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的本質是什麼?簡單來說就是資金的融通。
傳統金融指的是國家四大傳統金融機構,銀行,信託,保險,證券。當然都是持國家正規的金融牌照,管理著國內絕大部分的金融資產。銀行負責存貸、理財。信託負責投融資。證券負責企業上市與股票。保險負責做人壽保障。當然後面又出現了公募基金,金融租賃等一批持金融牌照的金融機構。
互聯網金融是指通過互聯網技術與信息通訊實現資金流通的金融活動。比如互聯網理財公司、互聯網借貸和互聯網支付公司等等。當然主要指當前野蠻生長與處於治理風口的p2p(互聯網理財+互聯網借貸)公司。最近幾年,市場把投資人弄的擔心受怕的就是它了,一方面是監管的空白漏洞,另一方面是人性的道德貪婪。當然互聯網金融並非屬於金融機構,因為沒有正式金融牌照,我們可以稱之為互聯網金融信息服務平台。
消費金融指的是提供消費類貸款的持牌的非銀行類金融機構。什麼意思呢?你要整容,你要買手機,你要逛淘寶京東,沒錢沒關系。你可以通過XX消費金融和X唄X白條去提前透支消費,無抵押擔保,承擔一定的利息,後面再還進去就好了。這個主要是促進消費的,有利於拉動GDP增長。誰讓咱們國家經濟三架馬車是:投資、消費、進出口呢。這是投資向消費的轉變。
至於未來會出現什麼的金融模式,首先是肯定建立在金融創新的基礎上,金融是服務實體和服務現實經濟的。當然國家是鼓勵企業多渠道的融資和直接融資,降低企業融資成本,讓民間資金和熱錢更多流向中小企業。只要是能滿足上述功能的金融創新必然有可能成為新的金融模式,比如保理、融資租賃等等,都是很好的東西。
什麼樣的創新型金融模式會出現,沒人能預測,這個是建立在不斷嘗試與驗證的基礎上的。當然,也期待未來有更多的創新金融模式出現,共同促進中國金融業的發展,更有利於資金的融通,更好服務實體經濟。
㈡ 未來互聯網消費金融會是什麼樣的格局
目前市場上從事互聯網消費金融業務的可大致分為三類:第一類是版傳統消費金融互聯網化,主權要是銀行系;第二類是銀監會批准成立的消費金融公司,擁有消費金融合法牌照;第三類是依託於電商平台、P2P平台的互聯網消費金融公司(電商系消費金融和P2P小額消費金融),其並未獲得消費金融公司的牌照,但是從事著相關同質業務。
㈢ 近年來互聯網消費金融的發展呈現哪些特點
互聯網消費金融產業鏈逐步壯大
以銀行、消費金融公司、小貸公司、互聯網企業等為主體參與構建的互聯網消費金融產業鏈正在不斷豐富和發展壯大。
1、互聯網技術的發展和互聯網精神所倡導的「開放、平等、協作、分享」為傳統的消費金融注入了新的活力;
2、基於電子商務的新型消費生態正在逐步形成,豐富的消費場景和消費需求成為拉動消費金融需求的新增長點。
當前互聯網消費金融的特點
1、互聯網消費金融產品的信息透明度提高。
2、門檻低是當前互聯網消費金融的顯著特色。
3、用戶體驗在互聯網金融消費中佔有重要地位。
4、場景化、連接化消費出現。
㈣ 消費金融系統的業務模式有哪些有什麼作用
消費金融的三種業務模式
電商互聯網消費金融運營模式是以電商平台為基礎,通過為客戶提供商品的分期服務在平台上進行消費,並提供理財服務。此類模式我們最為熟知的便是螞蟻金服的微貸和京東金融的京東白條。這種業務模式充分藉助了電商平台的大數據優勢。客戶在購買商品的過程中中,電商平台通過對大數據的分析,確定對特定商品的分期,並在對海量客戶進行分析,根據客戶的消費能力和信用等級進行授信。當消費者完成商品消費後,由京東金融白條或螞蟻微貸向供貨商提供資金;最後由消費者按照貸款期數償還借款,其具體運營模式如圖1所示。
㈤ 互聯網金融監管政策頻出,行業馬太效應或將凸顯
互聯網金融風險整治以來,具備實力的互聯網金融公司結束野蠻生長的P2P網貸業務模式,依託自身經營優勢尋求轉型金融科技,主營業務逐漸演進為助貸業務、消費金融業務和財富管理業務等。
而在2020年,互金行業不僅迎來曾經的第一大網貸平台陸金所控股的上市,也迎來了金融科技相關監管政策的頻頻出台。
