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想知道呼和浩特經濟適用房小區都有哪些謝謝了
玉泉區政府對面的昕雅名苑,食品公司往西的時代城,都是經濟適用房
Ⅱ 呼和浩特現代華城是經濟適用房嗎
查看國土資源區下發的土地用途批文。
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根據國家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安排建設的住宅。由國家統一下達計劃,用地一般實行行政劃撥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讓金,對各種經批準的收費實行減半徵收,出售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按保本微利的原則確定。經濟適用房相對於商品房具有3 個顯著特徵:經濟性、保障性、實用性。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
Ⅲ 呼和浩特申請經濟適用房的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家庭,可申請購買一套經濟適用住房:
(一)具有本市市區城鎮居民戶口,無房(無房屋產權)或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上年度市區人均住房建築面積標准(2006年為26平方米),並且人均年收入低於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准(2006年為14055元)的家庭;
(二)人均年收入未達到我市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准,並在我市居住三年以上的外來務工人員;
(三)因舊城區改造和土地被徵用的被拆遷人。
第六條 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初審、復核和批准購買程序:
(一)申請人應持戶口、所在單位或住所地居委會出具的收入證明、住房證明向所在城區的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並填寫《呼和浩特市經濟適用住房購買申請審批表》。外來務工人員申購經濟適用住房辦法由市房產管理局制定;
(二) 申請人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所提供的材料進行初審、核實,不符合條件的,應當告知申請人;符合條件的,應當在申請人單位或街道辦事處住地進行為期十天的公示,公示後無異議的統一匯總報市房產管理局。
區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對公示期的投訴材料進行調查核實,並對審查意見的真實性負責;
(三) 市房產管理局對區政府報送的材料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進行復核,對符合條件的在政府網站或當地報紙向社會公示,公示後無異議的發給《呼和浩特市經濟適用住房准購證》並載明准購面積。
市房產管理局負責對公示期間內的舉報投訴材料進行調查核實,並對本部門調查核實情況的真實性負責;
(四)《經濟適用住房准購證》有效期為二年,逾期未購的需重新申請。
市房產管理局根據經濟適用住房上市量及購買量,確定直接供應或搖號供應的方式。搖號供應的程序,依照《呼和浩特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執行。
第七條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嚴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以內。中小套型的比例不得低於95%。多層住宅小套型不超過65平方米,中套型不超過90平方米,最大套型不超過120平方米。高層住宅的每種套型可增加10平方米的公攤面積。家庭人口在二人以下的,限購65平方米以內;三人以下的,限購90平方米以內;四人及以上的,限購120平方米以內。超過限購面積部分,每平方米加收150元的差價款。
第八條 經濟適用住房實行政府限價。由市房產管理局提出經濟適用住房指導價格,經價格管理部門公布後實施。
第九條 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單位應嚴格按照審定的銷售價格和銷售對象出售經濟適用住房,不得在審定價格之外收取其他費用。市發改委和市房產管理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監管工作。
第十條 購買者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後,憑《經濟適用住房准購證》辦理權屬登記,按規定繳納有關稅費,並由市房產管理局收回《經濟適用住房准購證》。
第十一條 經濟適用住房應以居住為目的,不得改作其它用途。購房者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四年後,可以按市場價上市出售,稅費繳納標准按《呼和浩特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規定辦理。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人出售經濟適用住房後,不得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Ⅳ 呼和浩特市塞外名苑小區,是經濟適用房嗎
不是經濟適用房,是一部分回遷房,一部分商品房
Ⅳ 呼和浩特市名下有套經濟適用房剛下本,還能取公積金嗎
當然可以取了,公積金每年都是可以取的,最高額度一次性取8000元吧
Ⅵ 呼和浩特是經濟適用房在哪
110國道,21中對面,有一個很大的經濟適用房小區,只不過在新城區,你可以去問下,流程樓上的都說了,我就不復制了,呵呵
Ⅶ 呼和浩特經濟適用房有哪些
鄂爾多斯路電廠附近,時代華城,一期和二期都沒有房了,三期還有,預計房價一樓在2100-2300/平.
Ⅷ 內蒙古呼和浩特市經濟適用房不滿2年72平米二手房過戶所有費用是多少
二手房過戶費如果不滿五年的情況下,和新房基本差不多。
Ⅸ 呼和浩特經濟適用房都有哪幾個
有幾個?開玩笑,呼市有經濟適用房嗎?沒有吧??
Ⅹ 呼和浩特經濟適用房能落戶嗎
你們都外地戶口怎麼買到經濟適用房的?二手的經轉商?應該可以,具體去你房子所在地派出所戶籍辦公室咨詢辦理。
《呼和浩特市經濟適用住房銷售管理規定》
第五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家庭,可申請購買一套經濟適用住房:
(一)具有本市市區城鎮居民戶口,無房(無房屋產權)或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上年度市區人均住房建築面積標准(2006年為26平方米),並且人均年收入低於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准(2006年為14055元)的家庭;
2008年9月1日,隨著新出台的《呼和浩特市戶籍管理辦法》正式實施,在呼和浩特市市區只要購買成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獲得房屋所有權證並且實際居住生活,就允許其本人、配偶、未婚子女在呼和浩特市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