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提高個稅起征點 對到手工資有什麼影響
提高個稅起征點,對到手工資是有影響的,2018年個稅改革後起征點從3500元調整至5000元,即原來超過3500元工資但不超過5000元工資的免徵個人所得稅,工資超過起征點的,應交稅費額度也會因個稅起征點的提高而減少,從而可以少繳個稅。且新的稅法改革中,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等支出是可以抵稅的,大大減少了納稅人的負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
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范圍、標准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1)個稅起征點的提高的經濟影響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一項所稱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包括個人繳付符合國家規定的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購買符合國家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的支出,以及國務院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項目。
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以居民個人一個納稅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為限額;一個納稅年度扣除不完的,不結轉以後年度扣除。
第十四條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二項、第四項、第六項所稱每次,分別按照下列方法確定:
(一)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屬於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該項收入為一次;屬於同一項目連續性收入的,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二)財產租賃所得,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紅利時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四)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該項收入為一次。
② 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的提高對經濟,社會以及國家廠業有什麼影響
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提高,
對國家的影響,最直接的就是導致國家財政收入減少。對國家來說自然不利。
對企業的影響是間接性的,因為個人所得稅是,個人和國家之間利益分配,企業其實是代扣代繳納。如果提高起征點,對個人來說收入是多點,企業人工成本壓力小點,而且現金流也會充足點。對企業是有一些間接行好處。
對個人來說好處非常直接,就是自己可支配的收入會增加,是利好。
對經濟和社會的影響並不明確,因為表面上,個人收入增加,其實這些錢如果以個人名義參與消費或投資與這些錢被國家收去,再以國家名義消費和投資。這對經濟具體影響也沒有數據,所以誰利誰弊我也沒有辦法判斷。但是如果參考西方國家減少個人負稅也是一種刺激經濟有效的辦法,從這個角度來說,減個人負稅是對經濟和社會產生有利影響的。
綜上所述,提供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減少個人負稅是利大於弊。當然需要解決的問題就是財政收入減少,同樣參考西方經濟體的做法就是提高起征點同時也增加富人稅負比例。
③ 運用經濟學常識說明消費水平對個稅起征點的上調的影響。(求此政治主觀題答案!!)
個人認為樓主的問法不合理,應該是個稅起征點的上調對消費水平的影響。影響整個社專會消費水平的因素屬有個人消費,企業消費,國家購買。繼續深挖也就是個人收入,企業收入,國家稅收。提高個稅起征點,會增加個人可支配收入水平,有可能會提升個人消費水平。(前提是個人有消費慾望,或者消費是無更多負擔,如房金、保障等)但同時會減少國家稅收,從而降低國家購買能力。那整個社會的消費水平如何變化呢?就要對比上調後國家購買能力的下降幅度A與個人消費水平的提升幅度B,一。如果A更大,則表明上調個稅起征點單就消費水平而言會削減社會整體消費水平,這可能由於拌拖個人消費的因素有很多(如物價,貌似收入增加,實則收入在貶值、或者家庭負擔、孩子撫養、老人贍養、醫療保障等等吧!)。二。如果B更大,則表明上調個稅有利於社會整體消費水平的的上漲!我更樂於看到第二種結果,這樣一來居民受益,社會收益!但我擔心目前中國處在一的階段!
