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互聯網金融是什麼
那麼現在大家探討的互聯網金融到底是什麼呢?事實上,目前業內存在的各種互聯網金融的探討,其實也一直處於概念模糊之中,各種模式,千差萬別,很難用一個統一的定義來進行界定。所以有必要進行一定程度的梳理,否則大量的討論都建立在基礎定義不同的基礎之上,很難有實質性的意義。
總體而言,目前市場上,習慣把所有涉及到金融業務的互聯網化經營模式,都定義成「互聯網金融」,當然業內還有一種傾向,其實是更直接、簡單的理解,就是只有互聯網企業,介入了金融領域,才是互聯網金融。
而金融企業使用互聯網手段,則不是互聯網金融,而習慣性界定為「金融互聯網」。這種劃分,單純的其實就主體劃分,習慣性將金融機構和互聯網企業對立起來,這種對立的後果是引發了業內大量的口水,實質的意義卻非常有限,因為人為排斥了兩者融合的可能性。
暫且撇開定義,我們就現象來看,目前最普遍定義為互聯網金融的模式,大概區分其實是四個模式。
第一個模式是線上P2P模式,(當然P2P背後也開始了很大的分化,拍拍貸模式,人人貸等模式,陸金所、有利網模式等,至於宜信模式,我個人認為是屬於P2P模式,但是更多是線下運作的概念,跟互聯網關系不大,所以暫不為定義互聯網金融。)還有一系列眾籌網站(這個模式目前處於起步階段,國外發展有一定的成績,國內暫時沒看到太多的實質性業務網站,點名時間是個代表,但是帶有一定的公益特徵,還有待觀望)。
第二個模式是以阿里、京東為代表的電商介入金融領域,所形成的各自互聯網金融模式,阿里最具代表性,衍生的金融模式也較多。
第三個模式其實是涉及到銀行支付結算體系的第三方支付,市場上存在了以支付寶、財付通為代表的200多家支付企業。
第四個模式則是大量的互聯網企業介入的金融服務領域,他們更多還是以服務金融機構為主要運營模式,本身不介入金融領域,例如東方財富網等基金代銷網站,還有如融360、好貸網的金融信息服務模式的網站。
如果還有一塊互聯網金融模式的話,那就是比特幣的出現,很多人把比特幣跟Q幣等同,我認為兩者是截然不同的。Q幣背後是等值人民幣作為信用基礎的,所以Q幣的誕生過程是不創造信用的,社會總體貨幣體系是均衡的。無論你怎麼玩Q幣,都不會給社會貨幣總量產生沖擊。
而比特幣不是,比特幣其實理論上是創造了一種貨幣體系,他存在的信用基礎是人們基礎於對恆定貨幣總量的預期,這種貨幣體系,創造了信用,理論上可以理解為發行了新的貨幣,規模如果足夠大,對社會會產生各種沖擊。
我自己對金融的理解,金融背後第一屬性絕對是政治屬性,也就意味著社會不可能產生脫離政治屬性的金融體系,比特幣的悖論就出現了,如果自娛自樂,那跟金融本質是無關的,一旦影響社會貨幣體系,必須納入監管。去中心化的比特幣,也就只是政治體系裡發行多元化貨幣的一種,所謂的顛覆也就無從談起。
目前市場上,最熱門討論最多的互聯網金融模式是P2P模式和阿里模式,P2P的發展從07年開始,到09年之後發展非常迅速,引起的關注也越來越多,由於進入門檻較低,監管空白,使得這個模式從一開始就處於了充分競爭的格局,為了保持各自的競爭優勢,P2P開始了出現各種分化,分化的背後使得大量的P2P模式。
總體而言,已經脫離了其最早誕生時候的初衷,現在的P2P的本質其實已經是批了互聯網外衣的金融機構了,只是這樣的金融機構沒有牌照準入,也沒有監管涉及,通過這一次金融改革的方向後,未來肯定不僅會發展得很好,而且也會有相應政策來維護這個新新的市場的!
