進化博弈論給出關於克服路徑依賴,實現制度演進中的制度兼容的解決之道:一是通過引入較系統的突然變異,使社會脫離原有的低水平的均衡;二是通過政府政策性介入,將人們的行動轉換到更高支付的戰略上;三是積極促進低水平均衡的社會與具有不同習慣的高水平均衡的社會交流,提高原社會形成更佳習慣的可能性。據此達到新制度的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在較高水平上的兼容,並使兩者以一種非正式制度的形成達到自我強化,通過互動強化,使兩者結合得更加緊密,造成一種報酬遞增的機制,從而降低交易費用,提高經濟績效。總之,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條件下,如果正式制度與非正式制度一致,則無論是從激勵角度還是從約束角度所需的交易成本都較低,從而導致較高的經濟績效;反之則相反。二、WTO規則與特區制度兼容、經濟績效加入WTO,中國面臨WTO規則與中國現存制度的兼容問題。提高制度的兼容性,增強整個制度的經濟績效已成為當務之急,即使中國的經濟特區也不例外。WTO規則的變遷、演進具有「誘致性變遷」與「強制性變遷」的雙重性質,是兩種正式制度的制度結晶體。但對加入WTO者來說,則明顯具有「強制性變遷型」正式制度的特徵,尤其對市場經濟不發達國家即發展中國家這種表現更加明顯,而加入WTO者本國原有的制度則具有非正式制度的特性。因此,兩者既存在著相容的可能性,也存在著不相容的可能性。在WTO規則與本國原有的制度能夠兼容的情況下,經濟運行所需的交易成本較低,而經濟績效相應較高;當兩者不一致時,或當WTO規則與本國原有制度由於各自變化的機制不盡相同,造成兩者不能兼容時,則均對應著較高的交易成本和較低的經濟績效。現實表現為市場經濟發達國家的制度與WTO規則具有強兼容性,而市場經濟不發達國家的制度與WTO制度具有弱兼容性,經濟績效的差異即市場經濟的發達與不發達由此引出。中國的經濟特區制度與WTO規則同樣既具有兼容性較強的一面,同時更有兼容性較弱的一面。說其兼容性較強,是相對於市場經濟不發達的非經濟特區而言具有較強的兼容性;而說其兼容性較弱則是指相對於WTO制度的要求存在著較大的差距,即市場經濟不發達而言的。經濟特區較強的制度兼容性與欠發達地區較弱的制度兼容性的差距,足以使加入WTO後的經濟特區在相當長時間內繼續保持其制度優勢、經濟績效優勢和地位的優勢;並構成經濟特區今後的「特」之主要所在,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相對WTO規則而言,各國的內在制度均屬「非正式制度」,就制度的兼容性強弱程度來講,發展中國家的國內制度的「非正式制度」程度更高,而其經濟特區與非經濟特區在「非正式制度」程度上只有參差不齊之分,而無本質上的區別,經濟績效上的差異是制度兼容性的晴雨表。三、強化經濟特區的制度兼容性,保持經濟特區的高績效與WTO正式制度比較形成的各國的制度雖屬「非正式制度」,但各國的制度又存在著正式制度與非正式制度之分。加入WTO國家的制度兼容,將面臨WTO規則與本國的正式制度兼容和與本國非正式制度的兼容兩方面的難題。而由於WTO制度具有「強制性變遷型」正式制度的特性,決定了加入WTO國家的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均居於屈從地位,並應努力改變本國現存制度,以適應WTO制度,強化整個制度的兼容性,達到加入WTO提高經濟績效的目的。此點對於發達國家、發展中國家及其經濟特區概莫能外。比較而言,經濟特區由於市場經濟相對發達,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與WTO規則均有較強的兼容性,而非經濟特區由於市場經濟的欠發達在制度兼容性上則明顯弱於前者。但兩者的制度兼容性與WTO的制度要求均存在一定的差距,只不過是程度不同而已,需變革的制度多少不同罷了。
⑤ 2015年國家對北部灣經濟特區金融投資是怎麼規劃的
