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供銷社發展 我要怎麼做
黨的十七大報告系統的闡述了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體系,這一體系的完整構建是十七大會議的重要標志,是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方針指南,同時也為中國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指明了方向。2002年以來,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不斷建立和完善,特別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給予供銷合作社加快發展的歷史機遇。供銷合作社逐步走出困境,成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一支不可或確的力量。探索中國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之路,必須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為依據,尋找一條適合中國供銷合作社特點的發展之路,中國供銷合作事業才能實現又好又快發展。
一、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中探索中國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之路
供銷合作社是新農村建設中新的組織體系的一支重要力量,必須始終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沒有解放思想,就沒有今天供銷合作社的巨大成就,供銷合作社就不能發揮市場與政府、老百姓與政府之間的橋梁紐帶作用,成為目前為農服務的主要載體。要抓住當前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歷史機遇,積極融入到新農村建設中去,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發揮更大的作用。重點要處理好以下幾個關系:
(一)供銷合作社的改革,必須先企業化,後合作化。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供銷合作社必須要 遵循市場體制的規律,保護產權,鼓勵競爭,價格調節,需求主導,才不會被市場所淘汰。要不斷轉變思想觀念,適應新形勢的需求,加快供銷合作社企業化改造,不斷增強自身實力,才能更好地為「三農」服務。合作社是經濟弱者的組織,農民在任何時候都是弱者,需要這種組織。通過合作聯合是農民保護自身利益的有效手段,是增加農民收入,實現農業增效的重要舉措。同時,合作社在市場競爭的過程中,自身才能發展壯大。但合作組織發展有個過程,計劃經濟時代,供銷合作社是產品經濟的配給組織,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供銷合作社要成為以流通為主導的為農服務綜合組織,這個跨度比較大,沒有較強的經濟實力為支撐,沒有辦法實現。因此,供銷合作社的改革,必須先企業化,後合作化,先把自身力量做大做強,把基礎打牢,再進行合作化改革。在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過程中,這個理論是得到實踐檢驗的。
(二)供銷合作社在強化流通服務功能的基礎上,成為為農服務的綜合服務組織。農村商品流通體系建設不僅是黨委政府的要求,農民群眾的期盼,更是供銷合作社義不容辭的責任。高舉為農服務的大旗,立足三農,服務三農是供銷合作社的辦社宗旨,也是供銷合作社加快發展的永恆主題。新形勢下,供銷合作社必須強化最基本的功能,加快流通發展。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合作,本質上也是流通的合作。通過流通領域的合作,實現小生產與大市場的對接。供銷合作社要強化流通功能,必須要把「新網工程」融入供銷合作社的「三社」建設,以 「新網工程」帶動 「三社」發展,其本身也是對供銷合作社流通功能的強化。目前,為農服務社的持續發展問題,專業合作社的產品銷路問題,其本質都是流通問題。因此,要從拓展的角度理解流通的功能,重點抓好流通的增值服務。一是物流配送。當前,農產品和工業品配送成本高,其中農產品配送成本基本上占總成本的40%,工業品配送成本基本上占總成本的20%以上,如果能通過流通網路的建設,把產品配送價格降下來,讓農民和有關經營單位分享,從而實現農民利益的最大化。二是品牌經營。目前,農產品有品牌的少,有較響品牌的更少,要實現農產品品牌從無到有,從小品牌到大品牌,從區域品牌到全國品牌,從全國品牌到世界品牌,供銷合作社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三是產品加工。供銷合作社要抓住自身特色產品,優勢產品,大力發展農產品深加工項目,培育供銷合作社的主打產品,帶動農民增收,農業增效。