2. 互聯網金融的概述
本書分為三篇,共十二章。第一篇為互聯網金融概述,主要對互聯網金融的定義、特點、概況等進行闡述;第二篇為互聯網金融六大模式,逐一分析第三方支付、P2P網貸、大數據金融、眾籌、信息化金融機構、互聯網金融門戶等互聯網金融六大模式;第三篇為互聯網金融的發展思考,包括相關風險分析、金融監管以及互聯網金融業發展環境分析。
《互聯網金融》目錄
前 言 VIII
第一篇 互聯網金融概述
第一章 · 互聯網金融概況 3
1.1 互聯網金融概述 3
1.1.1 互聯網金融定義 3
1.1.2 互聯網金融的特點 5
1.1.3 互聯網金融六大模式概述 7
1.1.4 互聯網貨幣代表——比特幣 10
1.2 互聯網金融發展概況 15
1.2.1 國外互聯網金融發展概況 15
1.2.2 國內互聯網金融發展概況 17
第二章 · 金融業的發展與變革 24
2.1 金融業的基本概述 24
2.1.1 金融的含義 24
2.1.2 金融業的定義 24
2.2 傳統金融業的發展 25
2.2.1 商業銀行的產生 25
2.2.2 商業銀行的職能 25
2.3 現代金融業的興起 26
2.3.1 金融機構變革 26
2.3.2 現代金融業的定位 31
2.3.3 現代金融業戰略地位極大提升 32
2.4 金融創新與金融業變革 33
2.4.1 金融創新的含義 33
2.4.2 金融創新的動因 33
2.4.3 金融創新的發展階段 35
2.4.4 金融創新對金融業的影響 37
2.5 我國金融體系現狀與未來 40
2.5.1 中國金融業的發展歷程 40
2.5.2 我國目前金融體系結構 45
2.5.3 我國金融體系面臨的問題 49
2.5.4 我國金融業未來的發展趨勢 50
第三章 · 互聯網發展引發的金融變革 52
3.1 互聯網發展狀況 52
3.1.1 互聯網定義 52
3.1.2 我國互聯網發展現狀 52
3.2 互聯網引發的社會變革 54
3.2.1 互聯網引發的生活變革 55
3.2.2 互聯網引發的商業變革 58
3.3 互聯網引發的金融業變革 60
第二篇 互聯網金融六大模式
第四章 · 第三方支付 65
4.1 第三方支付概況 65
4.1.1 第三方支付定義 65
4.1.2 第三方支付業務流程 65
4.1.3 第三方支付的價值 67
4.1.4 第三方支付發展歷程 68
4.1.5 第三方支付行業規模 70
4.2 第三方支付運營模式 72
4.2.1 獨立第三方支付模式 73
4.2.2 有交易平台的擔保支付模式 79
4.2.3 兩種模式的對比分析 85
4.3 第三方支付對金融業發展態勢的影響 86
4.3.1 促進金融行業服務變革 87
4.3.2 蠶食銀行中間業務 88
4.3.3 開創新的融資方式 89
4.4 第三方支付風險分析 92
4.4.1 操作風險 92
4.4.2 法律風險 93
4.5 第三方支付風險防範建議 95
4.5.1 開展第三方支付平台評級工作 95
4.5.2 推進立法,加強監管 96
4.5.3 將第三方支付平台納入反洗錢監控范圍 96
4.5.4 依靠高科技手段加強信息系統安全 96
4.5.5 事前審核,事中監控,事後管理 97
4.6 發展趨勢 98
4.6.1 市場競爭日趨激烈 98
4.6.2 應用領域不斷拓展 98
4.6.3 支付方式不斷創新 99
4.6.4 業務模式多元化 99
第五章 · P2P 網貸 100
5.1 P2P 網貸概況 100
5.1.1 P2P 網貸定義 100
5.1.2 P2P 網貸交易流程 100
5.1.3 P2P 網貸國外發展概況 101
5.1.4 P2P 網貸國內發展概況 104
5.2 P2P 網貸模式分析 110
5.2.1 純平台模式和債權轉讓模式 110
5.2.2 純線上模式和線上線下相結合模式 113
5.2.3 無擔保模式和有擔保模式 119
5.3 P2P 網貸對金融業發展的影響 125
5.3.1 規范民間借貸、抑制高利貸 125
5.3.2 促進直接融資發展 126
5.3.3 加速「影子銀行」市場化 127
5.3.4 推動徵信系統建設 128
5.3.5 創新金融業風控手段 129
5.3.6 促進金融監理念改革和監管方式創新 129
5.4 P2P 網貸風險分析 130
5.4.1 操作風險 130
5.4.2 流動性風險 131
5.4.3 法律風險 133
5.4.4 信用風險 134
5.5 P2P 網貸風險防範建議 135
5.5.1 設立准入門檻,加強政府監管 136
5.5.2 第三方資金託管,清結算分離 136
5.5.3 完善社會徵信體系,實現信用信息共享 137
5.5.4 明確法律性質,確定監管主體 137
5.6 P2P 網貸發展趨勢 138
第六章 · 大數據金融 141
6.1 大數據金融概況 141
6.1.1 大數據金融定義 141
6.1.2 大數據定義 141
6.1.3 大數據與金融的結合 146
6.1.4 大數據金融的優勢 148
6.2 大數據金融運營模式分析 150
6.2.1 平台模式 150
6.2.2 供應鏈金融模式 156
6.3 大數據金融對金融業發展態勢的影響 162
6.3.1 數據成為衡量金融機構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指標 163
6.3.2 沖擊金融業思維方式和商業模式 164
6.3.3 創新產品和模式,輔助金融決策 166
6.3.4 大數據金融同傳統金融業態結合 167
6.4 大數據金融風險分析 167
6.4.1 技術風險 167
6.4.2 操作性風險 168
6.4.3 法律風險 171
6.5 大數據金融風險防範建議 172
6.5.1 加快立法進程,加強行業自律 172
6.5.2 實現數據隱私保護和數據隱私應用之間的平衡 173
6.5.3 數據資源的整合和分工專業化 173
6.5.4 強化數據挖掘 174
6.6 大數據金融發展趨勢 174
6.6.1 電商金融化,實現信息流和金融流的融合 175
