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互聯網金融對於融資租賃企業的意義是什麼
紅象金融CEO林士強表示,相對於傳統金融,互聯網金融在拓寬融資租賃企業資金渠道、盤活存量資產方面,有著無可比擬的優勢。我國融資租賃企業目前的資金來源主要有國內銀行資金和外資。從銀行來說,目前融資租賃企業已經大量利用銀行資金開展業務。在利用外資中,一方面一些融資租賃企業缺乏外債額度;另一方面借外債也有較大的匯率風險。互聯網平台可以幫助融資租賃企業對接大量的個人投資者,接觸到最廣泛的民間資本,最大程度地拓寬融資租賃公司的資金來源。
⑵ 互聯網金融關於融資租賃的主要法律風險有哪些
(1)就筆者經驗而言,目前市面上的互聯網金融公司與融資租賃公司合作的資產端大多屬於關聯關系或間接控制關系,變相自融或變相佔有資金池,難免有「為自身或變相為自身融資」或「直接或間接接受、歸集出借人的資金」之嫌疑。但就基於互聯網金融公司的業務角度,與有關聯關系的融資租賃公司合作,可以加強對底層資產端的風控以及降低合作成本(即使真的毫無關聯關系,個別互聯網金融公司也要創造條件進行間接控制)。當然,就法律關系的認定上,公司法、網貸新規的穿透性審查以及刑法對犯罪行為的實質判斷之間存在一定的差異,這里的邊緣空間應審慎監管。
(2)部分融資租賃公司以「虛構租賃物、以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標的為租賃物、未實際取得租賃物或租賃物合同價值與實際明顯不符,以融資租賃名義實際從事資金融通業務行為」,與互聯網金融公司合作,從事違規放貸行為。
(3)部分融資租賃公司通過互聯網金融平台,對債權或租賃物收益權拆分並轉讓給投資人以及承擔回購或擔保義務,或通過保理通道、資管通道,涉嫌「開展類資產證券化業務」。部分融資租賃公司利用通過轉讓所得的資金再次投入新的租賃項目,然後再次利用網上投資人的資金置換租金債權而循環運作,則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刑事法律風險。
(4)租賃物的租賃期限較長,融資租賃期限一般是一年到三年,而為了配合互聯網金融平台募集資金,部分標的涉嫌期限拆分問題。個別標的物的租賃金額較高,與網貸新規的限額問題有一定的沖突。債權與抵押權的分離也是常態。
(5)稅務問題。融資租賃公司對客戶應收債權的利息收入要繳納增值稅,但融資租賃公司與互聯網金融平台合作融資時,投資者無法開具發票,這樣就無法進行稅收抵扣,會推高融資租賃融資成本。我國網貸投資人的主體概念模糊,在司法層面是出借人,在金融層面是投資人,在監管層面是金融消費者,網貸投資人的投資所得收益如何繳稅也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
⑶ 互聯網公司融資租賃的風險有哪些
互聯網金融涉融資租賃的主要法律風險:
(1)就筆者經驗而言,目前市面上的互聯網金融公司與融資租賃公司合作的 大多屬於關聯關系或間接控制關系,變相 或變相佔有 ,難免有「為自身或變相為自身融資」或「直接或間接接受、歸集 的資金」之嫌疑。但就基於互聯網金融公司的業務角度,與有關聯關系的融資租賃公司合作,可以加強對底層資產端的 以及降低合作成本(即使真的毫無關聯關系,個別互聯網金融公司也要創造條件進行間接控制)。當然,就法律關系的認定上,公司法、 新規的穿透性審查以及刑法對犯罪行為的實質判斷之間存在一定的差異,這里的邊緣空間應審慎監管。
(2)部分融資租賃公司以「虛構租賃物、以不符合法律規定的 為租賃物、未實際取得租賃物或租賃物合同價值與實際明顯不符,以融資租賃名義實際從事資金融通業務行為」,與互聯網金融公司合作,從事違規放貸行為。
(3)部分融資租賃公司通過互聯網金融平台,對 或租賃物收益權拆分並轉讓給投資人以及承擔回購或擔保義務,或通過 道、資管通道,涉嫌「開展類 業務」。部分融資租賃公司利用通過轉讓所得的資金再次投入新的租賃項目,然後再次利用網上投資人的資金置換租金債權而循環運作,則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刑事法律風險。
