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是政府機構嗎
1、嚴格的說,「開發區管委會」作為「政府派出機構」,開發區管委會不屬於政府,但卻行使著政府機構才能行使的權力。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是黨政機關。
2、在我國行政機構序列中,並沒有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這樣一個機構。但實際上,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不僅負責招商引資,而且作為政府的派出機構,行使著政府機構才能行使的權力。
3、開發區管委會是對開發區進行管理的專門機構。各級開發區由所在地政府領導,實行經濟特區的某些政策和新型管理體制。所在地政府在開發區設立管理委員會(簡稱:管委會),作為政府派出機構,代表政府對開發區的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和管理,協調各部門、各單位與開發區有關的工作。
同時,開發區管委會作為開發區日常管理機構,可以行使政府所授予的規劃、土地、工商、稅務、財政、勞動人事、項目審批、外事審批等經濟管理許可權和行政管理許可權,對開發區實行統一管理。
4、開發區管委會的基本職能,就是作為政府的派出機構負責開發區的日常管理,代表政府對開發區開發建設的全過程實行高度集中的統一領導和封閉管理,協調各部門、各單位與開發區有關的工作,行使政府的經濟管理職能和行政管理許可權,實現經濟開發規劃和管理,為各類企業提供服務。
開發區在很多個方面享有特權, 開發區管委會的待遇一般高於普通政府部門。在很多人眼裡都是香餑餑,但是用人如何做到公平,公正,公開。關繫到能否更好的建設好開發區,促進社會和諧,提升地方經濟。
(1)天津經濟開發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擴展閱讀:
根據2004年1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334次會議通過的《關於審理涉及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作為出讓方與受讓方訂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應當認定無效。
但是,在2005年8月1日前,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作為出讓方與受讓方訂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起訴前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追認的,可以認定合同有效。這是直接否定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主體資格的重要司法解釋。
參考資料:開發區管委會-網路
㈡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這個單位好嗎
這個單位不錯,屬於國家職能監督部門。
㈢ 天津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主要機構
辦公室 、信訪辦公室、研究室、政策法規處、業績考核處、統計評價處、產權管理處、規劃發展處、企業改革改組處、經營預算處、監事會工作處、委託監管指導處等。
㈣ 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下屬企業是不是關聯方
不能算關聯方,行政管理與公司法意義上的關聯不是一回事。
㈤ 經濟開發區的產業局是什麼性質的單位
經濟開發區不是一級政府,屬於本級政府的派出機構,一般不會是行政單位版。比如某某市經權濟開發區,他隸屬於這個市的市政府,屬於市政府的派出機構,多數屬於事業單位。雖然拿著他當縣使喚,除了發展經濟外,還要管理轄區內的鄉鎮,但他和縣是有區別的。比如,縣政府下設有發改、規劃、財政、國土等等行政部門,有些手續自己就批了,但開發區不行,他沒有審批權,轄區內有需要審批的事項,需要跑到市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審批。
你所說的產業局應該是開發區專門成立的抓產業發展的機構,應該是經濟開發區的重頭部門,畢竟設立經濟開發區的目的就是要發展經濟,而產業是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撐。
㈥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和國有資產管理局的區別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和國有資產管理局沒有區別。
國有資產管理局是正式名回稱。
國資委是在國答家層面,也在省級設立國資委,但是在市一級和縣一級都是叫國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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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其主要職責是:
(一)根據國務院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進行監督,加強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推動國有經濟結構和布局的戰略性調整。
(二)代表國家向部分大型企業派出監事會;負責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通過法定程序對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
(四)通過統計、稽核對所監管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擬訂考核標准;維護國有資產出資人的權益。
(五)起草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有關規章制度;依法對地方國有資產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
(六)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㈦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和國有資產管理局的區別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和國有資產管理局沒有區別。
國有資產管理局是正式名稱。
國資委是在國家層面,也在省級設立國資委,但是在市一級和縣一級都是叫國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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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其主要職責是:
(一)根據國務院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進行監督,加強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推動國有經濟結構和布局的戰略性調整。
(二)代表國家向部分大型企業派出監事會;負責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通過法定程序對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
(四)通過統計、稽核對所監管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擬訂考核標准;維護國有資產出資人的權益。
(五)起草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有關規章制度;依法對地方國有資產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
(六)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㈧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和國有資產管理局是不是一個部門啊
不是,自其行政級別不同。
1、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即國資委,是正部級,是在國家層面,也在省級和市一級設立國資委。監管范圍是中央所屬企業(不含金融類企業)的國有資產。
2、國有資產管理局隸屬於財政部,各省市縣的國有資產管理局歸屬各地的財政部門分管。主要職責: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和境外的全部國有資產行使管理職能,重點是管理國家投入各類企業(包括中外合資、合作企業)的國有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