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目前金融營銷環境有哪些變化和趨勢,對於地方金融機構來說有哪些機會
金融工作會議明確指出監管補齊短板。近一年來,金融強監管保持高壓態勢,從建立宏回觀審慎政策框架,到答資管新規,再到消費金融、現金貸的治理,監管觸角全覆蓋,這種態勢仍會延續。在此背景下,金融機構比任何時候都需要處理好發展與規范、創新和防範風險的關系,提高自身強健性。在強監管背景下,金融機構准入門檻有所提升,對股東資質要求更嚴格。銀監會、保監會先後發文,加強金融機構股東資格管理,明確股東條件、持有期限與轉讓要求。金融機構准入門檻提升,有利於行業競爭更健康有序;同時會增加金融機構並購、股改和上市的難度,同時也提高了進入新業務領域的門檻。
② 我國金融監管方面相關法律法規
我國金融監管方面的金融法律主要有:
《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票據法》、《擔保法》、《保險法》、《證券法》、《信託法》、《證券投資基金法》、《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金融法規主要有:
《儲蓄管理條例》、《企業債券管理條例》、《外匯管理條例》、《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金融違法行為處罰辦法》。
《人民幣管理條例》、《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暫行條例》、《個人存款賬戶實名制規定》。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條例》、《金融機構撤銷條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期貨交易管理條例》。
《中央企業債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證券公司風險處置條例》、《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等。
金融監管體制是金融監管的職責劃分和權力分配的方式和組織制度。國際上主要的金融監管體制可分為雙線多頭監管體制、一線多頭監管體制和單一監管體制。
金融監管體制是各國歷史和國情的產物。確立監管體制模式的基本原則是,既要提高監管的效率,避免過分的職責交叉和相互掣肘,又要注意權力的相互制約,避免權力過度集中。
在監管權力相對集中於一個監管主體的情況下,必須實行科學合理的內部權力劃分和職責分工,以保證監管權力的正確行使。
2018年4月27日,《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正式發布,業內簡稱「資管新規」。
資管新規打破剛性兌付、禁止多層嵌套、抑制通道業務等主要政策標準的確立將推動資管行業發展重回本源,以穩健投資策略為主的持牌機構將迎來重大戰略利好。
國家想發展經濟,首先就是錢的問題,有了錢,政府機關就能給公務員發工資,國家各項政策能夠落實,跟錢有關系的國家機構分為兩類——金融機構和政府機構。
1、金融機構
在金融機構,國務院是大boss,他手下有三個金融機構——央行、銀保監會、證監會。
(1)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簡稱央行。她的日常工作是印發鈔票、對貨幣流通進行調控、指導銀行業務。其中,指導銀行業務很重要,因為各大銀行都是直接碰到錢的,銀行本身也分成政策性銀行和商業銀行。
政策性銀行——非盈利機構,國家想搞建設就要找它貸款;
商業銀行——盈利機構,和老百姓息息相關,比如四大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
以上機構的主要管理幣種是人民幣,外幣也是央行管,不過她把這份工作交給了外匯管理局,專門管外匯。
(2)銀保監會
中國人民銀行主要靠給銀行派活兒調控經濟,那監管銀行的機構就要提到銀保監會了,他主要管銀行日常運營,比如銀行想開分行、銀行內部高管人員變動等等。銀保監會還管理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保險機構。
2018年,兩會將銀監會和保監會合並成銀保監會,因為我國的金融模式已經改變,步入混業經營的發展時代,各個業務間的交叉經營極為頻繁,監管重疊、監管真空等問題嚴重,部分新式金融機構,如財富公司,需要兩個監管主體的協調,不然就會產生監管盲區。
央行和銀保監會有很多業務交集,平常經常配合,但是具體的活兒還是不同,央行是業務指導,銀保監會是監管運營。
(3)證監會
股票、基金、期貨這些詞彙對於投資人恐怕再熟悉不過,能夠主營這些業務的機構都是精英中的精英,簡稱「精中英」。管不好這些機構,金融市場穩定將受到空前影響。管理他們的,就是證監會。
舉個例子:如果某企業想上市,他需要到證監會審批,只有得到證監會審批,證券交易所才會做好准備,企業才能發行股票。
央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各司其職、各管一攤,都是平級關系。他們,就是國家金融機構體系。
2、政府機構
政府也得有自己管錢的部門,不然收上來的稅怎麼處理?公務員工資怎麼發放?管它的叫財政部,主要職責是:定稅收政策、發國債、管政府收支。
財政部因為是國家機構,結構具有典型的政府特徵——省會設立財政廳,地方市級設立財政局。
他們的工作模式也很簡單:財政部定政策,財政廳執行,財政局貫徹落實。
3、央行和財政部的關系