④ 個稅起征點將提高 個稅改革對個人收入影響有哪些
個稅改革對個人收入的影響
1、根據幾位人大代表提出的個人所得稅建議起征點,預計未來個人所得稅起征點金額將提高至5000元,從直接的層面來講,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提高對單個居民收入的影響。
據統計,2016年我國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為5630.1元。聯系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增長,調整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已成為必然趨勢。
2、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提高對整體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影響,199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修訂頒布正式實施以來,個人所得稅增長迅速,已經成為稅收收入增長最快的稅種。從表1可以看出,2012——2016年個人所得稅佔GDP的比重以及個人所得稅占稅收總收入的比重都呈穩步增長態勢。
3、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的變化對國家財政收入的影響,從直觀意義上看,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提高,將會減少國家的財政收入。按照發展中國家個人所得部占稅收總收入15%的平均水平來計算,中國年度的個人所得稅流失額均大於其當年納稅總額,個人所得稅流失率達50%以上。
4、目前3500元的起征點,沒有考慮納稅義務人的年齡大小、婚否、贍養老人的數量等影響開支的因素,也忽視了經濟形勢的變化對納稅人能力的影響,特別是通貨膨脹時期,物價上漲、購買力下降,個人實際的納稅能力是降低的。
總的來說,2018年個稅起征點將提高,對各個所得稅起征點對於我們來說是極大的利好,每個月可以少交45元的所得稅。
(4)個稅起征點的提高的經濟影響擴展閱讀:
應納稅所得額=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點)-專項扣除(三險一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如下,明細查看個稅專項附加扣除;
子女教育: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繼續教育: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
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
大病醫療: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葯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後個人負擔(指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由納稅人在辦理年度匯算清繳時,在80000元限額內據實扣除。
住房貸款利息: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
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
住房租金: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准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項所列城市以外,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准為每月1100元;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准為每月800元。
⑤ 個稅起征點要提高了,對你的收入影響有多大
答:以前在3500元標准以下的沒影響。5000以下的的多收入45元,一萬以下的多收入150塊,一年能省1800元,以此類推。
個稅免徵標准從3500元提高至5000元,考慮月應納稅所得額和稅率不變,則個人將少繳納個稅45元,即(5000-3500)*3%。對於個人月應納稅所得額原先在3500-5000元之間間的人而言,受益將是最大的。
⑥ 個人所得稅起征點變動有什麼意義
1.提高個稅起征點表面上只是增加了絕大多數人的收益,但背後卻包含著深層次的社會意義和經濟意義。
2.個稅起征點偏低雖然可在短期內增加財政收入,但最終壓制了中等收入者的積累和消費能力,這種局面不利於社會的整體進步,這次個稅起征調整,體現了社會發展,體現了與時俱進,也體現了和諧社會人性化。
3.個人所得稅的初衷是調節貧富差距、促進社會公平和諧,但現在納稅主體卻變成了工薪階層,這是與其背道而馳的。
4.今後我國相當長一段時期內,保持經濟較快增長的任務就是擴大消費需求,個稅調整增加了居民可支配收入,正是擴大內需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
(6)個稅起征點的提高的經濟影響擴展閱讀
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正確叫法是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標准或者免徵額)是指國家為了完善稅收體制,更好的進行稅制改革,而制定的稅收制度。2011年4月20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召開,個人所得稅免徵額擬調至3500元。
2011年6月中旬,調查顯示,48%的網民要求修改個稅免徵額。2011年6月30號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了關於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並於2011年9月1日起施行。2011年7月初,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所長劉佐對相關問題進行了解答。
2018年8月31日,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通過,起征點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實施最新起征點和稅率。
⑦ 個稅起征點逐年提高反映了什麼經濟現象,產生這一經濟現象的根本原因是什麼為什麼
你好,個人認為根本原因是:社會生產力的發展(高一政治)。
生產力發展,社會生活水平提高,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需要不斷提高,貧富差距增大,個稅起征點的提高相對減輕了人民的負擔,尤其是中下收入階層,也一定程度上減輕了貧富差距所帶來的社會問題,從而一定程度上滿足了人民生活需求。
供參考,希望有所幫助。
⑧ 個稅起征點的提高對我國財政收入有什麼影響
個稅稅收收減少,財政收入相對減少;但個稅起征點提高,人們有更多的工資薪金用於消費,刺激了經濟,增加了企業收入,企業收入的增加,企業繳納的稅收增加,財政收入增加。
⑨ 提高個稅起征點的意義
提高個稅起征點,在目前物價上漲等背景下,是富於民的重要舉措。會有更多的中低收入群體被納入免稅范圍。只有藏富於民,確保工薪階層的收入有提高,才能擴大內需、促進消費,促進社會公平,經濟發展才會更有動力。
個稅改革是一項綜合系統的改革,重要的是,在種種技術性的層面背後,我國個稅改革的方向和趨勢正日漸清晰,那就是加強稅收調節作用,進一步減輕中低收入者的稅收負擔。調節貧富差距,而不是增加稅收收入;讓中低收入階層受益,而不是使他們成為繳納個稅的主力軍,當這些原則得到堅持,我國的個稅改革一定能真正發揮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最大限度地返利於民,讓更多老百姓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