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請問經濟適用房可以買賣嗎
目前,在復售的已購經濟制適用房一般分兩種情況處理:一種是已經住滿5年的,另一種則是尚未住滿5年的(這是以購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的時間或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所有權證的發證時間為準的)。
1.出售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二手經濟適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場價格出售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但也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
補交的綜合地價款的計算方式:例如有一套經濟適用房,面積80平方米,原購價4000元/平米,按市場價4600元/平米出售,補交的綜合地價款為4600×80×10%=36800元。
按市場價出售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後不能再次購買經濟適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質的住房。
2.出售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政策規定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以原購價出售已購經濟適用房的,出售方需提供原住房買賣合同、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
此類二手經濟適用房的購買者必須符合經濟適用房的購買條件方可購買。若出售家庭符合條件可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2. 買經濟適用房應該需要什麼條件
需要如下條件:
1、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2、具有當地城鎮戶口;
3、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准;
4、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
5、經濟適用住房資格申請採取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市(區)、縣人民政府逐級審核並公示的方式認定。
《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中規定: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優惠,限定套型面積和銷售價格,按照合理標准建設,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供應,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住房。
本辦法所稱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是指城市和縣人民政府所在地鎮的范圍內,家庭收入、住房狀況等符合市、縣人民政府規定條件的家庭。
第二十五條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當地城鎮戶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准;
(三)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
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的家庭收入標准和住房困難標准,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結構等因素確定,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第二十六條經濟適用住房資格申請採取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市(區)、縣人民政府逐級審核並公示的方式認定。審核單位應當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狀況等情況進行核實。申請人及有關單位、組織或者個人應當予以配合,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第二十七條經審核公示通過的家庭,由市、縣人民政府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發放准予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核准通知,註明可以購買的面積標准。然後按照收入水平、住房困難程度和申請順序等因素進行輪候。
拓展資料:
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根據國家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安排建設的住宅。由國家統一下達計劃,用地一般實行行政劃撥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讓金,對各種經批準的收費實行減半徵收,出售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按保本微利的原則確定。經濟適用房相對於商品房具有3 個顯著特徵:經濟性、保障性、實用性。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
參考資料: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_網路
經濟適用房_網路
3. 購買經濟適用房的人群需要符合哪些條件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家庭可以申請購買或承租一套經濟適用住房:
(一)有當地城鎮戶口(含符合當地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或市、縣人民政府確定的供應對象;
(二)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標準的住房困難家庭;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收入線標准;
經濟適用住房經濟適用房
(四)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按20條第2款規定,不能再申請經濟適用房
由於經濟適用房在項目位置、建築規劃設計等方面存在這樣或那樣的差別,所以在購買時應該注意以下一些問題,
▲ 一、位置
雖然經濟適用房的價位人們能接受,但人們不能接受的是它的位置。因為位置即代表著長期的交通。
經濟適用房項目大部分均位於城鄉結合地區。
有些經濟適用房小區到市區的公交線路和可選擇的站點又相對較少,幾年後的事至少無法讓購房者犧牲現在的工作或事業。
▲二、戶型
購買經濟適用房時,同樣要搞清分攤面積、使用面積等概念,充分考察戶型。購買時不追求大面積大的同時也增加房價、,應更注重居室功能。在有條件進行戶型選擇時,應盡量以專業衡量標准去做選擇。現時流行的居室八大功能即包括起居、就餐、廚衛、就寢、儲藏、工作、學習以及陽台。
▲三、合同及補充合同
按新《合同法》規定,實行約定優先原則,所以在合同或補充合同中的條款必須簽訂全面。購房者應在充分了解和考察預售許可證、項目施工情況、產權問題有些經濟適用房項目是某些單位自建房或聯建房、物業管理等基礎上,仔細研究清楚合同的每一項,並在補充條款中對交房時間、面積誤差、關鍵的配套設施加以約定,並註明開發商在每項違約時的懲罰辦法,必要時請專業律師,考慮清楚了再簽才比較妥當。不要偏信廣告宣傳或是售樓人員的口頭承諾,否則後悔莫及。
▲ 四、交房
經濟適用住房經濟適用房
房建好後,通過相關主管部門的竣工驗收和裝修裝飾等程序後便可入住了,在開發商交房時別忘了向開發商要「使用說明書」和「質量保證書」兩書。這過程的許多問題最好都一一搞清楚為佳。
由建設部、國家發改委、國土資源部、中國人民銀行聯合頒布的《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正式施行。該《辦法》首次將集資、《辦法》還規定,此前已經購買和簽訂買賣合同或協議的經濟適用住房,仍按當地原有規定執行。
4. 買經濟適用房要交哪些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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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稅。個稅是房東決定的。如果房東在本地名下只有這一套房子,而且這套房子滿5年的。就是所謂滿五唯一。如果滿五唯一就沒有個稅,否則就要徵收個稅1%。個稅演算法:網簽價格*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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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出讓金。當地政*府給每個小區的土地出讓金金額也不一樣。例如無錫太湖花園,土地出讓金單價1788元/平。假如您買的是是100平的房子。土地出讓金金額:1788*100=17.8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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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土地出讓金契稅3%。上面算出來的土地出讓金總金額*3%。例如上面舉的例子太湖花園。1788*100*3%=5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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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契稅。只要買房必須徵收的。在本地是買首套房,低於90平的房屋,徵收1%稅點,大於等於90平,徵收1.5%稅點。在本地買二套房,低於90平的房屋,徵收1%稅點,大於等於90平,徵收2%稅點。在本地買三套房或者三套以上,不論面積,統一徵收3%稅點。契稅演算法:網簽價格*契稅點。
5. 買經濟適用房的利弊是什麼
買經濟適用房的好處:
1、經濟適用房的優點就是價格,有很多房子是新修建的、購買優惠、戶型新穎。
2、在政策上,政府越來越重視經濟適用房的建設,政府加大了經濟適用房的開發力度,並出台相關政策如限制經濟適用房的購房人群、給予相關購買優惠等。
3、近年來新開發的經濟適用房,其地理位置已開始轉向郊區,開發單位對於建設經濟適用房逐漸積累了經驗,在配套設施、綠化環境等細節上都有進步,更加關注其適用性,因此經濟適用房的十分明顯。
買經濟適用房的壞處:
1、廉價房由政府出面組織,效率低下。如果政府直接出面,違背市場經濟中專業分工原則,中間承接的發展商不以經濟效益為考核,難以達到社會資源的優配置。
2、經濟適用房項目大部分均位於城鄉結合地區,有些經濟適用房小區到市區的公交線路和可選擇的站點又相對較少,長期交通很多人無法接受,許多購房者不願意犧牲已有工作或事業。
3、國家建設此類房屋,是為了改善窮人的生活品質。此類房子建築戶型沒有商品房規劃的好,有的戶型設計不合理、屋子擋光的現象。
4、廉價房可能帶來一些後遺症,容易形成窮人聚居的貧民窟、問題社區,造成居住割裂。瑞典後來發現很多百萬工程建造的住房往往成為流浪漢、吸毒者、無業者、社會遺棄人員的收容聚居,一般老百姓不敢問津,避而遠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