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為了促進橫斷山區的經濟發展,有人建議應大力發展木材加工業,你是否贊成說明
【贊成】來
(1) 森林是可以再生源的寶貴資源,應該充分利用,特別是山區大多是貧困地區,大力發展木材加工業,有利於山區脫貧致富。
(2)另一方面又要保護好森林資源,如果管理不當就會使森林退化破壞環境,造成泥石流災害和長期生產潛力。
所以,大力發展木材加工業必須有序地發展,不能盲目。採取砍伐與補種恢復並舉的方針,在合理規劃的基礎上大力發展木材加工業是可行的。
② 加快少數民族地區的經濟發展有什麼現實意義
黨的十八大明確提出到2020年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從我國目前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明顯滯後的實際情況看,少數民族地區能不能如期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直接關系國家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大局,直接關系能不能從根本上改變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落後狀況,直接關系能不能實現各民族共同富裕、共同繁榮、共同進步。因此,加快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已是刻不容緩,但要在較短時間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面臨的任務非常艱巨,難度非常大。要制定更加切實有力的支持政策,進一步採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緊緊依靠少數民族地區力量,扎扎實實推進經濟社會加快發展。
一是高度重視加快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認真貫徹落實好支持政策措施。民族區域自治是國家政治制度,重視和支持少數民族地區加快發展,是實施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重要內容和中央的重大方針。中央有關部門、地方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堅持從實際情況和需要出發,採取實際行動支持、幫助解決少數民族地區的突出問題和困難;堅持把加快發展擺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完善相關制度和政策配套,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協調配合。近些年中央和地方政府制定的一系列支持政策措施,有的沒有達到預期效果,主要原因是沒有全面、認真貫徹落實好,有的是缺少相關配套政策措施難以執行。今後,中央還將根據實際需要和針對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制定出台一些更有力的支持政策措施。有了支持政策措施,只是解決問題的一個重要方面,關鍵是要真正把支持政策措施及時、配套、不折不扣地貫徹落實好。這樣才能在推進少數民族地區加快發展中發揮重要作用,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二是加大少數民族地區改革力度,大力培育加快發展的內生動力和活力,增強自我發展能力和後勁。加快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離不開國家的支持,離不開其他地區和社會各方面的幫助。但從根本上講,最主要的還是應當把立足點放在提高內在動力和活力上,緊緊依靠自身的力量才能加快發展速度,發展才有後勁。內外力量緊密結合,形成強大的合力,發展才能快速、持續和穩固。少數民族地區要加大改革開放力度,在體制機制改革上要大膽創新,有的方面甚至走在全國前面,只要有利於推進經濟社會加快發展的改革,就應當大膽探索、大膽改革、大膽創新。著力培養當地幹部、少數民族幹部和各級各類人才,充分發揮他們的重要作用。採取多種特殊政策措施,支持扶持具有帶動輻射作用的龍頭企業、重點骨幹企業和中小微型企業加快發展。
三是緊密結合當地實際加快調整產業結構,著力培育特色優勢產業和支柱產業。調整產業結構要堅持從本地區實際出發,充分發揮比較優勢,發展具有本地特色的優勢產業,培育支柱產業。採取特殊政策措施,支持少數民族地區在加快轉變經濟增長方式過程中大力發展特色優勢產業,促進資源優勢向經濟優勢轉化,努力形成傳統優勢產業、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協調發展的產業新格局,形成一批具有民族特色、地區特點的產業品牌。加快能源、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形成一批高技術、高水平、高效益的石油、天然氣、煤炭、水電等產業基地,切實執行資源稅收共享和生態補償政策,支持、帶動當地經濟加快發展。國家和地方政府對少數民族地區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在項目審批核准、投資、稅收、信貸、土地使用等方面,應實行差別化政策給予特殊鼓勵和支持。
