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華政的國際經濟合作班以及國際金融法就讀生能進來下么
合作班:
1.在大三第一學期要赴港城大學習半年,如果說是想要通過半年學習就完全了解香港法律是不可能的,但是可以提供一個你對其他法律體系的了解,而且英文要求較高(雅思要在去香港之前至少過6分),香港的專業課採用英文教學,所以也會提高英文水平,對將來出國或多或少有點幫助
2.合作班的主幹課老師基本是固定的,一般都是該學科比較好的老師(比如本學年憲法就是華政研究生院的副院長王月明老師,刑法總論、分論都是刑法教研室的楊興培老師),專業主幹課程主要就是選老師,有時候熱門的老師會出現超出2到3倍的人去選,合作班一般就沒有這樣的擔憂了
國際金融法:
1.這是10年剛創的學院,由羅培新老師當院長,是個很牛的老師(北大金融法的博士、耶魯的JD),羅老師每周都要有一個早晨和同學一起晨讀(集體晨讀只有國際金融法律學院特有的)
2.課程上,法律與金融兼顧,要學高數(華政其他法學專業是不必修高數的,包括合作班)
3.由於羅培新院長在學校的影響力也比較大,也會爭取到比較好的法學老師
總的來說,國際金融法律學院可以說走的是金融與法律兼有的路線,畢業後除了進入律所外,銀行,證券公司也會對這些學生比較感興趣,但是由於這是第一屆,無法從就業上分析了
合作班的學生主要還是從事與法律相關的職業,但從06級就是去年剛畢業的第一屆來看,近一半的學生選擇了出國,畢竟還是有一些優勢的;剩下的絕大部分選擇了考研或者畢業後去考公務員
實際上,這兩個專業各有優勢,很難區分將來的出路之類的,畢竟外部環境在變化;大學還是自己努力最重要,課程、老師的設置只是一個引導,深入的挖掘還需通過看書、自己做習題來提高,練好所謂的「內功」
你應該要高考了,是吧~~
祝你高考順利~~O(∩_∩)O~~
『貳』 華東政法大學歷年法學(國際金融法)的分數是多少..政治學與行政學的分數線是多少 要具體的
鄙視樓上!華政法學好歹是在清華前面的,全國讓你隨便排名也不會出前十!你孤陋寡聞了。
華東政法國際金融法一般要超提檔線十幾分!進華政要看地區,華東地區除上海外,文科千名外的希望不大,理科8000名內吧!東部和中部各省也很高,基本也不會低的太多。
專業錄取分數查新浪吧,分析很清楚!
『叄』 問國際金融法的就業方向 請具體分析一下 謝謝
處理國際間金融貿易中發生的糾紛和管理
『肆』 中美法律交流基金會主席董華春的個人介紹
董華春 紐約大成律師事務所(Dacheng Law Offices)合夥人(執業重點為美國上市/私募/投資並購/基金),中美法律交流基金會(the U.S.-China Legal Exchange Foundation)會長,世界銀行項目專家,曾供職於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U.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SEC),審批過證券發行上市,監控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調查過上市公司違反美國證券法的行為,參與過對違法公司的具體訴訟,起草過美國證券法具體規則,並獲得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頒發的「經紀商-交易商監管資格證書」和「證券發行會計審計專業培訓證書」。
