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經濟適用房可以買賣嗎 產權年限是多久
經濟適用房可以買賣,產權年限70年,
經濟適用房交易的條件:
1、首先,經濟適用房滿足條件是可以上市出售的,各城市的政策略有不同,詳情請咨詢當地房管部門。
2、根據《關於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
3、不滿5年的,不能以市場價出售,而且是政府回購;
4、取得房產證或契稅完稅證明滿5年的,可以按市場價上市出售,同等條件下政府優先回購;
5、以2008年4月15日為界,之前取得房產證或契稅完稅證明滿5年的經適房,上交10%的收益金,以後取得的,上交70%的土地收益金。
以下情況是不得出售二手經濟適用房的:
1、以低於房改政策規定的價格購買且沒有按照規定補足房價款的經濟適用房;
2、住房面積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控制標准,或者違反規定利用公款超標准裝修,且超標部分未按照規定退回或者補足價款及裝修費用的;
3、處於戶籍凍結地區並以列入拆遷公告范圍內的經濟適用房;
4、產權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經濟適用房;
5、已經抵押且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轉讓的經濟適用房;
6、上市出售後形成新的住房困難的經濟適用房;
7、擅自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
8、法律、法規以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其他不宜出售的。
❷ 經濟適用房可以買賣嗎
經濟適用房可以買賣,但是前提是要住夠五年,具體規定如下: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准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後,取得完全產權。
(2)經濟適用房需要購買滿多長時間才能夠買賣擴展閱讀
經濟適用房背景編輯:經濟適用房在別的國家和地區一般被稱為公共房屋,中國香港稱為居者有其屋,中國澳門稱為經濟房屋,中國台灣稱為國民住宅,新加坡稱為組屋。
1994年由建設部、國務院房改領導小組、財政部聯合發布的《城鎮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辦法》指出,經濟適用住房是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戶為供應對象,並按國家、住宅建設標准建設的普通住宅。
經濟適用房的價格按建設成本確定,建設成本包括征地拆遷費、勘察設計及前期工程費、建安費、小區內基礎設施配套建設費、貸款利息、稅金、物業的管理費。
2007年11月1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中國人民銀行共同發布了《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對經濟適用房的優惠政策、開發建設、價格確定、交易管理、集資和合作建房、監督管理等作出了規定。
❸ 經濟適用房未滿5年可以買賣嗎
不可以在市場上進行買賣,只可以讓政府回購。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准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後,取得完全產權。
上述規定應在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合同中予以載明,並明確相關違約責任。
❹ 經濟適用房滿足這些條件可以買賣
經濟適用房可以買賣嗎
一般是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居住已滿5年,另一種是居住不滿5年。
1、居住已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對於已經住滿了5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現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場的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後業主需按房屋成交額的百分之10補交綜合地價款。按市場價格出售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的,需憑契稅完稅憑證、房屋權證以及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到房屋所在地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辦理交易、產權過戶手續即可。
2、居住不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由於政策規定而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因此,需出售此類經濟適用房的業主,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進行出售,並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的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以原購房價出售的已購經濟適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買賣合同、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條件可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經濟適用房如何上市交易
1、如何確定是否滿5年?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的起始時間,以《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上載明的「登記時間」為准。補發換發證書的,以初始登記時間為准。
2、如何繳納差價收益?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交易進行產權轉讓時,其原享受住房保障面積部分應向政府交納同地段一般存量住房上市交易市場價格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收益的50%(含土地收益差價,也包含閣樓、自行車庫的交易價格)。上市交易市場價格須經由市物價局價格認定中心評估認定。交納差價收益後,住房性質變更為一般存量住房。
經濟適用房的特點
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根據國家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安排建設的住宅。經濟適用房價格低於在售商品房價格,需要通過申請購買,每個城市的申請條件會有差異,經濟適用房一般具有以下特點:
1、部分產權
經濟適用房是部分產權,不是完全產權。經濟適用房要上市交易必須滿足一定的條件,並且只能用來自住,不能出租或者借給他人,不能從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動。如果房主之後又購買其他住房,已購經濟適用房的產權就會被政府收回。
2、申請購買
經濟適用房享受政府優惠,其購買對象是特定的,只供給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因而要實行申請審批制度。
3、政府定價
經濟適用房兼具經濟性和適用性,建設標准和銷售價格都是由政府限定的,價格要低於市場價,政府依照保本微利的原則,給予一定的政策扶持,使低收入的家庭得到住房保障。其適用性則體現在要有必需的生活功能,能滿足居民基本的生活需要,且建設標准因地制宜。
4、滿5年上市交易
經適房上市交易必須符合滿5年條件,且轉讓所得收益需交納30%作為土地收益款。購買經適房不滿5年的,不可以交易和轉讓滿5年的經適房如果上市出售,要交土地收益等價款。
5、戶型不大
經濟適用房的設計以滿足居民的基本生活需要為原則,從居室類型看,主要有一居室到四居室及越層等類型,其中又以面積在70~130平方米的二居室和三居室為主,兩者佔到目前本市市經濟適用住房戶型的80%以上,設計時以經濟適用為出發點,突出「經濟、實惠」四個字。
❺ 經濟適用房購買多長時間後可以過戶
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一、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經濟適用住房自合同備案之日(未備案的以購房家庭辦理產權登記之日)起,不滿5年不得上市交易或完善產權。5年內購房家庭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離婚析產和法院判決除外),由市住房保障機構按經濟適用住房原出售價格回購。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或完善產權時應按照不低於計征單價(實際成交價高於計征單價的,按實際成交價)與該經濟適用住房原購房價格差價的60%繳納增值收益,用於補交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計征單價以成都市城鄉房產管理局公布的屆時成都市中心城區享有優惠政策普通商品住房標准中,同一環域范圍土地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平均交易價格下浮10%為基準計算。三、已享受政策性住房的低收入家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該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或完善產權時,其已享受的政策性住房建築面積部分,應全額上繳計征單價與該經濟適用住房原購房價格的差額。四、曾作為經濟適用住房產權人或共有人,離婚析產後不再擁有經濟適用住房產權,再婚組成家庭後可與新組成的家庭成員符合經濟適用住房申請條件的,可共同申請經濟適用住房。但該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或完善產權時,其原享受的經濟適用住房人均建築面積部分應全額上繳計征單價與該經濟適用住房原購房價格的差額。經濟適用房可以買賣嗎目前,在售的已購經濟適用房一般分兩種情況處理:一種是已經住滿5年的,另一種則是尚未住滿5年的。這是以購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的時間或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所有權證的發證時間為準的。1、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對於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由於政策規定則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因此,確需出售此類經濟適用房的業主,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並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以原購房價出售已購經濟適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買賣合同、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條件可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2、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對於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現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後業主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按市場價格出售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的,需憑契稅完稅憑證、房屋所有權證、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到房屋所在地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辦理交易、產權過戶手續即可。經濟適用房買賣提醒1、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按市場價格出售經濟適用住房後不能再次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質的住房。2、以原價出售給有購買資格的人後,原購房人仍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房條件者還可再次購買他處的經濟適用住房。
希望可以幫到你。
❻ 經濟適用房要滿多少年才可以買賣
必須滿五年後,且補交了一大筆土地金後才能拿到全產權,只有拿到全產權後才允許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