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南京馬群文康苑經濟適用房政府核定價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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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根據國家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回安排建設的住宅答。由國家統一下達計劃,用地一般實行行政劃撥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讓金,對各種經批準的收費實行減半徵收,出售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按保本微利的原則確定。
經濟適用房相對於商品房具有3 個顯著特徵:經濟性、保障性、實用性。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
㈡ 經濟適用房銷售能自己隨便定價格嗎
經適房政策1、經濟適用房規定未滿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
經適房政策2、政策規定滿5年後,補交土地出讓金把經適房轉為商品房後就可以合法銷售;
經適房政策3、目前還未滿5年情況下,簽署的買賣合同是無效的,不受法律保護。
經適房政策一、如何出售已購買的經濟適應房
經適房政策二手經濟適用房一般分兩種情況處理:一種是已經住滿5年,另一種是尚未住滿年的。「住滿5年」是以購房家庭取得的契稅完稅憑證的時間或者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所有權證的發證時間為準的。可由業主提供兩個證件中的任一個來確定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的居住時間。
經適房政策1、 出售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二手經濟適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場價格出售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淡也只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
補交的綜合地價款的計算方式:例如有一套經濟適用房,面積80平方米,原購價4000元/平米,按市場價4600元/平米出售,補交的綜合地價款為4600×80×10%=36800元。
按市場價出售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 後不能再次購買經濟適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質的住房。
經適房政策2、 出售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政策規定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以原購價出售已購經濟適用房的,出售方需提供原住房買賣合同、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
此類二手經濟適用房的購買者必須符合經濟適用房的購買條件方可購買。
出售方以原價出售給有購買資格的人後,仍符合經濟適用房購房條件的,還可以再次購買他處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 。
二、 如何購買二手經濟適用房
1、 購買已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購買此類經濟適用房不需要符合購買經濟適用房的特殊條件。購買此類二手經濟適用房除正常繳納房屋成交價1.5%的契稅、5元印花稅外,不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
2、 購買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可按不高於原購房價格來購買此類二手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 ,淡須滿足經濟適用房的購買條件,並辦理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資格審核手續。
所購置的二手經濟適用房超過核定的最高購房總價標准以外部分,需補交10%的綜合地價款,所購房屋仍按照經濟適用住房產權管理。
㈢ 房價中的核定基準價格是什麼意思如題 謝謝了
來源:東方早報 東方網12月3日消息:最新出台的《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規定,經濟適用房的土地 將由政府進行直接劃撥,同時免去各類配套費用,未來建成出售的房屋銷售價格只 由建築成本、管理成本以及不大於3%的利潤構成,這類住房價格將大幅低於周邊樓 價。業內人士表示,如果這一標準的經濟適用房出現在近中心城區,快速上漲的房 價有望因此平抑。此前國務院24號文(《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 若干意見》)要求,2007年底前,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省會城市要把解決城市低收 入家庭住房困難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報建設部備案,其他城市報省(區、市)建設 主管部門備案。據早報記者了解,上海地區的住房配套保障方案已經基本醞釀成熟 ,將在近期推出。 真正的低價房 新的《辦法》確定,經濟適用住房的銷售基準價格及浮動幅度,由有定價權的 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經濟適用住房主 管部門,在綜合考慮建設、管理成本和利潤的基礎上確定並向社會公布。房地產開 發企業實施的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利潤率按不高於3%核定;市、縣人民政府直接組織 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只能按成本價銷售,不得有利潤。此外,政府對經濟適用房建 設項目進行「減免」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基金,這 次新辦法中變成了「免收」,過去經適房項目外基礎設施建設費用是由建設承建單 位承擔的,這部分費用自然會打入建設成本,這次變成了完全「由政府負擔」。 房價差距明顯 未來經濟適用房的銷售價格公式將是:(建設成本+管理成本)×(1+不大於3% 利潤),真正的低價房供應將成為可能。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高級評論員楊紅旭告 訴記者,去年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在沒有免去全部配套費用的情況下,經濟適用 房的價格一般比周邊房價便宜40%~50%,但上海還沒有真正意義上的經濟適用房。 不過,對於上海地區而言,地價高漲已經使得土地成本遠遠超過建設成本,成為樓 盤開發過程中的最大部分,因此,經濟適用房與周邊價差將更加明顯。 料難緩供求緊張 金地上海公司市場營銷部經理康家東表示,單從整體供求關系來說,經濟適用 房以及廉租房加入整個供應結構中不會對房地產市場產生大的影響。按照國家統計 局的口徑,城鎮低收入者比例在10%左右。由於文件規定必須滿足低收入以及住房困 難兩個條件,實際收益比例可能有所下降。就上海地區而言,由於此前的2005年和 2006年住宅用地供應量一直較少,使得最近一段時期內上海房地產市場供應不足的 局面至少會延續到2008年。數據顯示,今年前11月,上海市場供應需求缺口達到60 0萬平方米之多,小部分的需求轉移很難改變目前供求緊張的局面。 選址將是關鍵 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所所長李戰軍表示,經濟適用房這種物業類型能否真正產 生影響主要看是不是能夠形成有效供應,換句話來說,只有在交通成本較低的地區 (一般而言在近城區位置)才可能真正有人願意購買。康家東表示,如果未來經濟適 用房在市中心出現的話,由於形成價格谷底,很可能使得整體房價漲幅得到抑制。 在國家七部門出台的《辦法》中,對於經濟適用房地址有比較明確的規定:經濟適 用住房要統籌規劃、合理布局、配套建設,充分考慮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對交 通等基礎設施條件的要求,合理安排區位布局。
求採納
㈣ 經濟適用房的價格標準是多少!