6.6.2 金融機構積極搭建數據平台,強化用戶體驗 176
6.6.3 大數據金融實現大數據產業鏈分工 177
第七章 · 眾籌 179
7.1 眾籌簡介 179
7.1.1 眾籌定義 179
7.1.2 眾籌分類 179
7.1.3 眾籌活動參與者 180
7.1.4 眾籌活動運作流程 180
7.1.5 眾籌模式的優勢 183
7.2 眾籌平台運營模式分析 185
7.2.1 獎勵制眾籌 186
7.2.2 募捐制眾籌 189
7.2.3 股權制眾籌 193
7.2.4 借貸制眾籌 204
7.3 眾籌平台對金融業發展態勢的影響 206
7.4 眾籌平台風險分析 209
7.4.1 法律風險 209
7.4.2 信用風險 212
7.5 眾籌模式風險防範建議 214
7.5.1 法律制度的與時俱進 215
7.5.2 建立健全我國的信用體制 216
7.5.3 實際操作中的風險規避方法 217
7.6 眾籌平台發展趨勢 219
7.6.1 眾籌模式發展趨勢預測 219
7.6.2 中國眾籌的未來 222
第八章 · 信息化金融機構 224
8.1 信息化金融機構概況 224
8.1.1 信息化金融機構定義 224
8.1.2 金融機構信息化歷程 224
8.1.3 信息化金融機構的特點 225
8.2 信息化金融機構運營模式分析 227
8.2.1 傳統業務的電子化模式 227
8.2.2 基於互聯網的創新金融服務模式 229
8.2.3 金融電商模式 233
8.3 信息化金融機構對金融業發展態勢的影響 238
8.3.1 信息化成為企業核心競爭力,上升到戰略層面 238
8.3.2 金融服務競爭戰場轉移 240
8.3.3 中小金融機構「逆襲」的機會 242
8.3.4 混業經營趨勢明顯 243
8.4 信息化金融機構風險分析 244
8.4.1 信息化金融機構風險特點 244
8.4.2 系統性風險 245
8.4.3 法律風險 245
8.4.4 操作風險 246
8.5 信息化金融機構風險防範建議 248
8.6 信息化金融機構發展趨勢 249
8.6.1 服務機構虛擬化 249
8.6.2 服務對象平民化 250
8.6.3 金融機構平台化 252
8.6.4 金融服務個性化 253
第九章 互聯網金融門戶 255
9.1 互聯網金融門戶概況 255
9.1.1 互聯網金融門戶定義 255
9.1.2 互聯網金融門戶類別 255
9.1.3 互聯網金融門戶特點 256
9.1.4 互聯網金融門戶歷史沿革 258
9.2 互聯網金融門戶運營模式分析 260
9.2.1 概述 260
9.2.2 P2P 網貸類門戶 261
9.2.3 信貸類門戶 265
9.2.4 保險類門戶 268
9.2.5 理財類門戶 271
9.2.6 綜合類門戶 273
9.3 互聯網金融門戶對金融業發展態勢的影響 277
9.3.1 降低金融市場信息不對稱程度 277
9.3.2 改變用戶選擇金融產品的方式 278
9.3.3 形成對上游金融機構的反縱向控制 278
9.4 互聯網金融門戶風險分析及風控措施 279
9.4.1 互聯網金融門戶面臨的風險 279
9.4.2 互聯網金融門戶的風控措施 282
9.5 互聯網金融門戶發展趨勢 283
第三篇 互聯網金融發展思考
第十章 · 互聯網金融風險分析及風險控制 289
10.1 互聯網金融風險分析 289
10.1.1 系統性風險 290
10.1.2 流動性風險 293
10.1.3 信用風險 296
10.1.4 技術性風險 296
10.1.5 操作性風險 299
10.1.6 市場風險 302
10.1.7 國別風險 303
10.1.8 法律風險 305
10.1.9 聲譽風險 306
10.2 互聯網金融風險控制常用方法 306
10.2.1 系統性風險控制方法 308
10.2.2 信用風險度量模型類別及分析 313
10.2.3 其他風險管理常用技術方法 317
第十一章 · 互聯網金融監管探索 322
11.1 金融監管的理論基礎 322
11.1.1 金融監管理論基礎及發展演進 322
11.1.2 金融監管模式分析及主要內容 327
11.1.3 金融監管體制及監管主要方法 332
11.2 世界互聯網金融監管探索 335
11.2.1 美國互聯網金融監管 336
11.2.2 歐洲互聯網金融監管 338
11.2.3 英國互聯網金融監管 339
11.2.4 中國互聯網金融監管 340
11.3 互聯網金融風險監管探索 343
11.3.1 系統性風險監管 343
11.3.2 流動性風險監管 344
11.3.3 信用風險監管 347
11.3.4 技術性風險監管 349
11.3.5 操作性風險監管 351
11.3.6 聲譽風險監管 351
11.3.7 國別風險監管 352
第十二章 · 國內互聯網金融業發展環境分析 354
12.1 法律環境現狀 354
12.1.1 六大模式發展進程不一,存在大量法律空白 354
12.1.2 現有法律位階較低,效力覆蓋范圍有限 355
12.1.3 部分法律僵硬滯後,不適應產業發展需求 356
12.2 完善金融監管法律建議 356
12.2.1 盡快確定監管主體,加強流程監控 357
12.2.2 探索實施行業准入制度,完善退出機制 357
12.2.3 逐步填補法律空白,改革落後規則 358
12.3 行業公共體系環境現狀及發展建議 358
12.3.1 徵信體系現狀及發展建議 358
12.3.2 互聯網金融人才培養情況及相關建議 363
12.4 產業政策環境與建議 365
12.4.1 產業政策環境 365
12.4.2 產業政策建議 365
附錄一 《互聯網金融》相關法律法規清單 371
附錄二 已獲牌照第三方支付企業清單 377
附錄三 部分 P2P 網路借貸企業清單 386
附錄四 部分眾籌平台清單 390
附錄五 部分互聯網金融門戶類企業清單 392
附錄六 部分政府領導及企事業人士對互聯網金融的觀點摘錄 393
參考文獻 397
3. 什麼是互聯網金融互聯網金融和金融互聯網有什麼區別
謝邀!請大牛拍磚!