央行和財政部都受國務院領導,央行管貨幣政策,財政部管財政政策。
當國家想管理經濟的時候,需要兩個機構配合,比如近年來的「去杠桿」,央行讓銀行」收緊」,就是少借錢給企業,財政部也要跟進」收緊」,就是讓政府也要少花錢。
與互聯網金融有關的法律法規匯總: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財政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務院法制辦、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於2015年7月28日聯合印發的《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銀發〔2015〕221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規定。
目前我國合法的互聯網金融業態包括:互聯網支付、網路借貸、股權眾籌融資、互聯網基金銷售、互聯網保險及互聯網信託和互聯網消費金融。
除傳統各項法律法規及監管制度和政策外,專門針對新型業態的監管規定主要是從2010年的人民銀行2號文(《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對第三方支付機構的監管開始的(一般認為,支付業務的發展及監管也是我國互聯網金融行業發展標志性事件)。
2015年十部委發布的221號文(《指導意見》)既是對近幾年互聯網金融業態的全面總結、梳理和確認,同時也是未來監管政策落地的綱領性、「指導性」文件。
1、P2P網路小額信貸法規
2011年8月23日,銀監會發布《關於人人貸有關風險提示的通知》銀監辦發[2011]254號,該通知指出在當前銀行信貸偏緊情況下,人人貸(PeertoPeer,簡稱P2P)信貸服務中介公司呈現快速發展態勢。
這類中介公司收集借款人、出借人信息,評估借款人的抵押物,如房產、汽車、設備等,然後進行配對,並收取中介服務費。
有關媒體對這類中介公司的運作及影響作了大量報道,引起多方關注。對此,銀監會組織開展了專門調研,發現大量潛在風險並予以提示。
由此可見,該通知只是對人人貸的一個風險提示文件。在2013年11月25日舉行的九部委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上,央行對P2P網路借貸行業非法集資行為進行了清晰的界定。
主要包括三類情況:資金池模式;不合格借款人導致的非法集資風險以及龐氏騙局。
2、第三方支付法規
2010年6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2010〕第2號),該辦法第一條規定該辦法的制定目的是為促進支付服務市場健康發展,規范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行為,防範支付風險,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該辦法第二條明確了本辦法所稱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是指非金融機構在收付款人之間作為中介機構提供下列部分或全部貨幣資金轉移服務:
(一)網路支付;
(二)預付卡的發行與受理;
(三)銀行卡收單;
(四)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其他支付服務。
該辦法所稱網路支付,是指依託公共網路或專用網路在收付款人之間轉移貨幣資金的行為,包括貨幣匯兌、互聯網支付、行動電話支付、固定電話支付、數字電視支付等。
本辦法所稱預付卡,是指以營利為目的發行的、在發行機構之外購買商品或服務的預付價值,包括採取磁條、晶元等技術以卡片、密碼等形式發行的預付卡。
該辦法所稱銀行卡收單,是指通過銷售點(POS)終端等為銀行卡特約商戶代收貨幣資金的行為。《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是第三方支付的重要監管法規。
3、虛擬貨幣法規
2009年6月4日,文化部和商務部聯合發布了《關於加強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發〔2009〕20號),該通知規定要嚴格市場准入,加強對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主體和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提供主體的管理。
從事「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業務須符合商務主管部門關於電子商務(平台)服務的有關規定。除利用法定貨幣購買之外,網路游戲運營企業不得採用其它任何方式向用戶提供網路游戲虛擬貨幣。
2009年7月20日,文化部發布《「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企業」、「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企業」申報指南》為開展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申請從事「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服務」業務的申報和審批工作提供可操作性指導規則。
