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經濟適用房面積標準是多少
荊楚網消息(楚天金報)記者黃振琳報道:昨從房產部門獲悉,武漢市出台了經濟適用房戶型面積的詳細標准,今後經濟適用房最大的戶型建築面積不得超過95平方米,最小的不得低於45平方米。 據了解,武漢市已經在建的多個經濟適用房項目中,包含了高層、小高層、多層三種類型,其最大戶型面積分別控制為95、90、85平方米,戶型平均面積控制為80、75、70平方 米,戶型最小控制面積分別為55、50、45平方米。武漢市今年6月初頒布的《武漢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規定,中套住房面積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小套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後來有一些樓盤開發商提出建議:像帶電梯的小高層、高層住宅,其公攤面積比較大,實際使用面積小。以建築面積80平方米的高層建築為例,其使用面積大概50多個平方。這樣一來,買高層經濟適用房的市民,居住面積就過小。該市經研究後,將採取不同類型的房子面積標准不同的措施,以考慮到實際使用面積。同時也對戶型最小面積做了規定,以免戶型過小,不宜居住。
㈡ 國家有沒有規定蓋經濟適用房是蓋多少面積
購房者的住房補貼面積標准一律為70平方米;如果購房者的單位屬於國家機回關、國答有企事業單位的,其住房補貼面積標准由所在單位核定。購房者住房補貼面積標准超過80平方米的,審核表上除蓋單位公章外需加蓋人事和組織部門專用章,最高不超過90平米
㈢ 經濟適用房面積標準是多少
60平方米。
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經濟適用住房單套的建築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市、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群眾生活水平、住房狀況、家庭結構和人口等因素,合理確定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規模和各種套型的比例,並進行嚴格管理。
(3)經濟適用房面積規定多大擴展閱讀:
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
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准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後,取得完全產權。
上述規定應在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合同中予以載明,並明確相關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已經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又購買其他住房的,原經濟適用住房由政府按規定及合同約定回購。政府回購的經濟適用住房,仍應用於解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
第三十二條已參加福利分房的家庭在退回所分房屋前不得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已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第三十三條個人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在取得完全產權以前不得用於出租經營。
㈣ 申請經濟適用房的條件人均居住面積是多少平方來
全國各地有不同的標准,以各地的標准為准。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二十七條經審核公示通過的家庭,由市、縣人民政府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發放准予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核准通知,註明可以購買的面積標准。然後按照收入水平、住房困難程度和申請順序等因素進行輪候。
第二十八條符合條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通知購買一套與核准面積相對應的經濟適用住房。購買面積原則上不得超過核准面積。購買面積在核准面積以內的,按核準的價格購買;超過核准面積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優惠,由購房人按照同地段同類普通商品住房的價格補交差價。
㈤ 軍隊經濟適用房面積標準是多少
軍隊經濟適用房面積標准:
1、隨著軍隊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斷完善,軍隊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迅猛發展,尤其是建立個人住房補貼賬號後,極大提高了幹部、士官、職工參加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的積極性。據調查,想參加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的佔到在職人員的70%,且以團、營職幹部居多,參建人員60%是營職幹部。
2、根據現行住房補貼標准,營職按70平方米。為此,營團幹部普遍要求增加建房面積。軍隊經濟適用住房各戶型的套內建築面積,不得超過相應職級人員的購房補貼建築面積標准。套內建築面積指戶門以內的使用面積及牆體面積之和,不包括陽台和戶門以外樓(電)梯間等面積。
(5)經濟適用房面積規定多大擴展閱讀:
「中低價房」與「經濟適用房」,兩種房屋是有區別的。
第一、在管理辦法上,「中低價房」已有政府規章予以詳細規定,而「經濟適用房」因為帶有一定的社會保障的性質,因此仍採用相對靈活的管理方式;
第二、二者滿足的客戶群體是不一樣的,「經濟適用房」是解決弱勢群體的住房問題,而且對於購買經濟適用房的群體設置了嚴格的限制條件;而「中低價房」是國家提倡大量供給的一種房屋類型,有「調整住房結構」的作用,對於購買「中低價房」的用戶的門檻限制相對較低;
第三、在轉讓方面,二者均有「5年內不得轉讓」的限制,但「中低價房」的限制更為嚴格,即使獲得產證滿5年,亦不得向普通公民個人轉讓,而是由政府職能部門回購。
而「經濟適用房」的「試行辦法徵求意見稿」規定,雖然政府部門有「優先回購權」,但「經濟適用房」並非不得上市轉讓;在政府部門批準的前提下,亦可向他人轉讓。
㈥ 經濟適用房面積標準是多少
一般以1房至2房居多,面積:55-75平方米
的樣子
記得採納啊
㈦ 經濟適用房面積大小有沒有要求
經濟適用房的面積通常都比較小啦。有70平方的,80平方的,90平方的。 並且公共面積是包含在這70,80,90平方以內的。也就是說,你的實際居住面積沒這么大。
㈧ 經濟適用房一個人能申請的面積是多大
按照《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規定,經濟適用住房要嚴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中套住房面積控制在80㎡左右,小套住房控制在60㎡左右。
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經濟適用住房單套的建築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市、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群眾生活水平、住房狀況、家庭結構和人口等因素,合理確定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規模和各種套型的比例,並進行嚴格管理。