(三)供銷合作社在構建自身基本網路體系的前提下,實現開放辦社。網路是繼土地、資本、勞動力之後的第四種資源,供銷合作社有自上而下的聯合社,有傳統的自身網路優勢。經過幾十年的發展,我省供銷合作社系統積淀了比較雄厚的物質基礎,擁有較為完善的組織體系,遍布城鄉的經營網路和多種形式的服務平台,完全有基礎,有條件,有能力構建自身的基本網路體系,成為農村商品流通的主力軍。通過構建農村商品流通體系,發揮網路的雙向流通功能,一方面把貨真價實的日用消費品和農業生產資料供應下鄉,讓農民買的放心;另一方面把農副產品和再生資源收購上來,讓農民賣的稱心,實現工業品下鄉、農產品進城的雙向流通。同時,要充分發揮為農服務社,專業合作社和基層供銷合作社等載體和平台作用,為廣大農民提供多功能,綜合性服務。
二、堅持制度創新,推動供銷合作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落實科學發展觀,關鍵在於創新。要圍繞供銷合作事業發展目標,解放思想,開拓創新,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創新思維,創新方法,創新制度,創新舉措,積極探索,大膽實踐,努力實現供銷合作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一)各級黨委政府要加大對供銷合作社發展的扶持力度。各級黨委政府要介定各級聯合社的行政職能,把供銷合作社發展納入黨委政府的發展規劃中,成為各級黨委政府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供銷合作社才能不斷發展,更好地為「三農」服務。國務院副總理回良玉在全國總社四屆三次理事會議上提出,供銷合作社要堅持為農服務,堅持市場取向,堅持改革創新,成為農業社會化服務的骨幹力量,農村現代流通的主導力量,農民專業合作的帶動力量。明確地賦予了供銷合作社的職責和任務,為供銷合作社的發展帶來重大的機遇。此外,供銷合作社還應成為政府支農、惠農的有效載體,成為農村民主政治建設的有效載體,這是世界合作社發展的大勢所趨。各級黨委政府必須按照合作制原則,整合資源,加大對供銷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包括政策和資金,提升供銷合作社為農服務能力。
(二)供銷合作社要提高綜合服務能力。目前,有許多政府職能部門在農村建立一些為農服務組織,但因為沒有完整的網路體系和載體,持續性不強,其結果註定要關門。供銷合作社在農村有完整的組織網路,完全可以利用其遍布鄉村的網路體系,在村一級搞一站式綜合服務,整合社會資源,充分利用相關職能部門物資、信息、技術、資金等方面的優勢,積極協調相關部門共建為農服務社,形成共建共用機制,增強為農服務社的綜合服務功能。政府的其它職能部門要按照支農、惠農的要求,給予資金或政策的支持,沒有必要再到農村設立其它服務機構,可以委託供銷合作社的基層網路組織,達到支農、惠農目標的實現。同時也可以有效實現政府資金使用效率的最大化。
(三)供銷合作社要不斷增強自身的物質基礎。實行開放辦社,多元投入,既可以採取供銷合作社獨家投資建辦的形式,也可以採取供銷合作社與村委會、供銷合作社與企業單位、供銷合作社與農民或職工聯合等多種建辦形式,廣泛吸聚社會資本和閑置資源參與為農服務。對其中的經營性服務項目採取承包經營、租賃經營等經營形式,實行市場化運作。這一改革方向是正確的,得到實踐檢驗的,但供銷合作社一定要從自身最有優勢的項目做起,構建自身最基本的物質基礎。在堅持為農服務過程中,重點把握三點:一是在產權關繫上,要堅持社有資產的法人所有,至少到縣級聯合社。要不斷探索社有資產的法人所有結構和運作機制,確保供銷合作社為農服務的主導地位。二是在網路經營上堅持自有網路與其它經營服務網路的對接。供銷合作社不僅要實現與現代流通經營網路對接,還要與廣大農村的農產品經營網路對接。各級聯合社要大力建辦農產品等批發市場,堅持服務主體在農村,商品流通的樞紐在城市,發展大網路,培育大市場、實現大流通。三是在構建供銷合作社人才體繫上堅持不拘一格使用人才。要用好現有人才,引進急需人才,形成人盡其才、才盡其用的良好環境和引得進、留得住、用得上,人才脫穎而出的科學機制,實現供銷合作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Ⅱ 供銷社改革中紀檢監察工作怎麼開展
一、加強廉政教育,築牢拒腐防變防線
廉政教育是紀檢監察工作的重要職能之一,是懲防腐敗體系中基礎性、常規性工作,是從思想上預防腐敗的根本舉措。將廉政教育列入供銷合作社行政和黨建工作計劃,結合實際,提高教育的針對性。通過系列教育,使廉潔理念內化於心,外化於行。一是利用中心學習組定期進行廉政教育。形式上以播放廉政中國教育影視片為主,輔於政策文件學習或解讀。二是利用領導幹部講黨課、上廉政課進行廉政教育。請縣有關部門領導專家或反腐倡廉宣講團成員為系統黨員領導幹部進行反腐倡廉專題教育。三是利用供銷網站廉政建設欄目進行廉政教育。廣泛宣傳系統廉政建設工作動態、勤廉典型先進事跡,增加違法違紀警示案例、廉政公益廣告等內容。四是組織機關工作人員積極參與上級組織的各種廉政書畫、知識競賽等活動。築牢拒腐防變思想防線,營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圍,形成以教育使人不想腐敗的氛圍。
二、優化懲防體系,完善制度落實責任