董華春為全國青聯留學人員聯誼會金融投資委員會秘書長,清華大學華商研究中心秘書長,清華大學法學院博士後,北京大學國際金融法博士(曾被評選為「北京大學學術十傑」),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證券法博士,香港大學訪問學者,香港法律教育信託基金會訪問學者。曾出版專著《美國共同基金風雲》、《<證券投資基金法>條文釋義與法理分析》、《金融法概論》、《證券市場違法違規行為透視》、《金融法典型案例》、《金融法小詞典》等多本著作,在美國Harvard China Review(哈佛中國評論),International Trade Law Journal(國際貿易法)等期刊上發表英文論文多篇,在《金融法苑》、《法制日報》、《21世紀經濟報導》、《證券市場導報》以及其他法學期刊上發表論文五十餘篇。聯系郵箱[email protected] 。 紐約大成律師事務所(Dacheng Law Offices)合夥人(執業重點為美國上市/私募/投資並購/基金),中美法律交流基金會(the U.S.-China Legal Exchange Foundation)會長,世界銀行項目專家,曾供職於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U.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SEC),審批過證券發行上市,監控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調查過上市公司違反美國證券法的行為,參與過對違法公司的具體訴訟,起草過美國證券法具體規則,並獲得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頒發的「經紀商-交易商監管資格證書」和「證券發行會計審計專業培訓證書」。董華春為全國青聯留學人員聯誼會金融投資委員會秘書長,清華大學華商研究中心秘書長,清華大學法學院博士後,北京大學國際金融法博士(曾被評選為「北京大學學術十傑」),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證券法博士,香港大學訪問學者,香港法律教育信託基金會訪問學者。曾出版專著《美國共同基金風雲》、《<證券投資基金法>條文釋義與法理分析》、《金融法概論》、《證券市場違法違規行為透視》、《金融法典型案例》、《金融法小詞典》等多本著作,在美國Harvard China Review(哈佛中國評論),International Trade Law Journal(國際貿易法)等期刊上發表英文論文多篇,在《金融法苑》、《法制日報》、《21世紀經濟報導》、《證券市場導報》以及其他法學期刊上發表論文五十餘篇。聯系郵箱[email protected] 。
『伍』 評述國際金融法的主要內容及分類
鑒於國際金融法課程教學課時通常為36課時或者54課時,為了使研究生們在有限的時間內學到真正有用的東西,《國際金融法(高級教程)》沒有採取大而全的框架結構。本教材摒棄了傳統教科書中面面俱到但沒有側重點與特色的體系和寫作風格,而以國際金融私法領域的前沿法律問題為重點闡述內容。當然我們對國際金融公法和國際金融私法的劃分不是絕對的,在本教材中也會涉及到一些公法上的監管問題,但我們的立足點在於闡述國際金融私法問題。因此,本教材以與市場運作密切相關的國際金融交易行為及其法律問題為主線,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將主要筆墨集中在國際金融交易的實務與相關法律原理之上。《國際金融法(高級教程)》結合了作者多年從事國際金融法律實務、研究和教學的經驗,貫徹了學以致用的指導思想,在相對有限的篇幅中,集中闡述了國際金融交易所涉及的重要法律問題,使學生能夠通過本教材的學習,掌握國際金融法前沿問題的知識,學到閱讀、分析、評論和起草國際金融交易法律文件的能力和技術,掌握國際金融交易的法律規范。本教材的內容取捨注重對研究生操作能力的培養和對其法律思維方式的引導,並盡可能滿足雙語教學的需要。
『陸』 國際金融法的外延含義
金融經過多年來的發展,不僅沒有使人們對其范圍形成共識,反而似乎助長了分歧。對於金融及其外延,國內外存在不同的界定,大體上可以姑且稱為一般意義的金融和狹義的金融。以下對金融及其范圍的考察從當今對金融的兩種主要理解入手,在此基礎上找出金融的基本外延。
