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經濟適用房政府回購包括哪些類型
經濟適用住房政府回購主要包括以下三種類型:
一是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未滿5年年限,因各種原因確需轉讓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申請回購。
二是《關於規范杭州市區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和回購管理的實施意見(試行)》(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施行後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在5年內通過購置、繼承、受贈等方式獲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經濟適用住房保障條件的,已購經濟適用住房應向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部門按規定回購。
三是《實施意見》施行後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滿5年後通過購置、繼承、受贈等方式獲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經濟適用住房保障條件的,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可由市住保房管部門按規定回購,或補交土地收益等價款後取得完全產權。
通過繼承取得經濟適用住房的所有權人,如5年內又通過購置、受贈、繼承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原經濟適用住房不列入強制回購范圍。
B. 經濟適用房轉商品房後能自由買賣嗎
經濟適用房轉商品房後能自由買賣。
房主可以在經濟適用房取得房產證5年以後,向房管局繳納土地收益金,將自己的經濟適用房變成全產權的商品房,就可以實現自由買賣了,也就不用受經濟適用房相關政策的約束。
經濟適用房的出賣分為兩種:一種是已經住滿5年的,另一種則是尚未住滿5年的。
具體時間以購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的時間或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所有權證的發證時間為准。
1、對於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現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後業主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
2、對於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由於政策規定則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因此,確需出售此類經濟適用房的業主,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並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
《關於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有關問題的通知》(京建住〔2008〕225號)的有關規定;
(一)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未滿五年的,不得按市場價格上市出售,確需出售的,產權人應當向戶口所在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通過搖號等方式確定符合條件的購房人(購房人須按照有關規定,已辦理經濟適用住房的購買資格審核手續),由購房人按原價購買或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按原價回購。
(二)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滿五年後,可以按市場價出售所購住房。產權人應按原購房價格和出售價格價差的70%補交土地收益等價款。同等價格條件下,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產權人戶口所在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可以優先回購。
(2)經濟適用房回購擴展閱讀:
經轉商過程的注意事項:
1、商品房買賣合同時購房者要具有強烈的合同意識,知道在合同中盡可能地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因此,在簽訂合同前一定要認真、完整地閱讀合同,提出質疑,對於不理解的地方要認真調查清楚。
2、商品房簽訂合同前要了解開發商的基本情況,包括開發商的信譽、經濟實力、資信狀況及歷年在房地產市場的開發業績,並要求開發商出示有關開發建設和銷售的證件,如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及「五證」等。
3、合同文本是否規范。應了解開發商所使用的合同文本是不是建設部和國家工商局聯合制定的統一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本,如果不是,應當提出疑問並特別注意合同條款的內容。
4、所售商品房是否巳作了抵押。商品房購房者在買房前,一定要弄清楚所購房屋的基本情況,如果房產在購買前就設定了抵押並不能如期解除抵押關系,抵押權人就有可能隨時要求實現抵押權,這樣,購房人不僅不能順利取得房產證,甚至會陷入一場糾紛之中。
C. 單位要回購我的經濟適用房,價格一般怎麼計算。
經濟適用住房,常簡稱為經適房,等同於國宅;指由中國政府出資扶持的具有經濟性和適用性回兩方面特點答的社會保障住房。所謂經濟性,是指住房的價格相對同期市場價格來說是適中的,適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負擔能力。所謂適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築標准上不能削減和降低,要達到一定的使用效果。和其他許多國家一樣,經濟適用房是國家為低收入人群解決住房問題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另一種出租為主的國宅政策稱為廉租房。
D. 經濟適用房滿5年了,國家有回購的嗎
首先,經濟適用房滿五年之後如果想出售的話,確實是需要戶籍所在地的住房保障辦公室開具放棄優先回購證明的(有的城區不需要)。但是進5-10年之間,目前還沒有發生國家回購的案例。
E. 我有經濟適用房又買了第二套商品房只能是經濟適用房回購一種辦法嗎
購買注意事項
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規定,經濟適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一定年限後,可以按市場價上市出售;出售時,應當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收益,具體年限和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但這類交易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因此在交易過程中,購買他人經濟適用房應注意防範以下問題:
1、一房多賣的問題。如不能立即過戶,具有一房多賣非法目的賣房人將獲得充分時間,且不易被權利人查證。
2、長期無法過戶的問題。私下交易的買賣雙方具備交易條件的時間越長,交易的不穩定性越大,買方的交易風險就越大。
3、房款是否能被執行回來的問題。執行難對於存在於個人之間的二手房買賣而言更是如此。
4、投資利益上的問題。如不能及時過戶使得買方可能因經濟適用房稅收等政策調整,不得不增加投資成本。
F. 經濟適用房如何申請政府回購
住滿5年,可向市、縣人民政府申請回購。
《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三十條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
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准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後,取得完全產權。
(6)經濟適用房回購擴展閱讀:
《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相關法條:
第四十二條 未取得資格的家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參加集資合作建房的,其所購買或集資建設的住房由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限期按原價格並考慮折舊等因素作價收購。
能收購的由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責成其補繳經濟適用住房或單位集資合作建房與同地段同類普通商品住房價格差,並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依法予以處罰。
第四十三條對弄虛作假、隱瞞家庭收入和住房條件,騙購經濟適用住房或單位集資合作建房的個人,追究責任。對出具虛假證明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G. 經濟適用房如何退房
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請人及其共同專申請的家庭成員具有本市屬城鎮戶口並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資產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標准(見附錄);
(三)無自有住房,或者現住房人均居住面積低於10平方米;經濟適用房
(四)未享受過以下購房優惠政策:
1. 按房改成本價或標准價購買公有住房;
2. 購買解困房、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
3. 參加本單位內部集資建房;
4. 落實僑房政策專用房;
5. 其他購房優惠政策。
(五)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申請之日前5年內沒有購買或出售過房產。
H. 經濟適用房國家優先回購什麼意思
也就是經濟適用房滿了可以交易的年限後你如果想要出售,政府是可以優先購買的
I. 我要買一套已滿5年的二手經濟適用房,賣方要去開放棄回購證明,這個證明在我們交易的什麼時候交
在你們簽合同之前,你就該見到這份證明,然後才能簽約並支付定金,以確保交版易安全、避免交易權糾紛;或者在合同中約定,如對方不能取得這份證明,對方應賠付違約金。
至於在交易程序上,以北京為例,在提交房管部門辦理網簽手續時,就該提供這份證明了,否則房管部門肯定不予網簽的。
J. 什麼是經濟適用房回購政策
原來北京設想經濟適用房不再上市,改由政府回購(賣給政府而不允許上市)。
但現在已經不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