經濟適用房程序。
購買程序
第一步:按類領表
有北京市城鎮居民常住戶口、住房面積沒有達標的居民家庭或者無房戶,可按不同類別到經濟適用住房開發建設單位分別領取《北京市城鎮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以下簡稱核定表)、《北京市機關工作人員、教師家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審批表》(以下簡稱審批表)或《北京市重點工程和危改區被拆遷居民家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審核表》(以下簡稱審核表)。以上表格可以按標准格式復印。
第二步:填表領表
1.填寫核定表的申請購房人,需核定家庭收入(6萬元/年以下),此表交申請人及其配偶所在單位分別核准蓋章,沒有單位的由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核准蓋章。
2.填寫審批表的申請購房人,不需核定家庭收入,但要求夫婦雙方為機關工作人員或教師的家庭,此表由申請人及其配偶所在單位分別核准蓋章。
3.填寫審核表的申請購房人,不需核定家庭收入,但要求是市政府批準的重點工程建設中的被拆遷居民家庭和政府組織實施的危舊房改造項目區異地安置的居民家庭,帶上此表和拆遷人出具的證明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核准蓋章。
第三步:核定總額
申請人夫婦雙方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應按京政辦發[2000]131號文件第七條規定,在3個工作日內在核定表、審批表或審核表上核准蓋章,並註明購房家庭最高購房總價標准。夫婦雙方的補貼面積標准、收入證明以及戶口所在地、夫婦雙方的住房情況都應在審核表中註明。如果夫婦雙方職級、補貼面積標准不一樣,以職級高者為准。
如果屬於非國有性質並且無行政級別的單位包括民營企業、個體企業、外資企業以及合資企業等,購房者的住房補貼面積標准一律為70平方米;如果購房者的單位屬於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的,其住房補貼面積標准由所在單位核定。購房者住房補貼面積標准超過80平方米的,審核表上除蓋單位公章外需加蓋人事和組織部門專用章。
在這里需要說明的是,審核表上核定的住房補貼面積標准,並不是購房者可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的最高面積。按照京政辦發[2000]131號文件第七條規定,「以購房當年本市經濟適用住房的基準價格與職工購房補貼建築面積標准之積作為經濟適用住房的購房總價標准」,最高購房總價標准計算方法為:購房當年本市經濟適用住房基準價格×(職工購房補貼建築面積標准-現承租和按房改價購買的公有住房建築面積)。2002年底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基準價格為每平方米建築面積4000元。即:可購面積=[核定面積(職工購房補貼建築面積標准-現承租和按房改價購買的公有住房建築面積)×4000]/所購經濟適用房單價。
第四步:登記備案
市城市建設綜合開發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開發辦)在北京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崇文區東花市北里1號樓)設立窗口,辦理經濟適用住房購買登記和備案手續。購房申請人需持夫婦雙方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核准蓋章後的核定表、審批表或審核表,加上夫婦雙方的戶口簿和身份證原件(沒有戶口簿的需要攜帶戶口卡),到辦公窗口辦理購房登記手續。
第五步:持證購房
申請人持本市城鎮居民常住戶口證件、身份證和審核通過的核定表、審批表或審核表,到自己看中的經濟適用房指定地點登記購房。
第六步:超標加錢
購房家庭購買超過規定面積的經濟適用房,購房家庭需在辦理立契過戶手續前,到房地產管理部門暫按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上述住房按經濟適用住房產權管理,其中超過規定面積購買部分在產權證中註明。再上市時,該部分不再補交土地出讓金。
註:本購房程序適用於本市城鎮居民首次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留學回國人員可憑《留學回國人員工作居住證》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購房最高總價標准按40萬元人民幣執行,超過部分按規定補繳10%的綜合地價款。
㈤ 請問:經濟適用房在沒有核定價格,發放准購證之前,需要向房地產開放商繳納押金嗎
申訴的話應該是去房管局吧。開發商很多都是空手套白狼,就算你喊破喉嚨版也未必有人能替你做主權,等到價格出來了,證也有了,屬於你的房子就沒有了,很多事情都很難說的。再說很多小區說是***時候交房,但是都會延期,這點已經見怪不怪了,建議你最好多方面考察一下,開盤之前價格應該公示的,如果沒有公示那你就該慎重了
㈥ 經濟適用房的政府指導價和核定的基準價有沒有區別區別在哪裡買房簽合同應該以哪個價格為標准
