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青島經濟適用房要如何申請
研究一下吧,
第五章 申請審查程序
第二十條 凡夫婦雙方組成的家庭及離異或喪偶帶子女的家庭和年滿35周歲的未婚人員及離婚或喪偶不帶子女的人員(以下統稱申請人),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
(一)申請人具有市內四區常住戶口,其中至少一人達到5年以上;
(二)申請人財產、人均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積符合市政府批准並定期向社會公布的標准。
在申購經濟適用住房之日前5年內,因離婚、繼承、出售、贈與以及履行債務等原因,將家庭或個人住房所有權或使用權轉移給他人的,應當計算原住房面積。
申請人只能購買一套經濟適用住房。已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在退出廉租住房保障後,可以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第二十二條 申購經濟適用住房應當提交下列資料:
(一)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申請表;
(二)戶籍和身份證明;
(三)住房情況證明;
(四)收入證明;
(五)財產狀況證明;
(六)婚姻狀況證明;
(七)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相關資料。
第二十三條 經濟適用住房的申請購買應當按照銷售項目進行。
申請人在銷售項目申請購買期限內向街道辦事處提交申請資料。街道辦事處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組織進行申請資料審查,對申請人的住房、收入及財產狀況進行調查,經評議、公示後提出初審意見,報區住房保障機構。
區住房保障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資料之日起10日內會同民政部門對申請人的住房、收入等狀況進行審核。對經審核符合條件的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日。對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經查證不成立的,報市住房保障機構。
市住房保障機構應當自收到資料之日起10日內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予以備案,並書面通知區住房保障機構予以登記,由區住房保障機構發給申請人准予登記通知書。對不符合條件的,由區住房保障機構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第二十四條 街道辦事處、住房保障機構及民政部門在審查申請人的住房、收入及財產狀況時,可以採取入戶調查、鄰里訪問及信函索證等方式。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如實提供相關資料。
從2011年起,青島市經濟適用住房的申購門檻將進一步降低,收入線標准由原來的人均月收入低於1277元調整到人均月收入低於1864元,住房線標准由原來的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0平方米,調整為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3平方米。
此外,限價商品房的申購標准也放寬了。如果你和你愛人的人均收入超過經適房的申購限額,也可以考慮購買限價房。青島市的限價房申購標准由原來的人均月收入低於1916元調整為人均月收入低於2796元,但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仍執行低於20平方米的標准。
⑵ 青島經濟適用房5年後怎麼買賣看不懂誰給具體分析一下
建設標准:經濟適用房按規定標准,現階段每套住房一般控制在60-110平方米。
銷售對象:主要是家庭年工資收入3萬元以下的住房困難戶,同等條件下優先銷售給教師和離退休職工。
購買程序:凡購買經濟適用房,須由職工所在單位(無固定職業者由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出具住房、收入情況調查和審查證明,由經濟適用房項目建設單位進行審核,符合條件後方可購買。
銷售價格:經濟適用房銷售的價格,按保本微利的原則確定。最低基準價為每平方米1500元,根據地段等方面情況不同,各處的房價有所不同。其銷售價格由以下因素構成:征地和拆遷補償、安置費;勘察設計和前期工程費;建安工程費;住宅小區基礎設施建設費;以上4項之和為基數的2%以下的管理費;貸款利息;稅金等。
1、什麼房子能賣
一種是已經住滿5年的,另一種則是尚未住滿5年的。具體時間以購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的時間或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所有權證的發證時間為准。
①對於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現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後業主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
②對於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由於政策規定則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因此,確需出售此類經濟適用房的業主,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並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
2、賣了房子後的結果
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按市場價格出售經濟適用住房後不能再次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質的住房。
以原價出售給有購買資格的人後,原購房人仍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房條件者還可再次購買他處的經濟適用住房。
3、怎麼購買
