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鄉鎮政府組成部門有哪些
有以下幾個部門:
1、黨政辦公室(信訪辦、監察室、人武部、綜治辦)
2、農村經濟工作辦公室(安監站)
3、社會事業辦公室(民政辦、司法所、教育辦)
4、財稅辦公室(財政所、統計站、審計站)
5、村鎮建設辦公室(環保辦)
6、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
7、企業發展服務中心
8、鎮村建設服務中心
9、農村經濟經營管理服務中心
10、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
11、人口與計劃生育服務中心
(1)鄉鎮經濟發展辦公室制度擴展閱讀
鄉鎮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基本得到規范與統一,職能轉變和體制改革取得明顯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帶有一定普遍性的問題。主要表現在:
1、機構設置與行政環境欠協調,人員臨時調度和混合使用;
2、向體制關系錯綜復雜,做好溝通協調工作難度大;
3、職、責、權不一致,履行職能與承擔責任力不從心;
4、疲於突擊完成各項「中心工作」,正常工作秩序受干擾;
5、多種因素互相疊加,監督管理力度和效度明顯降低;
6、經費、人才與技術匱乏,不能提供切實有效的公共服務。
進一步深化鄉鎮機構改革應採取的主要措施是:
扎實推進鄉鎮政府的職能轉變,建設服務型鄉鎮政府。為此,要強化三項職能:
一是強化依法行政職能。鄉鎮政府要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全面推進依法治鄉,加強農村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二是強化服務職能。主要是加強市場體系建設,增強市場的服務能力,形成與外地大市場相銜接的網路,為農民增收鋪設通向市場的橋梁。同時,積極開展社會保障服務,通過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農村醫療救助制度、開展農村低保等扶貧解困工作,加快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
三是強化組織協調職能。鄉鎮要協調好農村經濟合作組織與社會中介組織的關系,加強農戶與市場的聯系;協調、理順村委會、農戶與信用社等農村金融組織的關系,為農業生產提供資金保障;協調村委會與各種經濟組織及上級行政部門的關系,嚴格制止損害農民利益的行為,防止農民負擔反彈。
同時要弱化兩項職能:
一是弱化直接干預生產的職能。把生產經營的自主權真正交給農民,政府做到引導、服務,不強迫、不幹涉;
二是弱化直接參與經濟活動的職能。政府要建環境、搞服務,不要直接參與經濟活動。
1、統籌規劃,縣鄉配合,促進鄉域經濟發展。
2、加大財政支持和政策傾斜,加強農村公共服務。
3、合理授權,完善功能,加強社會管理。社會管理工作量大、面廣,要做好這些工作必須使鄉鎮政府具備一定的權力和功能。首先,要賦予鄉鎮相應的社會管理權力。從行使社會管理職能的需求出發,賦予鄉鎮必要的管理執法權,使鄉鎮在該管的職能上,職、責、權相匹配。其次,要完善鄉鎮社會管理的功能,要有適應社會管理的體制、機制保障。
4、縣、鄉、村協同,行政管理與群眾自治有效銜接,推進基層民主。
5、創新農村工作機制,把服務型政府建設落到實處。如首問責任制、群眾事情全程代辦制、「和諧110」聯動體系、「田園110」專家人才服務熱線、以「聯村、聯民、聯事、定責任」為主要內容的「三聯定責」機制等等,對於提高鄉鎮公共服務能力和水平效果顯著。各地要結合實際,認真總結、學習和推廣。
