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北京市一類二手經濟適用房給國家補交綜合地價款 的最新規定是什麼在哪裡可以查詢
一類經濟適用房補交綜合地價款:
1、2008年4月11號之前購買的經適房滿5年:需繳納:計稅價格(網簽價/最低過戶指導價中的高值)*10%
2、2008年4月11號之後的經適房滿5年:房屋交易政府優先回購;若不回購,則需繳納差額*70%(差額是指:原購經濟適用住房時的價格和出售是同地段房屋狀況基本相似的普通商品房價差)
② 經濟適用房轉商品房綜合地價款由誰承擔
如果你是買別人的房子可以和房主商量,按理說應該是買方承擔,這個可以說,姜太公釣魚,願者上鉤的道理
求採納
③ 購買二手經濟適用房綜合地價款由買方支付還是由賣方支付謝謝
按道理是賣方出,因為經濟適用房是政府集資民生政策,產權人要出售必須繳納土地出讓金,否則將無法出售,不過即使土地出讓金是賣方的,他也是將這筆費用算到總房價里。
④ 經濟適用房買賣要交多少土地出讓金如何計算
經濟適用房是由城市政府組織房地產開發企業或者集資建房單位建造,以微利價向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是國家保障住房的一項政策,不少符合條件的人都選擇了經濟適用房,但對於這些擁有經濟適用房的業主來說有個困惑,就是經濟適用房可以買賣嗎? 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有哪些?
經濟適用房可以買賣嗎?
答案是肯定的。目前,在售的已購經濟適用房一般分兩種情況處理:一種是已經住滿5年的,另一種則是尚未住滿5年的。這是以購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的時間或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所有權證的發證時間為準的。
一、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對於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現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後業主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按市場價格出售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的,需憑契稅完稅憑證、房屋所有權證、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到房屋所在地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辦理交易、產權過戶手續即可。例如:一套面積為95平方米,原購房價格為2650元/平方米的經濟適用房,若按現市場價3600元/平方米進行出售,則需按3600×95×10%計算,補交34200元的綜合地價款。
提醒:按市場價格出售經濟適用住房後不能再次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質的住房。
二、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對於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由於政策規定則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因此,確需出售此類經濟適用房的業主,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並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以原購房價出售已購經濟適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買賣合同、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條件可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
一、經濟適用房交易稅費
1、取得產權證或完稅憑證的時間不滿五年的,不得超過原購買價格轉讓。如果以買入的價格轉讓,則買方必須具備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資格。買賣雙方所需繳納的稅費如下:
【賣方交納】
(1)印花稅。按照成交價的 0.05% 繳納。
【買方交納】
(1)契稅:普通住宅按成交價的 1.5% 繳納。如果房屋的買入價為 300000 元,則契稅標准為 300000 元 X1.5% = 4500 元;非普通住宅按照成交價的 3% 繳納,按照上面的例子,契稅標准為 300000 元 X3% = 9000 元;
(2)印花稅。按照成交價的 0.05% 繳納。按照上面的舉例,印花稅為 500000 元 X0.05% = 250 元;
(3)核定超標部分,交納綜合地價款:超標部分 X10%
2、取得產權證或完稅憑證的時間超過五年的,可以按市場價出售。但出售的價格低於已購經濟適用再上市買賣指導價格的,按市建委公布的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再上市最新住房指導價格,收取綜合地價款,同時新購房人要具備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資格。其成交價格高於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再上市指導價格的,按成交價格的收取綜合地價款,但對買房人沒限制,不具備經濟適用住房資格的也可以購買。
【賣方交納】
(1)綜合地價款:成交價 X10% ,如果成交價低於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再上市買賣指導價則按指導價收取。
(2)印花稅。按照成交價的 0.05% 繳納。
【買方交納】
(1)契稅:普通住宅按成交價的 1.5% 繳納。如果房屋的買入價為 300000 元,則契稅標准為 300000 元 X1.5% = 4500 元;非普通住宅按照成交價的 3% 繳納,按照上面的例子,契稅標准為 300000 元 X3% = 9000 元;
(2)印花稅。按照成交價的 0.05% 繳納。按照上面的舉例,印花稅為 500000 元 X0.05% = 250 元;
二、二手經濟適用房如何購買?