直接融資,說白了就是缺錢的人直接跟有錢的人借錢,股票是最典型的直接融資方式,你買了股票相當於就是借錢給了企業,然後他每年給你分紅,債券也是,你買了一個企業的債券,他每年支付你利息。間接融資就是有錢的人或者企業不直接借錢給缺錢的人,而是通過中介機構進行,中介機構是誰呢?最典型就是銀行,我們大量的人把錢存到銀行,銀行統一對資金進行調度和安排,發放給缺錢的人或者企業。我們獲得了存款時候銀行給予的利息,而銀行獲得了放貸款時候,企業給予的利息,兩者差額就是銀行的盈利。(信用貨幣的流轉有兩個特徵的,一是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離,二是這個分離的過程是有報酬的,一般體現為利息或者股息。)
而互聯網只不過是把人類底層的結構再往上重新實現了一遍而已。所以說最基本的金融交易也是有放在網上的潛能的,無非是現在大家的操作習慣允不允許這件事產生而已。(這里說下余額寶,它只不過是對接了一個貨幣基金,使交易本身更加便捷了,並不算是一個嚴格意義上的金融創新)
國內最早提出互聯網金融概念的謝平教授,曾經提出過區別於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的第三種融資方式,即「互聯網金融模式」,可能代表了大多數人對這個模式的理解。他的定義是:支付便捷,市場信息不對稱程度非常低,資金供需雙方直接交易,銀行、券商和交易所等金融中介都不起作用,可以達到與現在直接和間接融資一樣的資源配置效率,並在促進經濟增長的同時,大幅度降低交易成本。他把互聯網金融作為第三種融資方式來看待的,當然你也可以把任何通過互聯網技術來實現了這個融通的行為都看做互聯網金融。包括傳統金融機構利用互聯網提高自身的效率的行為,都可以定義為互聯網金融。
其中最關鍵我認為是要明白互聯網金融的核心意義是實現去中介化,即所說的金融脫媒。 希望能夠利用互聯網會讓信息不斷的透明化,讓中介失去依靠信息不對稱所掌握的信息優勢,讓社會的各種參與主體更加的扁平化,也一定程度上壓縮了由於專業化分工所帶來的金融中介機構的專業化優勢讓大量金融機構的職能不斷的分化甚至消失。
【互聯網金融or金融互聯網?】業內有種觀點認為:互聯網企業,介入了金融領域,才是互聯網金融。金融企業使用互聯網手段,則不是互聯網金融,而是金融互聯網。我認為這樣生生把他們倆割裂對立開來似乎不太可取,用金融的思維做互聯網,或者用互聯網的思維做金融,無非爭論的是誰服務誰的問題。
而我所認同的互聯網金融不僅僅是把原來線下的金融產品放到網上去販賣,更多的是用互聯網的「精神」來做傳統金融行業做的事,而傳統的互聯網精神是什麼?是開放,是平等,是協作,是分享,是去中心化,是客戶體驗至上!!從短期來看,中國的互聯網金融行業,核心點還是金融屬性,互聯網還只是工具而已,大體遵守的還是金融規則。你看在國外最具有互聯網金融屬性的P2P在中國卻因為沒有有效的風控被做成金融互聯網模式,p2p公司直接介入交易,成為交易的一方,使得本來應該是金融脫媒的互聯網金融,成為了還是無法脫媒,需要他自身信用附加的模式,本質上成擔保公司,部分的P2P,甚至成為了銀行,利用構建資金池,讓自己成為了一個沒有牌照的銀行,這種變形,其實是已經典型的背離了互聯網金融應該有的模式了。他們的本質其實就是金融機構。這兒就不舉例了。
相關文章鏈接如下,大家有興趣可以讀一讀:)
4. 互聯網金融會顛覆傳統金融嗎(我需要一點辯論的觀點)
首先互聯網金融並非只是傳統金融的互聯網化,而是基於互聯網平台衍生出的新的金融產品。這樣未來你會發現,互聯網金融和互聯網化的傳統金融會並行發展,因此,互聯網金融不會顛覆傳統金融,但傳統金融會因互聯網的影響而不斷變換服務模式,越來越互聯網化。
5. 互聯網金融理財平台分析作文2000字
最後一篇互聯網金融的文章了。在第一段做了互聯網金融的定義,所以僅限於討論狹義的互聯網金融。其他所謂的互聯網金融服務就不扯了。至於股權融資,目前也未成氣候。還有待進一步觀察。水平有限,而且這篇相對務虛,邏輯也有點亂,讀起來也晦澀難懂,請諒解!
一、什麼是互聯網金融
什麼是互聯網金融,業內觀點很多,爭來爭去也很難有定論,我自己的感覺要弄明白什麼是互聯網金融,還是要先弄明白什麼是金融?