「監管機構制定了與金融科技公司發展相關的政策和指導性文件。作為一家金融科技公司,我們認為政府監管機構已經認可金融科技帶給金融系統的價值,例如線上獲客和服務、大數據分析和風控等。」嘉銀金科董事兼首席執行官嚴定貴曾在2020年第三季度的電話會議中這樣說道。
助貸業務有了監管指導,輕資本模式成為主要發展方向
2020年第三季度,陸金所控股旗下平安普惠的零售信貸業務促成貸款余額為5358億元,同比增長21.4%。
另外,促成貸款規模達到百億以上的還有:360數科660億元,樂信483億元,信也科技170億元。宜人金科、嘉銀金科為32億元、33.3億元。
2020年7月,中國銀保監會公布《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對聯合貸款、助貸業務提出相應規范要求。
對此,一位上海的助貸行業從業人士此前對澎湃新聞表示,對於助貸今後的機構合作模式,貸款產品模式及額度,產品信息披露要求,大數據隱私保護,各參與方風控要求等方面算是最終落地,未來在助貸業務中,各方的權責角色界限要求,都進一步明確,是有利於助貸業務更健康的進一步發展的。
「《辦法》明確驗證了360數科的業務模式,並為行業提供了詳細的指導原則。」360數科首席執行官兼董事吳海生在2020年第三季度財報中指出。
樂信CEO肖文傑則表示,整體來看,《辦法》展示出監管部門對互聯網消費金融業務態度的積極轉變,最受外界關注的一點在於,新政為助貸業務合規了指明方向,行業有望迎來良性快速發展。新規對銀行與第三方機構合作范圍,作出概括性定義,將與商業銀行在營銷獲客、聯合貸款、風險分擔、信息科技、逾期催收等方面開展合作的各類機構均納入合作機構范疇。
「業內預計,助貸行業在規范快速發展的同時,行業馬太效應也會更加顯著。」肖文傑還表示。
助貸業務可劃分為平台向銀行繳納保證金兜底的重資本模式,以及不兜底只輸出技術的輕資本模式。《辦法》的出台,進一步助推了輕資本模式的推行,因為其更符合《辦法》里對金融科技平台和銀行等資金方助貸模式的發展方向的要求。
2020年第三季度財報顯示,360數科平台服務內輕資本模式的貸款發起量為169.08億元,同比增長48.7%。平台服務內輕資本模式的在貸余額為214.53億元,比截至2019年9月30日增長97.2%。
1月26日,樂信CEO肖文傑在新戰略發布會上介紹稱,截止到目前,樂信新增交易額中,無風險、純科技服務模式的「輕資本模式」部分佔比已達到50%。
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調整
2020年8月,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下稱《規定》),將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調整為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四倍,最新的LPR的四倍為15.4%。此前上限為「以24%和36%為基準的兩線三區」。
一位北京的助貸行業人士認為,作為助貸方平台產生借款主要來自銀行等金融機構,按說不適用《規定》。
也有互金公司如趣店在2020年二季度財報中表示,如果相關法院或監管機構要求對趣店的業務採用相同的利率上限,則趣店盈利能力可能會受到重大不利影響,可能會產生凈虧損。
嘉銀金科方面此前也對澎湃新聞記者表示:「最高法民間借貸新規僅適用於民間借貸,由於嘉銀金科已成功完成了向機構資金的轉型,因此預計此項規定對其運營影響將是微小且可控。嘉銀金科對持牌金融機構對此項規定可能會存在的連鎖反應做好准備。」
樂信總裁吳毅1月26日對澎湃新聞表示,按照《規定》,受司法保護的利率上限是下行的,潛在的定價空間可能會因此受到一定程度的壓縮。但他也指出,《規定》對長期行業的發展不一定是壞事,因為行業更加規范了才能夠健康發展。
樂信第三季度財報數據顯示,其平台促成借款平均名義年化利率為15%,低於最新的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