(4)租賃物的租賃期限較長,融資租賃期限一般是一年到三年,而為了配合互聯網金融平台募集資金,部分標的涉嫌期限拆分問題。個別標的物的租賃金額較高,與網貸新規的限額問題有一定的沖突。債權與抵押權的分離也是常態。
(5)稅務問題。融資租賃公司對客戶應收債權的利息收入要繳納增值稅,但融資租賃公司與互聯網金融平台合作融資時,投資者無法開具發票,這樣就無法進行稅收抵扣,會推高融資租賃 。我國網貸投資人的主體概念模糊,在司法層面是出借人,在金融層面是投資人,在監管層面是 ,網貸投資人的投資所得收益如何繳稅也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
⑷ 融資租賃權可以轉讓嗎,哪些平台是融資租賃權轉讓的互聯網金融平台
租賃權是可以轉讓的,目前只知道 興中寶 是這樣的平台,不知道還有其他的哇⋯⋯
⑸ 融資租賃就是互聯網金融的一種形式嗎互聯網金融除了我們日常的支付寶還有哪些不常見的形式
互聯網貸款理財。也是一種互聯網的形式。
⑹ 融資租賃如何牽手互聯網金融有哪些實際案例
我有在小牛 在線上看抄到有融資租賃的產品,你可以去看看。
摘要:由於行業特點的原因,融資租賃的單一項目金額通常較為龐大,且目前國內融資租賃行業的資金來源較為單一,主要為銀行貸款或資產證券化,且常常由於項目資金量過多導致租賃公司無法提高流動性、盤活資產。
融資租賃,一個誕生於上個世紀,終於在本世紀的立法支持下快速增長的行業。互聯網金融,一個誕生於本世紀初,並在近兩年出現爆發式增長的行業。兩者看似無關,卻在信息網路化的今天,被互聯網巧妙的結合在了一起,共同主要服務於網路投資者及線下有融資需求的中小型企業。
何為融資租賃?
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對供貨人的選擇,出資向供貨人購買租賃物件,並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則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擁有租賃物件的使用權。融資租賃主要包括回租融資租賃、杠桿融資租賃、委託融資租賃、項目融資租賃等。在互聯網金融中,網貸平台所對接的融資租賃項目主要為回租融資租賃,回租租賃是指設備的所有者先將設備按市場價格賣給出租人,然後又以租賃的方式租回原來設備的一種方式。
⑺ 互聯網金融有哪幾個細分領域
綠色能源領域,以融資租賃業務為基礎的互聯網類金融公司。主要是在太陽能資產租賃領域。
潛在問題:
(一)、新能源行業,國家政策問題不大,但是容易和政治走得太近,不管是當地政府還是中央高官,這一塊風險需要衡量。
(二)、需求資金量非常大,標的在不拆標的情況下,金額巨大,並且能源行業周期較長。可能行業本身風險就很大。
基於社交金融LBS,也是眾保模式,基於陌生人地理位置,擔保人確認借款後,擔保放款,擔保人也有一定收益;屬於信用借款,模式十分新穎,具有社交屬性、金融屬性和眾保屬性。大數據、LBS等「黑科技」手段運用,高大上。
潛在風險:
(一)、眾保模式在中國很容易變形,出現相互惡意擔保騙貸,風險高。基於陌生人,信任度更要打折扣。
(二)、高大上的科技手段,在P2P面前,風控、徵信等難題下,多少顯得很虛,有真實的瓶頸。
消費分期主要面對是高校學生,消費3C產品。切入點非常准確,目標客戶明確,後期也為大數據做准備,學生在畢業後依然是穩定潛在客戶。美國也有一家類似的公司SoFi,在最近也都獲得了十足發展,也得到了大筆融資。
潛在問題:
(一)、學生沒有收入,靠家裡的生活費。或許信用不錯,但屬於「瑕疵客戶」。
(二)、可能融資金額數據有問題。嚴重懷疑這兩家由於競爭,存在虛假融資公告。
潛在問題:
(一)、資金池直接赤裸裸的宣傳。「隨用隨取」的宣傳方式,直接宣傳資金池模式。
(二)、病毒式營銷。把邀請營銷用到了極致,外加利息遞增的方式(挺惡心的,這么利用人性弱點)。
隨著股市走牛,一路過了4400點,股票配資一路走火啊,行情好,市場好,又是互聯網金融熱點。發展速度值得關注,值得期待。
