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經濟適用房私下買賣,現賣方違約!
說句實話你給吳某的好處費10萬塊也太高了,他反悔你是一點辦法也沒有,經濟適用房國家本來就是禁止交易的,不受法律保護,更何況你的交易還在非上市期,不知道你當初和他簽訂房屋買賣協議的時候你有沒有請律師寫個法律文書,那樣比較好一點,但是到法律層面上也沒用。你現在只有一個辦法,但這個辦法你也買不到這個房子、吳某也得不到這個房子。那就是你拿你們簽得房屋買賣協議去房產局投訴吳某,因為房產局禁止經濟適用房私下買賣,一經發現直接取消購買人的經濟適用房資格並終身不可申請經濟適用房,你可以拿這個來嚇唬吳某,逼他把房子賣給你或者分一部分升值的錢補償你,不過一旦上了房產局你也買不到這房子了,這是你最後唯一的挽救辦法
Ⅱ 2019年青島市經濟適用房還可以購買嘛什麼條件可以購買
每個城市的經濟適用房,廉租房等信息都在該城市的城鄉建設管理局網站上公布,如成都市的,你不僅可以查到詳細信息,還可以根據自己的條件自助申請。你查一下青島市城鄉建設管理局的網站。
Ⅲ 在青島有套經濟適用房十年了,還能購買商品房嗎
可以購買商品房。
國家一直有政策,已經購買經濟適用房的家庭不能再購買其他住房。你可以在你的經濟適用房取得房產證5年以後,向房管局繳納土地收益金,將你的經濟適用房變成全產權的商品房,你就可以自由買賣了,也就不用受經濟適用房相關政策的約束了。
經濟適用房的出賣分為兩種:一種是已經住滿5年的,另一種則是尚未住滿5年的。具體時間以購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的時間或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所有權證的發證時間為准。
①對於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現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後業主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
②對於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由於政策規定則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因此,確需出售此類經濟適用房的業主,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並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 以上是經濟適用房的出賣政策。
Ⅳ 經濟適用房違約可獲賠償嗎
按照合同履行,看雙方的證據。
你好,如果協議中確實是有「由於市政配套設施安裝驗收發生延遲」免責條款,則房地產開發商可以免責。不過,對於房地產開發商的行為是否構成違約或免責,仍然應當具體情況具體分析。贛州經濟適用房雖然是我們市政府投資,但市住房發展保障中心、市房地產開發公司,作為民事主體,與你們購房戶是平等民商事主體關系,違反合同約定,就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市政府是不會替他們承擔賠償責任。至於你們能否獲得賠償,建議攜帶材料過來我辦公室,當面交流。
Ⅳ 購買的經濟適用房開發商延期違約交房,怎麼辦
本報訊 約定了半年內交房,哪知道拖了一年還沒交。昨日,漢陽區的王先生爆料稱,去年年底在漢陽某小區購買一套經濟適用房,本來約定今年5月20日交房,可到現在還是無房可住,「合同上約定違約是需要賠付違約金的,開發商竟稱,經濟適用房延期交房很普遍,不存在按合同賠付違約金。」
延期交房拒絕賠付
「合同標明,今年5月20日開發商方面就應該交房,開發商先是回應10月1日,後來又說是10月
20日,最後拖到現在才答應辦理交房手續。」王先生表示,這套房子完全沒有達成交房條件,「自來水管都沒安裝,怎麼住嘛。」
昨日下午,記者走訪該經適房小區發現,整個小區才封頂不久,還尚未修葺。到訪該小區的其他業主也表示,「終於買了房子,沒想到還是有家不能歸,要繼續租房住。」
記者了解到,該小區業主在此前已與開發商簽訂過購房合同,合同約定:逾期一日,由開發商按總付房款萬分之一賠償。
管理部門:按合同賠付
昨日,記者致電該小區開發商,其相關負責人卻表示,經濟適用房延期交房在江城很普遍,「我的項目不同於商品房,利潤太低,不存在賠償問題。」
記者隨即致電武漢市經適房管理部門,得到的回復是,「經適房的定價單位為物價局,該小區定價較高,房子本來就沒賣出去多少,開發商沒有太多後續資金跟進,因而耽誤進程。」
在他看來,對於延期交房,開發商需要按合同對業主進行賠付,「不管延期交房普不普遍,既然簽訂了相關合同,就必須按合同規定辦事。」
Ⅵ 經濟適用房逾期未交房可以退房嗎
按照來《合同法》以及自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解釋》的有關規定,出賣人延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准確定。二、開發商延期交房要分情況處理
(一)正常延期交付的處理: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於施工遲延、相關政府手續辦理遲延、市政配套遲延等導致的房屋交付逾期。這種情況下,業主完全可以選擇等待,並要求開發商按合同承擔延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這里提醒業主,如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不能彌補你的經濟損失(以房屋的正常市場租金作為參照),你可以要求開發商賠償你的經濟損失。
(二)非正常延期交付的處理:非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於開發商經濟實力、相關政府手續違法且無法辦理等,如不幸發生上述情況,建議業主立即退房,如開發商負債已經超過其資產,業主還可以向法院申請開發商破產,以最大限度的保護業主的利益。
Ⅶ 經濟適用房已經選房簽了合同就是沒網簽如果放棄有違約金嗎