四是加大扶貧開發力度,優先解決特困少數民族人口和民族地區貧困問題。解決貧困問題是加快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重中之重。貧困問題不解決好,眾多人口沒有脫離貧困境況,少數民族地區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目標就無從談起。少數民族地區農村貧困面大、貧困人口多、貧困程度深,應當把扶貧開發作為首要任務,特別是要優先解決特困人口的貧困問題。採取更加特殊、更加有力的政策措施,集中國家和各方面扶貧資金,實施針對集中連片特殊貧困地區、特困人口的扶貧攻堅,力爭用較短時間基本改變貧困落後面貌。
五是繼續加大基礎設施建設力度,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把支持少數民族地區加快基礎設施建設作為重點,加大建設投資力度。重點加快建設一批對經濟社會發展起支撐保障作用的鐵路、公路、機場、能源、水利、供電、供水等大型項目,力爭早見成效。優先建設一批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中小型基本建設項目,切實改善群眾生產生活條件。鞏固和發展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成果,扎實推進重點生態工程建設,遏制生態環境繼續惡化的趨勢。建立健全生態保護和資源開發補償機制,多渠道籌集生態建設資金。
六是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發展社會事業。在邊疆少數民族地區、人口較少民族、少數民族人口聚居山區和貧困地區,民生事業落後狀況最為突出,嚴重影響這些人口的生產生活,制約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如果民生事業沒有大的發展改善,生產條件、生活方式沒有大的轉變,加快經濟社會發展缺乏必要條件和基礎保障,也就難以取得實際成效。要把改善生存環境、生產生活條件和加快社會事業發展,作為支持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任務,作為優先加快發展的著力點和基礎建設。堅持把少數民族地區教育、科技、文化、醫療衛生、就業、社會保障等社會事業,以及交通、供水、供電、居住環境等基礎設施建設,作為重點增加投入。用於發展教育、醫療衛生、就業和社會保障、文化事業等方面的財政專項轉移支付和各種補助資金,重點向少數民族地區傾斜。加快推進公共服務均等化進程,讓各族人民共享國家改善民生、發展社會事業的成果。
③ 山區經濟怎麼發展
發展立體農業...特色農業..比如長白山,大小新安嶺的珍貴葯材種植..在山麓也可發展畜牧業...最重要是因地制宜
④ 為了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發展,黨和國家都採取了哪些方針政策
①堅持自力來更生與國家幫助相結合源的原則。
②組織發達地區對少數民族地區的對口支援,加強橫向經濟聯系的方針。
③堅持因地制宜與優先照顧的政策。
同時國家還通過
財政、稅收、對外開放等方面的優惠政策支持民族地區的發展。
⑤ 山區經濟發展等方面有什麼優勢
其實我國的山區開發一直很落後,其中成功的典範也不多。為什麼會出現這種狀況呢!主要還是我們的那些個領導人提出的什麼先富帶動後富,積極實行工業化,等等而使我國的山區和農村長期沒有得到國家和政府的經濟財政政策等方面的支持但最近幾年好像又注意這個問題了,有開始說這個農村要發展啊什麼的那麼山區到底有哪些優勢呢!山區特殊的自然條件,擁有大量閑置的山地可以大力發展茶葉、蠶桑、葯林、蔬菜、花卉,和各種干鮮果等多種經濟作物。這個是城市沒法比的。城市的地都蓋房去了,那能讓你整什麼茶葉葯林啊。但話說回來這種優勢往往因為缺乏宣傳而失去了優勢。但城市一宣傳,城市賺了,咋鄉下來的還不知道,傷心啊,更悲哀啊!更別說形成規模效益,你錢都沒有你怎麼去規模啊。而說什麼充分發揮山區山地的資源優勢,就更別提了。山區資源和勞動力充足,我國山區資源豐富勞動力充足,可以積極搞好資源的系列開發,加工、精加工等一系列的工作。充分的利用上資源和勞動力的優勢。在這上面做文章,特別要注重開農產品的開發,使其不違背循環經濟的原則。提高農產品在優良、特殊、新鮮產品,提高農產品質量和檔次,搞好宣傳努力把資源上的優勢發揮出來。這些上面已經說了,我們在其中的角色基本就是加工者的身份,錢都讓城裡人賺了。不過還好不至於餓死也算經濟發展了吧!