反腐倡廉重在建設,建設的重點是構築懲防腐敗體系。要以學習、落實第二個五年懲防體系建設工作規劃為契機,在調研總結第一個五年懲防體系建設工作規劃實施情況的基礎上,結合供銷合作社實際,把上級總體部署細化為有供銷合作社部門特色的針對性和操作性強的具體措施。一是簽訂廉政責任書。制定《2014年縣供銷合作社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責任分解意見》,與縣社機關各科室、各供銷企業負責人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規范工作行為,明確廉政責任,落實「一崗雙責」。二是完善內控機制。按照「更加註重治本、更加註重預防、更加註重製度建設」的要求,結合新三定方案,建立健全全員崗位責任制。重新梳理崗位職責,查找崗位廉政風險,優化崗位運行流程,制定崗位風險防範措施。把懲防體系建設融入到崗位責任和具體業務中,增強預防腐敗的主動性和有效性。三是在建立黨組織的非公企業中實現黨的紀律監督組織和預防腐敗機構全覆蓋。在縣直非公企業中,重點助推新合農特集團公司達到「五個有」標准,即:有機構牌子、有工作場所、有規章制度、有資料台賬、有經費保障。四是要完善各項制度。以制度重新梳理為基礎,以提高制度執行力為重點,完善思想道德教育的長效機制、反腐倡廉制度體系、權力運行監控機制,不斷增強懲防體系建設的科學性和有效性。形成以制度使人不能腐敗的氛圍。
三、履行督查職責,推進各項工作落實
監督檢查是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完善對策、推動各項工作目標任務落實的重要環節,是紀檢監察機關的重要職能,是保障系統持續發展的重要手段。一是加強對重大決策部署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縣政府賦予供銷合作社的重點工作、年度和階段性重點工作推進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各項目標任務全面完成。二是加強對各類項目資金申報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新網工程」、農產品產銷對接等財政發展引導資金使用情況實施全程監督,確保項目資金安全運行和有效使用。三是加強產銷對接、農貿市場改建等工程建設領域關鍵環節的監督檢查,從嚴治理規避招標、隨意增加工程量、低價中標高價結算等行為。四是加強對社有資產使用管理的監督。五是加強對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准則》情況的監督檢查。嚴格按照縣社《黨風廉政建設監督檢查實施辦法》和《關於黨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規定的內容、程序對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執行《廉政准則》和實行黨務公開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以落實黨風廉政責任監督檢查常態化來推進黨務、社務公開透明。形成以監督使人不敢腐敗的氛圍。
四、改善作風行風,營造文明誠信行業
供銷合作社是為農服務的合作經濟組織,服務的主要對象是農民,供銷合作社的發展要順應三農的需求,努力成為農業社會化服務的骨幹力量、農村現代流通的主導力量、農民專業合作的帶動力量。營造文明誠信供銷行業,是供銷合作社服務三農的一項重點工程。一是引導系統企業對照文明服務示範單位標准,公開向服務對象作出文明誠信經營服務承諾,進一步規範文明誠信經營行為,提升文明誠信服務質量。二是以「農村放心店」建設為抓手,指導各行業協會根據農時季節開展各種便農、惠農、利農服務活動,讓服務對象感受到供銷行業優質、便捷服務。三是加強機關作風建設,落實中央、省、市、縣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實施意見,制定和修訂縣社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實施意見和為農服務工作公開承諾。四是配合縣紀委督查組對機關作風和供銷行業經營服務狀況進行明查暗訪,廣泛徵求社會各屆對供銷行業的意見和建議,樹立文明誠信行業典型,促進系統企業爭創各級文明服務示範單位。爭取機關作風和系統行風形象有改善,城鄉居民農民對供銷合作社的知曉度和滿意度大幅度提高。
五、推進「三項建設」活動,加強紀檢組織建設
以「為民、務實、清廉」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為主題,深入推進紀檢監察系統「三項建設」活動,促進讀書思廉、警示促廉、執紀清廉,不斷深化「傾心為黨執紀、傾情為民服務」的執紀理念;認真開展「紀委書記下基層」活動,積極參加縣紀委舉辦的各類業務技能培訓,加強黨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紀檢監察業務知識學習,提高執紀執法、案件查辦、信訪處置能力和水平,主動融入忠誠可靠、服務人民、剛正不阿、秉公執紀的紀檢監察幹部隊伍。
以上為有關論述,僅供參考,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Ⅲ 急求一份項目經濟可行性報告 !!!!