2008年9月28日,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通過網路買賣虛擬貨幣取得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8〕818號),明確了虛擬貨幣的稅務處理。
即個人通過網路收購玩家的虛擬貨幣,加價後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屬於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總之,一系列監管措施的出台使得虛擬貨幣的監管得到進一步明確,但是監管措施還僅僅局限於游戲里的虛擬貨幣。
4、眾籌融資法規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近期批准了對眾籌融資進行監管的草案,面向公眾的眾籌融資在2012年年初得到《促進創業企業融資法案》(,簡稱JOBS法案)的認可。
即在互聯網上為各種項目、事業甚至公司籌集資金得到法律確認。這是美國政府對眾籌融資進行監管的重要措施。
2013年9月16日,中國證監會通報了淘寶網上部分公司涉嫌擅自發行股票的行為並予以叫停。
叫停依據是《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厲打擊非法發行股票和非法經營證券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06]99號)規定,「嚴禁任何公司股東自行或委託他人以公開方式向社會公眾轉讓股票」。
至此,被稱為中國式「眾籌」,即利用網路平台向社會公眾發行股票的行為被首次界定為「非法證券活動」。
雖然眾籌模式有利於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的頑疾,但考慮到現行法律框架,國內的眾籌網站不能簡單復制美國模式,必須走出一條適合中國國情的眾籌之路才更具現實意義。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眾籌模式在形式上幾乎很容易壓著違法的紅線。
即未經許可、通過網站公開推薦、承諾一定的回報、向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構成非法集資的行為。
美國為眾籌立法,我們可借鑒美國的JOBS法案對眾籌模式進行規范,但還須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
5、互聯網保險法規
2011年9月20日,中國保監會發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印發《保險代理、經紀公司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試行)》的通知保監發〔2011〕53號)》。
該辦法的制定目的是為了促進保險代理、經紀公司互聯網保險業務的規范健康有序發展,切實保護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權益。
2012年5月,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關於提示互聯網保險業務風險的公告》(保監公告[2012]7號),對互聯網保險業進行了向廣大投保人進行了風險提示。
此外,2011年4月15日,保監會發布《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規定(徵求意見稿)》,互聯網保險監管規定也將在不久的將來得到進一步完善。
總之,互聯網金融創新層出不窮,互聯網金融的創新意味著新的金融模式的出現,也意味著需要新的監管法規。
況且,當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法規尚不完善,有些互聯網金融模式已經出現,但是相關監管規定還處於滯後狀態,即監管空白。期待監管機關盡快完善互聯網金融相關領域的監管。
6、互聯網銀行法規
2001年6月29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網上銀行業務管理暫行辦法》,但是2007年被廢止2006年1月26日,中國銀監會頒布《電子銀行業務管理辦法》(銀監會令2006年第5號)。
該辦法所稱電子銀行業務,是指商業銀行等銀行業金融機構利用面向社會公眾開放的通訊通道或開放型公眾網路,以及銀行為特定自助服務設施或客戶建立的專用網路,向客戶提供的銀行服務。
電子銀行業務包括利用計算機和互聯網開展的銀行業務(以下簡稱網上銀行業務),利用電話等聲訊設備和電信網路開展的銀行業務(以下簡稱電話銀行業務)。
利用行動電話和無線網路開展的銀行業務(以下簡稱手機銀行業務),以及其他利用電子服務設備和網路,由客戶通過自助服務方式完成金融交易的銀行業務。
《電子銀行業務管理辦法》是互聯網銀行的重要監管法規。
③ 信用卡新規對消費金融帶來哪些影響
4月15日,央行發布了《關於信用卡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為久已平靜多年的信用卡市場扔進了一塊石頭,在消費金融成為市場熱點的今天,這個針對信用卡業務的通知的發布,是對信用卡市場乃至於消費金融市場都是重大的利好消息。