木材經營和糧食作物。糧食是關繫到山區社會經濟穩定和人民生活的特殊重要商品,俗話說民以食為天,山區發展糧食生產,推廣良種良法,提高單位面積產量。城市需要吃飯,那你就的買啊,為什麼呢,因為你沒地啊。成為城市的後勤基地,這是一個聽起來不錯的建議,城市需要山區糧食來維持城市的日常生產啊。但農民還是沒把握好,因為糧倉基本被人家控制,自己沒主動權啊。而在山多田少的地方我們就可以利用山地發展木本糧食。形成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地理優勢。但很不幸,山也基本被人家給包了。養殖業,其實也是可以利用,在草場草坡,搞些節糧草食類動物,像年啊、羊啊、兔啊、鵝啊鴨啊之類的東西。這是城市不能做到的,我們總不可能在馬路邊的草地養只鵝吧。那交警還不整死你啊。當然我們更要正確處理好糧食生產與林業等多種經營的關系,毀林開荒,這種斷子絕孫的是最好不要干。要通過林業和多種經營的方式增加山區人民的收入,提高糧食自我調劑和彌補能力。政府的政策的支持,現在可能政府開始注意,發現咱們這些鄉下老表收入不行了。在這樣搞說不定農民起義了,這事可不能整出來,要整出來那就出笑話了。咱們還說小康呢,康的連農民都沒飯吃了,那還怎麼康啊。所以政府在這方面就開始下功夫了。像修路啊,不要農業稅啊,加大經濟支持啊。都花了吧少功夫。
⑥ 山區發展經濟的優勢和劣勢
山區交通不抄便,最有優勢的就是它未曾破壞的自然資源和山區中本身就有的植被和土地。可以發展旅遊業,農家樂,種植水果,開辟梯田。也可以宣傳山區特有的民俗風情。
劣勢有很多,沒有發達的經濟,交通不便,工業也不發達,知識人才少,科教人員缺乏。
⑦ 山區 經濟發展的影響 利弊
加速山區立體農業綜合開發是我國政府支持保護農業發展,改善農業資源利用狀況,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產品競爭力,實現農業穩定發展的戰略性政策措施。山區立體綜合開發是實現山區環境、資源、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有效途徑,也是實現我國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大戰略。同時,山區又是我國國家生態經濟建設的重點區域,山區生態環境脆弱。由於山區農業開發是一個整體性、關聯性、動態性、戰略性很強的系統工程,不能以過分消費資源和破壞環境為代價,要把山區農業綜合開發與促進山區生態建設結合起來。下面就圍繞這些問題展開分析。
一、山區森林生態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
生態經濟學理論認為,人類經濟活動的實質是將生態系統中的物質與能量進行轉化、加工為能滿足人類需求的各種產品,這些產品通過人類生產與生活消耗之後,最終以廢棄物形式返回到自然生態系統中。人類經濟活動只是自然生態系統中物質循環、能量流動和信息傳遞的一段過程,它依賴於自然生態系統,同時又反作用於自然生態系統;一切經濟活動乃至人類的活動都是依賴自然生態運行的基礎進行的,經濟發展過程一刻也離不開生態系統這個基礎。
生態系統的作用可歸結為提供資源與凈化環境(污染)兩大功能。沒有生態系統這兩大功能,經濟社會發展無從談起。生態與經濟之間關系千絲萬縷,錯綜復雜。二者是相輔相成,水乳交融,互創條件.。經濟取之於自然而求得了發展,經濟發展反之可以調控和協調自然力.如果人們過度地開發利用資源、污染環境,必然造成對自然生態系統的破壞,甚至廢滅人類生存的自然環境。
二、森林生態系統是提供人類生存與發展基礎的,是不可缺少與無法替代的
森林生態系統結構的復雜,具有與其它生態系統不可比擬的優勢。森林生態系統具有結構的復性(統多層次、多水平、多類型)。系統具有空間優勢——系統覆蓋面廣,占陸地總面積1/3;樹高大,具有垂直空間和水平空間優勢。系統具有種群優勢——系統物質資源包括:喬、灌、草、苔蘚、地衣,同時,還包括各種動物資源。因此,生態系統是物種基因庫。系統時間優勢------森林生長周期長,往往數十年或幾百年,影響當代及幾代人。森林生長周期長決定系統的相對穩定性和對環境的影響力。系統演替的優勢----自我演替發展。系統高生產力優勢---系統具有較高的生物生產力,受自然力影響大的特點——森林的生物量和干物質生產力大,單位干物質形成所需消耗的水分、養量大,具有巨大的佇水、儲水的功能。