經濟適用房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就是在基準價的基礎上,上浮幅度較高不超過3%,下浮幅度不限。
㈦ 房價中的核定基準價格是什麼意思
來源:東方早報
東方網12月3日消息:最新出台的《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規定,經濟適用房的土地
將由政府進行直接劃撥,同時免去各類配套費用,未來建成出售的房屋銷售價格只
由建築成本、管理成本以及不大於3%的利潤構成,這類住房價格將大幅低於周邊樓
價。業內人士表示,如果這一標準的經濟適用房出現在近中心城區,快速上漲的房
價有望因此平抑。此前國務院24號文(《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
若干意見》)要求,2007年底前,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省會城市要把解決城市低收
入家庭住房困難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報建設部備案,其他城市報省(區、市)建設
主管部門備案。據早報記者了解,上海地區的住房配套保障方案已經基本醞釀成熟
,將在近期推出。
真正的低價房
新的《辦法》確定,經濟適用住房的銷售基準價格及浮動幅度,由有定價權的
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經濟適用住房主
管部門,在綜合考慮建設、管理成本和利潤的基礎上確定並向社會公布。房地產開
發企業實施的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利潤率按不高於3%核定;市、縣人民政府直接組織
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只能按成本價銷售,不得有利潤。此外,政府對經濟適用房建
設項目進行「減免」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基金,這
次新辦法中變成了「免收」,過去經適房項目外基礎設施建設費用是由建設承建單
位承擔的,這部分費用自然會打入建設成本,這次變成了完全「由政府負擔」。
房價差距明顯
未來經濟適用房的銷售價格公式將是:(建設成本+管理成本)×(1+不大於3%
利潤),真正的低價房供應將成為可能。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高級評論員楊紅旭告
訴記者,去年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在沒有免去全部配套費用的情況下,經濟適用
房的價格一般比周邊房價便宜40%~50%,但上海還沒有真正意義上的經濟適用房。
不過,對於上海地區而言,地價高漲已經使得土地成本遠遠超過建設成本,成為樓
盤開發過程中的最大部分,因此,經濟適用房與周邊價差將更加明顯。
料難緩供求緊張
金地上海公司市場營銷部經理康家東表示,單從整體供求關系來說,經濟適用
房以及廉租房加入整個供應結構中不會對房地產市場產生大的影響。按照國家統計
局的口徑,城鎮低收入者比例在10%左右。由於文件規定必須滿足低收入以及住房困
難兩個條件,實際收益比例可能有所下降。就上海地區而言,由於此前的2005年和
2006年住宅用地供應量一直較少,使得最近一段時期內上海房地產市場供應不足的
局面至少會延續到2008年。數據顯示,今年前11月,上海市場供應需求缺口達到60
0萬平方米之多,小部分的需求轉移很難改變目前供求緊張的局面。
選址將是關鍵
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所所長李戰軍表示,經濟適用房這種物業類型能否真正產
生影響主要看是不是能夠形成有效供應,換句話來說,只有在交通成本較低的地區
(一般而言在近城區位置)才可能真正有人願意購買。康家東表示,如果未來經濟適
用房在市中心出現的話,由於形成價格谷底,很可能使得整體房價漲幅得到抑制。
在國家七部門出台的《辦法》中,對於經濟適用房地址有比較明確的規定:經濟適
用住房要統籌規劃、合理布局、配套建設,充分考慮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對交
通等基礎設施條件的要求,合理安排區位布局。
㈧ 為什經濟適用房實際價格比政府核定的每平米高一百多
是開發商與政府的合作關系,開發商以經濟適用房的價格把地拍得,然後以商品房的價格賣掉,中間即省了投資的錢財,也增加了拿下地的優越性。
㈨ 經濟適用房買賣房主買斷價格如何核定
你指的取得全產權嗎?那就是繳納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讓金。這個的看當地經濟適用房管理條例才行。
㈩ 經濟適用房買賣要交多少土地出讓金如何計算
經濟適用房是由城市政府組織房地產開發企業或者集資建房單位建造,以微利價向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是國家保障住房的一項政策,不少符合條件的人都選擇了經濟適用房,但對於這些擁有經濟適用房的業主來說有個困惑,就是經濟適用房可以買賣嗎? 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有哪些?