① 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購買此類經濟適用房不需要符合購買經濟適用房的特殊條件,任何購買人群都能購買。購買此類二手經濟適用房除正常繳納1.5%的契稅、5‰的印花稅外,不需要再繳納成交價3%的土地出讓金。
例如:購買一套面積為95平方米,原購房價格為2650元/平方米,現市場售價為3600元/平方米的已購經濟適用房,其總購房款為3600×95=342000元,除購房款外,購房人還需繳納342000×1.5%=5130元的契稅,以及342000×0.0005=171元的印花稅。
②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購買此類已購經濟適用房的客戶,首先必須滿足普通經濟適用房的購買條件;其次購房人還需辦理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資格審核手續。若所購置的已購經濟適用房超過核定最高購房總價標准以外部分,則需補交10%的綜合地價款並所購房屋仍按經濟適用住房產權管理。
4、如何選購經濟適用房
首先,結合工作單位、居住習慣、生活方式等綜合因素,再決定購買哪個區域內的經濟適用房項目。如上班單位離項目的遠近、周邊的親朋好友居住情況等都屬於綜合考慮因素。
其次,到項目現場考察,了解項目本身的配套設施,並結合自身的需要進行購買。如新婚夫婦,要考慮到幼兒園、小學以及醫院等配套。還有,對社區的綠化率、停車、物業管理等狀況都應有所了解。
第三,根據自身的居住要求,詳細了解經濟適用房的戶型結構及面積大小,以及通風、採光、朝向等基礎資料。
第四,對房屋的權屬關系要有詳細調查,特別要注意房屋是否有共有人,防止購買後,引起不必要的麻煩。另外,特別提醒務必別買沒有房產證的二手經濟適用房。
相關法律規定及政策: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經濟適用住房建設、交易和管理行為,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優惠,限定建設標准、供應對象和銷售價格,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第三條從事經濟適用住房建設、交易,實施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四條發展經濟適用住房應當堅持「在國家宏觀政策指導下,各地區因地制宜、分別決策」的原則,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居民住房狀況和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確定經濟適用住房的政策目標、建設標准、供應范圍和供應對象等,並負責組織實施。
20w買的房子,住滿5年後,假如賣40w,40w的10%,也就是4W,補交綜合地價款。
⑶ 在青島有套經濟適用房十年了,還能購買商品房嗎
可以購買商品房。
國家一直有政策,已經購買經濟適用房的家庭不能再購買其他住房。你可以在你的經濟適用房取得房產證5年以後,向房管局繳納土地收益金,將你的經濟適用房變成全產權的商品房,你就可以自由買賣了,也就不用受經濟適用房相關政策的約束了。
經濟適用房的出賣分為兩種:一種是已經住滿5年的,另一種則是尚未住滿5年的。具體時間以購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的時間或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所有權證的發證時間為准。
①對於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現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後業主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
②對於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由於政策規定則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因此,確需出售此類經濟適用房的業主,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並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 以上是經濟適用房的出賣政策。
⑷ 青島有哪些公租房和經濟適用房
公租房、廉租房、經濟適用房的區別:
租賃對象不同:廉租住房配租申請人應是2003年1月1日以後住房實施拆遷的雙困家庭,並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是具有非農業常住戶口;二是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民政部門定期定量補助;三是家庭人均現住房使用面積低於 7.5(含 )平方米。以上條件須同時具備,方可申請配租廉租住房;
申請經濟租賃房的對象,為市中心城區,2003年 1月 1日以後實施拆遷,非農業戶籍且年收入低於 1.5萬元的家庭。同時還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一是家庭人均現住房建築面積在10平方米(含)以下(相當於使用面積 7.5平方米); 二是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民政部門定期定量生活補助或領取特困救助的家庭;三是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費在 8萬元(含)以下,且他處無住房;
租金標准不同:申請配租廉租住房的家庭應全額繳存拆遷補償安置費,包括:被拆遷住宅房屋貨幣補償金額、按房屋面積確定的搬遷獎勵費、對違章建築的安置補助費和各種困難補助費;
租賃期限不同:當廉租房承租人家庭收入提高,不再具備配租廉租住房條件時,應在接到退出廉租住房通知(含在配租期限內)的 6個月內騰退住房。對不能按時騰退的,從次月起按屆時配租租金的 200%收取房租;
⑸ 在青島買經濟適用房要符合什麼條件
(1)家庭年收入不超過人民幣5萬元(單身家庭不超過人民幣2.5萬元);
(2)沒有住房或住房面回積未達到政府答規定標准;
(3)申請人擁有本市非農業常住戶口5年以上。
按照2002年11月20日《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李滄區經濟適用住房有關問題的通知》(青政辦發[2002]92號)規定,兩年內適當放寬李滄區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主體的限制;