森林生態系統的功能特性決定森林生態系統在自然生態系統中的不可替代性。森林生態系統承擔著優化環境與促進發展的雙重使命。森林不僅具有經濟功能,而且具有改善環境的功能,同時又是人類文化、遊憩的場所,是生物物種資源的基因庫,是生態系統平衡的保障,是人類生存和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基礎。森林生態系統的結構優越性和功能特性決定系統的相對穩定性和對環境的影響力,決定在維持生態系統平衡中的不可替代性。
森林生態系統的在維持生態系統平衡中的重要作用決定它是社會經濟系統發展的基礎。森林生態系統是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基礎。由於森林是陸地生態系統的主體,那麼,森林生態系統當然是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基礎。全世界由於生態破壞造成的直接和部分間接損失已佔世界GDP的14%。研究結果證明,在當前大氣Co2濃度增加的因素中,森林面積減少約占所有因素和作用的30%—50%。森林生態系統是控制全球變暖的緩沖器。研究結果證明,在當前大氣二氧化碳濃度增加的因素中,森林面積減少約占所有因素和作用的30%一50%。森林生態系統是防洪保土的根本。森林具有巨大的涵養水源、調節徑流的功能;同時,森林又具有巨大的水土保持功能。據研究,林地土地只要有1cM厚的枯枝落葉層,就可以使泥沙流失量減少94%。森林生態系統是防風固沙的屏障。在減輕自然災害具有極大的作用。
生態與經濟矛盾統一規律告誡我們,人類遵循生態經濟規律,保護與建設好森林生態系統,就能使經濟發展有保障基礎。生態經濟系統基本矛盾是:由於自然生態系統資源供給有限性與人類需求無限性的矛盾不斷加劇之間的矛盾。生態經濟學理論認為,生態與經濟矛盾是對立統一的,生態
系統是經濟的基礎,它決定並制約經濟活動;人類經濟活動只是自然生態系統中的一段過程,它依
賴於自然生態系統,同時又反作用於自然生態系統。人類活動必需遵循生態經濟規律,保護與建設好森林生態系統,就能使經濟發展有保障基礎。森林是陸地生態系統中的主體,決定了林業可持續的發展是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基礎。森林可持續經營又是林業可持續發展的核心。林業承擔著優化環境與促進發展的雙重使命,是實現環境與發展相統一的關鍵和紐帶,在國民經濟實現可持續發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發展森林資源,保護生態環境,實現可持續發展,不僅直接關繫到人類的命運和前途,更直接關繫到中華民族的長遠發展。
總之,森林生態系統是整個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的基礎,在實現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森林生態系統不僅提供社會經濟系統的物質基礎,同時還能滿足人類文化、健康和精神生活的高級需求。在凈化空氣、減輕和治理污染、優美環境、滿足人類身心健康和精神享受的功能。
三、新時期搞好山區立體農業綜合開發的幾點認識
1、搞好山區綜合開發重要性
農業綜合開發是我國政府支持保護農業發展,改善農業資源利用狀況,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產品競爭力,實現農業穩定發展的戰略性政策措施。根據國家農業經濟開發項目和資金管理辦法。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分為三類:一類是土地治理項目,包括中低產田改造、宜農荒土開墾、生態工程建設等;第二類是多種經濟項目,包括種、養、加項目等;第三類是農業高新技術示範項目,包括生物、信息、材料等高新適用與先進技術。山區作為一個相對獨立完整的自然、經濟、地域單元,山區的發展具有特定規律性。自然資源特點---自然資源豐富復雜多樣;生態環境相對獨立完整;地形地貌特殊;氣候垂直差異變化大等。社會經濟資源特點----山廣人稀、交通不便;居民分散、經濟落後、不便管理;農業生產穩定性差;林業是主導產業。山區綜合開發的主要內容應該是:「改土、治水、植樹、修路、辦電」。具體包括:①以基本農田建設為前提,嚴格實行退耕還林(草),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②以優質林果業為重點,大力發展種植業、養殖業,積極調整和優化山區產業和產品結構,不斷增加山區群眾的經濟收入;(3)加強山區基礎設施建設.大力改善山區生產、生活條件,保障山區農業和農村經濟的持續穩定發展;④積極發展能夠充分發揮山區資源優勢,又能大量安排剩餘勞動力就業的資源開發型和勞動密集型加工業,加速山區產業化進程。