第十六條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按照政府組織協調、市場運作的原則,可以採取項目法人招標的方式,選擇具有相應資質和良好社會責任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實施。
也可以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的經濟適用住房管理實施機構直接組織建設。在經濟適用住房建設中,應注重發揮國有大型骨幹建築企業的積極作用。
(8)經濟適用房面積規定多大擴展閱讀:
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
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准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後,取得完全產權。
上述規定應在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合同中予以載明,並明確相關違約責任。
第四十二條市、縣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經濟適用住房建設、交易中違紀違法行為的查處。
(一)擅自改變經濟適用住房或集資合作建房用地性質的,由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罰。
(二)擅自提高經濟適用住房或集資合作建房銷售價格等價格違法行為的,由價格主管部門依法進行處罰。
(三)未取得資格的家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參加集資合作建房的,其所購買或集資建設的住房由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限期按原價格並考慮折舊等因素作價收購。
不能收購的,由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責成其補繳經濟適用住房或單位集資合作建房與同地段同類普通商品住房價格差,並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依法予以處罰。
第四十三條對弄虛作假、隱瞞家庭收入和住房條件,騙購經濟適用住房或單位集資合作建房的個人,由市、縣人民政府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限期按原價格並考慮折舊等因素作價收回所購住房,並依法和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對出具虛假證明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㈨ 國家對經濟適用房的建築面積有什麼規定
國家對經濟適用房的面積規定是控制在60平方以內。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下發通知,對支持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建設以及住房租賃市場發展的有關稅收政策做出具體規定:
通知規定,對廉租住房經營管理單位按照政府規定價格、向規定保障對象出租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入,免徵營業稅、房產稅;對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以及廉租住房經營管理單位按照政府規定價格、向規定保障對象出租的廉租住房用地,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
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轉讓舊房作為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房源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徵土地增值稅;對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經營管理單位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相關的印花稅以及廉租住房承租人、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人涉及的印花稅予以免徵;
通知還指出,開發商在經濟適用住房、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套建造經濟適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可按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建築面積占總建築面積的比例免徵開發商應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和印花稅;
通知說,對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在法定稅率基礎上減半徵收契稅;對個人按《廉租住房保障辦法》規定取得的廉租住房貨幣補貼,免徵個人所得稅;對於所在單位以廉租住房名義發放的不符合規定的補貼,應徵收個人所得稅;
在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方面,通知規定,對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減按10%的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對個人出租、承租住房簽訂的租賃合同,免徵印花稅;對個人出租住房,不區分用途,在3%稅率的基礎上減半徵收營業稅,按4%的稅率徵收房產稅,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按市場價格向個人出租用於居住的住房,減按4%的稅率徵收房產稅。
㈩ 經濟適用房最多能申請多少平米
申請人夫婦雙方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應按京政辦發[2000]131號文件第七條規定,在3個工作日內在核定表、審批表或審核表上核准蓋章,並註明購房家庭最高購房總價標准。夫婦雙方的補貼面積標准、收入證明以及戶口所在地、夫婦雙方的住房情況都應在審核表中註明。如果夫婦雙方職級、補貼面積標准不一樣,以職級高者為准。
如果屬於非國有性質並且無行政級別的單位包括民營企業、個體企業、外資企業以及合資企業等,購房者的住房補貼面積標准一律為70平方米;如果購房者的單位屬於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的,其住房補貼面積標准由所在單位核定。購房者住房補貼面積標准超過80平方米的,審核表上除蓋單位公章外需加蓋人事和組織部門專用章。
在這里需要說明的是,審核表上核定的住房補貼面積標准,並不是購房者可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的最高面積。按照京政辦發[2000]131號文件第七條規定,「以購房當年本市經濟適用住房的基準價格與職工購房補貼建築面積標准之積作為經濟適用住房的購房總價標准」,最高購房總價標准計算方法為:購房當年本市經濟適用住房基準價格×(職工購房補貼建築面積標准-現承租和按房改價購買的公有住房建築面積)。2002年底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基準價格為每平方米建築面積4000元。即:可購面積=[核定面積(職工購房補貼建築面積標准-現承租和按房改價購買的公有住房建築面積)×4000]/所購經濟適用房單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