(1)凡具有城陽區、嶗山區非農業常住戶口,符合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條件的居民,允許購買李滄區的經濟適用住房。其中,符合條件進市區落戶條件的人員,可遷入市區戶口。
(2)允許市北區、四方區、李滄區農業戶口轉非農業戶口的居民購買李滄區經濟適用住房。
(3)凡落戶市內四區及高新區的軍隊轉業幹部、大中專畢業生和引進的人才,不受落戶年限條件限制,允許購買李滄區的經濟適用住房。
⑹ 在青島買經濟適用房要符合什麼條件
根據《青島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十三條符合下列條件的家庭,可以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一)符合本市中低收入家庭標準的;
(二)沒有住房或住房面積未達到政府規定標準的;
(三)申請人擁有本市非農業常住戶口5年以上的。
經濟適用住房可以按規定優先出售給符合前款條件的無房戶、危房戶、住房困難戶以及烈軍屬、教師和政府公務員。本市軍隊轉業幹部和引進的專業人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經批准可不受本條規定的條件限制。
(6)青島和太原經濟適用房擴展閱讀:
根據《青島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
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申請人持家庭收入證明、住房情況證明、戶口簿、身份證及其他有關證明文件向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提出申請;
(二)經審查、核定符合條件者予以登記,並按照登記順序等條件進行排序,分批開據購房證明;
(三)購房人持購房證明到市住宅中心公布的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單位選購經濟適用住房。
第十五條申請家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時,政府規定的居住標准內的面積,按批準的經濟適用住房價格購買;超出部分,按政府公布的經濟適用住房所在地商品房售價購買。超過經濟適用住房價格以上的價款,由市住宅中心收取,專戶儲存,專款專用。
⑺ 現在青島市還有經濟適用房嗎
應該有吧,我這里有份2018年的青島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2018青島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及辦理流程
2018青島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具有市區常住戶口,其中至少一人達到5年以上。人均月收入不超過1864元。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不超過13平方米。家庭財產不超過家庭年收入標准上限的6倍。
2018青島經濟適用房辦理流程
購房資格登記
申請人應到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以申請人戶口為准)申請辦理購房資格登記。
購房申請登記
已辦理經濟適用住房購房資格登記的申請人應持身份證明、《經濟適用住房准予資格登記通知書》到規定地點辦理購房申請登記。
確定入圍名單
市住房保障機構依據已辦理購房申請登記的申請人人均住房建築面積,按照住房困難程度進行排序,並將排序名單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日。對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申請人,當申請人數量大於房源數量時,應當按照住房困難程度分別排序確定正式入圍名單和候補入圍名單。正式入圍申請人數量按照房源實際數量確定,候補入圍申請人數量原則上按照不低於房源數量的20%確定。當人均住房建築面積相同的申請人數量多於排序後剩餘房源數量時,應通過搖號等公開方式確定入圍名單。
確定選房順序
以公開搖號方式分別確定正式入圍家庭和候補入圍家庭的選房順序號。
輪候選房
市住房保障機構將全部入圍名單和選房順序進行公告。正式入圍申請人持身份證明在規定時間內到開發建設單位按順序選房。正式入圍申請人放棄選擇的房源,由候補入圍申請人按順序遞補選房。市住房保障機構對已選定住房的申請人出具准予購買證明,申請人據此辦理購房手續
⑻ 青島申請經濟適用房的條件
申請最好是滿足下列復條件,比較可制靠!
經濟適用住房購房申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分為家庭申請人和單身申請人。
家庭申請人是指夫婦雙方組成的家庭以及離異或喪偶帶子女的單親家庭;單身申請人是指年滿35周歲的未婚人員以及離異或喪偶不帶子女的人員。
第二十條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申請人可以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一)具有市內四區常住戶口5年以上;
(二)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20平方米;
(三)人均年收入低於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經濟適用住房應當優先銷售給無房戶、危房戶和城市房屋拆遷中的被拆遷人
參考資料: 自己尋思
⑼ 青島市的經濟適用房有需要什麼條件
可以咨詢當地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申購經濟適用住房必須同時具備回下列條件:
(1)家庭成員至答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區常住城鎮居民戶口(不包括學生戶口)5年以上(含符合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
(2)已婚[含離異(或喪偶)帶未成年子女且擁有監護權]或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上的單身無房戶;
(3)申請家庭房產建築面積小於48平方米(含);
(4)申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市統計局每年向社會公布的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