2、山區綜合開發是實現山區環境、資源、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有效途徑,也是實現我國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大戰略
山區擁有豐富的自然、人文和旅遊資源,同時又是純天然食品、有機食品、生態產品、珍稀動植物、珍貴中草葯材、天然礦泉水和生態產品等的主要產地,山區正在成為我國生態建設、森林旅遊、生態產品等世界潮流趨勢最具發展潛力的地區。
山區建設的成效如何,是關系福建農村經濟發展和脫貧致富奔小康的關鍵。實現山區生態建設和可持續發展,要充分利用山區豐富資源,使山區人民脫貧致富,促進山區區域經濟發展的有效途徑。福建是一個多山的省份,山地佔45.79%.丘陵佔43.45%,沿海平原崗地僅佔10.76%。山區土地面積大、貧困農民多,經濟建設、環境保護等都面臨很多問題。應長期以來.由於交通、教育、科技等設施十分薄弱,山區經濟相對落後。
要把山區綜合開發與促進山區生態建設結合起來。山區又是生態環境脆弱地區,是國家生態經濟建設的重點區域;不能以過分消費資源和破壞環境為代價。山區開發是一個整體性、關聯性、動態性、戰略性很強的系統工程。山區森林生態系統自成體系,森林生態功能性很強;林業是山區的主導產業,又是保護生態環境的主體。作為森林生態經濟系統中主體的森林,是自然環境及人類生存環境的綠色屏障,在自然環境保護中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山區森林生態經濟系統具有穩定性的一面,也有其脆弱性的一面,山區森林生態經濟系統不可替代性是由森林對影響的影響和森林本身的優勢決定的。
3、要正確處理山區農業綜合開發與生態建設的關系
當前山區農業開發普遍存在問題有:一是,認識不夠。把山區治理與開發割裂開來,只注重開發,不注重保護,只注重經濟效益,不注重生態效益,只注重短期利益,不注意長遠利益;二是,政策仍不到位。缺少吸引資金、科技上山的優惠政策;三是,科技注入不夠。山區綜合開發的科技含量以及科技投入明顯偏低,不僅缺少專門人才,「科技興山」項目模式不能得到有效推廣應用。
山區綜合開發指導思想應當是:遵守山區發展基本規律,用可持續發展思想指導山區綜合開發,追求區域社會發展全過程的資源、環境、社會的協調發展;以優化保護環境,提高農業生產力為根本出發點,堅持開發與治理相結合,正確處理當前利益與長遠利益的關系;做到以開發促治理,以治理得開發,防止造成生態破壞為代價。
山區開發原則應該是:堅持系統統一性原則,以可持續發展為目標,發揮山區森林生態經濟系統整體、統一和綜合功能。促進經濟、生態、社會三大效益統一;堅持系統集合性原則:以科技為先導,綜合利用多學科成果的集成技術。搞好指導設計規劃和山區開發;堅持系統相關性原則:協調山區農、林、牧、副、漁的發展關系。促進從單一產品結構向綜合產品開發轉化。處理當前利益與長遠利益,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的統一;|堅持系統層次性原則:因地制宜,發揮優勢,宜農則農,宜林則林,宜牧則牧,允許地區層次、產業層次差別的存在;堅持系統有序、可控性的原則:以可持續發展為目標,開發與治理相結合。以開發促治理,以治理得開發。
四、積極促進山區立體農業綜合開發與森林生態保護的平衡發展
(一)、加強山區農業綜合開發的總體規劃
加強山區開發的總體規劃是山區開發能夠順利進行的基本保證,是決定山區建設成敗和速度快慢的核心所在。首先,需要建立一個統一的領導機構,負責綜合規劃、協調和管理工作。包括山區開發的方針、政策、規劃、計劃、設施、結構、體制等制定等,解決山區開發中長遠利益與近期利益、整體利益與局部利益、經濟效益與生態效益相脫節的問題。實施流域綜合治理,實現資源最佳配置。其次,要堅持高起點、高標准,以「改土、治水、植樹、修路、通電」為目標,因地制宜,統籌規劃;第三,要調整山區經濟結構,發展特色農業、綠色農業、生態農業,提高林業、畜牧業和水產業在農業中的比例,提高農產品加工業和農村第三產業產值在農村社會總產值的比例;第四,要重視加強生物資源、環境資源的法律保護。
(二)、通過制度創新與技術創新,協調生態與經濟矛盾,促進可持續發展。
制度創新是調整社會經濟發展模式與人們消費方式的有效方法,可以促進實現人與自然的持續協調發展;制度創新可以調整社會再生產的分配過程,通過調整產業結構,促進再分配向有效資源利用的部門或產品的生產方向轉移,提高資源的利用率和生產效益;制度創新可以規范和約束人們的經濟行為,保護資源、保護環境,促進可持續發展;制度創新還可以加強對生態、環境等公共資源的產權界定,促進外部性內部化降低交易成本。