中國信用卡市場發展三十年,沒有為其制訂相關的法律法規,僅僅在1993年、1996年、1999年和2011年頒布了四次相關的信用卡業務管理辦法,今天信用卡業務主要的業務規則還是以1999版為主體制定的,其基礎還是90年代的准貸記卡時代,而從2002年中國信用卡開啟了貸記卡時代的十四年以來,中國信用卡市場已經出現了大量的新問題,99版信用卡管理辦法中的很多規則已經與今天的信用卡市場發展不相適應了,這也是促使央行進行這次重要修訂的背景。這次修訂,給了發卡銀行很大的自主權,將定價權交由發卡機構自主決定,改變了現行固化的業務模式,增加了信用卡業務的活力,允許發卡機構根據自身業務發展的需求與定位,來選擇採用何種定價策略以吸引客戶。
信用卡利率市場化改革呼之欲出
這次修訂中最重要的是信用卡透支利率的市場化。由於中國的銀行存貸款利率市場化改革已經實施,信用卡利率市場化改革也呼之欲出。此次對信用卡透支利率的改革,將原固定的透支日利率萬分之五,調整為上限仍舊為日利率萬分之五,而下限為萬分之三點五,設定了浮動區間。另外,對於信用卡內的「溢繳款」(持卡人自有資金)也由原銀行不予以支付利息,變更為由發卡銀行自行決定是否向持卡人支付利息。
在美國的信用卡市場中信用卡利率市場化是極為平常的,任何發卡機構都可以根據自身業務發展策略,通過利率市場化機制,選擇自己的產品定位。美國的Credit One Bank是美國信用卡業務具有代表性的發卡銀行之一,它通過發行信用卡給那些因為信用記錄存在問題,而被其它銀行忽略的個人客戶,為他們提供服務和信貸產品,成功地在美國競爭激烈的信用卡市場立足,已有超過600萬用戶。
免息還款期、最低還款額自行決定實施市場錯位競爭
現行的信用卡管理辦法中,免息還款期規定為最長60天,最低還款額的規定為應還款金額的10%。在實際業務中,免息還款期採用的有50天和56天兩種標准,這次變化後,發卡銀行將可以自行決定免息還款期的時限,有些銀行為了加強競爭,有可能會出現超長免息期的信用卡產品。最低還款額的變化,在部分銀行早已經實施了5%的最低還款額,這次是通過政策,將這種變化確定下來。發卡銀行可以在信用卡產品的免息還款期和最低還款額兩個條件上自由組合,實施市場錯位競爭戰略。
違約金代替滯納金符合市場化原則
這次調整中另一個重要的變化就是取消滯納金。信用卡滯納金指的是持卡人在信用卡到期還款日實際還款額低於最低還款額的情況下應收取的懲罰性費用,其標准為最低還款額的5%一次性支付。信用卡滯納金模式被取消,變更為由銀行與持卡人對於未還款行為進行協議,自行定立收取違約金的方式和標准。
預借現金業務調整與消費金融業務相結合
預借現金業務的調整首次對信用卡預借現金進行了分類管理,可以認為是在互聯網金融對社會經濟的影響力越來越大的情況下,信用卡利用其先天優勢進行的一次重要的改革。
④ 資管新規對銀行理財業務都有哪些影響
對於我國百萬億元規模的資產管理市場,資管新規從醞釀到徵求意見一直牽動著市場的神經。特別是存量規模接近30萬億元的銀行理財,向標准化、凈值化轉型的進展備受市場關注。
截至2017年底,除了招行、中信銀行之外,多數股份行理財余額大幅減少。
資管新規落地後對銀行理財沖擊有多大?周之行分析稱,資管新規落地後,銀行依然會持續發展新產品,即便是採用表外轉表內的方法,也會試圖將資管資金存留在銀行體系內,但這部分一定會外溢,初步估算大概七成規模依然在銀行體系之內。部分資金體量會慢慢往外部資管公司流轉,包括公募基金,甚至包括私募基金都有可能吸收銀行外溢的存量資金。
奧緯研究報告顯示, 當前,銀行客戶行為正在加速市場化,其中個人金融資產投資配置中,銀行理財、股票、公募基金、信託、私募、保險的佔比顯著增加。而居民儲蓄卻從2007年的69%下降至50%。
在資管新規的新導向下,將嚴格區分合格投資者和非合格投資者,這從本質上有利於銀行。「未來非標投資者會部分回到銀行存款體系,尤其是降低債權類合格投資者的標准以後,他們可能進入債權的非標投資,成為合格投資者。」
此外,他認為,資管新規落地後,資管市場將出現底層資產替換。首先,債權資產從影子銀行資產替換成消費金融,供應鏈金融等資產,資產特性變得更分散了;其次,資管新規後,底層資產將向二級市場轉向,實際上變成二級市場公開的資產;最後,期限拉長後,底層資產將向PE類資產轉變。銀行做不了二級市場和PE市場,某種程度對銀行是挑戰。
⑤ 2020老賴無財產可執行的新規是什麼
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關於修改<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的決定》,意思就是對老賴們的新規,增加了案件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後刪除失信名單的規定。在這項《修改決定》中,明確的指出了,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後,通過網路執行查控系統查詢被執行人財產兩次,都沒有發現可供執行的財產,並且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人沒有提供有效財產線索的,法院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刪除失信信息。
但是,這次決定意思是,執行程序終結之後,被執行人雖然免受失信懲戒但是限制消費還是必須要有的,不能坐高鐵和飛機,不能住星級以上的賓館,不能出入夜總會高爾夫場地消費。希望法律在完善的同時,也多考慮一下申請執行人的利益,不知道大家對這種修改怎麼看。
⑥ 銀行、消金、小貸貸款是否應遵守民間借貸新規15.4%的標准
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於修改《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新規》),自當日起施行。其中規定“以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四倍為標准確定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