金融本義是資金融通,廣義上說,跟貨幣發行、保管、兌換、結算相關的都是金融,但是狹義的金融,一般僅指貨幣的融通,所謂貨幣融通,就是資金在各個市場主體之間的融通轉移的過程。這個轉移的過程,一般主要表現為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兩個方式。直接融資,說白了就是缺錢的人直接跟有錢的人借錢,股票是最典型的直接融資方式,你買了股票相當於就是借錢給了企業,然後他每年給你分紅,債券也是,你買了一個企業的債券,他每年支付你利息。
間接融資就是有錢的人或者企業不直接借錢給缺錢的人,而是通過中介機構進行,中介機構是誰呢?最典型就是銀行,我們大量的人把錢存到銀行,銀行統一對資金進行調度和安排,發放給缺錢的人或者企業。我們獲得了存款時候銀行給予的利息,而銀行獲得了放貸款時候,企業給予的利息,兩者差額就是銀行的盈利。
這兩類融資方式直接就是構成了狹義上的金融概念,就是信用貨幣的流轉,這個流轉是有兩個特徵的,一是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離,二是這個分離的過程是有報酬的,一般體現為利息或者股息。
至於其他廣義上的金融的概念,還包括了商業銀行存款的吸收和付出,以及有價證券的轉讓買賣,以及資金的結算等等。狹義的金融和廣義的金融的存在,使得互聯網金融其實也存在狹義和廣義之分,理論上任何涉及到了廣義金融的互聯網應用,都應該是互聯網金融,包括但是不限於為第三方支付、在線理財產品的銷售、信用評價審核、金融中介等模式。
但是從狹義的金融角度來看,互聯網金融則應該定義在跟貨幣的信用化流通相關層面,也就是資金融通依託互聯網來實現的方式方法都可以稱之為互聯網金融。從這個理解來看,其實無論是何種方式的資金融通,直接也好,間接也好,只要用了互聯網的技術來實現了這個融通的行為,其實就是互聯網金融了。包括傳統金融機構利用互聯網提高自身的效率的行為,都可以定義為互聯網金融。
只是,顯然,大家對互聯網金融的要求可能並不是如此定義的,謝平教授,曾經提出過區別於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的第三種融資方式,即「互聯網金融模式」,可能代表了大多數人對這個模式的理解。
他對這種模式的定義是,支付便捷,市場信息不對稱程度非常低,資金供需雙方直接交易,銀行、券商和交易所等金融中介都不起作用,可以達到與現在直接和間接融資一樣的資源配置效率,並在促進經濟增長的同時,大幅度降低交易成本。
單純從定義來看,其實,這個第三個模式,無論闡述的效率如何,支付多便捷,信息程度多高,以及是否有金融中介存在,回歸到核心點,其實還是擺脫不了企業是直接還是間接融資這個命題,按照純金融理解,其實第三種互聯網金融模式核心是努力嘗試擺脫金融中介的行為,這種行為的定義其實最終還是被歸類到直接融資方式,他並不改變資金在不同市場主體之間轉移的這個核心行為,所以這個互聯網金融模式,很難界定是第三個融資模式,而且他也沒有改變金融本身,但是,這個模式的設想里,有個很重要的一個點就是,他試圖改變其實是市場參與的主體。這個模式要摒棄金融中介的存在,所以對互聯網金融的最終定義中,這個成為了核心。
在對未來互聯網金融的暢想之中,很多人認為可以通過互聯網技術手段,最終可以讓金融機構離開資金融通過程中的曾經的主導型地位,因為互聯網的分享,公開、透明等等的理念讓資金在各個主體之間的遊走,會非常的直接,自由,而且低違約率,金融中介的作用會不斷的弱化,從而使得金融機構日益淪落為從屬的服務性中介的地位。不在是金融資源調配的核心主導定位。
事實上,我對這個提法是贊同和認可的,金融中介機構在過去的幾百年歷史之中,能成為社會經濟活動中主導型的地位,其實有很多的原因,專業化分工也好,制度性保護也好,都使得大量的社會閑散資金是通過這些金融中介進入到實體領域中去的,他們是社會經濟活動的中樞系統,隨著互聯網的不斷的改變著社會的各種經濟活動,也會日益改變金融中介機構在資金融通中的主導性地位,互聯網會讓信息不斷的透明化,讓中介失去依靠信息不對稱所掌握的信息優勢,而且互聯網讓社會的各種參與主體更加的扁平化,也一定程度上壓縮了由於專業化分工所帶來的金融中介機構的專業化優勢,所以是有可能出現金融中介日益被摒棄的可能性的,事實上,目前涌現出來的各種互聯網金融的模式,其實核心都是沖擊著原先的金融中介的模式,都是意圖撇開金融中介,實現資金融通雙方的直接對接。
6. 互聯網金融有哪些投資機會,業界大佬觀點一覽
消費金融,金融服務於消費,消費成就金融。讓金融不是赤裸裸的利益,而是變成有血有肉有感情地服務於實體經濟。
7. 姜建清對互聯網金融的觀點是什麼
鳳凰財經訊「現在這一輪的互聯網的金融的看法,從另一端發起,實際上從銀行客戶交易對手的交易端,以大數據的發掘,從這端的數據又開始逐步向銀行的支付和融資端以及銀行的傳統的業務端開始進軍,是上一次挑戰了18年之後又來了一次新的挑戰。」中國工商銀行[-0.28% 資金 研報]董事長姜建清在2013亞布力中國企業家論壇夏季高峰會上對這輪以馬雲、馬化騰等企業家大佬為首的互聯網金融浪潮做出上述評價。而至於這輪浪潮對傳統銀行的沖擊,他表示:「我想,這一次變化用不了18年以後再來看,幾年後大家都會看清楚了。在這一輪的變革中,如果不變革的話,就等待著對你的淘汰。」
同時,姜建清也對互聯網金融時代的銀行發展不乏樂觀態度:「其實我還記得在1995年的時候我當時正在哥倫比亞大學進修,那時候美國剛誕生了互聯網金融,我記得有一家叫第一安全銀行的,後來就誕生了一批這樣的互聯網銀行。媒體上整體都在報道說傳統的銀行是21世紀的恐龍會完蛋了,互聯網金融會完全地替代他們,但我們沒有看到。」
新浪財經訊 2014冬季達沃斯論壇於22日至25日在瑞士舉行。工行董事長姜建清在「2014年全球議程」討論中表示,現代金融業來自互聯網行業很大的挑戰,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大數據的應用,當然對我們這個行業不僅是挑戰,也還有機遇。
主持人:這種波動性和干擾性在銀行業會是什麼因素?