首屆「泛北部灣經濟合作論壇」提出了構建泛北部灣經濟合作區,將中國與越南的環北部灣經濟合作延伸到隔海相鄰的馬來西亞、新加坡、印尼、菲律賓和汶萊等東盟中臨近北部灣的國家,通過積極推動泛北部灣經濟合作,逐步提升為中國與東盟之間一個新的次區域合作項目,再加上已經形成的大湄公河次區域合作以及以交通干線為依託的南寧-新加坡經濟走廊,構建中國-東盟「一軸兩翼」區域經濟合作新格局。隨著經濟全球化的迅速發展和區域經濟一體化趨勢的不斷加強,中國與東盟戰略夥伴關系日益密切,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建設順利推進,泛北部灣地區作為中國與東盟跨海連結的紐帶,以其獨特的地理位置、豐富的自然資源、良好的合作基礎和廣泛的發展前景,日益受到各方的關注,在共贏發展的基礎上,推動該區域合作與開發的要求也日益迫切。《中國與東盟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簽署,啟動了中國與東盟自由貿易區建設進程,推動雙方經濟合作向新的廣度和深度擴展。《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東盟國家領導人聯合宣言》指出,中方支持東盟各項次區域合作。《南海各方行為宣言》促進了有關國家海上合作的加快實施等,為這一區域的合作與發展創造了良好的宏觀環境。泛北部灣經濟合作區的構建,依據地緣經濟概念,將環北部灣經濟合作延伸,涵蓋中國、越南、馬來西亞、新加坡、印度尼西亞、菲律賓和汶萊等有關國家。泛北部灣經濟合作區包括了中國、越南、菲律賓、馬來西亞、新加坡、印尼、汶萊等國家,合作牽涉面廣,吸引和輻射力強,越來越令人矚目泛北部灣經濟合作區的經濟發展狀況就叫泛北部灣經濟
⑥ 中國的四大經濟特區是哪四個
中國的四個經濟特區有4個,分別是深圳,珠海,汕頭,廈門,海南。
1979年4月鄧小平首次提出要開辦「出口特區」,後於1980年3月,「出口特區」改名為「經濟特區」,並在深圳加以實施。按其實質,經濟特區也是世界自由港區的主要形式之一。以減免關稅等優惠措施為手段,通過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鼓勵外商投資,引進先進技術和科學管理方法,以達促進特區所在國經濟技術發展的目的。經濟特區實行特殊的經濟政策,靈活的經濟措施和特殊的經濟管理體制,並堅持以外向型經濟為發展目標。
1979年7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同意在廣東省的深圳、珠海、汕頭三市和福建省的廈門市試辦出口特區。1980年5月,中共中央和國務院決定將深圳、珠海、汕頭和廈門這四個出口特區改稱為經濟特區。截至目前中國大陸地區共有7個經濟特區。中國經濟特區誕生於70年代末,80年代初,成長於90年代。經濟特區的設置標志中國改革開放進一步發展。1992年中國加快改革開放後經濟特區模式移到國家級新區,上海浦東等國家級新區新的特區擴大改革等發展起來,成為中國新一輪改革重要標志。
中國建設和發展經濟特區的基本經驗主要有:
完善投資環境,包括完善投資的物質環境和人際環境。前者為基礎設施結構中以通電、通水、通路、通訊、通煤氣、通排污、通排洪和平整土地為主體的「七通一平」等;後者包括政治條件(政治、社會、政策等的穩定和法制的健全)、管理水平(政府的效率等)、經營條件(貨幣和物價、外匯管制、金融、信息服務和自主權等狀況)、人口素質和市場、政策優惠(稅費等)等。
外引內聯有機結合,發揮特區的「四個窗口」(技術、知識、管理和對外政策)和兩個扇面輻射(對內和對外)的「樞紐」作用。
努力探求建立一種靈活而有效地適應國際市場規律的特區經濟體制模式。為此,需在計劃管理體制、企業管理體制、基本建設管理體制、流通體制、價格體制、勞動人事制度和工資制度以及財政金融體制等方面進行一系列改革。
建立經濟特區的重大意義在於:
可以利用外資引進技術,提高產品質量,增強產品競爭力;
可以利用外商銷售渠道,適應國際市場需要和慣例,從而擴大出口,增加外匯收入;
有利於引進先進技術,了解世界經濟信息;
有利於學習現代經營管理經驗,培訓管理人才;
可以擴大我們走向世界的通道,開辟世界了解我國改革開放政策的窗口。
⑦ 中國五大經濟特區是哪些
五大經濟特區:深圳、珠海、廈門、汕頭、海南。
一、深圳:簡稱「深」,別稱「鵬城」,是中國四大一線城市之一,廣東省省轄市、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市、國家區域中心城市、超大城市,國務院定位的全國經濟中心城市和國際化城市、國家創新型城市、國際科技產業創新中心、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國際性綜合交通樞紐,中國三大全國性金融中心之一。