1.一般意義的金融
一般意義上的金融包括貨幣供給,銀行與非銀行金融機構體系,資金借貸市場,證券市場,保險系統,以及國際金融中所具有的以上內容等。在國內,這種理解多年來存在於黨政部門、實際經濟部門、經濟學界、本土金融學界,它不是始於某種理論界定,而是自然而然形成的。
在國外,對金融也存在類似上述意義上的理解。
韋氏詞典對金融的理解就與我國對金融的上述理解基本相當。根據《韋伯斯特第三版國際新辭典》(Webster』s Third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金融包括「貨幣流通(circulation of money) 、信貸發放( granting of credit) 、投資(making of investments)和銀行設施的提供(the provision of banking facilities)等。
值得注意的是,西方還有一種對金融的廣義的理解:凡是與錢有關系的事情都可用「金融」( Finance)這個詞。《牛津辭典》(Oxford Dictionary)和一些網路全書對Finance 的解釋是: 貨幣事務(monetary affairs) 、貨幣管理(management of money) 、貨幣資源(pecuniary resources) ……。有時, 它指財政, 在與company 、corporation、business聯用或與之有關的上下文中,指公司財務等。這種理解顯然比對金融的一般意義理解更廣,不僅包括上述一般意義的金融,並且還包括國家財政、企業財務以及個人貨幣收支等。
2.狹義的金融
狹義的金融是指有價證券及其衍生產品市場,是指資本市場。持這種理解的人士認為,「金融」就是西文的Finance, Finance 即指金融市場(Financial Market) , 資本市場(Capital Market) 。據黃達先生考察,持有這樣用法者在國內主要是: 80年代開始關注金融、研究金融的一些中老年理工學者; 90年代中期起,在國外學成回國的中青年學者。其共同特點是:直接或間接地來源於國外,且只將金融覆蓋面限於資本市場。持狹義理解的一些人士也承認,在自己的「金融」領域之外還存在一個被更多的人視之為「金融」的領域,可稱之為傳統領域,但認為這只不過是過時的用法,不能與國際接軌,將來必被取代。
既然對金融的狹義理解來自於西方,因此,西方也就不乏對金融的這種界定。如比較權威的《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大辭典》(The New PalGrave Dictionary of Economics)對「Finance」的解釋則是「金融主要關注資本市場的運行, 以及資本資產的供給和定價」。
3.金融的恰當范圍
認為對金融持一般意義的理解比較合理和得當,對此可以從以下兩個向度來考察。
(1)從金融的起源和現實來看,一般意義的理解比較切合實際。
從歷史上看,現代意義上的金融起源於銀行。把金融(Finance)限定用於資本市場,在西方也是近些年在特定圈子裡的事情。從現實和發展前途看,雖然資本市場可能成為將來金融的主體,因而未來的金融可能主要指這一領域,但是商業銀行的作用今天依然極大,今後是否必將削弱尚難定論。如果銀行、貨幣趨於泯滅,金融大概也不能獨自保存下來。
(2)從國際組織和有關國傢具體使用情況來看,一般都趨於採用一般意義的金融。
①聯合國和世界貿易組織對金融的理解和使用
聯合國統計署有對金融及相關服務(Financialand Related Service)的統計,該項目大體上包括:金融中介服務,包括中央銀行的服務、存貸業務和銀行中介業務的服務;投資銀行服務;非強制性的保險和養老基金服務、再保險服務;房地產、租借、租賃等服務;為以上各項服務的各種金融中介的服務。