沿淮各市經貿委:
為進一步加強我省淮河流域工業廢水治理國債項目的管理,全面考核工程實施情況,規范工程竣工驗收工作,保障工程質量,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我省《淮河流域工業廢水治理國債項目竣工驗收辦法》(試行),現印發你們,請認真執行。
二OO七年三月十九日
淮河流域工業廢水治理國債項目竣工驗收辦法(試行)
一、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我省淮河流域工業廢水治理國債項目(以下簡稱國債項目)的管理,全面考核工程實施情況,規范工程竣工驗收工作,保障工程質量,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我省淮河流域工業廢水治理國債項目竣工驗收由省經委負責組織。
二、驗收依據
第三條 工程竣工驗收的依據是:經國家和省批準的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經批準的工程設計、變更設計文件(項目實施過程中建設內容等若有調整,按照批准後的調整文件執行);經備案的招標文件、評標報告、中標通知書及合同文本;國家發展改革委的投資計劃和資金計劃文件;國家有關工程技術標准、規范、規程及國家有關部門的相關規定。
三、驗收條件、內容和程序
第四條 竣工驗收應具備以下條件並提供相應的資料:
(一) 工程已按批準的設計完成建設,通過交工驗收;交工驗收提出的工程質量缺陷等問題已處理完畢,並經項目法人驗收合格。
(二)需進行專項驗收的項目(如環保、消防、勞動安全等),經有關部門專項驗收合格;
(三)工程經試運行滿足設計要求;
(四)工程竣工決算編制完成並已經通過審計;
(五)參建單位已提交各自的工作報告;
(六)竣工文件已編制完成;
(七)經有關部門對工程質量檢測鑒定合格並形成工程質量鑒定報告;
(八)項目技術資料按照要求歸檔,能夠滿足生產使用和維修的需要。
第五條 驗收內容:
(一)建設內容完成情況;
(二)投資完成情況;
(三)工程質量及技術設備運轉情況; 項目工藝水平、處理效果及處理能力情況(水及水污染物循環利用率等主要指標達到設計文件的規定)。
第六條 業主單位應在項目竣工投產後試運行3個月,運行期滿後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書,經市經委簽署意見後轉報省經貿委。省經貿委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組成竣工驗收專家組到項目現場進行驗收。
第七條 驗收專家組負責審查工程建設的各個環節,聽取並審議項目法人、招標代理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工作報告,聽取並審議工程質量檢測報告、工程運行監測報告和審計意見,審閱工程檔案資料,審議工程決算報告,實地查驗建築及公用工程、設備安裝工程的質量和使用情況,並對投資、工程設計、施工、設備質量、運行效果和投資效益等作出全面評價,形成驗收意見書報省經委。
省經貿委根據驗收專家組的驗收意見書做出驗收批復,並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備案。
四、罰 則
第八條 項目竣工之後,凡不按照要求報請驗收的企業,視同工程不按期完工,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九條 對驗收中發現的工程、技術質量問題和工程運行後污染治理效果不能滿足設計要求的,應當立即採取措施,責令限期整改;屬重大技術質量事故的,應當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第十條 對驗收中發現未經批准擅自變更項目內容、投資嚴重偏離批復概算而未報告的、改變國債專項資金用途、逾期不改正等重大問題,給予處罰,國債資金予以追繳。情節嚴重的應當依法追究項目承擔單位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五、附 則
第十一條 本辦法由江蘇省經貿委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江蘇省林業專業高級工程師資格條件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資格標准
系統掌握本專業基礎理論和技術知識,熟練掌握本專業有關法律、法規、標准、規范,熟悉相關專業知識;及時了解本專業國內外最新科技動態和市場需求,能將新技術成果應用於工作實踐;能運用先進的理論和技術,獨立解決生產或科研中復雜、疑難的技術問題,業績顯著,取得有較大價值的科技成果,或在引進、消化、吸收、推廣新技術中取得良好效益;發表、出版或撰寫本專業有較高水平的論文、著作或學術、技術報告;有培養專門技術人才和指導工程師工作的能力;能較熟練地運用外語、計算機獲取信息和進行學術交流;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資格條件適用於從事森林培育、森林經營、調查規劃、資源監測、森林防火、森林病蟲害防治、森林植物檢疫、林政管理、野生動植物保護及野生動物馴養繁殖、森林生態、園林綠化、木材加工、林產化工、經濟林果、林特產品、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森林旅遊以及相關專業的規劃、設計、生產、加工、研究、推廣等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
第二章 申報條件
第三條 政治素質、職業道德要求
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取得工程師資格後,年度考核均為合格(稱職)以上。
取得工程師資格後,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在規定的年限上延遲申報。
(一)年度考核為基本合格(基本稱職)及以下或受警告處分者,延遲1年以上。
(二)受記過以上處分者,延遲2年以上。
(三)偽造學歷、資歷,剽竊他人成果等弄虛作假者,延遲3年以上。
第四條 學歷、資歷要求
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博士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資格後,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2年以上。