經濟適用房可以買賣嗎?
答案是肯定的。目前,在售的已購經濟適用房一般分兩種情況處理:一種是已經住滿5年的,另一種則是尚未住滿5年的。這是以購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的時間或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所有權證的發證時間為準的。
一、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對於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現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後業主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按市場價格出售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的,需憑契稅完稅憑證、房屋所有權證、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到房屋所在地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辦理交易、產權過戶手續即可。例如:一套面積為95平方米,原購房價格為2650元/平方米的經濟適用房,若按現市場價3600元/平方米進行出售,則需按3600×95×10%計算,補交34200元的綜合地價款。
提醒:按市場價格出售經濟適用住房後不能再次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質的住房。
二、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對於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由於政策規定則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因此,確需出售此類經濟適用房的業主,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並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以原購房價出售已購經濟適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買賣合同、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條件可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
一、經濟適用房交易稅費
1、取得產權證或完稅憑證的時間不滿五年的,不得超過原購買價格轉讓。如果以買入的價格轉讓,則買方必須具備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資格。買賣雙方所需繳納的稅費如下:
【賣方交納】
(1)印花稅。按照成交價的 0.05% 繳納。
【買方交納】
(1)契稅:普通住宅按成交價的 1.5% 繳納。如果房屋的買入價為 300000 元,則契稅標准為 300000 元 X1.5% = 4500 元;非普通住宅按照成交價的 3% 繳納,按照上面的例子,契稅標准為 300000 元 X3% = 9000 元;
(2)印花稅。按照成交價的 0.05% 繳納。按照上面的舉例,印花稅為 500000 元 X0.05% = 250 元;
(3)核定超標部分,交納綜合地價款:超標部分 X10%
2、取得產權證或完稅憑證的時間超過五年的,可以按市場價出售。但出售的價格低於已購經濟適用再上市買賣指導價格的,按市建委公布的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再上市最新住房指導價格,收取綜合地價款,同時新購房人要具備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資格。其成交價格高於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再上市指導價格的,按成交價格的收取綜合地價款,但對買房人沒限制,不具備經濟適用住房資格的也可以購買。
【賣方交納】
(1)綜合地價款:成交價 X10% ,如果成交價低於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再上市買賣指導價則按指導價收取。
(2)印花稅。按照成交價的 0.05% 繳納。
【買方交納】
(1)契稅:普通住宅按成交價的 1.5% 繳納。如果房屋的買入價為 300000 元,則契稅標准為 300000 元 X1.5% = 4500 元;非普通住宅按照成交價的 3% 繳納,按照上面的例子,契稅標准為 300000 元 X3% = 9000 元;
(2)印花稅。按照成交價的 0.05% 繳納。按照上面的舉例,印花稅為 500000 元 X0.05% = 250 元;
二、二手經濟適用房如何購買?
1、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購買此類經濟適用房不需要符合購買經濟適用房的特殊條件,任何購買人群都能購買。 購買此類二手經濟適用房除正常繳納1.5%的契稅、5‰的印花稅外,不需要再繳納成交價3%的土地出讓金。
例如:購買一套面積為 95 平方米,原購房價格為 2650 元/平方米,現市場售價為 3600 元/ 平方米的已購經濟適用房,其總購房款為 3600×95=342000 元,除購房款外,購房人還需繳納 342000×1.5%=5130 元的契稅,以及 342000×0.0005=171 元的印花稅。
2、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購買此類已購經濟適用房的客戶,首先必須滿足普通經濟適用房的購買條件; 其次購房人還需辦理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資格審核手續。若所購置的已購經濟適用房超過核定最高購房總價標准以外部分,則需補交10%的綜合地價款並所購房屋仍按經濟適用住房產權管理。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08-20,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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