世界貿易組織(簡稱WTO)出於對WTO成員方影響金融服務的措施進行約束的目的,對金融服務進行了列舉和界定(Definitions) 。《服務貿易總協定》(簡稱GATS) 的金融服務附件(Annex on FinancialServices,簡稱金融附件)規定,金融服務包括所有的保險和與保險有關的服務、所有的銀行和其它金融服務(保險除外) 。其中,保險和與保險有關的服務包括以下活動:直接保險(含壽險和非壽險) 、再保險和分保、保險中介(如經紀和代理) 、保險附屬服務(如咨詢、精算、風險評估和理賠服務等) 。銀行和除保險之外的其它金融服務包括以下活動:接受公眾存款,發放各類貸款,金融租賃,支付和轉移服務,保證和承諾,自營或代理買賣貨幣市場工具、外匯、衍生產品、匯率和利率工具、可轉讓證券、其它流通工具和金融資產包括金條等,參加發行各類證券,貨幣經紀,資產管理,金融資產的清算服務,金融信息的提供轉移和金融數據的加工,為以上活動提供的咨詢、中介和其它附屬金融服務。
②有關國家對金融的主要理解和使用
從有關國家對金融的理解來看,美國1999年通過了《金融服務現代化法》(Financial ServicesMod2ernization Act) ,其金融服務( financial services)的范圍包括: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儲蓄協會、住宅貸款協會以及經紀人等中介服務。如果說「金融」一詞來自日本,考察日本對金融的使用情況是有說服力的。日本中央銀行的統計報告,前些年與「金融(日文的漢字) 」對應的是貨幣和銀行(Money and Bank2ing) ,這些年改為貨幣、銀行和證券(Money, Bankingand Securities) 。日本中央銀行的用法在日本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權威性。我國從歷史和現實來看,對金融普遍採取的是一般意義的理解。
所以,無論是從歷史與現實的時間向度,還是從國際組織與各國的空間向度來衡量,對金融做一般意義的理解構成對金融的普遍的理解,採用這種理解既符合歷史和現實,也與國際金融實踐相吻合。據此,簡單粗略地說,金融涵蓋貨幣、銀行、證券、保險等。國際金融法應當涵蓋以上領域。
『柒』 急求!!外國直接投資在發展中國家
國際投資是指以營利為目的的資本跨國流動。根據投資者對投資對象是否有經營管理和控制權,國際投資可以分為直接投資和間接投資。直接投資的主要方式包括設立新企業和並購東道國現有企業。間接投資的主要方式包括貸款、證券(債券和股票)投資和融資租賃。直接投資屬於國際投資法的調整范圍,間接投資則屬於國際金融法的調整范圍。這是第一個問題
一、影響分析:機遇和挑戰並存
從國際資本大體分類看,有直接投資和間接投資。國際直接投資指一國的某行為主體通過經營對另一國的某企業有持久利益和一定程度的控制力。20世紀90年代以來國際資本的流向表現出以美、歐、日三極雙向互流為核心,同時向各自地區外圍擴散的特徵,在核心層與外圍層的投資流動中,發展中國家成為國際投資新的增長極和生長帶,這一方面指流向發展中國家的資本成倍上升,發展中國家作為國際資本輸入國的地位有所提升;另一方面是指發展中國家也開始躋身資本輸出國行列。建國以後的中國在很長一段時間,由於當時不利的國際環境和意識形態方面的原因,與國際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等各方面的交往聯系都很少,實行「關起門來搞建設」的經濟建設方略,對外國資金和技術的利用和引進幾乎為零。經過多年的建設,到改革開放以前,雖然建立了一整套比較完備的國民工業體系,但產業結構水平低、結構不合理、效益低下、經濟發展緩慢,總體上與世界發達國家經濟發展水平的差距進一步加大。改革開放後,通過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本國市場,大力引進外資加速我國經濟建設和產業結構調整,順應了全球經濟一體化和貿易、投資自由化的大趨勢,經濟建設取得長足的發展,經濟持續多年高速增長,綜合國力不斷提高,產業結構趨於合理化且技術升級換代加快,加速了我國的工業化進程。