(二)碩士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資格後,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4年以上。
(三)大學本科學歷(學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資格後,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5年以上。
(四)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後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15年以上或大學專科學歷且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累計20年以上,取得工程師資格後,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5年以上。
(五)省(部)級科技進步三等獎(及相應獎項)以上獎項的主要完成人(以個人獎勵證書為准)。
第五條 繼續教育要求
取得工程師資格後,按照《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暫行規定》的要求,結合實際專業技術工作需要,參加繼續教育,達到規定的要求。
第三章 評審條件
第六條 專業理論知識要求
系統掌握本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理論知識以及相關專業理論知識;熟練掌握本專業有關的技術標准、技術規范等;熟悉《森林法》、《〈森林法〉實施條例》及《江蘇省實施〈森林法〉辦法》等與本專業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及時了解本專業及相關專業國內外最新科技動態和市場需求。
第七條 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要求
取得工程師資格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國家級項目的參加者;或省(部)級項目的主要參加者;或省林業主管部門下達項目的主持者或主要完成人。
(二)參加起草國家及省有關法規、條例或本專業的各級技術標准,且為主持者或主要參加人。
(三)制定本系統、本部門發展規劃、年度計劃、技術規定4項以上的主持者或主要參加人。
(四)市(廳)級以上林業工程建設項目及技改項目的主持者或主要完成人。
(五)市(廳)級以上森林保護項目的主持者或主要完成人。
(六)市(廳)級以上森林資源管理、森林調查規劃、林業專業調查項目的主持者或主要完成人。
(七)研究開發林業及相關專業的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2項以上,且為主持者或主要完成人。
(八)林業技術服務、科技管理、技術培訓、體系建設等工作的業務技術骨幹。
第八條 業績、成果要求
取得工程師資格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市(廳)級科技進步三等獎(及相應獎項)以上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個人獎勵證書為准)。
(二)獲本專業發明專利(發明人),產品經有關部門批准生產、使用,並取得明顯的經濟、生態、社會效益。
(三)作為主要參加人起草國家及省有關法規、條例1項以上;或作為主要完成人撰寫本專業的國家、行業、地方技術標准1項以上或企業技術標准2項以上,並經有關部門批准頒布實施。
(四)主持或作為主要參加人參加林木良種繁育和品種改良工作,推廣造林面積5萬畝以上(市、縣、鄉相應遞減30%)、增益15%以上或推廣經濟林面積3萬畝以上(市、縣、鄉相應遞減30%)、增益20%以上。
(五)主持或作為主要參加人完成造林工程5萬畝以上(市、縣、鄉相應遞減30%),造林成活率85%以上,作業質量經省級以上主管部門驗收合格。
(六)主持或作為主要參加人完成營林工程10萬畝以上,作業質量經省級以上主管部門驗收合格,且林木蓄積年增長率10%以上。
(七)主持或作為主要參加人培育林木良種合格苗10萬株以上,經上級主管部門認可。
(八)在森林保護責任區內連續5年或累計8年達到森林災害控制責任指標,或在預防和撲滅森林災害中應用新技術作出重要貢獻。
(九)主持職責范圍內的森林病蟲害防治技術工作,轄區內森林受害率明顯下降,防治率、監測覆蓋率、種苗產地檢疫率不斷提高,達部省級標准。
(十)主持或作為主要參加人參與縣以上森林調查或林業專業調查3次以上,經省以上主管部門驗收合格。
(十一)主持或作為主要參加人參加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省級以上森林公園建設技術工作或重點野生動植物的保護工作,有突出成績,受到省級以上主管部門表彰。
(十二)在勘測設計、木材加工、林產化工、經濟林果等項目中,作為主要參加人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開發新產品或改善企業管理,提高工效或增加經濟效益達20%以上的2項(或30%以上的1項),或所主持開發的新產品被評為國優、省優、部優或綠色食品。
(十三)在主持或作為主要參加人參與的林業綜合服務工作和林業服務體系建設,完善管理制度,辦好科技企業,加強科技成果、科技檔案、業務培訓與管理工作等方面有突出成績,獲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認可或表彰。
第九條 論文、著作要求
取得工程師資格後,論文、著作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出版本專業著作1部(本人撰寫5萬字以上)。
(二)在省級以上專業期刊上作為第一作者發表論文或專業文章2篇以上。
(三)在省級以上專業期刊上作為第一作者發表論文或專業文章1篇,以及在省級以上本專業學術會議上作為第一作者宣讀、交流論文或專業文章2篇以上。
(四)撰寫地市級以上本專業較高水平的技術培訓教材、講義5萬字以上(公開發表或內部發行)。
(五)在省級以上專業期刊上作為第一作者發表論文或專業文章1篇,以及為解決疑難技術問題而撰寫的具有較高水平的專項技術分析(論證)報告或經同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實施並已取得預期效果的項目規劃(可行性研究報告)2篇以上。
第十條 外語要求
