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中國疫情防控成功的政治原因
中國政府英明果斷,封城不封抗疫,封城不封補給線,…
❷ 簡述國家疫情防控總目標、總要求、總策略是什麼
總目標:堅決遏制疫情蔓延勢頭、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總要求:堅定信回心、同舟共濟、科學防治、精答准施策。
策略:只有集中力量把重點地區的疫情控制住了,才能從根本上盡快扭轉全國疫情蔓延局面。要重點抓好防治力量的區域統籌,堅決把救治資源和防護資源集中到抗擊疫情第一線,優先滿足一線醫護人員和救治病人需要。
(2)對疫情防控和經濟發展雙勝利發展擴展閱讀:
要加強黨的領導,堅定抓牢疫情防控不放鬆,堅定推動高質量發展不動搖,堅持有序推進不忙亂,堅決奪取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雙勝利。要科學精準防控疫情,把幹部帶頭、依靠群眾、全面排查、堵塞漏洞、精準救治堅持始終,嚴防聚集性疫情發生,嚴防疫情輸入,嚴防社區傳播,不斷鞏固成果、擴大戰果。
要有序推進復工復產,堅持專題研究、專班推進、專項突破,有效解決務工人員返崗難、交通物流不暢通、防疫物資缺口大、產業鏈上下游不配套、企業流動資金短缺等問題。
❸ 如何評價和看待國有企業在此次新新冠疫情防控中和穩定經濟社會發展中所展現出
國有企業在這次疫情當中起到定海神針的作用
❹ 支持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有哪些稅費優惠政策
截至目前,為了支持抗擊疫情和助力復工復產先後推出4批稅費優惠政策措施,具體可分為支持防護救治、支持物資供應、鼓勵公益捐贈、支持復工復產四個方面。
一、在支持防護救治方面,有2項優惠政策涉及個人所得稅。
1.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徵個人所得稅。
2.個人取得防疫實物免徵個人所得稅。
二、在支持物資供應方面,有5項優惠政策,涉及增值稅和附加稅費(3項),企業所得稅(1項)和關稅(1項)。
1.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的增值稅增量留抵退稅。
2.重點保障物資運輸收入免徵增值稅。
3.公共交通服務等免徵增值稅。
4.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新購置設備一次性稅前扣除。
5.防控疫情物資免徵關稅。
三、在鼓勵公益捐贈方面,有4項優惠政策,涉及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2項),增值稅、消費稅和附加稅費(1項),進口關稅和增值稅、消費稅(1項)。
1.公益性捐贈全額稅前扣除。
2.直接捐贈全額稅前扣除。
3.捐贈物資免稅。
4.境外捐贈物資免徵進口稅收。
四、在支持復工復產方面,有9項優惠政策,涉及企業所得稅(1項),增值稅(1項),城鎮土地使用稅(1項),出口退稅等(3項),以及基本養老等三項社保費單位繳費部分(2項),基本醫保單位繳費部分(1項)。
1.延長虧損結轉年限。
2.減免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
3.減免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
4.減免個體工商戶養老、失業、工傷保險。
5.減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
6.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
7-9.提高出口退稅率等政策。
❺ 支持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有哪些稅費優惠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財稅等部門聚焦抗擊疫情的關鍵環節、疫情影響的重點領域,陸續出台了一系列稅費優惠政策,支持疫情防控、推動復工復產、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第一批政策主要聚焦疫情防控工作,第二批政策主要聚焦減輕企業社保費負擔,增強企業復工復產信心,第三批聚焦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幫助其渡過難關,第四批聚焦穩外貿穩外資,降低疫情負面影響。讓我們一起來梳理一下。
一、支持防護救治2項。
1.取得政府規定標準的疫情防治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徵個人所得稅。
2.個人取得單位發放的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醫葯防護用品等免徵個人所得稅。
這既是面向抗疫一線工作人員的暖心政策,更是向這些英雄致敬。
二、支持物資供應5項。
3.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
4.納稅人提供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運輸收入免徵增值稅;
5.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收入免徵增值稅;
6.對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擴大產能購置設備允許企業所得稅稅前一次性扣除;
7.對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組織進口的直接用於防控疫情物資免徵關稅。
支持物資供應5項,全力保障物資、服務供應,支持物資供應稅收優惠政策的出台,為疫情防控添力加火。
三、鼓勵公益捐贈4項。
8.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捐贈應對疫情的現金和物品允許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稅前全額扣除。
9.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捐贈應對疫情物品允許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稅前全額扣除。
10.無償捐贈應對疫情的貨物免徵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11.擴大捐贈免稅進口范圍。
病毒無情,人間有愛,公益捐贈稅收優惠政策讓這份愛傳遞的更遠。