1、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購買此類經濟適用房不需要符合購買經濟適用房的特殊條件,任何購買人群都能購買。 購買此類二手經濟適用房除正常繳納1.5%的契稅、5‰的印花稅外,不需要再繳納成交價3%的土地出讓金。
例如:購買一套面積為 95 平方米,原購房價格為 2650 元/平方米,現市場售價為 3600 元/ 平方米的已購經濟適用房,其總購房款為 3600×95=342000 元,除購房款外,購房人還需繳納 342000×1.5%=5130 元的契稅,以及 342000×0.0005=171 元的印花稅。
2、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購買此類已購經濟適用房的客戶,首先必須滿足普通經濟適用房的購買條件; 其次購房人還需辦理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資格審核手續。若所購置的已購經濟適用房超過核定最高購房總價標准以外部分,則需補交10%的綜合地價款並所購房屋仍按經濟適用住房產權管理。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08-20,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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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2008年以前的經濟適用房贈與綜合地價款怎麼算
純經濟適用房 滿五年 地區指導價X面積X10%=綜合地價款 二類 包括 康居房,回遷房,房改房等 地區指導價X面頰X3%=綜合地價款 純經濟適用房 國家規定 不滿五五年不讓出售 二類不受年限限制 隨時可以轉 公房包括:已購...
⑥ 滿五年的經濟適用房10%的綜合地價款怎麼算
純經濟適用房 滿五年 地區指導價X面積X10%=綜合地價款。
二類 包括 康居房,回遷房,房改房等 地區指導價X面頰X3%=綜合地價款。
純經濟適用房 國家規定 不滿五五年不讓出售。
二類不受年限限制 隨時可以轉 。
公房包括:已購公房,優惠價公房,成本價公房 (優惠價必須轉成成本價才能出售)。
一般一個地區一個指導價 。
⑦ 幫我分析一下公房和經濟適用房分類,以及他們各類的綜合地價款,與土地出讓金的計算方法,要詳細
純經濟適用房 滿五年 地區指導價X面積X10%=綜合地價款
二類 包括 康居房,回遷房,房改專房等 地區指導價X面頰屬X3%=綜合地價款
純經濟適用房 國家規定 不滿五五年不讓出售
二類不受年限限制 隨時可以轉
公房包括:已購公房,優惠價公房,成本價公房
(優惠價必須轉成成本價才能出售)
一般一個地區一個指導價 比如北京某地區 1560X面積=土地出讓金
⑧ 房地產綜合地價款是否可以減免
綜合地價款適用於經濟適用房上市交易。經濟適用房5年內轉讓的,需要對審版批面積與實際購買方權產的差額部分交納綜合地價款; 滿5年的,上市出售時候按照成交價格交納10%的綜合地價款。
房屋所在地的房地局負責收繳購房家庭補交的綜合地價款。
補交綜合地價款的收取標准為:(經濟適用住房的實際購房價款-該家庭最高購房總價標准)×10% 對超過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區縣房地局負責下發《超標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綜合地價款繳款通知書》,經核准收取補交綜合地價款後,為繳款家庭按房開具《北京市國有土地有償使用收費專用收據》。房屋交易部門憑《核定表》、《通知書》、《收據》為超標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辦理立契過戶手續,並按購房實際價款和補交綜合地價款的總額為基數,按經濟適用住房收費規定收取相關稅費。
⑨ 經濟適用房要交百分之十的綜合地價稅,由買方交嗎
純經濟適用房是要滿5年後才能上市的,要交10%的綜合地價款,這個錢沒有固定必須誰交,您可內以容協商,但是按照目前北京的存量房交易交稅來看,一般所有稅費都是買房來交的,因為道理很簡單,如果您讓賣家來交稅,那麼賣家相應的提高點房價就可以了,羊毛出在羊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