技術創新可以改善生態經濟系統的結構與功能,從而提高生態系統的供給能力;可以提高單位資源的效用滿足度,力求創造每一份福利消耗盡可能少的資源,從而相對提高自然界的供給能力。技術創新還是促進自然更新與凈化能力的提高的重要手段。
經濟手段也是協調生態與經濟矛盾的重要舉措。第一,經濟政策和法律保障可以從根本上解決生態經濟問題。第二,利用經濟措施來加強生態建設,從財政、信貸、稅收、價格等方面給予政策傾斜和扶持。第三,通過經濟政策,制定建設森林生態經濟資源的補償機制,實現公益林與商品林分類經營。
〔三〕、要依靠科技,努力提高山區立體農業綜合開發水平
依靠科技要堅持以小流域開發和治理為單元,綜合應用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及農藝措施,實行綜合治理;要堅持集中連片建設,治一片、成一片、見效一片;要以科技為先導,以市場為導向,以產業結構調整為手段,充分利用各類資源,促進山區經濟繁榮,提高山區人民生活水平。為此,必須組織大專院校、科研單位的科技人員到農業綜合開發項且區內,有計劃地開展聯合攻關,進行農業科技創新研究和技術推廣;要建設一批各具特色的「高標准、高科技、高效益、新機制」的農業科技示範園區,組織引導農業科技企業進入園區,建立示範基地;要積極推廣良種、節水灌溉、配方施肥、立體種植等新技術,積極推廣各種立體種養模式;要加強對農民群眾的培訓,不斷提高農民群眾的科技文化素質。
(四)、要積極推進山區和沿海地區間經濟協作
要從經濟整體發展戰略出發,按照「優勢互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支持山區、發展山區。要把研究和制訂山梅協作的發展規劃,納入國民經濟發展規劃。要制定促進山區資金、技術、管理、信息等要素的合理流動的優惠政策,相應配套的法律、法規,健全山海協作的宏觀調控體系,使山海協作走上規范化、制度化軌道。要加強組織制度創新,積極探索,不斷創新農業綜合開發機制,促進工程建設與組織建設相結合。在項目立項上、項目組織實施上、項目管護上要引入競爭機制。建立一個公開、公平、合理的競爭權制,有利於降低項目成本、提高項目建設質量。要強化政策及利益驅動機制,積極推廣產權制度改革,採取政策引導、利益誘導,充分調動廣大群眾的積極性。採用拍賣、承包、股份合作、租賃等多種形式,明確所有者、經營者的權利和責任等辦法。
作者簡介:林國華,福建省農業科學院副研究員,福建省庭院經濟學會常務理事;黃金芳,高級農藝師,福建省農學會庭圓經濟分會會長。
聯系電話:黃金芳,(0591)3324083;林國華,(0591)7530950; e-mail:[email protected]
註:本文已發表於《立體農業與庭院經濟》——全國立體農業與庭院經濟學術討論會文集。
⑧ 為了促進少數民族地區的經濟發展,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黨和政府採取了哪些具體措施
民族區域自治
西部大開發
希望工程
⑨ 。。 為了促進新疆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黨和政府採取了哪些措施
1)堅持民族區域自治制度這一民族政策。
(2)堅持處理民族關系的基本原則:民族平等、民族團結、民族共同繁榮。
(3)堅持宗教政策。
經濟上(4)西部大開發
(5)財政支持
(6)發達地區對少數民族地區的幫助。 補充: 政策特殊主要體現在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機關的自治權 (一)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機關的民族特色 1、自治區主席、自治州州長、自治縣縣長由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擔任;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應當由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擔任主任或者副主任。 