二、珠海:廣東省地級市,珠江三角洲中心城市之一,東南沿海重要的風景旅遊城市 。地處北緯21°48′~22°27′、東經113°03′~114°19′之間。位於廣東省珠江口的西南部,東與香港隔海相望,南與澳門相連,西鄰江門市新會區、台山市,北與中山市接壤。設有拱北、九洲港、珠海港、萬山、橫琴、斗門、灣仔、珠澳跨境工業區等8個國家一類口岸,是珠三角中海洋面積最大、島嶼最多、海岸線最長的城市,素有「百島之市」之稱。
三、廈門:隸屬於福建省,別稱鷺島, 簡稱鷺,副省級城市、經濟特區,東南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港口及風景旅遊城市。廈門位於福建省東南端, 西界漳州, 北鄰南安和晉江,東南與大小金門和大擔島隔海相望,通行閩南方言,是閩南地區的主要城市,與漳州、泉州並稱廈漳泉閩南金三角經濟區。
四、汕頭:廣東省轄市,經濟特區,亦是東南沿海重要港口城市和粵東中心城市。位於廣東省東部,韓江三角洲南端,北接潮州市,西鄰揭陽市,東南瀕臨南海。境內韓江、榕江、練江三江入海,大陸海岸線長217.7公里,海島岸線長167.37公里,有大小島嶼82個。下轄6個市轄區、1個縣,總面積2064平方公里,2016年常住人口557.92萬人。
五、海南:簡稱「瓊」,中華人民共和國省級行政區,省會海口。海南省位於中國最南端,北以瓊州海峽與廣東省劃界,西臨北部灣與廣西壯族自治區和越南相對,東瀕南海與台灣省對望, 東南和南邊在南海中與菲律賓、汶萊和馬來西亞為鄰。
省內的三沙市是中國地理位置最南、總面積最大(含海域面積)、陸地面積最小且人口最少的地級區劃。海南省下轄4個地級市,5個縣級市,4個縣,6個自治縣;截至2017年末,全省常住人口925.76萬人。
中國經濟特區誕生於70年代末,80年代初,成長於90年代。經濟特區的設置標志中國改革開放進一步發展。截至目前,中國大陸地區共有7個經濟特區。
1979年7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同意在廣東省的深圳、珠海、汕頭三市和福建省的廈門市試辦出口特區。1980年5月,中共中央和國務院決定將深圳、珠海、汕頭和廈門這四個出口特區改稱為經濟特區。1988年4月,設立海南經濟特區。
1992年中國加快改革開放後經濟特區模式移到國家級新區,上海浦東等國家級新區新的特區擴大改革等發展起來,成為中國新一輪改革重要標志。
⑧ 中國六大經濟特區有哪些
深圳、珠海、 廈門、 汕頭、 海南島、 喀什。
1、深圳
深圳,簡稱「深」,別稱「鵬城」,是中國四大一線城市之一,廣東省省轄市、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市、國家區域中心城市、超大城市。
國務院定位的全國性經濟中心城市和國際化城市、國家創新型城市、國際科技產業創新中心、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國際性綜合交通樞紐,粵港澳大灣區四大中心城市之一,中國三大全國性金融中心之一。
2、珠海
珠海,廣東省地級市,珠江口西岸的核心城市。中國最早設立四個經濟特區之一,是全國唯一以整體城市景觀入選「全國旅遊勝地四十佳」的城市。
3、廈門
廈門,隸屬於福建省,別稱鷺島, 簡稱廈、鷺,副省級城市、經濟特區[1],東南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港口及風景旅遊城市。是閩南地區的主要城市,與漳州、泉州並稱廈漳泉閩南金三角經濟區。
4、海南島
海南島是中國南方的熱帶島嶼,面積3.54萬平方公里,人口925萬,島上熱帶雨林茂密,海水清澈蔚藍,一年中分有旱季和雨季兩個季節。
海南省陸地主體,平面呈雪梨狀橢圓形,長軸作東北—西南走向,長240千米,寬210千米,面積約3.54萬平方千米,為國內僅次於台灣島的第二大島。
5、汕頭
汕頭,廣東省轄市,經濟特區,亦是東南沿海重要港口城市和粵東中心城市,位於廣東省東部,韓江三角洲南端,北接潮州市,西鄰揭陽市,東南瀕臨南海。境內韓江、榕江、練江三江入海,大陸海岸線長217.7公里。
6、喀什
喀什地區,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5個地區之一,駐地喀什市。三面環山,一面敞開,屬暖溫帶大陸性乾旱氣候帶,境內四季分明,光照長;總面積16.2萬平方千米,轄1個市和11個縣;2017年總人口464.97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