重點向大家介紹一下第四類,支持復工復產9項。
自2020年1月1日起,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企業所得稅虧損最長結轉年限延長至8年,階段性減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免除了湖北省小規模納稅人3月至5月的增值稅同時明確湖北以外地區小規模納稅人徵收率由3%減按1%徵收,階段性減免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免,就是從2020年2月起,各省份可以對中小微企業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社保的單位繳費部分實行免徵,免徵的期限不超過5個月,湖北省可以將免徵范圍擴大到各類參保企業。減,就是湖北以外的全國其他省份,對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的三項社保單位繳費可減半徵收,減征期限不超過3個月。緩,就是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申請緩繳,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階段性減免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職工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階段性減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根據《關於階段性減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指導意見》,自2020年2月起,各省可根據具體情形,對職工醫保單位繳費部分實行減半徵收,減征期限不超過5個月。鼓勵各地通過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方式支持出租方為個體工商戶減免物業租金。在穩外貿穩外資方面,提高除「兩高一資」外出口產品的出口退稅率,擴大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范圍,使更多領域的外商投資能夠享受稅收等有關優惠政策,確保內外資企業同等享受近期出台的減稅減費政策。
積極發揮稅務部門職能作用,全力支持抗擊疫情和經濟社會發展,疫情防控,我們一起努力。
❻ 如何取得抗擊疫情和經濟建設(脫貧攻堅、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雙勝利 我們中學生能做什麼
取得抗擊疫情和經濟建設的雙重勝利,作為我們中學生應該堅持權利和義務統一的原則,享有權利的同時自覺地履行義務。
❼ 如何理解疫情防控背景下中國經濟發展的現實表現與經濟法主體行為之間的關聯
經濟法學是研究經濟法及其發展規律的法學學科。第一,經濟法學是一門法學學科。 第二,經濟法學以經濟法及其發展規律為研究對象。 經濟法是調整國家在經濟管理和協調發展經濟活動過程中所發生的經濟關系的法律總稱。第一,經濟法是經濟法律規范的總稱。第二,經濟法是調整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第三,經濟法調整的是一定范圍內的經濟關系。區別:(1)經濟法是一個法律部門,經濟法學是一個法學分支,經濟法學研究的對象是經濟法本身。(2)經濟法作為法律,對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經濟法學作為學說,對當事人的行為沒有約束力。(3)經濟法的發展也會促進新的法律部門的產生,學習經濟法也能促進法律素養,促進其他法律的學習。如何理解經濟法調整對象?經濟法的調整對象的范圍是由經濟法所調整的經濟關系的特殊性決定的,它發生在經濟運行過程中,是體現國家協調意志的經濟關系的總和。經濟法除了調整宏觀調控關系外,在市場最重要的主體-企業所發生的經濟關系中,經濟法調整企業外部和一部分內部經濟管理關系;在市場運行中,經濟法只調整市場管理關系;從社會保障關系的特徵、性質和功能看,應當由經濟法調整社會保障關系。二、怎樣理解經濟法的概念?經濟法是國家從整體經濟發展的角度,對具有社會公共性的經濟活動進行干預,管理和調控的法律規范的總稱。經濟法的概念是經濟法學研究的首要問題,也是經濟法立法,司法等活動的基礎問題。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以後,經濟法現象在世界各國大量出現,經濟法概念問題也成為經濟法學界爭執最多的問題。三、如何理解經濟法與其它部門之間的關系 ? 1、經濟法與其他部門法之間的關系不僅僅是一個比較鑒別的問題,其更多的關繫到經濟法是否能夠作為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而存在,1980年代中期,在法學界就曾經有過民法與經濟法的大討論。如今法學界一般認為經濟法具有獨立性,經濟法的范疇也從「大經濟法」理性回歸到我們今天對經濟法的理解上來。 2、作為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經濟法有著其特殊的理念、本位、調整對象,調整方式以及基本原則等內容。社會本位就是其最重要的一個特徵之一,基於國家、社會、個人的三元結構劃分,經濟法在社會層面擔負起了重任,與行政法和民商法共同構成了現代性的法律體系。 3、經濟法以其新穎性和活力形成了這樣一種手段,這種手段可以用來突破法律部門之間舊有的疆界,並把從不同的傳統規范、尤其是從傳統的商法規范中引申出來的各種原理重新組合一個整體。這也是其與其他部門法相比的一個重要特徵。 四、怎樣理解經濟法體系的基本構成?依據一般法理,一個部門法體系的構成主要取決於該部門法的調整對象,這對於經濟法體系的構成也是適的。(1)經濟法的調整對象分為宏觀調控關系和市場規制關系,由此使經濟法規范被分成了兩類,一類是調整宏觀調控關系的法律規范,一類是調整市場規制關系的法律規范。(2)前一類法律規范可以總稱為宏觀調控法,後一類法律規范可以總稱為市場規製法。(3)在把經濟法規范宏觀調控法和市場規製法的基分為礎童,還可以根據各類規范的具體調整范圍,作出進一步的分類。(4)對經濟法體系中的各個部門法進一步分類後的描述,可以大略概括為「財金計劃調控法,兩反一保規製法」。 經濟法的特徵 一、經濟法具有調整經濟關系的統一性。 二、經濟法在市場調節中的穩定性。 三、經濟法在組成和內容上的綜合性。 四、經濟法在功能上的限制和促進的一致性。 五、經濟法在作用上的針對性和效益性。 六、經濟法是獎勵和懲罰相結合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