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碩士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以上。
(二)參加國家或全省統一組織的職稱外語考試,其應用水平符合實際工作需要。
(三)因公出國,出國前通過國家出國人員外語水平考試,並在國外學習或工作1年以上。
(四)符合省人事(職稱)部門的有關規定。
第十一條 計算機應用能力要求
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計算機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以上。
(二)參加國家或全省統一組織的職稱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考核),其應用能力符合實際工作需要。
(三)取得省人事廳組織的全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信息化素質培訓考核合格證》。
(四)參加全國計算機軟體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成績合格。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二條 申報高級工程師資格應提交第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條規定的材料,並按規定程序送評。
第十三條 從國內外引進的有特殊成就的人才,可根據本人實際水平和能力直接申報。
第十四條 與本條件相關的材料要求、詞(語)或概念的特定解釋、若干問題說明等見附錄。
公路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辦法為適應公路建設和發展需要、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的要求,在總結《公路建設工程可行性研究試行辦法(草案)》執行情況的基礎上,物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公路建設
目可行性研究的任務是:在對地區社會,經濟發展及路網狀況,充分地調查研究評價預測和必要的勘察工作的基礎上,對項目建設的必要性,經濟合理性,技術可行性,實施可能性,提出綜合性的研究論證報告.
第二條公
建設必須遵守國家規定的基本建設程序.大中型,高等級公路及重點工程建設項目(含國邊防公路)均應進行可行性研究,小型項目可適當簡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具體情況參照本辦法自行規定.
可行性研究按其工作深度,分為預可行性研究和工程可行性研究.編制預可行性研究報告,應以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路網規劃和公路建設五年計劃為依據;編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以批準的項目建議書(或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級單位的委託書)為依據.
第三條公路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主要內容應包括:建設項目依據,歷史背景;建設地區綜合運輸網的交通運輸現關和建設項目在交通運輸網中的地們及作用;原有公路的技術狀況及適應程度;論述建設項目所在地區的經濟物征、研究建設項目與經濟發展的內在聯系,預測交通量,運輸量的發展水平;建設項目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質,地震,氣候,水文等自然特徵;築路材料來源及運輸條件:論證不同建設方案的路線起訖點和主要控制點、建設規模,標准,提出推薦意見;評價建設項目對環境的影響;測算主要工程數量,征地拆遷數量,估算投資,提出資金籌措方式;提出勘測設計,施工計劃安排;確定運輸成本及有關經濟參數,進行經濟評價,敏感性分析,收費公路,橋梁、隧道尚需做財佃分析;評價推薦方案,提出存在問題和有關建議.
預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詳細要求見附件1及附件2.
第四條預可行性研究報告,應重點闡明建設項目的必要性,通過踏勘和調查研究,提出建設項目的規模,技術標准,進行簡要的經濟效益分析,審批後作為編制項目建議書的依據;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應通過必要的測量(高等級公路必須做),地質勘探(大橋,隧道及不良地質地段等)、在認真調查研究,佔有必要資料的基礎上,對不同建設方案從經濟上,技術上進行綜合證、提出推薦建設方案,審批後作為編制設計計劃任務書的依據.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投資估算與初步設計概算之差,應控制在上下浮動10%以內.
第五條可行性研究工作,必須由獲行相應等級的公路工程勘察設計證書的單位承擔.大中型項目,高等級公路及技術復雜的獨立大橋,500米以上的隧道工程項目,原則上應由持甲級證書的單位承擔.
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單位、應根據上級主管部門(或委託單位)下達的任務,組織有經驗的核技術,經濟,管理人員,擬訂工作大綱和工作計劃,安排足夠的時間,進行塗的調查,論證、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就後,經編制單位行政領導,總工程師,項目負責人簽字後送交委託單位三十份,由建設單位報送主管部門審查.
第六條建設單位與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單位要簽定合同、明確任務,工作深度,完成時間,雙方責任以及有關問題,並按國家有關規定會給可行性研究費用.建設單位委託工程可行性研究任務時,應向被委託單位提供經上級批準的項目建議書及預可行性研究報告.
第七條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應嚴格執行國家的各項政策,規定和交通部頒布的技術標准,規范等.有關經濟評價和交通量預測,應分別按《公路建設項目經濟評價辦法》和公路建設項目交通量預測試行辦法》辦理.如另用其他方法,必須加以詳細說明.