很多借款人關心新規對於信用卡、銀行貸款、消費金融公司貸款、小貸公司這些類型的貸款是否有效。
新規的范圍明確只是“民間借貸”,不包括銀行、消費金融公司等持牌金融機構,但是實際執行過程中,法院仍然會以新規的標准來判決相關借貸爭議案件
此外,裁判文書網中隨便搜搜就可以找到關於信用卡違約金、利息的判決,基本上都是以年化24%的標准作為持卡人支付的上限,也就是參照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金融審判工作的若干意見》中的相關規定:
嚴格依法規制高利貸,有效降低實體經濟的融資成本。金融借款合同的借款人以貸款人同時主張的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和其他費用過高,顯著背離實際損失為由,請求對總計超過年利率24%的部分予以調減的,應予支持,以有效降低實體經濟的融資成本。
這裡面24%的標准,明顯是同期民間借貸“兩線三區”中的標准。而根據“金融機構貸款利率不應高於民間借貸”這一思想,也可以明顯的判斷出法院對金融機構貸款利率爭議的相關判決將很快全面調整為以《新規》的標准為准。
⑦ 網貸新規出來了為什麼捷信還有
捷信是PPF子公司,獲得銀監會審批的消費金融公司
⑧ p2p新規之後,規矩沒
崗位職責:基於宏觀環境/客戶需求/競爭者發展,在產品設計、風險控制、流動性支持上設計創新和優化方案;設計底層資產獲取及線上P2P對接方案,開發標准化流程、准入機制及增信方案;充分利用資產自有特性,通過結構化設計(期限/金額/費率等),在一二級市場包裝出有吸引力的投資端產品;應聘要求: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擁有學士以上學位;具備零售信貸經驗,了解零售信貸行業的產品、客群、風控、流程,有無抵押貸款、有抵押貸款、信用卡產品設計及管理經驗的優先;銀行、信用卡、知名P2P、消費金融公司、資產管理公司、互聯網金融公司經驗;善於溝通,具備一定的項目管理經驗;能單獨構思、製作PPT展示文稿,可熟練使用excel進行數據處理,了解一定的公司財務知識。 P2P產品支持崗崗位職責: 關注市場/競爭者的變化,負責收集金融產品需求、調研現狀,完成新產品或新業務模式設計、分析,提供產品方案;負責需求文檔撰寫、參與產品開發測試驗收,協調各部門資源 ,跟進項目進度和質量,推動產品上線和推廣;跟蹤產品運行情況,對產品運行數據統計分析,報告,並進行產品優化;應聘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計算機/數學/電子商務/金融相關專業優先;2年以上金融行業需求分析相關經驗,或2年以上互聯網工作經驗;有零售信貸、P2P投融資服務、互聯網理財等經驗優先。對產品流程、用戶操作流程、及用戶需求有一定理解,善於溝通和邏輯表達,具有良好的團隊合作意識及創新精神;熟練使用axure RP、visio等軟體;能靈活、獨立地解決問題;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 P2P產品運營崗崗位職責 新產品或新業務模式測算、分析,提供可行性方案;負責業務需求設計、統籌部門間溝通與協調、跟進開發的質量、推動產品最終上線;監測產品銷售及貸後情況,優化業務流程、提高風險控制、對可能風險提前預警;常規投融資產品運營數據收集、統計、分析,定期編制報表、報告;應聘要求: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擁有學士以上學位;有金融行業、互聯網或移動互聯行業背景,有產品管理及項目管理經驗優先;了解國內金融行業的法律法規、P2P監管政策、實際運作、具有一定運營企劃經驗;能靈活、獨立地解決問題;良好的邏輯思維與數據分析能力以及文字功底;較強責任心、良好溝通能力及團隊協作能力。 產品部署崗崗位職責: 在有效期限內完成互聯網金融產品部署工作;監控產品的全生命周期,對兌付異常、突發問題進行處理並跟蹤結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應聘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1~3年工作經驗,有電子商務或熟悉金融產品者優先;了解信託、資管相關的法律;對數字敏感,對工作有熱情和責任心; 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和團隊協作精神;能適應企業的快速發展變化;理工科優先、男優先。 運營規劃崗崗位職責:支持產品新交易模式的運營規劃;針對現有運營流程,補充子模塊,包括數據採集等體系,獨立完成子模塊建立並協助IT完成開發;協調相關作業部門,梳理、優化各類產品全鏈條作業系統,持續提升運營效率;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應聘要求: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碩士等學歷優先,經濟類專業,金融專業優先;有咨詢顧問公司2年以上經驗,有獨立項目運作經驗;或者2年以上金融機構總行、分行運營工作經驗(不含支公司和櫃面);對金融產品的了解;有一定的英文聽說能力;項目管理能力;運營理解能力和規劃落地能力,較強的工作動力。 希望可以給你帶來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