陸金所控股則在財報中提到,其新增信貸用戶的整體費用低於24%(含15.4%內部收益率和8.6%增信費用)。
值得注意的是,1月15日,澎湃新聞從相關權威渠道獲悉,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對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新民間借貸司法解釋適用范圍問題的批復(下稱「批復」)顯示,經徵求金融監管部門意見,由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監管的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等七類地方金融組織,屬於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金融機構,其因從事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新民間借貸司法解釋。
上述上海的助貸行業從業人士表示,從那個文件上來看,確實小貸機構不再適用於4倍LPR,接下去就看各地的法院在司法實踐中對於最高院文件的執行。
「只能說,有小貸牌照的主體可以做業務,」他說,「但不是所有的助貸業務都是通過這塊牌照主體來做。」
網路小貸牌照或「淪為雞肋」
2020 年11月,銀保監會、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網路小額貸款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下稱《意見》),將絕大部分網路小貸公司的經營范圍限制在了注冊地所屬省級行政區域,只有「極個別」網路小貸公司在經過銀保監會批准後可以跨省經營,並且將直接由銀保監會負責監督管理和風險處置;提高了網路小貸公司注冊資本門檻至10億元,跨省經營的網路小貸公司注冊資本則不低於50億元;要求網路小貸在開展聯合貸款業務時單筆出資比例不得低於30%,由此限制了網路小貸公司通過聯合貸款可以放大的貸款規模。
360數科首席執行官兼董事吳海生在三季報中也指出,《意見》旨在限制小額貸款和聯合貸款活動中的杠桿比率。這套新規則與監管機構近年來為降低金融體系的杠桿作用和減輕潛在的系統性風險而做出的努力是一致的,360數科在小額貸款和聯合貸款中有著邊際敞口。
吳毅指出,樂信的助貸模式中,大部分的借貸並不是通過網路小貸的模式發放,因此,《意見》對樂信的影響很小。
中倫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新宇此前也表示:「《意見》對助貸業務談不上有特別的限制,提到的核心業務不得外包、不得引導借款人多頭借貸等要求也都和已有的規定保持一致。」
西南財經大學金融學院數字經濟研究中心主任陳文也認為,監管認定的助貸業務基本屬於金融貸款營銷獲客業務,風控不應當由助貸機構承擔,所以談不上杠桿監管,而且助貸也不需要資質。
德恆律師事務所律師趙志東則表示,對助貸業務進行規范後,強調小額貸款公司的獨立風控能力,杜絕「以助貸合作為由,行風險兜底之實」的操作方式。關於風險分擔,在目前業務操作上銀行一般都要求小額貸款公司提供保證金、擔保或兜底,但該等由不具有融資擔保或保險資質的小額貸款公司提供擔保增信被嚴格禁止。
另外,互金公司大多擁有網路小貸牌照,《意見》的出台或使其網路小貸牌照含金量大大降低。
「新規出台後網路小貸牌照淪為雞肋,而且還有『5年股權』的規定,對於網路小貸而言無異於一記『悶殺』,網路小貸牌照存量的轉讓拍賣將會被凍結,也不會有新增,預計後續市場實力玩家更傾向於選擇消費金融牌照,而不是網路小貸牌照入場。」麻袋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蘇筱芮說。
消費金融政策頻出
除助貸業務外,360數科、樂信和陸金所均開展了消費金融業務,尤其是陸金所還獲得了消費金融牌照。消費金融公司也迎來數項政策。