第八條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查應按國家計委的規定辦理.一般應先由主審單位組織預審,認為報告內容齊全,研究成果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本辦法的要求時,才能提交正式審查,否則應進行必要的修改補充後再行報審.
凡需由國家計委或交通部進行審查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必須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生行組織審查,提出審查意見後現行報審.
第九條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幅面心寸採用297×210毫米(A4)或297×420毫米,(工),附件單獨裝訂.預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封面採用淡黃色;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封面採用墨綠色.
第十條引進項目和利用外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除執行本辦法外,還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本辦法解釋權屬交通部.執行中如與國家頒布的有關規定相抵觸時,由交通部會同有關部門協商解決.
第十二條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行.一九八二年頒發的《公路建設工程可行性研究試行辦法(草案)》即行廢止.
本辦法中的高等級公路,指高速公路,一級公路及專供汽車行駛的二級公路.
附件:
1.公路建設項目預可行性研究報告文本格式及內容要求.
2.公路建設項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文本格式及內容要求
3.公路建設項目交通量預測試行辦法
4.公路建設項目經濟評價辦法交通部一九八八年六月
Ⅳ 各項經濟指標「雙過半」是什麼意思
「雙過半」是針對第二季度的經濟,意思是「時間過半,任務過半」,其中包括,規上工業、固投、社消零等。
Ⅳ 中國是怎麼由供銷社發展到如今的加盟連所店的
黨的十七大報告系統的闡述了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體系,這一體系的完整構建是十七大會議的重要標志,是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方針指南,同時也為中國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指明了方向。2002年以來,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不斷建立和完善,特別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給予供銷合作社加快發展的歷史機遇。供銷合作社逐步走出困境,成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一支不可或確的力量。探索中國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之路,必須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為依據,尋找一條適合中國供銷合作社特點的發展之路,中國供銷合作事業才能實現又好又快發展。
一、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中探索中國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之路
供銷合作社是新農村建設中新的組織體系的一支重要力量,必須始終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沒有解放思想,就沒有今天供銷合作社的巨大成就,供銷合作社就不能發揮市場與政府、老百姓與政府之間的橋梁紐帶作用,成為目前為農服務的主要載體。要抓住當前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歷史機遇,積極融入到新農村建設中去,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發揮更大的作用。重點要處理好以下幾個關系:
(一)供銷合作社的改革,必須先企業化,後合作化。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供銷合作社必須要 遵循市場體制的規律,保護產權,鼓勵競爭,價格調節,需求主導,才不會被市場所淘汰。要不斷轉變思想觀念,適應新形勢的需求,加快供銷合作社企業化改造,不斷增強自身實力,才能更好地為「三農」服務。合作社是經濟弱者的組織,農民在任何時候都是弱者,需要這種組織。通過合作聯合是農民保護自身利益的有效手段,是增加農民收入,實現農業增效的重要舉措。同時,合作社在市場競爭的過程中,自身才能發展壯大。但合作組織發展有個過程,計劃經濟時代,供銷合作社是產品經濟的配給組織,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供銷合作社要成為以流通為主導的為農服務綜合組織,這個跨度比較大,沒有較強的經濟實力為支撐,沒有辦法實現。因此,供銷合作社的改革,必須先企業化,後合作化,先把自身力量做大做強,把基礎打牢,再進行合作化改革。在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過程中,這個理論是得到實踐檢驗的。