經濟建設成就的取得是與大量外資參與國內經濟建設所密不可分的,中國也由於自身資源、市場、勞動力、外資投資政策等各方面的優勢而成為國際投資最為活躍的地區。 我國在國際直接投資方面擁有著許多機遇,如: ①海外直接投資的注入增加了我國的資本存量。海外直接投資的進入通常會引致母國企業的追加或輔助投資,跨國企業還通過為東道國當地資本市場提供有吸引力的投資機會,能夠有效地動員當地儲蓄,成為引發國內投資的催化劑。②跨國公司海外直接投資可以促進先進技術、勞動技能、組織管理技巧等在我國國內的擴散;跨國公司研究與開發機構的日趨分散化促進了我國的科研活動,進而有利於我國形成自己的研究與開發能力。③跨國公司海外直接投資可以促進我國新興工業的發展,進而推動了我國產業結構的升級;跨國公司海外直接投資極大地推動了我國傳統工業的技術改造,進而有助於我國產業結構的調整。④從就業數量上看,外來直接投資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我國的就業機會;海外直接投資通過跨國公司海外分支機構提供較國內企業更好的工資待遇、工作條件和社會保險福利等,為我國的就業質量提高作出了貢獻。
但是,我們也應當清醒地看到,經濟全球化和投資自由化就如同許多新生事物一樣具有雙重效應。它在促進中國經濟發展、給中國帶來機遇的同時,也帶來了嚴峻的挑戰。這些挑戰表現在下面幾個方面:
1、在經濟全球化和投資自由化趨勢下外資的大規模進入對中國民族工業的健康成長和國家產業安全提出了挑戰。
上世紀70年代末,在經濟全球化趨勢下,中國開始進行改革開放。從一定意義上說,改革的實質就是在國內經濟體制中引入競爭機制,開放的實質就是積極地參與國際市場的競爭。改革開放不斷深入的過程同時也是民族資本面對外國資本在工業領域日趨激烈的競爭的過程。同時,外資的大量湧入,也威脅著中國的產業安全。
1.1 對我國民族工業來說,主要是受外資的擠壓。
我國的民族產業受外資的擠壓,主要是指外資憑借其技術、規模等壟斷優勢,通過兼並、收購和新建企業,擠壓我國民族企業,擠占我國國內市場,使我國的產業發展缺乏動態的比較優勢成長緩慢。 這些具體表現在下面幾個方面:①外資對我國一些行業的控制,逐漸採取並購的手段,在取得了經濟支配權後,形成對這些行業的壟斷。跨國公司高高築起的技術壁壘和規模經濟引致的成本壁壘,使我國民族工業無法在這些行業得到相應的發展。②在對產品核心技術的控制上,由於跨國公司普遍掌握著其投資產品的核心技術,在技術轉讓問題上,跨國公司往往採取有條件、分步驟地先轉讓一些過時的或不太先進的技術,而對產品的關鍵技術和核心技術嚴加封鎖。另外,還經常存在外資與我國企業合資後,由外資方提供技術,這從另外一個角度削弱了我方原有的技術開發創新能力,加大了我國民族工業對外國的技術依賴。③在對產品市場的控制上,由於我國產品的技術含量和先進程度與國外產品差距懸殊,加之加入WTO後,國內市場的開放度進一步提高,致使國內相應產品市場大部被外國產品所佔有或為外國品牌所主導。盡管近幾年來,國內企業通過引進先進技術,制定相應的價格政策和加強營銷等策略的運用,在家電產品、計算機、行動電話等產品市場上不同程度恢復了曾經一度被國外品牌所佔領的份額,但這些產品的高端市場仍然被國外品牌所主導,大量的高額利潤仍被國外企業佔有。外資企業在與我國企業合資的過程中普遍實行對我國民族工業品牌的控制,通常是合資企業產品大都使用外國商標,利用中方的銷售渠道推銷外國商標的產品,逐步減少直至停止對中方商標的使用,導致我國原有品牌的無形資產逐步喪失,使我國民族工業遭受巨大的損失。
1.2 外資進入在一定程度上加劇了我國產業結構的不合理狀況,並且導致了國家對產業的宏觀調控能力的下降。