姜建清:我贊成審慎樂觀的這種說法。2014年對我們這個行業的影響我覺得有三個方面。第一個方面我覺得還是經濟存在著不確定性,今天大家對美國經濟強勁的復甦大家持一個樂觀的態度,但是就美國、歐洲和新興市場,大家對經濟復甦的狀況看法是有差異的。在定量寬松政策退出以後,對全球經濟的這些影響還是存在不確定性。
第二個對波動性的影響我覺得就是監管,新的金融監管的措施正在不斷的出來。比如說一個更高的資本要求,要進行資本壓力的測定,對更高的一個流動性的要求,在世界上不同的國家對監管的規則還是有些差別,有些不同。所以,我覺得金融機構都要應對這一些挑戰,有些挑戰對他們來說還是很困難的。
第三個方面我覺得還是技術的變化。現代金融業來自互聯網行業很大的挑戰,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大數據的應用,當然對我們這個行業不僅是挑戰,也還有機遇。
8. 什麼是互聯網金融互聯網金融和金融互聯網有什麼區別
直接融資,說白了就是缺錢的人直接跟有錢的人借錢,股票是最典型的直接融資方式,你買了股票相當於就是借錢給了企業,然後他每年給你分紅,債券也是,你買了一個企業的債券,他每年支付你利息。間接融資就是有錢的人或者企業不直接借錢給缺錢的人,而是通過中介機構進行,中介機構是誰呢?最典型就是銀行,我們大量的人把錢存到銀行,銀行統一對資金進行調度和安排,發放給缺錢的人或者企業。我們獲得了存款時候銀行給予的利息,而銀行獲得了放貸款時候,企業給予的利息,兩者差額就是銀行的盈利。(信用貨幣的流轉有兩個特徵的,一是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離,二是這個分離的過程是有報酬的,一般體現為利息或者股息。)
而互聯網只不過是把人類底層的結構再往上重新實現了一遍而已。所以說最基本的金融交易也是有放在網上的潛能的,無非是現在大家的操作習慣允不允許這件事產生而已。(這里說下余額寶,它只不過是對接了一個貨幣基金,使交易本身更加便捷了,並不算是一個嚴格意義上的金融創新)
國內最早提出互聯網金融概念的謝平教授,曾經提出過區別於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的第三種融資方式,即「互聯網金融模式」,可能代表了大多數人對這個模式的理解。他的定義是:支付便捷,市場信息不對稱程度非常低,資金供需雙方直接交易,銀行、券商和交易所等金融中介都不起作用,可以達到與現在直接和間接融資一樣的資源配置效率,並在促進經濟增長的同時,大幅度降低交易成本。他把互聯網金融作為第三種融資方式來看待的,當然你也可以把任何通過互聯網技術來實現了這個融通的行為都看做互聯網金融。包括傳統金融機構利用互聯網提高自身的效率的行為,都可以定義為互聯網金融。
其中最關鍵我認為是要明白互聯網金融的核心意義是實現去中介化,即所說的金融脫媒。 希望能夠利用互聯網會讓信息不斷的透明化,讓中介失去依靠信息不對稱所掌握的信息優勢,讓社會的各種參與主體更加的扁平化,也一定程度上壓縮了由於專業化分工所帶來的金融中介機構的專業化優勢讓大量金融機構的職能不斷的分化甚至消失。
【互聯網金融or金融互聯網?】業內有種觀點認為:互聯網企業,介入了金融領域,才是互聯網金融。金融企業使用互聯網手段,則不是互聯網金融,而是金融互聯網。我認為這樣生生把他們倆割裂對立開來似乎不太可取,用金融的思維做互聯網,或者用互聯網的思維做金融,無非爭論的是誰服務誰的問題。
而我所認同的互聯網金融不僅僅是把原來線下的金融產品放到網上去販賣,更多的是用互聯網的「精神」來做傳統金融行業做的事,而傳統的互聯網精神是什麼?是開放,是平等,是協作,是分享,是去中心化,是客戶體驗至上!!從短期來看,中國的互聯網金融行業,核心點還是金融屬性,互聯網還只是工具而已,大體遵守的還是金融規則。你看在國外最具有互聯網金融屬性的P2P在中國卻因為沒有有效的風控被做成金融互聯網模式,p2p公司直接介入交易,成為交易的一方,使得本來應該是金融脫媒的互聯網金融,成為了還是無法脫媒,需要他自身信用附加的模式,本質上成擔保公司,部分的P2P,甚至成為了銀行,利用構建資金池,讓自己成為了一個沒有牌照的銀行,這種變形,其實是已經典型的背離了互聯網金融應該有的模式了。他們的本質其實就是金融機構。這兒就不舉例了。