2020年11月,中國銀監會發布了《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促進消費金融公司和汽車金融公司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提升金融服務質效的通知》(下稱《通知》),為消費金融公司和汽車金融公司帶來了3條監管支持政策:適當降低撥備監管要求,拓寬市場化融資梁道,增加資本補充方式。
對此,360數科首席執行官兼董事吳海生認為,《通知》明確規定了消費金融公司與貸款便利化平台合作的具體做法。此類監管變化似乎有利於具有強大風險管理和監管合規能力的平台。360數科看到了擴大由數據驅動技術支持的數字平台服務范圍和深度的機會,以實現其長期戰略目標。
2021年1月13日,銀保監會網站發布《消費金融公司監管評級辦法(試行)》(下稱《辦法》),將消費金融公司監管評級結果分為1級、2級(A、B)、3級(A、B)、4級和5級,評級結果將作為消費金融公司市場准入事項等參考因素。
銀保監會表示,《辦法》的發布和實施,進一步完善了消費金融公司監管規制,為強化分類監管提供了制度支撐,有利於提升監管工作效能,引導消費金融公司強化風險防控,發揮特色功能,加快向高質量發展轉變,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
「只能說整個行業還是有發展前景和空間的,特別是持牌機構的前景還是向好的。申請消金牌照,以業內人士的感受來說,門檻並沒有發生什麼明顯的變化。對於消費金融牌照的審批,還是非常看重股東背景。」上述上海的助貸行業從業人士表示。
他指出,如果未來網路小貸牌照的門檻還是很高的話,更多的互聯網系或者銀行系巨頭都會謀求消金牌照,未來有更多的消金機構批復設立,但這背後也意味著更多的人在搶,被淘汰的也會很多。
㈥ 怎麼處理消費金融反欺詐
1、貸前檢測
精準識別虛假信息申請、冒用身份申請、高危用戶申請、機構代辦、多頭借貸、組團騙貸等互聯網金融風險。
2、貸後監控
實時更新欺詐信息庫,定期對存量用戶檢測,及時發現跨平台逾期、多頭借貸、用戶異動等風險。
3、黑產情報
黑產情報雷達系統全面掌握互聯網金融黑產的行為特點,自動學習和決策,並作出針對性的打擊策略。
4、風險分析
全網風險數據收集,對平台提供全方位的滲透測試和安全評估服務。
迪蒙金融反欺詐解決方案是迪蒙與騰訊戰略合作、聯袂打造的一款智能大數據反欺詐產品。依託騰訊獨一無二的大數據風控能力以及迪蒙科技集團強大的互聯網金融解決方案開發經驗,系統可精準識別惡意用戶與惡性行為,幫助銀行、證券、保險、P2P等金融行業客戶,輕松破解在支付、借貸、理財、風控等業務環節遇到的欺詐威脅。
㈦ 互聯網消費金融和傳統消費金融的區別
互聯網消費金融和傳統消費金融的區別主要體現在定位、驅動因素、模式、治理機制、優勢五個方面:
第一,定位不同。
互聯網金融主要聚焦於傳統金融業服務不到的或者是重視不夠的長尾客戶,利用信息技術革命帶來的規模效應和較低的邊際成本,使長尾客戶在小額交易、細分市場等領域能夠獲得有效的金融服務。目前互聯網金融與傳統金融業的客戶交叉還比較少,但是未來相向而行、交叉滲透一定會逐漸增加。
第二,驅動的因素不同。
傳統金融業是過程驅動的,注重與客戶面對面的直接溝通,在此過程中搜集信息、建立管控風險、交付服務,互聯網金融是數據驅動需求,客戶的各種結構化的信息都可以成為營銷的來源和風控的依據。
第三,模式不同。
傳統金融機構與互聯網金融機構都在積極的運用互聯網的技術,但是模式設計上是有差別的。前者具有深厚的實體服務的基礎,線下向線上進行拓展,努力把原有的基礎更充分的利用起來,提升服務的便捷度。而互聯網金融多數是以線上服務為主,同時也注重從線上向線下進行拓展,利用便捷的服務手段,努力把業務做深和做實。
第四,治理機制不同。
傳統金融機構受到較為嚴格的監管,需要擔保抵押登記、貸後管理等,互聯網金融企業的市場化程度更高,通過制定透明的規則,建立公眾監督的機制來贏得信任,不需要擔保和抵押。這種機制的治理成本較低,但缺乏統一的監管體系和規范的業務標准。