購買經濟適用房和外面的商業房市不同的,放棄不用違約金,別人求之不得,可以有資格購買了。
Ⅷ 青島經濟適用房5年後怎麼買賣看不懂誰給具體分析一下
建設標准:經濟適用房按規定標准,現階段每套住房一般控制在60-110平方米。
銷售對象:主要是家庭年工資收入3萬元以下的住房困難戶,同等條件下優先銷售給教師和離退休職工。
購買程序:凡購買經濟適用房,須由職工所在單位(無固定職業者由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出具住房、收入情況調查和審查證明,由經濟適用房項目建設單位進行審核,符合條件後方可購買。
銷售價格:經濟適用房銷售的價格,按保本微利的原則確定。最低基準價為每平方米1500元,根據地段等方面情況不同,各處的房價有所不同。其銷售價格由以下因素構成:征地和拆遷補償、安置費;勘察設計和前期工程費;建安工程費;住宅小區基礎設施建設費;以上4項之和為基數的2%以下的管理費;貸款利息;稅金等。
1、什麼房子能賣
一種是已經住滿5年的,另一種則是尚未住滿5年的。具體時間以購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的時間或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所有權證的發證時間為准。
①對於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現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後業主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
②對於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由於政策規定則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因此,確需出售此類經濟適用房的業主,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並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
2、賣了房子後的結果
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按市場價格出售經濟適用住房後不能再次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質的住房。
以原價出售給有購買資格的人後,原購房人仍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房條件者還可再次購買他處的經濟適用住房。
3、怎麼購買
① 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購買此類經濟適用房不需要符合購買經濟適用房的特殊條件,任何購買人群都能購買。購買此類二手經濟適用房除正常繳納1.5%的契稅、5‰的印花稅外,不需要再繳納成交價3%的土地出讓金。
例如:購買一套面積為95平方米,原購房價格為2650元/平方米,現市場售價為3600元/平方米的已購經濟適用房,其總購房款為3600×95=342000元,除購房款外,購房人還需繳納342000×1.5%=5130元的契稅,以及342000×0.0005=171元的印花稅。
②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購買此類已購經濟適用房的客戶,首先必須滿足普通經濟適用房的購買條件;其次購房人還需辦理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資格審核手續。若所購置的已購經濟適用房超過核定最高購房總價標准以外部分,則需補交10%的綜合地價款並所購房屋仍按經濟適用住房產權管理。
4、如何選購經濟適用房
首先,結合工作單位、居住習慣、生活方式等綜合因素,再決定購買哪個區域內的經濟適用房項目。如上班單位離項目的遠近、周邊的親朋好友居住情況等都屬於綜合考慮因素。
其次,到項目現場考察,了解項目本身的配套設施,並結合自身的需要進行購買。如新婚夫婦,要考慮到幼兒園、小學以及醫院等配套。還有,對社區的綠化率、停車、物業管理等狀況都應有所了解。
第三,根據自身的居住要求,詳細了解經濟適用房的戶型結構及面積大小,以及通風、採光、朝向等基礎資料。
第四,對房屋的權屬關系要有詳細調查,特別要注意房屋是否有共有人,防止購買後,引起不必要的麻煩。另外,特別提醒務必別買沒有房產證的二手經濟適用房。
相關法律規定及政策: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經濟適用住房建設、交易和管理行為,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優惠,限定建設標准、供應對象和銷售價格,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第三條從事經濟適用住房建設、交易,實施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四條發展經濟適用住房應當堅持「在國家宏觀政策指導下,各地區因地制宜、分別決策」的原則,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居民住房狀況和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確定經濟適用住房的政策目標、建設標准、供應范圍和供應對象等,並負責組織實施。
20w買的房子,住滿5年後,假如賣40w,40w的10%,也就是4W,補交綜合地價款。
Ⅸ 關於青島經濟適用房的問題
我本身是開中介的,我可以負責人的告訴你,如果想買是能買到的,不過那是違法的,很多人上門問我買,都被我拒之門外了。
Ⅹ 青島買的經濟適用房逾期一年才交付 20萬的房子 請問期間的租房費用可要求賠付么 賠償金應該是多少
按照合同規定的給,請查閱你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