9. 如何看待互聯網對於金融企業營銷的影響
互聯網金融是傳統金融和互聯網結合的新型金融模式,支付寶、余額寶、網路信用卡這些都是我們身邊常見互聯網金融。新模式往往有著超強的顛覆力量,這或許也是還沒准備好的傳統力量不願意看到的。近日,網路信用卡暫停,金融圈一致指向央行護犢銀聯。馬雲在近日發言中也坦言「有時候,打敗你的不是技術,可能只是一份文件」。互聯網金融孰是孰非,讓我來為您帶來的分析。
最近一段時間,人們對互聯網金融展開了熱烈討論,但觀點卻存在很大分歧。我們認為有必要從理論根基上理清互聯網金融與傳統金融業務的區別,以確定互聯網金融創新的本質。這不但有助於監管部門引入恰當的監管措施,也有助於金融機構(包括互聯網金融企業與傳統金融機構)合理布局自身的業務拓展。對投資者而言,搞清楚互聯網金融的本質特徵對於預測這些新的商業模式的可持續性、從而預測相關企業和上市公司的發展前景也很有益處。
我認為,目前絕大多數互聯網金融產品和商業模式所帶來的主要是技術層面的改善或創新。它們降低了金融交易的成本,卻無法明顯降低信息不對稱的問題,因此應該達不到「去中介化」的效果,也就不可能「顛覆」傳統金融業。
網路競爭中「贏者通吃」的特性意味著,估計僅有少數的互聯網金融平台可以生存,而絕大多數規模較小的互聯網金融平台估計都難以存活太久。不過,那些可以生存的互聯網金融平台(如愛錢進www.iqianjin.com)將來很有可能成功躋身於大型甚至超大型金融機構之列。
對於互聯網金融這一新生事物,我建議監管部門採取一種既大力支持和鼓勵、又密切跟蹤和監管的開放態度。鑒於互聯網金融並未改變金融業的本質,對它的監管也應該秉承與傳統金融監管一致的原則與框架,避免出現監管中的不公平或造成潛在的風險隱患。但值得指出的是,互聯網金融的發展順應了中國金融改革的大方向,成為了倒逼金融放鬆管制、打破改革惰性的急先鋒。因此,監管部門應該借力互聯網金融的發展而積極推動金融放鬆管制的進程,給傳統金融機構松綁,而不是簡單地套用現行法規、把互聯網金融的創新扼殺於襁褓之中。
一、互聯網金融與信息不對稱
互聯網金融這個名詞包含兩個組成部分:互聯網和金融。因此,研究互聯網金融,必須同時分析這兩個部分,缺一不可。
目前比較流行的觀點是,人們把傳統金融機構(如銀行、保險公司、基金、證券公司等)使用互聯網來展示和營銷其產品和業務的做法稱作「金融互聯網」,而把互聯網企業介入金融服務領域的做法稱為「互聯網金融」。這種定義雖然簡便易懂,但它只是區分了金融業務的操作主體(即互聯網企業或傳統金融機構),而沒有解釋二者在經營模式上的區別。
以P2P網貸為例,雖然互聯網技術的存在使得大量的潛在貸款人(lender)可以通過P2P網貸平台的網頁直接了解到大量借款人(borrower)及其項目信息,甚至可以通過大量的互聯網搜索引擎查詢到大量的關聯信息,但這並不意味著信息不對稱的問題就可以大幅度降低。這是因為,無論互聯網上的信息有多麼豐富,也無法囊括所有實體經濟與商業活動的信息。至少到目前為止,我們必須承認,絕大部分的實體經濟與商業活動的信息仍然存在於線下,而線上的信息雖然高速增長並且規模驚人,但與實體經濟與社會所產生與存在的信息量相比卻也只是滄海一粟。
二、互聯網金融與網路效應
我們認為,互聯網金融與傳統金融的區別,不僅在於新興信息技術所帶來的交易成本的下降。更重要的是,互聯網作為現實社會中各種真實與虛擬網路中的一種,它可以創造、培育和利用網路效應。這是網路行業(包括互聯網行業)與絕大多數普通行業的一大區別。
三、網路效應的威力與互聯網精神
網路效應的威力在於,一旦網路的規模達到一定水平,網路的擴張將變成內生的、自我實現的、甚至無法阻止的。但是反過來,如果網路規模達不到一定的臨界點,這個網路將無法生存,很快會走向滅亡。
比如,微信之所以如此強大而具有吸引力,而其它幾個後發的基於移動端的社交網路卻難成氣候,就是因為微信已經集聚了海量的用戶群,其龐大的網路效應使得老用戶很難割捨,而新用戶則會競相加入。
正是由於這一原因,互聯網企業在成立初期,為了擴大網路的規模、達到這一必要的臨界點,往往不惜做賠本買賣來吸引客戶。這被很多人戲稱為「互聯網精神」。所有互聯網企業都明白,如果他們的客戶資源達不到某個量級,不管他們前期投入多少,這個網路註定是要失敗的。而如果他們能夠很快把客戶數量提升到這個臨界點,那麼它們的網路就可進入自我催生的正反饋狀態里,前期的虧損可以輕松地被未來的盈利所補償。這就是它們為什麼要不惜血本來增加客戶資源。美國公司亞馬遜、雅虎等著名的互聯網公司都是很好的例子。