2、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中,除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的代表外,其他居住在本行政區內的民族特別是少數民族也應有適當名額的代表,而且對人口較少的民族的代表名額和比例分配將依法給予適當的照顧。 3、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的組成人員以及政府所屬工作機構中,要盡量配備少數民族的幹部,對基本符合條件的少數民族幹部要優先配備。 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的民族人口占本地區總人口1/2或以上的,其幹部構成應當與本民族人口比例大體相當;少於1/2或者更少的,一般應高於本民族人口比例。 (二)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機關的自治權 1、民族立法權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有權依照當地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的特點,制定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
自治條例規定有關本地方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的基本問題;單行條例規定有關本地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的某一方面的具體事項。
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可以對國家法律和政策作出變通性規定。
自治區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須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後生效。
自治州、自治縣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須報省或者自治區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後生效,並報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2、變通執行權
上級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指標,如果不適合民族自治地方實際情況,自治機關可以報經上級國家機關批准,變通執行或者停止執行。 3、財政經濟自主權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具有較大程度的財政經濟自主權,並可以享受國家的照顧和優待。
凡是依照國家規定屬於民族自治地方的財政收入,都應當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自主安排使用。
民族自治地方的財政收入和財政支出的項目,由國務院按照優待民族自治地方的原則規定。
民族自治地方的財政預算支出,按照國家規定,設立機動資金,預備費在預算中所佔比例高於一般地區。 4、文化、語言文字自主權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享有一定程度的文化自主權。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在執行公務的時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條例的規定,使用當地通用的一種或者幾種語言文字。
同時使用幾種通用的語言文字執行公務的,可以以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的語言文字為主。 5、組織公安部隊權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依照國家的軍事制度和當地的實際需要,經國務院批准,可以組織本地方維護社會治安的公安部隊。 6、少數民族幹部具有任用優先權 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2001年修正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