2. 如何完善鎮域經濟發展的體制機制
資金籌集機制。政府的財政資金必須落實到位,並建立相應的鄉鎮發展專項基金,專項基金的數量需要根據情況逐年增加;政府應積極鼓勵各大金融機構到基層設點,並放開農村金融准入限制,使民營資本能夠投資設立小型金融機構,同時允許農民以土地承包權為質押向金融機構借款,逐步實行農村宅基地和城鎮建設用地的置換,促進農民財產性收入的增加,解決鎮域經濟發展過程中的資金短缺問題。
產業發展機制。鄉鎮政府應在轄區的有利位置建立工業園區,並在土地、稅收和配套設施等方面實行優惠政策,主動到經濟發達地區招商引資或承接來自發達地區的產業轉移,待相關產業建立起來之後,再由市場檢驗產業本身的生存能力,對於那些能夠存活下來的產業,鄉鎮政府應繼續予以扶持,並引進上下游產業以形成一定的產業集群。
農民參與機制。確立用貨幣購買農民勞動的理念,盡可能把鎮域經濟的發展與當地農民的勞動結合起來,用貨幣購買農民參與新型城鎮化建設的勞動。通過增加對農民的直接補貼、完善農業科技項目等保證農民獲得穩定收入來源,使農民共享經濟發展成果,主動參與到鎮域經濟發展和新型城鎮化建設中來。加強農民新型城鎮化方面的培訓,提升農民自主管理的能力。
生態維持機制。找准自身定位,發揮自身特色,圍繞高效農業和農業產業化,推動農業生產(種植、養殖)—農產品加工—農產品流通(物流、倉儲、專業市場)—農業旅遊(觀光農業、體驗農業、鄉村旅遊等)—農業服務業(農業技術服務、農業勞務服務、農業機械服務、農業管理服務)的產業鏈,避免和縣域城市產業同質化,最終在保持鄉村特色風貌的基礎上走出一條與新型城鎮化建設相配合的集約、節能、保護生態的新路子,真正實現鎮域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鎮域平衡機制。在對鄉鎮進行合並的基礎上,對於那些落後的鄉鎮,應建立財政轉移支付的第二通道,通過設立專項資金的方式重點支持落後地區發展工業和非農產業,實現產業和經濟的起飛。要建立科技幫扶制度,利用高校和科研機構的技術優勢,實行一對一的對口幫扶和科技特派員制度,幫助落後地區的鄉鎮提高農業種植技術和現代化程度。實行鄉鎮政府官員的異地交流制度,選拔發達地區年富力強、能力突出的官員交流到落後地區和鄉鎮,推廣經濟發展經驗。
3. 鄉鎮經濟發展辦科員的主要職責和工作內容是什麼
鄉鎮經濟發展辦科員,一般都是在基層財政系統干過的人擔任最回合適不過了。
基層財答政,掌握著鄉鎮經濟發展的基礎,每年年末制度下年度的經濟發展預算計劃。
最好是讓在鄉鎮財政干過的。像我們江蘇這邊,鄉鎮經濟發展辦的人,都是從基層財政調上來的,因為他們對鄉鎮經濟有認識、有了解。鄉鎮經濟發展辦主要職責是指導街道內企業的經營管理,負責工業統計、分析、預測,提出對策和措施,解決工業經濟運行
中出現的問題,對企業進行規劃、協調、監督、服務工作,指導企業抓好產業結構、行業結構和
產品結構調整,抓好工業企業資產管理工作,完成企業改制工作,並負責搞好工會的組織建設。
負責街道對外招商引資工作。同時做好招商的外(內)資企業服務工作。
建立轄區勞動力資源信息庫,了解掌握轄區人員就業基本情況。認真做好《再就業優惠證》
的審核、辦理和下崗失業人員的管理工作;開發社區公益崗位,組織社區實施再就業項目,組織
下崗失業人員轉崗培訓以及動員和組織勞動預備制培訓;開展就業服務,做好勞動保障、統計、
調查工作。
4. 鄉鎮政府設有哪些部門
鄉鎮政府組成部門有:
(一)黨群工作局(掛「黨政辦公室」、「組織人事和社會保障局」、「政府法制辦公室」牌子);
(二)經濟發展局(掛「環境保護工作辦公室」牌子);
(三)建設局;
(四)農村工作局;
(五)社會事業局(掛「食品安全辦公室」牌子);
(六)財政局;
(七)社會管理服務中心(掛「政法和綜治辦公室」牌子);
(八)綜合執法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與其合署辦公);
