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麼是經濟適用房 經濟適用房過戶流程
根據建設部、國家發改委、國土資源部、人民銀行報送國務院的《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回法》規答定「經濟適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一定年限後,方可按市場價上市出售」。
根據《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在住滿5年後,可按市場價格上市出售。未住滿5年的家庭,可以以不高於經濟適用住房原購買單價出售給具有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資格的家庭。按市場價格出售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的,需憑契稅完稅憑證、房屋所有權證、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到房屋所在地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辦理交易、產權過戶手續,同時由出售人按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
㈡ 經濟適用房交易過戶按哪個規定交稅
1、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對於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現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後業主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按市場價格出售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的,需憑契稅完稅憑證、房屋所有權證、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到房屋所在地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辦理交易、產權過戶手續即可。例如:一套面積為95平方米,原購房價格為2650元、平方米的經濟適用房,若按現市場3600元、平方米進行出售,則需按3600×95×10%計算,補交34200元的綜合地價款。
出售提醒:按市場價格出售經濟適用住房後不能再次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質的住房。
2、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規定,對於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由於政策規定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因此,確需出售此類經濟適用房的業主,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並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以原購房價出售已購經濟適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買賣合同、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若出售家庭如符合條件可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例如同樣一套面積為95平方米,原購房價格為2650元、平方米的經濟適用房,在未住滿5年的情況下,只能以2650元、平方米或低於2650元、平方米的價格進行出售。並且,購買此套房屋的購房者必須符合經濟適用房的購買條件方可購買此套房屋。
出售提醒: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規定,以原價出售給有購買資格的人後,原購房人仍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房條件的,持區縣國土房管局出具《按不高於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單價出售經濟適用住房證明》,到建委開發辦辦理經濟適用住房資格審核手續,還可再次購買他處的經濟適用住房。
以上兩種情況的出售人都需憑契稅完稅憑證、房屋所有權證、原住房買賣合同、住房轉讓合同、戶口及身份證、結婚證等相關證件到其經濟適用房所在區域房管局辦理相關手續。
㈢ 經濟適用房過戶手續是怎樣的 過戶要注意些什麼
第一.如果你能把握住你朋友的話,你可以用他的購房指標購買.然後等下房本之後再過戶到你的身上. 第三.按照現在的規定.過戶到你名下.你能夠把它賣了再買別的房.但是據說北京市政府要出台一個關繫到經濟適用房的政策,就是只能政府回購,就是說你要賣的話必須由政府是第一購買人. 如果是5年之內的話.你就需要經濟適用房資格表來購買了.而且你買完之後,新房產證上的產權屬性還是經濟適用房. 5年之外的話.你就不需要經濟適用房資格表了,買完之後房屋產權屬性自動變成商品房. 5年之內稅費: 營業稅:5.5%(賣方繳納) 個人所得稅:1%(賣方繳納) 契稅:1.5%(買方繳納) 印花稅:雙方各萬分之五 綜合地價款:現在賣出價和當年購買價差額的10% PS:由於現在經濟適用房買賣的話不過5年,出售價格不能高於當時的購買價所以這10%的綜合地價款就等於沒有. 5年之外稅費: 契稅:1.5%(買方繳納) 印花稅:雙方各萬分之五 綜合地價款:總房款的10% 所以如果你沒有經濟適用房資格表的話.你就要等到5年之後再過戶了.我建議你等下了房本就去辦個公證去.這樣保險一點!
㈣ 經濟適用房五年後過戶和需要交納多少費用
5年後需要上市交易的,應當將購房時以經濟適用住房或限價商品住房價格購買的面積部分,按照成交價格與購買價格差價的50%,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土地性質仍保留劃撥,再次上市不再交納土地收益。
1、契稅:<90㎡的經濟適用房,契稅比例為1%;90㎡≤房屋面積<140㎡的經濟適用房,契稅比例為1.5%;≥140㎡的經濟適用房,契稅比例為3%。
2、在申辦產權證過程中:
①交易費:6元/㎡,按建築面積計算,買賣雙方平攤;
②房屋所有權工本費:80元/件;
③印花:每件5元。
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
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准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後,取得完全產權。
上述規定應在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合同中予以載明,並明確相關違約責任。
(4)經濟適用房過戶手續擴展閱讀:
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二十七條經審核公示通過的家庭,由市、縣人民政府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發放准予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核准通知,註明可以購買的面積標准。然後按照收入水平、住房困難程度和申請順序等因素進行輪候。
第二十八條符合條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通知購買一套與核准面積相對應的經濟適用住房。購買面積原則上不得超過核准面積。購買面積在核准面積以內的,按核準的價格購買;超過核准面積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優惠,由購房人按照同地段同類普通商品住房的價格補交差價。
第二十九條居民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後,應當按照規定辦理權屬登記。房屋、土地登記部門在辦理權屬登記時,應當分別註明經濟適用住房、劃撥土地。
㈤ 二手經濟適用房的過戶費怎麼算
截止2019年6月,
1、90平以下,契稅1%。90平以上,契稅1.5%;
2、增值稅約4.76%。證過2年可減免;
3、個人所得稅1%。證過5年且是業主唯一住房可減免;
以上是首套房,二套房面積90平以下,契稅仍然1%。90平以上2%,其他一樣。三套房及以上,契稅按照3%收取。
買賣約定的價格是不能低於該地段的指導價格的,否則就有規避稅費的嫌疑,買賣過戶就沒辦法正常的辦理。所以只要等於該地段的地區指導價格就可以實現稅費的最低價。
注意事項
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惟一憑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交易時對買受人來說有得不到房屋的極大風險。房主可能有房產證而將其抵押或轉賣,即使現在沒有房產證,過段時間辦理取得後,房主還可以抵押和轉賣。所以最好選擇有房產證的房屋進行交易。
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轉讓時,存在物上負擔,即還被別人租賃。如果買受人只看房產證,只注重過戶手續,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賃時,買受人極有可能得到一個不能及時入住的或使用的房產。因為我國包括大部分國家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這一點在實際中被很多買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視,也被許多出賣人利用從而引起較多糾紛。
㈥ 經濟適用房過戶需要哪些手續
西安市的規定如下:抄經濟適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後五年內不得上市出售。超過五年出售,除了商品房交易過戶費用以外,出售人按原價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且能提供由西安市住房保障中心出具的同意其出售的證明的,免收土地收益金,該住房性質仍為經濟適用住房;出售人不能提供該出售證明的,西安市房地產交易管理中心應對其經濟適用住房面積部分收取相應價款15%土地收益金,該住房取得完全產權,視為商品房。
等房產性質變為商品房以後,其過戶流程就與普通商品房過戶流程一樣了。
㈦ 經濟適用房可以買賣嗎,經濟適用房如何辦理過戶手續
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對於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現在可以依照目前房屋所有權證、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到房屋所在地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辦理交易、產權過戶手續即可。
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准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後,取得完全產權。
經濟適用房過戶辦理流程如下:
承購人需攜帶家庭成員身份證明、婚姻證明、房屋所有不動產權證(原件及復印件)、購房滿5年證明材料,到其經濟適用房所在區域房管局提出申請,補繳差價款,然後向房屋交易機構、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辦理不動產權證。
已經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又購買其他住房的,原經濟適用住房由政府按規定及合同約定回購。政府回購的經濟適用住房,仍應用於解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
已參加福利分房的家庭在退回所分房屋前不得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已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個人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在取得完全產權以前不得用於出租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