潛在問題:
(一)、面臨經營不穩定風險。
(二)、政策風險。證監會在4月17日出手限制場外股票配資,隨時面臨法律風險。P2P股票配資這方面的風險無法規避。
定位於被忽視的群體——剛剛開始工作的小白,還沒有足夠能力,但是發展潛力巨大。在掌握他們消費習慣等大數據的情況下,在接下來的歲月里,可能會伴隨著各種相關服務。
潛在風險:
(一)、此客戶群屬於「次級客戶」,風險較大,違約概率較高。
(二)、發育較慢,時間周期較長,還面臨流失風險。從一個「次級客戶」成長幾年,當其有能力時,可能需求減弱。
⑻ 互聯網金融創新模式在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上擁有著哪些優勢
以融資租賃為入手點開創A2P模式,在A2P模式下,是以投資者面對的不再是一個個單獨的直接融資項目,而是融資租賃公司已經形成的優質債權。
和同質化的P2P平台相比,A2P模式提供了更進一步的專業化服務,風控僅僅依靠平台更為可靠。A2P模式既是對傳統金融的有益補充,也是新金融形態中為投資者提供的又一種高收益、低風險、流動性強的借貸模式。
e租寶開創的A2P模式,是個人端對接的另一端是融資租賃企業已經形成的優質債權。具有兩道整體風控流程,經過融資租賃公司與e租寶平台「線下+線上」雙重風控流程,多層面保障投資安全。
A2P模式在將優質債權打包轉讓之前,增加了一層融資租賃公司的物理風控,承租人對設備只有使用權,大大降低了承租人的違約風險,同時還設有第三方擔保和保理機制,資金可以隨時贖回,使得投資者更為安心。
A2P模式標的本身是已經存在的融資租賃債權,是基於真實經濟需求的融資租賃合同,其法律界線明確、資金去向透明、現金流穩定,安全性更有保障。
⑼ 目前互聯網金融有哪幾類主流產品互聯網金融對傳統金融將產生哪些沖進
紅象抄眾投即大眾投資,是一種A2P (Asset to Peer)的資產交易方式,眾投的投資標的本身是已經存在的融資租賃債權,其法律界線明確、資金去向透明、現金流穩定,安全性更有保障,是一種非常適合普通投資者的理財方式。
⑽ 融資租賃公司怎樣與P2P合作
01 融資租賃與P2P平台合作的模式
實踐中,融資租賃公司在平台融資多通過債權轉讓模式,債權轉讓模式即網貸平台的資產端對接融資租賃公司的債權和權益,平台轉讓的債權和權益包括融資租賃公司相應債權和權益等。 P2P平台和融資租賃公司合作的模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1、資產包轉讓模式
打包資產的債權轉讓行為,典型模式是融資租賃公司做為發起人,將自身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應收賬款進行組合/批量打包成一個資產包整體,然後通過P2P平台進行這批債權/收益權轉讓,發布標的募資。發起人往往通過承諾到期回購、引入第三方擔保公司等方式進行增信;(或者平台通過這些合作機構獲得打包資產,再在平台上發布募資),投資者購買的是產品份額。其特點為:多個債權(或應收賬款)、批量打包、一個資產包整體;
在推薦合作模式中同時開展網貸和融資租賃業務,關鍵問題是線下的如何做好風控措施。以汽車融資租賃與網貸平台業務結合為例,在網貸平台上發生的借貸行為,借款人的用途為購車。其購車通過一系列的合同設計,完全可以在線下與融資租賃公司的融資租賃業務結合,從而實現融資租賃公司合法地通過網貸平台開展業務。如通過線下簽訂《車輛轉讓合同》,使融資租賃公司成為車輛的所有權人,並有權將車輛租賃給承租人(借款人);其中涉及的付款安排為分期支付購車款,該設置使融資租賃公司可以安排在收到《融資租賃合同》中的租金後,再將購車款支付到出賣人(借款人、承租人)指定的銀行賬戶,因該銀行賬戶同時為借款人(承租人)的還款賬戶,因此實現償還線上投資者的投資款之目的。而線下的《融資租賃合同》獨立於線上的《借款合同》,即使在客戶(借款人)到期不清償借款的情況下,融資租賃公司仍能依據《融資租賃合同》行使其收取租金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