第五,優勢不同。
傳統金融機構具有資金、資本、風險管理、客戶與網點方面的顯著優勢,資金來源與運用可直接對接體量大、成本低,同時資本實力雄厚,風險管理體系成熟,網點服務也是互聯網在很多情況下所無法替代的。互聯網金融企業則具有獲客渠道不同,客戶體驗好,業務推廣快,邊際成本低,規模效益顯著等優勢。
總體來數相互之間都有值得學習的地方,互聯網技術的發展和金融市場客戶多樣訴求的推動,互聯網金融逐漸挑戰傳統的銀行業務.互聯網金融優勢的日益明顯,對傳統銀行的支付領域、小額貸款領域和中間業務領域均產生沖擊。伴隨著互聯網金融創新變化的同時,傳統銀行同樣也有著相應的機遇, 銀行有著豐富的產品和從業的經驗,還有一套完善的風險管理體系。銀行通過十幾年互聯網應用的發展也積累了一批人才,他們即熟悉金融同時也對互聯網應用發展有深入的了解,這些也是互聯網金融機構短時間難以達到的優勢。
㈧ 互聯網消費金融的優勢有哪些
答:
1、政策方面
眾所周知,我國在亞洲金融危機之中正式提出發展消費金融,中國人民銀行在1998年和1999年相繼放開了個人住房貸款和汽車消費貸款的政策,以促進以商業銀行為主導的金融機構開展消費金融業務。這也是發展消費金融對擴大內需、促進消費、促進經濟發展結構合理化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同時,在今年的兩會期間,政府工作報告中也提出「要在全國開展消費金融公司試點,鼓勵金融機構創新消費信貸產品」,消費金融成為熱點詞彙。據了解,2016年3月人民銀行、銀監會聯合印發 《關於加大對新消費領域金融支持的指導意見》,政策利好成為推動行業發展的重要力量。
2、技術優勢
互聯網消費金融與傳統消費金融的不同之處在於互聯網消費金融利用了互聯網技術的優勢,打造「線上互聯網+線下實體」的運行模式。從事互聯網消費金融的機構在資金來源上有一定的優勢,通過探索信用消費+場景布局,進而打造成一個全新的「互聯網+」的樣本,通過場景的建立,增強客戶粘性,不斷擴張消費金融市場,實現盈利。隨著雲計算的普及,大數據挖掘的成本大幅度降低,可以利用大數據技術精確的進行市場細分、選定目標客戶、評估客戶信用等級,從而降低資金配置風險,提升風險管理能力。
3、市場需求
隨著我國居民生活水平的逐漸提高,消費需求也更加旺盛,8090後超前消費意識逐漸增強,接受新型金融產品的能力較強,因此使用消費信貸手段來緩解預算不足的觀念逐漸深入,因此,在居民消費觀念日益成熟的背景下,發展消費金融已經具備相應的社會基礎。而作為解決資金問題之一的消費金融系統必將迎來發展商機,像迪蒙自主研發的消費金融系統是一款集消費貸款、消費分期為一體的業務管理系統,有效幫助企業迅速開拓消費市場,推動消費金融業務發展,實現業務模式的「互聯網+」轉型。系統通過規則引擎、工作流引擎、自動徵信、商家加盟的方式,實現借款業務的快速審批、智能風控、借款流程自定義等功能,滿足消費金融公司快速、高效、便捷的借款業務需求。
㈨ 消費金融反欺詐怎麼處理
隨著互聯網技術的發展、刺激消費政策的持續出台、消費金融牌照管制的放開、回居民消費能答力提升和消費觀念的升級,消費金融成了一個風口。
根據《2016中國消費金融行業報告》,目前在中國消費金融領域主要的參與者有消費金融公司、互聯網消費金融產品、銀行消費貸款、汽車金融分期、信用卡分期、小貸公司、典當融資和P2P。
這個通常來講,一般都要有自己的一套風控和風控反欺詐系統,可以是自己搭建的,迪蒙金融反欺詐系統依託騰訊獨一無二的大數據風控能力以及迪蒙科技集團強大的互聯網金融解決方案開發經驗,系統可精準識別惡意用戶與惡性行為,幫助銀行、證券、保險、P2P等金融行業客戶,輕松破解在支付、借貸、理財、風控等業務環節遇到的欺詐威脅。從目前來看,國內主流P2P平台都選擇了兩者的結合,發揮各自的優勢,將風險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