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經濟適用房可以自由買賣嗎
可以。
買賣規則:
不滿5年的,不能以市場價出售,而且是政府回購;
取得房產證或契稅完稅證明滿5年的,可以按市場價上市出售,同等條件下政府優先回購;
以2008年4月15日為界,之前取得房產證或契稅滿5年的經適房,上交10%的收益金,以後取得的,上交70%的土地收益金。
『貳』 經濟適用房可以過戶和買賣嗎
根據目前相關法律規定,在售的已購經濟適用可以房買賣和過戶,但通常分為兩種情況:
居住時間達到5年及以上的經濟適用房
居住時間達到5年及以上的經濟使用房,業主在出售時刻按照當前市場價格出售,但業主需要在房屋出售後,依照房屋出售成交額的10%繳納綜合地價款。例如:假設一套面積為100平方米的經濟使用房,原始購房價格為3000元每平方米,若按照目前市場價4000元每平方米價格出售,則需繳納4000乘100乘10%的綜合地價款。辦理過戶買賣手續時,業主憑契稅完稅證明、房產證、住房轉讓合同等相關證件到房屋所在地的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辦理手續即可。
提示:當業主以市場價格出售經濟適用住房後,不能再次獲得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質住房的資格。
居住時間尚未達到5年的經濟適用房
相關法律政策規定居住時間尚未達到5年的經濟使用房,不允許以市場價格出售。若,確實需要出售經濟使用房,業主必須以低於或等於購買時的房屋單價出售,並且只能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或出售給符合經濟使用房購買條件的家庭。例如:一套面積為100平方米的經濟使用房,原始購房價格為3000元每平方米,在居住時間未達到五年時,只能以3000元或低於3000元每平方米的價格出售,購買房屋的一方需要符合經濟使用房的購買條件。此外,出售經濟使用房的業主家庭再次購買經濟使用房時,需要符合經濟使用房購買條件。
提示:綜合兩種情況的出售人都需要在房屋出售後憑契稅完稅憑證、房屋所有權證、原住房買賣合同、住房轉讓合同、戶口及身份證、結婚證等相關證件到其經濟適用房所在區域房管局辦理相關手續。
綜合以上兩種情況的出售人在出售房屋時,都需憑契稅完稅憑證、房屋所有權證、原住房買賣合同、住房轉讓合同、戶口及身份證、結婚證等相關證件到其經濟適用房所在區域房管局辦理相關手續。
拓展:
1.經濟適用房如何辦理過戶手續?
辦理房屋產權過戶的手續和費用:(1)5年內的房屋過戶,在辦理時需要由賣方繳納個人所得稅,5年以前的則不要;(2)第一次辦理過戶時需要向財政部門繳納1.75%的稅;(3)向房管局繳納6元每平方米的的手續費;(4)房屋評估事務所收取房屋評估價的千分之五;(5)公證費最高三百。
2.如何選購經濟適用房?
(1)結合自身工作單位、居住習慣、生活愛好方式、交通、家庭親友,房屋所在小區基礎設施等綜合因素,再決定購買哪一個地區的經濟使用房。
(2)根據自身生活居住需求,對目標區域的經濟適用房的戶型結構、樓層、面積大小、採光等做詳細的了解
(3)對目標經濟適用房的產權關系要做詳細的了解,以防房屋沒有房產證,或屬於共有房。
『叄』 經濟適用房可以買賣嗎
1、經濟適用房可以買賣。
2、經濟適用住房房產登記滿年需上市交易,經住房保障部門審查。
3、對已列入3年城市舊房改造、基礎設施、公益設施建設計劃范圍的住房,經市政府批准,按當期市場價格扣除相關費用後回購。
4、政府不回購的住房,產權人補繳土地出讓金和收益所得後可上市交易。
(3)經濟適用房能否買賣擴展閱讀:
經濟適用房在別的國家和地區一般被稱為公共房屋,中國香港稱為居者有其屋,中國澳門稱為經濟房屋,中國台灣稱為國民住宅,新加坡稱為組屋。
1994年由建設部、國務院房改領導小組、財政部聯合發布的《城鎮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辦法》指出,經濟適用住房是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戶為供應對象,並按國家、住宅建設標准建設的普通住宅。經濟適用房的價格按建設成本確定,建設成本包括征地拆遷費、勘察設計及前期工程費、建安費、小區內基礎設施配套建設費、貸款利息、稅金、物業的管理費。
2007年11月1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中國人民銀行共同發布了《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對經濟適用房的優惠政策、開發建設、價格確定、交易管理、集資和合作建房、監督管理等作出了規定。
『肆』 經濟適用房可以買賣嗎
經濟適用房可以買賣,但是前提是要住夠五年,具體規定如下: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專不滿屬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准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後,取得完全產權。
(4)經濟適用房能否買賣擴展閱讀
經濟適用房享受政府優惠,其購買對象是特定的,只供給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因而要實行申請審批制度,商品房購買對象和條件不受限制;
價格政策不同經濟適用房出售實行政府指導價,不得擅自提價出售。商品房出售價格完全由市場決定。居民個人購買的經濟適用房產權歸國家;房屋的產權分四部分:使用權、佔有權、處置權和收益權,與商品房相比經濟適用房的產權只在收益權上與它們不同。商品房上市出售後,收益全部歸個人所有。
『伍』 經濟適用房可以買賣嗎,經濟適用房如何辦理過戶手續
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對於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現在可以依照目前房屋所有權證、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到房屋所在地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辦理交易、產權過戶手續即可。
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准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後,取得完全產權。
經濟適用房過戶辦理流程如下:
承購人需攜帶家庭成員身份證明、婚姻證明、房屋所有不動產權證(原件及復印件)、購房滿5年證明材料,到其經濟適用房所在區域房管局提出申請,補繳差價款,然後向房屋交易機構、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辦理不動產權證。
已經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又購買其他住房的,原經濟適用住房由政府按規定及合同約定回購。政府回購的經濟適用住房,仍應用於解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
已參加福利分房的家庭在退回所分房屋前不得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已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個人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在取得完全產權以前不得用於出租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