四、互聯網金融的誕生
我認為,互聯網金融的產生是一個水到渠成的現象,它是互聯網企業依託其所培育的互聯網商務網路、對其客戶所提供的一種自然的附加服務。這些附加的金融服務有助於改善客戶體驗、提高服務效率、增強消費者福利,因此是互聯網商業模式發展過程中不可阻擋的趨勢。
我以阿里巴巴為例,來展示一個互聯網商務平台如何藉助網路效應而介入金融服務領域。阿里巴巴的金融業務發展路徑很清晰,也是順理成章、水到渠成的。它開始於最初的單邊及兩邊網路平台(阿里巴巴、淘寶、天貓)。這些網路平台的電子商務業務需要便捷的網路支付工具來支持,以方便網路客戶的交易與支付需求。所以阿里巴巴推出了支付寶,作為網路支付的手段,從而以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身份進入了金融服務領域。
五、傳統金融機構的應對
以上分析表明,互聯網金融的出現是一個水到渠成的必然現象,它是互聯網企業依託其所培育的互聯網商務網路、對其客戶所提供的一種附加的增值服務。從理論層面來看,雖然互聯網金融企業推出了一系列令人耳目一新的產品和商業模式,但它們並不能實現「去中介化」的目標,也沒有改變金融的本質。因此,它們所推出的產品和採用的商業模式,也完全可以被傳統金融機構所學習和利用。只要傳統金融機構不固步自封,它們中的絕大部分應該可以經受住互聯網金融企業的沖擊,在金融服務的市場中保留自己的一席之地。
六、結論
我認為,互聯網金融的出現是一個水到渠成、不可阻擋的趨勢,它是互聯網企業依託其所培育的互聯網商務網路、對其客戶所提供的一種自然的附加服務。這些附加服務有助於改善客戶體驗、提高服務效率、增強消費者福利,對中國經濟的發展和轉型、以及提升中國金融業的服務品質都意義重大。
從理論層面來看,雖然互聯網金融企業推出了一系列令人耳目一新的產品和商業模式,但它們並不能實現「去中介化」的目標,也沒有改變金融的本質。因此,它們所推出的產品和採用的商業模式,也完全可以被傳統金融機構所學習和利用。只要傳統金融機構不固步自封,它們中的絕大部分應該可以經受住互聯網金融企業的沖擊,在金融服務的市場中保留自己的一席之地。
然而,由於網路效應的存在,即便傳統金融企業可以同樣使用互聯網作為一個新的營銷渠道和手段,它們卻並不一定可以收復失地。對於那些存在明顯的網路效應的互聯網商業模式來講,網路效應的巨大威力使得那些已經積聚了海量客戶的互聯網商業平台可以輕松地植入金融服務功能,迅速擴張其金融版圖,令傳統金融機構無法阻擋。與此同時,由於網路效應存在規模臨界點的要求以及近似於「贏者通吃」的特性,很多互聯網金融企業不得不被迫涉足金融服務業,以便為網路的參與者提供越來越完善和便捷的服務,從而鞏固和增強自身網路的網路效應,防止被競爭對手網路所超越。但「贏者通吃」的特性意味著,未來僅有少數的互聯網金融平台可以生存,而絕大多數規模較小的互聯網金融平台估計都難以存活太久。
10. 如何看待互聯網金融
互聯網金融的出現是一個水到渠成、不可阻擋的趨勢,它是互聯網企業依託其所培育的互聯網商務網路、對其客戶所提供的一種自然的附加服務。這些附加服務有助於改善客戶體驗、提高服務效率、增強消費者福利,對中國經濟的發展和轉型、以及提升中國金融業的服務品質都意義重大。
互聯網金融是傳統金融和互聯網結合的新型金融模式,支付寶、余額寶、網路信用卡這些都是我們身邊常見互聯網金融。新模式往往有著超強的顛覆力量,這或許也是還沒准備好的傳統力量不願意看到的。近日,網路信用卡暫停,金融圈一致指向央行護犢銀聯。馬雲在近日發言中也坦言「有時候,打敗你的不是技術,可能只是一份文件」。互聯網金融孰是孰非,讓我們來看一下孫明春(博道投資首席經濟學家、高級合夥人;前雷曼兄弟亞洲高級經濟學家)為您帶來的分析。
最近一段時間,人們對互聯網金融展開了熱烈討論,但觀點卻存在很大分歧。我們認為有必要從理論根基上理清互聯網金融與傳統金融業務的區別,以確定互聯網金融創新的本質。這不但有助於監管部門引入恰當的監管措施,也有助於金融機構(包括互聯網金融企業與傳統金融機構)合理布局自身的業務拓展。對投資者而言,搞清楚互聯網金融的本質特徵對於預測這些新的商業模式的可持續性、從而預測相關企業和上市公司的發展前景也很有益處。