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經濟適用房同時開發的商鋪的土地增值稅怎麼徵收
在交易過程中:
①契稅:買方繳納房價款的4%;建築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下的減半交專納,即交2%。城鎮職工屬按規定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的,免徵契稅。
②買賣手續費: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的,每套250元;12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500元。
③印花稅:買方房價款的0.5‰。
④公共維修基金:購房款的2%。
在申辦產權證過程中:
①登記費:每建築平方米0.3元。
②房屋所有權工本費:每證收費4元。
③印花稅:每件5元。
⑵ 關於安居房的土地增值稅優惠政策
安居房是經濟適用房的一種。開發商在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套建造經濟適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可按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建築面積占總建築面積的比例免徵開發商應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和印花稅。另根據《重慶市地方稅務局轉發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土地增值稅若干問題的通知》渝地稅發[2006]143號文精神,由重慶市建委牽頭、市級有關部門參與評審確認、市物價局核定銷售價格,項目利潤控制在3%、管理費控制在2%以內的「經濟適用房」可暫不預征土地增值稅。
以上回復僅供參考。謝謝!
⑶ 經濟適用房免徵土地增值稅
如果你是房地產公司,建造普通住宅出售,不論是否經濟適用房,只要增值額未版超過扣除項目權金額20%的,免徵土地增值稅。如果你是其他單位,只有轉讓舊房作為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房源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徵土地增值稅。個人觀點,如有謬誤,望諒解。
⑷ 經濟適用房具體能享受哪些稅收優惠政策
1、營業稅(現改為增值稅):目前沒有相關營業稅(增值稅)優惠政策。
2、契稅: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免交契稅;如果是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按綜合地價4%的稅率繳納契稅。
3、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納稅人建造普通標准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徵土地增值稅。普通標准住宅各省規定不一樣。經濟適用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優惠,限定套型面積和銷售價格,按照合理標准建設,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供應,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住房。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於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5]26號)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住房原則上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建築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格低於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
經濟適用住房一般不預征土地增值稅。如湖南省規定自2008年1月1日開始,批准建造銷售並且能夠單獨核算土地增值額的經濟適用房(含用於拆遷安置的住房)不實行預征土地增值稅。但是需要完備備案手續,例如根據《大連市地方稅務局關於明確土地增值稅若干問題的通知》(大地稅函〔2006〕76號)第一條第一款規定,從事房地產開發的納稅人開發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項目,應當向稅務機關報送《經濟適用住房土地增值稅預征確認備案表》、經濟適用住房的批准文件及經濟適用住房的明細資料(包括街號、樓號、樓層、房號、戶型、面積、價格或預計價格以及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
4、城鎮土地使用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24號)第一條規定,開發商在經濟適用住房、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套建造經濟適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可按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建築面積占總建築面積的比例免徵開發商應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列入省棚戶區改造項目的開發用地免徵土地使用稅。
5、印花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24號)第一條規定,開發商在經濟適用住房、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套建造經濟適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可按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建築面積占總建築面積的比例免徵開發商應繳納的印花稅。
6、企業所得稅:國家稅務總局《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國稅發[2009]31號)第八條規定,企業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的計稅毛利率由各省、自治、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按下列規定進行確定:屬於經濟適用房、限價房和危改房的,不得低於3%。
⑸ 保障性住房是否徵收土地增值稅
保障性住房是指各級人民政府或者指定經營單位回購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以及按照政策規定向特定對象銷售的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房(含比照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房管理)等具有保障性質的各類住房。
目前各項稅收文件中均沒有保障性住房可以不征或免徵土地增值稅的規定。
北京市對保障性住房的土增稅政策中,有如下兩點與對商品房的要求不同:1、保障性住房暫不預征土增稅。
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照政策規定銷售各類保障性住房取得的收入,暫不預征土地增值稅。而銷售商品房取得的收入按照預計增值率實行2%至5%的幅度預征率。2、純保障性住房在土增稅清算時可不提供稅務中介機構出具的《土增稅清算鑒證報告》
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的沒有配建商品房及商業配套設施的限價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及比照經濟適用住房管理的保障性住房,在清算時可不提供稅務中介機構出具的《土地增值稅清算鑒證報告》。
⑹ 經濟適用房的土地增值稅該怎麼清算
經濟適用房土地增值稅稅收新規:
1、對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以專及廉租屬住房經營管理單位按照政府規定價格、向規定保障對象出租的廉租住房用地,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
2、開發商在經濟適用住房、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套建造經濟適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可按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建築面積占總建築面積的比例免徵開發商應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
3、對個人出租住房,不區分用途,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轉讓舊房作為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房源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徵土地增值稅。
(6)湖南棚改經濟適用房土地增值稅擴展閱讀
土地增值稅的開征,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
(1)有利於增強國家對房地產開發商和房地產交易市場的調控;
(2)有利於國家抑制炒買炒賣土地獲取暴利的行為;
(3)有利於增加國家財政收入為經濟建設積累資金。
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
(1)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2)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
(3)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或者舊房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
(4)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
(5)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扣除項目。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土地增值稅
⑺ 棚改是否徵收土地增值稅
棚改與徵收土地增值稅沒有有關系。
土地增值稅是指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築物及其附著物並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以轉讓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減去法定扣除項目金額後的增值額為計稅依據向國家繳納的一種稅賦,不包括以繼承、贈予方式無償轉讓房地產的行為。
納稅人為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和其他附著物產權、並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
征稅對象是指有償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和其他附著物產權所取得的增值額。
⑻ 經濟適用房是否預繳土地增值稅
是的。
需要預繳土地增值稅的。
⑼ 開發建設經濟適用房有哪些稅收優惠政策
開發建設經濟適用房,政策優惠是多方面的,最直接的優惠屬於當地政府給予的土地劃撥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直接減免。稅收優惠方面,我們對現行的稅務政策總結如下:
1、營業稅:目前沒有相關營業稅優惠政策。
2、契稅: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免交契稅;如果是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按綜合地價4%的稅率繳納契稅。
3、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納稅人建造普通標准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徵土地增值稅。普通標准住宅各省規定不一樣。經濟適用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優惠,限定套型面積和銷售價格,按照合理標准建設,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供應,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住房。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於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5]26號)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住房原則上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建築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格低於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
經濟適用住房一般不預征土地增值稅。如湖南省規定自2008年1月1日開始,批准建造銷售並且能夠單獨核算土地增值額的經濟適用房(含用於拆遷安置的住房)不實行預征土地增值稅。但是需要完備備案手續,例如根據《大連市地方稅務局關於明確土地增值稅若干問題的通知》(大地稅函〔2006〕76號)第一條第一款規定,從事房地產開發的納稅人開發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項目,應當向稅務機關報送《經濟適用住房土地增值稅預征確認備案表》、經濟適用住房的批准文件及經濟適用住房的明細資料(包括街號、樓號、樓層、房號、戶型、面積、價格或預計價格以及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
4、城鎮土地使用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24號)第一條規定,開發商在經濟適用住房、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套建造經濟適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可按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建築面積占總建築面積的比例免徵開發商應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列入省棚戶區改造項目的開發用地免徵土地使用稅。
5、印花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24號)第一條規定,開發商在經濟適用住房、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套建造經濟適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可按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建築面積占總建築面積的比例免徵開發商應繳納的印花稅。
6、企業所得稅:國家稅務總局《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國稅發[2009]31號)第八條規定,企業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的計稅毛利率由各省、自治、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按下列規定進行確定:屬於經濟適用房、限價房和危改房的,不得低於3%。
⑽ 經濟適用房土地增值稅是按現在還是過去
當然是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