(九)便民服務中心。
5. 鄉鎮經濟發展辦科員的主要職責和工作內容
鄉鎮經濟發展抄辦科員,一般襲都是在基層財政系統干過的人擔任最合適不過了。
基層財政,掌握著鄉鎮經濟發展的基礎,每年年末制度下年度的經濟發展預算計劃。
最好是讓在鄉鎮財政干過的。像我們江蘇這邊,鄉鎮經濟發展辦的人,都是從基層財政調上來的,因為他們對鄉鎮經濟有認識、有了解。鄉鎮經濟發展辦主要職責是指導街道內企業的經營管理,負責工業統計、分析、預測,提出對策和措施,解決工業經濟運行
中出現的問題,對企業進行規劃、協調、監督、服務工作,指導企業抓好產業結構、行業結構和
產品結構調整,抓好工業企業資產管理工作,完成企業改制工作,並負責搞好工會的組織建設。
負責街道對外招商引資工作。同時做好招商的外(內)資企業服務工作。
建立轄區勞動力資源信息庫,了解掌握轄區人員就業基本情況。認真做好《再就業優惠證》
的審核、辦理和下崗失業人員的管理工作;開發社區公益崗位,組織社區實施再就業項目,組織
下崗失業人員轉崗培訓以及動員和組織勞動預備制培訓;開展就業服務,做好勞動保障、統計、
調查工作。
6. 鄉鎮行政管理體制的主要包括哪些制度
(1)政府職能龐雜、錯位 按照規定,鄉鎮人代會有l3項職權、鄉鎮政府有7項職權,但實際落實並非如此。一是鄉鎮職能泛化。政府管的事情越來越多,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無所不包,如同一個全能的政府。有的鄉鎮職能錯位、政企不分,在發展經濟中職能越位,強制農民進行經濟結構調整。二是鄉鎮機構設臵重疊。機構設臵的不合理,必然導致職能錯位;責任分工的不合理,必然導致職能錯位、越位或不到位,甚至產生違法行政行為。 (2)權力與責任不對等,行政運作方式不適應發展的需要 一是存在權小責大的矛盾。目前,鄉鎮政府主要做的工作是「辦理上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另一方面,稅務、國土等機構承擔的業務工作,有相當一部分是由鄉鎮政府來幫助完成的。鄉鎮政府承擔的責任沒有減小,反而更大了。被上劃的站、所越來越多,鄉鎮管理不了,有責無權。出現損害農民群眾利益的事,農民找政府,鄉鎮政府除了做點解釋工作外根本無能為力。二是鄉鎮在對上負責與對下負責之間處於兩難境地。對下,由於財政困難,該為農民辦的事卻無能為力。直接影響了群眾對鄉鎮政府的信任,因而政府在群眾中的威信不高。對上,上級政府每年下達給鄉鎮各種任務,並且實行目標考核,鄉鎮幹部形象地稱之為「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每天應付各種事務喘不過氣來。 (3)黨政不分,政事不分 黨政不分,主要表現為黨委一元化領導與鄉鎮長負責制之間的關系處理不夠好。按照規定,鄉鎮行政工作實行的是行政首長負責制。黨委對政府工作實施領導主要是把宏觀、把方向,做好統攬和協調工作。但事實上,在鄉鎮一級,黨委與政府基本上是混在一起的,幾乎所有的工作任務和指標對每一個幹部都同等下達、同等考核。以黨代政、黨政不分的現象較為普遍。 (4)公務員政績考核不完善,未形成科學合理的選拔任用體系 目前,公務員選拔任用辦法不科學、不完善,考核公務員的政績沒有把個人貢獻與集體貢獻合理區分開,因此往往會出現把集體的政績說成是個人的政績,把別人的政績說成是自己的政績的現象。這種考核辦法,會促使政府單純追求經濟增長速度,搞形象工程、政績工程。同時,提拔任用幹部必須經過大會民主測評和個別談話推薦,致使部分鄉鎮幹部對此卻異常敏感。因此,該放手去做、去管的事不認真去做、去管了,因為做事就要觸及各種利益的分配和調整,就會得罪人,就會在民主測評和個別談話中少得一票,甚至少得若干票。所以,好人主義盛行,不利於幹部的選拔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