(二)供銷合作社在強化流通服務功能的基礎上,成為為農服務的綜合服務組織。農村商品流通體系建設不僅是黨委政府的要求,農民群眾的期盼,更是供銷合作社義不容辭的責任。高舉為農服務的大旗,立足三農,服務三農是供銷合作社的辦社宗旨,也是供銷合作社加快發展的永恆主題。新形勢下,供銷合作社必須強化最基本的功能,加快流通發展。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合作,本質上也是流通的合作。通過流通領域的合作,實現小生產與大市場的對接。供銷合作社要強化流通功能,必須要把「新網工程」融入供銷合作社的「三社」建設,以 「新網工程」帶動 「三社」發展,其本身也是對供銷合作社流通功能的強化。目前,為農服務社的持續發展問題,專業合作社的產品銷路問題,其本質都是流通問題。因此,要從拓展的角度理解流通的功能,重點抓好流通的增值服務。一是物流配送。當前,農產品和工業品配送成本高,其中農產品配送成本基本上占總成本的40%,工業品配送成本基本上占總成本的20%以上,如果能通過流通網路的建設,把產品配送價格降下來,讓農民和有關經營單位分享,從而實現農民利益的最大化。二是品牌經營。目前,農產品有品牌的少,有較響品牌的更少,要實現農產品品牌從無到有,從小品牌到大品牌,從區域品牌到全國品牌,從全國品牌到世界品牌,供銷合作社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三是產品加工。供銷合作社要抓住自身特色產品,優勢產品,大力發展農產品深加工項目,培育供銷合作社的主打產品,帶動農民增收,農業增效。
(三)供銷合作社在構建自身基本網路體系的前提下,實現開放辦社。網路是繼土地、資本、勞動力之後的第四種資源,供銷合作社有自上而下的聯合社,有傳統的自身網路優勢。經過幾十年的發展,我省供銷合作社系統積淀了比較雄厚的物質基礎,擁有較為完善的組織體系,遍布城鄉的經營網路和多種形式的服務平台,完全有基礎,有條件,有能力構建自身的基本網路體系,成為農村商品流通的主力軍。通過構建農村商品流通體系,發揮網路的雙向流通功能,一方面把貨真價實的日用消費品和農業生產資料供應下鄉,讓農民買的放心;另一方面把農副產品和再生資源收購上來,讓農民賣的稱心,實現工業品下鄉、農產品進城的雙向流通。同時,要充分發揮為農服務社,專業合作社和基層供銷合作社等載體和平台作用,為廣大農民提供多功能,綜合性服務。
二、堅持制度創新,推動供銷合作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落實科學發展觀,關鍵在於創新。要圍繞供銷合作事業發展目標,解放思想,開拓創新,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創新思維,創新方法,創新制度,創新舉措,積極探索,大膽實踐,努力實現供銷合作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一)各級黨委政府要加大對供銷合作社發展的扶持力度。各級黨委政府要介定各級聯合社的行政職能,把供銷合作社發展納入黨委政府的發展規劃中,成為各級黨委政府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供銷合作社才能不斷發展,更好地為「三農」服務。國務院副總理回良玉在全國總社四屆三次理事會議上提出,供銷合作社要堅持為農服務,堅持市場取向,堅持改革創新,成為農業社會化服務的骨幹力量,農村現代流通的主導力量,農民專業合作的帶動力量。明確地賦予了供銷合作社的職責和任務,為供銷合作社的發展帶來重大的機遇。此外,供銷合作社還應成為政府支農、惠農的有效載體,成為農村民主政治建設的有效載體,這是世界合作社發展的大勢所趨。各級黨委政府必須按照合作制原則,整合資源,加大對供銷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包括政策和資金,提升供銷合作社為農服務能力。
(二)供銷合作社要提高綜合服務能力。目前,有許多政府職能部門在農村建立一些為農服務組織,但因為沒有完整的網路體系和載體,持續性不強,其結果註定要關門。供銷合作社在農村有完整的組織網路,完全可以利用其遍布鄉村的網路體系,在村一級搞一站式綜合服務,整合社會資源,充分利用相關職能部門物資、信息、技術、資金等方面的優勢,積極協調相關部門共建為農服務社,形成共建共用機制,增強為農服務社的綜合服務功能。政府的其它職能部門要按照支農、惠農的要求,給予資金或政策的支持,沒有必要再到農村設立其它服務機構,可以委託供銷合作社的基層網路組織,達到支農、惠農目標的實現。同時也可以有效實現政府資金使用效率的最大化。
(三)供銷合作社要不斷增強自身的物質基礎。實行開放辦社,多元投入,既可以採取供銷合作社獨家投資建辦的形式,也可以採取供銷合作社與村委會、供銷合作社與企業單位、供銷合作社與農民或職工聯合等多種建辦形式,廣泛吸聚社會資本和閑置資源參與為農服務。對其中的經營性服務項目採取承包經營、租賃經營等經營形式,實行市場化運作。這一改革方向是正確的,得到實踐檢驗的,但供銷合作社一定要從自身最有優勢的項目做起,構建自身最基本的物質基礎。在堅持為農服務過程中,重點把握三點:一是在產權關繫上,要堅持社有資產的法人所有,至少到縣級聯合社。要不斷探索社有資產的法人所有結構和運作機制,確保供銷合作社為農服務的主導地位。二是在網路經營上堅持自有網路與其它經營服務網路的對接。供銷合作社不僅要實現與現代流通經營網路對接,還要與廣大農村的農產品經營網路對接。各級聯合社要大力建辦農產品等批發市場,堅持服務主體在農村,商品流通的樞紐在城市,發展大網路,培育大市場、實現大流通。三是在構建供銷合作社人才體繫上堅持不拘一格使用人才。要用好現有人才,引進急需人才,形成人盡其才、才盡其用的良好環境和引得進、留得住、用得上,人才脫穎而出的科學機制,實現供銷合作事業又好又快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