首先,外資投向方面的結構失衡問題非常突出。主要是外資大都集中於加工業等勞動密集型產業,由於外資大都看好中國具有勞動力資源優勢,加之這些產業資金回收期短、見效快,能夠保證獲得穩定的投資收益。外資流向不合理不利於我國產業結構的協調發展,使產業結構低度化、趨同化和重復建設問題日益嚴重。其次,在客觀上,外資投入的地域性差異也拉大了我國地區經濟的差異。由於我國對外開放格局的影響,外資實際投入向東部沿海地區集中。中西部地區受到東部沿海地區經濟快速發展的吸引,其本來就缺少的資金、人才難以遏制地向東部沿海流動,造成中西部產業的競爭力日益下降,地區間GDP差異無論在相對數還是在絕對數上都進一步擴大,對整個國民經濟可持續協調發展帶來不利影響。
在投資自由化的條件下, 由於外資一般都是從自身利益出發制定其發展戰略,並不以東道國的利益為重,所以其活動經常會與我國一些產業政策的主旨相悖。而且我國加入WTO後許多產業政策受WTO條款限制,對跨國公司在世貿協議框架下進行的國際投資,我國在控制其活動方面往往處於弱勢,導致產業政策的效力減弱。不僅如此,投資自由化還可能使國家對整個國民經濟的宏觀調控能力下降,加之全球經濟一體化下國際匯率變動的影響,使得我國在貨幣政策、財政政策、匯率政策之間的協調配合難度增加。
2 、經濟全球化和投資自由化對我國吸引外國直接投資的前景和我國國際投資戰略提出挑戰。
上世紀80年代以來,全球范圍內相繼發生了拉美債務危機、日本經濟泡沫破裂、亞洲金融危機等重大經濟事件,引起全球性的金融震盪。在國際投資方面,一方面,發達國家間出於經濟安全等方面的考慮,強化了相互間進行投資的趨勢,對發展中國家的投資比例相對有所減少。而眾多的發展中國家政府由於認識到引進外資對發展本國經濟的重要性,紛紛制定有利於吸引外資的優惠政策,加之許多金融危機的受災國及地區為吸引外資走出本國經濟發展困境,紛紛貶值本國貨幣,降低投資成本,其吸引外資的要素價格優勢增大;另一方面,中國外資投資的主要來源地香港、台灣、澳門、日本、韓國、東盟等國家和地區,受金融危機影響,對外投資能力明顯下降。兩方面的因素,增加了我國外資直接投資的壓力。
同時,經濟全球化也對我國目前的投資戰略提出挑戰。一直以來,由於我國建設資金短缺,我國國際投資戰略是偏重吸引外資,而限制發展對外投資,這種戰略造成我國外資投入規模不斷擴大,對外投資卻是嚴重不對稱的偏低。中國經濟經過多年的持續發展,已經積累了大量的外匯儲備,外匯儲備量在世界上居於前列。相對於改革開放前我國的對外投資能力已經大大增強。在保證國家金融安全的基礎上,利用節余的大量外匯儲備進行國際投資,不僅可以獲得可觀的投資利潤,而且可以有效避免由於發達國家匯率變動造成的外匯儲備貶值,同時也可以防止由於國際投資嚴重不對稱導致的經濟增長的潛在危險。
3 、經濟全球化和投資自由化給中國的生態環境和可持續發展帶來挑戰。
從目前的發展趨勢看,經濟全球化正帶來一種新的全球性分工格局。發達國家在獲取產品高額利潤的同時主要發展知識密集型、資金密集型的高技術產業和服務業,而將勞動密集型產業和大量污染環境的產業向發展中國家轉移。
由於發展中國家普遍具有勞動力和土地資源的優勢,而跨國公司擁有資金、技術及在發展中國家投資諸多的政治、經濟特權和強化的壟斷地位,使發達國家對發展中國家的投資利潤率遠高於在本國的投資利潤率。從投資利潤分配的角度看,發達國家通過資本佔有發展中國家勞動力的局面沒有改變,特別是隨著經濟全球化進程的加快,在利益分配格局上更加傾向於發達國家。在這樣的國際投資價值分配格局中,廣大發展中國家一方面獲得國際投資帶給本國經濟發展的諸多好處的同時,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地付出了產業結構低度化且發展失衡、環境污染嚴重以及本國經濟獨立持續發展乏力的代價。
從中國吸引國際投資的流向也可以看出,中國除了繼續作為原料、初級產品的供應者外,還逐漸成為工業製成品的供應基地。這樣的國際投資流向會給中國將來經濟發展帶來產業結構畸形、低級化,環境污染嚴重,社會成本加重等不良後果。這是第二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